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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坚 当前章节:15442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6:40

如果当时媒体所言不差,小马对暴力、侦破等项目兴趣比较大,那么从技术上看,马加爵当初选择石工锤作为作案工具还是颇见功底的。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当年名动天下的一代悍匪白宝山最初的两起杀人案所用的工具就是锤子。那是80年代白某赶上严打去新疆搬砖,坐牢时和两人发生口角,于是趁外出放羊之机在小帐篷边上挖好两米左右的坑,然后突使杀机,用锤子把牢友砸死然后把尸体竖着埋起来。如此反复杀了两人,毁尸灭迹,管教干部一直以为是两人越狱潜逃了,直到若干年后白某事发,这个事情才被交代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案子中,白宝山第一次杀人没有见血,属于成功地运用了锤子的特点,而第二次作案时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手法,一锤下去鲜血喷溅。现场那些血点虽然在当时没有被立即发现,但是在日后定案时却成为了重要的证据。

小马的案子里,藏尸柜中充分延续了锤杀的隐蔽特点,使他被发现的时间大大推迟。但是他也正是败在了这一点上,恐怖可以隐藏一时,但不可能就此湮灭,柜中四具尸体一旦被

发现,引起的爆炸效应惊天,当然,所有一切只能延缓,而最终不能逃避惩罚。这一点,不论时间、手法、地域,是在犯罪之初就已经注定了的。

杀还是不杀

很多朋友是通过看港片了解“飞虎队”的,坦白说,这样一种理解会很有障碍——我以前就老觉得SDU的兄弟们蒙着个脑袋,千人一面让人觉得不是很有个性,不符合银幕猛男的标准。那个时候小孩子不懂事,甚至宁可觉得叶继欢那样用AK横扫半条街的匪徒更厉害些。其实和做匪徒一样,警察做到最高的境界,也是陈道明教导的那样——不杀。

过去的案子给了我们很多错觉——建国以来,二王,三李,到后来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时负隅顽抗被军警击毙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顽强抵抗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击毙的,而我知道的最够级别的匪徒是死于152加榴炮之下。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了对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张君团伙,比如白宝山。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以为是我们的军警不够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实际上,对于亡命悍匪,活捉要比击毙困难得多。而飞虎队一直很值得夸耀的一点就是自他们建队以来,每一次飞虎出动,只要情报正确(指真的有劫匪在某处),没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没有一个劫匪被飞虎队打死——当然这个歹徒的“零伤亡率”不是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去当匪。

相比之下,1993年2月份发生在海南的围捕刘进荣一案就显得很有意思。根据事后多个版本的文字通讯描述,刘进荣毫不知情地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击,第一枪废掉腿脚,第二枪废掉持枪手,然后继续负隅顽抗,最终被击毙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动正好有中央台记者跟随录像,并且在电视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当时我还看了那个录像。根据录像现实,当时的情况是刘进荣老大正在路上溜达,突然周围烟尘四起——原来是被武警的一杆79狙和一杆81打了埋伏。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是武警枪法不行打不着刘犯(后来他们领导都出来说话了,说是射手太紧张),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射手八成是故意的——故意把刘犯唬住让他别跑,可是这个家伙冥顽不灵,被打伤了手脚还往林子里钻。警方没办法,只好来了通火力覆盖——下边的情景就和当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刘进荣最终下场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烂烂的尸体被警犬从林子里拖出来。

这里需要多嘴的是,压制性的射击,也就是火力覆盖,是我军警在对付悍匪时常用的一招,虽然没什么战术可言,但是非常实用。2000年朝阳区围捕于全文,于犯跑到居民楼里,被我方的火力压制随手击毙的。不过新时代的要求不一样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厉害,眼下流行抓活的,那么火力覆盖的招数还得少用些,否则就是少年亚历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里去抓啊!

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孟京辉在他改编的话剧里提出过一个问题:在米兰的大街上用不用带刀自卫。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昆亭塔伦蒂诺在《低俗小说》里给了我们一个更严酷的思考。神气活现的黑社会杀手约翰·屈伏塔在“猎物”家蹲守期间内急,上厕所的时候只拿了本书而把枪落在了厨房,结果被回家的“猎物”布鲁斯威利拿到,一阵扫射,屈伏塔被他在马桶上干掉了。很明显,这就是导演向我们提问了: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2001年著名歹徒张君被抓获的时候,坊间小报突然冒出大量相关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条就是说张犯爱枪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带一支在身边。对此,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方面说明了张犯的狡猾,另外也不排除他是看过《低俗小说》的,并且从中受到启发。

我的一个朋友(绝对良民)自幼体弱多病,惟一的嗜好是上厕所时带一本书看。当年没有马桶的时候,他经常把卡夫卡里尔克的小册子掉进粪坑,损失惨重。后来为了降低成本,开始改看《参考消息》,虽然后来用上了马桶,掉书风险大大降低,这个习惯却一直保持了下来。自从发生华盛顿连环枪击案以后,我再去他家厕所,发现以前放报纸的架子上现在摆的是一堆《兵器知识》之类的杂志。

报上的调查说,现在的美国,人均占有一支以上的枪,而在中国,电话的普及率都没有这么高。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现在美国人正在努力地把枪普及到伸手可及的位置:走廊,车库,卧室,厨房,厕所,如此等等。以便如某个著名广告里的场景一样:一中年眼镜男子坐在马桶上面看报纸,突然冲进来一个武装歹徒,眼镜男子随手从卫生纸篓里抽出一把“沙漠之鹰”将歹徒打倒,然后吹吹枪口,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小莉碍…”

早在200多年前,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努力推动枪支弹药的生产,在1776年,他又为宾夕法尼亚起草法律,确认了武器的所有权。此后一段时间内,枪支在美国逐渐由不大趁手的兵器(早期的火枪根本不如斧头弓箭好用)转变为高贵身份的象征,进而演变成男人的标志。直到今天,它已经成为一种代表着自由与开拓的文化象征深深植根于美国人的心中。尽管自华盛顿连环枪击案后,美国舆论要求禁枪的呼声很高,但很有可能是喊喊就罢了,其他的不说,就是军火商支援布什总统的竞选赞助,那么大一笔款子哪能白给了呢?

大概是在1997年的时候,阿尔巴尼亚社会动荡,一不小心国家军火库遭人抢了,大量军火外流。致使该地区一度成为世界各地非法武装采购武器的批发市常由于家伙太多压了货,价钱也一度达到历史最低点——AK47单价只卖到30美元。其直接后果就是对原有的国际军火黑市造成了致命的冲击,另一方面又重新洗牌,诞生了一个新的国际军火黑市。

1997年被劫的那批枪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罗斯的车臣非法武装买去了,后来发生在莫斯科附近的人质事件中,保不齐就有当初的阿尔巴尼亚枪支参与。

枪支的流动造就了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时会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击,看歌剧会被人绑架。照这个趋势下去,很难保证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会在马桶上检查子弹夹。

还是在《低俗小说》里,一个小角色拿一把左轮在厕所里埋伏,结果他出其不意地杀出来,瞬间浪费掉六颗子弹却无一建功,紧接着他被人打死。你应该知道这是昆亭塔伦蒂诺再度提醒我们:上厕所要带枪,而且要把枪法练好。

枪支泛滥成追忆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朋友们互相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是身体某个部位,真正别在腰里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其实在实际情况中,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原因一是怕重,没事儿腰上带砣几斤重的铁不是什么拉风的事,搞不好上厕所就掉坑里了,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才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根据这个情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都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匪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准备,刀出鞘(当年有保卫部配有警用匕首)枪上膛,武器放在被子里,乃假寐,迷惑贼人——这里可以披露一个他们当年的战术动作: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携行时要万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个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人,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地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位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最终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严打时的游街了。只是这样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些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发生了。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东京闹市区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而且成功逃脱,并且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用也许是在威慑,而非杀伤。当年轰动一时的1994年“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作案到最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枪就打的冲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的怪圈。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埃

其实在很多香港影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又比如《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运气比较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发玩具手枪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候就被人追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里,他是错拿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是人人皆知,张嘎子同志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抱起机关枪“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抄之类的策略。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的秦帝国迅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吗)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了“夹生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队正抬着一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吓得受伤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匪徒也“寻枪”

小的时候淘气,上学时屡有不带书笔的龌齪行径发生,每每被老师教育:“上课不带书,就好比战士上战场不带枪。”其实同样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表达:“上课不带书,就好比匪徒抢劫不带枪”,和士兵打仗一样,匪徒作案基本也是靠家伙吃饭的。在旧社会,某些家伙政治立场薄弱,带着枪四处混饭,仗着枪法好朝三暮四到处投靠靠山混饭吃。前国军上尉黄仁宇先生在其回忆录《黄河青山》里就提起过山上土匪明码标价,一只手枪多少大洋,一只机枪多少大洋,诱惑国民党士兵带枪投靠——针对于此,国军对带枪开小差的家伙也是一律以投敌论处,统统枪毙。即使是这样的高压之下,这套“枪在命在,有枪就是草头王”(老舍《茶馆》中,两个逃兵没有了枪就处处被人欺负)的理念还是一直继承了下来。到了后来,不仅是步枪机枪,连军舰飞机都开始有人悬赏引诱,不过那时候大洋不够用了,就得用黄金,一架普通歼击机,“反水费”乃是黄金5000两。

建国多年以来,把“枪”上升到战略高度的匪徒惟白宝山一人尔。此人扫河北,奔新疆,打哨兵,杀警察,撬仓库,众多所为无一不是为了搞枪而展开。抢钱只干了两次,长短枪倒是搞了一堆,从56半自动、五四手枪,再到后来的81冲,我估计他还有个当班长的个人野心,否则很难解释他一个人(惟一的同伙后来被他自己消灭了)搞那么多家伙干什么。事情后来的发展也正好证明了,白宝山的犯罪生涯始于枪,也毁于枪,正是因为这么多涉枪大案引起了上面重视和枪支线索逐渐被发现,最终葬送了白某人的“天才”犯罪事业。

而数年后,发生在湖北省内的一个案子则和白某的案子有着惊人的类似。话说九十年代前后,湖北某地有一好吃懒做的家伙孙浩龙,成天想着搞钱,1999年的时候在一村办小作坊里用车床自己做了把手枪,预备用于抢劫——难为他小学文化竟有如此之强的动手能力。可能是他对自己也没什么信心,不知手枪威力如何,在田间闲逛的时候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兄弟正弯腰干活,于是悄悄绕到他后面开枪射击其后脑。这个倒霉的农民兄弟当场就死了,罪犯证实了手枪威力足以满足其犯罪需要,满意地将枪藏好,等待时机。

两个月之后,就发生了轰动一时的“荆州杀警案夺枪”案,孙匪在音像店里枪杀路过巡警,夺取六四手枪一只。他采取了和白宝山类似的“人枪分离”的办法,从戒备森严的古城荆州逃走,并在一个月后警戒解除时顺利取出枪支,再次隐藏下来。

这样又过了四年(真佩服他的忍耐力),到了2003年年底,孙匪的侄儿长成半大小子,他觉得时机成熟,和侄儿一人一把枪来到武汉,在我家附近的中百仓储再次开枪作案,打伤数名顾客和店员,一保安英勇追击,不幸被打死。歹徒抢劫未成,慌忙逃跑,被路过的两名武警战士(文艺兵,十分了得)拼死擒下——这里需要插一句,我当天回家正好从那里路过,只要晚走十五分钟就能看见这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了,没准还能混在愤怒的群众里狠狠踹歹徒两脚,可惜错过良机,终成一大憾事。

这个案子中的歹徒除了枪法略逊于白宝山(逃跑途中曾经向武警开枪,打穿了衣袖,万幸没有伤到人),抢劫方案不成熟之外,其心肠之狠辣,心理素质之冷静,均可跻身于一流悍匪的行列了。值得崇拜的是那两名武警,面对凶悍的歹徒,奋勇搏斗之余还没有带伤,实在是万幸。

“丢枪”的故事

我小时候为了买玩具手枪,曾于午睡时偷偷翻过我妈的衣兜,盗得小面额人民币若干,在学校门口小贩处获玩具手枪一把(多年后想来,大概是一把M1911),放学时“黑枪”无处隐藏,乃寄放同学处,结果第二天一来同学就说我的枪给搞丢了,气得我数月不和他说话。

这个事情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枪不能乱放,否则就有失踪的危险。玩具手枪是一回事,真枪也差不多。我有一同学的舅父当年乃是某大型国企的保卫干部,此人仗义疏财,惟有一个酒后无德的缺点——具体说就是爱撒酒疯,常常是在眼花耳热后从保险柜里掏出六四配枪,对着天花板打上几发助兴。后来这个毛病终于惹了祸,又一回他带着家伙和朋友在外喝酒,喝完后出来,被小风一吹,觉得酒劲上来了。这时他还有点清醒,掏出配枪递给了旁边的朋友:“我喝多了,你帮我保管,明天我去找你拿。”……

这个事情的悲惨结局你大概能猜到,当时那个朋友也醉醺醺的,两个醉汉来回推让,第二天就发现那只枪丢了——事后该保卫干部发疯似的掘地三尺找枪,终于没找着。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为了避免大意失枪的事故发生,在相关人员配枪之时都是配发了一根枪纲,让枪和裤腰带捆在一起的。开始是牛皮的,后来换成了尼龙绳。我有一位大学毕业去当警察的朋友,可能是港片看多了,觉得单位发的尼龙枪纲不威风,自己花几百块钱从网上订购了一根BHI(黑鹰)枪纲。新警察拿在手里得意得不得了,马上得意地拴在了腰上,那会正好赶上夏天穿短袖衬衣,腰间一条醒目无比,一去单位登时为众人所侧目:“小伙子怎么把电话线拴腰上了?”搞得我那朋友羞愤无比。这才发现,很多老同志觉得枪纲这个玩意麻烦,单位公发的尼龙绳都拿去穿钥匙了。

不过穿钥匙是有代价的,2004年年初的时候,西安某押运员就因为忘了系这个小玩意(是不是挪用穿钥匙了不清楚),丢了一只六四,后来悬赏10000元寻枪,结果还比较幸运,枪被人送回了。

当然,枪纲一类都还是细节。某地就曾发生过不法商贩和执法人员争斗时抢夺枪支、生生将尼龙枪纲拉断的事情。碰上运气不好或者歹人存心,预防措施未必能起多大作用。2004年的8月,一伙匪徒大概是受了《黑白森林》的启发,在重庆最繁华的解放碑步行街上袭警夺枪,在敲翻警察撤离现场时,竟然还扔出了一颗冒着烟的土制炸弹,被袭巡警担心炸弹伤人,勇敢地压在了炸弹上,枪却被抢走。不久后,三名歹徒在杭州落网,而那勇敢的警察的运气也不太差:当时炸弹没有爆炸。值得一提的是被抢走的那只枪,一个匪徒在围捕时用它自杀了,这个小家伙也算为它的原主人报了仇。

枪在警察手里,是自己的作战武器,而武器一旦落在罪犯手里,天知道会出什么事。为了护枪,除了重庆的那个事情,还有其它许多悲壮的故事。1990年的时候,辽宁省一乡镇派出所里出过一位二级英模蒋德国。他是一位快要退休的老警察(出事那一年他48岁),夜里出任务,遇上两名歹徒袭警夺枪,老警察和两名年轻力壮的歹徒搏斗时枪卡了壳,紧急关头,为了避免枪支落入歹徒手里,他没有交枪投降,甚至没有花时间推出卡住的子弹,而是作出了一个悲壮的决定: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枪扔入草丛中。歹徒在黑暗中寻枪不到,恼羞成怒,刺了他13刀,刀刀致命。次日战友们在现场,无不为之落泪。

我们都是神枪手

狙击手的故事历来是好莱坞影片关注的题材,沉着、低调、凌厉,一枪下去万朵“桃花”开,整个战局顿时为之风云变色。狙击手这个职业的所有特点个个出彩,充分满足了观众们的好奇心理,导演们不关注简直就是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

但是实际中的狙击手却不一定有那么威风。吃苦受累不说,还不一定每枪都能消灭敌人,这一点是在电影中很少表现的,片子里的英雄们都是ONE SHOT ONE KILL。我记得的惟一的一个例子是很早以前的一个片子《豺狼的日子》,杀手绰号豺狼,思维缜密,手段残忍,猛男一个。花大价钱定做了一只特制长枪狙杀戴高乐,最后差那么一点,功败垂成了。我很早就知道了戴高乐是好人,看到最后还是为豺狼惋惜不已。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还惭愧自己立场不坚定,再后来不小心看了余秋雨老师的《霜冷长河》才知道当年的观众都是这种龌龊想法。

现实中的狙击手,由于执行的是见不得光的特种任务,也受到对方的重点关照,不管任务能否完成,大都没什么好结果。早年美军在太平洋岛屿上用37mm反坦克炮装打特制的霰弹(全是一根一根的小钢箭,当年淮海战役中有几辆坦克就是靠这个家伙杀出一条血路跑掉的)以肃清茂密的丛林顶冠,那时日军很多狙击手喜欢上树找掩护,全都被这么揍下来了。

20世纪90年代初,海南著名黑社会老大刘进荣最威风的时候,被我军警伏击。参加战斗的有一杆79狙和一杆81,一场枪战打得昏天黑地。心狠手辣的刘老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先是惊奇地看见自己脚下的泥土左右崩溅(很显然这是81的手笔),直到被一颗跳弹打中手指才意识到有人在向自己射击,于是仓皇逃窜,后被击中小腿,坚持逃窜了几下,被击毙。这个事情给双狙战术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两人一起失手怎么办。十年后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以色列在最近刺杀亚辛的行动中,用微型的光纤制导导弹代替了狙击步枪——看来狙击手要失业了。

让我再看你一眼——暗哨

第一次从电影里看见暗哨,应该是在《董存瑞》里,解放军佯攻隆化中学,侦察守军火力分布,回来做了详细的布置,总攻时国军火力点被一一拔掉。谁曾想,就在胜利临近之时,又冒出来一个事先没发现的暗哨,两挺英国造布伦机枪挡住了大军前进的脚步。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董存瑞舍身,把这个暗堡给端了。这个电影使得我对暗哨极度仇视,到了1989年,张艺谋的《代号美洲豹》推出,更加剧了我这种仇恨。

《代号美洲豹》里,葛优扮演了一个名叫“亚洲黑色特别行动小组”恐怖组织的小头目。他带领一帮手下劫持了台湾飞机迫降大陆,遭到两岸军警携手打击。整个片子里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飞机迫降草丛里,双方谈判周旋的时候,解放军突击队派出了一个云南的小战士悄悄爬上了飞机顶,眼看着就可以从上面神兵天降,这个时候,葛优接到飞机外面草丛中暗哨的报告,毫不犹豫地对着头上就是一梭子子弹,然后就看着飞机舷窗上流下一条血迹——观众心中一沉——突击队员牺牲了。

其实,这个惨痛的结果并不是没有实战例证的。1967年2月3日,在离法国本土6800公里以外的吉布提附近一法国基地,一辆载有30多名学生和社会福利员的校车被一伙武装歹徒劫持到索马里一个边境哨所附近。法国当局立即派遣国家宪兵干预队(传说中的“黑衣人”)前去处理,除了布鲁托队长(不要看该队长名字不咋样,和《大力水手》里的反角一样,但却是个传奇级的高手,厌恶暴力的同时还精通东方武术)一行九人外,法国还调动了著名的外籍军团协助处理此事件。

从4日零时45分,布鲁托队长到达吉布提,8小时后,谈判破裂,巴黎传来消息可以强攻。但是布鲁托又命令手下趴在50多度的沙漠上等待时机。这样一直到了下午3点过后(这个时间好像是人一天中最不容易集中精力最容易产生疲劳感的时刻。一般情况下,拖延时间是各国军警解决人质危机的通行手段,大事件一般都会拖上三天——防止有些极端民族主义恐怖分子吃药振奋精神。歹徒脑子一直绷着,又缺水少粮,时间一长,战斗力自然大大降低,喝红牛也顶不住啊),布鲁托中尉下令射击。车上四名歹徒同时倒下,没想到这时候从旁边树丛里又出现了两个暗哨,向突击队射击不说,还有一个强行登车。突击队员再向此人开火已经晚了一步,该人死前将一梭子子弹射出,打伤车上七人,其中一名学生因伤重不治身亡。

这个事情给了特勤人员很多启示,当时的情况来看,牵涉到边境问题,布鲁托队长无法布置事发现场的军事封锁是可以理解的,在当时的一些新闻报道中,还有法国外籍军团和索马里哨兵交火的说法,可见事态牵涉之复杂。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还经常可以在电影里看到军警封锁现场的情景,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碰到了《全职杀手》里刘德华那样变态的暗哨,远远地站在天台上,用反器材的巴雷特M82Al来打人,管你是霸王花还是飞虎队,都乖乖认命吧,12.7毫米的口径打到什么人身上都烂了。

衣不如新,枪不如故

这两天我一位朋友跑到我学校里来找我商量事,路过大操场的时候看见了成排的新生在军训,立刻发表言论嘲笑了一通——这里需要补充一句的是,我的这位朋友来自解放军某部,而且是精锐部队,按照《兄弟连》里的说法那是一只准备被包围的队伍——恭喜你答对了,这位兄弟是伞兵。

回头说这伞兵兄弟,很不客气地把我们学校的军训批评了一通,我在边上一直脸红,看着在操场上席地而坐的小兄弟们少年不知愁滋味哗啦哗啦地拨弄81玩,十分窘迫地想起了一些往事——当年,兄弟我军训的时候拿的是缺牙断齿的56半自动,一发枪我就被56的三棱刺深深吸引住了,用指甲抠了半天,把指甲抠坏了没能得手,第二天偷偷在兜里揣了把工具钳,却再也没发枪,于是56刺刀就一直没到手过。

为了这个事情,我长期耿耿于怀——后来看了《中华保镖》,这个郁闷就更严重了。后来的小孩子运气要比我当年好很多——他们手里的是81。不过基于81的刺刀要远远比56好卸下,发到学生手上的枪都是没有了枪刺的——否则的话,81刺刀那四道杀气凛冽的血槽一定成为学生们下手盗窃的理由。

但是根据一位老兵朋友描述,他却非常不喜欢81刺,原因是做工糙钢质脆——某次他一位战友没事用81扎树,结果嘎巴一声,81刺折了。相比之下,同样用于81枪,由浙江先锋机械厂仿美M9生产的D91就要好很多——不过这一款大家见得太少了。后来由山城某兵工厂生产的95式刺刀倒是见得多些。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因为是大批量生产,为了控制成本,所以95在做工和刀鞘的材料上,可能会比D91来得粗糙。

和81刺刀同样理由遭到战士们不满的是65式伞兵刀——这确实是一把非常非常好用的刀,就是因为生产定型年代过早,钢材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后来先锋厂果然就生产了99式伞兵刀,全面和美式风格接轨,不过去掉了剪铁丝的功能,那是因为现在军事用途的铁丝网不像当初,都是环形的了,给个钳子功能,用处实在不大。根据最新的小道消息,这个沉重的铁家伙已经在广东开始配发了。

但是我敢肯定,一定还有人喜欢65甚至81而不喜欢99——除了笨重,战士们的感情也很重要。当初95式突击步枪配发某部后,大家纷纷反映不适合风沙环境,于是又换回了81,这其中,有多少是个人情感呢?某位战士曾经有过一把95在手里打散架的经历,于是觉得81好,其实81未必比95皮实到哪里去——枪托不结实就不提了,最离谱的是,开头提到的我那位伞兵兄弟某次打81,打了一半,弹夹居然掉了下来。

他来自江湖——五四手枪

二十年前,波及全国的“二王”大追捕直到今天还让很多人记忆犹新。那二王兄弟,堪称建国以来影响力最大之悍匪:首次作案盗窃部队医院,即杀伤十余人,世纪末的张君团伙亦远不能及;此后二人从沈阳流窜南下,流窜全国作案,打死打伤公安武警革命群众多人;最凶残的是在最后被围捕时还负隅顽抗,打死军警二人。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田明建案件后,治安大为好转,便再没听说过有如此凶悍之歹人。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次追捕,让很多老百姓听说了国产五四式手枪。当年二王兄弟出道的时候就有从部队偷出的三只五四,后来在武汉岱山检查站还打死一个人抢了一只五四,统共是四把。后来全国通缉持枪在逃案犯时,衡阳有一个革命女群众十分了得,拼死抢下了二王兄弟五颗手榴弹和一堆子弹,避免了更大的危害。

再回头说那五四,乃是新中国成立后,仿造苏联TT30/33式托卡列夫手枪制造的。由于装备时间长,工艺不断进步,加之周围国家的仿制,导致有多个版本的出现(插句嘴,张君的短枪大概是我国当年抗美援越的M20,设计上,和五四有点亲戚关系)。此枪的特点是穿透力强得不像话。江湖上曾经有个故事说有人在室内扣动扳机击发该枪,威力无比的51手枪弹打穿了一个人体后不屈不挠又在后边的人体上打了个透明的窟窿——还没完——然后撞在墙上发生反弹,跳弹又把一个倒霉蛋的头盖骨给掀开了。一箭三雕,可谓威力无穷,惟一遗憾的是,死伤的三个人中有两个是自己人。

虽然这个传说的结尾处情节让人联想起《天龙八部》里段誉的六脉神剑,真实性无法证实,但五四手枪的穿透力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作为警用手枪,五四的穿透力有余(容易误伤群众),而停止作用(弹头在体内翻滚造成伤害,放倒罪犯)不足,被后来的六-四式手枪逐渐取代。但是在中国民间众多地下造枪窝点的产品里,五四仍然是主打商品。有的土枪即使在内部结构上模仿的都是六-四,但是外观仍然是五四的样子。原因一方面是五四容易加工,更重要的是五四远比六-四看着威猛。

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

在《无间道》出现很多年之前,梁朝伟还演过一次可怜的卧底,那是吴宇森的《辣手神探》。黄秋生一脸凶相在当时还没有进化成警官,披散着迪克牛仔式的大波浪在片中倒卖军火。当时这个十分嚣张的黑道老大在被警察包围、手下慌作一团时,曾经鼓励兄弟们说:“怕什么,警察扒了那身皮和我们一样——点三八——‘噼——咻’1

排除吴宇森导演一贯喜欢让演员挥霍子弹的因素(到了好莱坞之后还是不改),黄秋生大哥在当时鄙视香港警察所用的点三八是有充分理由的——左轮手枪能量消耗过大,威力也很差,和这批全副武装的悍匪交手实在是讨不到什么好。在我可怜的记忆里,那大概算是警察被打死最多的一部电影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港产警匪片里的众多硬汉诸如周润发、李修贤之类,即使是当了警察,在和人交手时也常常摸出一只M1911、大黑星五四之类开打。左轮手枪不仅看上去细小,而且打六颗就要换子弹,而对于银幕猛男来说,赶上科尔特转轮一颗一颗往外抠子弹壳实在是太猥琐了,远没有自动手枪单手换弹夹来得帅——我这么说不是没根据的,香港演员中玩枪玩得最帅的周润发到了后来基本就实现无手换弹夹了——双手子弹打完,空仓挂机,此时帅哥腾空跃起,按下弹夹扣,弹夹自动滑落,手下保镖龙五向上扔出两个弹夹,被发哥双枪向下一迎,顿时严丝合缝,此时套筒复位,英雄继续射击之!

当然,观众应该明白的是,以上镜头都是艺术的夸张。当年西部片里有个著名的说法:“法官就是柯尔特手枪,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而最后的判决永远是——有罪。”多么豪情盖天的说法啊,左轮手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是有其强大生命力的。虽然港片里的左轮看起来很纤巧,配不上威猛的警察,但是相比之下,我们这边使用的六四手枪也好不到哪里去,食指搭在扳机护圈上之后,只有中指和无名指能握住短短的握把——这时小拇指无事可干,有的同志会不自觉地翘起,于是就出现了兰花指射击的恶劣画面。

这是《无间道》中一张广为流传的截图,除了这个持枪的警察哥哥戴个眼镜,看上去不太威猛之外,他的持枪动作非常“善良”,食指根本不在扳机上也是广大人民嘲笑的目标。实际上,这种持枪动作才是比较合理的,由于各种枪型的扳机力不同,加上现场因素导致的心理紧张,二指头放在扳机上说不定就走火了,这种手法现在被笑称为“金手指”。持枪警戒时,食指离开扳机已经成为国际上执法部队比较流行的做法。从国内的新闻图片看,新的做法已经逐渐在国内的军警兄弟之间流传开来。有朝一日你看见他们把食指搭在扳机护圈上,不要以为那是在给77手枪单手上膛,更不是太紧张抠错了地方。

更重要的是左轮手枪对瞎火的处理十分合理,只要再扣一次扳机,臭子就离开了火线,下一颗子弹又会上膛,这是自动手枪永远赶不上的。观众朋友也不要以为臭子永远是出现在电影里的,1990年西安警方第二次抓捕悍匪魏震海时,魏犯用勃朗宁自动手枪顶着干警朱瑞华的眉心射击,幸好遇上一颗臭子,也幸好魏犯使用的不是左轮,朱瑞华死里逃生,顺势拿下了名震一时的魏震海。

解放后,国内收缴的大量“花口橹子”一直被各基层公安单位持续使用,至20世纪80年代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1990年西安魏震海被捕时所使用的也正是购自云南的M1910,那颗“幸运的臭子”其实大有文章。M1910本是7点65毫米的口径,国内不好弄子弹,只有拿7点62毫米64手枪弹凑合——当年警察也是这样用的——7点62的弹底没有底缘,虽然不会对抛壳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子弹进入弹膛后比却会比7点65毫米弹塞的更深一点点,有时击针撞上去就不能达到击发的底火深度,于是就打不响。事后证实,魏案中那颗“臭子”,底火上确实被砸出一个浅浅的小坑,却没响。

杨子荣与盒子炮

《高山下的花环》有一段说是说小战士“北京”炸敌人地堡的时候,连续遇上了两颗臭弹,意外牺牲。这一细节后来被人说是整部电影中最让人难过的镜头。我没看过电影只看过书,也同意这一说法。不久之前央视制作的系列片《电影故事》里讲了《林海雪原》的许多细节,其中提到了侦察英雄杨子荣后来牺牲的细节。对比发现杨子荣和“小北京”的牺牲过程,也是十分相似的。

话说当初杨子荣搜剿土匪郑三炮,带着手下几个战士摸到土匪藏身的屋子,抬脚将板门踹开,用他的盒子炮一撩帘,把枪探进门去,大喊一声“不许动”。那时候的土匪比较凶悍,纷纷拉开枪栓要顽抗到底。杨子荣于是果断开枪,谁知当年进山缴匪,条件所限,乃是用猪油擦的枪,在屋子里烤火时猪油融化,出门后行军时间一长,天气寒冷,猪油就把粗糙的枪机冻住了。枪没能打响。这时候,土匪孟老三抓起七九式步枪(估计乃是中正式骑步枪一类,当时但凡口径是7.92mm枪都被人叫成“七九式步枪”)开枪打死了杨子荣。

我还记得《高山下的花环》原书里交待的细节,当时导致意外发生的原因是“小北京”用的那几发臭弹正好是文革高潮时期的产品,其质量差得是不行不行的。与之类似的是杨子荣当时使用的盒子炮。我一直觉得那把临阵掉链子误大事的破枪是假货,说起来,被大家称为“盒子炮”的毛瑟M1932冲锋手枪也是一代名器,为众多中国老百姓所喜爱。直到今天,我们还可以在很多描述民国初期的电视剧里看见不论好汉还是土匪,基本都是人手一把盒子炮。另据史迪威日记记载,大军阀张宗昌收编了一支3000人的白俄步兵旅(十月革命后,不少白俄士兵跑到中国来混饭吃),斜挎盒子炮,身背大砍刀,凶猛剽悍得那是不行不行的。

这个枪操作灵活,性能优良,杀伤力还大。《铁道游击队》里形容说:“掏出盒子炮来就是一梭火”,可见不是盖的。在国共内战时期,所收缴的原版盒子炮,往往作为礼品逐级上送,其中也不乏送到总部和中央军委,供首长或警卫人员使用的。在西柏坡的时候,毛主席还曾风趣地说:“我们走到哪里,老百姓一看都知道,因为我们背‘盒子炮’的多”。但同时,这个枪也就出现了大量国内仿制,前有汉阳兵工厂一类的国有大型企业,后有河北、河南、四川一些乡镇企业甚至个人,大家都攒足了造假。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盒子炮遍地开花,有的还算是正经军工企业产品,有的就是民间人士自己用锉刀手工制作的,质量参差不齐。可以想见,后来杨子荣的牺牲和这种枪的版本加工精度原因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当初杨子荣手上的是那么一把正经的M1932冲锋手枪,十个郑三炮也给收拾了。这个悲惨的案例又一次告诉我们,装备是多么重要,精良的装备也许并不能取代艰苦的训练,但是在很多时候,却能避免更大的牺牲。你若是看过岳飞的故事,就应该知道挑花车的高宠(就是“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的那位)因为战马不良而丧生敌营的悲惨事迹。

正是:

为国捐躯赴战场,

丹心可并日争光。

华车末破身先丧,

可惜将军马不良。

威震江湖的AK

有朋友曾经和我谈起枪支,开玩笑说在中华大地上行凶作恶的匪徒,长兵器还是使用56式冲锋枪比较合适,因为广大老百姓一般不认识外国枪,你花大价钱买了一只外国货别人还以为你是拿玩具在吓唬他,一般还会反抗。但是看见56冲就老实了——不认识56还不认识AK47吗?

当年香港黑帮片里的大圈仔就是靠着这种家伙打劫金铺杀人越货的。飞虎队猛男们拿着玩具一样的MP5赶来堵截,被匪徒们拿着这种家伙一扫,防弹衣上就是一个洞……从此以后,这种家伙就随着五四手枪(香港叫大黑星)一起走进了老百姓的视野,也由此名震江湖。

1997年美国好莱坞北部曾经发生过一起银行抢劫案,刀枪不入的歹徒手持罗马尼亚生产的AKM(多数老外和国内群众认识有限,看见AK枪族的家伙都一个样,兴奋地大叫“AK47”)配合中国生产的出口型56式弹鼓,肆意扫射的精彩场面给人印象很深。后来这两个悍匪被赶来增援的反恐特警当场击毙,但是他们的精神一直活跃在好莱坞老板的脑子里。那个著名的场面也不止一次在好莱坞大片里出现过,《反恐44分钟》比较真实地再现了原场面,但是票房不好,而票房猛片《盗火线》就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了艺术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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