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约同停战协定的关系
虽然起草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和芬兰的和约是一个漫长而又费力的过程,和约的许多政治条款却来源于对各该国家的停战协定。这些停战协定又是在一定程度上以意大利投降时所订的协定为依据的。1943年9月3日同意大利签订的最初的停战协定完全是军事性的,但9月29日签订的停战补充条件却包括了一些政治和经济条款。这些协定是在以意大利为一方,以英国和美国为另一方之间签订的,1943年10月赫尔和艾登访问莫斯科之前,俄国人并没有参与同意大利就政治解决办法所进行的谈判。在赫尔和艾登访问莫斯科的那个时候,俄国领导人提出了七点意见,希望把它们包括在同意大利所订的协定之内。虽然艾登向莫洛托夫保证,这些意见大部分已经采用了,但莫斯科会议还是一致商定应发表一个关于意大利的联合声明,把俄国人所提的七点包括进去。1944 年春天和初夏,俄国人在同罗马尼亚人和芬兰人谈判那两个终于在1944年9月间签署的停战协定时,显然借鉴了对意大利的停战补充条件和莫洛托夫的七点。在10月中,罗马尼亚停战协定就被利用来作为同保加利亚签订停战协定的样板,后来又在1945年1月间作为同匈牙利签订停战协定的样板。
关于逮捕和审讯战犯、解散法西斯组织和机构、废除种族歧视和其他歧视性的立法、释放由于对联合国家表示同情而被捕在押的人,这些都是一切停战协定上共同规定的一般条件——其间只有一些为适应各该国当地情况而作的小变动——这些显然都来源于1943年9月29日的对意协定。停战协定中的军事条款大部分是关于停止对盟国的敌对行动和继续对德作战,因此同和约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另一方面,停战协定中的领土条款却是很重要的。就罗马尼亚来说,这些条款进一步肯定了1940年6月28日所划定的苏罗边界,当时罗马尼亚把比萨拉比亚和布科维纳北部割让给了苏联。同时还取消了1940年8月30日把北特兰西瓦尼亚划给匈牙利的第二次维也纳议定书,宣布特兰西瓦尼亚(或其大部分)应归属罗马尼亚。没有提到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之间的边界。对保加利亚的停战条件在划界方面没有作出什么规定,但是,停战有一个先决条件,即保加利亚的武装力量和民政当局应从希腊和南斯拉夫领土上撤走,保加利亚兼并这些领土的法律应予废除。因此,保加利亚暂时恢复了战前的国界,它和邻邦的领土纠纷留待以后解决。至于匈牙利,条款订得比较明确。1938年11月2日和1940年8月30日的维也纳议定书被宣布无效,而且匈牙利承担了义务,要从1937年12月31日那个时候的边界以外的领土上撤走它的武装力量和民政当局,并废除把这些领土并入匈牙利的立法。这样匈牙利至少暂时又被限制在1920年6月4日特里亚农条约所规定的边界范围之内了。对芬兰的停战协定恢复了1940年3月12日条约所规定的苏芬边界,只是俄国人放弃了汉科半岛的租借权,改为租借波卡拉半岛地区的领土和领水五十年,并把佩特萨莫省归还给苏联,从而割断了芬兰同北冰洋的联系,使苏联拥有前俄罗斯帝国所曾拥有的同挪威的共同边界。对芬停战协定还重行确认了1940年10月11日关于阿兰群岛非军事化的芬苏协定。
停战协定的经济条款是起草和约时不能不考虑到的。这些条款规定:要恢复各个联合国家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要归还从苏联运走的“贵重品和物资”;就保加利亚和匈牙利而言,还规定它们要归还从战时占领的邻国领土上运走的财物。根据停战协定,俄国人取得了某些战争物资作为“战利品”;停战条款还规定未经盟军(苏军)统帅部特准,不得运走或没收任何德国财产。在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芬兰的停战协定中也有关于匈牙利财产的同样规定。各附庸国所属的商船归苏联控制使用。规定罗马尼亚、芬兰和匈牙利各应支付赔款三亿美元,在六年内以货物偿清。罗马尼亚和芬兰的赔款应全部付给苏联,而匈牙利则应付给俄国人两亿美元,另外再提供一亿美元,分给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以赔偿该两国在匈军占领期间所受的损失。至于保加利亚,并没有给它确定赔款数字,停战协定第九条只规定应“按照以后可能作出的决定”付赔款给包括希腊和南斯拉夫在内的一些联合国家。
停战协定中的许多非军事性条款都陆续被写进了和约草案。停战条件中关于边界的规定,除有关匈牙利的以外,并未成为争议的问题。对罗停战协定规定要把特兰西瓦尼亚“或其大部分”划归罗马尼亚,这就给了匈牙利政府要求保留一部分特兰西瓦尼亚的机会。贝尔纳斯原来是赞成匈牙利的要求的,但是,为了减少争执的问题,他后来同意在和会听取意见以前,匈牙利和保加利亚恢复战前的边界。
(二)巴黎和会上讨论的问题和通过的建议
和约草案中尚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条款,可以在巴黎和会上根据交来的许多修改意见重新审查。本节所能提及的,只是各委员会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关于特兰西瓦尼亚的领土问题,原已由俄国人作了有利于罗马尼亚人的解决,会上匈牙利人试图修订罗匈边界,但没有成功。在处理对保和约的政治和经济条款的委员会中,保加利亚同希腊的边界问题引起了许多争执。保加利亚提出应让它保留西色雷斯和爱琴海上的出海口,这个建议得到苏联和东方斯拉夫集团的支持,而英联邦和某些西欧国家则支持希腊所提出的建议,即为了安全的理由,应允许它向北扩充其领土。美国所提出的把希保间战前边界非军事化的折衷方案,在巴黎没有得到大家的同意,可是后来在纽约的会议上莫洛托夫又突然接受了。
在审议匈牙利和约的委员会中,捷克人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第一次维也纳议定书已为匈牙利停战协定所取消;但把捷匈边界恢复到战前原状,还不能使捷克人满意,他们提出一个修改方案,要把匈牙利西北角靠近布拉迪斯拉发的几个村镇割让给他们。捷克人为取得这片领土所提出的经济方面的理由,给多数代表团留下了深刻印象,于是新西兰代表团提出修正案,同意给与捷克人所想要的那片面临多瑙河的土地,但把要割让的面积和人口减少了一半,并规定捷克斯洛伐克有责任保证该地居民的“人权和公民权”。这个修正案作为一项建议,为和会所通过。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团又提出,1946年2月捷匈协议签订以后还留在斯洛伐克的匈牙利少数民族的问题应通过逐出二十万马扎尔人的办法来解决,并暗示,如果这样的修改意见不被接受的话,将把剩下的那些马扎尔人重行定居并使之同化。匈牙利人争论说,它容纳不下这些从捷克斯洛伐克迁来的马扎尔人,但这种论点没有得到人们的同情,因为大家知道,战时该国人口——日耳曼族的、犹太族的和马扎尔族的——都有所减少,而且最近匈牙利又驱逐了日耳曼人。尽管如此,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代表团还是希望有一个折衷的解决办法,最后和会所通过的修正案并没有规定要强制迁移居民,只是要匈牙利承担义务同捷克斯洛伐克进行关于斯洛伐克境内马扎尔少数民族问题的谈判。它规定,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没有达成协议,捷克斯洛伐克将有权把这一争执提交外长会议。捷克斯洛伐克向和会提出并为和会所接受的另一项建议是:在和约中加进一个条款,禁止匈牙利修改边界论者的宣传。
在关于巴尔干各国和芬兰的经济委员会中,美国代表团试图减少匈牙利和芬兰的赔款数字,但没有成功。在讨论到保加利亚赔款问题时,希腊赞成把赔款额定得尽可能高些,而南斯拉夫则在东方斯拉夫集团的支持下主张规定一个尽可能低的数字。巴黎和会终于采纳了美国的折衷建议,把赔款额定为一亿二千五百万美元,但是这个数字后来在纽约会议上由于莫洛托夫施加压力而减到七千万美元,其中规定给希腊四千五百万美元,给南斯拉夫二千五百万美元。
会议中讨论的其他许多问题是比较次要的,或者,从苏联和西方国家当时正在东欧进行的经济斗争的角度来看,已变得毫无意义了。在东欧,苏联政府决心要防止西方进一步经济渗透,如果可能的话,还要排除西方现有的经济利益,西方则为保持它的经济地位而斗争。为了使在罗马尼亚的西方石油公司取得公平价格而发生的一场争执,就是西方进行斗争的反映。俄国人这样想方设法要把西方国家从东欧排除出去,其用意无非是要扫清道路,以便通过组织股份公司等各种方法,逐渐把东欧经济同苏联经济连结在一起,经济委员会里的苏联代表,为了使人们承认俄国在东欧的特殊经济地位,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至少取得了一个成就:当时和会通过了一项特殊规定,使苏联能够以同罗马尼亚进行双边谈判的办法,来代替条约中关于归还财产的条款。西方想在东欧争取到经济机会均等并从有关各国争取到最惠国待遇的种种尝试,都遭到以苏联为首的斯拉夫集团的反对,他们的理由是,这些都是在谋求资本主义的经济渗透,并且也侵犯了苏联在东欧国家的特殊地位。关于多瑙河航行权的争论,是这种经济斗争的进一步表现,虽然在这里,俄国对安全的关心也起着一部分作用。无论如何,苏联作为一个沿河国家(因为它已收回了比萨拉比亚),显然可以控制多瑙河的航运,如果苏联政府认为这样做对它有利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