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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关东军与伪满军 .3

作者:史丁 当前章节:15416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6:23

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实质是日本资本的垄断化。“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其在经济上的突出表现,就是日本把东北变为它所独占的投资场所。一方面日伪当局通过各种手段排斥外国资本,一方面千方百计打击中国民族资本,使日本资本垄断了东北经济。事变当时,日本通过各种侵略手段,使日本在东北的投资急剧增长,达到17亿多日元,占外国在东北投资总额24亿多日元的723%。其他外国资本主要有苏、美、英、法等国,其中苏联资本占各外国投资总额的243%。《满洲开发四十年史》中译本,(上),第43页。事变后,日本把苏联作为首先排斥的对象,在其精心策划下,1935年3月苏联被迫出卖中东铁路,使苏联在东北的资本数量急剧减少。英、美、法等国资本也大为减少。到1935年5月,日本以外的外国资本额由事变前的669亿日元,减少到104亿日元。对于中国民族资本,事变前由于帝国主义资本的排挤和压迫,中国民族资本力量较弱,只是在一些加工部门,如制粉、制油、酿酒、纺织等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事变后,日伪当局实行经济统制,以日本垄断资本排挤与吞并中国民族资本,使之基本处于慢性萧条状态。与上述情况相反,日本资本却大量涌入东北,在1932~1936年五年中,日本对东北的投资总额达116亿多日元,相当于事变前25年投资总额的664%。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第53页。

日本资本在东北的迅速增长,是日伪当局推行统制经济和“日满经济一体化”政策的结果。为了使日本投资更为便利,1934年8月伪满公布了“关于公司资本”的敕令,允许直接使用日元在伪满内设立会社。在日本对伪满的投资中,重点是交通运输业,其次是工业,再次是金融商业。以1936年为例,当年投资总额为223亿日元,在交通运输业的投资额为143亿日元,占总额的641%,工业投资额为53亿日元,占239%,金融商业投资额为1亿多日元,占45%。满铁《满洲经济年报》(下),第104页。

与投资增长相适应,在东北的日本法人会社也逐年增加,到1936年时,日本法人会社达2500多家,实缴资本10亿多日元,比1931年分别增加878%和432%。《辽宁近代经济史》,第365页。

这样,日伪通过推行“日满经济一体化”政策,大规模向东北进行投资,使日本资本在东北各类资本中,不仅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而且在国民经济的各重要部门占有垄断地位,使伪满经济日趋附庸化。

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所谓“三大国策”

1939年4月,伪满当局发布了所谓“三大国策”,即“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百万户移民计划”和“北边振兴计划”。此“三大国策”的提出是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体制在东北的大调整。其目的就是进一步把东北变为日本法西斯主义的战争基地,为扩大侵略战争服务。

一产业开发五年计划1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酝酿及出台所谓“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指以1937~1941年为期,日本法西斯为保证进行侵略战争所需物资的自给自足,在东北推行资源掠夺的战争经济计划。其出发点完全是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1935年8月,“九·一八”事变的主谋策划者之一的石原莞尔调任参谋本部作战课长,开始着手制定新一轮侵略战争计划。至1936年7、8月间,相继完成了《战争准备计划方针》和《对苏战争指导计划大纲》,规定以1941年为期限,做好对华(指侵攻关内)和对苏战争准备。并专门强调为进行侵略战争,“要大力发展以日、满、华北(河北省北部及察哈尔省东南部)为范围的持久战争所必需的产业,特别应急速开发满洲国产业,使之在战争准备完成及战争开始时,得以在大陆生产”。《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第185页。石原等人认为,为将来取得持久战争的胜利,必须有充实持久的经济能力和强大的现代化军队,为此必须进行国家总动员,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尤其应把“满洲”建设成为“以战养战”的战略基地。但是,石原等发现,“民间和政府几乎没有进行关于日本经济实力综合判断的调查”《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第139页。,难以振兴产业。鉴于这种情况,石原与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和满铁总裁松冈等相勾结,在东京成立了以满铁参事官宫崎正义为首的“日满财政经济调查会”(宫崎机关),着手拟定以生产力扩充为中心建立日本总体战体制的《增进国力计划》方案。同时关东军责令满铁经济调查会制定“满洲现地”产业开发长期计划方案。1936年6月,军部中央提出了《关于对满洲国的要求》的文件,强调要“促使满洲产业迅速发展,使之成为军需的生产基地”。8月初又拟定了《满洲开发方策纲要》,下发给关东军,作为制定“开发满洲”各方案的基础。同月关东军作为对案,提出了《满洲国第二期经济建设要纲》,以及由满铁经调会拟定的《满洲产业开发长期计划案》。9月“宫崎机关”根据上述各方案,完成了《满洲军需产业建设扩充计划》,继而由陆军省满洲班长片仓衷等人修改,提出了《满洲开发五年计划目标方案》,以上各种计划、方案的宗旨是,在“日满经济一体化”体制下,充实和完备“日满防卫上必要的各种设施”,使之达到战时军需自给自足的目标。

1936年10月,根据上述计划和方案,关东军、伪满政权和满铁的有关人员在汤岗子温泉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现地案》。后经日本军部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审议,关东军于1937年1月决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纲要》。与此同时,宫崎机关还完成了《帝国军需工业扩充计划》。上述一系列产业振兴的计划的根本设想是,日本军部法西斯为了实现战争准备计划,认为必须大力振兴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产业,首先在“满洲”进行先导性开发,继而推动“日满”产业的振兴。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振兴计划出台的过程中,军部中央和关东军是制定计划的主体,而日本政府特别是主管财政的大藏省,对于如此庞大计划感到出乎意外,甚至主张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马场一藏相也未能欣然允诺。《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552页。日本内阁没有正式批准计划,而是采取重点主义的逐项实施的办法来执行计划。事实上,产业振兴计划是一个不切合实际难以成行的计划。

2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内容及实施

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一个包括工矿、农牧、交通和移民等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的计划,投资额最初定为25亿日元,后增加到28亿日元。其中工矿业是计划的主体,占投资总额的55%,工矿业中又以突出发展煤、铁、液体燃料等重要基础工业和兵器、车辆等有关军备的机械工业为主。计划拟定在五年期间各种重要工矿产品的生产能力,分别扩大两倍到十几倍,有的产品将实现零的突破。比如,煤炭预计扩大2倍多,钢铁约为3倍,稀有金属约为5~10倍,汽车、飞机、机车及车辆等突破零的生产能力,达到一定规模。

农牧产品方面的重点是尽量增产大米、小麦、棉、麻等与军需工业有关的农业资源,以及马、羊等畜牧业的增产和改良。交通通讯业在原有计划基础上,也要进行相当规模的扩建和新建,为其他工业的发展奠定相应的基础。移民事业也要有较大的发展。

《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决定从1937年4月开始实施。5月,军部中央又决定了日本的《重要产业五年计划》,强调“在日本、满洲、华北有计划地振兴产业,一旦有事之际,得以实现重要资源的自给自足”。《满洲国史·总论》,第557页。并对《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久“七·七”事变爆发,日本法西斯战争进一步强化,军部中央制订了《生产力扩充四年计划》,并将伪满产业五年计划纳入其中。根据日本战争经济的要求,伪满又对原来的计划(称当初计划)进行了修订。1938年2月关东军确定了《修正计划》,后经日本政府审议,于9月确定了最终修正计划。其规模相当于当初计划的2倍,重点突出了工矿业的开发,使其投资比重由原来的54%上升到78%满铁调查部:《满洲统制经济资料》,第71~79页。,投资总额由当初计划实际需资29亿元增加到修正计划的496亿元,如再加上物价上涨因素,总投资将达到61亿元。

修正计划的特点是,第一,改变了原定以满足满洲当地军需资源的自给自足原则,确定为圆满供应日本军需资源的需要。第二,当初计划采取“满洲先行主义”,而修正计划明确为“日满并行”促进产业开发。也就是将伪满经济与日本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虽然日伪当局企图通过扩大产业开发计划,加快军需工业的发展,以保证战争经济的运行,但实际上是难以成行的。在1937年执行计划的第一年,就遭到了炮制计划时所未曾预料的困难。资材缺乏,技术劳动力不足,运输效率低下,都影响了计划的执行。而且由于日本金融市场的不景气,计划所依赖的日本投资难以到位,甚至连计划主体工矿业所需资金146亿元,实际只筹措到116亿元,致使煤炭、液体燃料、汽车、飞机等新建部门未能按计划着手进行。其他产品的指标,在日伪调动多年积蓄力量的情况下,大体得以完成。较好的主要有钢铁、煤炭、电力等,个别产业如盐、纸浆、油等达到或超过了计划指标。日伪当局对这样的执行情况还感到乐观。

1938年执行计划的第二年,日伪开始执行《修正计划》。由于中日战争的不断扩大,日伪都在急速转入战时经济体制,各种矛盾不断显现,计划的执行在人、财、物各方面,都受到了比上一年度大得多的困难。其执行结果,除生铁、钢锭等达到指标,钢材超过指标外,其他均未达到指标。煤炭、液体燃料、轻金属、化工产品等与指标要求相距很大。像矾土、石棉只达到计划指标的95%和20%。

到1939年执行计划的第三年,伪满为适应日本的《生产力扩充计划要钢》和物资动员计划(简称物动计划),再次修订了产业开发计划,将钢铁、煤炭等指标又成倍提高,企图最大效率地发挥日“满”两国的资金技术,来保证不断扩大的战争需求。为了维持战争经济运行的物资需要,日本于1938年开始实行物动计划,即调查每年重要物资供应和需求的总量,按军需、民需向各部门按比例分配。这是日本战时统制经济各种计划中的核心计划。但是,由于侵华战争的扩大化造成国际局势紧张,日本对外贸易大幅下降,与进口物资有关的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一方面在国内加强各种统制政策,进行国家总动员;另一方面,迫使伪满与其共同实行战时经济体制,执行物动计划。1938年7月,在东京召开了日满经济联络会议,重点制定“日满一体”的物资与资金动员计划。在物资一体化方面,决定由伪满向日本供应煤、铁等重工业原料,日本向伪满供应其所需机械设备。1939年4月伪满开始正式实行物动计划。

这样,从1939年度开始,产业开发计划受到物动计划的很大限制,一方面日本要求伪满增大产业开发计划指标,以保证军需工业原料的供应,另一方面由于欧战爆发,从德国进口设备受阻,加上美、英等国对日本实行禁运,日本很难向伪满提供机械设备,产业开发计划处于两难境地。这一年度,只有钢材、盐、石棉的生产量超过既定指标,煤炭、电力虽然达到了指标的90%左右,但煤炭欠产的主要是抚顺等地的优质煤。其他如生铁生产指标只完成58%,钢锭是795%,硫铵是497%。

进入1940年执行计划的第四年,资金、物资、人力都呈现出更大的困难,伪满不得不从根本上改变计划,实行所谓“彻底重点主义”,倾注全力重点开发钢铁、煤炭、电力、非铁金属等产业,其他部门的计划不得不缩减或停止。实际上产业开发计划已经停止执行,而变为只是为了完成物动计划。即使这样,指标完成情况仍大幅下滑,生铁产量只达到五年计划指标的48%,物动计划的65%,煤炭分别为80%和87%。

1941年是执行计划的最后一年,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扩大化和泥沼化,日本法西斯提出建立所谓“日满华经济圈”构想,把关内沦陷区经济绑在了日本侵略的战车上。1940年11月,日本政府发表《日满华经济建设要钢》,公然提出建立“以三国为一体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态势”。伪满政权也相应发表了《日满华经济建设联系要钢》,以示与日本协调一致,根据“日满华经济圈”构想,规定伪满“今后应特别谋求矿业及电气事业的划时期振兴,同时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并且作为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基地,华北则向伪满提供煤炭和劳动力。在具体实施方案上,伪满确定将煤炭和粮食作为最优先发展产业,而且生产指标已经不是参照五年计划指标,而是以大大缩减的物动计划指标作为基数,但实际产量仍未完成。以重点产业煤炭为例,改定计划指标为3161万吨,实际产量是2415万吨。其他产业的实际产量更是大大低于所定指标。伪满最为缺乏的铜,计划指标是3971吨,实际产量只有538吨。至于日伪所期待的作为外汇来源的黄金,实际产量只有2761千克,仅为计划指标的7%。

纵观整个产业开发计划的实施,不仅没有实现“综合开发”的目标,而且转向后的“重点主义”目标也未能完成。最初标榜“现地筹措主义”的高调销声匿迹了,重又回到“原料满洲,成品日本”的老路上去了。《历史的毒瘾》,第178页。究其原因,是由于产业开发计划本身性质所决定的,即产业开发计划的目的在于全面掠夺东北的战略资源,来保证法西斯主义的战争需要。它是一个具有强制性、掠夺性和疯狂性等特征的法西斯主义的战争经济计划。

3.产业开发计划与伪满统制经济的变化

关东军在策划产业开发计划时就已经考虑到,要实现如此庞大的计划,就必须有资金、技术和良好的经营作保证。然而当时伪满的实际情况远远满足不了关东军的要求。伪满初期,关东军与满铁相勾结,采取一业一社的统制经济方式,由满铁垄断了伪满经济。日本财阀资本对东北的投入也大都是通过满铁的孔道实现的。但是,由于满铁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铁道事业上,使之固定化了。到策划产业开发计划时,满铁在资金上也遇到了很大困难。而且满铁也缺少开发重工业的技术,加上关东军早就有改组满铁的意图,因此,产业开发计划的担当者,只能从满铁以外去寻找。于是,关东军把目标瞄向了日本新兴财阀。其原因是新兴财阀所经营的事业大都是与军需生产相关的重化学工业,他们从战争中崛起成为暴发户,与军部的关系十分密切。

1936年秋,在关东军和陆军省的策划下,召请日本新兴财阀代表津田信吾、鲇川义介、森矗昶、野口遵等来东北考察。其中日本产业株式会社(简称“日产”)的鲇川义介对“开发满洲”最为积极,在其所写的《满洲现地视察报告》中提出,利用东北的矿产资源,特别是作为重工业三大要素的煤、铁、轻金属资源,建立一个从地下开发到制造,从煤、铁等基础工业到汽车、飞机等制造业的综合开发的重工业体系。参见复旦大学编《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56页。鲇川的意见受到关东军和军部中央的关注,认为鲇川是产业开发计划最合适的人选。

而后,关东军、陆军省,伪满与钻川进行秘密商讨,军部表示伪满目前实行产业统制方式(主要指一业一社)必要时可以改变。同意日产会社整体迁入东北。“七·七”事变爆发后,“军财抱合”更为紧密,10月19日,关东军最后决定了《满洲重工业确立要纲》,22日日本内阁会议原案通过。29日,日本和伪满发表联合公告,宣布由伪满和日产等投资设立经营“满洲国”重工业的国策会社,股份资本为45亿元,完全委托鲇川氏经营。12月,日本产业株式会社正式改称为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简称“满业”),成为伪满的特殊法人。

“满业”自成立伊始,就是以综合经营重工业为目的“国策会社”。它作为“国家”的代行机关,对钢铁、煤炭、轻金属以及其他与军需工业相关的重工业实行支配性投资和垄断性经营,并以综合开发方式将伪满若干重要企业纳入其麾下,使之与日本财阀资本融合,造成了日本垄断资本对伪满经济的进一步控制。同时,又通过伪满以持股方式控制了原属于满铁的昭和制钢所,满洲炭矿、满洲轻金属,同和自动车等会社,改变了原来满铁垄断伪满经济的局面,形成了满业和满铁垄断伪满的“双霸”新局面。而且,满业以综合经营形式,打破了原有“一业一社”的统制经济原则,表明关东军推行的统制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转变。

此后,在新统制经济体制下,满业发展迅速。1941年时,已拥有子会社16家,名义资本达1567亿元。到1944年,满业直接投资会社26家,间接投资会社17家,总资本超过28亿元,比初建时增加了5倍以上。控制了东北煤炭业、钢铁冶炼业、轻金属业的80%左右,飞机和汽车制造业的100%。成为名副其实的重工业垄断大王。

鲇川义介显然野心勃勃,制订了经营投资30亿元的庞大计划,但是由于战争局势的发展,其引进外资计划终成画饼,而且所谓产业合理化计划也难以推行。经营混乱,各种矛盾日趋尖锐,增产计划一再搁浅,梦寐以求的飞机与汽车工业难以确立。其根本原因在于,满业不断扩大的综合性经营,同日伪推行的统制经济之间,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但是,满业作为日本法西斯战争经济的工具,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在设立满业进行产业结构和企业制度调整的同时,伪满还通过法律手段不断强化统制经济。1937年5月,伪满发布了《重要产业统制法》及相关法律,再次强调了“一业一社”的统制原则,对统制的形式、内容和范围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该法规定的重要产业有兵器、飞机、汽车、液体燃料、轻金属、煤炭等21种。其特点是原来属于自由经营的纺织工业、制粉、制糖等产业也被列入重要产业。据此,伪满将企业分为三大类:一是作为国防上之紧要产业或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实行特殊或准特殊会社形式;二是上述之外适用于《重要产业统制法》的重要产业;三是不属于重要产业可以自由经营的产业。

《重要产业统制法》实施不久,日本就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进一步推行所谓“日满一体化”的战时统制经济体制,把伪满经济完全纳入到了日本法西斯主义的战争经济轨道之中。以1938年2月伪满公布的《国家总动员法》为总纲,在经济的各个领域实行全面统制。在外贸方面,1937年10月和12月,伪满修改和制定了《外汇管理法》和《贸易统制法》,以与日本颁布的《外汇管理及输出入品临时措施法》相配套。在金融方面,1938年9月发布了《临时资金统制法》,规定对5万元以上的贷款和会社的新设、增资等实行许可制。此前伪满于1937年6月修改了《产金收买法》,加强了对货币基础的统制。此外,1941年3月伪满还推出了共同融资制度,使普通银行与中央银行联系更为紧密,以加强金融统制。总之,随着侵略战争的不断扩大,经济统制愈加强化,在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运行的各领域和工业、农业等各产业部门,颁布了大量的统制经济法规,使伪满经济完全从属于日本法西斯主义的战争经济。

二“百万户移民计划”

移民政策是日本帝国主义殖民侵略的政策之一。早在20世纪10年代,日本就在关东州和满铁附属地进行了农民移民。20年代末还制订了500户移民计划。但到“九·一八”事变前,其实际数量很少,总共移民74户。《伪满洲国史》第340页。日本帝国主义大规模向东北移民是从“九·一八”事变后开始的。1932年1月,关东军的东宫铁男、日本法西斯农本主义分子加藤完治和法西斯官僚石黑忠笃等人相勾结,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满蒙移民事业计划书》,通过移民,使日本人取得“满蒙新国家”的支配地位。伪满建立后,日伪遂将移民政策作为国策之一加以推行。8月,日本国会通过决议,决定实施“满洲试验移民”。至1936年6月,共有5次9批移民进入东北,数量为2700余户,7000余人。这些移民大都移住到北满东北抗日武装活动较为活跃的地区,以配合日伪的军事围剿,因此称为武装移民。这一阶段的移民,大都是由关东军直接操纵进行的,带有试验和准备性质。由此开始了关东军直接进行的“东方圈地运动”。由于关东军采取以武力强行侵占中国农民土地的办法,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1934年3月爆发了土龙山事件,中国农民以武装斗争反抗日本侵略者,给关东军的武力移民政策以沉重打击。迫使关东军改变策略,将伪满政权推到前台,推行新的移民政策。此后日伪两方面积极展开推行新移民政策的组织准备。伪满设立了专管移民事务的拓政司,日本组成了“海外拓务委员会”和“满洲移民协会”,作为具体实施机关成立了“满洲拓殖株式会社”和“满鲜拓殖株式会社”。

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日本军部法西斯政权确立,加快了移民侵略步伐。4月关东军召开第二次移民会议,讨论了关东军制定的《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原文参见《满洲开拓论》第156~160页。。5月最后定案,7月关东军将该案上报日本政府审批。后来通过。至此,“20年百万户移民计划”正式确定为日本政府的方案。8月广田内阁将移民政策宣布为七大国策之一。

百万户移民计划的主要内容是:20年内日本向东北移民100万户,500万人,使日本人在东北的人口比率达到1/10。这样,既可以在东北建立起以日本人为“指导核心”的经济秩序,又可以缓解日本国内的社会矛盾。计划以每5年为一期,第1期为10万户,第2期20万户,第3期30万户,第4期40万户。关于移民种类,区分为“甲种移民”和“乙种移民”。前者由政府经办,给予优厚补助;后者由民间组织,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关于移民占地,规定每户为10公顷,共计划占地1000万公顷。其中80%在北满。这主要是因为北满土地肥沃,地价低廉,因而投资较少;更重要的是从军事和政治原因考虑,北满是抗日武装斗争较活跃的地区,对苏进攻的前沿阵地。

1937年5月,日本拓务省制定了第1期《移民实施要领》对移民的组成、规模、移住地建设和农业经营方针等做了明确规定。8月,日伪又对移民机构进行了调整,将“满洲拓殖株式会社”改组扩大为“日满”合办的“满洲拓殖公社”,以作为移民活动的政府代行机关。同时又成立了“满洲拓殖委员会”,以关东军参谋长为委员长。形成了在“满洲拓殖委员会”督导下,由“满洲拓殖公社”组织实施的移民体制。日本国内也相应成立了“满洲移住协会”等组织,从事移民活动。

随着侵华战争的不断扩大,日伪不断调整移民政策,使之为侵略战争服务。1939年12月,日伪制定了《满洲开拓政策基本要纲》,作为推行移民政策的最高纲领。《要纲》规定:“满洲开拓政策是日满两国为一体的重要国策……以培养和确立道义的新大陆政策之据点为目的。”《满洲开拓政策关系法规》。这充分表明了移民政策是日本法西斯称霸亚洲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后,日伪又制定了一系列“开拓”法规,主要有被称为“开拓三法”的《开拓团法》、《开拓农业协同组合法》和《开拓农场法》。《要纲》和“三法”成为日本推行新移民政策的根本大纲和行动指南。其实质是,为保证把东北作为日本法西斯侵略战争的稳固的战略基地,通过移民来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确保法西斯殖民统治的稳定。

从移民计划的执行情况看,第1期计划的10万户,因预算关系调整为8万余户,至1941年第1期结束时,5年实际移民45万户,加上原有移民,共有日本移民8万多户移住东北。194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满洲开拓第二期五年计划》,决定不仅要完成第2期20万户的计划指标,还要补齐第1期未完成部分。计划到1946年3年间移民21万余户和义勇队13万人。《满洲开拓年鉴》,1944,第86~87页。但是,随着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节节败退,第2期也未能完成。据推断,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移民总数为10万户,30万人左右。《伪满洲国史》第345页。

从移民的分布看,可以分为三个地带。第一线地带,从伪间岛省到牡丹江、东安、三江、黑河、兴安南省等,与苏联接壤地区。这一地带是所谓“对苏战备”的前沿地带,关东军在这里建设有“国境阵地”。移住这里的移民,其目的就是配合关东军的对苏战备。其数量约占总数的40%。第二线地带,主要分布于伪通化、吉林、滨江、北安、龙江等省。即沿长白山、哈尔巴岭、老爷岭、小兴安岭、大兴安岭的内侧及松辽平原外侧。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切断抗日联军与江北人民之间的联系,以巩固日伪统治。其数量占移民总数的一半。第三线地带,是铁路沿线,重要城镇和河流沿岸,其目的主要是加强经济掠夺和防护重要设施,其数量约占总数的10%。这表明移民的军事性质。

日本移民的军事性还突出地表现在青少年义勇队移民组织上。“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战争不断扩大,其军队兵员也不断膨胀,大批青壮年农民被征入伍或进入工厂,农业劳动力日趋紧缺。为了确保移民劳动力,日本对移民政策进行调整,提出组建青少年义勇队。

1937年7月,在关东军的主持下,日伪制定了《青年农民训练所创建纲要》,决定从日本国内募集青少年农民移民东北。12月,日本确定了《满洲青年移民实施要纲》,1938年1月,日本拓务省拟定了《满洲开拓青少军义勇队募集要纲》。到1939年12月日伪制定了《满洲开拓政策基本要纲》,提出把青少年义勇队“作为民族协和之核心”,以“培养和训练各种开拓民特别是开拓农民的基本资质”,并对募集、训练、管理等有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青少年义务队基本上是16~19岁贫农家庭中无经营农业继承权的次子三子等。他们在日本进行三个月左右的集训后,进入东北的大训练所,经过一年训练再转入小训练所训练两年。训练按照军队编制,过着严格的军事化生活,首先是对青少年进行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教育,在业务上主要进行军事、农业及其他技能的训练。其目的就是把训练生培养为日本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战争工具。

“募集要纲”公布后,日本动用各种宣传工具,鼓动青年农民去开拓“满洲新天地”,不到半年就募集录取14万余人。《满洲开拓史》,第250页。到1941年5月,在中国东北的青年移民训练所达到93所。《满洲开拓史》,第278~281页。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此种移民人数达8万多人,约占移民总数的30%。由训练生组成的开拓团共5批,计279个团。《满洲开拓史》,第325~333页。青少年义勇队开拓团,不仅是一般移民的后备力量,更重要的是关东军的后备兵源,绝大部分布在边境和重要军事地区,成为协助关东军守卫铁路,军事设施和镇压中国人民的别动队。1945年8月苏军发起进攻后,关东军命令青少年义勇队全部加入战斗部队,企图负隅顽抗。另一方面,这些青年又是日本法西斯侵略政策的牺牲品,成为侵略战争的炮灰,在日本战败的时候,又被日本统治者抛弃,成为法西斯战争的殉葬品。

三北边振兴计划

所谓“北边振兴计划”是1939年日伪正式提出的以进行“国防建设”为主体的综合性备战计划,是日伪整个法西斯主义战争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东军占领东北后,将其作为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在积极向中国关内进行侵略的同时,也把战争的矛头指向了苏联。1932年8月军部制订了《1933年度对苏作战计划》,准备在必要时向苏联滨海地区和后贝加尔地区发动进攻。《大本营陆军部》(1),第338~340页。为此,从1933年开始,着手在“满苏”边境建立所谓“国境阵地”系统。1936年8月军部中央又制订了《对苏战争指导计划大纲》,规定以1941年为期限,完成对苏战争准备。《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第186~191页。据此,关东军于1937年7月制定了《昭和十二年度至十六年度满洲国战争准备指导计划》。在其基本方针中指出“满洲国政治,经济各领域,要以近似战争状态进行组织运行”。在其要领中提出,改革行政机构加强各种“国防设施”的建设,完成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加强“日满一体化”等《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688页。,旨在把伪满纳入日本法西斯战争体制。从上述日本对苏战备出发,关东军分析认为,从“国防”上看,目前苏联正在不断加强在远东的军事力量,日苏兵力对比有较大差距,从战略上考虑,必须加强守势战略。“七·七”事变后,关东军进一步决定将所谓“防卫线”推进到“满苏”边境,在大、小兴安岭外侧建立防卫地带。从政治上看,伪满在主要城市和交通要道的统治力有所增强,但对边境地区的行政指导力较弱,不利于对苏战备。从经济上看,要在边境地区加强对苏战备,就要有可靠的军需保证,必须增强交通力,实现自给自足。就是说,关东军从总体战认识出发,认为必须增强在北满的综合实力。这是北边振兴计划出台的重要背景。

特别是“七·七”事变后,军部法西斯的侵略更为疯狂。在攻陷南京之后,军部狂妄地认为中国很快就会投降。遂企图向北展开对苏攻势。

1938年7月,日军侦察到位于中朝苏边境的张鼓峰有苏军活动,担任这一地区防卫任务的第19师团长尾高龟藏认为,“必须趁此机会给苏军一次打击,使它尝到日本军的威力”,确保所谓“边境”安全。《关东军与苏联远东军》中文本,第80页。这一事件使关东军感到在与苏联的对抗中,无论军事、政治、经济、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边境地区的“国防建设”。1938年12月,关东军以“内部指导”的形式,向伪满提出了《关于国境方面国防建设的要求事项》,要求伪满依据“日满”共同防卫原则,作为对苏作战准备,加强北满的综合性开发。其要点是:第一,在伪牡丹江、黑河、间岛、兴安北、三江省等边境各省,设定“国防建设”重点地区,到1941年达到完成对苏战备的军事设施建设;第二,加强上述地区的交通、通讯、物资、移民、军事工业等;

第三,强化边境地区行政机构;第四,设立专项经费。

接着,由关东军第4课长片仓衷等人组织伪满政府有关人员,进行了边境调查。然后在伪满政权设立了国境建设方策委员会,制定国境建设的计划和方案。1939年5月11日,伪满制定了《国境设施建设基本纲要》,15日发表了《北部边疆振兴计划》,18日又发表了《北边振兴之声明》,把“北边振兴”正式作为伪满的“三大国策”之一。

北边振兴计划表面上标榜为“国防建设”、产业开发和振兴民生,但根本点是以完成对苏战备为目标,进行综合性“国防建设”。计划以1939年6月至1942年5月三年为期,预计投资总额10亿元,其中伪满政府负担2亿元,满铁为6亿元,特殊会社为2亿元。涉及地区为伪间岛、牡丹江、三江、黑河、兴安北、东安和北安省等7省。

这项计划与关东军的“国境阵地”建设工程计划相配套,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整备交通、通讯设施。铁路由满铁按既定计划逐步推进。1939年4月,伪满与满铁签订第5次契约,开始修建第6次线,其中新线建设总长为620公里,重点是复线工程,总长1448公里。1941年3月又签订第6次契约,开始修建第7次线,其中新建7条线总长698公里,复线总长395公里。这两次线的修建是“三大国策”的重要内容。其中在若干边境铁路也修建了复线,就是为了实施北边振兴计划。公路重点是加强军用“国防”公路建设。计划新建7000公里,改修5800公里。通讯重点推进通讯干线地下电缆的建设,并增设4万公里有线通讯线路,以及加强有无线通讯、邮政通信和航空设施建设等。

第二,电力、供水和城镇的整备。计划增建30个发电站所,完善供水设施,提高城镇功能,为日军进驻提供基本保证。

第三,确保移民和劳动力。向所谓“国境接壤地带”大量移住日本和朝鲜移民,使之平时务农,战时从军,为保证各种军事设施的建设,强化劳动机关,确保劳动力的供给。

第四,确保物资供应,为此设立物资调配委员会,与物动计划相适应,统一管理生产和生活资料。增建仓库,建立保证计划实施的物资流通体系。

此外,还有防空、防疫、强化行政、福利保健等许多内容。

为保证北边振兴计划的实施,日伪采取了许多措施。在政治上,设立了“防卫委员会”,由当地日军参谋长任委员长,实行一元化领导。缩小边境地区行政区划,部分伪省长、县长由日本人担任,以提高边境地带的日本化。加强协和会以及各种国防团体(如军人后援会等)的建设,提高边境的军事化程度。在经济上,为保证“北边振兴特别会计划”的落实,伪满于1939年5月发布了《北边振兴事业公债法》,以发行公债方式对东北人民进行搜刮。

北边振兴计划原定三年完成,但从实行伊始,就因物资和劳动力的不足,遇到困难。从第二年起就与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一道转入重点主义。计划一直拖到1944年才撤销该项特别会计划。不过日伪驱使中国人民还是完成了许多工程建设。在铁道方面,绥宁线、和龙线、绥佳线、墨霍线、虎林线等边境铁路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在公路方面,按计划修筑了第一线军用道路,第二线特殊道路和第三线开拓团道路等,完成里程为8500公里,占计划的70%。在航空方面,新建和扩建了一批机场和航空设施。仅据伪满总务厅次长谷亨回忆,军用机场就有420多处。《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第87页。通讯方面,地下电缆只完成一小部分,无线通讯和有线设备有所充实,在保证军用通讯上有明显提高。电力建设,主要有1942年镜泊湖水电站开始发电。其他电力设备得到改善,重点供应军需电力。城市建设,主要是军用宿舍,兵营,医院等的工程,大体完成70%。物资供应也是以保证军需为主。劳动力是最严重的问题,虽然日伪到处欺骗,强抓劳工,但仍满足不了建设的需要。因而采取所谓“勤劳奉仕”(无偿劳动)的办法,强迫中国人民出劳役。

所谓北边振兴计划,其实质是“国境地带军事化”建设。在计划实施上重点突出军事设施建设,以与关东军的“国境阵地建设”相配套,这一时期主要是第二线和第三线的军事基地建设。第二线基地的重要据点是关东军旅团以上司令部所在地。所以军事设施十分庞大,除军用房舍、兵营、军械库等必备设施外,还有医院、学校、邮政乃至“慰安所”等附属设施,仅以孙吴县为例,以前是只有几万人的小城镇,由于关东军在这里配置重兵、指定为重要军事据点,随即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设施建设,有师团司令部、部队兵营、俱乐部等等。日军竟把孙吴与北满重镇哈尔滨相比,称为“大大的孙吴,小小的哈尔滨”。第三线军事基地,主要是物资供应、兵员提供等后勤保障基地,也是开拓团的重要移植地。如东满的东宁、绥阳、穆棱、密山等地,北满的孙吴、瑷珲、呼玛、北安等地,都建有日军的重要仓库,以及大量开拓团。

与这些军事设施相适应,关东军进行的“国境阵地”建设进展也很快。自1933年军部决定修建“国境阵地”以后,关东军很快组织测量队,对准备修建工事的地点进行了测量和制图,于1934年6月开始正式施工,到日本战败投降,大致可以分为两大期,前期为1934~1939年,分东部、东北部、北部、西部,修筑了东宁、绥芬河、半截河、海拉尔、黑河、虎头等14个国境阵地的主阵地。后期,从1940年至日本投降。1939年关东军在诺门坎战争中遭到惨败后,开始重视西部边境的战略价值,加强了对西部“国境阵地”的建设。同时又在东北部松花江流域和小兴安岭东侧修筑了若干辅助阵地,并加强了二线阵地的建设。主要有富锦、乌尔古力山、凤翔、牙克石、阿尔山等阵地。随着“国障阵地”的建成,关东军从1938年3月开始,按照“国境阵地”序号,先后编成了第1~14国境守备队,总兵力达2万多人,相当于两个师团。其中以第8(海拉尔)、第1(东宁)、国境守备队最为强大,兵力编制分别为6201名和4580名。上述“国境阵地”基本上是永久性军事工事。共有54个永久性阵地、165个野战阵地和63个其他阵地。另外,作为堡垒群共计有103群。《日本帝国主义の满洲支配》,第215、221页。其中以东宁、绥芬河、虎头、瑷珲、海拉尔为规模较大的阵地群。在某种意义上,“国境阵地”被称为“东方马其诺防线”。

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

一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

要了解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就要对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有所认识,也就是说,东北沦陷时期的经济性质决定了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前面所叙述的伪满统制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日伪所推行的“三大国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下面再作一个基本的概括。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法西斯以武力侵占东北,制造伪满傀儡政权,中国东北的社会变为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东北沦陷的14年中,关东军的武力始终是伪满政权的根本支柱。关东军作为伪满洲国的太上皇,其对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方面的主导作用,决定了伪满经济的政策导向和运行趋势。这是我们认识沦陷时期东北经济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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