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说你这样说可要有证据。
好,我们一起来看《西游记》,可以判断,唐僧出了两界山以后,出现了一次不可思议的迷路
按说,唐僧猴子一行出了新疆,应该折向正南穿越阿富汗,巴基斯坦前往印度,才是正道,可从书上看呢,他们却折向了东南,走到当时名字叫作“乌斯藏”的西藏去了!收猪八戒的高老庄,就在“乌斯藏”。历史上玄奘取经并没有经过这里,猴子为什么往这边走呢?
估计,是让人指路给指错的。您想啊,唐僧这是第一次出国,那年头根本没有详细的世界地图,猴子呢?一向是免费坐飞机的,这俩人没一个清楚地面去印度怎么走,不找人问怎么能行?那么,是不是人家故意给他们指错呢?古代的人都纯朴,怎么能干这样的事。就今天新疆草原上给客人乱指路也是不可原谅的事情。合理的解释,大概就是语言有所误会,唐僧他们要去印度取经,让人家听成要去印度河拜神了– 印度河的上游,正是在我国的西藏,称为狮泉河的,所以这师徒被人家忽悠回西藏去,倒也有可能。
而西藏的老虎么,那就只能是孟加拉虎了。
孟加拉虎又名印度虎,是目前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虎亚种,主要分布在印度和孟加拉,中国南方等地。如果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莫兰上校等猎虎高手打的,就是这种老虎。如果看历史纪录,会产生这种老虎的体格超过东北虎的错觉,然而,现代的实际考察,却证明它不但小于东北虎,而且小于里海虎。之所以发生这样微妙的错误,是因为英国殖民印度时期,军官多以打虎为荣,而且打的老虎越大,就越荣耀。于是,在称量上造假,就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最初,是计算老虎的重量时,不排除老虎的胃内容物,那么,如果打了刚吃掉一头野猪的老虎,那可就中了大彩,此后,逐渐发展到计量老虎身长时人工拉长老虎的身体,那数据自然就有些出入了。
不过,虽然身材只能排第三,孟加拉虎却以凶残著称,它的活动区域,也是大象,犀牛,狮子,豹等恶兽的聚居区(说起来东北虎的活动区倒少有能和它抗衡的动物),从科学考察来看,既有孟加拉虎饥饿时袭击印度犀的纪录,也有其为争夺食物攻击豹致死的录像,它是名副其实的南亚次大陆丛林之王。我国的云南,西藏至今有孟加拉虎的活动,九十年代,在西藏喜马拉雅山区发现了孟加拉虎的大量踪迹,其活动总数在二十头以上,并在实地勘查中采到虎皮虎骨。所以,唐僧等人那个时代在青藏高原遇到孟加拉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一个细节,虎先锋用的兵器是赤铜刀,古书记载羌人(就是藏族的祖先)善于冶铜,虎先锋用这个兵器正标志了它的地域特色。而且,虎先锋的凶残比洞中的老妖还要厉害,确似孟加拉虎的习性 – 那洞主惊张,即唤虎先锋道:“我教你去巡山,只该拿些山牛、野彘、肥鹿、胡羊,怎么拿那唐僧来,却惹他那徒弟来此闹吵,怎生区处?”先锋道:“大王放心稳便,高枕勿忧。小将不才,愿带领五十个小妖校出去,把那甚么孙行者拿来凑吃。”
猪八戒,这形象,搁您,能觉得害怕吗?
好家伙,要把猴子凑吃的,好像整部西游记里面还没几个妖精如此狂妄。
不过,我要说这是虎先锋的经验主义作祟了。根据现有资料,无论是猪还是猴,都是孟加拉虎的典型食物。您说猴子不是能上树么?嘿嘿,不幸的是孟加拉虎也会上树,而且经常爬上树去抓还不会运用工具的灵长类来吃。说老虎不会爬树,那是童话当不得真,实际上有很多猛兽都会爬树抓猴子吃,孟加拉虎还不算最专业的,根据化石判断,已经绝灭了的恐猫,那才是抓猴子的高手。。。
扯远了,反正孟加拉虎一看外面来的一个是猴子一个是猪,肯定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怕,-- 这都是我菜单上的啊。虽说交过手吧,多年的思维定是那能一下改变?所以在黄风大王面前一力主战,结果呢,不但不是猴子的对手,连猪也镇不住,被八戒一耙筑死,立了头功。
那是,八戒是什么猪阿 – “嘴长毛短半脂膘,自幼山中食药苗。黑面环睛如日月,圆头大耳似芭蕉。修成坚骨同天寿,炼就粗皮比铁牢。齆齆鼻音呱诂叫,喳喳喉响喷喁哮。白蹄四只高千尺,剑鬣长身百丈饶。从见人间肥豕彘,未观今日老猪魈。”
这种猪魈,孟加拉虎别说吃了,见恐怕都没见过(当然我也没见过,跟着吴先生忽悠呗),死得一点儿也不冤。
那么,我又怎么知道这老虎可能叫“阿巴达基”呢?盖因为这老虎的出场有个奇特的亮相 – “那只虎直挺挺站将起来,把那前左爪轮起,抠住自家的胸膛,往下一抓,唿剌的一声,把个皮剥将下来,站立道旁。”皮可以当衣服脱剥,又用一对双刀为兵器,让我想起珞巴族的一个传说来。
珞巴族的祖先叫做阿巴达洛,自小不杀生,喜欢念经。而他的哥哥阿巴达基爱吃生肉,又不愿回家,久而久之,身上长出了斑纹毛皮,成了老虎。传说中描写道:
“有一天,阿巴达基叫阿巴达尼爬上杜鹃树后,他自己在地上铺一件花衣服,向上一滚,变成一只老虎,然后在嘴上插上两把刀,变成锋利的牙齿。阿巴达基变化完毕后,对阿巴达尼说:我们是兄弟,请你不要下来,否则我会把你咬伤!阿巴达尼看到哥哥变成老虎,十分害怕,只好乖乖的呆在树上。过了一会儿,那只阿巴达基变成的老虎背回两只野猪,放在地上,然后拔出嘴里的两把刀,在地上一滚,又重新变回阿巴达基,并站起来,请阿巴达尼下来。”
说起来,这阿巴达基倒是头有情有义的老虎,后来据说是因为他儿子要吃叔叔阿巴达尼被杀死,这老虎就此离去上山不再回来。珞巴族因此把老虎叫做“哥哥”,以免它伤害自己。
同样是虎皮可以穿脱自如,同样是用两口刀,不由得我们猜测这虎先锋就是上了山的阿巴达基或者它的后代。
要这样,孙猴子还欠珞巴人一个交待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段西游记,却蕴含了一个道理深刻的寓言。
孙悟空和猪八戒打杀虎先锋,惹恼了黄风老怪,被黄风老怪刮出一阵大风来吃了亏,那风 – “冷冷飕飕天地变,无影无形黄沙旋。穿林折岭倒松梅,播土扬尘崩岭坫。黄河浪泼彻底浑,湘江水涌翻波转。碧天振动斗牛宫,争些刮倒森罗殿。五百罗汉闹喧天,八大金刚齐嚷乱。文殊走了青毛狮,普贤白象难寻见。真武龟蛇失了群,梓橦骡子飘其韂。行商喊叫告苍天,梢公拜许诸般愿。烟波性命浪中流,名利残生随水办。仙山洞府黑攸攸,海岛蓬莱昏暗暗。老君难顾炼丹炉,寿星收了龙须扇。”
这是什么风阿您想明白没有?
沙尘暴阿!
这个寓言说的就是,当外来者(孙悟空,猪八戒)依靠工具的优势(金箍棒,钉耙),滥捕滥猎破坏自然(打杀虎先锋)的时候,就会引发大自然的报复(黄风怪的沙尘暴)。。。
惊。。。惊堂一声,侯教方家。
[老萨在鸡蛋和砖头瓦块之下急忙落场]
日本的新年假期开始,老萨也放假了,放假前赶完这篇文章,作为给大家的新年礼物吧。预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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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4 12: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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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编辑朋友的委托,作的一些评点。文章是人家的,萨只是加个尾巴而已。
1、武松的酒量到底有多大?
来源:搞笑大王的博客
武松上景阳岗前,在山脚的小饭馆里吃饭喝酒。小饭馆有告示,“三碗不过岗”,但是,武松一气喝了十八碗,喝完后,带着醉意连夜上山,结果打死一只老虎。那么,武松的酒量到底有多大?
作者认为,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考虑,武松喝的究竟是什么酒?首先不可能是啤酒,那个年代不会有啤酒,就是有,一口气喝十瓶的人也不算什么。是白酒吗?白酒也叫烧酒,烧酒出现后,酒具越来越小,以前“大碗喝酒”的现象少了,酒杯、酒盅越来越多。以前大口大口地喝酒,变成小口小口地抿酒。从这个现象上判断,武松当年喝的应该不是烧酒。
并且烧酒、白酒之类高酒精浓度的酒,也被称为“蒸馏酒”。在世界范围内,蒸馏酒的浓度最高有70%左右。至于有人喝90%以上的酒精或工业酒精,那是找死,也缺乏酒的味道。
因此,武松当年连喝18碗的酒,肯定不是今天意义上的白酒或烧酒。
小说里还有一些细节描写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晁盖、吴用、阮氏兄弟等人在炎炎夏日里挑着酒担,坐在树荫下喝酒解渴,挑逗青面兽杨志及其手下,最终忍不住,上前买酒喝,结果中了圈套。如果那个酒是白酒,怎么可能用来“解渴”?而且还是“炎炎夏日”?因此,比较合适的理解是,当时他们的酒,应该属于今天称为“酒酿”、“醪糟”之类的东西。充其量是一种简单过滤后的米酒。
所以,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山打老虎的真实情况也许是这样的:北宋时期,人们喝的酒主要是米酒之类的低度浊酒,酒精度数应该在10%左右,甚至更低。武松在景阳岗山脚下吃饭喝酒的那家小饭店,也许有一点特殊秘诀,能够在没有蒸馏技术的情况下,提高米酒的酒精浓度,这在当时属于技术创新后的新产品。
武松喝的酒,酒精浓度也许在15%左右,最高不会超过20%。如果按每碗盛三两酒计算,武松的酒量大概是今天60度的白酒一斤多。当然,这个酒量即使在今天也算相当厉害的。
[萨评:现代的酒,大致可以分为啤酒,黄酒,果酒,米酒,白酒,根据宋代的《酒谱》和考古发现,宋代没有啤酒,其他四种酒则都已经出现。那么,武松豪饮的十八碗“三碗不过冈”,哪一种酒更有可能呢?其中,我首先排除掉了白酒。因为宋代白酒仅见于考古发现,尚未形成规模,按照《本草纲目》的记载,施耐庵时代,民间普遍认为白酒始自元朝。另外,武松也是人,除非他的排泄系统很特别,否则真的喝掉十八碗烈性白酒之后,不要说打老虎,只怕不急性酒精中毒都困难。所以,施耐庵写武松喝酒,其饮用的,应该不会是白酒;宋代果酒酿造技术尚在起步,主要依靠自然发酵,口感较差,难以达到让武松如此赞美的水平,果酒的可能性也不大;这样,武松所喝的酒只能在黄酒,米酒之中选择。那么,究竟是米酒还是黄酒呢?且看《水浒传》店小二的一段话:“俺家的酒虽是村酒,却比老酒的滋味”,老酒,便是长期存放的黄酒,经过长期的窖藏,黄酒会变成澄黄乃至微红的颜色,是为上品,所谓“状元红”,“女儿红”就是此物,酒虽好,制作工艺复杂,时间长,非富豪官府等处难有。从店小二的话来看,这店里的酒显然与黄酒是有区别的,是“村酒”。那么,按照排除法,这种酒显然只能是米酒了。假如认为这个证据不够可靠,书中恰好还有对于“村酒”的描述。第75回“活阎罗倒船偷御酒,黑旋风扯诏骂钦差”里面,提到阮小七用村酒偷换御酒,用的手段是“水手道:「船梢头有一桶白酒在那里。」阮小七道:「与我取舀水的瓢来,我都教你们到口。」将那六瓶御酒,都分与水手众人吃了,却装上十瓶村醪水白酒,还把原封头缚了,再放在龙凤担内” –宋代御酒当是长期窖藏的黄酒,梁山将领后来一看便分辨出阮小七的西贝货不是御酒,显然这种“村醪水白酒”与黄酒外观区别很大。村酒称为“村醪水白酒”,难道是白酒么?其中一个“醪”字暴露了它的身份。今天陕西著名的米酒黄桂稠酒,就又叫白醪酒。其色白浊,味道甘美,确是一种另类的“白酒”。由此观之,个人看法武松打虎前豪饮的十八碗村酒,最大的可能是酿造较好的米酒。
值得一提的是连喝十几碗酒的,水浒中颇有些人物,如鲁智深在五台山也有类似纪录,但武松酒量确属较高,按照苏州评话说法,武松尽管豪饮,但一生只醉三回。第一次,景阳冈打虎,是酒确实好;第二次孔家庄斗孔明孔亮,是村老恐他去了无人对付这两个呆霸王,不断劝酒;第三次曾头市怒战史文恭,是心痛晁天王之死。比之浅饮辄醉,醉了就管不住自己的宋江之流,要好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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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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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文: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砒霜其实是良药?
来源:博客中国专栏
书中写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时候,说潘金莲在武大的药里下了砒霜,想毒死他,结果由于药变得太苦,武大郎无法喝下去,最后不得不强行给灌了下去,并把他用被给捂着闷死了。
作者认为这段其实是一个败笔。因为砒霜溶于水后是无色无味的,药里绝不会因为有了砒霜而变得太苦!并且,如果像小说里写得那样,一放进去就苦得不能喝了,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砒霜毒死呢?
虽然大家都知道砒霜是毒药,但作者认为,只要药物配方的度掌握好,其实砒霜也算得上少有的良药。有人研究了吉林民间验方“713”(该验方由砒霜、轻粉、蟾酥等味药组成,用于治疗实体肿瘤,如肝癌、胃癌等)后发现,砒霜治疗白血病效果其实非常好。这是因为砒霜能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即自我消亡),和诱导细胞部分分化(即逆转为正常细胞)。它在杀死部分正常细胞的同时,也杀死了癌细胞。
[萨评:砒霜,即三氧化二砷,是古代传统的烈性毒药,今天工程师要改程序,一想要改就会想到Java,当年程灵素要毒死XX子(干么XX子?藐视中医中药么,为同道除害),一想要毒就会想到砒霜。由于它无色无味,作用强烈(100毫克可以致死一人)几乎一度是下毒独一无二的选择,东方如此,西方也如此。
《基督山伯爵》中,就曾借伯爵之口探讨过它的使用。但是,它作为毒物也有极大的问题,就是成分残存度高,很容易被检验出来。同样在《基督山伯爵》中,伯爵曾经这样对维尔福夫人讲述砒霜:“一个傻瓜要是心里怀有仇恨或动了贪念,想除掉一个仇人,他就会径自跑到杂货店或药房里,借口老鼠吵得他无法睡觉,要买五六克砒霜,他还会捏造一个假名字,而那却比真名字更容易被识破,假如他真是一个狡猾的家伙,他就会分别到五六家不同的药房或杂货店里去买,因此,当追踪线索的时候,就更容易了五六倍。然后,当他弄到他想要的东西以后,他就莽莽撞撞地给他的仇人或近亲吃一付砒霜,其份量之重,就是古代的巨象或恐龙吃了也会五脏崩裂的,就这样毫无意义地使他的受害者在那里呻吟,以致惊动了四邻。于是他们便去找一位医生来,医生剖开死者的身体,从肠胃里把砒霜刮出来装在一只匙羹里。第二天,一百家报纸上都会刊登出这件事来,并登出被害人和凶手的名字。当天傍晚,杂货商或药商就会来说:‘被告的砒霜是我卖给他的。’他们绝不会认错的,一认就认出了那个犯罪的顾客。于是那个愚蠢的犯人就被扣押起来,关进了牢里,经过审问、对质、挨骂、宣判,然后在麻绳或钢刀上了却了残生”。
说的精彩而又合乎逻辑,于是维尔福夫人改行搞生物化学了,后来成就非凡,药死了一个侯爵,一个老太太,一个仆人。。。
所以检查胃肠中是否含砒,是古代的法医判断案件中是否存在投毒的重要依据。也正因为如此,砒霜后来作为毒物逐渐被其他生物碱毒剂如马钱子,筒箭毒,蛇毒等所代替 -- 估计蓝凤凰何红药之流就是吸取了古人杀夫的种种教训。
同时,如上文所言,砒霜也是良药,中医用它和汞来治疗梅毒,现代也用它来治疗癌症和白血病。开药铺的西门庆拥有砒霜并且熟悉它的药性,是很正常的现象。
至于武大嫌药苦,倒是不奇怪的。给武大吃的肯定不是纯砒霜溶液,否则这东西外观如同白开水一样,一点儿也不象药,武大就是缺心眼也要疑心不喝,里面总得放几味掩饰性的其他中药。
若从作案者的角度考虑,假设梦露要毒死朱时茂(为。。。为什么?!GGMM的事儿外人少掺和!)八成这几味药的味道会重一些 – 砒霜这东西虽然都说是无色无味,但毒死人的浓度,梦露也不会真的先去尝,确定它没味道。
万一呢。。。所以肯定会把药的味道弄得浓一点,总是有备无患的。
不过,放什么呢?大清叶会腹泻,黄连会上火。。。作为一个药方主任,毒死武大是目的,让人家吃错药就违背起码的职业道德了。
只怕这个方子,西门庆还得很下一番功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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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23: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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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文:谁是梁山好汉中武艺第一?
来源:百度水浒吧
作者:碧血丹心008
作者认为,卢俊义的武艺凌驾于梁山众人之上,甚至高于吕布在三国中的地位。
卢俊义上山之前,河北玉麒麟之名早已传遍天下。当年,吴用、鲁智深、李逵等都与他略战数合,虽然不能说明卢氏高过他们很多,但后来石秀、穆弘两人来斗,接着又加上个李应,一直斗到山上梆子响才散去。这三个人,石秀号拼命三郎,武艺尚在杨雄之上,应该不逊于刘唐;穆弘号称没遮拦,位列八骠骑,虽然战例不多,总也得有点本事;而扑天雕李应马战十七八合战退祝彪,其武力可比花荣!卢俊义以一敌三,全无怯懦,“越斗越健”,说明几乎没有败的可能!
而上山之后的首战,便是生擒史文恭。这也是吴用坏心做了好事,本来安排他合后就是怕他立功,没想到还是让他给碰上了。当然此战属于无效战例,因有燕青帮忙,又有晁天王的魂魄围定,但史文恭此时是狗急跳墙,又骑着宝马,若卢俊义只有朱仝之流的武力的话,怎么也不会被一合搞定。卢俊义当上副头领以后,作为主将而不是五虎之类的战将,冲阵杀敌的机会少了些,但作者善于在轻描淡写之中来衬托其武艺之超卓。
卢俊义斗酆美,能数合将这个档次的人生擒,他人尚无旁例;征辽独战四枭将,四人合斗卢俊义竟被杀一走三,也属水浒唯一;将南军禁军教头贺从龙活捉过阵。
综上,卢俊义在所有战例中,除与顶尖高手战平外,其余皆有很大乃至绝对优势,非梁山其他好汉所能比,其武艺比五虎将至少高半档。
[萨评:认同这个评价,梁山众好汉中,卢俊义若认第二,恐无人敢认第一。实际上,施耐庵也有把他塑造为天下第一好汉的意图,这从卢俊义出场时的评价就可以看出 – “一身好武艺,棍棒天下无对”。而实战中,卢俊义确是表现出了超强的战斗力,不但屡屡取胜,而且胜得经典,胜得潇洒。如对童贯军大将酆美的一战,“酆美拍马舞刀,直奔卢俊义。两马相交,斗不到数合,被卢俊义把枪只一逼,逼过大刀,抢入身去,劈腰提住,一脚蹬开战马,把酆美活捉去了。”,酆美何许人也?御前飞龙大将,十万大军中为第一名将,大战美髯公朱仝,看得童贯喝彩,也曾孤身杀入梁山军重围,救出周信段鹏举两军,这样一员大将情急拼命之时,在卢俊义面前居然被廖廖数合,“一逼”,“抢入身”,“劈腰提住”,“一脚蹬开战马”,一连串眼花缭乱的动作一气呵成,如同戏弄婴儿,特别是那个最后“一脚蹬开战马” 的率意自如,恐怕拍成电影黄飞鸿都没得比,可以作为好莱坞经典镜头了。
对这一蹬,俺们关西王提辖也是推崇备致的,让老萨更有底气了。
文中提到卢俊义“征辽独战四枭将,四人合斗卢俊义竟被杀一走三”,其实这个战例同样经典。当时卢俊义在玉田县大战辽国御弟大将耶律得重,因为辽军援兵凶猛,措手不及,宋军大败,部众都被冲散,“只留卢俊义一骑马,一条枪,倒杀过那边去了。”只剩一人却敢独冲辽军大阵,这般豪气不禁让人赞一声 -- 好一个河北玉麒麟!此时,辽军主将耶律得重的四个儿子宗云,宗电,宗雷,宗霖翻身杀来,双方斗在一处,书云:“力敌四个番将,并无半点惧怯。斗了一个时辰,卢俊义得便处,卖个破绽,耶律宗霖把刀砍将入来,被卢俊义大喝一声,那番将措手不及,著一枪,刺下马去。那三个小将,各吃了一惊,皆有惧色,无心恋战,拍马去了。”这四员敌将都不是纨绔子弟,此前四人分别恶战关胜,呼延灼,徐宁,索超,始终未败,其武艺可见一斑,此战竟然四个斗一个还被卢俊义杀一走三。卢重围中独斗四员敌将达一个时辰之久章法不乱,把握机会的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强武艺显露无遗。而此后,更有一条骇人的纪录 – “卢俊义下马,拔刀割了耶律宗霖首级,拴在马项下。翻身上马,望南而行,又撞见一夥辽兵,约有一千余人。被卢俊义又撞杀入去,辽兵四散奔走。”这一个人杀散一千余人,是怎样的神勇呢?只能怅想了。
有人认为水浒的征辽以后文字都是伪作,萨不这样认为,因为人物前后的性格之一致(比如呼延),语言特点,关系照应,都太像一个作者的,如果是伪作,除非老施有个孪生兄弟。
在水浒中,曾经对卢俊义武功第一地位做出挑战的是王庆部下淮西军兵马大都督杜礩,第108回“乔道清兴雾取城,小旋风藏炮击贼”中写道:“西阵主帅杜礩,见连折了二将,心如火炽,气若烟生,挺一条丈八蛇矛,骤马亲自出阵。宋阵主帅卢俊义也亲自出阵,与杜礩过五十合,不分胜败。杜那条蛇矛,神出鬼没。孙安见卢先锋不能取胜,挥剑拍马助战”,可惜的是得到孙安助阵的卢俊义几分钟后就杀杜礩于马下,让这个唯一的挑战者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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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7 09: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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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旭剧照
刚刚听到消息,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中的林黛玉 – 陈晓旭魂归太虚,一时惘然。
那一部《红楼梦》,无论其拍摄质量,演员阵容,细节追求,都是今天大多数电影没有办法比拟的,导演王扶林堪称奇才。而其中的十二钗,更是姹紫嫣红,各擅胜场,单独挑出来任何一个,都是一段风采,合在一起又是一个极精彩的梦境,就像唐伯虎画的扇面。
在中学的时候,《红楼梦》开始播放那年,曾经参加过中央电视台的红楼梦电视大奖赛,当观众,还拿了一个纪念奖 – 答对了一个抢答题 – 谜语“万绿丛中一点”,打红楼人物之一。答案是小红。奖品是一支带有红楼梦剧组标志的钢笔,一本《红楼梦》电视剧的画册。封面是宝黛读西厢,自然就是欧阳奋强和陈晓旭了。
现在有人描述央视请观众表演性如何之强,一个镜头排几次,包括鼓掌都要练习几次,不知真假,但我们那时没有这种事的,该笑就笑,也没有谁迟到的事情,所有镜头都是一气呵成,只是时间比电视上后来演的长一些。这可以理解,导演要剪接的。可是其中做作的成分很少。当然,人大附中的学生水准也还是比较高的,对《红楼梦》了如指掌的女生绝不下两位数。好像我的同学史林还当场和导演仿照《红楼梦》对了一首诗词,竟是雍容大度,震惊四座。我这老同学已经好久没联系了,听说作了女外交官,那可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内子有时候给国际交流工作做翻译,最怕这种文化素养极高的外交官,如果他/她忽然吟诗一首,你说,怎么翻吧?
这个竞赛的录像后来重播过,我得以从电视上重见自己的形象 – 很遗憾,总让我想起偷地雷的渡边。
就是那一次见到了陈晓旭。
当时来了几个《红楼梦》的演员,却坐在观众席的边上,来的时候很轰动,但大家不敢去要签名,因为导演已经让各就各位,她们是后来才来的 – 过后才明白观众席左右各有一台摄影机,所以,她们所坐的位置,其实是最容易上镜头的,中间的地方,反而是不容易被照到。那时,好容易上电视一回,都憋着多给家人看看自己的嘴脸,好多同学一来就纷纷抢坐在中间,原来是大大的失算。
来的几个演员都是女的,我记得的只有陈晓旭,邓婕没有来,因为和我坐在一起的一位是凤姐儿的粉丝(那时还没有这个词),找了半天没找到。
陈晓旭的位置离我坐的地方稍远,直到中间休息,才来得及跑过去追星。跑过去第一眼就注意到陈晓旭穿的是一条牛仔裤,当时大脑就宕机了 – “林妹妹”怎么会是穿牛仔裤的?怎么会是穿牛仔裤的? -- 下来一想觉得自己的思路很糊涂,陈晓旭怎么不能穿牛仔裤,难道穿着唐装长裙才对劲么?那走在大街上就得卖票。
原来对“林黛玉”有些距离感,这等不近人间烟火的人物,如何接近得了?实际上陈晓旭很亲近的样子,说说笑笑,给大家递来的笔记本一一签名。有时拿手遮住口笑,就有些林妹妹的味道了。她看来比我们大了几岁,叫她林妹妹对我们来说文不对题,但也不是大很多,这么说吧,假如我们是初中的,她也就是个高中生而已。身材比想象的要结实些,并不是多愁多病身的样子。嘴角有点儿一翘一翘的。有同学大着胆子请她去学校里联欢(人大附中的学生很放得开的,用这种方法曾经请到过某个国家总理)她说不行,第二天就要飞去某地。我是请她签在刚得到的画册上,一边看她签名一边问她 – “你真的是鞍山人?”
陈晓旭是东北人我们好多人都不大相信,因为她的形象和剧中的林妹妹都是典型的谁把苏杭曲子讴美人。故此,借这个机会证实一下,结果,一直一口标准普通话的林妹妹忽然冒出一句 – “咋地,不象?”
周围人哄堂大笑。
工作以后到大连,才发现东北象林妹妹的女孩子挺多的,可见先入为主的事情要不的。
第二阶段的竞赛继续进行,我回到座位上,等进行了一半,向陈晓旭那边看,却见她单手支颐,肘压在膝盖上,头微微侧着看台上 – 一瞬间,觉得剧中的林黛玉,和这个穿牛仔裤的陈晓旭,已经化为一体了。
当年《红楼梦》的剧照,十二钗今日何方?
听到陈晓旭西去的消息,不知为何心中并无太多悲伤感觉,虽然她是我一直很喜欢的,细细想来,大约从最开始,就没有把她当作尘世中的一员。
还是放那首石上偈上来吧,算是送送林妹妹。
无才可去补苍天,
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
倩谁记去作奇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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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17: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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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文:贾宝玉是顽石,薛宝钗才是神瑛侍者?
来源:红楼梦谭论坛 作者:远中近
引起红楼梦整个故事的,是神瑛、绛珠的风流公案,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下凡,绛珠草也跟着下凡还泪,其中又夹带着顽石历劫。也就是说,这三人是红楼梦的主角。那么他们在转世为人后是书中写的哪些人呢?大多数人对这个问题普遍的看法是,神瑛侍者是贾宝玉、绛珠草是林黛玉,而顽石是贾宝玉身上佩戴的那块宝玉。但此帖作者认为,宝玉应该是顽石转世。理由是:顽石是下凡历劫的,如果仅仅变成了宝玉佩戴的一个物品,那有什么历劫可言,难道它千辛万苦下凡就是要让宝玉摔几下而已吗?更重要的是,元春省亲时,顽石还要作赋,如果顽石没有变成人,那它怎么作赋?所以作者认为顽石下凡后变成了人,而且非贾宝玉莫属。
关于贾宝玉不是神瑛侍者的说法,作者认为:第一,顽石是无才补天被弃在青埂峰,昼夜哀号,而且连动都不能动。而神瑛是赤瑕宫的使者,算是神仙了。第二,顽石第一次离开青埂峰是被变成了美玉,被携到太虚幻境,当时,已有了神瑛和绛珠的这个公案。所以,顽石不能再化身成神瑛侍者。也就是说,顽石和神瑛是两个人,而对绛珠有恩的是神瑛。
薛宝钗是神瑛侍者的理由:书中绛珠草是以泪来还神瑛侍者的恩,这和中国传统观念里“以身相许”的报恩方法不同(比如《白蛇传》里白素贞向许仙的以身相许)而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就是,神瑛侍者是个女人,因此黛玉只能以泪还恩,而不能以身相许,而这个女人就是宝钗。理由:身瑛下凡就是因为“凡心偶炽”,在薛宝钗服冷香丸一段,薛宝钗自称“胎里带了一股热毒”下有脂批写道:凡心偶炽,是以孽火齐攻。此外宝钗的房间陈设也说明了这一点,宝钗的房间不像小姐的房间,因为她的前世只是个侍者而已。薛宝钗送黛玉燕窝一节也影射了曾经的灌溉之情。而宝玉与宝钗的“金玉良缘”是黛玉哭泣的原因所在,这样黛玉还泪给宝钗的说法就成立了。
[萨评:如此也是一理,但黛玉之泪显然是给宝玉的,算到宝钗头上似不可解。
以萨看来,似还可有一说。
神瑛侍者怎么看都还是宝玉 – 瑛者,美玉也,这暗示十分明确,无可怀疑。
那么绛珠是谁?萨的看法,黛玉宝钗都是绛珠下凡的化身。也就是说绛珠下凡,并不是化作了一个人,而是化作了两个女子,薛宝钗即林黛玉,林黛玉即薛宝钗,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
非如此,难以解释赤瑕公案中只有两个角色,文中却出现了宝钗黛三角恋爱的现象。钗黛一体,在红楼梦第一回就有交待,那是在介绍绛珠的时候所说 – “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注意,草胎木质者,草,乃宝钗薛字头也,木,乃黛玉林字边也,合二为一,正是绛珠一体。如上面文中所说,中国传统观念的报恩是“以身相许”,红楼梦却是还泪报恩,似有不合,如果钗黛一体就说得通了 – 绛珠下凡后,钗是“以身相许”还神瑛的恩,黛是“甘露之惠”还神瑛的泪。
二者中,宝钗是阳,故此“胎里带了一股热毒”(暗合书中“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黛玉是阴故得一个冷月葬花之魂。
若是如此,那曹公的书,钗黛两仪之化就更有深意可观了。
以三人五行而论,薛,林皆是木本。玉性属土。木得土本可立根,是大佳之命,偏偏宝玉虽出于土而不是土,却是一块顽石,让草木如何立足?摊上这位绛珠草真是有命无运也。
宝玉婚后时时念黛玉而慢宝钗,却不知薛宝钗即林黛玉也,痴乎?
真真一块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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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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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编辑朋友的委托,作的一些评点。文章是人家的,萨只是加个尾巴而已。
作者原文:贾母看戏时使用的是望远镜?
来源:红楼梦谭论坛 作者:岁晚梦红楼
五十三回下半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上面两席是李婶薛姨妈二位.贾母于东边设一透雕夔龙护屏矮足短榻,靠背引枕皮褥俱全.榻之上一头又设一个极轻巧洋漆描金小几,几上放着茶吊,茶碗,漱盂,洋巾之类,又有一个眼镜匣子.贾母歪在榻上,与众人说笑一回,又自取眼镜向戏台上照一回…… ”关于上引,邓云乡在《眼镜趣谈》认为,贾母戴的是老花镜,但老花镜只能用来看近的事物,远处的是看不清楚的,因此邓云乡认为这是曹雪芹犯的一个常识性错误。
此帖作者认为,书中第六十九回还有一段有关贾母使用眼镜的描写:“贾母又戴了眼镜,命鸳鸯琥珀:‘把那孩子拉过来,我瞧瞧肉皮儿。’众人都抿嘴儿笑着,只得推他上去。贾母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此处的“眼镜”是老花镜无疑,而且从一系列生动传神的动作描写 “戴了眼镜……细瞧了一遍……摘下眼镜……”也可以看出曹公对老花镜的功能知之甚精。那么第五十三回中的“眼镜”指的应该是望远镜,或者是望远镜中最简单最短小的一种——观剧镜。明人郑仲夔《玉麈新谭?耳新》卷八中有如下一段记载:“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能烛见千里之外,如在目前。”说明利玛窦早在 1582年就已经将望远镜带入中国。此外,作者认为其它一些史料如《爝火录》顺治六年、永历三年(1649)正月初三:大清兵以西洋镜照城(南昌)发炮;《台湾外纪》说,郑成功临终(1662)前一天:强起登将台,持千里镜,望澎湖有舟来否,都说明以望远镜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来看,影射孝庄的贾母有可能使用的就是望远镜或者观剧镜。
曹公使用“眼镜”来代替望远镜,可能是因为到红楼成书时,“眼镜”还是一个不太定型的新词,西洋镜是就其产地而言,眼镜则是就其均系目之所视而言,清初还没有望远镜这个词,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便只好逆以己意,或远镜,或千里镜,或西洋镜,任意称之。
[萨评:贾母用望远镜符合时代背景。明代即有望远镜流入中国,汤若望曾著《远镜说》阐述望远镜的原理。清代时更为王公亲贵所常用,最有趣的一个实证是郎世宁所画香妃,就手持一只单筒望远镜,香妃与曹雪芹的时代很为接近,涉足贵族圈子的他应该对望远镜有所了解。
然而,既然是戏说,我们可否设想贾母所用,是一些更为变态的装备呢?比如 – 风月宝镜 – 这个就算了,这东西翻过来看看吓坏老太太算谁的?潜望镜?这倒是很可能的,您想,贾母年岁大了,看戏有可能在比较密封的包厢里以免风寒,老太太是富贵人,看戏自然愿意坐着就坐着,愿意躺着就躺着,那么,戏台不能随着老太太的位置高低升降吧 – 这种时候能够满足老太太在各种角度都能够满意地看戏的,大概只有潜望镜了。
要是把贾老太太想成攻击盟军运输队的德国潜艇艇长,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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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13: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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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编辑朋友的委托,作的一些评点。文章是人家的,萨只是加个尾巴而已。
作者原文:凤姐和宝玉
宝玉从小受到溺爱,甚至元春、熙凤都把宝玉当成矮一辈的小孩看待。网络小说《夜探红楼》甚至说宝玉是元春的私生子(也太过荒唐了,不过说明了都是把宝玉当成小孩看待)。也正是因为这样,作为荣府大管家的熙凤,出入都十分的照顾宝玉,甚至出门同乘一辆轿,下车行走也牵着手。这自然给了外人说闲话的把柄。更为跷蹊的是,由于赵姨娘和马道婆的作祟,第25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叔嫂两人同时莫名其妙的中了招,外入就不觉得里面有文章么?
3、贾蔷和贾蓉
指的是贾蔷和贾蓉之间的不正常关系。照理,蓉蔷之间也符合养小叔的辈份。当时的社会风化相当不好,同性恋在上流社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雪芹在红书中也有相当份量的笔墨来描写这些关系,比如贾珍夜宴,薛蟠和金荣、香怜玉爱、忠顺王爷和蒋玉菡、贾琏与小厮、宝玉和蒋玉菡、宝玉和秦钟等等,雪芹写了很多。贾蓉贾蔷同是恋风流的青年,且容貌俊俏,沾染上这种恶习也毫不奇怪。如果他们之间发生了这种暧昧关系,被同是身在宁府的焦大撞见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萨评:骂人,讲究的是有针对性,若是对美国人说 – 我要和你妈妈发生性关系。只怕美国人的回复是一耸肩膀 – 那是你们的事,和俺有啥关系。。。这就是典型的文不对题。
焦大的骂,人称红楼第一骂,自然不会乱来。
看焦大骂的,虽然醉话,却是条理清晰,每一句都有所指的样子,仔细想想,好像是曹老板学了易容术,装成焦大才能骂得出这种水平来。
我们来分析分析,焦大的全话是 – “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那么,这都说的是谁呢?看看面前都有谁就知道了。
尤氏,贾蓉,凤姐儿,宝玉。
首先爬灰是贾珍这无庸置疑,一来是原本中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章,可为证据;二来文中表述焦大骂时“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三来符合逻辑 – 看见尤氏就会想起贾珍,对尤氏骂贾珍爬灰针对性极强。
那么偷狗戏鸡呢?我认为这是说贾蓉,因为贾蓉后来有挑逗尤三姐的行为,是个外头很不安分的,属于警幻仙子所说最低级“皮肤淫滥一流,“偷狗找鸡”安在他头上正合适。另外,焦大此骂之前正是在和“蓉哥儿”叫板,第一句就骂他顺理成章。
剩下的,偷小叔子可就难猜了。有几个人选 –
首先说可能是骂凤姐偷贾蓉,从情节看凤蓉的确可能有不干净的,但应该不是骂的他们,很简单,贾蓉不是凤姐的小叔子,而是她的侄子,关系不对;
第二个可能骂的是尤氏 – 您说萨你胡说,尤氏那么打岁数了这不可能。。。慢来,咱们一一排除么。尤氏是在场的女性,当然有可能是“偷小叔子”的人选了,不过从文中看,焦大是一句骂一个,前面骂贾珍,尤氏已经在内,她又不是焦大的主要目标,是不大可能被骂进来两回的。而且只有贾琏可算尤氏的小叔子,以贾琏的好色,也极不可能和年长色衰的尤氏有染。
或是间接骂被偷的小叔子或房里人偷小叔子?
比如贾蓉?如果骂“偷小叔子”和他有关,只能是贾蓉的媳妇偷贾蔷,可是贾蓉的媳妇是秦可卿,刚才已经骂过了,不大可能再骂一次。
还有一个惊世骇俗的可能 -- 被骂的是李纨,因为贾宝玉是李纨的小叔子,如果焦大看到宝玉就想到偷小叔子这回事,很可能是在骂李纨偷宝玉 – 认为李纨偷宝玉,这。。。不但焦大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些,就我的想象力好像也太丰富了。
剩下的,就只能说凤姐偷人了,从旁边只有一个宝玉,和凤姐的辈份来说,焦大说的最大可能,就是凤姐偷宝玉了。
当然,也许凤姐当年偷过贾珠,焦大是在装醉,一个个地用隐私讹诈当事人,也未可知。。。
人家是戏说,老萨是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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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2 15: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