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制, 饮食有节, 则出寡矣。女事2 尽于内, 男事23 尽于外, 则入
多矣。
【译文】
英明的君主不会无端地使他的臣子富贵。所谓富, 不就是
指粮食珠玉吗? 所谓贵, 不就是指爵位官职吗? 现在的君主却
废弃法度自作主张给人爵位俸禄, 那么臣子也就富贵了。一般
画策 篇 233
来说, 君主的德行并不能高于所有的人, 智慧并不能超出所有的
人, 勇气和力量并不能胜过所有的人。但是, 民众虽然有非凡的
智慧, 也不敢图谋君主; 虽然有勇气和力量, 也不敢杀害君主; 虽
然人数众多, 也不敢欺凌他们的君主; 虽然民众达到成亿上万的
数目, 但是, 君主公开摆出优厚的奖赏而民众不敢争夺, 施行刑
罚而民众不敢怨恨; 这些都是因为有了法制啊。国家混乱的原
因, 是民众多讲求私人的道义; 兵力衰弱的原因是民众多追求私
斗的勇敢。这样看来, 削弱的国家中人们获取爵位俸禄的办法
有多种途径; 使国家灭亡的风俗, 是民众卑视爵位、不在乎俸禄。
不劳动却有饭吃, 不打仗却有荣誉, 没有爵位却很尊贵, 没有俸
禄却很富裕, 没有官职却很有威势, 这种人叫做奸民。所谓“ 善
于治国的君主没有忠臣, 慈仁的父亲没有孝子”, 是说明智的君
主不要仁义道德之类的好话, 都利用法律使臣民互相监视, 利用
命令使臣民互相纠正。这样, 臣民就既不能单独做坏事, 也不能
和别人一起做坏事。所谓富, 是指收入多而支出少。穿着有限
度, 吃喝有节制, 那么支出就少了。妇女在家尽力纺织, 男人在
外竭力耕作, 那么收入就多了。
画策篇之七
【原文】
所谓明者, 无所不见, 则群臣不敢为奸, 百姓不敢为非。是
以人主处匡床24 之上, 听丝竹之声25 , 而无下治。所谓明者, 使众
不得不为。所谓强者, 天下胜26 。天下胜, 是故合力。是以勇强
不敢为暴, 圣知不敢为诈而虚用; 兼天下之众, 莫敢不为其所好
而辟其所恶。所谓强者, 使勇力不得不为己用。其志足27 , 天下
234 商君 子
益之; 不足, 天下说28 之。恃天下者, 天下去之; 自恃者, 得天下。
得天下者, 先自得29 者也; 能胜强敌者, 先自胜者也。
【译文】
英明的君主, 他没有什么地方看不到, 这样, 群臣就不敢干
奸诈的勾当, 百姓也不敢为非作歹。因此, 君主坐在方床之上,
听听弦乐器、管乐器奏出的音乐, 天下就治理得很好了。所谓英
明的君主, 是指他能使民众不得不按法令办事。所谓强大的君
主, 是指天下的人都被他制服了。天下的人都被他制服了, 所以
他能聚集所有的力量。因此勇猛强悍的人不敢行凶, 圣明聪慧
的人也不敢搞欺诈而凭空洞的说教取得任用; 普天下的人, 没有
谁敢不做君主所喜欢的事而避开君主所厌恶的事。所谓强大的
君主, 是指他能使勇敢有力的人不得不被自己所使用。他统一
天下的意志如果能得到充分实现, 天下的人就会辅助他; 他的意
志如果不能得到充分实现, 天下的人也会爱戴他。依赖天下人
的君主, 天下的人就会抛弃他; 依赖自己的君主, 才能取得天下。
能取得天下的君主, 是首先能获得自己的人; 能战胜强敌的君
主, 则首先能战胜自己的人。
画策篇之八
【原文】
圣人知必然之理, 必为之时势, 故为必治之政, 战必勇之民,
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 令行而天下服从。黄鹄之飞, 一
举千里, 有必飞之备也; 丽丽、巨巨, 日走千里, 有必走之势也;
虎、豹、熊、罴, 鸷而无敌, 有必胜之理也。圣人见本然之政30 , 知
画策 篇 235
必然之理, 故其制民也, 如以高下制水, 如以燥湿制火。故曰: 仁
者能仁于人, 而不能使人仁; 义者能爱于人, 而不能使人爱。是
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圣人也有必信之性, 又有使天下
不得不信之法。所谓义者, 为人臣忠, 为人子孝, 少长有礼, 男女
有别; 非其义也, 饿不苟食, 死不苟生。此乃有法之常也。圣王
者不贵义而贵法, 法必明, 令必行, 则已矣。
【译文】
圣人懂得事物的发展规律, 懂得必须适应的时势的道理, 所
以采取一定能把国家治理好的政治措施, 使用一定能勇往直前
的民众去打仗, 下达民众一定会听从的命令。因此军队出征, 就
所向无敌; 命令一传达, 就人人服从。黄鹄的飞翔, 一腾空就是
上千里, 这是因为有一定能飞翔千里的翅膀; 丽丽、巨巨, 一天能
跑上千里, 这是因为它们具有一定能远奔千里的能力; 虎、豹、
熊、罴, 凶猛而没有对手, 是因为它们有一定能战胜其他野兽的
特性。圣人看到了为客观时势所决定了的政治原则, 又知道了
事物必定会那样发展的道理, 所以他统治民众, 就好像凭借地势
的高低来控制水流一样, 又好像利用燃料的干湿来控制火势一
样。所以说: 讲求仁慈的人能够对别人仁慈, 却不能使别人仁
慈; 讲求道义的人能爱别人, 却不能使别人相爱。由此可知仁义
是不能够用来治理天下的。圣人具有一定能取信于民的品德,
又有使天下的人不得不信服的办法。所谓道义, 就是做臣子要
忠诚, 做儿子要孝顺, 年轻的和年长的人之间要有礼节, 男女之
间要有界限; 如果不合乎道义, 就是饿得不行这也不苟且吃饭,
就是要死也不苟且偷生。这些其实不过是国家有了法度以后的
平常现像。所以圣明的帝王不重视道义而重视法度, 法度一定
要严明, 命令一定要执行, 那就够了。
236 商君 子
【注释】
① 昊英之世: 昊英, 传说中远古的帝王, 大概相当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首领。
昊英之世, 大体反映的是原始社会的渔猎生活阶段。
② 椁: 外棺。
③ 神农之世: 神农, 传说中古代教民耕种的帝王, 大概相当于原始社会的氏族
部落首领。神农之世, 大体反映的是原始社会农业生产出现后的历史阶段。
④ 作为: 制定, 规定。
⑤ 义: 这里指君上下的名分。
⑥ 妃匹: 妃, 通“配”。妃匹, 配偶, 婚配。
⑦ 故黄帝时变也: 这里论述的黄帝的作为, 与上文黄帝之世的社会情况不相符
合, 疑有错简、脱误。
⑧ 以至王者何故: 俞樾说, 此句下脱“ 战胜者也”四字。
⑨ 兵: 俞樾说, 当作“ 民”字。
⑩ 用: 为国效力。
1 奚以: 何以, 怎么。
12 失法离令: 违反法令。
13 若: 你。
14 旋踵: 旋转脚跟, 指后退。
15 跖: 柳下跖, 秦秋末期奴隶起义的杰出领袖。历代剥削阶级都把跖诬蔑为
“盗”, 商鞅一派法家也把跖看作是不可信任的人, 这是偏见。
16 富: 即上文的滥富。
17 贵: 也是指滥贵。
18 私义: 义, 通“议”。私义, 私家学说。
19 涂: 通“ 途”, 途径。
20 以法相司: 根据法令互相监督。
21 以命相正: 根据命令互相纠正。
2 女事: 指纺织、料理家务等妇女从事的劳动。
23 男事: 指从事农战。
24 匡床: 方正安适的床。
25 丝竹之声: 管弦音乐, 指动听的音乐。
26 天下胜: 能制服天下。
画策 篇 237
27 志足: 指称王天下的意愿得到实现。
28 说: 通“ 悦”, 悦服, 喜欢。
29 自得: 自己具备可得天下的条件。
30 本然之政: 指适应时代需要的治国办法。
238 商君 子
境内 篇
【析文】
境内, 就是国境之内。本篇主要记叙了秦国推行改革的一
些政治、军事制度及相关的措施。如户籍登记制度, 家臣服役制
度, 军队及赏罚制度, 爵位制度及晋升方法, 军功考核办法, 刑狱
制度、丧葬制度等等。
境内篇之一
【原文】
四境之内① , 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② , 生者著, 死者削。
【译文】
国境之内, 所有的男人女人在官府的户籍簿上都要登有名
字, 生下来的就写上, 死去的就除掉。
境内 篇 239
境内篇之二
【原文】
其有爵者乞③ 无爵者以为庶子, 级乞一人④ 。其无役事⑤
也, 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 其役事也, 随而养之军。
【译文】
那些有爵位的人可以向国家申请以求得没有爵位的人让他
们做自己的家臣, 有一级爵位就可以申请一个家臣。如果没有
战争, 那家臣就给自己的主人每月服役六天; 如果碰上战争, 家
臣就必须随军为主人做饭做菜。
境内篇之三
【原文】
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⑥ , 命曰校、徒、操, 出公⑦ ; 爵⑧ 自二级
已上至不更, 命曰卒⑨ 。其战也, 五人来簿为伍⑩ , 一人羽而轻1
其四人, 能人得一首则复。夫劳爵, 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
爵, 能12 。五人一屯长, 百人一将。其战, 百将、屯长不得斩首13 ;
得三十三首以上, 盈论14 , 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译文】
从拥有第一级爵位的人以下到小夫, 任命为校、徒、操, 开头
的第一级爵位是公士; 从拥有第二级爵位的人以上到不更, 任命
240 商君 子
为卒。在作战时, 每五人编在一个名册上组成伍, 如果其中只有
一个人能插上鸟羽冲锋在前, 那就降低其余四个人的地位和待
遇; 如果这四个人能每人斩得敌人的一颗首级, 那就恢复他们的
地位和待遇。五个人设置一个屯长, 一百个人设置一个将官。
作战时, 这统领百人的将官及屯长所率领的队伍如果没有得到
敌人的首级, 那就杀掉这将官、屯长的头; 如果他们的队伍杀得
敌人首级在三十三个以上, 就完成了国君规定的标准, 那就给这
统领百人的将官和屯长赏赐爵位一级。
境内篇之四
【原文】
五百主15 , 短兵五十人; 二五百主16 , 将之主, 短兵百。千石
之令, 短兵百人; 八百之令, 短兵八十人; 七百之令, 短兵七十人;
六百之令, 短兵六十人。国封尉, 短兵千人。将, 短兵四千人。
战及死吏17 , 而轻短兵, 能一首则优。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
上, 则盈论; 野战斩首二千, 则盈论; 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行间之吏也, 故爵公士也, 就为上造也; 故爵上造, 就为簪袅; 就
为不更18 ; 故爵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 则赐虏六, 加五千六百。
爵大夫而为国治19 , 就为大夫; 故爵大夫, 就为公大夫; 就为公
乘; 就为五大夫20 , 则税邑三百家21 。故爵五大夫; 皆有赐邑三百
家, 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 有税邑六百家者, 受客。大将、
御、参皆赐爵三级。故客卿相2 , 论盈23 , 就正卿24 。就为大庶
长; 故大庶长, 就为左更; 故四更也, 就为大良造。
境内 篇 241
【译文】
统领五百人的长官, 配置执持刀剑等短兵器的卫兵五十人;
统领一千人的长官, 是统率将官的长官, 配置带短兵器的卫兵一
百人。一年俸禄为一千石粮食的县令, 配置带短兵器的卫兵一
百人; 俸禄为八百石粮食的县令, 配置带短兵器的卫兵八十人;
俸禄为七百石粮食的县令, 配置带短兵器的卫兵七十人; 俸禄为
六百石粮食的县令, 配置带短兵器的卫兵六十人。封国的尉官,
配置带短兵器的卫兵一千人。大将, 配置带短兵器的卫兵四千
人。战争中如果死了官吏, 那就降低其卫兵的待遇, 如果谁能斩
得敌人的一颗首级, 那就优待他。大将所率领的队伍, 如果能够
在进攻城市和包围城镇的战斗中斩得敌人首级八千以上, 那就
完成了国君规定的标准; 或者能在野外的战斗中斩得敌人首级
二千, 那也就完成了国君规定的标准; 这样, 官吏从操、校以上到
大将都受到奖赏。军队中的官吏, 原来的爵位是公士, 升为上
造; 原来的爵位是不更, 升为大夫。受爵的官吏如果当了县尉,
那就赏给他六个奴隶, 再外加五千六百个钱。原来的爵位是大
夫而又在为国家管理某一种政务的, 升为官大夫; 原来的爵位是
官大夫, 升为公大夫; 原来的爵位是公大夫, 升为公乘; 原来的爵
位是公乘, 升为五大夫, 那就赏给他三百户人家的收取租税的封
邑。原来的爵位是五大夫, 升为左、右庶长; 原来的爵位是左、右
庶长, 升为左更; 原来的左更、中更、右更这三更, 升为大上造; 他
们都拥有受赏的封邑三百家, 再拥有受赏的税收对像三百家。
原来的爵位是五大夫, 当他有了六百户人家的收取租税的封邑,
那就可以收养门客。大将及其驾车人、车右的陪乘者都赏给爵
位三级。原来是客卿的帮助谋划了军事, 如果他的意见圆满成
功, 就升为正卿。
242 商君 子
境内篇之五
【原文】
以战故, 暴首三25 , 乃校, 三日, 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26 。
其县四尉27 , 訾由丞尉。
【译文】
因为战争而被杀死的敌人, 把他们的首级摆出来陈列三次,
然后就加以核对, 三天之内, 将军按照没有疑问的核对结果把与
功劳相称的爵位赏给士大夫。如果县里过了三天还没有把与功
劳相称的爵位赏给士大夫, 那就罢免那县里的四个尉官, 对他们
的处罚由县丞、县尉来执行。
境内篇之六
【原文】
能得爵首28 一者, 赏爵一级, 益田一顷, 益宅九亩, 一除庶子
一人29 , 乃得人兵官之吏30 。
【译文】
谁能斩得敌军中有爵位者的首级一颗, 就赏给他爵位一级,
再增赐田地一顷, 增赐住宅地九亩, 赏给一级爵位的同时又给他
家臣一个, 这样, 他才能充当军队或地方官府中的官吏。
境内 篇 243
境内篇之七
【原文】
其狱法, 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 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
级以上, 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 有刑罪则已。
【译文】
那处理犯罪事件的法律规定, 由爵位高的人来处罚爵位低、
级别低的人。爵位高的人如果被罢免, 就不再给他提供有爵位
的人本应拥有的奴仆。爵位是二级以上的, 如果犯了刑法中规
定的罪, 就降低他的爵位等级。爵位是一级以下的, 如果犯了刑
法中规定的罪, 就取消他的爵位。
境内篇之八
【原文】
小夫死, 以上至大夫, 其官级一等, 其墓树31 级一树。
【译文】
小夫死了, 往上直到大夫, 他的官职每高一级, 他坟上的树
就按级多种一棵。
244 商君 子
境内篇之九
【原文】
其攻城围邑也, 国司空32 訾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 以
徒、校分积尺而攻之, 为期, 曰:“先已者当为最启, 后已者訾为最
殿3 。再訾则废。”内通则积薪, 积薪则燔柱34 。陷队之士35 , 面
十八人。陷队之士, 知疾斗, 不得36 , 斩首; 队五人, 则陷队之士,
人赐爵一级; 死, 则一人后37 ; 不能死之, 千人环规38 谏39 , 黥劓于
城下。国尉分地, 以中卒随之。将军为木壹40 , 与国正监与王御
史41 参42 望之。其先入者, 举为最启; 其后入者, 举为最殿。其陷
队也, 尽其几43 者; 几者不足, 乃以欲级益之。
【译文】
在进攻城市和包围城镇的时候, 国司空先估量计算那城墙
的宽度、厚度。然后太尉划分地段, 让徒、校各分得若干立方尺
来挖掘, 并约定好日期, 告诉他们说:“ 先完成任务者受奖, 后完
成任务者贬责。受到两次贬责的, 就要被罢免。”当他们在土内
挖到城墙底下的时候就堆起柴草, 堆起柴草后就放火焚烧城墙
底下的木桩。冲锋陷阵的敢死队, 在每一个要攻打的方面都各
自带领十八个战士, 敢死队的头领, 知道要奋勇地战斗, 如果他
带领的队伍没有得到敌人的首级, 那就杀他的头; 如果哪一个队
能杀掉五个敌人, 那么这敢死队的头领, 每人可受赐爵位一级;
如果他在战斗中死了, 那就由他家里的一个人来继承他的爵位;
如果有谁不能为君主拼死杀敌, 那就在上千人面前车裂, 如果有
人劝阻, 那就在城下对他使用刺面涂墨、割鼻子的刑罚。太尉划
境内 篇 245
分进攻地段后, 让中军的卒官带领队伍跟随冲锋陷阵的敢死队
攻进城去。将军叫人搭起木台, 和国家的正监以及国君派来的
御史一起在木台上了望战斗情况。那些先进入城里的, 就记作
最先进; 那些后进入城里的, 就记作最落后。那冲锋陷阵的敢死
队头领, 全是由那些心甘情愿的人组成的; 如果自愿的人不够,
就用那些想晋级的人来补充。
【注释】
① 四境之内: 一国之内。
② 有名于上: 把姓名登记在官府的簿册上, 即户口登记。
③ 乞: 通“ 饩”, 供给粮食。
④ 级乞一人: 爵位一级, 给一个庶子的供养; 爵位二级, 给两个庶子的供养; 余
类推。
⑤ 役事: 指战争。
⑥ 小夫: 秦国军队中地位最低的人。
⑦ 出公: 俞樾说,“ 出”当作“士”, 形近而误。
⑧ 爵: 爵位。这里指军爵。秦国爵位分为二十级。《汉书·百官公卿表》; 爵一
级曰公士, 二上造, 三簪袅, 四不更, 五大夫, 六官大夫, 七公大夫, 八公乘, 九五大夫,
十左庶长, 十一右庶长, 十二左更, 十三中更, 十四右更, 十五少上造, 十六大上造, 十
七驷车庶长, 十八大庶长, 十九关内侯, 二十彻侯。
⑨ 卒: 秦制, 公士、上造, 都是步卒; 簪袅、不更, 都是车卒。
⑩ 来薄为伍: 来, 孙诒让说, 当为“ 束”, 形近而误; 薄, 古“ 簿”字。按军队的簿
册, 每伍一束, 所以说“ 束簿为伍”。羽: 高亨说,“疑当作兆, 形似而误。兆, 借为逃”。
1 轻: 孙诒让说, 当为“刭”。刭, 割颈, 引申为受刑。
12 夫劳爵⋯⋯能: 孙诒让说, 此十七字为错简, 应移入后文。
13 不得斩首: 高亨说, 当作“ 不得首, 斩”, 传写误倒, 是说不得敌人首级则处以
斩刑。
14 盈论: 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规定是朝廷论定的, 所以称为盈论。
15 五百主: 五百人的将官。
16 二五百主: 一千人的将官。
246 商君 子
17 死吏: 孙诒让说“, 吏当为事”。死事, 指死于战事。
18 就为不更: 这之前省略了“ 故爵簪袅”, 属于承前省, 下文这类句式同此例。
19 为国治: 掌握国家一种政务。
20 故爵五大夫: 下文“ 就为大庶长⋯⋯ 就为大良造”二十二字, 俞樾说应移于
“故爵五大夫”后。又俞樾说, 两个“大庶长”的“大”字, 都是衍文, 应删。据《汉书·百
官公卿表》载,“大庶长”为十八级,“左更”为十二级, 故不当由“大庶长”升“左更”, 应
为“ 庶长”升“左更”。庶长, 指左庶长、右庶长; 四更, 即升四级; 大良造, 即大上造。
21 皆有赐邑三百家, 有赐税三百家: 是说左、右庶长至大良造均有赐邑三百家、
赐税三百家。赐邑和赐税不同, 大概赐邑是把邑赏给臣下, 做为封邑; 赐税只是把地
税赏给臣下。
御: 车御, 即战车的驾驶人。
2 客卿相:“客卿, 官职名; 相, 军佐。客卿相, 是指客卿做军佐参加战争。
23 论盈: 高亨说, 当作“盈论”。
24 正卿: 官名, 比客卿高一级。
25 暴首三: 高亨说, 当作“ 暴首三日”, 传写脱去一个“ 日”字。暴首, 把战士所得
敌人首级的数目公布出来。
26 劳爵: 因战功而得到的爵位。
27 其县四尉: 孙诒让说, 上文“夫劳爵, 其县过三日, 有不致士、大夫劳爵, 能”十
七字, 当移在“ 其县四尉”前。前“夫劳爵”三字为衍文, 应删。“ 能”当为“罢”。罢其
县四尉, 罢免其县的四个尉官。县有四尉, 他书无证, 未详。
28 爵首: 指敌人爵士的头。
29 人: 朱师辙说, 当作“入”, 形近而误。
30 兵官之吏: 军队或衙门中的官吏。
31 墓树: 墓周围栽的树。
32 国司空: 秦官名, 掌工事。
3 殿: 后。
34 燔( fan 凡) 柱: 烧柱。《墨子·备穴》:“ 古人有善攻者, 穴土而入, 缚柱施火, 以
坏吾城。”孙诒让《墨子间诂》注:“凿地为道, 行于城下, 攻城建柱, 积薪于其柱, 圜而
烧之, 柱折城摧, 即古穴攻法也。”
35 陷队之士: 队, 通“ 隧”。陷隧之士, 由隧道进攻的士兵。
36 不得: 朱师辙说“, 得”当作“退”,得、退篆文形近而误。
37 一人后: 指家中一人继承其爵位。
境内 篇 247
38 环规: 规, 通“窥”。环窥, 围观。
39 谏: 疑是“规”字的注文衍入, 应删。
40 木壹: 壹, 陶鸿庆说, 当作“ 台”, 形近而误。木台, 供了望用的高台。
41 王御史: 秦王派去的御史。
42 参: 互相, 共同。
43 几: 通“ 祈”, 申请。
248 商君 子
弱民 篇
【析文】
弱民, 就是使民众懦弱。主要指削弱民众对法律的抵抗力,
使民众完全遵从法治。
文章认为, 民众懦弱守法, 才能加以利用, 国家才会强盛, 所
以“有道之国, 贵在弱民”。君主应该利用法度, 掌握权变, 用奖
赏农战的办法, 使富裕的民众用粮食捐取爵位, 使民众在打仗中
不怕死, 同时必须清除“ 六虱”, 反对空谈仁义, 利用民众所厌恶
的刑罚使民众懦弱守法, 从而富国强兵、一统天下。
文章中还强调实行法治的重要性, 指出一个国家即使“ 人众
兵强”, 但如果不能“明法以守之”, 即不能实行法治路线, 也难免
衰弱, 以至危亡。
弱民篇之一
【原文】
民弱国强① , 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 务在弱民。朴则强② ,
淫则弱。弱则轨③ , 淫则越志④ 。弱则有⑤ 用, 越志则强。故曰:
以强去强者, 弱; 以弱去强者, 强。
弱民 篇 249
【译文】
民众懦弱守法, 那么国家就强盛; 国家强盛的关键在于民众
懦弱守法。所以掌握了统治术的国君, 应致力于使民众懦弱守
法。民众朴实, 国家就强盛; 民众放荡, 国家就削弱。民众懦弱,
那就会遵纪守法; 民众放荡, 那就会有争强好胜的意念。民众懦
弱守法, 那就可以利用; 民众有了争强好胜的意念, 那就会强悍
不羁。所以说: 采用使民众强悍不羁的措施来清除强悍不羁之
民, 国家就削弱; 采用使民众懦弱守法的措施来清除强悍不羁之
民, 国家就强盛。
弱民篇之二
【原文】
民, 善之则亲, 利之用则和⑥ 。用则有任, 和则匮⑦ , 有任乃
富于政⑧ 。上舍法, 任⑨ 民之所善, 故奸多。
【译文】
对于民众来说, 君主用慈善仁爱之道来治理他们, 他们就会
亲爱自己的亲人; 君主在使用中使他们得利, 他们才会和君主同
心协力。君主使用他们, 那么他们就有了任务; 他们和君主同心
协力, 那么就会为君主尽心竭力; 民众都有了任务而又能尽心竭
力, 那么在政事方面就能取得丰硕的成果。君主如果抛弃了法
度, 采用民众所赞美的仁爱之道来治国, 那么坏人坏事就会增
多。
250 商君 子
弱民篇之三:
【原文】
民贫则力富⑩ , 力富则淫, 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 则使
民以食出1 , 各必有力, 则农不偷。农不偷, 六虱无萌。故国富
而贫治12 , 重强。
【译文】
民众贫穷就会想办法致富, 致富以后就会游荡, 游荡就会产
生虱子似的事情。所以民众富裕后如果不使用他们去打仗, 那
就应该让他们用粮食来捐取官爵, 各人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种
出粮食换取官爵, 那么农民就不会偷懒了。农民不偷懒, 六种虱
子似的事情就不会产生。所以国家富足而采用使民众贫穷的方
法来治理, 国家就强上加强。
弱民篇之四
【原文】
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 死难难正, 易之则强。事有
羞13 , 多奸; 寡赏, 无失。多奸疑, 敌失必, 利14 , 兵至强, 威; 事无
羞15 , 利。用兵久处利势, 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 强; 事兴
敌之所羞为, 利。
弱民 篇 251
【译文】
国家的兵力变弱容易而增强不容易。人们都乐于生存而喜
欢安逸, 所以要他们为国家牺牲很难, 让他们出征很难; 如果民
众不怕牺牲与出征, 那么军队就强大了。敌国的民众对战事有
羞耻感, 奸邪的人就多了; 我们不滥加奖赏, 打起仗来就不会失
利。敌国奸邪的人很多, 对战争又疑虑重重, 那么敌人的失败也
就是必然的了, 这对我方是有利的。军队极其强大, 就有威力;
对战争不感到羞耻, 就有利。用兵打仗长期处于有利的形势下,
那就一定能称王天下。所以军队敢干敌人所不敢干的事, 就强
大; 对于战争之事能干敌人认为是可耻而不愿干的事, 就有利。
弱民篇之五
【原文】
法有, 民安其次16 ; 主变, 事能得齐17 。国守安, 主操权, 利。
故主贵多变, 国贵少变。
【译文】
国家有了法度, 民众就安于他们所处的等级地位; 君主善于
随机应变, 政事就能处理得恰到好处。国家坚守使民众安于本
分的法度, 君主掌握权变, 就有利。所以君主贵在变化, 国家贵
在稳定。
252 商君 子
弱民篇之六
【原文】
利出一孔, 则国多物; 出十孔, 则国少物。守一者治, 守十者
乱。治则强, 乱则弱。强则物来, 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 去
物者弱。
【译文】
爵禄的奖赏如果只出自农战这一个途径, 那么国家的物资
就多; 如果出自很多途径, 那么国家的物资就少。君主坚持专一
地从事农战, 国家就治理得好; 君主抱住十来种儒家等所宣扬的
东西来治国, 国家就混乱。国家治理得好就强大, 国家混乱就弱
小。国家强大, 那么物资就会增加; 国家弱小, 那么物资就会被
夺去。所以国家能获得物资的原因是强大, 失去物资的原因是
弱小。
弱民篇之七
【原文】
民, 辱则贵爵, 弱则尊官, 贫则重赏。以刑治民, 则乐用; 以
赏战民, 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 则贱18 列卑官;
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 战则战。民畏死、事乱19 而战, 故兵
农怠而国弱。
弱民 篇 253
【译文】
民众处于屈辱的地位就珍视爵位, 懦弱守法就尊敬官吏, 贫
穷就看重奖赏。用刑罚来统治民众, 民众就甘心被君主役使; 用
奖赏来激励民众作战, 民众就不在乎牺牲。所以战事有部署、士
兵可利用, 国家就强大。民众如果能依靠个人的德行取得荣誉,
那就会轻视爵位、卑视官职; 如果富裕了, 那就会不在乎奖赏。
治理民众时用刑罚来造成他们的耻辱感, 那么在打仗的时候他
们就会勇敢作战。如果民众怕死、政事混乱时发生战争, 那么士
兵、农民就会懈怠, 而国家就会削弱。
弱民篇之八
【原文】
农、商、官三者, 国之常食官20 也。农辟地, 商致物, 官法民。
三官生虱六: 曰“ 岁21 ”, 曰“ 食2 ”; 曰“美23 ”, 曰“ 好24 ”; 曰“ 志25 ”,
曰“行26 ”。六者有朴, 必削。农有余食, 则薄燕27 于岁; 商有淫利
有美好, 伤器; 官设而不用, 志、行为卒28 。六虱成俗, 兵必大败。
【译文】
务农、经商、做官这三项, 是国家中合法的谋生职业。农民
开垦土地, 商人贩卖货物, 官吏治理民众。这三种职业所产生的
虱子似的事情有六种: 第一叫做“年终请客”, 第二叫做“ 大吃大
喝”; 第三叫做“贩卖华美衣物”, 第四叫做“ 贩卖珍奇玩好”; 第五
叫做“意志消沉”, 第六叫做“ 办事消极”。这六种事情有了依靠,
国家必然削弱。农民有了余粮, 那就在年终大肆请客; 商人在贩
254 商君 子
卖华美衣服、珍奇玩好中获得了暴利, 那就会妨害实用器物的经
营; 官史被安置在职位上而不给国家出力, 意志、行为就成了病
态。这六种虱子似的事情形成了风气, 打起仗来一定大败。
弱民篇之九
【原文】
法枉29 , 治乱30 ; 任善, 言多。治众, 国乱; 言多, 兵弱。法明,
治省31 ; 任力, 言息。治省, 国治; 言息, 兵强。故治大32 , 国小; 治
小, 国大。
【译文】
法律被歪曲, 政治措施就混乱; 任用空谈仁义道德的所谓贤
良, 空谈就会多起来。政治措施众多, 国家就混乱; 空谈盛行, 兵
力就衰弱。法度严明, 政治措施就简省; 任用在农战中出力的
人, 空谈就会止息。政治措施简省, 国家就治理得好; 空谈止息,
兵力就强大。所以政治措施博大, 国家就弱小; 政治措施狭小,
国家就强大。
弱民篇之十
【原文】
政作民之所恶, 民弱; 政作民之所乐, 民强。民弱, 国强; 民
强, 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 民强而强之, 兵重弱。民之所乐民
强, 民强而弱之, 兵重强。故以强重弱, 弱重强, 王3 。以强政
弱民 篇 255
强, 弱, 弱存34 ; 以弱政弱, 强, 强去。强存则弱, 强去则王。故以
强政弱, 削; 以弱政强, 王也。
【译文】
政治措施采用民众所厌恶的刑罚之类, 民众就懦弱守法; 政
治措施采用民众所喜欢的仁义道德之类, 民众就强悍不羁。民
众懦弱守法, 国家就强盛; 民众强悍不羁, 国家就削弱。民众所
喜欢的政治措施会使民众强悍, 民众已经强悍, 而再用这种措施
使他们强悍, 那么兵力就会弱上加弱。民众所喜欢的政治措施
会使民众强悍, 民众强悍, 而采用刑罚之类使他们懦弱守法, 那
么兵力就会强上加强。所以, 采取使民众强悍的措施, 兵力就弱
上加弱; 采取使民众懦弱的措施, 兵力就强上加强, 也就能称王
天下。采用使民众强悍的措施去整理强悍的民众, 国家就会削
弱, 因为强悍的民众还存在; 采用使民众懦弱的措施去整治懦弱
的民众, 国家就强盛; 强悍的民众被除去, 就能称王天下。所以
采用使民众强悍不羁的措施来整治懦弱的民众, 国家就会削弱;
采用使民众懦弱守法的措施来整治强悍的民众, 就能称王天下。
弱民篇之十一
【原文】
明主之使其臣也, 用必加于功, 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
此如日月, 则无敌矣。今离娄35 见秋豪之末, 不能以明目易人;
乌获举千钧之重, 不能以多力易人; 圣贤在体性也, 不能以相易
也。今当世之用事者, 皆欲为上圣, 举法36 之谓也。背法而治,
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 济大川37 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
256 商君 子
此帝王之大资也, 苟非明法以守之也, 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
法, 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 游处之士迫于战阵, 万民疾于耕战。
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38 , 齐疾而均, 速若飘风; 宛钜铁, 利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