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7月27日的一项法令授权对下列人员提起公诉:(1)最上层的法西斯分子,对建立和维持法西斯政权及对意大利的参战和战败应负特殊责任者;(2)虽不那么显要,但在政治上活跃的法西斯党徒,特别是早期就加入该党,组织过政治恐怖活动,或者本人犯有罪行而为法西斯政权所包庇者;(3)停战协定签订后同德国人合作者。
此后的几个月里,许多法西斯党徒、战犯和通敌分子被提交给按上述法令建立的高级法院。这些审讯中最轰动的是对罗阿塔(前军事情报局长)、菲利普·安富索(前齐亚诺的私人秘书,审讯时为意大利驻柏林大使)、前阿尔巴尼亚总督弗朗切斯科·亚科莫尼和其他十二人的审讯。这次审讯是在1945年1月至3月间进行的,审讯时就象整个法西斯政权被押上了被告席,其罪状是发动侵略战争;在西班牙内战中搞破坏和恐怖活动(包括进行细菌战的计划);1934年参与杀害南斯拉夫国王亚历山大和法国外长巴尔图以及1937年参与杀害反法西斯知名人士卡洛·罗塞利和内洛·罗塞利。在这次和其他几次审讯中,法院判决了若干人死刑,许多人被判处长期监禁;但许多被告或者躲藏了起来,或者仍在北方逍遥法外,而罗阿塔则在审讯过程中脱逃。普通法院在处理较小的法西斯分子方面也行动迟缓。共产党和社会党的报纸鼓噪着要惩办所有的人民公敌,其中也包括前政权在大企业界里的那些支持者,他们由于发了战争财而又在重新活跃起来。人们的情绪激动到如此程度,以致在审讯前罗马警察局长彼特罗·卡鲁索时,闹事的群众竟杀害了一个过去当监狱长的证人。
这一事态的发展随着1945年4月北方的解放而达到了高峰。提交特别陪审法庭的通敌卖国案约有三万件,每一个这样的法庭设有专业法官一名,另有若干名从民族解放委员会编制的名单中抽签选定的“人民审判员”从旁协助。在随后的六个月里,这些法庭判处了两百多人死刑;但是被处死的新法西斯分子和通敌分子还要多得多,他们有的在抓到时立即被枪决,有的则在经过革命群众方面类似“私刑审判”那样的手续后被枪决。这样死去的人究竟有多少,无法肯定。“意大利社会运动”常常引用的三十万人这个数字大概是远远太高了,至于说1945年4月25日至5月5日间被杀死和失踪的为一千七百三十二人(内政部长马里奥·谢尔巴1952年6月提供的数字)则又失之过低。皮埃蒙特的游击队司令部有过命令把俘获的所有新法西斯志愿部队人员统统处死;虽然这道命令后为设在米兰的游击队总司令部所撤销,但为时过晚,已来不及阻止许多人被枪决。总之,暴力行动的浪潮一直持续到6月底以后。1945年的新闻报道中提到:有九千到一万人,甚至也有提到二万人,死于政治杀害;到5月5日止,都灵的游击队法庭已判处了二千人死刑;连续好几个星期米兰郊外每天清晨都发现尸体;有越狱和私刑;嫌判决过于宽大而发生暴动和罢工;借机报私仇;杀害逃亡者以谋取其财物等。
然而节制和通融逐渐占了优势。原来的一些判决经过上诉后减轻了或者撤销了,看到有人逃走,就假装不见了,而1946年的大赦更使数以千计的人身受其惠(到1952年时,游击队恐怖分子已在被提交审讯了,而仍在狱中服刑的法西斯分子只剩下了三百十五名)。政治上活跃的法西斯分子被褫夺公权的时期要到1952年12月31日才告结束,但远在这时以前,象阿基尔·劳罗(那不勒斯的航运业巨头,在法西斯党内从未真正担任过高级职务)这样的人早就能重返政界,充当保皇派的一名吹鼓手。早在1946年12月间,就已成立了一个新法西斯党派“意大利社会运动”,公然自命为墨索里尼的“意大利社会共和国”的继承者;据它自称,成立不到一年,它就吸收到了十二万七千名成员。
公务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清洗,原定仅仅是要惩办那些积极活动的和有影响的法西斯分子或“法西斯战斗队”时期的老资格党徒,而对于那些只为谋求或保住工作而参加过法西斯党的多数人将不予追究。可是最初,有相当多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营公司职员和其他一些人被勒令停职,但审查程序却使人们有许多机会可以故意拖延和在法律上玩花招,而且右派势力又强烈地偏向于从宽处理。1944年的那些法令在1945-1946年间打了折扣,结果,被撤职的一千八百七十四名和强迫退休的六百七十一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大部分都恢复了原职,所有较小的处分也都免予执行。到最后,在八十万机关工作人员中被撤职的只有几百人。
1944年7月27日的法令还授权国家,对凡是担任过官职或政治上活跃过的法西斯党徒或其近亲或企业合伙人在1945年1月3日以后所取得的资本增益,如提不出足以证明其合法取得的证据的话,得统统予以没收。最后宣布,国家将从五百多个法西斯党徒的财产中收取约二百亿里拉(一千二百万英镑),可是,这里也许同样不难找到法律上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