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匈牙利,重行分配土地的必要性长期以来一直遭到忽视,这就为德布勒森临时政府建立后头几个月中的合作行动提供了又一股推动力;1945年3月中旬,政府发布了土地改革法令,并立即付之实施。新法令适用于一切农业庄园,不管其所有权属谁。早先为匈牙利地主所有的那些大得异乎寻常的庄园,以及属于天主教会的巨大地产的大部分,都被划成小块分掉,每块一百约赫或一百约赫以下。到了1946年9月正式宣布土改完成时,土地重新分配的进程已经达到了永远无法逆转的地步。土改法在执行过程中并非没有过火之处,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土地是由农民自己动手夺取的;但尽管如此,参加临时政府的各党派似乎都一致同意,土改执行速度之迅猛和改革性质之激烈,都是当时形势下应采取的最好的方针。这次改革使六十四万二千人分得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