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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党卫队与重新定居的计划

作者: 当前章节:5546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28

希特勒于1939年10月6日在国会发表演说时,提到需要“重新安排人种分布关系,即让各民族重新定居”,这样将使东欧和东南欧各民族之间的“界线更为鲜明”,从而“消除掉欧洲冲突的一个起因”。第二天,他颁布了一道法令,任命希姆莱为德国加强德意志民族委员会会长,肩负起双重的责任:把分散在这个地区的德国人和日耳曼人组织起来送回德国,以及把可能“对德国和德意志民族大家庭构成危险”的大德国新边疆内的各外国民族分裂集团的“有害势力”消除掉。在执行这两项任务时,这个党卫队头子将负责“通过重新定居的办法,特别是通过为回国的日耳曼族人提供住处”,来建立和发展(Gestaltung)新的德国居民区。为了办理这项工作,他 81可以向财政部支取他所需要的全部经费。这个著名的移民计划就这样开始了。它的目的不仅在于使所有的德国人返回德国,象希特勒1939年10月7日的法令中所说的那样,而且还要利用波罗的海国家、意大利、俄国和巴尔干国家的日耳曼人从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来巩固德国征服和并吞的原波兰领土。

理论上讲,加强德意志民族委员会会长应山政府而不应由纳粹党或党卫队委派。根据1939年10月17日的法令,希姆莱可以利用现有的“权力机构”和“公共团体”,因此在1939年10月17日关于成立加强德意志民族委员会会长办公厅的命令中,他规定,在贯彻重新定居的计划时,国家和党的机构应在以下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一)德国人和日耳曼人应由日耳曼族中心和国外组织负责接回德国;

(二)重新定居人民的健康检查工作,应由德国卫生当局领导人和党卫队种族与移民总局负责办理;

(三)“对日耳曼民族性有危害性的外来分子”应由保安警察配合民政当局的首长加以处置:

(四)农民的定居问题应由德国粮食和农业部长负责办理;

(五)有关公寓和郊区住宅区的营造事务应交由德国劳动部长和德国劳工阵线负责办理。有一时期,这项工作至少实际上是按照这样分工去进行的。可是,尽管希姆莱利用德国总督、州长和市长作为他在接收地区的工作人员,他却任命党卫队高级官员和警 N0122.TXT/PGN>察头子作为他的“地区专员”,从而把这项移民计划的实际指挥权牢牢地掌握在党卫队手里。由于党卫队高级官员和警察头子实际上不受德国民政当局的管辖,这就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使重新定居的计划同德国行政工作的其他方面相互脱节。

1939年10月7日的法令指派给希姆莱的职务中,有许多最终全交给了加强德意志民族委员会的“总办公厅”(Stabshauptamt)和“日耳曼族中心党卫队总办公82室”负责办理。1941年6月11日,希姆莱正式组成了总办公厅,委派他的副手党卫队大队长乌尔里希?格赖费尔特负责主管。这个人据说是党卫队头子手下“整个德意志化计划的主要推动力”。根据官方的记载,该办公厅应负责“定居和重建的全部计划与执行工作,包括同它们有关的所有行政管理问题及经济政策问题”。日耳曼族中心在大战爆发前几年便成立了,它原来是国家机构,不是纳粹党的机构。这个机构负责处理“民族问题,尤其是德意志民族的问题”,并且照料着使“党卫队首长所决定的有关各民族的政治措施”全付诸实行。1937 年初,它归维尔纳?洛伦茨负责。在希姆莱本人于1939年就任加强德意志民族委员会会长后,他派洛伦茨负责移民的但是有两个例外——即巴登—阿尔萨斯和西里西亚,因为有一时期巴登—阿尔萨斯的行政长官和西里西亚的副行政长官也是“地区专员”。

《美国军事法庭,案件第8号》,第37页。

同上(第1号判决书),第5387页。

德 国 , 国 家 社 会 主 义 工 人 党 : 《 纳 粹 党 的 组 织 》(OrganisationsbuchderNSDAP),慕尼黑,埃赫,1943年版,第421—422页。

登记、移民由旧居撤走,以及移民迁移到德国本土或德国占领区内收容营等工作。1941年6月11日,日耳曼族中心无论是名义上或是实际上都成了“党卫队的总办公室”,由洛伦茨充当它的主任。

在重新定居计划中起重要作用的其他党卫队部门有:德国保安总局(Reichssicherheitshauptamt),简称“RSHA”和种族与移民总局(Rasse-undSiedlungshauptamt)。这两个机构都有专门负责处理有关新秩序事务的部门。这项计划各个方面的讨论——特别是关于安排放逐“不良的”异族分子的问题——一般总包括这两个局,以及日耳曼族中心和总办公厅,但是有关授与移民公民权这类十分重要的事务,则只能由保安总局(“第三分队日——民族精神”)作出决定。

这项重新定居的计划,在任命希姆莱为加强德意志民族委员会会长后,马上就着手实行。根据1939年10月15日同爱沙尼亚签订的协定和1939年10月30日同拉脱维亚签订的协定,波罗的海地区的德国侨民迁移到了新合并进来的波兰领土上,并且还企图根据1939年6月23日和10月21日的德一意协定把居住在南蒂罗尔83的德语居民也迁往那里。下月,根据1939年11月3日的德—苏协定,这项计划扩大到了波兰俄国占领区内的德国人。他们将与德国“势力范围”内的乌克兰人和白俄罗人进行交换。后来,根据1940年9月5日德—苏的另一项协定,苏联并吞的比萨拉比亚和北布科维纳地区的十三万二千名日耳曼人也列入交换计划之内。接着,根据1940年10月22日德国与罗马尼亚签署的一项协定,南布科维纳和多布罗加的日耳曼侨民团体也包括在移民范围之内。随后,重新定居的计划仅限于轴心国控制下的地区,主要是把分散的德国侨民团体迁移出去,因为他们可能会被所谓“外国势力”所吞没——例如,1941年初迁往德国的、华沙的九千名德国人,根据同年 11 月的德一意协定撤走的卢布尔雅那省的一万四千名国外德侨和日耳曼人——包括一万名戈特沙(科切维耶)德国人。同一时期,保护国内某些小飞地中的德国人也被迁移出去重新定居。

为了腾出地方来按纳这些移民,希姆莱利用1939年10月7日的法令授予他的权力,把所谓“异族分子”全部从接纳地区迁移出去,因为这些“异族分子”的存在可能会妨碍德意志化的进程。因此,在日耳曼人由国外迁移回国的同时,非德国人却遭到冷酷无情的驱逐,他们不仅从新并进来的波兰地区,还从象阿尔萨斯那样的西方地区被驱逐出去。从新并进来的波兰地区移送到德国和总督辖区“居留地”内的有几十万人,从西方地区被迁移出去的,据官方承认,在1940年7月到12月之间的第一阵驱逐高潮中,大约有十万零五千人。事实上,到1943年夏天,移民这个词有了一个基本上十分消极的涵义,因此不得不向纳粹党发出指示,要求把这个词专用于希姆莱的较为积极的活动,并且建议,对于驱逐应当只用迁移这一词。84如果照原定的时间表实行的话,重新定居的计划应在1942年内完成。然而,当时希姆莱的想象力丰富的头脑里,充满着漫无止境地扩大移民活动的卤莽计划。事实上,他这时已经决定,重新定居工作的黄金时代将在战争结束后到来。届时,根据“重新定居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新的东方地区将住满德国移民,“大约有二十二万五千户农民”将由旧德国的边远地区移往那里。下一个目标,将是为克里木和波罗的海地区“至少”提供“一个德国上层社会”。在总督辖区,也许将有更多的德国“移民居住的‘岛屿’”。无论如何,在桑河和布格河流域,一定要有强大的德国移民居留地(Ansiedlung),这样,波兰的非德国人地区就将完全被“包围起来”。这些计划和其他一些计划,显然将由总办公厅的“C分队”详细加以拟订。1942年,该分队的头子党卫队高级首长康拉德?迈尔-黑特林为整个东欧的人种重新安排问题拟定了一项全面的计划。这就是所谓“东方总计划”。这个计划建议把俄国的列宁格勒、克里木和赫尔松的周围地区同立陶宛境内美美尔和那累夫的周围地区改变为纯粹的德国殖民地,在未来的二十五年中向这些地区移去大批德国移民。当这个计划呈报给希姆莱时,他十分热心地表示赞同,并且授权迈尔-黑特林再起草一份二十年的计划,把并进来的波兰领土、波希米亚—摩拉维亚、阿尔萨斯—洛林和下斯蒂里亚及上卡尔尼奥拉全包括在内。

可是,德国在东线的溃败不久便促使任何这种长期的规划彻底完蛋了。从1943年初开始,重新定居的计划就变成把日耳曼人从苏军进逼地区撤走的一项无组织的混乱工作。据官方报道,到1944年7月,有三十五万这种日耳曼人已在日耳曼人中心的照料下返回德国。其中有将近一半人是 1944 年 2月至7月间由德涅斯特河与乌克兰布格河之间的那片地区撤出的,其余的人则是在早一时期从下列地区撤走的:(一)列宁格勒和英格尔曼兰地区(1942年1月至3月,撤走了三千八百人);(二)“军团总部”地区和白俄罗斯地区(1943年1月至7月,5撤走了一万零五百人);(三)北高加索地区、卡耳马克草原和顿巴斯地区(到1943年2月为止,撤走了一万一千五百人);(四)乌克兰(1943年10月至1944年3月,撤走了七万二千人),(五)黑海地区和南乌克兰(1943年8月至1944年5月,撤走了七万三千人);(六)日托米尔地区(1943年10月至1944年5月,撤走了四万四千六百人)。这些日耳曼人中大部分都被送往瓦尔塔兰,因为该地彼指定为一个主要的“居留地”,其他的这类地区有:但泽—西普鲁士、上西里西亚、下西里西亚、洛林、卢森堡、上卡尔尼奥拉和下斯蒂里亚。有大批日耳曼族移民被送进这些地区,以代替被驱逐出去的非德意志人。

希特勒在批准重新定居的计划时,曾经希望它能加N0128.TXT/PGN>强日耳曼民族。结果,希姆莱在这方面的活动对于加强日耳曼民族并没有什么贡献。事实上,这种活动有时还造成了莫大的混乱和不安,因此德国政府的其他部门对允许这种活动继续下去是否明智,显然怀疑起来了。这些移民大半是在德国本土的居住问题还没有得到适当解决时便被迫迁离了,因此很多人在战争时期一直就在德国或者边沿地区的营房里憔悴呻吟,而“临时性的营房”,象洛伦茨本人不得不承认的那样,就变成了“几万户移民家庭的住所”。这句话对于由南蒂罗尔迁来的移民特别恰当,因为他们集体迁徙到这片乐土的工作办理得那么糟糕,以致博尔曼不得不于1943年向纳粹党的所有办事处发出通知辟谣,否认业已放弃由该地移民的计划这种传说。偶尔,政策的彻底改变也会给移民增加痛苦,由立陶宛迁来的日耳曼人就是一个实例。他们在瓦尔塔兰刚住定下来,政府立刻又决定要再送他们返回原地(当时,德国已经向苏联发动进攻),尽管实际上直到1943年秋天才有些人回去。然而,有许多立陶宛德国人既没有抵达新的家乡,也没有返回老家,而是象 1942年5月罗例如,在总督辖区,弗朗克发觉,重新定居的工作在居民中造成了不安,并且导致了农业生产的下降(参阅《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第 12卷,第67页;又见下文,原着第559—560页)。

德国新闻报刊处,1942年8月6日。

《训令》,第4卷,第484—485页。由南蒂罗尔迁来的移民应该迁移到卢森堡和洛林(海通社,1943年4月5日)。有些人在上卡尔尼奥拉和下斯蒂里亚定居下来[《卡思特纳日报》(KarntnerZeitung),1943年2月4日和《格拉策每日邮报》,(GrazerTagespost),1913年4月11日〕。

森贝格所说的那样,在移民营里“坐以待毙”。86德国人不时发表的表明重新定居的计划正在取得进展的那些官方统计数字,最为有力他说明了党卫队在这方面处理的不当。根据这些统计数字,原来大约有五万名立陶宛德国人迁移回国,可是其中只有三千四百八十二人最后获准留在德国本土(其中只有一百七十六人留在东普鲁士)。在同一次迁移行动中,大约有八万名日耳曼人也从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被送回大德国来,但是到1941年底,这些人中显然只有五万六千七百二十一人在瓦尔塔兰、但泽—西普鲁士和上西里西亚确实找到了住处,其余的大概一直就住在临时性的营房里。至于根据1939年11月3日的协定从苏联“势力范围”内迁回的那些日耳曼人,他们的情况也相去无几:根据“德国移民托运公司”的报告,1941年有十六万四千人响应了希特勒的号召,愿意返回德国,但是到1941年底,显然只有十万零三千八百五十八人找到了固定的住处——其中有九万二千九百六十人是在瓦尔塔兰。尽管如此,这些人显然妥比那些根据1940年9月5日的德—苏协定由比萨拉比亚和北布科维纳,以及根据1940年10月22日的德—罗协定由南布科维纳和多布罗加选择回国定居的日耳曼人较为幸运。因为尽管根据德国移民托运公司的报告,1941年这批移民的总数约为十六万四千人,但是到/PGN0130.TXT/PGN>第二年年底,只有八万五千八百零三人抵达了常住的目的地。至于从南蒂罗尔迁回的移民,情况显然更糟,因此当局决定予以保密较为妥善。发表的统计数字只是说,牵涉到的人数从1941年的二十二万人上升到 1942 年的二十三万七千八百零二人——披露出的这些数字本身多少是有点令人惊讶的,因为从官方当时的声明看来,在1939年举行的公民投票中选择“遣送回国”的总人数只有十八万五千三百六十五人。但是,博尔曼1943年5月21日发给纳粹党各级办事处的通知却泄漏出了一点实情。该通知透露。到那天为止,在公民投票中选择重返德国的人里,只有“大约八千人”在德国确实重新定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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