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并不是拉屎去了。
刚才他经过我的时候,我愣是没能迈开步子,他应该不会注意到……吧。
这人走路怎么就不能发出稍微威武一点的声音呢?
顺便解释一下地理位置:我们坐的地方和开水房以及厕所都是一条直线,但我们是背朝那边的,所以只要他走得没那么威武,从背后过来我就注意不到。
我一边接水,一边回味着刚才那一口二手烟的味道。
我只有在失恋期间会疯狂抽烟,其他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不太抽的,平时也没什么瘾,说实话,也真不太喜欢吸二手烟。
可是刚才那几乎称得上是轻描淡写的味儿,怎么就这么给劲儿呢。
于是乎我脑袋里灵光一现,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我恋爱了。
还特么好死不死的是暗恋。但暗恋的苦,不是我这样的小可爱能够承受的。
我本来只是有点怂,现在倒好,怂,且不甘心。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那种心情:如果只是欣赏那就还好,我能开心地看着他,满足于和他同处一室,甚至平静地为他祝福。
可一旦从欣赏变成了喜欢,我就再也不是那个站在上帝视角且心如止水的我了。
我将很难再注意到周围其他有趣的事情,因为我学习之余那本就不多的一点精力,都分给了他一个人,连路过一下都能引起精神的高度紧张。
可他的精力却不会分给我。
看吧,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已经苦起来了。
所以我有点不甘心,所以我作死地想引起他的注意,所以我下次一定要跟着他一路去接水,再不济也要一起上个厕所。
晚上吃完饭回到图书馆的时候,他已经在座位上了,他的桌上多了一瓶营养快线。原来他喜欢喝这个,我已经好久没见有人喝这个了。
不过看样子我的接水大作战只能明天再实施了。
我把我的杯子端在水龙头下面,略有遗憾,并怀揣心事地按下了出水按钮,但是龙头处却并没有流出那包治百病的热水。
我正纳闷呢,忽然一只手越过我,轻轻按了下按钮,替我关上了龙头。
“水没烧开,等会儿再接。”说完,他就走向了厕所。
兄弟,烟哪个牌子的,是真的给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