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虿; 胁蛟犀兕, 坚若金石; 江、汉以为池, 汝、颍以为限; 隐以邓
林, 缘以方城。秦师至, 鄢、郢举, 若振槁; 唐蔑死于垂涉, 庄39 悄
发于内, 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 民非不众也, 甲兵财用非不多
也; 战不胜, 守不固, 此无法之所生也, 释权衡而操轻重者40 。
【译文】
英明的君主役使他的臣子时, 如果任用他们, 一定是根据他
们的功绩加以委任; 如果奖赏他们, 一定是因为他们尽了自己的
力量。君主如果能够使他的民众相信这一点就好像相信太阳、
月亮的存在一样, 那么他就能无敌于天下了。离娄能够看得清
鸟兽在秋天新长出来的细毛的末梢, 却不能把自己的好眼力转
移给别人; 乌获能够举起上万斤的重量, 却不能把自己的大力气
转移给别人; 圣哲贤能的人所具有的本身特有的德才, 也不能把
它转移给别人。当代的掌权者, 都想成为大圣人, 那只有实行法
治了。如果背离了法度来治国, 这就好比担子沉重、道路遥远而
没有马、牛, 好比渡大河而没有船、桨。人口众多、兵力强大, 这
是成就帝王大业的最大资本, 但如果不是用严明的法治来保住
它, 那么国家也就和危亡接近了。所以英明的君主彰明法度, 国
内的民众就没有邪僻淫荡的念头, 游说和隐居的人也被迫到战
场上去, 成千上万的民众都积极从事农耕和作战。有根据知道
它是这样的。楚国的民众, 行动敏捷而整齐协调, 动作快得像旋
风; 宛地出产的钢铁所制成的矛, 锋利得像蜂、蝎的毒刺一样; 他
们身上穿着犀兕皮制成的铠甲, 坚硬得像金属、石头一样; 他们
以长江、汉水作为护城河, 以汝水、颍水作为边界; 靠邓林来隐
弱民 篇 257
蔽, 拿方城来围绕。但是秦军一到, 鄢、郢被攻取, 就像击落枯叶
一样; 楚将唐蔑战死在垂沙, 庄侨在国内起兵发难, 楚国被分裂
成五块。楚国的领土不是不大, 民众不是不多, 铠甲兵器财物不
是不丰富; 但是打仗打不赢, 守卫守不牢, 这是没有法度所产生
的结果, 就像舍弃了秤而用手去掂量轻重一样。
【注释】
① 民弱国强, 国强民弱: 此句当作“ 民弱国强, 民强国弱”。民弱, 人民怯弱守
法; 民强, 人民强悍不守法。
② 朴则强, 淫则弱: 朱师辙说, 当作“ 朴则弱, 淫则强”。
③ 轨: 轨道。这里作动词用, 遵守法令的意思。
④ 越志: 放纵其心, 任意胡作非为。
⑤ 有: 可以
⑥ 和: 与国君同心。
⑦ 和则匮: 朱师辙说,“匮”上当有“不”字。匮, 贫乏。
⑧ 富于政: 政治有成效。
⑨ 任: 听任。
⑩ 力富: 朱师辙说, 当作“ 民富”。
1 以食出:朱师辙引或说“, 出”字后当有“爵”字。《靳令》篇说“民有余粮, 使民
以粟出官爵, 官爵必以其力”可证。以食出爵, 用粮食买官爵。
12 贫治: 用治贫国的办法来治理, 使人民努力从事农业生产, 不奢侈游荡, 即
《农战》篇说的“ 仓禀虽满, 不偷于农”的意思。
13 事有羞: 指以不从事农战为耻辱。
14 利: 高亨说,“利当作刑, 形似而误”。
15 事无羞: 指不以从事农战为耻辱。
16 安其次: 安分守己。
17 齐: 借为“济”。济, 成功。
18 列: 爵位。
19 事乱: 指人民多从事农战以外的不法活动。
258 商君 子
02 常食官:俞樾说“, 食”字是衍文,应删去。常官,正常的职业。
21 岁: 指一遇丰年就不努力农耕。
2 食: 指因有余粮而浪费粮食。
23 美: 指商人贩卖华丽物品。
24 好: 指商人贩卖供玩乐的奢侈品。
25 志: 指官吏不遵守法制为所欲为。
26 行: 指官吏贪赃枉法的行为。
27 薄燕: 游荡偷安。
28 卒: 高亨说,“疑当读为瘁”。瘁, 危害。
29 枉: 邪曲, 指法度中杂有儒家的办法。
30 治乱: 据下文“ 治众国乱”, 当作“治众”, 指治理方法烦琐庞杂。
31 治省: 治理方法简明扼要。
32 治大: 即治众的意思。
3 故以强重弱, 弱重强, 王: 陶鸿庆说, 此句当作“ 故以强重弱, 削; 以弱重强,
王”。
以强政强、以弱政弱: 朱师辙说,“ 政当作攻。去强篇云: 以强攻强者亡, 以弱攻
强者王可证”。下文“ 以强政弱”、“以弱政强”, 两个“ 政”字亦当作“ 攻”。又据上下
文,“以弱攻弱”当作“以弱攻强”, 下文“ 以强攻弱”当作“以强攻强”。
34 弱存: 陶鸿庆说, 当作“ 强存”。
35 离娄: 又名离朱, 传说是黄帝时人, 目力极好。
36 举法: 实行法治。
37 济大川: 渡大河。
38 楚国之民: 自“ 楚国之民”以下一段, 与《荀子·议兵》篇的一节文字大体相同。
39 庄: 楚国人民起义的领袖, 楚怀王二十八年( 公元前301 年) 起义, 声势很大,
打得楚国统治者四分五裂, 无法招架。
40 者: 高亨说, 后当脱一“ 也”字。
外内 篇
【析文】
作者认为, 对内要重农, 对外要重战, 所以用“ 外内”二字作
为篇名。本文意在说明实行法治, 是推行重农重战政策的有利
保证。
文中指出, 要推行重农重战政策, 必须用重赏赏赐建立农功
战功的人, 用重刑严惩逃避农战的人。同时, 必须“ 塞淫道”, 使
“辩知者”、“ 游宦者”以及儒生都得不到显贵。
“民之内事, 莫苦于农”, 要驱使民众去务农, 必须提高农产
品的价格, 增加非农业人口的劳役, 使农民得利多, 商人得利少,
令“商贾技艺之人无繁”。以实现“ 出战而强, 入休而富”的大国
理想。
外内篇之一
【原文】
民之外事, 莫难于战, 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① 轻法? 其
赏少而威薄② 、淫道不塞之谓也。奚谓淫道? 为辩知者③ 贵、游
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 则民不战而事失矣。故
260 商君 子
其赏少, 则听者无利也; 威薄, 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
而以轻法战之, 是谓设鼠而饵以狸也, 亦不几乎! 故欲战其民
者, 必以重法。赏则必多, 威则必严, 淫道必塞, 为辩知者不贵,
游宦者不任, 文学私名不显。赏多威严, 民见战赏之多则忘死,
见不战之辱则苦生。赏使之忘死, 而威使之苦生④ , 而淫道又
塞, 以此遇敌, 是以百石之弩⑤ 射飘叶也, 何不陷之有哉?
【译文】
民众的对外事务, 没有什么比作战更艰难的了, 所以轻微宽
松的法制是不能用来驱使他们去作战的。什么叫做轻微宽松的
法制呢? 那就是指奖赏少而刑罚轻, 淫荡的歪门邪道不加堵塞。
什么叫做淫荡的歪门邪道呢? 就是指那些搞诡辩、耍聪明的人
能得到尊贵, 到处游说谋求官职的人能得到委任, 研究文献典籍
而有个人名气的人能显赫荣耀。这三条歪门邪道不加堵塞, 那
么民众就会不愿作战而对外战争就会失败了。奖赏少, 那么听
从法令而立功的人就得不到什么好处; 刑罚轻, 那么犯法的人就
不会受到什么伤害。所以开辟了淫荡的歪门邪道来引诱民众,
又用轻微的法制去使他们作战, 这叫做要捕取老鼠而用猫去引
诱, 恐怕是没有什么指望的吧! 所以, 要想使自己的民众去作
战, 就必须用从重的法制。奖赏一定要优厚, 刑罚一定要严厉,
淫荡的歪门邪道一定要堵塞, 搞诡辩、耍聪明的人不能得到尊
贵, 到处游说谋求官职的人不能得到委任, 研究文献典籍而有个
人名望的人不能显赫荣耀。奖赏优厚、刑罚威严, 民众看到作战
立功的奖赏优厚就会舍生忘死, 看到逃避作战所受到的刑辱就
会把苟且偷生看作是一种痛苦。奖赏使民众不怕死, 刑罚使他
们不愿苟且偷生, 而淫荡的歪门邪道又被堵住了。用这样的民
众对付敌人, 这就好比是用上万斤的力量才能拉开的强弓去射
外内 篇 261
飘落的树叶, 哪会有攻不破的呢?
外内篇之二
【原文】
民之内事, 莫苦于农, 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 其农
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 食贱则农贫, 钱重则商富; 末事
不禁, 则技巧之人利, 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 而
赢利少, 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 则欲
国之无富, 不可得也。故曰: 欲农富其国者, 境内之食必贵, 而不
农之征必多, 市利⑥ 之租必重。则民不得无田, 无田不得不易其
食。食贵则田者利, 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 食不利, 而又重
征, 则民不得无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尽在于地
利矣。
【译文】
民众的国内事务, 没有什么比务农更艰苦的了, 所以轻微宽
松的政治措施是不能用来驱使他们去务农的。什么叫做轻微宽
松的政治措施呢? 那就是指农民贫穷而商人富裕———因为那粮
食便宜了钱币就贵重了, 粮食便宜了农民就贫穷, 钱币贵重了商
人就富裕; 奢侈品等不重要的生产不受到禁止, 因而做手艺的人
能得利, 而到处游荡混饭吃的人很多。所以农民用力最苦, 而获
得的利益却很少, 不及商贩、做手艺的人。如果能够使商贩、做
手艺的人不增多, 那就是要国家不富, 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说:
要想靠农业来使自己的国家富起来, 那么国内的粮食价格必须
昂贵, 而对不务农的人所征的徭役必须增多, 对市场利润的税收
262 商君 子
必须加重。这样, 那么民众就不得不种田, 不种田的人就不得不
购买粮食。粮食昂贵, 那么种田的人就有利; 种田的人有利, 那
么去从事农耕的人就会多起来。粮食昂贵, 购买粮食不合算, 而
又加上沉重的赋税徭役, 那么民众就不得不抛弃那经商、卖手艺
的行当而去从事农业生产了。这样, 民众的力量就会全花在农
业生产上了。
外内篇之三
【原文】
故为国者, 边利尽归于兵, 市利尽归于农。边利归于兵者
强, 市利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者, 王也。
【译文】
治理国家的人, 要把边境上得到的利益都给战士, 把市场上
得到的利益都给农民。边境上的利益归给战士的国家就强大,
市场上的利益归给农民的国家就富裕。出外作战时兵力强、回
来休整时能致富的国家, 就能称王天下。
【注释】
① 奚谓: 什么叫。
② 威薄: 刑罚轻。
③ 辩知者: 指诡辩狡诈的儒家之徒。
④ 苦生: 指逃避农战有受刑罚的耻辱, 因而不愿苟且偷生。
⑤ 百石之弩: 古时一石一百二十斤。
⑥ 市利: 指市场交易的利益。
外内 篇 263
君臣 篇
【析文】
君臣, 就是指国君和臣民。
本文实际阐明国君必须坚持法治路线,“ 缘法而治, 按功而
赏”, 这样才能巩固统治秩序, 称王天下。
文中指出, 君主如果放弃法治, 背离论功行赏的原则, 重用
“语勇者”、“谈说者”、“积劳私门”者, 势必造成“国乱而地削, 兵
弱而主卑”的恶果。因此要求“ 言不中法者, 不听也; 行不中法
者, 不高也; 事不中法者, 不为也。”这就是说, 一定要把法作为
言、行、事的标准, 这样才能“ 国治而地广, 兵强而主尊”。
君臣篇之一
【原文】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 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
贱① , 制爵位, 立名号, 以别君臣上下之义② 。地广, 民众, 万物
多, 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 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
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③ 之分、法制之禁, 不可不慎也。
264 商君 子
【译文】
古代还没有君主和臣民、上级和下属之间等级区分的时候,
民众混乱而没有秩序。因此圣人分别贵贱, 制定爵位, 确立名分
称号, 用来区别君主和臣民、上级和下属的等级关系。由于土地
辽阔, 人口众多, 各种事情繁杂, 所以分设司徒、司马、司空、司
寇、司事五种官职来掌管它们。由于人口众多而奸诈邪恶的事
产生了, 所以建立法律制度、制作尺度量器来禁止它们。因此有
了君臣之间的道义、五种官职的分工、法律制度的约束, 这是不
能不慎重对待的啊。
君臣篇之二
【原文】
处君位而令不行, 则危; 五官分而无赏, 则乱; 法制设而私善
行, 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 官修④ 则有常事, 法制明则民畏
刑。法制不明, 而求民之行令⑤ 也, 不可得也。民不从令, 而求
君之尊也, 虽尧、舜之知, 不能以治。
【译文】
处在国君的地位而自己的命令不能够被贯彻执行, 那就危
险了; 五种官职分工了而没有个法规, 那就混乱了; 法律制度建
立了而不依法办事的讲私情的慈善措施还通行, 那么民众就会
不害怕刑罚。君主尊严, 他的命令才能得到贯彻执行; 官吏整
饬, 才会有依法办理的政事; 法律制度严明, 民众才会害怕刑罚。
法律制度不严明, 而要求民众执行君主的命令, 那是不可能的。
君臣 篇 265
民众不听从君主的命令, 而想求得君主的尊严, 即使有尧、舜那
样的智慧, 也不能达到目的。
君臣篇之三
【原文】
明王之治天下也, 缘法而治, 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
死者, 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 士有斩首、捕虏之功, 必其爵
足荣也, 禄足食也; 农不离廛⑥ 者, 足以养二亲, 治军事。故军士
死节, 而农民不偷也。
【译文】
英明的帝王治理天下时, 根据法度来处理政事, 按照功劳来
进行奖赏。大凡民众之所以积极作战而不逃避死亡, 是为了取
得爵位俸禄。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时, 战士有了砍得敌人首级、
擒获俘虏的功劳, 那一定要使他们的爵位足够荣耀, 俸禄足够食
用; 农民不离开乡里的, 就使他们能够赡养父母双亲, 研习武事。
所以军队的将士能为节操道义而死, 而农民也不会偷懒。
君臣篇之四
【原文】
今世君不然, 释法而以知, 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 而农
民流徙⑦ 。臣闻: 道民之门, 在上所先。故民, 可令农战, 可令游
宦, 可令学问, 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 则民战; 不以《诗》、《书》
266 商君 子
与, 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 若水于下也, 四旁无择也。民徒可
以得利而为之者, 上与之也。目扼腕而语勇者得, 垂衣裳⑧ 而谈
说者得, 尽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 无功而皆可以
得, 民去农战而为之, 或谈仪而索之, 或事便辟而请之, 或以勇争
之。故农战之民日寡, 而游食者愈众, 则国乱而地削, 兵弱而主
卑。此其所以然者, 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译文】
当今的君主却不是这样, 他们抛弃了法度而依靠智慧, 不顾
功劳而任用徒有虚名的人。所以军队的将士不愿作战, 而农民
外流迁移。我听说: 引导民众的窍门, 在于君主首先推崇什么。
所以, 对于民众, 可以使他们去务农作战, 可以使他们去游说求
官, 可以使他们去搞学问, 这全在于君主怎样来给予奖赏。君主
根据功劳来给予奖赏, 那么民众就会去作战; 君主按照研读
《诗》、《书》等古代文献典籍的程度来给予奖赏, 那么民众就会搞
学问。民众对于利的追求, 就好像水向下流动一样, 对东西南北
这四个方向是不加选择的。民众只要能从某些事情中得到利益
就会去做这些事情, 因而关键在于君主对什么给予奖赏。如果
瞪着眼睛、握着手腕而讲勇武的人能得利, 拖着长衣裳而巧言辩
说的人能得利, 花费了很多时间为豪门权贵长期效劳的人能得
利———尊崇了以上三种人, 使他们没有功劳而都可以得利, 那么
民众就会逃避农耕和作战去干这些事, 或者靠空谈议论来求得
利益, 或者侍奉君主的亲信靠请求说情取得利益, 或者靠勇武去
争得利益。所以务农、作战的人一天天减少, 而游荡混饭吃的人
越来越多, 结果国家混乱而国土被割削, 兵力虚弱而君主卑微。
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形成, 是因为君主抛弃了法制而任用了徒有
虚名的人。
君臣 篇 267
君臣篇之五
【原文】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 不听也; 行不中法者, 不高⑨
也; 事不中法者, 不为也。言中法, 则辩⑩ 之; 行中法, 则高之; 事
中法, 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 兵强而主尊, 此治之至也。人君
者不可不察也。
【译文】
所以英明的君主重视法制。言论不符合法制的, 就不听从;
行为不符合法制的, 就不推崇; 事情不符合法制的, 就不做。言论
符合法制的, 就认为它动听有理; 行为符合法制的, 就推崇它; 事
情符合法制的, 就做它。所以国家治理得好而国土能扩大, 兵力
强大而君主尊严, 这是政治的最高境界, 当君主的不可不搞清楚。
【注释】
① 列贵贱: 划分贵贱。
② 义: 通“ 仪”。这里指等级、名分。
③ 五官: 指上古时代的五种官职, 即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和中官。
④ 官修: 官吏奉公守法。
⑤ 行令: 当作“ 从令”。
⑥ 廛: 乡土, 家乡。
⑦ 徒: 只要。
⑧ 垂衣裳: 这里比喻峨冠博带的儒生。
⑨ 高: 推崇。
⑩ 辩: 通“ 辨”, 听信, 不疑惑。
268 商君 子
禁使 篇
【析文】
禁, 就是禁止人们犯法; 使, 就是驾驭使用官吏。本篇着重
探讨驾驭使用官吏, 防止人们犯法的问题。
作者认为, 要驾驭使用官吏, 防止人们犯法, 必须坚持“ 赏功
罚罪”的原则, 做到这一点, 关键在于国君掌握好“势”和“ 术”。
“势”就是权势“; 术”,就是运用权势的方法。“势”可以造成人们
难以隐瞒自己罪恶的环境;“术”能够利用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
突, 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国君掌握了“势”、“ 术”, 就能明鉴千
里, 使官吏不敢为奸, 民众不敢犯法。
禁使篇之一
【原文】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 赏罚也。赏随功, 罚随罪。故论功察
罪, 不可不审① 也。夫赏高罚下, 而上无必知其道也, 与无道同
也。
禁使 篇 269
【译文】
君主用来禁止臣民为非作歹、驱使臣民守法立功的办法, 是
奖赏和刑罚。奖赏根据功劳, 刑罚依照罪行。所以审查功劳、考
察罪行, 是不能不慎重的。奖赏高尚的功劳、惩罚卑下的罪行,
如果君主不能够确实地了解它们的原则, 那就和没有原则相同
了。
禁使篇之二
【原文】
凡知道者, 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 而恃其势; 不恃其
信, 而恃其数。今夫飞蓬② 遇飘风而行千里, 乘风之势也; 探渊
者知千③ 仞之深, 县绳之数④ 也。故托其势者, 虽远必至; 守其数
者, 虽深必得。今夫幽夜⑤ , 山陵之大, 而离娄不见; 清朝日, 则
上别飞鸟, 下察秋豪。故目之见也, 托日之势也。得势之至, 不
参⑥ 官而洁, 陈⑦ 数而物当。今恃多官众吏, 官立丞、监⑧ 。夫置
丞立监者, 且以禁人之为利也; 而丞、监亦欲为利, 则何以相禁?
故恃丞、监而治者, 仅存之治⑨ 也。通数者不然也。别其势⑩ , 难
其道1 , 故曰: 其势难匿者, 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
【译文】
大致说来, 君主要了解的统治原则, 是凭借权力和手段。所
以从前有作为的帝王不依仗自己的强干, 而依靠自己的权力; 不
依仗自己的信用, 而依靠自己的手段。那飞蓬碰上旋风就能飞
行上千里, 是凭借了风的力量; 探测深水潭的人能知道上千仞的
270 商君 子
深度, 是利用了悬绳测量的方法。所以, 依靠了风的力量, 虽然
很远, 也一定能测量到。在那黑暗的夜晚, 山陵那么大, 但视力
极好的离娄也看不见; 在晴朗的早晨阳光明亮的时候, 那么他向
上能识别飞鸟, 在下能看清鸟兽在秋天新长出来的毫毛。所以
眼睛能看见东西, 是依靠了太阳的力量啊。君主掌握权力到了
家, 那么不并列地设置互相牵制的官吏, 而官吏们也都能廉洁奉
公; 施展了手段, 那么事情就能处理得当。现在的君主依仗多设
置官吏, 官府中设置了副官、监察官。设置副官、谋取私利, 那么
再靠什么来禁止他们呢? 所以, 依靠副官、监察官来治理, 是一
种使国家仅仅能暂时存在的政治措施。精通统治手段的君主就
不是这样, 他严格区分官吏的权限, 使他们难以找到谋私的门
路。所以说: 如果客观情势使罪恶难以隐藏, 那么即使是盗跖那
样贪婪的人也不敢为非作歹。所以, 古代有作为的帝王都重视
运用权力来造成使人不能作恶的政治局势。
禁使篇之三
【原文】
或曰“: 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臣以
为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 十二月而计书12 以定, 事以
一岁别计, 而主以一听, 见所疑焉, 不可蔽, 员不足。夫物至, 则
目不得不见; 言薄, 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 言至则论。故
治国之制, 民不得避罪, 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今乱国不然, 恃
多官众吏。吏虽众, 同体一13 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且夫利
异同利相为14 而害不同者, 先王所以为保也。故至治, 夫妻、交
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15 , 而不害于亲, 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
禁使 篇 271
也, 事合16 而利异17 者也。今夫驺、虞18 以相监, 不可, 事合而利
异者也。若使马、焉能言, 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 利异也。利合
而恶同19 者, 父不能以问子, 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 利合而
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 先王之所以为端也。民之蔽主, 而不
害于盖20 。贤者不能益, 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知, 治之数
也。
【译文】
有人说“: 君主只要抱着胸无成见、不出头露面的态度来对
待各种事情, 那么各种情况自会受到考查和检验; 各种事情受到
考查和检验, 那么坏人坏事自会被发现。”我认为这话不对。官
吏在千里之外独自做主裁决政事, 每到十二月那有关地方情况
的帐簿已经写定, 所有的事情以一年为一个阶段分别登记入帐,
而君主要一下子清理完毕, 即使发现那里面有可疑的地方, 也不
能作出决断, 因为物证不足。那事物来到眼前, 那么眼睛就不可
能看不见; 言语靠近耳边, 那么耳朵就不可能听不到。所以事物
来到眼前, 才能辨别清楚; 言语传到耳边, 才能听明白。所以治
理得好的国家的法制, 使人们无法逃避罪责, 就好像眼睛不能将
看到的情况避过心灵一样。现在那些治理混乱的国家就不是这
样, 它们依靠多设置官吏。官吏虽然众多, 但他们侍奉君主的职
责是相同的, 本身所处的地位也一样。职事相同、地位一样的
人, 让他们互相监督是不行的。至于那利害关系不同的人, 才被
古代的帝王用作为联保的对像。所以最高的政治境界是, 夫妻
之间、朋友之间都不能为对方隐藏罪恶掩盖错误, 并不因为彼此
的亲密关系而损害法治, 一般的人与人之间也不能互相为对方
隐瞒过错。君主和官吏, 治国的事情是一致的, 但各自的利益却
不同。如果让养马的官和养鸟兽的官互相监督, 那是不行的, 因
272 商君 子
为他们所做的事情一致而利益也相同。假使马、鸟能够说话, 那
么养马的官和养鸟兽的官就无法逃避自己的罪责了, 因为马、鸟
与养马的官、养鸟兽的官之间利益不同。凡是利益一致而罪恶
相同的人, 父亲就不能用他来追究儿子, 君主也不能用他来追究
臣子。官吏和官吏这间, 正是利益一致而罪恶相同的。那些职
责相关而利益不同的人, 才被古代帝王用作来整治别人的工具。
民众即使要蒙蔽君主, 也不能以互相掩盖罪恶来损害法治。对
于法制, 贤能的人不能增添, 无能之辈不能减损。所以抛弃贤
能、屏除智慧, 才是治国的手段。
【注释】
① 审: 慎重。
② 飞蓬: 蓬草干枯遇大风即飞散, 故名飞蓬。
③ 仞: 八尺为仞。
④ 县绳之数: 县, 通“ 悬”。悬绳之数, 用悬绳探水深度的方法。
⑤ 幽夜: 幽, 暗。幽夜, 黑夜。
⑥ 参: 杂, 多。
⑦ 陈: 施, 用。
⑧ 丞、监: 秦国官名, 丞是辅佐的官, 监是监察的官。
⑨ 仅存之治: 仅图一时之安的办法。
⑩ 别其势: 严格划分官吏的职权。
1 难其道: 使官吏难以找到营私的道路。
12 计书: 报告地方情况的文件。文件中罗列事实, 并加统计, 所以叫做计书。
13 同体一: 体, 指本身所处的地位。同体一, 地位相同。
14 同利相为: 相为, 互相包庇。同利相为, 利益相同就会互相包庇。
15 弃恶盖非: 放任别人的罪恶, 掩盖别人的错误。
16 事合: 国君和官吏都是治民的, 所以说“事合”。
17 利异: 国君的利益是要求官吏执行法治, 官吏的利益是自己营私舞弊, 所以
说“ 利异”。
18 驺虞: 古代管理鸟兽牲畜的官。这里指养马的人。
禁使 篇 273
19 恶同: 好恶相同。
20 不害于盖: 盖, 蒙蔽。不害于盖, 不被盖所害, 即不被蒙蔽所损害。
274 商君 子
慎法 篇
【析文】
慎法, 谨慎地遵守法令, 就是说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法令法律
来治理国家。
作者认为“, 如果释法度而任辩慧,后功力而进仁义”,举用
那些没有功劳、只靠能说会道, 靠了同党的吹捧而所谓贤明的
人, 就会使“ 民倍生位而向私交”,“君弱而臣强”, 结果君主“ 非侵
于诸侯, 必劫于百姓”, 又会使“ 民释实事而诵虚词”,“力少而非
多”, 结果就会导致“ 食取于内, 而兵弱于外”。所以, 真正的“ 明
主重臣”, 就应该“破胜党任, 节去言谈”,“以法相治, 以数相举”,
对民众“劫以刑而驱以赏”, 使他们“ 归其力于耕”、“ 归其节于
战”, 这样, 就能够使“ 粟多”、“兵强”, 实力大增而国重主尊, 从而
成就霸主之业。
慎法篇之一
【原文】
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① 治, 故小治而小乱, 大治而大乱,
人主莫能世治其民, 世无不乱之国。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 夫
慎法 篇 275
举贤能, 世之所治② 也, 而治之所以乱。世之所谓贤者, 言正③
也; 所以为善正也, 党也。听其言也, 则以为能; 问其党, 以为然。
故贵④ 之不待其有功, 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
资而成其奸险, 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初假吏民奸诈之本, 而求
端悫其末, 禹不能以十人之众, 庸主⑤ 安能以御一国之民?
【译文】
大凡当代的国君无不用导致混乱的办法来治国, 所以小规
模地进行治理, 国家就小乱; 大规模地进行治理, 国家就大乱; 国
君没有谁能在当代治理好他的民众, 而世上也没有不乱的国家。
什么叫做用导致混乱的办法来治国? 任用贤能的人, 是当代国
君的治国方法, 而这正是造成政治混乱的原因。因为世俗所谓
的贤能之人, 不过是指他们言论公正; 而造成他们善良公正的办
法, 是他们同党的吹捧。国君听了他们的言谈, 就认为他们贤
能; 问了他们的同党, 就认为他们确实如此。国君不等人们立功
就重用他们, 不等人们犯罪就惩处他们。这种情形正好使贪官
污吏有了凭借去干成他们邪恶阴险的勾当, 使道德败坏的小人
有了凭借去施展他们巧妙诡诈的伎俩。一开头就给官吏和民众
提供了奸邪诡诈的基础, 却要求他们最后能端正诚实, 就是大禹
也不能用这种办法来使唤十个人的群体, 平庸的国君又怎能用
这种办法来统治一国的民众呢?
慎法篇之二
【原文】
彼而党与人者⑥ , 不待我⑦ 而有成事者也。上举一与民, 民
276 商君 子
倍主位而向私交。民倍主位而向私交, 则君弱而臣强。君人者
不察也, 非侵于诸侯, 必劫于百姓。彼言说之势, 愚智同学之, 士
学于言说之人, 则民释实事⑧ 而诵虚词。民释实事而诵虚词, 则
力少而非⑨ 多。君人者不察也, 以战必损其将, 以守必卖其城。
【译文】
那些能和别人结党的家伙, 都是些不依靠国君就能办成事
情的人。如果国君提拔了一个结党的人, 那么民众就会不顾国
君的权位而倾向于和权贵私门结交了。民众不顾国君的权位而
倾向于和权贵私门结交, 那么君主的势力就会削弱而大臣的势
力就会增强。君主如果不明白这一点, 那么不是被诸侯所侵犯,
就一定会被百姓所劫持。他们那种巧言辩说的谋略, 愚昧和聪
明的人都在学习, 如果士人都向这些巧言辩说的人学习, 那么人
们就会抛开具有实际效益的工作而去念诵那些不切实际的空洞
言论。民众抛开了实际的农战工作而去念诵儒家的空洞说教,
那么国家的实力就会减弱而各种非议就会增多。君主如果不明
白这一点, 那么用这样的臣民去打仗, 就一定会损兵折将; 靠这
样的臣民来守卫, 就一定会出卖自己的城池。
慎法篇之三
【原文】
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 不可以须臾忘于法。
破胜党任, 节去言谈, 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无以守, 则虽巧不
得为奸; 使民非战无以效其能, 则虽险不得为诈。夫以法相治,
以数相举者, 不能相益⑩ ; 訾言者, 不能相损。民见相誉无益, 相
慎法 篇 277
管附恶; 见訾言无损, 习相憎不相害也。夫爱人者不阿1 , 憎人
者不害, 爱恶各以其正, 治之至也。臣故曰: 法任而国治矣。
【译文】
所以, 英明的君主、忠诚的臣子生于现代而要统治他们的国
家, 就不可以片刻忘记法治。破除和克服拉党结派与互相包庇
的行为, 制止和消除巧言空谈, 使用法制, 国家就能治理好了。
要使官吏除了法律以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保住自己, 那么
他们即使巧诈也不能为非作歹; 要使民众除了作战以外没有什
么地方可以用来发挥自己的才能, 那么他们即使阴险也不能进
行诈骗。根据法律来治理民众, 按照标准来提拔官吏, 那么人们
就是互相吹捧, 也不能使对方得到好处; 就是进行毁谤, 也不能
损害对方。人们看到互相吹捧得不到好处, 那就会互相附和恶
人的行为来了; 看到毁谤并不能损害别人, 那么即使平素互相憎
恨, 也不会互相陷害了。对喜爱的人不偏袒, 对憎恨的人不伤
害, 喜爱和厌恶都以法为准, 这是政治的最高境界啊。我所以要
说: 法制被使用, 国家就能治理好。
慎法篇之四
【原文】
千乘能以守者, 自存12 也; 万乘能以战者, 自完13 也; 虽桀为
主, 不肯诎半辞以下其敌。外不能战, 内不能守, 虽尧为主, 不能
以不臣14 谐所谓不若之国。自此观之, 国之怕以重, 主之所以尊
者, 力也。于此二者力本, 而世主莫能致力者, 何也? 使民之所
苦者无耕, 危者无战。二者, 孝子难以为其亲, 忠臣难以为其君。
278 商君 子
今欲驱其众民, 与之孝子忠臣之所难, 臣以为非劫15 以刑而驱以
赏莫可。而今夫世俗治者, 莫不释法度而任辩慧, 后功力而进仁
义, 民故不务耕战。彼民不归其力于耕, 即食屈于内; 不归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