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缧絏之中中国人有了一个可悲的现象,散漫、自私、偏狭,都会于在在处处中流露.当人类在社会上周旋的时候,谁也戴起了绅士的假面具,彼此之间,总保持着相当的礼貌,自己也竭力要装出一些风度.但是一到牢狱,立刻把真面目暴露无遗了,正如男女一成为夫妇,再也不必有婚前谈爱时的种种顾忌,再也不必装出过去一派虚伪的殷勤,随便说出他们要说的话,做出他们想做的事.同为难友,而不能如"涸辙之鲋,相濡以沫",反而是倾轧、争执,以至于陷害.有许多以往是属员,在外间一见面就会奴颜婢膝的,而此时可以反唇相稽;有的多本来曾受恩深重的,而此时可以怒目戟指.譬如说:有一个人在汪政权中曾经担任过相当高的职位,而判处了较轻的刑期,就有人可以上前去当面质问:"你为什么判得那样轻?你化了多少条子?"其实这人判轻的刑期,不会加重到别人头上,而竟然会有人不代难友庆幸,反而表现出嫉妒的劣根性来!这难道也是人类的本性?
日本人反而有着完全不同的情形,他们看到牢狱里的禁卒,规规榘榘的向他行礼,对于过去的长官,仍然与平时一样的尊敬,并不因情移势易而前恭后倨.本来,日军投降以后,有一部份也羁押在提篮挢监狱中,不过与我们并不在同一所监房,我们是"忠狱",而他们是"孝监",以后大部份在"以德报怨"的"宽大政策"下遣送回日了,一小部份有血债的,移送到了军事法庭审判.不知何以有一个海军大将(我已完全记不起他的名了)仍然留在那里?
民国三十五年(一九四六)的寒冬,那位日本海军大将犯了重病,移送到监狱医院来等死.监狱医院虽也有几个狱医,也备了一些药物,但几乎全靠美国战时剩馀物资的捐赠,要应付一万多囚犯的疾病,供求相去太远了,肯去做狱医的,学术也当然决不会高明,于是让汪政权的两任"上海市卫生局长"袁浚昌与袁榘范担任了义务医生.我迁到医院以后,狱方指派我做他两位开方的助手,所以让我知道了一些真实状况.药物是那样少,有寒热而能给他一两片"阿司匹灵",已经算恩施格外了.外症,普通给他一些冻滚水洗洗.一般的刑事犯,家中没有食物接济,牢狱中的囚粮,营养是谈不到的,一般都以缺乏维他命而犯着严重的脚气病,而监狱所给他们的药物,是将麸皮煮了水,给他们饮服.在如此的医疗状态之下,曾业律师而又是帮会人物的张德钦囚死了,那个海军大将的卧以待毙,也自然不必说了.
等他扛到病院时,已经在弭留状态中.他的病房,就在我那一间的前面,刚是在楼梯口,一面是墙,三面是铁栅,毫无遮掩,那时正在隆冬天气,寒风阵阵,我们本来就叫那一间为"风波亭"的.那位海军大将就直挺挺的躺在两块木板上面,身上只盖了薄薄的一条棉毯.板床的左右,放着两条长板凳,分坐着四个日本海军军官,大约都是尉佐的阶级,原是这个海军大将的旧部.他们笔挺的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个旧日长官临终前的面容,各人脸上毫无一丝表情.这样在朔风中整整坐了一日一夜,我们奇异于他们竟然没有走动过一步,直等那个海军大将咽气了,他们替那死尸拉上毯子,遮盖住面部,才深深的鞠了三个躬,满含眼泪,列队正步离去.这是何等的精神!使目击的人,在钦叹中不期会有震惧之感.
而本来在"忠监"对面的"和监"里,也奇特地关着两个日本宪兵头子,报纸上称他们为"江阴之虎"与"常熟之狼"的.那"江阴之虎"的名字,似乎为下田二郎.胜利后,经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以后,我又目击到他们执行前壮烈的一幕.
所有汪政权的人的执行死刑,刑场都在狱内,而"江阴之虎"与"常熟之狼"的枪决,临刑前还曾游街示众.那天,大约是民国三十五年的初秋吧!狱中旷地的通道上,已站满了武装军警,形势突然显得十分紧张.当局为了怕这两个死囚的倔强挣扎,派了一个会说日语的翻译,同了一名狱卒,去通知他们家属接见,当他们向下面一看这不寻常的情势时,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一回事了.他们笑笑,对那个译员说:"不要骗我们了,那是┅┅"说着两手平举,作出开枪瞄准的姿势.两人又对语了几句,再告诉那个译员说:"我们等待这一天已很久了,我们早求能光荣地为国捐躯,现在成全了我们,一小时以后,得以重归国土,我们也将永远置身于神社中了."说完,回到囚室,把衣服脱个精光,周身用清水洗抹了,穿上了进入牢狱时的军装.两人并立着,向东方行了很深很深的九十度鞠躬,嘴里像在默祷什么.遥向祖国行完礼,回身随着译员下楼,一出门着到两行的军警,举手行军礼,大踏步前进.这不像去伏法的死囚,还很威武地像在检阅部队.如此,一直走出了狱门.
下一天,更从报上看到,他们押赴刑场游街示众时,前立在卡车上,意气轩昂,大声唱着日本的国歌与军歌.这一狼一虎,在沦陷时期的无恶不作,当然死有馀辜,但看到他们为国家而真能视死如归,日本到今还只有十馀年的时间,国势已在重振,这不能不归功于忠君爱国的精神.对这狼虎的死,也使我曾经深受感动.
一五六、有条有理无法无天数例
和平以后,在东南地区的复员情形,对所谓"敌伪"产业的接收,民间目之为"劫收",而法院对汪政权人的审判,既制定了量身裁衣的惩治条例,一网包收,其间的暗无天日,笑话百出,早已口碑载道.从前叫做"八字衙门荡荡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而那时社会上送给法院八个大字的定评,叫做"有条有理、无法无天."下句的"法",兼指法币而言,上句的条,竟然不是法条,而是金条.不管是"劫收",或者是"有条无法",在汪政权中人身受者固觉痛心,而国事如此,军政司法人员的行为又如此,为国家想,即除了身受的汪政权以外的人,也会觉得痛心吧!
无"法"则一定无天,有"条"真能有理吗?也并不如此.因为所有在沦陷区的人,无可避免不与日人接触,所以不问是否曾在汪政权做事,几无一不可说是符合于惩治汉奸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判决有罪,也决不至抵触量身裁衣的法律.惩治汉奸条例所定的刑罚是死刑、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死刑是不错的,不但显得法官的奉"公"守"法",而又可表示出他的弊绝风清.当然判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都法有明文.即使从轻判了五年以下,依照刑法的加减,青天大老爷对量刑也自有权衡.其间轻重出入,妙用就在这里.当时凡是被捕的一定起诉,起诉的也一定有罪.有"条"也并不真能有理.但有了条即不说你全属无理,据说论情节应判无期徒刑的,因为有"条"的关系,修信了一部份辩诉理由:得减处为十五年或十年的有期徒刑了.用了条子的结果,不在乎理之有无,而获得轻判的优待.我因为曾经执业做过律师,所有同难者的诉状,大部份都交给我过目,而且很多人的辩诉状还是由我写的.因此关系,难友们也给我看偷带进来的家书,某人用了多少条,某人事前法院方面据中间人的传言,本应判多少年,因有了"条""法"的关系,可以从轻末减为多少年,在家信中让我知道得一明二白.这一笔条子的数字,应该我知道得比别人更为详细,除了中间也的确有人假名招摇以外,"有条有理,无法无天"的话,并不曾冤枉了当时号称庄严执法的人员.
无"条"而又无"法"的又怎样呢?且不要说审判的结果,会被处远浮于罪的刑罚,即在开庭时法官的严厉申斥,已足够你魂飞魄散.数万人的案件中,本来极光怪陆离之至,而对无条无法者的庭讯,一问一答之间,有时会使人哭也不是,笑也不得的.就我记忆所及,先举出两起案子的实例吧.
一件是上海三友实业社的以物资供敌的"汉奸"案件.三友实业社起初是制售棉织品的,沦陷时期,一度改营成药,也附设了一所牛奶棚,供应鲜奶.或许老板沈九成出名有几个钱,不知如何却会把他的儿子捉来了,也居然以"汉奸"罪起诉了.开庭时法官问被告:"你牛奶棚的牛奶供给不供给敌人饮用?"被告答:"是订户,我做生意,不能拒绝."法官说:"日本人是我们的敌人,那你显然在以物资供敌.""请庭上明鉴,敌人向我订饮牛奶,我怎敢拒绝?一拒绝,他们会说我抗日的,又谁能保护我?"法官把桌子一拍说:"你不会去报告警察?"这位倒不愧是乌天大老爷,亏他怎样说出来的?警察且怕日军,报告岂不惹祸?而且据我知道,那位大老爷在沦陷时期也是在沦陷区中一样吃户口米,一样向日本"皇军"鞠过躬的,当时老百姓是怎样的处境,他何尝不知道?而此时他高坐堂皇,老百姓的不敢与他分辩,也正如沦陷时期他的不敢与日军分辩,反正被统治的老百姓永远是错的!这案审理结果,也居然以牛奶为物资,判处了两年半的刑期.
另一起案是"中央储备银行国库局局长"俞绍瀛的儿子,在该行某一处小县中任办事处主任.承审的法官邱焕瀛问他:"为什么你要在伪组织中做事?"他的答覆是"家庭开支大,不做不能活,所以父亲要我在他做事的银行里担任一名职员."法官厉色说:"你父亲做了汉奸,你就应当杀了他!"懂得法律的法官,居然当庭教唆杀害直系尊亲属!无他,没有钱的"汉奸",而有劳法官费心升堂问案,怪不得使他肝火大旺也.我所举这两个例子虽然是事实,但读者正不妨当它笑话看算了.
为了无条无理,闹得最大的一件事,是周更生的病毙案.周更生原是上海的一个小商人,沦陷时期与日本人做了些生意,发了些小财,胜利后也被拘送到提篮挢监狱,以汉奸罪待审.入狱以后,一直患着病,缠绵不愈,而且病势日见沉重,屡请交保出外就医,法院始终待价而沽,搁着不予恩准.大约是民国三十六年的三月,一天清晨起来,"开封"以后,有人去探望周更生的痛,不料发觉他早已气绝多时.更一检查他的遗物,有他母亲的一封来信,大意说:"你的痛怎样了?我忧急得日日夜夜不能安睡.关于你交保的事,我向法院已递了好几次声请状,一直没有批下来.原因是必须先送十条金条,我四处张罗,已筹到了七条,现在尚缺三条.但不论用什么方法,我一定会设法筹足的,望你安心养病,再忍耐一时.┅┅"谁知周更生的一条命,竟为了缺少三条金条,终于不救.当时看到他家书的人,不免兴了兔死狐悲之感,消息一传出去,全狱顿时沸腾了!
事前我完全不知道有这一件事.因为那所监房是五层楼的建筑,我住在五楼,而周更生是住在底层,而且平素我与他向不交谈.这时我只听到呼号声、叫骂声、捶胸顿足声、震撼铁门声,一呼百应,全狱天翻地覆.不要说监内一片混乱,人人如醉如狂,声音不但闹到了外面的街上,连高等法院也知道了这事.狱中吏役怎样的喝止,以积忿在心,当一千馀人情绪激动的时侯,已经无法轻轻地平息下去.
这样大闹了一小时有馀,高院派了庭长刘毓桂出现在狱内.高院方面表示如此人多口杂,无法查明真相,要每一层楼推举代表二人,有什么意见,可向刘庭长当面陈述.我在狱中一向是好事的人,而这次例外地不想多事,听到要推举代表,就躲向厕所中去了.五楼的十个代表推定了,本来并没有我在内,不知是谁突然喊出了我的名字,立刻引起一片掌声,苏成德等从厕所中把我拉了出来,五楼的一群难友,把我高高擎起,坐在他们的肩头送下楼去,在喊着我的名字与鼓掌声中,我已经绝无推诿的馀地.十个代表先一商量,又推我做发言的总代表,这样我虽不是祸之首,形式上是成为罪之魁了.
刘毓桂已坐待在一间办公室中,当我们鱼贯进入,居然恩施格外,还让我们这班囚徒坐下.他板起面孔说:"你们如此闹监,是不是想暴动?有什么话,可以提出来,这里是法院,也是监狱,不许随便胡闹."他说完,众人望着我,我战战兢兢地起立,先尊称一声"刘庭长",我说:"请庭长明鉴万里,政府替我们戴上了一顶"汉奸"帽子,已觉百身莫赎,现在庭长再替我们按上一项暴动罪名,更将万死难逃.但我们这一群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又处身在铁窗之内,怎样能够暴动呢?到现在为止,发生的就是呼号,有过什么暴动的事实呢?庭长给我们下的暴动罪名,我们实在再也当不起了.同难的人死在里面,法律难道不许我们有一丝同情之心的表现吗?现在庭长准许不自由的囚犯能够自由陈述,但我不敢在尊严的法官前面乱说.我想先请问庭长:你学的法律与我学的法律是不是相同的?假如我读的与刘庭长用的根本不同的话,那我因不懂现在的法律而自然不敢有所胡说乱道了;但假如现在你用的还是我从前学的那一套,那我愿意一知半解地在庭长面前放肆了."
说到这里,我停了一下.刘毓桂知道我在讥讽他,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却以他的白眼当为青眼,我又接着说:"当然,应该我所读的法律也就是现在高等法院所通用的法律.那末,我又要问;周更生应当不应当交保呢?依照我所学的法律而论,一个羁押的犯人,不问其犯罪情节之轻重,假如在狱患病非保外显难痊愈的,必须予以交保!刑事诉讼法上规定得那样地明确.周更生现在死了,死的事实,已足以反证当时实在具备必须交保的原因与理由了,然而法院居然并不曾准予交保,终于让他死在监狱之内.以周更生的死,就可以这样说:法院是违法了,而法官是渎职了.反过来讲,假如周更生的病,决不是绝症,所以法院不给他交保,但周更生现在的死是事实呀!如此,最少他的死可说不应死而死,那就足以反证监狱没有尽其应尽的责任,给他以必要的照顾与适当的治疗,以至草菅人命.但监狱既是高等法院的看守所,则高等法院就不能辞其咎了.法院违了法,而不许犯人作合法的要求,这不像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也不像处身在法律的围墙之内."说到这里,刘毓桂的头低下去了,连向我白眼的兴致也消失了.
我继续说:"同样犯的是"汉奸罪",为什么有的患了重病而不准交保,而有的并没有病而特许交保?"刘毓桂插嘴了:"是谁?"我说:"有重病不准交保就医而死的是周更生;没有病而交保外出且在报纸刊登广告为人治病的,也是犯"汉奸罪"的是储麟荪医生.不知庭长有什么理由来加以解释?"我又故意等了一下,接着说:"我们不想听刘庭长解释了,为什么犯同样罪名,有人可以交保,而有人不能交保呢?犯人虽不敢与法官相视而笑,最少也应该彼此莫逆于心吧!"
这时,刘庭长又忍不住向我白了一眼.我想,在他的心里,恨不得再加我以亵渎尊严罪,立刻起诉.但刘庭长我一向是认识他的,他的女儿刘玉琴、婿石美瑜都与我很熟,刘庭长终于隐忍了,真也显出他的宽大.我说的这一段话,还仅是我们的开场白,我为一时的血气之勇,忘记了自身的处境,以及将遭逢的后果,竟又滔滔地说下去了.
一五七、对一个放肆囚徙的惩罚
一个犯人放肆到如此程度,真像目无王法似的.现在想来,若是专制时代的官吏,一定会一拍惊堂木,大呼混帐,或者拖下去重责二百屁股.但刘毓桂到底不愧为民主政制下的公务员,真有风度;也真有修养!他不动声色地整襟危坐,让我这个犯人一味的昌言无忌.
正在这时,一位平时很具威风姓江的牢狱科长,走进室内.他好似真怕我们"暴动",因此虎视耽耽地立到了刘毓桂的身后,预作防卫.许多同难的朋友曾受过他不少次的侮辱.我这时情绪已很激动,一年半积储的满腔怨气,但求尽量发泄.我指着这位顶头"上司"说池:"以这位江科长为例,倒是牢狱中的三朝元老,他在租界时代是洋人的雇员,"伪组织"时代是道地的"伪员";现在却蝉联为真政府的科长了.别的人只要与"伪组织"拉扯上一丝关系,有人用匿名信向法院一告发,检察官就照例起诉;审判官更照例判罪,一判也就是起码两年半的徒刑.而这位江科长呀!却洪福齐天!非但没有做犯人,而且由伪员一变而为管理犯人的真员.在他,应该知道帝德皇恩,政府对他可谓仁至义尽;在他,也该想想毕竟是漏网之鱼,理应稍稍敛迹.尤其对昔日的"汉奸"同僚,念过去的一段香火之情,多少该有些惺惺相惜,怀着兔死狐悲之意.不料,狐非但不悲,还要假借虎威呢!对在押诸人,稍不当意,一开口就"妈的"连声,若是现在他仍然是"伪组织"的汉奸,伪员而不知自爱,犹有可说.岂有"妈的"三字,竟出之于堂堂真政府官吏之口?实觉有玷官箴,不成体统!况且说我们"犯法","犯"的是国法,还不是犯什么人的家法.请刘庭长明鉴!为使国家稍全体面,请他以后郑重说话.最后我不得不声明的,我对江科长的斗胆冒渎,仅是一群犯人们哀吁,我们已备受磨折,更不愿他人的同遭厄运.所以对江科长尽管认为荒唐,还不忍有检举其为"共犯"的意思.不过,以后希望他摸摸自己的良心,给我们以一丝同情."话说到这里,我斜睨了这姓江的一下,他那具二百磅左右臃肿的身体,已在微微颤抖,额汗不断地在两颊下流.这副可怜相,我忘记了他平时的威风,实在更不忍再往下说了.
最后,我代表向刘庭长提出要求了,我说:"庭长!过去,在南市的军统看守所中,张国元(汪政权的国民政府委员)病死了,而在钧院管理下的看守所中,张德钦以外,周更生已经是第二人了.假如我们这批人真是罪大恶极的话,不必使我们一个个的囚死狱中,还是让我们暂时苟延残喘.反正生杀予夺,都在庭长的一念之间.留着这许多条命,多费政府一颗子弹,明正典刑.这样,大可以一显国家的纪纲,一显法律的尊严!所以,我们提出的要求是:一、以后如其再有患病的人,与认为犯罪嫌疑不重的人,应该依照我们所知道为政府所公布施行的法律,予以交保释出;二、延长"开封"时间(开封就是开启囚室,使押犯得在室外走廊中有散步的机会),免致继续削弱健康;三、狱吏应停止以秽语骂人.这三点最低限度的要求,我们以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我说完了话,刘毓桂不愧为一个老吏,也许当时他也认为我们的要求,天理、国法、人情上还说得过去,他心平气和的说:"你们提出的要求,让我回去向郭院长(云观)报告后,下午给你们答覆.院方将尽量考虑接纳,但以后不许再吵闹!"说完,他急急地离去了.我们也各自回去,向全体难友们报告经过.大家听到刘庭长的结论,都觉得兴高采烈地,以为我声泪俱下的一席话,真是感动了笔下随便可以要人性命的法官大老爷的天良,连我自己也有些陶醉了,因为刘庭长当时的确曾经表示出同情与诚恳的熊度.
到了收封的时间,有人主张在没有得到满意答覆之前,全体不回囚室,也不让周更生的尸体迁出,可怜而又糊涂的我;"犯"了法,还想守法,我反而做了法院的帮凶,劝告人家,刘庭长既未拒绝我们的要求,那末在他没有正式答覆以前,我们就应该等待.否则,不服从监狱的管理,将是我们错了.这捞什子的法律真害死了我!当我自首以前,彻夜检讨,以为我并不曾犯法.关起了已一年半之后,仍丝牵未曾获得启迪,还在迷信法律.难友们也同我样梁的谨愿,居然接受了我的劝告,乖乖儿各自回自己的囚室,我们又听到铁窗沉重的落锁声.同峙,周更生睁着眼还在等待他慈母凑满三根金条保他出去的那具尸体,也被狱方迅速地移走了.
到了下午,照平时应该到了开封的时间,却并不曾开封,走廊中反而加多了大批禁卒,形势显得很严重.谁都看到有些不妙,起初还有人嚷着开封,而狱方的宣布,却代替了高等法院的答覆.谓由于押犯的无理取闹,决定以禁闭为惩罚的方法,最少今后的几天中,不再开封.禁闭到几时,要看监犯们的改悔情形而定.
这一个宣布,大出于我们这十分愚蠢的一群的意外了,政治解决已经变为司法惩治,而不料为了这一点人类应有的同情心,向法院的哀吁,刘庭长考虑请示的结果,竟然作出了如此的决定.在政府一贯的手段下,本来,以已经失去自由的人而想争取自由,即使是最小的一点,既成笼中之鸟,也就无异于梦想了.所以我对同难的人说:犯人"犯"字的俗写,本已明白告诉了我们,一边是人傍,古人造字的时候,原就说明一做犯人,便被视同畜类,而另一边的"已"字,也就是"死"字的一半.周更生白白关死了,再关死几个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人提议用绝食的方法来抗争,而有人认为以挨饿来感动司法当局太不值得,于是全监寂静无哗,不知是为对周更生的静默哀悼呢;还真是在闭门思过?逆来顺受,也许人类就是一种最抵受不了压迫的动物,汪政权中人,又一次俯首贴耳!胜利后的一切,对汪政权中人来说,政府的威严,实在已达到巅峰状态.
对一般人的惩罚,就以禁闭作为了事,但惟有对被认为是"祸首"的我,当然不肯从轻发落.下午,突然一个看守来通知我,要我立刻收拾一下所有的东西,随着他走.因为现在羁押的地点是从前外国人住的监房,虽然里面有一所问吊的刑室,住在里面,不免觉得阴风惨惨,但一切设备,较之其他关中国人的监房为好,面积宽大一些,而且里面建有简单的抽水马桶.这或许是当局的苦心,对一般"卖国的汉奸"们的特别优待,但优待了还要肇事,就难怪当局要震怒了.
在周更生一事发生以前,高院方面本想把我们这一群废物利用,有已经判决确定的,本应送大监执行.所谓大监,就是与普通犯盗窃案的刑事犯,杂处在一起,不再有通融优待之处.法院利用的决定,凡其中曾经学过法律的,仍然留所服役,指定把一部英文的英国民法,分担译成中文.其中李祖虞、赵钲镗、孙绍康、孙祖基、吴凯声,和我等诸人,已经确定了担任这一项工作.就因为我开罪了刘毓桂,胆敢为首滋事,出言顶撞,所以取消前定,要提早解往大监执行,把我移送的地点是仁监.
这消息当然立刻传遍了整个监房,但没有人而提出抗议,也并无人发动为我声援,几乎是全体一致沉默,寂静得像看到一具尸体的将要放进棺木,谁都会想到让我孤独地一个人解送大监,一定会遭到加倍的凌虐.尽管我为了大众,而大众并不能为我的后盾,而我应该原谅他们在积威之下,已经是敢怒而不敢言了.事已至此,畏怯又有什么用?我等待着任何磨难降临到我的头上.整理好了所有的东西,还记得那天身上是穿了一套浅灰色的呢质夹袄裤,一手提了一捆被褥等杂物,腋下夹住了少得可怜的衣服,另一手拎了一只搪瓷的便桶,由两名看守押在身后,我昂起头准备离开那里.当我一回头的时侯,发觉每一个难友的面部,像是目睹同难者押赴刑场殉难前同样的表情,我知道他们在为我耽忧,我点一下头来表示诀别,就这样走向不知将遭到些什么的另一处.那一天是民国三十六年的四月一日,也刚刚是我自投罗网的一年半.谁教我如此的不受抬举不知死活呢?对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囚徒,还不应该好好的收拾一下!
一五八、最后胜利属于放肆囚徒
沿着监狱里的夹衖,一路行去,越过了几所监房,寒风一阵阵袭着我的身体,一片苍凉.那时神经好似已变得麻本,茫茫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行行重行行,终于走到监狱的办公室,那是我们于一年前由楚园解来的时候已办过手续的地方.狱吏要我按了十指的指模,登记了姓名、年龄、籍贯、犯罪案由等以后,还蒙另眼相看,并不曾办理照例手续,不须换囚衣,不必脱光了衣服检验肛门曾否有过被人鸡奸的痕迹,也不需去洗和着臭水的冷水浴.仅仅检查了一下名为行李的杂物,在我胸口的衣服上缝上了一块布质的囚徒的号码,推我进向里面的一侧.原来这是一间新犯的理发室,里面有几张凳子,我坐上了一张,一个中年的矮胡子过来为我剪发,手里一把剪发大轧刀,大得可以在花园刈草,连着皮带,通向下面脚踏的木板,用脚一踏,轧剪的齿轮自动开阖,剪一个头,只要推动三四次,就把满头黑发,剪个精光,时间最多是两分钟.因为齿轮不太犀利,往往把犯人的头发一根根吊起来,痛得眼泪直流.我刚刚坐下去,过来的那个矮胡子本来也是服役的犯人,他向我端详了一下,失声叫道:"你是金老师?"我愕然,因为我从不曾教过书,以为也许是他误认了.我回过头去说明了这一点,当他看清楚我以后,反而说:"真是老师!"原来周佛海创办财政部税警团时,曾先开办了一个干部训练班,要我去担任学科方面法律部份的讲师,他就是税警团里的一名营长,确曾上过我的课.居然因为有了这一段师生之谊,他不忍让我受痛,脚踏时改缓了许多,剪一次发,经过了五分钟的时间,才算毕事.那晚我就待在监狱办公室墙隅的铁栅之内,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与我一起的人,都是普通的刑事案犯,肮脏,粗犷,我有如羊入虎口.而我那位"高足",也极尽其弟子之道,偷偷地又塞给了我一包香烟,我就在那里眼睁睁地渡过了一宿.
翌日的清晨,解往大监去了!当我进入仁监时,监狱里的一名看守长张福林,是著名凶恶的酷吏!他出现了,双手背在身后,握着一根大竹片,教我们排齐了队,点过了名,指着其中一个犯人问道:"你犯的是什么罪?"那个人答覆的声音很轻,同说:"是窃盗."张福林立刻举起了竹片,向他的浑身上下乱抽乱打,口里还不住地骂着"臭贼!臭贼!"挨打的人只用双手抱着头,莫说不敢反抗,连走避也不敢.也许看守长打得手酸了,一停打,就横了我一眼,厉声说:"到这里的人要知道安分守法,否则,哼!"我才明白原来刚才表演的那一幕,是在向我施下马威.我不知那里来的勇气,还他一个白眼,同样也回了他一声"哼!"
这样,我被送进了仁监的监房,独占一室,左右的邻室,每间都是三个人,而且都是杀人强盗等判处大刑的重犯,脚踝上都有一副铁镣,日日夜夜只听到不断地传来铛鎯、铛鎯的声音.格外使人心烦意乱.看守长又下令对我的处置:一、长期禁闭,不得享受开封散步的权利;二、不准任何人与我交谈,否则重罚!我就被孤零零地隔绝着.好动成性的我,最初几天,在一间七尺长四尺宽的囚室中绕室盘旋.早上,门一开,一个难友由狱吏押着把我的便桶取出了,迅速地关上门,又迅速地离去.吃饭的时候,把一只洋铁皮制成的囚粮罐,从铁栅中塞进,急急的走开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自己觉得四肢瘫软,浑身无力,食欲完全消失,情绪更极度低落,自己唯一的感觉,是等候死神的降临.每天,我就睡在水泥地上,像是患了重病那样地已剩得恹恹一息.而张福林真有他虐待犯人的一手,把认为犯了狱规的监犯,特别拉到我室前的走廊,施行体罚.不是几个如狼似虎的狱卒,把一个监犯按翻在地,用木棍打屁股,直打得皮开肉绽;就是喝令监犯双膝跪在地上,把他们一只手绑实在椅上,用竹板打手心,十几下打下去,立时红肿高胀.朴击声、呼号声闹成一片.最初,我不忍看,闭着眼装死,做出不闻不见的模样,忍受一切的横逆.
两个星期之后,不知怎样又重起了求生之念,为了求取生存,就会产生无比的力量.忽然我有了决心,有了勇气.再一次有同难者在我面前被打时,我索性站起身,圆睁着眼,注视着他们.张福林对我说:"你看看,不守规榘的人的处罚,就是你的榜样."我的声音却比他高,我不客气地说:"你敢?"他哈哈说:"我管理过几十年监狱,说我不敢打一个囚犯?"我说:"看守长!对我,我不客气地说,你是不敢的.我没有什么神通,我只知道有法律.假如你打我,我一定反抗,反抗的结果是激怒了你,你会下毒手的,下毒手一定重打得让我受伤.而这正是我所祈求的,那时我会向法院告你,刑法上的规定,狱吏虐待犯人,可以判个几年徒刑.尽管现在司法黑暗,官官相护,我倒不在乎,因为官司打输了,最多加我几年,我还是住在这里.你输了,对不起,也来做犯人,那时你与我平等了,你失去了权力,平时受你虐待的人一定报复.看守长!我知道做犯人的痛苦,我不愿你来,所以忠告你,你要郑重考虑,同时,我也因此断定你不会敢打我."我看到他有些毛骨悚然的样子,回身走了,连继续打人的兴趣也立时消失了.
一不做,二不休.当天晚上,我写好了一封呈文,与一纸信件,呈文是预备送给国防部、司法行政部、上海市政府等许多有关机关.信是写给上海各报的,题目叫做"一个犯人的呼吁",罗列了监狱当局的十大罪状,有克扣囚粮、虐待犯人等等.当张福林巡视走过我门的时,我叫住了他,我说:"张看守长,对不起,你们这样对付我,我不能坐以待毙,困兽犹斗,我要反抗了.明人不做暗事,我已写好了两个文件,但在寄发之前,要先给你看看,里面说的都是事实吧?在八十多囚徒之中,我写得还不愧为一个刀笔能手吧?这是我给你们的最后机会."张福林一手把我的文稿抢了去,也许他还看不懂,因此并不先读一下,就先急急问我:"不经许可,你可有什么本领可以将这书信送出狱墙之外?不要糊涂得再自讨苦吃吧!"说完还显出一副很得意的神情.我倒并没有故弄玄虚,连做法也不想瞒他,我说:"假如四十八小时以内我没有办法把文件送出,那我甘愿领受你打打手心打屁股的任何私刑,好让你逞足威风.但我要明白告诉你,你不要以为狱卒是你管理的,在你管理之下,他们为犯人私带东西进来,夹带私信出去,早成公开的秘密.尽管我告诉你以后,你检查得严,我可以请狱卒带口信,或者打电话到我家里,要我的律师来接见我.政府还在装作法治的模样,总不好意思公然剥夺犯人接见律师的权利吧!那时,我公开交给律师要他投递,你只好对我瞠目而视.当然,你也会自己监视我,但你不能四十八小时不眠不食.当然,你也可以派心腹的狱卒不替我带口信,但是,看守长,待遇那样菲薄,狱卒会贪我的钱而不听你的命令的,我这个办法,不是吓吓你吧?"张福林到底是一个不识字的粗人,还没有刘毓桂的老练,不等我的律师来,已经瞠目结舌了,声音也放得缓和了,他告诉我说,让他报告典狱长后,再给我答覆.
第二天,他就来告诉我,奉典狱长之命,从现在起,对我停止禁闭,白天,可以在狱内自由行动.十天以后,索性把仁监的五楼,专门作为政治犯的执行所在(感谢他称们为政治犯而不是汉奸了).因为现在还存放着囚衣,而且需要扫除,要我耐心再等待.果然,在这十天以内,他发动了数十名狱囚,把五楼存储的东西搬移一空,而且重新粉刷一新.我的一间狱室外,还装了一盏光明的灯泡.整理好了,要其他的狱犯把我的"行李"搬上去,而且把楼头的总纶匙交给了我,对我说:"自己关好梯口的总门,不要让普通犯人上来.钥匙你自己管,给你自治.以后,到晚上楼收封,这样你该满意了吧?"这时,我倒真是衷心感谢政府对囚徒的宽大.我又高踞到铁窗里面的窗槛上,嘴里衔了一支香烟,有悠闲自得之慨.那里居高临下,可以遥遥看到我原来关在一起的许多朋友们,他们也抬头望到了我,起初是一愕,以后发觉了我已打开了一条血路,抢回了一条性命,不禁有人竖起了一只大拇指表示我有办法.但我并不得意,因为我感到法院的唯利是图,监狱连收拾一个囚徒的本领也没有.贪污一定无能,我是身受者,为了国家前途,这应该不是件好事,一时忘记了小我的胜利,不免有些感伤之意.
一五九、有啼有笑的狱中人百态
但是,不能不说上海提篮挢监狱方面,对汪政权中人确实会给予以最大的优待.在我牢狱生涯约两年半时间内,两度换过典狱长,他们似乎对汪政权中人都抱有一丝同情.监房既然与普通的刑事犯隔离,连监狱的病院也并不例外,让我们这一群,另外分占着一层楼,而又特别指派了几个年富力强的普通刑事犯,为我们服役.所有粗重的工作,一律由他们担任.典狱长更不时邀请几位到他的办公室去谈话,口称先生,让坐,奉茶,谈笑风生.最尴尬的是狱卒,平时在囚室内是叱骂随心,而此时则变为趋承恐后了.
看守长除了要显一显小吏威风的张福林以外,其他大部份也并不曾当我们是囚犯,有时来作闲谈,态度竟完全是请教的样子.就是普通的狱卒,也很少故意为难,一方面由于他们都一直住在沦陷区,在他们的心目中,我们还并不真是"罪大恶极"的一群,而且许多现在归他们监管的人,都是不久以前耳熟能详的人物,多少还有些偶像作用.同时,他们又做着囚犯们的大主雇,当他们轮值上班的时候,帽子里、衣服的内层,以及绑在裤内小腿上的,都是被监狱认为违禁的物品.其中有家书、香烟、火柴、刀片、药品、金钱,以及任何不能公开带入而又为极端需要的东西,这就是说:危险品除了枪械,体积大得像一个女人而外,一律可以带进.狱卒那时的任务,已变成为犯人的运输工具了.
这样整齐的人物,而且是集体的囚犯,在提篮挢的监狱史上应该还是第一次.这一批罪犯,尽管已经过了洗劫,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然不是如平时监犯那样地都是赤贫之辈,家属为了尽量减少狱内人的痛苦,把罗掘得来的钱,尽量化用在法院以及监狱方面.法官是一定巨数才收,倒真成"一芥不取",而狱卒则是细大不捐,冒着职务上被开革的危险,以博收戋戋之利.所有带入的东西,并不按件计值,一般的情形,那由家属预先接洽好,每个月给予固定的酬劳.也许从一个犯人身上所得的月费,还要远远高出他原来的薪水.在这样两利条件之下,狱卒与犯人之间,就融融泄泄,显得一派祥和.
人类本是最虚伪的动物,身上披了一重衣服,就觉得人类真是有异于禽兽,至于冠裳黼黻之流,好似尊严神圣,而一旦把彰身之具剥光了,也许其丑恶且更甚于禽兽.在人性方面的表现,亦复如此.在社会上周旋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带着一副假面具,谁都彬彬有礼,俨然绅士模样,及至置身牢狱,彼此之间,同属囚犯,就不再有什么利害上的关系,也就不必要什么虚伪的掩饰,于是本性暴露了,也许可以说得更深刻一些,是兽性流露了.几乎大部份的人,变得自私、偏狭、暴戾、阴险,为了一个很小的问题,或者一样很小的东西,会发生很大的争执,礼让等所谓人类的美德,一古脑儿不再存在了.过去我对有几个很钦敬的人,在牢狱中原形毕现,立时使我完全失望了.像温宗尧那样曾做过广州大本营七总裁之一的身份,而在楚园时期,竟不惜对难友向军统打小报告而冀图获得优待.像"中央储备银行副总裁"钱大櫆,在胜利以前,何等的享用,而到了牢狱以内,由于家产的被查抄得很彻底,而他的妻子又正热恋着一位医生,食物的接济全无,连香烟也至断绝,同囚的有着他不少"中储"的亲信旧部,谁也不再理睬这过去趋承唯恐或后的上司了.囚粮是难于下咽的,迫得他过去的一名保镳,见义勇为,以劳役换来的钱,对这旧日的主人,按时送食.什么朋友的道义,什么夫妻的恩情,这时都让你看个清、受个够.
但是,也应该原谅狱中人的心境,在备受磨折,而又到了生死关头的当儿,悬悬于未来的命运,忧伤煎熬得影响了性情.加以长期禁闭,生理上的刺激,变得容易动怒而流于暴躁.性欲是囚犯的一大问题,狱中尽管也有着不可避免的同性恋的现象,若干普通囚犯中,同样会有卖淫的人,而且有人还在从中兜揽,代价是香烟一包.但汪政权中人,相信还无人有此雅兴.
坚强的是暴躁了,而素性懦弱的则变为颓丧,常常发现有人作歇斯的里式的哭泣,想到家,想到过去,想到前途,就无法抑制他的情绪.失去自由的人,才会知道自由的可贵.收封以后,在一间狭小的囚室中盘旋,心里说不出的愁闷,胸口像要爆裂,脑子陷于昏沉,天上的飞鸟掠过,恨不得也插翅高翔.我是莫名其妙的人,到真正闷得无可排遣时,独自回想着过去舒适的生活,一个腻侣的声容笑貌,一件得意事的得心应手.自己在幻想中陶醉于已往.因为我想保护我自己,身体既已受到了折磨,不要再把脑子自己再去摧残,看到别人在哭泣时,我去鼓励他们的勇气,我时常说:"搞政治,成功为主席、院长、部长;失败就被枪毙、坐监.一时成功的人,不必忘形;一朝失败的人,又何用追悔."真的,许多人在胜利以前,官唯恐做得不大,钻营得唯恐不力,而现在的政府,偏偏判刑不问罪行,但论官阶.此时我倒占了很大的便宜.汪政权的人事之权,几乎完全操在周佛海手里,我是近水楼台,有时有空缺出来,承他总先来征求我的意见,而我也一直摇着头表示婉谢.有一次,他说:"你真不想做官?"我笑笑说:"不是不想,而是无官可做."在他的疑诧中,我接着说:"这次政府成立,高官厚爵,裂土分茅,不是讲的什么资历与能力,全凭私人关系,立地鸡犬同升.在"还都"以前,我们的十人组织,预备分任十部次长,现在,周学昌已任南京市长,罗君强先后任司法行政部长与安徽省长,而李士群则兼任警政部长与江苏省长.即不是十人组织中的顾宝蘅,还都时仅为司长阶级,而现在且已为粮食部长.要我做,除非也做部长.但我看看他们都不像什么部长的样子,如真要我做,我自己先照过镜子了,我也不像.所以,我没有官可做."佛海当时固然给我说得啼笑皆非,以后也就不再提对我安排之事.胜利前也许有人以为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而现在我倒可以少却一重追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