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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淮北温良 当前章节:14640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7:17

《三千桃潭》作者:淮北温良

文案

传说是什么?传着说的小故事。

所以一定是假的。

.

“我都说了我家的人往上数一百辈都是平民百姓,什么乱七八糟圣女,滚你家的,”

任疆即使是被按在地上,也不忘朝那乱七八糟的村长喊,

“你敢让我妹往下跳,我就让我爹在地下的冤魂咒死你。”

.

“我需要回家一趟……你等我……”

“你走吧,我等你找我。”

从此便再也没有见过陶华。

.

王凝涣看着门前的任疆:

“你回来晚了。”

“我想带他走。”任疆道。

“何如?”

“这个。”任疆把扇面拾起来。

他说:“其他我都不要。”

“我要带他走。”

.

去陶华期望的、另一个没有这么多丑恶的世界。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 东方玄幻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任疆,陶华 ┃ 配角:王凝涣,任瑜,曲贤 ┃ 其它: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于是桃花神就和书生幸福快乐地在一起了。”任疆合上书,把书丢给一旁的小孩子,道:“不识字就不要买书啊……”

作为全村唯一一个识字的书生,任疆英勇地担任了人肉翻译这一艰难职责,到后来发现他其实根本无法胜任。

因为全村的孩子都拿这桃花神的故事来找他。桃花神的故事脍炙人口,导致那些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捧着第一本爱情故事书来找他了。

其实他们不看书都能把书里的内容倒着背出来的。全村的人,不都是听着这个故事长大的???让他翻译一下还有啥子意义???

该无脑故事神奇地记载了三国时期某棵桃花树上有个桃花神,据传言,该花神貌美若天仙,许多村口壮汉老大爷慕名前去一睹芳容,然后就天天去看人家姑娘。本来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已经很让人无语了,但是事情还有后续……某书生界一股清流的书生听闻在桃花树下许愿能成真,便去拜了拜。哪知那桃花神可恶的重口味居然喜欢上了这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该故事持续无脑地记载了桃花神和书生之间某次“偶然”地情况下相识相知相爱最后还理顺成章地在一起的故事。

任疆满面痴笑,呵呵,脑残。

这种神话故事顶多骗骗没文化的愣头青,像他这种知识书生是提倡科学的,才不相信村里那些大爷奶奶神神叨叨讲神话。

他才不会告诉别人,小时候的梦想最好是娶个白嫩媳妇回家。那是仕途。

绝对不会的。嗯。任疆笑得一脸,羞得撑开折扇捂住了脸。

他一个两袖清风的三好青年,当下任务是考上秀才,养家糊口,接着考举人,娶上媳妇、咳咳,最后考官考状元,走上人生巅峰。

任疆满面春风幻想未来,头呈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自信的同时还带有一点穷酸。

然而一旁大娘一个亲热的摔掌把他从梦境拉回了现实——

“小任什么时候去念书啊?”大娘非常热情地哈哈哈哈哈,任疆难以面对,道:“今年开春时吧……这么一算,过三四天便会去。”

大娘语锋一转,问:“还念几年呀?看你也就快十七了,实在不行就得帮家里务农了。你家小妹身体也不好,全家就等你一个人养活呢。”

所以他才想念书啊,他又不会务农。任疆堆满笑容中透露着鄙视,这位大娘是王村长的二奶……嘛,二奶倒也算不上,看着三四十的女人了,是王村长前夫人不幸去世了才被娶进门的。任疆脑内小剧场充满不屑,都三四十的女人了还学人家姑娘涂胭脂抹赭粉,实在是看不下眼。

“再……再读一年,实在不行,我就回家……”但是该小三大娘说得也不无道理。他读书读了两年多了,却连什么都不是,父母已经年老,小妹任瑜身体自然是不好的。本来老父是打算把女儿嫁给谁,拿个银两继续供儿子念书,但是每每想起任瑜那副弱不禁风却还硬逞坚强的样子,实属有些心疼。

大娘像是看见任疆松口了一般,又笑眯眯看着任疆说:“大娘知道你也身子骨弱,但是小任又长得挺不错的……”

这尼玛什么节奏。

因为所以不太搭啊?

我语文没学好怎么办能补课吗?

我不管在桃花村还是七草寨都是文盲一枚啊?

这个因为所以有关系吗???

不会要他当小白脸???

才不要。

任疆方欲挠头完美地推脱过去,大娘把剩下半句话说完了:“要不要大娘给你介绍个有钱媳妇?像地主家的女儿,貌若天仙,诶诶,那财主家的女儿也不错……”

任疆要是没见过这几个丫头他就白混了。一个两个三个除了歪瓜裂枣之外真的不能形容了。哦对了下次您可先把话说完吧那么大喘气。

“表表表,令郎比在下帅气极了,美人什么的才应该许给令郎。”任疆连忙摇手,温良恭俭让地极好:“王兄比在下大个三四岁啊,有什么美人,大娘不该先考虑考虑王兄?都说娘想让儿子好嘛我觉得大娘也是。到时候让我吃喜酒啊?”

所谓王兄,大娘的儿子,也是……嘿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放荡色徒。任疆满面桃花笑春风hhhhhh,他是思想健康的好青年。

“我要专心考举的!”任疆撑开扇子,得意洋洋地看着眼前的大娘,依旧是方才的四十五度土豪角度,他跟那大娘家的儿子才不一样。

大娘以一种极为怪异的眼神看着任疆,那种感觉绝对不是任疆能够感觉出来的。

因为它的大意是,你个智障。

所以当然绝对不是任疆能看懂的意思。

任疆回家的时候,邻居三里都飘起了炊烟,然而全村就他家冷冷清清凄凄惨惨。他刚进门便问道:“爹啊?咱今天还辟谷啊?”

屋内传来低沉的老年人的声音:“……辟谷有利于身体健康。”

……可咱都辟谷快一个月了,除了喝水还是喝水,你儿子女儿是人啊???

到底还是穷好伐啦?

且搁过此事不谈,“你总不能让小瑜也饿着吧?女孩子辟什么谷?”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谁取啦?任疆叹了口气。家里揭不开锅是一码事,可是小瑜吃不上饭又是另一码事。

小声BB这他妈不是一回事儿么?

周顾了四方,也没见着任瑜那小妮子跑出来接他,以往任瑜是一定会出来哥哥长哥哥短地叫他的。任疆心中升起一丝不祥的预感:“你是不是让她去曲贤那儿蹭饭了?”

屋内一阵寂静后幽幽传来一阵回答道:“小曲那么好的孩子……”

“我是问任瑜是不是去曲贤家蹭饭了?”

屋内继续传出声音说:“他呀自幼父母双亡,还白手起家撑起一片天……”

“不是我是问小瑜是不是跟曲贤在一块?”

屋里继续出声:“小曲这孩子命苦呀!”

“您老别说他怎么命苦先出来好伐啦?”

任老父悄咪咪从房里出来,默不作声。

任疆叹了口气:“曲贤人是不错,可是打着人不错的旗号勾引小瑜就不是什么好人了。小瑜她才十六啊爹,一个黄花大闺女天天往别人家跑多不好。”任疆思考了思考,道:“要不我还是去看看,免得出了什么事。”

任老父咳咳,“我觉得你只是想去蹭饭。”

捉奸在床……不对,是一种被发现的感觉。任疆摆了摆手,“好啦,我去看书还不行吗。”

……身后一阵沉默,任疆正想老父怎么可能这么安静。

然后是“扑通”的,那么一声。

任疆愣了下,扭过头去,看见自己的父亲,面朝黄土,就那么趴下了。

哎哟我去!

“爹!你怎么了爹!爹——”

大半夜才从小郎中家出来,任疆扶着快走不动路的任老父,道:“你体寒能成这个样子?一跤摔倒就起不来?”一下午都折腾进去,小郎中给扎了几针才好些,看着那血淋淋的(划掉)都疼死了,老父体内的寒气根本大驱不出来。

“行了哥,爸好几天没吃饭了,先回去给他做饭。”任瑜数落了任疆两句,颇为关心地看着任老父。

不少女你不知道咱家根本揭不开锅。

吃什么,土嘛?

任疆摇了摇头,道:“爹,我再读一年,一年不行,我就回来干活,也好照顾你。”

还没到任老父发话,任瑜就抢着口:“欸你别。实在不行我照顾爹,你读你的书去。”

其实任疆不想承认他根本干不了活照顾不了他爸。

“明天你就去邻村住呗,过两天车价贵,”任老父不接他的话,“桃花村里的都是好先生,你跟着他们,能考上的。”

那儿奸商都是。

主谓宾定状补都没讲。

晚上任瑜合上了任老父的门,退出来,看见任疆在外面守着。她无奈地走过去,抱了抱任疆,道:“哥,你考举,一定能考上的。”

那不是废话。

任疆摸着任瑜的头,道:“小瑜,要不我还是回七草寨吧。”

这是多方面原因的。

“一是爹他身体不好,没必要一直给我交学费,那是扔钱。”

“哥……”

“二是家里多个男丁,苦力活种地都能干。”

“哥你不是说干不了活吗……”

“三是怕你被曲贤带跑,过两年回来两大一小。”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哥你他妈快闭嘴!”

任瑜煽情得快哭了,梨花带雨那种,同时嘴里念叨的还是一些感人肺腑的话语:“哥你思想龌龊黄色暴力不健康……”

不没有比他更纯洁的孩子了。

任疆嘻嘻笑道:“你担心个啥,你哥肯定能考上的!七草寨这么一群流氓,我还等着当官之后把你们接出来哒!”

他深情地拍了拍任瑜,道:“听哥一句劝,良言三冬暖啊。”

“曲贤他呀是个好人。虽然就是家境穷点嘴巴小点眼睛亮点长得好看点身材高点心地善良点说话好听点做饭好吃点做事迅速点以外,他也没什么好处了嘛。”

……这还不够吗?

“让为兄来教你如何物色好夫婿。”

“首先你得找见像我这么优秀的人。”

任瑜拍开任疆的手,打了个哈欠道:“好困啊我回去睡了。”

任疆笑眯眯地看任瑜回去了,从屋里拿出行李。他才不会等到明天再走,那他爹铁定要送的。挎上包以后,任疆看了看,还是拿出笔墨纸,飞速写字,留了张字条:

“走了,勿念。”

当然还填了几笔。

“家里银两我都带走了哟(3`)~”

然后就见一少年在月光下,行色匆匆带着大包小包从万草寨跑了。

☆、初遇同窗,王陶二人

天色也是微微亮,任疆连爬带滚地从七草寨那边硬是走到了桃花村。

他如此一个最美孝心少年只是为了给家里省点钱啊……

“请来一个包子。”任疆瘫卧在地上对旁边的包子铺老板讲。实在是站不起来了,不然他肯定不会就近只找一个简单的包子铺,任疆拿着折扇,抵着下巴思考人生。

包子铺老板好心给他递了过去,收了钱问道:“你外村来的吧?”

任疆偏要装作一个文雅书生,微微点了点头。

其实他那身行当就出卖了他。他就是一个穷书生。

“我们村的那棵大桃花树可差不多开了,别村的人平时有眼见不到的。”老板回了铺子里面,擦了擦手道:“人们都说是求姻缘的神树啊。”

任疆一听来了兴趣。去年在小北巷里求学的时候从来没见过这棵鼎鼎大名的桃花树开花,今日有良缘,何不拜一拜去呢。

养足力气任疆才从地上站起来,告辞了包子铺老板直奔桃花树。

包子铺老板数了数钱,冷笑道:“又是一个愣头青。”

包子铺老板也是科学民主维真求实的不相信封建迷信时代好人民。

多安利安利本地风景可以涨好感度。

“客官来尝尝我家包子呀~吃完还能去桃花树下转转呢~”

早就久仰桃花村桃花树大名,更是这两年来,经常有一些深闺女子悄悄跑出来到这里许愿。无非都是嫁个如意郎君一类。

然而自己对如意郎君并没有定义,嫁给谁谁就是如意郎君。

hhhhhh。

更别说七草寨的财主家还是地主家女儿了。

呵他任疆,绝对是一个先例,他绝不会迷信的。

任疆只是远远地照了一眼。

更想过去了好吗!

那是花开满树,漫山遍野却像连成了海一样,花海,却是悬在树枝上的,一片桃粉色,夹杂着素白。若是有细风和风,一瓣花便会牵连下整整一枝桃花般,美丽至极。树大的很,就像是有一个世界那么大。

好漂亮。

任疆爬在墙头,目不转睛地看着这棵桃树。后来索性翻过了墙头,稳稳地落地,如临仙境般,一步三张望地抬头看着这一片景。

桃花神大大男子能许愿吗?(/ω\)

不过许下的情缘不会是男人吧哈哈哈哈一点都不好笑。

任疆试着抚摸了下桃花树那些盘虬卧龙般的枝。

有一瞬间他好像迷茫了。这里很不像人间,乱得他,根本不知道,还能怎么做。

忽然一瞬间,他头顶上的那一片桃花好像如同惊动了一般,飘然大片大片地在周边世界挥洒成片,一片桃然,粉白充溢了整个世界。

好巧不巧,又听见一声温柔的男声从上响起:

“喂。”

任疆自然是抬头了。

那一眼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

那是一个看似十五六的少年,倚在桃花树上枝枝叉叉之间,看似轻极,没有将树枝压弯半分。穿的明明是素白色的衣裳,白,白极了,像是文房里那一张洁白的宣纸。头发飘飘然搭在肩膀上,是墨石一样的,倾泻而下。就纵使他一身白衣,却在此情景下,不显单调,桃白相映,竟是美极。

任疆定睛,越发想要看清树上人。

那少年也看任疆,还回给他一个温婉的笑。

任疆快发狂了。

那少年好似眼中有星辰,明烁奕奕。

少年轻咳两声,笑道:“你能接住我吗?”

美丽少年叫我抱,不抱白不抱。

任疆颇为自信地朝那少年笑道:“能。”

少年一笑,转眼便从三四米高的地方滑落而下,任疆自然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刚想主动发力接人时,那少年便轻然落在他怀里了。

我(哔——)

近看更漂亮啊!

任疆轻轻把少年放在地上,神不知鬼不觉问道:“姑娘芳名?”

少年无奈地笑了笑,“你应知我是男子的。”他顿了顿,哑然失笑道:“我叫陶华。”

任疆道:“你长得好看,比姑娘都要好看。”

又道:“在下任疆。”

任疆在想,如果陶华能上到枝头,却又下不来,是何故?

哎呀管他呢这么漂亮的少年郎总不可能还骗他吧。

陶华问道:“北巷书院一百三十六号,任疆?”

任疆错愕了,问道:“你怎么知道?”若是他在小北巷的同窗,长这么好看没理由他不记得。

陶华转了个身,挡在任疆面前,笑道:“我和好友今年一同到小北巷求学,他排一三五,我排一三七。”

等等等等。

真的是同窗???

任疆上下打量着陶华,问道:“你今年多大???”

小北巷不是不收十八以下吗!

“志学有四,弱冠少一。”

……

为什么陶华明明跟他一样大却看着比他年轻!

是他老了吗嘤嘤嘤。

果不其然在北巷书院见到了陶华。

还有他那个好友,王凝涣。

任疆笑盈盈和陶华打完招呼后,为了增强好感度专门去找王凝涣。

“凝涣兄如何称呼?”任疆癫癫地就去找王凝涣,在他面前摇个没完。

“谁是你凝涣兄。”王凝涣不耐烦地推开任疆,“虽然陶华自小和我便是发小,你以为他喜欢跟你相处,我就也喜欢吗?”王凝涣瞟了任疆一眼,道:“我才不会爱屋及乌。”

“不我也没想让你喜欢我。”任疆当截说:“你一个二十的男人还喜欢我,我会晚上吓醒的。真的,挺恶心的。”

不,真的,好恶。

“任疆!”王凝涣怒了,抄起书本就往任疆脸上砸。任疆自然能躲得过去,但是远远瞟见陶华听见王凝涣怒吼之后朝这边走来。

自然是没躲。

胸口上猛猛来了一击,任疆感觉要吐血。什么玩意你拿的是汉语词典吗!

应是硬硬把血咽回去了来着。

“噗啊——”

对不起啊没忍住。

任疆不是想装弱博取同情心来着,但是就是没忍住,一口闷血就吐出来了。

为什么血是黑的。

?????

任疆自出生以来从未怀疑过自己不是人。

但是今天不太一样。

任疆跟傻了一样看着地上一摊黑血,有点惊讶,还有点飘飘然,是那种灵魂出窍的感觉。

陶华见此异象,紧赶着向这边跑来,好几次险些踩住衣摆衫角,倒是没把身上白净的衣裳染尘。

“这……”陶华将任疆从地上扶起。

任疆刚想告状说王凝涣把他打成了这副鬼样子还拿汉语词典砸他真是太狠心了嘤嘤嘤,却听陶华的声音带了高兴的意味:

“可算好了。”

???什么?他被打了啊?!

陶华看着任疆满脸错愕的表情,笑道:“凝涣家世代都学医。任公子多年的瘀血可算是被他敲打出来了。”

凭什么他打完人还跟干了好事一样。

凭什么!

凝涣?

凝涣兄你可饶了我吧……

我(哔——)你(哔——)的。

任疆起身,作揖道:“既然如此,咳咳……我想请凝涣兄帮……”

还未说完,王凝涣立刻say NO。“不你不想。”

倒不是他真想狗腿子,而是任瑜 的身体恰却不太好。

七草寨的郎中都是业余的,看不出来任瑜身子骨有什么问题。桃花村里的郎中他都不认识,不知哪家好,人生地不熟的更怕给任瑜瞎灌药。

既然王凝涣连他多年瘀血都能看出来,那任瑜的身骨,也不是不能求求看的。

任疆道:“求你了。”

王凝涣:“声音太小听不见。”

任疆大声道:“求您了!”

王凝涣:“你说啥?”

任疆忍无可忍提起衣服就往过踹:“我求你奶奶个腿儿!”

陶华按住任疆,无奈地笑道:“他就是这个样子。”说完便转向王凝涣,认真地说:“他都求你了,你帮帮他咯。”

比起那些不入流的郎中,王凝涣还是十分专业的。王凝涣从房内取出了他的本子,一个笔,应是记录所用。虽然比不上他家中长辈那样优秀,但门道他也知道七七八八。

“性别?……哦我知道是男的。”王凝涣自顾自地在本子上写。

任疆斩钉截铁道:“女。”

王凝涣的表情好似看什么完全不可能的东西,惊异到把笔掉在地上好一会儿才捡起,“你是女的?”又上下打量一番:“不像啊……”

陶华也满脸不可思议的熊猫脸看他。

任疆一口凌霄血喷出道:“不是……是我妹妹。”他男子特征还不够明显吗原来?这种问题不显得很弱智很没意义吗?

王凝涣调整状态后轻咳了两声:“哦这样呀……年龄?”

“十六。”吧?

王凝涣咬了咬笔尾,心中有疑,十六岁患病倒是不少见,但这深闺女子顶多体弱,不应患什么大病才对。

若是大病,哪还能撑过十六?

“症状呢?最好详细一点。”王凝涣咂了咂嘴,重新问。陶华扶了扶额,王凝涣刚刚差点咬笔,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任疆挠了挠头道:“那就比较多了。一到冬日就会连咳不止,天气冷时甚至会吐出些血来。禁不起风吹,一吹腿就会软,没法子站立。下雪的时候手脚完全动不了,可能是经不起冷。”他托腮想了想,有些尴尬道:“还有的话,她半年才一次月事。来月事的时候,就会浑身发僵,冰冷不止,甚至……体温都不太正常,像冰一样……甚至不来月事时,也会有这样的情况。”

任疆像想起什么,又道:“郎中说,小妹脉搏跳得比别人慢,但应该对她身体构不成什么问题。”

“这……她病了有多长时间,你还记得吗?”王凝涣眉头紧锁,怕别是他心里想的那个病才好,不然他家人也难医。

任疆思索了半天,“我记不太清了……好像……从出生开始就这样了?”小时和任瑜一起睡,就记得她半夜爬起来出去咳嗽,怕惊着任疆。

——王凝涣将本重重合上,叹了一口气,道:“不必说了,我知道了。”

“若是良心一些的郎中,恐怕不会告诉你们,怕你们担心受怕。”王凝涣顿了顿,“可我不一样,我只是奉陶华命行事。”

陶华听到这里,猛地立起来,刚想让他差不多闭嘴,也知道王凝涣不会说出来什么好话——

“你妹妹她,是天生阴骨,治不好的。”

☆、三月佳期,桃雨梦中

“天生阴骨……?!”

还没等任疆反应过来,陶华拍案而起,生气地用极难平定下来的语气道:“那玩意儿……你也敢说给他听?”

王凝涣摊了摊手道:“我又不像你,明明知道还噎住不说?”

任疆把陶华按回位子上,道:“我也明白一听也知道不是什么好病,也没指望能治好。”他转头问王凝涣:“有什么禁忌吗?”

王凝涣敲了敲桌子,指了指陶华:“那你得问内行人了。”

——

“哇塞你学医的?”

陶华有点尴尬道:“是、是啊?”他一直在王凝涣家学医来着。医术也还算不错,比不上王家前辈。“学艺不精……”应该是学医不精。

“您别,除了我爹和我家老头子,你都算第一了。”王凝涣虽是正儿八经的传人,但只是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内行门道,普通看病还是没有什么问题,他对医学并不怎么感兴趣,倒是觉得做个文人墨客也不错。

晋陶渊明独爱菊,世人皆爱牡丹,宋王凝涣与众不同,独爱梅之出大雨而不染、濯白雪而不妖……的那种类型。

陶华看王凝涣又做起白日梦,眼睛向上一翻后扭过头来看着任疆,王凝涣也不再幻想,作为学徒还是要应付眼前事的。陶华对任疆道:“天生阴骨基本是治不好的。”顿了顿道:“骨龄到了基本就活不过去了——就是说大概活不过十八,甚至更早。”

王凝涣一听医学就想睡,打了个哈欠就趴在桌上一觉睡过去。

“所以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不然哪一天……人没了肯定不好受。”陶华犹豫了片刻,还是说了出来。

任疆越听越心寒,问道:“一点活下去的可能都没有吗?”

“理论上……是的,”陶华抽过王凝涣的本,道:“听你说的症状,可以确定的是……你妹妹月事、月事时状况很不乐观。”陶华在提到“月事”二字时停了一下,没再多说。

“相应身体因为不能及时调理而出问题,她瘀血留在身体里应有三五年之久,已经是对身体的极度损害。再加上寒夜咳嗽连连,判断是冷气入体,瘀血结块,会伤及重要部位。”陶华头头是道地说,然而任疆不怎么能听懂,只明白一件事——

他妹快死了。

……

“长期下去会有宫绞现象,这个现象过于频繁时,会大出血,然后……就……你懂的,就该下葬了。”陶华讲了半天之后,好不容易把天生阴骨的性质讲清楚,却发现任疆根本没有认真听。

任疆问:“嗯……能延长寿命吗?能多久算多久。”

“没有。”陶华回答地十分果断,思索了一会儿道:“最好的话,让她保持好心情,心情愉悦对病人没有坏处。还有的话,就是到死……永远也不要做那个。”

???

做那个???

那个???

那个是什么???

陶华看见任疆满脸不解,轻咳两声,脸红了半边,道:“就是行房。”

任疆:……

多普通一事儿嘛你羞成这样子。

他随口说了句:“哦她没对象。”

事后他想起了老妹儿身边有个姓曲的孩子。

任疆笑眯眯地看着陶华。

任疆依旧笑眯眯地看着陶华。

任疆笑眯眯地看着陶华,看了两刻钟。

陶华不自在地动了动,问:“怎、怎么了?”

“你真好看。”他第一次见陶华那张酥炸人心的俏脸就想这么说了。说完感觉还不够,又补充了句:“谢谢,你帮我看我妹的病。”

陶华还以为是什么事儿,舒了舒心,报以微笑,道:“医者应如此。”

即使王凝涣说了他很多次说他父母心(实际上是少女心),见病就治,见人就医的特点,原谅他还真一时半会改不掉。

任疆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帮我啊?”

即使是医者父母心,感觉陶华对他未免还多了另一种感觉。

像是认识很多年。

陶华继续报以微笑:“我们见过。”

!!!见过!他没理由不记得?任疆乍时来了兴趣,“什么时候?”为什么他不知道才是重点,他想听狗血虐恋多年的情深故事。

“梦里吧。”陶华如是说。

居然没有狗血故事?任疆如同被吸干了精气,瘫回了座位。

陶华想起刚刚谈论任疆小妹的事,问道:“你妹妹……你没事吗?”

任疆摆了摆手道:“我和我爹都能接受,她自己本人也觉得没什么。”

“人啊,固有一死。”任疆感叹道。

“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陶华笑道。笑任疆能看得这么开。

任疆又像是打了鸡血,挺起身子来,“我妹说,不就是早死几十年嘛,还能省家里几十年的干粮呢。”

“那她真是看的开,应是个好极豁达的女子。”陶华浅笑。

任疆耸耸肩,“我觉得我也是个好极的男子。”然后如泄了气的球,“可惜没人看上我啊。”这又令他想起多年的梦想。

陶华笑吟吟道:“是,你是个好极的男子。”

如梦中那般,一样好。

再回首时,任疆却见陶华吟笑,美煞美煞。

便像一夜桃雨侵城,自空摇曳,漫地粉白,春风来。

王凝涣醒来时第一念头是他的小本本被拿走了,慌的急忙坐起来。

然后看见对面两个人趴在一块儿睡着了。

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王凝涣看见桌上的各种墨色涂鸦,跟见了鬼一样,吓得不轻。

桌上,纸上,就连他的小本本都没能幸免。他知道一定是对面这俩个傻子做的。

“唉——”

凝涣兄发出了猪一般的长叹声。

他低头看了看本子上那些惨不忍睹的画作,视线定在其中的一幅,心中有些疑惑:那是两个木棍人,居然还加了表情。但是两个木棍人都很可爱,因为腿短就可爱。

王凝涣翻了翻本子,把有用的东西都撕了下来,重新夹进另一本书里,然后把小本本也收藏了起来。

这个可以作为以后要挟陶华任疆的证据(;一_一),有用,留着。

看着虽说王凝涣和陶华才是竹马竹马,可是一上午未过,倒是显得任疆和陶华更加熟络一些。王凝涣手托着腮,刚想闭眼再眯一会儿,却看见一个麻子脸和另外一帮人对他们三个指指点点。

王凝涣:???

“那三个是不是断袖啊,都腻歪在一起好几天了……”

“你看那个醒着的像第三者唉,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

“太可怜了……”

王凝涣的白眼如脱了弦一般往上翻。

正常人不都该吧他们三个当作好兄弟?可偏偏这傻冒们一下子就想到断袖。

果然是小孩子,说什么都能想到爱情。王凝涣如驴一般朝那群小傻子吼道:“滚蛋!”

不得不说,凝涣兄的威力实在是大。任疆被惊醒后翻身而起大喊道:“何方驴妖!”

陶华惊得一抖坐起:“什么?女妖?哪儿呢女妖!”

凝涣兄表示很无奈。

他拍下二人的手,道:“还真以为教书先生是吃闲饭的啊?一个上午你俩都没好好听课,下午还打算睡到黑?”

任疆愣了愣,是哈,他好像是来学习的。

陶华伸了个懒腰,抱起课本起身朝书堂走去。

任疆想他真好看,一句话不说,光是一个动作就能走出仙缈飘飘的感觉,真好看。

王凝涣刚也想起身要走,却看见了任疆这一脸纯爷们的脸却有着痴汉的模样,不禁心中一寒,联想起刚刚那群傻冒的话:他不会是个断袖吧……?

王凝涣脸上一黑,看着任疆脸上神色不变,仿佛是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测。王凝涣感觉整个人都不太好了。陶华生的本来就好看,家里大人喜欢他自然也不只是因为天资聪颖学医牛X,自然也是沾了相貌的光。眼中明星烁烁,谁说不喜欢都是假的。

所以任疆这是看上他家陶华了?

王凝涣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因为他从小到大作为全家的骄傲,虽然后来被陶华夺走了就是,但这不重要,他要誓死保护世界,让这种渣渣不复存在!

任疆都缓过神来,却看见王凝涣死盯着他,在他面前晃了半天,“喂,陶华都走了。”

王凝涣狠狠拍开任疆的手,扬长而去的同时暗骂死变态。

任疆同学捂着红彤彤的手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他担心王凝涣看到了,方才他实际上没睡着,一直醒着。他怕王凝涣看见刚刚三个人都趴在桌子上小睡时,任疆伸手,去戳了戳陶华粉殷殷的脸颊,最后还很不要脸地,整只手都覆盖了上去。

“唔……”

好软。

任疆立刻涨红脸,抽身而起,抱起书本匆匆赶去。

抽起书本的刹那,任疆没注意,一张纸从书本间掉落出来,轻轻落在地上,自然是没发觉。他匆匆走掉了。

那是刚刚在王凝涣醒来之前,他怕王凝涣看见而偷偷藏起来的一张纸。

一张写的密密麻麻的纸,是从王凝涣本子上撕下来的,所以怕他拿起来看。

纸落在地上后,安然躺着。

白纸黑字,分明清晰。

看清那是一份工工整整抄了几十遍“陶华”,覆满了整张纸,好像就快倾泻出来。

下面还有一行字,十分细小:

桃花美不及陶华,陶华自雅于桃花。

还有便是写在他心里。

桃花无星辰,而陶华异之。

愿摘星送美人,不负相守。

☆、桃花树下,春阳满城

教书先生摸了摸胡子,肯定了任疆,“背得不错。”

任疆便坐下,舒了口气。

坐下便飞来小小的一个纸团,上面娟秀的字:你以前学了几年啊?

任疆回头看了看,发现王凝涣是一幅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还在埋头看书,而陶华却是装作不经意的模样朝他这边频频瞟来。

任疆心尖一颤,慌忙扭过身去。

那个样子根本不能让人看。

太好看。

任疆刚把心思按耐下来,便扯了一张纸,小心翼翼地用毕生感觉最好看的字写下:两年。

他细心地将纸揉作一团,朝身后的陶华悄悄扔去。

就见陶华冲他笑。

三月结束的早,倒是过得很快,这么一算,今年来念书也有二十来天了。

也和陶华相处了二十来天了。

教书先生终于把一下午的课讲完,也已经是近日暮,难免昏黄。他道:“都回吧。”道完便看着学子安静地收拾着东西。

任疆在桃花村是有小住处的,那是七草寨的好心乡里把这里的房子借住给他的。但他不急着回家,便和陶华王凝涣一道儿上路。陶华自然是没有拒绝,看王凝涣的模样,也不好开口。任疆心里是得意的,知道王凝涣是听陶华的。

“我倒是一直好奇你俩的关系,这么熟惯。”任疆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实际上内心还是蛮在意的。

感觉像邻居之间竹马竹马,可是陶华却在王凝涣家住,又不是兄弟。

王凝涣没在意道:“他在桃花树下被捡到,从小被家父养大,学医。”实际上王父也只是一时同情心泛滥,没想到却捡回来一个医学接班人。

这种事不只是在桃花村常见,七草寨也是不少的。例如任瑜身边的曲贤也是孤儿,也遇到了好人家。

陶华想了想,问道:“你都在北巷书院学了两年,那岂不是在桃花村待了两年?”他顿了顿,想问怎么从未见过他。

“我两年来都是被拉去打工才能生活的。”任疆耸了耸肩,“不然家里都活不下去。今年还好,家里开支少了些。”

为什么他家的开支能少?

因为任老父已经放弃治疗。

中草药钱也不需要了,饭也吃不下,自然节省了开支。

明明都是爹妹都是大病,却还要供他念书。

见任疆神色不太好,霎时陶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王凝涣没心没肺,自然没有感觉到,道:“去桃花树下呆会儿?”

是征求意见的语气。陶华不好拒绝,再加上任疆听到这话后神情缓和了不少,便就同意了。

任疆问道:“你们喜欢常在那边呆着?”

第一次遇见陶华,便是在桃花树下。

“啊,”陶华回过头来道:“那边很漂亮。”

不是陶华矫情,而是除了这里,桃花村里难看的很,倒不是荒凉,而是车马喧嚣一片,人声鼎沸,熙熙攘攘,人人摩肩接踵。是,是热闹非凡,可缺了了味道。偏偏不知道为什么桃花树这边人少得很,也清净,陶华和王凝涣便常来。

任疆看着陶华和王凝涣清门熟路地进去,在树下找了个地方,王凝涣端端做好便开始他的文人墨客修行之旅。

陶华难免有些费力地攀住一条枝,任疆笑了笑,便伸手托住他的腰,上了树枝,让他坐在枝叉上。陶华盖上了一本书开始小憩。

任疆只能抬头看见陶华垂下的衣袖,像是一片素白桃花林里的最唯一纯白,像一叶孤舟在桃海。

很美。

从陶华的衣袖间划下一物,悠悠飘落在地上。任疆心疑,便见了起来,却见是陶华时常夹在书里的桃花押花书签,是一枚纯白的桃花书签,没有一丝粉意从花蕊渗出。

任疆僵了僵手,捋好衣襟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那枚书签。

他如贼般的张望了一番,发现远处的王凝涣伏身十分专注,便不再担忧。

他抿嘴笑了笑,依旧是抬头看着树枝丫上浅眠的陶华的侧颜,还是预防不住的一怔,然后双颊便开始慢慢泛红。

陶华真的很好看,好看到让任疆想要,把他带走,藏起来,在一个谁也看不见他的地方,除了他,谁也不行。

任疆依旧是看着陶华,轻轻将书签放在嘴边,轻轻咬住了书签边缘的花瓣边缘,抿紧白桃花瓣。

在陶华的书签上留下他只有的印记,那陶华就可以是他的了。

任疆把书签取下收好,心里思量着点什么。

不管是眉眼还是心性,他就是喜欢。

他就是喜欢陶华。

风再吹起的时候,任疆的脑袋才足够清醒。任疆一怔,怔自己为何会被眼下美景所迷。自言自语道:“你这个神经病。”

说完又补了一句:“智障。”

“怎么能对美人动歪心思呢。”

说完便好多了,这是真话。

王凝涣童鞋现在心里静不下来。

他暗念:“任疆是变态,我要保护好陶华。”

是的的确如此。

陶华自小来不忌任何人,过于少女心,见患者就救,见难者就帮。王凝涣深知他这一点不是什么好表现,就怕出门在外被歹徒所骗。

如今他还没出远门,就遇到了歹徒。

王凝涣深思熟虑觉得要在背地里把歹徒搞得服服帖帖才能让他不去祸害苍生。于是王凝涣同学开始制定他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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