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需要成立战后救济组织的早期认识
(二)1941年9月在圣詹姆斯宫召开的盟国政府代表会议及其结果
(三)1942年2月2日提出的“战后救济大纲的建议草案”以及美国国内的反应
(四)1942-1943年的三个协定草案
(五)1943年10月劳-凯恩斯代表团前往华盛顿
(六)1943年11月9日的最后正式协定
(七)资金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