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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因其繁荣的经济而被誉为东方明珠,在香港回归祖国的过渡期内,如何保持香港经济继续繁荣上升,让这颗东方明珠更为绚丽夺目,是中共中央领导人非常关心的事,也是我们在香港工作的重点所在。
八三年九月,我向中共中央领导人汇报工作时,提出我们在香港的经济工作方针,用了五句话、二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拖住英资,稳定华资,争取外资,团结侨资、台资,壮大中资。”对这一方针,我看中央领导人当中,赵紫阳基本上赞成,胡启立更肯定一些,李先念有不同看法,例如对壮大中资,他有不同看法。
港澳工委内部讨论此方针,多数同仁是赞成的。但我们香港中国银行的负责人和部分香港当地干部并不赞同,银行负责人认为这不是经济方针,我理解他们的观点是从银行经营出发,而不是从整个香港经济出发的,我向他们解释:我们在香港不是处在管治地位,我们不可能对香港经济提出一整套详尽的具体方针,提出来也是空的,不可能形成政策、形成法律,因为这是港英政府的事。
部分香港当地的同志不赞成壮大中资的做法,他们认为中资不需要也不可能壮大。我表示只要我们采取香港市场通常所采用的做法,来经营中资机构,只要我们不搞特权,不要同港人“抢饭碗”,我们参加香港的市场活动,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富,也可以增加香港的财富,还可以提供香港许多新的发展机会,增加港人信心。中资壮大了,对未来香港经济,也可起稳定作用。
有关香港经济方面的工作,我坚持按这二十二字方针,事实说明,这是合乎香港实际的。
英资在香港的几大财团,有基本上属于以香港为经营基地的财团,如汇丰、怡和、嘉道理等;也有以英国本土为基地的大财团,如太古、渣打的。随着华资力量的发展,一些英资财团被华资收购,如李嘉诚收购“和记黄埔”,包玉刚收购“汇德丰”;尽管这样,华资、中资在短期内,仍很难替代英资在香港经济的主要地位。比如汇丰在金融界的地位,即无人可比拟。
英资财团的特点是靠殖民政府支持,靠对市场某种程度的垄断起家和发展,最典型的是汇丰。
汇丰银行是商业银行,但是香港政府它享受中央银行的某些特权,可以印发钞票,是港英政府的金库、出纳,并且替港英政府监督管理金融机构,负责香港银行的结算,因而取得了并了解香港其他银行的业务情况。汇丰是香港银行公会的主席,他的董事会主席几乎都是行政司的当然议员,在港府制定香港金融、经济政策时,汇丰具有相当的发言权和影响力。港人谑称汇丰董事长是香港三总督之一,可见汇丰在香港的地位和作用。汇丰董事会里的理事、董事几乎都是英国人,董事会主席按会章由董事会推选产生,实际上究竟由谁来决定,是港英政府?还是伦敦某一机构?我们一直没摸清楚。我曾亲自请教过曾任汇丰董事会副主席的包玉刚,他也不清楚。据汇丰一位老职员提供的资料,他认为汇丰的决策权主要掌握在董事会主席、总经理等五、六个英国人手中。
中国要收回香港,汇丰会做何反应,是我们需要预为研判的。我曾在八三年底,组织香港新华分社经济部和调研室成立专门小组,对汇丰进行调查研究。他们写出一万多字的报告,总的看法是:由于一九四九年汇丰从中国内地撤出时受损很大,余悸犹存,汇丰在九七前,可能要撤出香港。但也不一定会全部撤离。它们会视中国、香港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未来是大部分或一部分撤走。
这一看法,与香港中国银行负责人不同,他们认为:“只要香港有钱赚,汇丰不会撤走。”北京港澳办、外交部、中国银行总行也赞同此种看法。当时没有进一步探讨。
不久,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季辛吉)访问北京,传递当时英国首先戴卓尔夫人托他带给中国领导人的一个“口讯”:“汇丰准备同英国莱斯银行合并。戴卓尔夫人表示,这不是英国政府的意见,而是汇丰商业上的决定,汇丰希望把业务扩大到欧洲去,因此要把总部搬去英国。同莱斯合并后,银行总部将设在伦敦。”
这实际是汇丰以合并为名,行撤离之实,证实了港澳工委以前的看法。在姬鹏飞主持的讨论对策会议上,大家共同的意见是,不能同意汇丰这个决定。
国务院把这个讯息告诉了基辛格,请他转告英国。这之后,汇丰放弃合并莱斯的打算,只收购莱斯一部分股票。
但在“六四”之后,汇丰进一步收购莱斯股份,并把总部迁到伦敦,终究还是实现了它的撤退部署。以汇丰在金融界举足轻重的地位,把总部撤出香港,显示它对中国的政策无信心,影响香港市民的心理。不过汇丰的业务不可能完全撤出香港和中国,它的盈利主要是在香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汇丰在内地的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
汇丰撤出之前,港英政府已把汇丰中央银行职权如金融管理逐步转移,另外成立新机构来执行,可见英国一直没有停止撤退部署,直到“六四”以后,汇丰才公开撤出行动。
对汇丰会否撤走的估计虽然不同,港澳工委仍采取同汇丰密切合作、积极配合的态度,设法增强汇丰的信心。同前后任沈弼、蒲伟士经常接触,合作挽救香港股市、处理香港华资中小银行危机。在制订基本法时,为了拖住汇丰,也确定了香港特区政府不设中央银行,“九七”后仍然保留汇丰某些中央银行的职权,继续由它发钞,中国银行参加等方针。
汇丰进入内地后,有一次蒲伟士告诉我,他们在内地有些坏账,收不回来,并举了一些例子。我听后,立即答应帮助他们,要他把坏账的项目、情况相告,我们帮他去向内地交涉。后来经过交涉,有些问题解决了,有些不能解决,我把交涉的情况告诉他,让他了解和放心。这些工作,对拖住汇丰多少起了一些作用。
北京同我们在认识上不一致,有些做法也很难讲其什么作用。例如李鹏(当时任副总理)没有征求我们意见,也不通知我们,就给荣智健(中信集团在港负责人,荣毅仁的儿子)资金,让他到香港收购“港灯”的股票,没有收购成,就收购国泰的股票。这种收购股票的做法,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影响,从拖住英资来讲,可以起一定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香港社会产生一种忧虑:中资这样的“大手笔”是否想通过收购把这些企业国有化?会否先收购股票而“联”,以后控股而“合”,然后“国”有化,搞“联合国”?这种疑虑不利于拖住英资,稳定华资、侨资、外资。
香港英资财团凭借殖民政府的支持,不仅具有殖民性,而且有某种程度的垄断性,这主要表现在公用事业即邮政、电讯、能源、电力等行业上。对这一现象,我们主张为了拖住英资,对其垄断性不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而改采限制发展的对策。限制也不是通过确立法律、政策或政府行政措施来解决,而是通过市场规律逐步解决。
我曾参观香港电话电灯公司,他们向我表达了去内地投资、发展事业的愿望。我即找国家邮电部长商量,能否允许他们去内地,帮助改变邮电事业落后的状况。事实上,资金和技术方面,我们都需要外面的帮助。这位部长基本上不考虑我的意见,他表示,外资进中国搞电讯已有四家;香港在深圳已有投资,还积极活动想进入江苏。他讲,邮电部反对这样做,因为会造成制式太多、太复杂,他倾向不能让外商投资电讯的事情再发展了。我的努力没有获得他的支持。
总体来说,拖住英资的工作有一定效果,但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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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资本家已成为香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国宣布要收回香港主权后,华资中一些人率先转移资金,资金外流和移民日益严重。因此,稳定华资成为稳定香港、繁荣香港经济的关键所在。
我们从政治、经济两方面工作。在政治上,广泛地开展爱国统一战线,通过首先做上层大资本家工作,稳住他们,以期影响其他华人资本家,达到稳定大部或稳定全局的目的。同时,应用经济手段,支持和帮助华人资本家,使他们解除疑虑,建立信心。
当然,仅靠我们在香港工作是不够的,很重要的是要依靠内地。内地坚持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发展,对香港的利用日益增多,很自然的,内地对香港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大,华人资本家对内地的看法会随着改变,信心也会日益增加,这是稳定香港的大势。
华人资本家中有不少人是靠英国人支持,靠英国银行支持发展起来的,也有一些是依靠中国的支持。中国的支持,有政治上的,但主要是商业上的支持,政商实际上很难分开,有些固然纯粹是从商业上考虑,但也有从政治上考虑,或政治、商业上共同考虑的。
我们要求香港的中国银行、中资机构,在稳定华资工作上多起作用,更广泛地同他们合作,做生意。即在货源、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另一方面,争取华资进入内地投资。这是一个两利的方针,即使商人能够赚钱,也可为内地的改革开放,增加出口,吸收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内地各省市部委来港经营,是稳定华资的重大“资源”。随着外贸政策的改革,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都愿望要单独经营自己的产品,希望自己到外面接触市场,这就给香港的华资不少机会,他们可以当内地商品的代理,做批发,也可以做零售,还可以做其他方面的合作。我们支持各省市部委来香港设机构,并帮助他们介绍关系。
为争取香港资本家到内地投资,我们多次组织香港工商界名人代表团赴内地重点省市参观、访问,增加相互接触、了解,以加大双方交易的机会。我几次亲自带领这样的组团,赴江苏、福建、上海等地访问,请当地主要负责人出面接待。例如有一年在江苏,由省长顾秀莲,在上海,由市长江泽民,亲自出面接待、介绍情况、回答询问。
香港大资本家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进入内地投资的不多,大量进入内地的,主要是中、小户。为争取大、中资本家能进入内地投资,减少他们的困惑,增加他们的信心,我们改组港澳国际公司的股权和职能,给他主要任务,是带领港澳及东南亚华侨大、中资本家,进入内地投资。可以用合作的方式,为他们“搭桥开路”,也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肚子经营的困难。因改组后不久,发生“六四”,收效甚微。
我们建议中银增多同大、中户往来。香港的中银集团作风稳重保守,贷款工作的重点是中小户、工业户,做得很有成绩,欠缺的是同大户来往较少。从中银集团本身的发展考虑,从香港统战工作需要出发,都要多做努力,增加与大户往来。当然,这样风险会大些,但不能因而不进行改革。这样做,中银的业务会得到新的发展,增加同大、中户的关系,可以像中小户一样,通过联系,从经济上逐步稳定他们。
中英协议规定,香港土地的使用,要通过土地委员会批准,每年批地不能超过五十公顷,中国确定这一方针,是根据邓小平的指示:九七年以前不能让英国人把香港地皮卖光。要加限制。为便于中英双方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专门成立土地委员会,并规定港英政府卖地的收入,要留一半给特区政府使用。
香港的地产商,尤其是大地产商,非常赞同这样的做法,他们手中握有大量地皮储存,政府限制用地,有利于他们在经营中获取更高的利润。有些大地产商在同我们交往中,反复要求我们:“土委会不能多批土地。”因为中英之间已有了不能多批土地的协议,同时我们也确实没有经验,这样做会对其他方面造成什么影响,因此那几年基本上是按协议执行,虽然多批了一些,数量很有限,对稳定大地产商,起了作用。
但是,我们很快也注意到,几家大地产商正逐步对香港的地产形成垄断。我要求土地委员会中方委员和调查研究室,研究这个问题,到底每年批多少土地为适当;特别是未来几年,可以不会因批地过多,使地价下降,也不会因批得太少,造成市场供不应求,使房地产价格猛升。这个拿捏分寸的课题,我在八七年以后才提出,但未取得结论。
我们也协助华人资本家解决困难。东亚银行主要股东中,有人因信心问题,想撤出资金,股东间发生纠纷,法国某银行想借机收购,银行处在危机之中。董事长李国宝向中银求助,他找了香港中国银行,并到新华分社找我。银行工委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支持东亚银行,由中国银行出面帮助,中银掌握的东亚股票不仅不出让,还适当增购,帮助李国宝度过危机。
在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华人资本家的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事情也有。康力公司是比较大的一件。我到港不久,分管经济工作的副社长曹维廉(他原是机电部副部长,同江泽民关系很好),向我介绍,康力公司是香港电子工业的大企业,老板柯俊文十分值得欣赏,有理想,经营有一套。柯也自吹他想做香港的松下幸之助(日本松下企业的创始人,被誉为经营之神)。曹维廉希望柯俊文去内地投资,亲自陪他去福建、江苏、北京等地参观,向中央领导人推荐,国务委员谷牧也同他见了面。柯就提出要中资与他合作,我们研究后,也同意了,由香港中银、华润、招商局三家共同投资与他合作。注入资金后,柯俊文就跑掉了。我们调查发现,他还以另一个公司的名义,把康力的资金、动产转移了不少。这是一个很大的教训。后来由内地专家对康力的不动产、设备,做了评估,认为设备还是比较好的,有些是内地还没有的,经济上的损失幸好不算太大。但经营中不断亏损,背了多年的包袱。
支持华人资本家发展他们的事业,也是重要方面。
八六年,胡应湘同李嘉诚一起来找我,提出开发香港岛西区海绵和大屿山的计划,要在大屿山建第二机场,地点一是考虑在赤鱲角,一是在大屿山和香港岛之间;还准备在大屿山和香港之间,填海建新码头、住宅区和商业区;建大屿山通往香港岛、大屿山通往九龙的海底隧道;以及大屿山至深圳新的边境口岸落马洲的高速公路。
我听了他的计划之后,表示赞同,认为这个计划不仅可以满足九十年代,还可能满足廿一世纪上半世纪香港海、陆、空运的需要,使香港进一步发挥南中国进出口基地的作用,我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有需要向北京反映,我可以负责。”我的考虑是,现在还由港英政府管治,这么大的工程理应得到他们的赞同和支持,方有成功的可能。我还建议他们在港英政府表态之前,不要让外面知道。李嘉诚问胡应湘:“记者知不知道?”胡讲他已准备开记者会,我建议不要开,李嘉诚也赞同我的看法,胡还是坚持。结果媒介公布以后,港英政府一直没有反应,搁置下来。
“六四”之后,港英政府公开了自己建新机场的计划。我想,如果当时胡应湘他们能先征求港英政府意见,情况也许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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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国际性的大都市,各国各方对它都有兴趣。外国资本中主要利用香港,向东南亚发展,特别是向中国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之后,香港的中间地位、跳板地位、桥梁地位,使认识香港作用的外国资本越来越多,香港对外国资本越来越具吸引力。
在这种形势下,不失时机地、广泛地,同各个国家和地区驻港外交机构和商业机构密切接触,帮助他们了解中国的政策,解决他们一些困难,成为新华分社的重要工作之一。
新华分社为此在内部也做了分工。外事部门主要负责广泛接触各个国家和地区在港的外交机构,经济部门主要接触各国商业机构和一些社团,如美国总商会等,我自己也经常接受邀请,同他们会面,根据他们要求,回答一些问题,外国资本当时普遍关心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的香港政策会不会改变,二是对英资在香港的垄断地位不满,希望改变。
例如,香港的其他国家银行界,对汇丰享有许多中央银行的特权,却不承担中央银行的义务,意见很大。特别是美国和法国的银行,他们向新华分社、向中国政府反映意见,希望中国在制定基本法时,在特区政府的金融政策上,对英国加以限制。
我考虑在不过分影响英政府和英资利益的情况下,应尽量照顾外资的利益,尽可能满足他们的要求。香港某些外资银行迫切要求有发钞权,我就积极向姬鹏飞、赵紫阳提出建议,考虑让美国、日本、法国银行少量参与发行钞票,让港币更具国际性。后来,基本法对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提到:“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授权指定银行根据法定权限,发行或继续发行港币。”香港的其他国家银行界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在基本法咨委会里,也吸收了几位外资金融界人士为委员、顾问,让他们表达意见。
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外国资本在港越来越活跃,做好外资工作,是稳定繁荣香港绝不可少的一环。
我们对香港华侨资本的工作十分重视,除了自己广泛地与他们接触,直接做工作外,还通过内地有关部门和香港中资机构做工作,解除他们的疑虑,增加他们进一步利用香港或进入香港的决心,给他们便利,与他们合作,为他们服务。
侨资主要是指在香港的东南亚华侨资本。东南亚一些大的华侨资本家,如印尼的林绍良、马来西亚的郭鹤年、泰国的谢国民在香港都有相当的投资,一方面是因为香港本身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他们也是从政治上考虑的,比如林绍良同印尼总统苏哈托关系密切,一个时期苏哈托地位有不稳现象,林绍良就把香港作为一个资金避风港看待。马来西亚政府一个时期排华,那里的华侨往往也以香港为资金的避风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华侨资本又纷纷通过香港进入内地,因此他们对香港的作用历来都比较重视。
东南亚华侨当中,福建人居多,我们指定副社长曹维廉专门做福建帮华侨的工作。郭鹤年在马来西亚经营橡胶园,但他发迹主要通过经营糖,是有名的糖王,与华润的关系良好。我们通过华润对他做工作。郭鹤年逐步把经营基地转移到香港,不仅在香港有了相当的发展,而且积极进入中国内地投资。
黄廷方原是在新加坡活动的地产商,与原本在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任总经理,现任中银港澳管理处副主任薛文林熟识。新加坡房地产高潮过后,黄廷方与八十年代初期到香港发展,当时香港地产正处在低潮,黄就在此时大量购买土地,运用他同薛文林的关系,我们又在考虑如何采取措施恢复港人信心,对黄当时敢于大量吸纳土地的做法,表示了支持的态度,中国银行也积极给他融资。黄廷方在这样的支持下,放手收购土地,面积几乎与地产巨商郭德胜相等,不久,香港地产恢复景气,黄廷方获得大量收益。他在新加坡没有做到的事情,在香港做到了,取得很大的成功。黄廷方是继李嘉诚、郭德胜等善用时机,廉价购地致富的另一个大地产商。
黄廷方也是最早进入中国内地投资房地产的大商人。“六四”前,他就在福建、厦门进行房地产投资,与厦门市政府签了合约,负责改造厦门最繁华的一条街;也在他家乡福建省长乐县进行房地产开发。“六四”后,别人停止了,他仍继续经营。黄廷方对香港有信心,这是他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八三年,他就公开表示赞同中国收回香港,表示对香港前途充满信心,这在当时,是突出的一个。
我们对华侨到香港发展的愿望和设想,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毛钧年有一位柯姓同学,也是福建人,在香港大学毕业后,去美国发展,事业有成。毛钧年介绍他同我见了面。他提出一个新设想,要在九龙最繁华的尖沙咀到弥敦道旅游中心,建一条地下电径,以增加吸引游客。所谓地下电径,就是在地下建一条由传送带带动的金属道路,人站上去后不必走路,随传送带往前;在电径两旁建地下街道,发展商业或服务业,在地下电径的入口处,建地面商场或做其他用途的地面建筑。他准备投资,并希望和中资合作。
我支持他这个新颖想法,同意同他合作,关键是必须得到港英政府的同意和批准。我请他按社会正常程序进行工作,先研究设想的可行性,做好可行性报告,然后向香港政府申请。他很快都做好了这些工作。我让副社长郑华专门同港府有关部门联系,并宴请他们表示我们对此都有兴趣,认为会有益于香港的进一步发展,希望香港政府加以考虑。但是几年过去了,一直到我离港前,港府如泥牛入海般毫无反应。令人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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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在香港的发展,有几个阶段。初期,主要是为了掩护地下工作,为地下工作提供经费,搞了一些商业机构。以后为了外贸进出口的需要,又逐步发展一些机构。
国民党退出大陆后,接收他们在香港的一些机构,比如招商局,在此基础上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与内地各省市,从事工业生产和贸易的有关部委,都希望到香港设立机构,但当时中央的指导思想偏向限制。中央有人主张,让各省市、各部委在香港都有适当的据点;也有人主张,不能多设,并且认为已经够多了,要整顿精简。八三年,在港澳办、外贸部主持下,国务院批准了一个文件,限制各省市、各有关部委到香港增设新机构,原有机构要进行整顿。我上任前,李后把文件给我看,要我到香港之后执行。
我原在地方上工作,从省市地方、有关部委的角度考虑,既然实行改革开放,在香港就须设立据点。以江苏来讲,江苏在香港有个小机构,附设在华润,只有两三个人,起不了什么作用,而地方上非常需要了解外界的信息,增加同外商、港商的接触,以增加进出口机会,学习和适应外界市场运作的情况和经验。我不同意这个文件的精神,而倾向在香港发展中资机构。当时廖承志还没有去世,我向廖承志和李后提出,可否等我到香港进一步了解情况之后,再决定是否执行这个文件。他们同意了。
我到香港之后,又向他们提议,请北京派人到香港来,共同进行新的调查,国务院同意了,派了一位外贸部副部长来香港调查。调查两至三个月后,重新写了报告,与以前的报告大不相同,持比较开放的态度,建议国务院允许省市、部委有条件地来港增设机构。在我积极建议下,不久,这位副部长又率领内地大多数省市的代表团,来香港举行空前规模的展销会,内地有几百人参加,在香港产生较大影响。
以往,内地对外贸易,都是通过外贸部门统一进行,生产部门对外界市场情况基本上不了解,由外贸部门下计划、订购,由外贸部门销售。各省市、各地来港设机构,实际上打破了这一传统做法,自行摸清市场情况,研制生产计划,对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起了促进作用。
从香港本身发展考虑,在保护英资、外资、华资、侨资、台资在港利益,让他们有继续发展机会的同时,中国资本也应该有一定的份量。中资可以,也应该不凭借特权,通过学习和运用香港市场经验,在不和香港人“抢饭碗”,不影响港人利益的前提下,求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将来,香港万一出现不稳定因素,凭借这个基础,可以减轻对香港的消极影响。
我认为,中资应该不断壮大。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在香港有中国的“汇丰”银行,中国的“怡和”、“太古”?我们不凭特权取代它们、排斥它们,而且与他们互利、共存,在此前提下,尽力发展自己,有何不可?
但是香港本地一些同志不同意我的看法,北京一些领导人也不赞成。前文已经提过,在八三年九月我向中央第一次汇报香港工作时,李先念就认为香港中资机构不应发展,他还提出不赞成搞股票,认为是“投机倒把”,不赞成在香港投资房地产,并且要中国银行对放款房地产加以注意和控制。
这次汇报后,八三年底,港澳办主持召开了一次关于港澳经济工作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有关部门,及与外贸有关省市的负责人;香港、澳门参加会议的有中资机构各部门的负责人,港澳办指名我和李储文出席会议。
这样专门讨论港澳经济工作的全国会议,过去没有;由港澳办代表国务院主持,也是第一次。
会议有两个文件,一件是港澳办给中央的报告,他们根据陈云、李先念等中央负责人的几次讲话、指示,包括九月我汇报香港工作的那次,整理成几条政策性意见,请示中央,建议开一次全国性会议,予以贯彻。中央几位常委,包括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都“画了圈”,表示同意,批准开会。另一件是会议决议的草稿,供会议讨论修改,定稿后再送中央,国务院批准,成为正式决定。
与会者近二百人,我记忆中,会议开始,似乎没有人讲话,便讨论文件。多数与会者对文件都有异议。
文件中的政策性规定,与会者归纳成“九不”。我大概记得有下列一些:不允许到香港设立新的外贸机构;不允许中资在香港进行投资活动;不允许中资机构搞“投机”事业;不允许“炒”股票;不允许“炒”外汇;不允许“炒”房地产;不允许“炒”黄金;中资机构外汇不允许存放外国银行,必须存放在中国银行;不同意香港产品到国内开辟市场、销售。
总之,陈云的指示:“肥水不落外人田”,是政策的主要精神,对中资在香港的发展,设置重重障碍。参加会议的大多数人有不满情绪,我也不满。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主任蒋文桂问我:“为什么中央开这样的会议?”我回答:“我也不知道缺什么。”整个会议期间,我一直没有发言,保持沉默。
我想说一段插曲。八四年我去北京,陈云知道了,要他的秘书朱家穆见我。朱在电话里问我:“你不是要看看陈云同志吗?他最近身体比较好,你要不要见见他?”
显然,陈云想见我。什么事呢?通电话间不容考虑,我立即回答:“好呀!我好久没有看陈云同志了,很想见他。什么时间,请你安排。”
他约了时间。那是一个下午。
陈云住在中南海,位于毛泽东曾住过的丰泽园的西北角。那是当时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在粉碎“四人帮”后,拆掉一部分故宫建筑,新建的宽敞平方。我准时前往,在前厅见到朱家穆,他请我在他办公室坐,说:“陈云同志午睡才起来,请你稍待,我去看看他出来没有。”朱家穆才走进里厅不久,就又出来请我进去,说:“陈云同志在等你。”
汪东兴新建的平方,设计和北京的四合院相似,整座住房分三或四进,有走廊相同。陈云的住房有几进,当时我心情不在此,无暇估计,我随朱家穆进入客厅,陈云早坐在沙发上等我。我连忙大步上前,问候道:“陈云同志,你好!”
我前次见到陈云,是五七年,他在江苏无锡蠡园休息。他那时还带着毛泽东批评他“右”的帽子,很不得意。我陪他在蠡园画廊里散布,他边走边问我江苏农村情况。他忽然冒出一句:“主席(指毛泽东)是民主的,能听得进意见。”那时我仍不懂中央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不懂陈云说话是什么意思,茫然地点点头,不知如何“搭腔”。
陈云见到我,从沙发上站起来,朱家穆忙上前扶了他一把。他面色苍白,看来身体仍很弱。他双手握着我的手,很激动地说:
“我向你检讨,我向你检讨。”
我惊吓得不知怎样好,一个劲地说:“请你坐下,请你坐下。”
陈云坚持着不肯坐,仍然站着,认真地用他带青浦口音的普通话说:“你比我聪敏!我多年想办没有办成的事,你办到了。”
又加重语气说:“你比我聪敏!”这才坐下去。
我也坐下,既兴奋,又惶恐,说:“我们都是在你们老一代的带领下成长起来的。现在还是这样。”
他点点头。
我说的是真话。我对陈云很尊敬,尊敬他的清廉、正派;他工作认真、一丝不苟。他对党、对人民有感情,耐劳耐怨。我知道他受毛泽东多次批评(我当时认为毛泽东对他的批评是正确的),但我没有听说过他对毛泽东有不满。当然,对他的“右”,我也有抵制。
他曾经批评过我几件事:
我在江苏搞“小化肥”设备,那是一种年产八百至两千吨氮肥的设备,是江苏化工研究所自己研究制造的。那时,年产三、四十万吨的化肥设备,基本上需要进口,需要动用外汇,需国家计划批准。而当时,农民已经尝到化肥对粮油增产的甜头。江苏每年用一半以上本省的外汇,进口几十万吨花费,远不能满足需要。有了这个“小化肥”设计,便进行试验。陈云派他的秘书周太和(是部级秘书,比我的级别高)到江宁县、丹阳县(“小化肥”在该两县设厂试验)考察几次,周太和转告我:“陈云同志认为‘小化肥’技术关难过,产量低,投资和大化肥相比,不合算。”不赞成搞“小化肥”。我当面没有表态,仍继续试产,证实有效后,大力推广。后来做到每县一厂。因为设备本省可以制造,投资本县可以自筹,技术本县可以培训满足;与建中型、大型化肥比较,投资小、收效快,特别是地方可以自办,不需要等国家拨款批准。浙江、山东来到江苏参观后,回去也大建起“小化肥”厂。
增产粮,在“以粮为纲”的年代,是首要大事。在江苏江南太湖地区,我六十年代分管农业时期,大力提倡种双季稻。即一年三季(造),种两造稻,一造麦或油菜。当时,有反对意见,认为种双季稻用种多,用肥多,用工多,实际产量“明增暗减,得不偿失”。确实有些农民反映:“三三得九,不如二五得十”,即种三季(造),每季收三百斤,不如种两季,每季收五百斤核算。事实是,太湖地区,当时对粮油生产精耕细作水平已很高,对粮食作物栽培水平也有独特创造,一年三造,已达年产良一千三、五百斤,还出现了年产一吨(两千斤)的“吨粮田”。社队工业的兴起,更实行“以工补农”,将工业的利润,不同农业的成本和纯种粮食农民的收益,使其不低于,有些高于从事工、企业的农民的收益。
《陈云文集》中,六一年关于“加速发展氮肥工业”和“为什么种双季稻,不如种单季稻”两篇文章,实际上都是批评我的。江苏几个老人也反对种双季稻,他们对我坚持种双季稻,在陈云处告了状。还向一部分江苏干部“传达”了陈云对我的批评。江苏省委两次改组,在中央常委做了决定之后,均为几个反对我的老人,凭陈云的“放话”,即指示,推翻重来,他们在陈云处“告状”生效,至少因为在这两件事上,我是没有听陈云的。
八五年,我去北京述职,顺道又回江苏。在宾馆碰到陈云的老秘书王某,他奉陈云指示,来江苏视察社、队工业(现称乡镇工业)。他告诉陪同他视察的江苏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朱通华说,他是再次奉陈云指示来视察社、队工业的。(上次他来,是陈云和我讲话之前。)并说:陈云那次向我“作检讨”,主要是指我对社、队工业的实践。朱通华追问,陈云怎么会“作检讨”,王某便将陈云对我讲的话复述一遍。
朱通华将话写在记事簿上,并给我看。为我高兴。我们两人同时说:“陈云同志真了不起!”
我们敬佩他在事实面前,肯认错的态度,特别是能主动向“下级”认错的精神。
我曾想,陈云和毛泽东如果到资本主义世界走走、看看,他们可能对资本主义的看法会不一样,主张会有所改变。根据是,他们对事务,特别是对经济事务的唯物态度。他们政治观念上的保守,限制了他们的行动。毛泽东不到西方世界看看,陈云深圳特区、广东都不肯到。
真是大悲剧!
面对中资在香港的实际情况,我是不赞同陈云意见的,我主张中资在香港,学习香港商人,用资本主义的一套做生意的。记得我初到香港不久,外贸部长李强出国经过香港,视察华润公司,这是他外贸部的直属机构。我们是同乡、老朋友。他年近七十,身体好,喜欢吃冰糖炖蹄膀,白烧的,一次能吃三至四市斤,真的很吓人。他在江苏时,见面就向我要蹄膀吃。这次到香港,不改旧习,我找江苏来的厨司专门做了,给他解馋。席间闲话,说道香港商人做股票、黄金,赚得满盘满钵,我们只会老办法做生意,不懂得“投机倒把”,国家发不了财。李强神秘地说:“谁说我们不会‘投机倒把’,我就搞过‘投机倒把’!一次炒黄金,为国家赚了六千万!”我们相视哈哈大笑。
对会议发给大家讨论的文件,与会单位几乎一致有意见,但会议主持人根本听不进。会议结束后,我去见赵紫阳。
赵紫阳在中南海的家中见我。那是一间约三、四十平方米的“书房”,几重书架,放满了古今书籍。我对赵讲,这个会开得不好,他问为什么?我说:“这个会议对中资在香港的经贸活动,这也不准,那也不行,不是从积极发展出发,而是消极防范,同中央向外发展,利用香港的精神不一致。”赵讲:“你为什么不提意见?”我说:“你们常委在港澳办给中央的报告上,都画了圈,我怎好在会议上公开表示反对呢?我只好向你反映,向你提意见。”
赵紫阳考虑了一会,问我:“那怎么办?是不是重开一次会,再发一个文件?”
我理解,他个人不好立即否定这次会议,我则顾虑如不立即纠正,会后就要执行“九不”,损失便大了。我就说:“这样处理恐怕不行,我建议这个会议的文件不要下发,我们回去也不传达了。”
赵紫阳当时没有表态。我认为他是默许,但不好立即表态,毕竟他还要做常委的工作。
回香港后,我向参加会议的中资机构负责人打招呼:会议精神暂时不要传达,等文件来了以后再传达、执行。后来这个文件果然没有发下来,会议的“精神”就没有被传播,香港中资的发展避免了这一劫。
在积极支持各省市、各部委到港设立机构的同时,我还主张各省市、部委负责人应该多来香港参观,拓宽眼界,学习市场经验。当时,我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肤浅,只是从买方市场、卖方市场的角度来认识:内地基本上是卖方市场,按计划生产;而买方市场要根据消费需要、销售情况,来决定生产。
七九年,我访问澳大利亚,途径香港,一些香港的资本家向我介绍如何做生意,讲怎样去适合市场需要,怎样按优胜劣败的规律来参与竞争。他们说,企业不仅是讲生产、管理,首先要讲经营。产品生产再多,如果卖不出去,只好积压,企业就拖垮了。
回到北京,我向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华国锋汇报,强调国内工厂只讲管理,不讲经营的做法不行。华国锋同意我的看法,在一次讲话中,提出企业的经营问题。
到香港工作后,更深感内地领导人应该到香港来看看香港人是怎么做生意的。我竭力主张放宽到香港参观考察的审查尺度。我前文也曾提过,港澳办过去一直控制很严,我几次建议放宽,他们都不加理会。直至八六年,中央把到香港参观、出差的审批权,下放给港澳工委,名义上是国务院委托港澳工委代批,才真正解决问题。我叮嘱新华社主管部门,尽量放宽尺度,让内地更多的人到香港参观学习。发展最快的是广东、福建两省,特别是广东,他们是“近水楼台”。中资机构在此一阶段,也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
中国国内的改革开放,使香港原有的几家“老字号”中资机构,也有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中资业务怎样改进或改革以适应国内的需要,是他们面临的新课题。这方面做得比较出色的,是招商局的袁庚。
袁庚在深圳蛇口建立了一个新区,虽是深圳的一部分,一开始走的路子,就同深圳不同。深圳偏重旅游、服务业、房地产,而蛇口着重小工业,发展同深圳不相上下。
在行政上,蛇口属深圳市的一个区,但他是独立的,干部都由招商局自己调配。袁庚很善于用人,也采取一些新的管理办法。他经常召集一些内地的学者、专家探讨经济改革的问题,后来发生著名的“蛇口事件”,就是在蛇口举行的一场“青年教育专家和蛇口青年座谈会”上,提出了一些新问题,触犯了北京一些老人,在中央常委会上,有人点了袁庚的名,批评他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虽然中央没有正式通知我,但有人告诉了我,常委会上,胡耀邦、赵紫阳实际上保护了袁庚,没有让这件事发展下去。我对袁庚“打招呼”:改革要搞,但要注意一点,免得有人找麻烦。
蛇口发展很快,招商局本身发展也快,袁庚采取资本主义世界的经营方法,招商局海轮运输吨位发展很快,各方面的业务也蒸蒸日上,交通部很满意,当时的部长叶飞,对袁庚更是欣赏。
华润在形势的逼迫下,业务也开始多元化。以前,做为经贸部在香港主要的对外贸易机构,华润实际上垄断了中国在香港的对外贸易;现在,各省市自己开始经营,华润的垄断地位逐步消失,不得不从多元化着手,改善经营,董事长张建华改革意识很强,所取得的成绩也比较大。他们不仅在香港发展,而且向外扩展业务,在美国、欧洲都设有分支机构。华润集团已成为香港有影响力的一大企业。
即使原来比较保守的中银集团,也有了改进。我初到香港,听到不少反映,讲中银放款太谨慎,对大项目不积极,反而南洋商业银行董事长庄世平声誉颇佳,认为他生意做得很活。我向中银蒋文桂、黄涤岩求证,他们同社会上看法不一致,认为庄世平的胆子大,但放款烂帐多,我还是建议他们对外界反应多做考虑。
中银负责人熟悉业务,不断扩展、改进他们的业务,在香港金融事业、经济发展、支持内地改革,尤其团结香港华人资产者的工作上,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资在香港的发展,曾引起一些当地华人资本家的疑虑。首先是国货批发商的疑虑,过去中国主要通过华润统管外贸,华润再通过本地批发商来销售。改革开放后,外贸体制逐步改革,经贸部允许一部分商品,由各部委、各省市自己来经营,各地纷纷重新寻找自己商品的经营者、代理商,损害了原国货批发商的利益。这种情况,应该说,要改革,就避免不了。对港商来讲,原来的批发商受了影响;但香港另一部分新的代理商得益了,因为各省市、各部委仍是通过香港的市场来经营的,因此,从香港总体来讲,只是有失有得的问题,这种情况无法完全避免。
工委内部针对这个现象讨论,确定尽可能照顾原批发商,例如介绍他们同各省市、部委接触,获得一些新的货源,也要华润注意用新的业务,进行一些补偿等等。
中资业务的开展是多样化的。本来港人担心中资机构拿的是国家资金,不管赚钱蚀本都会硬搞下去,香港人竞争不过。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仅是少数。香港社会传说,中资带了多少多少资金到香港投资,当时有人估计八十亿,也有人估计一百亿美金。按中资机构的总投资数,当时这些说法,显然多估了。还有人说,这些资金是从内地带来的,显然是不了解情况。
中国国内正在竭力设法吸收外资,怎么可能拿这么多资金到香港投资?这正是李先念、陈云担心的事情。李先念讲过:“我们自己很需要资金,不能拿内地资金去香港投资,为英国人添光彩。”
我知道内地到香港的资金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拨款,这数量有限。数量较大的几笔,据我了解有一下几项:一是国家拨给几家大公司如中信、光大的,不会超过三至五亿美元,一是拨给香港新华分社的一亿美元,各省市的拨款不可能上亿,即便某些中央部委可能多一些,也不可能上亿。因此,总数加起来估计在十亿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