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祖籍幽州昌平,牵黄擒苍驯狮斗虎不在话下,最擅长乃是熬鹰。他平生奉行“驯人如驯兽”,但不喜欢“英雄惜英雄”。他喜欢一个人有韧劲,但不耐烦这个人有骨气,当然也有例外,此是另话不题。眼前的这人自收了他的金刀,便从野狼,变成了家犬,只不过尚还带着野气,且有的熬。
周南屏退了周围的人,让曹风抬起头来。
曹风有点意外,他的概念里,士为知己者死,但有的东西比死重要,可是在这个表忠心的当口,他又不好讨价还价。面前这个俊朗的男人身上带着一股迫力,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时候,正如黑云压城,有万钧气度,震慑八方。曹风久为草莽,下意识地不甘屈折,回视过去,却被将军大人捏住了下巴。
“好刀是用来杀敌,不是用来杀人。若是连主人的手都伤了,便不是柄好刀。”
曹风心中一凛,收起了他的爪牙。
周南便将两个指头伸进了对方的口腔中。
曹风见过北方人养狼狗,主人总喜欢将手伸到狼狗的利牙之间,看似危险,实则是在试探狗的忠心。此刻恩公的行为,竟与那养狗的人一模一样,不免有些好笑。曹风任由周南的两只手指在自己嘴里时而捉狭时而惩罚地搅动,其中一个指头抵在了他的舌根和上颚之间。曹风的嘴无法合拢,嘴角渐渐溢出一些银丝,一直流到了耳边。
周南的拇指颇含深意地从曹风的下唇拂过:“身上的伤好了么?”
“唔……”
这种试探或者是考验不知道要多久?
曹风这么想着,神思开始飘向别的地方,却忽然感到有另一只手摸到了他的胸膛,似有似无地触碰前面突起的那一点。
“唔!”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军大人的手上已经添了一道红痕,曹风嘴里也是一阵血腥味。
他惶恐地看向周南,又夹杂着些愧疚不安,没来由对自己生起一股气来。
将军大人似乎早有准备,从怀里掏出手帕径自包裹了手指的伤口,挥挥手,让对方下去了。
出得营帐,曹风这才觉得耳根子一截一截地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