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战争中宣传鼓动影响人们的心理
宣传鼓动是传播思想激发激情的一种手段。战争中,借助口号、标语、书信、传单、军旗等形式,既可对敌也可对己施加情感影响,削弱或者加强武器的心理影响效果。它能把战争的情景和人们的感情通过活的形式迅速地沟通起来。人的情感有简单和复杂之分。简单的情感通常是在人的机体自然需要是否能获得满足的情况下产生的,如由战争的艰苦环境、生命危险引起的惊恐。由于各人的素质和所处的具体情况不同,恐惧心理的表现也会有别。有的人心神不宁,有的怀疑、吓怕,更有甚者则丧魂落魄。在这种情况下,借助宣传鼓动,取得世界各种进步力量对我的同情和支持,涣散和动摇敌人的军心,使敌遭世界人民遗责和反对,对敌人可以增强危险感程度,对自己则可消减危险感程度。高级情感是人们对自己的祖国、对军队集体、对军人价值的认识和态度,是在是否满足人的精神需要情况下产生的。集体感、荣誉感、责任感、羞耻感是这种情感的表现形式。战争条件下的宣传鼓动,对己可坚定崇高理想与信念,对敌则动摇其意志和信心。在战争环境中,还可通过宣传鼓动促使情感两极性向着有利于己而不利于敌的方向发生变化。
3。意识形态与战争的相互关系
社会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人们对于社会的有系统的看法和见解。政治思想、道德、艺术、宗教等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它十分明显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观点和信念,也影响战争的进程和结局。
政治思想对战争具有的特殊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政治思想直接维护战争的政治性质和政治内容,说明战争的目的,阐述战争与各阶级之间的关系;第二,政治思相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源泉,是军队精神力量的核心。无产阶级军队具有坚强的战斗力,就在于它有“进步的政治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有“进步的政治工作去执行这种贯注。”第三,政治思想在战争宣传上,对战争的性质和目的起论证作用。它论证己方战争的进步性和合理性,以取得社会的同情和支援,它揭露敌方战争对法律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违背,使敌受到社会的遣责和陷于孤立。
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以善和恶、光荣和耻辱、公正与偏私、诚实和虚伪、正义和非正义、权利和义务等道德规范,来评价和制约人们的行为,调整和改善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在战争中,评价论证己方战争的正义性、敌方战争的非正义性,按一定道德理想和原则训化军人,使之深明肩负义务和责任,不畏艰险、勇敢战斗、服从指挥。
艺术是通过塑造形象具体地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人们思想感情,以特有的感染力影响人们。艺术对战争中美好事物的歌颂和对丑恶现象的暴露,给人们以强烈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它是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揭露批判敌人的重要手段,既能唤起我军的高尚情操及战斗锐气,又能唤醒敌军士兵走上摆脱、反抗罪恶战争的道路。宗教是支配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以歪曲和虚幻的形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宗教本质上是宣扬顺从和忍受,用“天堂”的幸福来掩盖人间的苦海,以“地狱”的恐怖来压制人民的反抗,要人们绝对顺从“上帝”的旨意和安排,安于现世被奴役。非正义的侵略战争总要利用宗教来为自己服务,通过宗教活动宣传战争狂热,并为其侵略战争进行辩护,驱使人们成为侵略战争的工具,使他们由战争而引起的恐惧和绝望的情绪,能在对“上帝”的祈祷中得到安慰,通过宗教活动麻醉被侵国人民的斗志,灌输不属于所有人的“天堂”幸福,企图使那些毫无怨言地忍受贫穷、俯首听命的人们变成侵略者的顺从奴仆。当然,历史上劳动人民为反抗剥削阶级的统治,有时也打起宗教的旗号动员和组织群众。无神论者,反对反动的宗教,但承认爱国的宗教存在的现实。第二节
战争过程的矛盾运动一、战争发展的基本形态
战争同任何事物一样,有它的发生、发展和衰亡过程。社会集团之间利益冲突的暴力的形式即战争,起源何时,其发展各阶段呈现形态怎样呢?
(一)非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起源说古往今来,世界名流或多或少对战争进行探求,其劳作既有偏见和困惑,有不乏勇气和智慧,因蜘蹰在一个离开人类社会发展去认识战争的封闭圈内,故始终未能找到或完全找到战争起源真谛。
神战争起源说认为,战争是神对人类的鞭达和报复。这种学说产生于奴隶制社会由强盛走向衰落的时期。由于人类受陌生,对立的和不可理解的大自然支配,出现万物有灵和崇拜天神,把战争称作神的旨意,以证明战争的合理性。反动统治阶级利用或者制造上帝。不仅为了欺骗,也为了给自己寻求精神寄托和超自然的力量。楚汉战争中的项羽,战前占卦取个胜负,乞求天神保佑,临前还说:“此天亡我非我之罪也。”《古兰经》说“战争是真主把恐怖放在不信道人的心中,因此你们(信道者)没有杀戮他们(指不信道者)而是真主杀戮了他们;当你射击的时候,其实你并没有射击,而是真主射击了。(第八章[12][17])。这种从趋自然力中寻求战争动因,当然不能触及战争起源的实质,只能陷于客观唯心主义泥坑。
性恶战争起源说认为,战乱都是由性恶引起的。这种学说形成于奴隶制社会,以后各个时期均有发展。《墨子·兼爱上》谈到天下战乱时言“是何也?皆起不相爱”,把战争起源归之道德,只见战争中人们相互仇视的表面现象,不见这种相爱的社会深层本质,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恩培多克勒认为,“友爱”和“憎恨”两种力量使元素结合或分离。柏拉图用爱憎解释战争现象,认为“相亲而成一,交恶而成多”,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霍布斯认为“只要每个人都保有凭自己喜好做任何事情的权利,人们就永远在战争状态之中”。这种停留在人的抽象道德上,而不从人的社会性来考察,不可能客观地解释战争起源。
自然战争起源说认为,战争为人类永久同路者和人类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类本能和欲望破坏了理想关系,《吕氏春秋·荡兵》中称“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鲍德温在《明天战略》一书中说“造成战争的是人的本性,而不是人所创立的那些经济的或政治制度”。这种超阶级的战争观,对澄清战争起源认识模糊的雾霭无济于事。
偶然因素战争起源说认为,战争由个别伟大的感性冲动,偶然事件引起的。《孟子·滕文公》中记述了商汤灭葛的故事。据说葛国的诸候不祭把祖宗。汤先后派人送去借给祭祀的米粟和牛羊,并派人为葛国耕田送饭。有一童子拿来肉送给耕田的人吃,葛人“杀而夺之”,于是汤“为其杀死童子而征之”,灭掉了葛国。事实上,商为当时最强的奴隶制国家。因杀童子而伐葛,则应在灭葛后息兵,然而,商汤趁势发动一系列战争。这种分析缘由停留在被割裂的表面现象上,以偏概全。因此末能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找不到战争的真实动因。
经济利益战争起源说认为,战争是一种社会现象。有了国家之后才产生战争。战争发生根本原因是一些国家为物质利益而征服另一些国家。古罗马历史学家阿庇安在《罗马史》一书中,多次描述和分析了围绕土地进行的冲突。孟德斯鸠在战争起源问题上认为,只是有了国家以后才产生了战争。弗洛伊德说:“使用暴力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一个普遍原则”,“暴力解决利益冲突,即使在一个团体的内部也是不可避免的。”(《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辑》(车文博主编第500—511页)这种学说全然触及经济利益和阶级矛盾等实质性原因,但浅而辄止,未能深入,虽然已经接近了真理,但未能全面而科学地揭示战争起源。
(二)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起源说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把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因归结于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这就向人们提供了打开寻找战争起源大门的钥匙,打破了历史思想家偏见、困惑、战争认识上的封闭圈,揭开了战争起源之迷。人类首次科学地认识了战争起源。
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起源说,不仅是将战争和物质利益相联系,因为这早在古罗马时代的哲人已经提及,同时也不仅仅是将战争和阶级斗争相联系,因为以往的思想家也曾对此做过探索,尽管他们局限在现象的描述上,而且更为重要是:首先,战争起源萌发于原始社会末期,发展成熟于阶级社会,消亡绝迹于向无阶级社会过渡及无阶级社会;其次,战争的根本动因是利益对立,这种对立具有多重本质。可表现为政治、经济、阶级、国家、民族、政治集团等;再其次,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决定于对立双方的利益冲突大小,人们把复杂的矛盾控制在什么程度上,人与社会组织面对这种矛盾如何选择解决方式和引导行为方向;最后,战争行为出现远比私有制和阶级产生要早的多,战争起因除私有制,阶级根本原因外,还有民族、心理、传统、地理等因素。
(三)战争发展形态战争的整个发展过程可分为三种基本形态即萌发形态、成熟形态和衰亡形态。
1.萌发形态的战争
战争,人类社会集团之间为了一点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它是一种特殊社会历史现象,是用以解决民族和民族、国家与国家、阶级和阶级、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矛盾的最高斗争形式。
在出现文字以前的人类历史上是否有战争。目前尚无法考证,只能靠推测。人类出现文字之后,从大量描写战争的文字中,如:(战)(争)等,可以看出战争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形态过程出现了。原始氏族社会,战争活动与生产活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战争和生产的目的都是为了生存。某种意义上可认为当时的战争实质上就是一种人类的生存的特殊生活活动。当时部落既是生产单位又是作战单位。部落的男子即是生产者又是士兵。他们手中的工具既是生产工具又是武器。正象恩格斯所言:最古老的工具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是打猎和捕鱼工具,而同时又是武器。
萌发形态的战争出现于母系氏族社会发展繁荣时期,它是战争历史发展第一个形态,标志着战争起源。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繁荣时期,每个氏族有自己的语言和宗教,比较稳定的居住和稳固的组织,有共同的采集、狩猎和墓地,最高权力机关即氏族会议选出氏族酋长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这时开始和已经出现:犁耕农业和畜牧业、剩余产品,由此贫富差别和等级分化产生交换成为可能;对偶制婚姻和财产继承关系;人的个性发展;专门的军事首领;胞族和部落联盟;俘获的敌人被吃掉的现象已大部消失,常常把他们收养入族,看作部落和氏族的平等一员,这是人类已经较多地摆脱了动物界,真活动并非纯粹的简单的非生产性劳动,部落之间的暴力冲突已明显地带有了自觉的目的性和较多的社会性。“他们不尽有数量多得多的牛乳、乳制品和肉类,而且有兽皮、绵羊毛和随着原料增多而日益增加的纺织物。这就第一次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83页)当然这时的交换是氏族部落间以氏族部落的酋长、首领为代表进行公有动产交换,与阶级社会交换有本质的区别。
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说,美洲发现的易洛魁部落尚处于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那时没有阶级但确实存在着战争。西班牙曾发现两幅石器时代的壁画,它们描画了原始社会中战争的情况。一幅是在西班牙勒文特悬岩上的作战图,该图里画有一君手持弓箭呈进攻态势的战士,另一君也是手持弓箭但处于守势;还有一幅绘在西班牙东部卡斯台龙岩棚壁上的作战图,图中描绘了两个集团用弓箭进行厮杀的情景。我国史书记载的传说中有:炎帝集团的共工氏与量尤族的战争、以量尤为首的黎苗族集团与炎帝榆罔的空桑之战、夏族集团首领黄帝与尤部落的汲鹿之战,等等。
萌发形态的战争的动因是争夺优越的生存条件和血族复仇。
一个氏族与另一个氏族有时为争夺较好的水草地等较为优越的生存条件往往发生矛盾,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那就由战争来解决问题。血亲复仇构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初的战争行为。原始人复仇之风的强烈程度是文明民族所想象不到的。“红种人如有血仇未报,便会日夜感到烈火烧心。他们将新属被杀,民族成员被杀的记忆父子相传,即使是老妇人也不例外”(拉法格《思想起源论》第67页)在那个时期,倘若部落之间或部落成员之间发生了冲突甚至凶杀,就会遭到同等程度和同种方式的报复,而且往往是连环报复,这种缺乏明确经济动机,由原始平等精神臻造而成的部族排外心理的集体侵犯或集体自卫行为,具有浓厚血亲色彩。“这种战争可能以部落的消灭而靠终,但决不能以它的被奴役而告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80页)
萌发形态的战争虽然已经具有战争的共同属性——暴力性和社会性,但它毕竟还存有本身固有的特点。第一,战争主要是为了夺取优越生存条件和血亲复仇;第二,战争不具有奴役和掠夺的性质,也无所谓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还没有也不可能分为不同的阶级而战;第三,这种战争没有专业军事组织和专用的战斗工具,但某种“原始组织”是存在的,每个成年男子照例都是战士,至于武器,自己平时劳动的工具同时也就是战时的武器;其战争带有较多的“感情”色彩,氏族制度的狭隘性导致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且进行得非常残酷,致使一些部落在这种战争中被灭绝或被消弱了。第四,部落内部绝对没有战争,部落和氏族组织能够处理“内部一切可能发生的冲突。对外的冲突,则由战争来解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54页)
2.成熟形态的战争成熟状态的战争不是突然出现于阶级社会,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可见到它的“细胞”形式,而它的“充分深入而广泛的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这就是从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阶级社会——奴隶社会开始,直到最后一个阶级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达到顶点的“富人对穷人的战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4页)
私有制,阶级出现以后,战争的目的发生了变化。从以前以生存为主要目的演变为以掠杀为主要目的,并且战争的规模日趋扩大,组织指挥日趋复杂。正如恩格斯所言:现在进行的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了。
战争哲学概念指称对象的矛盾双方为:主体——从事战争有关事业的人和组织,既包括军队和士兵,国家政府机关和居民;客体——这些人和组织所要接触的有关战争领域一切事物。
作为特殊行为的战争,必须有一定的主体承担者。它的要素有三;(一)基础,任何一个社会组织或共同体形式都有相应基础,如政治性,经济性或军事性等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一致性;(二)规模,一个组织或共同体是人类社会中的有艰存在,有亚国家,国家和超国家三个基本层次,如在亚国家层次中有阶级、民族、政治集团等,也包括原始社会就存在氏族、民族、部落及共联盟,在超国家层次中有国家数量不等的国际联盟或同盟;(三)结构,任何一个战争单位,都有自己的结构,都是一种程度不等的有序系统。
战争的行为方式是可变的,但行为的三个基本性质是恒定的。它的主体性承担者的三大要素是“随机”的,但决不是可有可无的。战争行为是战争关系的直接体现,是一种至少有两个社会单位参与的社会行为。战争单位是战争关系中的主动者或被动者。对某一共同体而言,战争关系是对外的,战争单位是同属的、整体的。
战争在总体上和根本的意义上为,与非战争行为相对应的“专业性”、奉献与谋生相统一的“职能性”,损耗与刺激并有的“武装性”平战兼备的“存在性”。是人类思维对特殊社会现象——暴力冲突或武装斗争进行抽象的结果、认识的逻辑与历史的发生发展演化的辩证统一。
战争的暴力性是区别其它行为根本表征,其冲突性,标示着战争是一种互动性行为系统,这种“互动”不是相生或共生的,而是“矛盾”式的;其政治性,指明了战争在社会结构或社会行为网落中的“座标”。
原始人类,在变本能为自觉行动的过程中,首先“自然”地认识了暴力冲突的作用和意义。人类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对人的狩猎”(战争)和“对物的狩猎”共同视为生存前提之一,即一种生产活动。当时,这两种“狩猎”在工具、程序和方式上基本一致,其区别在于对象的不同。只有在社会生产进一步发展、自觉意识能力进一步增强的情况下,人们才能反思“战争”的产生、发展、思考和运用战争规律,创造或准备战争条件,利用或消除战争后果等等。这时的战争对社会的生产、生活具有最高的规约作用,是构成社会一切行为的核心,也表明其社会正处在激化式自调节或自调适状态。战争作为一种萌发形态可以是全局性的,也可能是局部性的。
暴力发展经历了由职能性向结构性的发展过程。这种职能从生产职能中游离出来,逐步发展成为结构功能匹配的社会领域,相应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并存,但分野不是绝对的,结构和功能有互渗现象,特殊社会职业常备军中的个体是经常变化,但作为一种质的存在却是稳定的。战争领域的存在是对战争状态的应答,军事意义主要不在于本身,而在于为战争服务,一旦军事领域呈扩张趋势到战争,一到极限即社会全局或局部呈现军事化。战争的结局既可提高军事领域在全社会中的地位,也可能缩小军事领域的规模,还可能抑制以至有限消除某一组织或共同体内军事领域。军事领域的合理强盛,可能推迟战争的到来;反之如果军事领域的发展破坏了社会系统的稳定或有序,则有可能促成、诱发战争的出现,或使战争提前。战争虽不是达到政治目的的唯一手段,但在诸多手段中,战争是最基本,最具有强制力的形式,其它方式只有建立在一事实上的强制力基础上才有可能奏效。战争是军事实践最活跃时期和最高形式,也是军事理论最丰富的源泉和最有说服力的根本检验形式,是发展军事理论的根本动力。以战斗力的提高为根本标准,以实战为基本目的,直接出发点和归属。理性是立足并服务于阶级利益的,军事实力是阶级力量的体现,实力和理性一旦进入军事领域,就难以脱出这股张力的控制。推迟战争和终止战争的条件不同。
萌发形态的战争向成熟形态的战争“蜕变”,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并且是以渐变的形式完成的,中间不存在任何鸿沟或断层。战争的发展变化就是社会发展变化在一个方面上的体现。当然,其中贯穿始终的,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还得从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因素、财产关系的变化中去寻找。
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工具由归个人使用或占有转为完全归个人所有;耕地随着氏族交给家庭公社使用慢慢发展成交由个人或家庭固定使用,最后归个人私有;谋生所得的全部剩余都归男子所有,妇女成了家庭中的“奴隶”;财富进一步积累于家庭中,个体家庭以威胁的姿态与氏族制度对抗;某些拥有财富向本来就有势力的家庭已经开始在自己氏族之外联合成一种独特的特权阶层。“同一氏族中的财产差别使氏族成员的利益的共同性变成了他们之间的对抗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522页)财富的差别刺激了人们的贪欲,日益膨胀起来的对财富的贪欲,又成了战争发展的“助推器”,“没有富人的这种无限贪欲是不行的,若没有这种贪欲,就不可能从贫困中引出战争。”(同上,第164页)
这个时期的战争,因私有财产和贸易行为出现,财产感性钻入了人类心中,激起了新的欲望,物质利益的追求使血亲复仇变得缓和。剩余产品出现预示着劳动力有新的价值,产生了对仇人不再杀死的念头,流血的代价也可以用财产来抵偿,捕获的战俘也可充作奴隶。“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扩大已经感到不够的领土;现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0页)“古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已经开始蜕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攫夺家畜、奴隶和财宝而不断进行抢劫,变为一种正常的营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页)与此相适应,“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4页,第160页)
文明社会分裂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整整持续了三个私有制社会。阶级斗争在这一时期显示为人类间斗争最尖锐、最典型的形式,战争作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充分展示出它的突出特征,这种战争发展到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同时也就走到了成熟形态的尽头。
3.衰亡形态的战争
当一些国家消灭了私有制和剥削阶级,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这是战争步入衰亡形态的开端。战争真正绝迹,恐怕在全球范围内消灭私有制和剥削阶级后,还要一段时期。因为,那时战争尽管不再是阶级矛盾的反映,但却可能是其它复杂社会矛盾引起的战争行为。这不等于说,战争永伴人生,而是要在经济发展、社会关系调节功能完善以及人的心理健全都达到相当高水平时,战争才会自然消失。
这一时期的战争表现为,帝国主义之间战争,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战争,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战争,等等。
社会主义国家消除了国内战争和对外战争的阶级根源,本不会进行这种“强迫”的“造福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当人类社会多种社会制度并存,不同阶级共处之际,“无产阶级不会因为一完成社会革命就变得洁白无疵,保险不犯错误和没有弱点。可是,各种可能犯的错误(以及自私自利——企图骑在别人头上),必然会使无产阶级认识这个真理。”(《列宁全集》第22卷第347页)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发生武装冲突以及有的国家对外实行武力干涉乃至推行霸权主义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有:
第一,社会主义国家作为民族国家角色,在国际舞台上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特殊的利益,后者将引发战争。
作为民族国家,社会主义各国会产生特殊的利益要求,这种要求受到本民族独特的历史传统、社会心理、文化思想、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制约,受到不同战略地位、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和社会结构、地理条件、各自独特的发展途径、模式和方法的制约,也受到边界、领土等一系列历史遣留问题的制约。这种客观上的特殊利益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形成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和摩擦的客观基础,如果奉行民族利己主义甚至大国沙文主义和霸权主义,就会使矛盾扩大甚至演化为武装冲突和对抗。
第二,在旧社会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不断受到旧世界残余的困扰。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先进制度,而且是一个正在发展着的共产主义新因素同残存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旧因素矛盾和斗争的历史过程。“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1页)不经过长期的坚决斗争,民族主义的传统是不会轻易消除的。民族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传统与推行对外使用武力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三,建立新制度后产生新矛盾以及国家领导人在处理新矛盾时执行错误的对外政策。社会主义新制度建立之后,产生新的矛盾有:社会主义国家内部产生的官僚主义,而霸权主义是官僚主义的外部表现形式,挑起社会主义国家冲突和采取军事干涉的“罪孽”。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出现差别(不平衡)和由于对这种差别的武断态度而引起的对立和对抗。但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对外使用武力干涉没有必然联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健全,这种引发战争由可能变为现实的机会就越来越小。二、战争过程的表现形式
战争过程是由不同情况下的具体作战形式来体现,进攻和防御是作战的最基本类型,而战争在空间上的流动幅度,时间上的持续程度及作战效果,又可分正规战、游击战、速决战、持久战、歼灭战、消耗战等。
(一)进攻和防御
无论什么样的战争,无论是战争中的战略行动、战役行动,还是战术行动,都始终贯穿着进攻和防御的矛盾运动。战争运动过程“就是敌对的军队互相使用有利于己而不利于敌的战略战术从事攻击或防御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形态。”(《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44页)战斗由攻防组成,军事上的其他作战形式和方法都以攻防为核心而展开。
1.进攻和防御既对立又统一
进攻是主动进击敌人的作战。其目的是消灭或击溃敌人,占领预定的地区目标,夺取战场的主动权,以获得战局发展的有利态势。它是消灭敌人的主要手段,对战争、战局起始、发展和结局有着重大影响。防御是抗击敌人进攻的作战。其目的是扼守占领的地区,大量杀伤、消耗敌人、争取时间、辅助进攻或为直接转入反攻或进攻创造条件。
就攻防两种形式来看,它们的目的、性质、作用等都有对立性。很显然,攻防的对立使战争的任何一方,以进攻(或防御)为主就必然排斥以防御(或进攻)为主。当然这种主次地位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从采用攻防形式的根据来说,对于进攻有利的条件,对于防御恰是不利的,反之亦然。从敌对双方的攻防来说,更是对立的,一方的进攻是为了摧毁或突破对方的防御,一方的防御是为了抗住或打破另一方的进攻。正是攻防双方的这种对立形成了战争。
攻与防是对立中的统一,即相互依存和相互渗透。防中有攻,攻中有防。“防御这种作战形式决不是单纯的盾牌,而是由巧妙的打击组成的盾牌。”(《战争论》第2卷第476页)从敌对双方的攻与防来看,每一方的存在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没有进攻的一方,就不会有防御的一方,反之亦然。当然,也会出现双方对攻,即使如此,也必有一方实质是防,其攻是暂时或表面的。从战争每一方的攻和防来说,当进攻占主导地位时,必然是以防御的次要地位为前提,并依赖防御的辅助;当防御占主导地位时,它与处于辅助地位的进攻关系也是如此。现代战争中,攻与防的相互依赖表现得尤为突出,防御的一方要达到有效防御,首先需有很强的防护能力以承受进攻者先发制人的各种打击,同时,防御者不是等到敌方把火力全部发挥出来再还击,而在进攻者准备时就反击。武器技术装备的发展、攻防方式和方法的发展,都是在攻防矛盾的推动下进行的。
积极防御的基本特征就是攻与防的统一,它既获得了进攻形式中的“主动”等特点,又获得了防御形式中的“能以少敌多”等优点,不仅把进攻和防御辩证地统一起来,而且把消灭敌人保存自己辩证地统一起来。积极防御的实质与其基本特征是密切联系的,要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胜利,必须充分运用攻与防的优点和利益,以攻为防,以防为攻,用进攻达成防御,防御是为了进攻,并根据情况及时地使防御转化为进攻。
2.攻防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进攻和防御的相互转化,必须要有条件和根据。战争目的是攻防转化的重要根据之一,敌对双方力量对比的改变是攻防转化的根本条件,战争的主观指导是实现攻防转化的重要条件。攻防转化最关键的问题是时机,要做到适时,必须掌握攻防转化的“关节点”,对于进攻者而言,一鼓作气地进攻直至胜利的事情是少有的,一般情况下都有一个“顶点”,进攻者应当在接近这个“顶点”之前就主动转为防御,方能掌握主动,由于进攻有很大的惯性,往往容易超过顶点,故必须当机立断控制攻防转折点。对于防御者而言,力量和态势的变化也有一个临界点,抓住这一点适时把防御转化为进攻是最理想的,如解放战争中我挺进中原,首战东北就是适时抓住了攻防转机。
战争中,不是任何一种防御(进攻)都能够转化为进攻(防御)。战略上能够转化为进攻的防御,必须是有发展前途的。战争后期被迫转入防御,很难甚至不可能再转化为战略进攻。当然,并非所有成功的防御都必定要转化为进攻。
攻与防的转化首先表现为在战争一方中攻防地位的转化,这种转化的外部表现,就是敌对双方之间攻与防的转化。攻与防的转化既有战略上的,也有战役战斗上的,前者是战略阶段转变的标志,它对战争胜负有决定性的意义。战略防御的一方,只有转化为战略进攻,才能彻底打败敌人。当然,并非说战略防御的一方一经转化为战略进攻,战役战斗上不需防御了,且还存局部由攻转防。战略进攻的一方,一经转化为战略防御,一般不可能再由防御转化为进攻,也就标志着它的失败。战略上的攻防转化与战役战斗上的攻防转化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战争全局上攻防转化的实现,要经过无数次战役战斗的攻防转化,在战略上攻防正在相互转化的时刻,往往交叉着战役战斗上的攻防转化。在战争中攻防转化是普遍现象,当进攻达到一定目的,需要巩固成果,控制某一地区,或需休整;战场情况有变,不再适用继续进攻;进攻失败了,等等由进攻转入(或被迫转入)防御。从某种意义上说,进攻转化为防御是必然趋势。当防御时打破敌人的进攻,削弱敌人的力量,改变敌我力量对比时;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进攻的有利条件,做好进攻准备,等等由防御转入进攻。
无论在战略上还是战役战斗上,攻与防的相互转化都有一个过程。战争情况的不同,决定着攻防转化和样式的过程也不同或有的想转没转成。例如,双方力量相差太悬殊,双方战略上的态势始终没有转化,直至战争结束;进攻的一方受战争目的等因素的制约,由攻转防,而对方一直持防御态势至战争止;战争开始甲方攻、乙方防,然后双方互易,战争就结束了;第一阶段,甲攻乙防(包括退却)第二阶段,战略相持;第三阶段,乙转为攻(包括追击),甲转为防(包括败退)……
(二)运劲战与阵地战
进攻与防御两种基本战争形式运用于战争实践中又演化为各种具体作战形式,其中运动战和阵地战是主要从战争在空间的流动幅度上,攻防的具体方式上所反映的两种不同作战形式。
1.运动战与阵地战之间区别和联系
运动战亦称机动战,是军队广泛地运用机动(兵力兵器或火力的机动)而达到目的一种作战样式。运运战最大特点是,机动力为主,打击力和防护力为机动创造条件;正规兵团,战役和战斗的优势兵力在流动的作战线上进行外线的速决进攻战,情况变化迅速,军事行动往往在较大的正页和纵深展开。核心是调动敌军于运动中加以歼灭。运动战的目的是避免与敌拼消耗,通过达成突然性来造成有利的态势,破环敌人力量的发挥,打击敌人的战斗力因素,或从精神上打击敌人。实行运动战的主要原则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走”围绕着“打”;积极创造和捕捉有利战机,及时准确掌握情况,正确选择歼击目标、有利阵地、兵力兵器;出敌不意、不及,隐蔽灵活使用和变换战术,集中优势兵力、兵器,各个歼灭敌人;发扬机智勇敢、不怕牺牲和困苦、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
运动战的关键问题是机动与歼敌的问题即表现为“走”与“打”的关系问题。走是手段,打是目的,走的作用就是要创造出用很小的力量就可以打垮强大敌人的条件,只走不打,即使造成了非常有利的态势,也不会使敌人屈服。孙膑曾指挥军队“批亢捣虚,疾走大梁”,两次调动魏军从运动中予以歼灭,被称为“围魏救赵”的战法,正如《武备集要》言及“攻其受害受害敌必从;捣其虚,敌必随。”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就运动战讲了围城打援、釜底抽薪等二十七个具体战法问题,“四渡赤水”、“七战七捷”等是毛泽东高超指挥艺术在运动战中的生动体现。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运动战由于战线不固定,在一定情况下会造成后方领土的不固定,就要影响到后方一切工作、生活的不稳定,影响战略要地的安全和战争潜力的发挥。这一点,对那些于后方和基地依赖性很大的军队来说,受限和防碍尤甚。因此,必须根据客观情况和作战目的审慎选择运动战。还有,现代条件下战争,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武器技术装备的高度现代化,提高了军队的机动力、突击力和纵深打击,垂直或立体包围的能力,从而使运动战出现了更加激烈的机动和反机动、火力袭击和反袭击;战场情况变化更加急剧,军队的前进与后退,集中与分散、进攻与防御转换更快,对集中兵力、火力和速战速决要求,更高、指挥、控制与协同越来越复杂,等等新特点。在未来反侵略战争中,要充实发展运动战理论。
阵地战是军队依托阵地进行防御或对据守坚固阵地或野战阵地之敌实施进攻的作战形式。阵地战的最大特点是,战线相对稳定,准备充分,各种保障比较严密,获得战斗效果一般较慢。阵地战是通过防守或夺取阵地实现作战目的,主要运用军队、武器的火力来消耗敌人,机动能力则被用于运输和配置火力,只起到配角的作用。因而,阵地战一般不能从态势上、精神上打击敌人,不能分解敌人的战斗力因素,而主要是从肉体上、实力上消耗敌人。
阵地战作为一种基本的作战形式,是随着新兵器、工程技术的不断发明使用和战争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的。冷兵器时代,防御者常依托深沟高垒的城、抵御对方的进攻,迫使进攻者长期围城(寨),以填壕、堆山、爬梯和白刃格斗的方法进行强攻。现代条件下战争,阵地攻防作战空间大,立体性、整体性、机动性增强,攻防作战转换迅速。攻方为摧毁对方坚固阵地防御而使用化学、生物武器,以坦克、武装直升机、空降兵、机械化部队突击,高速度、大纵深的立体进玫和垂直包围,防方采用多梯队(集群)、大纵深、隐蔽疏散的立体部署,掌握强大的预备队,增强防御的积极性、弹性和稳定性,使阵地符合打高技术兵器的要求。阵地战的积极性虽有一定的局限,但对某些防御战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作战样式,故在一定情况下是必须采用的作战样式。
运动战与阵地战的关系是辩证的。
第一,运动战与阵地战各有特点。运动战以机动为主要手段,阵地战以火力为主要手段;运动战象一种技巧一样,能使敌人力量分解、垮台,阵地战则常常是与敌人实力拼消耗,所以,从战争艺术来说,运动战应占主导地位,阵地战一般只有放在辅助地位。
第二,运动战与阵地战又是统一的。任何一次战争,不可能是单纯的运动战或阵地战,它们相互依存和包含、相辅相成。在同一战争中,运动战与阵地战具有相互辅助的关系。
2.运动战与阵地战的相互转化
运动战与阵地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运动战与阵地战的地位和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故此,战争指导者应按战争情况的变化,及时主动地变换与之相适应的作战形式;其二,运动战与阵地战自身也可以相互转化,“运动战与阵地战,时常是互为变换的。如遭遇战,就是标本的运动战,但它一转到固着一地时,就变成了阵地战。如阵地战的阵地一被突破时,又变为运动战了。”(《刘伯承军事文选》第83页)
运动战与阵地战的相互转化,有的是被迫造成的,有的是己方主动变化的。在实行运动战时,要彻底实现作战目的,往往是以转化为阵地战结束的,如淮海战役围歼黄维兵团的作战中,就是“以运动战始,以阵地战终;以消耗敌人始,以围歼敌人终。”(《刘伯承军事文选》第597页)在有些作战中,运动战与阵地战往往要经过几次转化。运动战与阵地战的相互转化,有时还表现为二者处在不断交替的状态。
(三)正规战与游击战的联系与区别
1.正规战与游击战的区别
正规战相对游击战而言,动用相当大数量的正规军队,以运动战或阵地战为主要形式的作战。其任务是保卫或夺取地方,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其特点是高度集中的指挥,严密的组织计划,密切的协同动作,统一的后方补给,严格的战场纪律等。正规战随正规军队的出现而产生,随着正规军队的发展而发展,是人类战争史从主要战争样式,解决战争矛盾的主要作战形式。游击战相对正规战而言,使用的兵力少则几人,多则几百人,其队伍是由正规军组成的专门游击部队,或是民众政治斗争发展起来的民兵和游击队,或是两种成份混合编成,以游击为主要作战形式的战争。其任务在敌人的后方,紧张、艰险情况下,利用有利地形于广大民众拥护和掩护之中袭击敌军,破坏敌交通线、奇袭敌后方机关、炮兵阵地、飞机场等,一般只发展扩大游击区,没有确保地方的任务。其持点是机敏灵活、出没无常、行踪飘忽、战法不拘一格,没有战线与后方,机断专行,独立指挥,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走,比正规战争具有更大的分散性、独立性、主动性、灵活性、进攻性、速决性和流动性。,在战争史上,游击战作为一种作战形式出现配合正规战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单独作为一种战争样式出现并不多见。游击战是群众性的人民战争的体现,它通常是人民革命力量在比较弱小的情况下,为了战胜强大的敌人而采取的一种武装斗争形式。“……群众起义,革命战争,到处组织游击队——这才是小民族制胜大民族,不够强大的军队抵抗比较强大和组织良好的军队的唯一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36—337页)西班牙的游击队,使得拿破仑军队象黑夜中受到老鼠袭击的大象一样受到伤害,从而逐渐消耗下去。游击战通常不能决定战争命运,是解决战争矛盾的辅助的作战形式。它的战略任务是辅助正规战和把自身发展成为正规战,以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古今中外任何一次游击战争,都不能与毛泽东领导的中国抗日游击战争相比拟,这不仅因为它参战的人数多,范围大,有共产党的领导,而且是与运动战、阵地战密切地配合,它不仅是战役战斗上的问题,而且上升到战略的地位。游击战中“游”掩护自己的弱点,寻找敌人的弱点,“击”发扬自己特长,撇开敌人特长,其打法主要是袭击、按袭击方法不同又分“突袭”、“伏击”、“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