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洛斯隐约觉得,自己见过年幼的莱蒙王子——跟现在完全判若两人。
但即便见过,曾经他也没有将对方放在心上。印象里那位小王子不太爱说话,总是畏畏缩缩,只有在弹奏音乐时才能听到他清朗明快的歌声。
法洛斯不喜欢音律,也听不出什么美妙的韵味。他喜欢习剑,跟更强的对手比试。莱蒙王子的剑法几年如一日地生疏笨拙,但爱戎王子却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劲敌。他时常和那位殿下比拼剑法。在他眼里,爱戎·索尔是位顽劣的王子,性格轻浮,对任何人和物都有种漫不经心的傲慢。
但只要握紧宝剑,他便迥然不同。他会选择最狠厉迅猛的出剑方式,在最少的招数内将敌人毫不留情地打倒。
“起来,法洛斯,你可是要成为我的骑士的人,别在王子之前倒下啊。”
记忆里的爱戎蹲在地上,嬉皮笑脸地盯着他疲惫的脸,朝他伸出手,让他借力起身。王子几乎比年幼的骑士高一个头,肌肉结实紧致,充满了美感。法洛斯常常看见爱戎抱着某个陌生的姑娘调情——某个,一次换一个。有的女孩比爱戎还要年长,却无法抵御王子的魅力。
爱戎喜欢将怀里的人整个抱起,炫耀自己的力量。那些漂亮的女孩娇媚地依偎在王子的怀里,但爱戎的眼神依旧是那种玩玩般的漠然,似乎根本没有把她们放在心上。
“哦,我亲爱的小莱蒙。来,让哥哥抱抱!”
唯独对一个人,爱戎一反常态。但王子的眼神时常令法洛斯感到古怪。他难以形容那种眼神是什么,只觉得似乎会有两道烧火钳般热烫的铁梭子,从爱戎王子的眼珠里突出来,将莱蒙王子穿胸而过。
“啊!”
结局总是莱蒙小王子惊声惨叫,没命逃跑,然后被他的哥哥紧搂在怀中,扭着身体挣扎不得。爱戎从没有主动亲过哪个女孩,对莱蒙王子却很热情,热情到有些不堪入目——当时法洛斯被脑海中这个突然闪过的词吓到了。“不堪入目”。
他曾以为索尔两兄弟的关系应该很好。直到几年后,他十二岁,再度随父亲去王城时,已长成硬朗英挺的少年模样。那时他刻意留心着莱蒙王子,但意外的是,那位王子就像人间蒸发一般,很难寻到踪影。
也就是那一次,碰巧,爱戎王子约他出去打猎。法洛斯给骏马套上马鞍,随口道,“不叫莱蒙殿下出来吗?”
爱戎正在收拾箭筒,一听这话,忽地双眼血红,直勾勾地盯着他道,“你什么意思?”
对方头一次露出这么凶狠的表情,像是突然龇出獠牙的野兽。法洛斯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道,“没什么。我听宫里的仆人说,莱蒙王子现在经常待在寝宫里不见人,想着他会不会也喜欢打猎。我们可以与他一起。”
“他不喜欢。”爱戎回答得很快,“他只喜欢弹那个破琴,唱些肉麻的酸诗。他每天待在皇宫里,生活单调又乏味,毫无刺激与乐趣。”他笑了一声,笑声让法洛斯不寒而栗,“像个小娘们儿。”
二人驭马在宽阔无垠的草原飞奔。爱戎那匹银白色的骏马四肢修长有力,跑起来迅疾如风,而且主人也驾驭得随心所欲,法洛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能跟上王子的步调。
爱戎漫不经心地甩了甩凌乱的金发,忽然又放慢了速度,跳下白马。法洛斯艰难地勒紧缰绳,也跟在王子背后牵马前行。
半晌,年幼的小骑士长听到王子冷漠的声音,“以后,你不准在我面前提莱蒙王子的事,明白么?”
法洛斯不明所以,“为什么?”
爱戎冷冷地说,“你是我的骑士。”
法洛斯道,“我对您献上忠诚,与了解莱蒙王子并无冲突。”
“我说了你不准!”爱戎突然怒吼道,“他是我的弟弟!我身为他的兄长,有资格看护他,包括他可以接触什么人!我说了你不准,你就是不准!”
法洛斯也不依不饶地回敬,“我拒绝。您的话毫无道理,殿下。”
“道理?”爱戎愤怒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阴诡冷谧,血丝攀爬上瞳仁周围瞪大的眼白。法洛斯感到几年不见,对方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劲,但还是道,“没错,道理,殿下。莱蒙王子虽然是您的弟弟,但不是您的所有物,您无权对他——”
“他就是我的所有物!”
嘭地一声,久违地,爱戎王子又揍了他。但法洛斯依旧是那个法洛斯,他怒吼一声,还是与王子殿下扭打在一起。那是一场真正的恶斗。他碍于王子的尊仪,没敢下太大狠手,但爱戎就像疯了那般,将他的眼眶和嘴角打出了血。
两匹马在旁边甩着尾巴,嗤嗤地喷着响鼻,而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打得精疲力尽,天际残阳渐逝,才一同倒在草地上。
“我就是不准你说莱蒙的事。”爱戎静静地凝望着血色橙色交织的落霞,“不只是你,我谁也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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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的烛光下,冬霆军团的骑士长在图纸上潦草地勾勒作战计划。法洛斯揉了揉酸胀的双眼,直接和衣倒在了床铺上。
他头脑昏沉地想,最近怎么总会想到过去的事呢?
据冬霆军首战告捷已过了五个月。这五个月里,迟暮帝国的军队倒没有太大动作,稳稳待在北境的几个据点等候时机,像极了他们耐心的皇帝。而法洛斯带领士兵攻占了几个村庄,暂时解决了军队一些粮食需求。
他明白兀鹫城食物紧缺,多次跟国王通信,让对方不需每月按时运送粮食到军营,多用食物救济灾民,冬霆军可以通过攻占领地获得补给。
莱蒙国王每次的回复都犀利得令人头扁:“粮食是我给战士们的,又不是给你的。你叫唤什么。”
而关于他对兀鹫城现状的问询,国王陛下的回复则十分直白:“你别管。”
与此同时,法洛斯在军营里糊里糊涂地过完了自己的第十八个生日。要不是属下提醒,他早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十天后的深夜,我们去袭击这个据点。”法洛斯圈出地图上某个村庄,沉声道,“这里是迟暮帝国军队驻地一个大型粮仓,维持了獾头湾、灰莺镇以及雷加峡谷附近三个驻地的粮食运输,搞定了这里,我们进军黑枫平原的阻力会小很多。”
一名将领道,“这个据点被重兵把守,恐怕不太好得手。”
法洛斯斩钉截铁地说,“所以,我们要趁夜偷袭。”
众人沉默半晌,一名军官说,“骑士长,先前的冬霆军并没有夜袭的先例。”
法洛斯摇头道,“那是因为曾经的万疆帝国物产丰饶,后备充足,士兵们才能在战场上放开手脚,讲求什么光明磊落。如今我们和迟暮帝国差距悬殊,必须用奇计。”
将领道,“但冬霆军的士兵们恐怕并没有太多奇袭的经验……”
“不,他们有。”法洛斯无奈地笑道,“你们以为之前我让他们和国王陛下的神猎军多次比试……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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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鹫城的神猎军由国王莱蒙·索尔一手建立,经残废赖格、阿姆和艾厄管教,在将十多个村庄杀得人仰马翻的同时,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所谓的“经验之谈”,很多都悖离人性,为正人君子所不齿。
但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非常有用。
法洛斯曾远远见过神猎军的主要军官——独眼艾厄训练士兵的场面。别人说这个半瞎子是流氓出身,但不知为何,年轻的骑士长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某些熟悉的东西。尽管那个叫独眼艾厄的人曾对他充满了冷漠和不屑,尤其在他们刚进兀鹫城,参与混斗的时候。
直到巴克豪斯元帅在刺青城堡牺牲,这位冷冰冰的“独眼艾厄”才拿正眼瞧他。
今夜无月无星,云幕低沉,像是要变天。林间没有幽灵般四处游荡的寒风,也没有哑声乱叫的乌鸦和猫头鹰。这里较之兀鹫城已经是偏南的方位,离草场旷远的黑枫平原距离较近,土地潮湿松软,树枝也葱茏繁茂。
法洛斯带领着一队士兵,埋伏在粮仓据点附近的树林里。他们用黑斗篷罩住全身,脸上涂着煤灰,没有穿铠甲,尽可能使行动灵活轻便。
一、二、三、四……法洛斯挨个在心里数了一遍,双眼即使在暗夜里也如野狼般炯炯发亮。十个粮仓,驻扎的士兵共有四千人,他们这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他特地挑选出行动迅捷头脑灵活的士兵作为奇袭的一员,跟他们说明了此次行动的危险性。
毕竟这一次,很可能有去无回。包括他自己。
他所选出的人不但是冬霆军的精英,还是最忠诚、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性命的义士。法洛斯强抑住内心的酸涩和感动——他们是英雄。
年轻的骑士长比划了几个手势,依次得到回应后。他们便展开了行动,匍匐在草丛里,爬向那一只只撑起的白色圆顶帐篷。每个粮仓外都把守着八名士兵,八个小时一轮守。
他们挑的时机正好在每一组士兵看守的第七个小时,正是士兵们容易困倦大意的时间。
现在是深夜三时。耳边偶尔传来虫鸣,一只甲壳虫嗡嗡飞着贴到了他的额角。法洛斯额前沁出冷汗,指甲内塞满污泥,草地上尖锐的石块将他的手臂划出了血痕。年轻的骑士很庆幸这里有植物隐蔽身形。
奇袭队伍如潜行的暗影,如潮水般涌向迟暮帝国军的大营,将草地压出一道道痕迹,悄然无声地围到了粮仓之外……
噗嗤——!
电光火石之间,每个粮仓附近都多出十个杀伐决断的黑影,用剑将每个看守的士兵利落地刺倒在地。附近巡逻的士兵看见了,刚要吹响号角,法洛斯猛冲上前,双手扭断了对方的脖子。其他迟暮帝国的士兵见状,纷纷吵闹起来,喧声震天,拔剑朝袭击者挥去!
“骑士长,我们来协助你!”
冬霆军们只在圆帐篷外留一两个人,其他人则跑到法洛斯身边助力。明明是深夜,但法洛斯却意识到巡逻的人数超过了一般的水平。就在帐篷士兵忙着划亮火柴时,他喊道,“等等,事情不对!”
与法洛斯的喊声一同响起的,还有敌军的吼声和叫嚷声。粮仓的门帘被依次掀开,每只圆顶帐篷里面都钻出了三十多个士兵!他们如钻出蜂巢的蜂群那般来势凶猛,留在帐篷外的冬霆军当即被一哄而上的敌人用乱剑刺死。
“该死的!”法洛斯怒吼一声,面对从四面八方来袭的士兵,只能和剩余的冬霆军拼力厮杀。他们完全失去了主动权,被敌方围成了一个圆圈,所有试图冲破方向的奇袭士兵都惨遭屠戮。
转眼间,冬霆军由原来的一百人只剩不到三十人。围住他们的敌方士兵们,好整以暇地砍断了冬霆军的尸体,最前方的人各自拿着一截断肢,或者碎肉,朝他们笑嘻嘻地挥舞比划。
法洛斯身上沾满了血污,自己的,同伴的,还有敌人的。那些与他一同征战的战士就这般惨死,而那些迟暮帝国的士兵如将一群耗子逼入死角的猫,还在欣赏他们狼狈的疲态。法洛斯冰冷的眸中攀上愤怒而哀伤的血色,对自己失误的决策痛悔不已。
那名看守粮仓的迟暮帝国将领长得瘦削清癯,一双蟑螂般的眼睛精光乍现,拍手高声道,“瞧瞧,这次可捉到偷粮的老鼠了!据说刚直不阿的冬霆军竟然用偷袭这么低劣的手段,真让人大吃一惊!”
法洛斯冷笑道,“‘低劣’二字,弑君者艾略特可名副其实。”
那名蟑螂眼将领笑着说,“要是我,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激怒我的敌人。”
“今日就算我们几个走不出去。”法洛斯咬牙切齿道,“还有成百上千名冬霆军在其后守卫,我们决不放弃!”
“死人的漂亮话可没多大意义。”蟑螂眼将领打了个呵欠,眯眼道,“干掉他们吧,我们可以睡个好觉了……”
霎时,半空传来扑哧一声轻响,仿佛整个领域都被一只从天而降的麻袋罩住,吞没了喧嚣。高束在木杆上的火炬忽地接连熄灭,帐篷四周陷入一片连绵压抑的黑暗,就像一条环绕的黑河。
“怎么回事?!”
不仅冬霆军惊诧不已,迟暮帝国的士兵也茫然不解,蟑螂眼将领叫道,“快去把火点燃!”
法洛斯当机立断,对其他人说,“趁着黑暗是绝好的机会!我们这就——”
【不要动。】
一个缥缈空灵的声音忽然如轻烟般萦绕在半空,荡在每位冬霆士兵耳畔,似虚似实。法洛斯心底一颤,攥紧长剑,敏锐地朝漆黑的头顶望去——
两道幽蓝色的光焰转瞬而过,快得就像战士刺出的剑光!法洛斯和其他人随即便听到迟暮帝国士兵们的惨叫,他们仿佛被一道看不见的锋刃拦腰截断,软绵绵地瘫倒在地,手中的剑七零八落地落了一地,毫无还手之力。每具死尸的脸上布满了空洞的茫然,就像灵魂被掏干的木偶。
不一会儿,尘埃散去,曾经被包围在中央的冬霆军,眼睁睁地看着之前还在叫嚷的士兵变作一地沉寂的尸体,感到不寒而栗。
压倒性的力量。那道目光在高处俯瞰着他们,仿佛在俯瞰着掌心。掌心里的他们不过是在雪景玻璃球里玩闹的彩泥人,另一只更大的手即将打破球体,将他们击碎。
“骑士长……”
半晌,有士兵壮着胆子,叫了自己的长官一声。法洛斯如梦方醒,点点头,士兵们缓慢地在尸堆中前进,查探着死者的鼻息。
没有一个幸存者,四千人,眨眼之间……
法洛斯攥紧了拳头,冷汗淌满冰冷的双颊。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而且他竟有那么短暂的一瞬,庆幸“那个存在”属于他们的国王。年轻的骑士沉默半晌,似在那黑暗之中,尸骨之上,听到了一声哀伤的叹息。
“我知道你在!”
他突然抑制不住地朝半空大喊起来,仿佛这样才不会被恐惧全然支配。对背后那份压倒一切的力量,以及胸前随之而生的恐惧,他必须找到发泄的出口。骑士愤怒地吼道,“出来!既然在,就别鬼鬼祟祟地躲在背后!你以为我们会感激你吗?!出来!反正我们无法奈何你,我只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真正目的!请你出来!”
暗夜中没有人回答他,微弱的冷风掀起他们的斗篷,仿佛是死者亡魂的啜泣哽咽。法洛斯大吼大叫后,突然腿脚一软,勉强撑着才没倒下。
其他人闷声道,“骑士长,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法洛斯打起精神,迅速下达指令道,“先跟后方取得联系,然后搜索一下真正的粮食被他们藏在哪里。我们尽量多带走一些,作为口粮应该能维持很长时间。”
“是!”
作者有话要说:没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