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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世界》第9回,《曼殊全集》(2)第158页。.22

作者:任建树 当前章节:15646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8:59

《惨世界》第9回,《曼殊全集》(2)第158页。.22

何应钦传询陈独秀之后,即根据蒋介石的命令,托词①②③④《陈独秀军部挥毫》,载《晶报》1932年11月9日。包惠僧说:“三军可夺帅……”是写给何应钦的。

《陈独秀王灵均信》(1933年1月7日),转引自汪原放《亚东六十年》未刊稿。

《申报》1932年10月27日。

《访问宋逢春谈话记录》(1985年10月12日)。

“陈等虽属危害民国罪犯,但以其非现役军人,且犯案地点,又核与民国紧急治罪法第七条前段规定不合”,遂令王振南军法司司长备文将陈等转送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审判。①称陈独秀、彭述之等人“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均触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合依《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项提起公诉”。

陈独秀交法院审理消息传出后,蔡元培、胡适等都纷纷向他推荐辩护律师。他的“五四”以前的挚友章士钊还自告奋勇义务任他的律师。他接受了章士钊,别的都谢绝了。②章士钊是陈独秀早年的诤友。1903年《苏报》案后,两人曾创办《国民日日报》,以代《苏报》;1914年,陈独秀又在日本佐章士钊创办《甲寅》杂志。那时,两人朝夕相处,志同道合,宣传革新思想。后来,陈独秀在《存殁六首绝句》中,曾以“章子当年有令名”的诗句赞扬章士钊。但是,后来章士钊当了段祺瑞执政府的司法总长、教育总长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1926年北京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三一八”惨案,章士钊充当了段执政镇压学生运动的帮凶,对此,陈独秀十分气愤,于是便给章士钊写了一封快信,说是我们从小一道革命,你现在怎么这样的糊涂,“我和你绝交”③。从此,两人一直处在敌对地位。

但是他们俩对早年的友谊还是难以忘怀的。①②③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第102页。

段锡朋致胡适的信(1932年11月30日),原件藏中国社会科学院。

《申报》1932年10月27日。

所以这次陈独秀被捕,二人都不计前嫌,章主动出来为陈辩护,陈则表示接受。后来,陈独秀在狱中生活三年,得到章多方面的照顾,二人又重建友谊。这次他以全国著名大律师的身份毛遂自荐做陈独秀的辩护律师,来到南京时写了一首诗,仍对陈独秀的为人表示无限的钦佩。诗曰:王气只今收六代,世家无碍贯三孙。

廿载浪迹伤重到,此辈青流那足论?独有故人陈仲子,聊将糟李款牢门。

1934年初冬,章士钊又应陈独秀狱中消愁之求,给陈写了一张屏条,诗中表达的情感更加深沉,全诗如下:夜郎流客意何如?犹记枫林入梦初。

夙鄙诸生争蜀、洛,那禁文网落潘、吴。

议从刻木威奚在?煎到同根泣亦徒。

留取心魂依苦县,眼中台鹿会相呼。

三十年前楚两生,君时扪虱我谈兵。

伯先京口长轰洒,子谷香山苦嗜饧。

昌寿里过梅福里,力山声杂博泉声。

红蕖聚散原如此,野马风尚目尽迎。

(佛罗伊德画一囚室,其人目送窗尚间,日光一线,生平梦想事件均浮动于中)独秀兄近自江宁函索拙书,因便为长句写寄。世乱日亟,衣冠涂炭,如独秀幽居著书,似犹得所。

奉怀君子,不尽于言。士钊甲戌初冬①法庭斗争惊四座不服判决再抗辩1933年4月15、16、17日,国民党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三次审讯陈独秀等人的案件。

检察官起诉书以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中央执行常务委员首席,是一党之主脑”为由,说“其个人行动及发表之反动文件应负责任……即以中共反对派名义刊行之反动传单、宣言书及其指挥之行动,亦应由其完全负责”。然后列举了托派中央1932年2月10日的《政治决议案》、《为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上海告民众书》、《为日本占领淞沪告全国民众》等文件,及以陈独秀个人名义发表的《中国将往何处去?》、《此次抗日救国运动的康庄大道》等文章,揭发陈独秀“一面藉口外交,竭力宣传共产主义,一面则对于国民党政府冷讥热讽,肆意攻击,综其要旨……推翻国民政府,由无产阶级专政”等等,指控陈独秀、彭述之等“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②。

章士钊出庭辩护,说陈独秀主张以“法定之选民投票”取得政权,“何得为罪?”“国家与主持国家之机关(政府)或人①②《陈案书状汇录》,亚东图书馆1933年版。以下所引陈案文件,除另注出处外,皆载此书。

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第172页。

物既截然不同范畴,因而攻击机关或人物之言论,遂断为危及国家,于逻辑无取,即于法理不当。”章还说陈独秀鼓吹的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不但不冲突,“而且是一个好朋友”,指出陈曾与国民党“合作”,担任过国民党的职务(广东国民政府教育厅长);在《汪陈宣言》中苦口劝阻“主张打倒国民党的人”;最后与中共分裂组织托派以反共等等,为陈独秀曲为巧辩,甚至认为“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

章士钊把陈独秀描绘成国民党的功臣、三民主义的信徒、鼓吹议会政治的政客和反共的急先锋,真可谓为陈辩护绞尽脑汁,煞费苦心。殊不知,从陈独秀和托派的观点来衡量,所有这些,都是陈独秀历史上的耻辱,不是光荣;是败绩,不是功绩。而且,他们一贯自认,托派“反共”与国民党反共有本质的区别;他们“反共”是为了“拯救共产党免于堕落”。

其实,托派“反共”,在客观效果上,正是章士钊辩护词中所描写的,托派成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反共同盟军。

陈独秀在章士钊辩护后,不仅不思反省,反而拍案而起,立即发表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个人之意见,至本人之政治主张,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据。”当然,陈独秀的这种表现,也是可以理解的。

陈独秀本人的文件就是《陈独秀自撰辩诉状》。对于应付这次审讯,陈独秀作了认真的准备,早在2月20日就撰写好了《辩诉状》。这是一篇既辩护自己又攻击敌人的杰出的文件;自辩则义正辞严,攻敌则尖锐有力。他在《辩诉状》中宣称:“半殖民地的中国,经济落后的中国,外困于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内困于军阀官僚。欲求民族解放、民主政治之成功,决非懦弱的、妥协的上层剥削阶级全躯保妻子之徒,能实行以血购自由的大业……惟有最受压迫、最革命的工农劳苦人民与全世界反帝国主义反军阀官僚的无产阶级势力,联合一气,以革命怒潮,对外排除帝国主义之宰制,对内扫荡军阀官僚之压迫。然后中国的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与统一、发展经济、提高一般人民的生活,始可得而期。”陈独秀说,这就是他“五四”以后“组织中国共产党之原因”。他光明磊落地申明:“共产党之终极目的,自然是实现无剥削、无阶级、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社会。”在这里,他仍以共产党自居,并宣称为实现这一终极目的,“中国共产党目前的任务”是:“反抗帝国主义以完成中国独立”,“反抗军阀官僚以实现国家统一”,“改善工农生活”,“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

并表示他过去、现在及将来“所思所行,亦此物此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息尚存,挺身奋斗。

接着,陈独秀从法理和历史事实上,阐述了何为“国”,何为“民国”;又雄辩地论证了何为“危害民国”,何为“叛国”。他认为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卖国于外敌,毁坏民权之内政,才是“叛国”、“危害民国”的实质。

“若认为在野党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民权之政府党,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叛国’,则古今中外的革命政党,无不曾经‘叛国’”。孙中山等“曾推倒满清,推倒北洋政府,如谓推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末孙中山“岂非已叛国两次”!

然后,他矛头一转,猛烈抨击国民党“对日本侵占国土,始终节节退让,抵抗徒托空言,且制止人民抵抗,……向帝国主义屈服,宁至全国沦亡,……而予则主张由人民自己扩大其组织与武装,对帝国主义进行民族解放战争,以解决东北问题,以完成国家独立,试问谁为‘叛国’?”“国民党政府,以党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理民权,以特别法(如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及出版法等)代替刑法,以军法逮捕审判枪杀普通人民,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权利,……试问谁为‘危害民国’?”陈独秀慷慨激昂,义正辞严,把自己变成了原告,把法庭当作战场,一下子使国民党对他的审判变成了他对国民党政府的揭发和控诉,证明犯有“危害民国”和“叛国”罪的不是他陈独秀,而正是国民党政府自己。

最后,陈独秀大声宣布:“今者国民党政府因予始终尽粹革命之故,而加以逮捕,并令其检察官向法院控予以‘危害民国’及‘叛国’之罪,予不但绝对不能承认,而且政府之所控者,恰恰与予所思所行相反”;“若于强权之外,复假所谓法律以入人罪,诬予以‘叛国’及‘危害民国’,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他要求法院“即应毫不犹疑的宣告予之无罪,并判令政府赔偿予在拘押期间之经济上的健康上的损失”。

从中世纪宗教法庭上的伽利略,到1933年9月德国纳粹法庭上的季米特洛夫,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许多进步和革命的人士在反动派的法庭上,变被告为原告,审判反动当局的佳话。陈独秀这次法庭斗争,正好发生在季米特洛夫莱比锡受审事件的同一年的前5个月,同样脍炙人口,轰动社会。他以不久前抒发过的“三军不可夺志”的气魄,傲然挺立在国民党的法庭上。虽然经过“托陈取消派”的侵蚀,仍以其意气风发的精神风貌和泼辣酣畅的激扬文字,再现了“五四”时期的勇敢精神。他高举民主自由独立解放的大旗,痛斥国民党政府卖国腐败和专制独裁,在法庭内外产生很大影响。法庭三次公开审讯时,旁听席之拥挤,一次甚于一次。20日那一天,有远自镇江、无锡、上海等地专程来南京的,“惟庭地不敷容纳,后至者多抱向隅”。“有立于坐次两旁者,有立于记者席之后者,亦有立于室外者”,总计有二百多人。①陈独秀在法庭上“态度安闲,顾盼自若,有时且隽语哄堂”②。

这次法庭斗争的唯一不足是蒙上了一层托派的阴影,本来其影响是完全可以与莱比锡审判相比拟的。在回答法官提问时,陈独秀明确表示:对于红军,“照现在状况尚用不着红军。共党理论,先有农工为基础,待有政权,才需要有军队”;与共产党关系,因“意见不同”,而被开除;“与皖湘闽赣等省共党不能合,是因政策不同”③。这样,他虽然多次在法庭上拒绝发表象过去起草托派文件和文章时那样的诬蔑攻击中共和红军的言论,但是却表明了他取消中国工农红军,反对中国革命走工农武装割据、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的立场,并且在他和托派屡遭国民党法西斯摧残的现实面前,仍沉溺于所谓“国民会议”的迷梦中。这使他大声宣布的他要“鞠躬尽瘁”“挺身奋斗”的共产党“终极目的”成为一个南辕北辙①②③《陈独秀开审记》,《国闻周报》第10卷第17期,1933年5月1日。

《陈独秀案公开审判》,载《申报》1933年4月15日。

《陈彭案辩论总结》,载《申报》1933年4月22日。

的笑柄。同时,也为章士钊辩护、社会名流营救①和法庭审判时进行反共宣传、诬蔑攻击中国红军和中国革命提供了炮弹。

这样,当时就出现了极其微妙复杂的情形:陈独秀转向托派的本意,自认为是为了“挽救”共产党,“复兴”中国革命,但却被社会各界各政党派别完全“误解”。中共早已批判他成了帝国主义反动派反对共产党、破坏革命的工具,国民党反动政府今天明白表示要利用这个工具;那些老朋友,也因其反共而为他辩护、奔走营救……。他觉得即使混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他要扭转这种舆论,使社会理解他,然而谈何容易。一次,他特别致函汪原放,要他与章士钊商量,把章的《辩护词》中以下一段文字删去②:“清共而后,独秀虽无自更与国民党提携奋斗,而以己为干部派摈除之故,地位适与国民党最前线之敌人为敌,不期而化为缓冲之一团。即以共产党论,托洛斯基派多一人,即史丹林派少一人,史丹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斯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便无不可。即以此论功罪,其谓托洛斯基派有功于国民党也且不暇给,罪胡为乎来哉?”其实,文字可以删去,又何以抹去已经造成的社会影响①②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第159页。

当时蔡元培、杨杏佛、柳亚子、林语堂等八人署名快邮代电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营救陈独秀,也说:“念其反对暴动政策,斥红军为土匪,遂遭共党除名”云云。

——在人们心中陈独秀反共的形象。他要别人改辩护词,别人则要他改供词。他的老朋友、国民党元老柏烈武事后对他的儿子陈松年说:“你父亲老了还是那个脾气,想当英雄豪杰,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帮他的忙也帮不上,给他改供词,他还要改正过来。”①就这样,陈独秀努力表现出刚直不阿,维护自己独立的政治立场,但别人都不理解他,这使他感到迷惑和痛苦。而且,他非但不能改变老朋友的看法,更不能改变国民党要利用他的企图。

秀反共上大肆渲染,大做文章,引用陈独秀在法庭上的声明和《关于所谓“红军”问题》一文中的文字,宣称:鉴于陈独秀“研究社会主义误入歧途……反对史丹林派(即中国共产党——引者)利用土匪溃兵领导乡村农民为武装暴动,时时加以抨击,……审按情节,尚可矜原,自应量予减科”;一面又诬蔑他“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乘日本之侵略,妄诋政府不抵抗,借反日救国名义,欲将建设中华民国之国民党国民政府推翻”,将陈独秀、彭述之各处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15年。其他被捕者各判5年、2年半不等。

陈独秀自然不服判决。他当场起立大声抗议:“我是叛国民党,不是叛国。”然后,他提出上诉,并且接受教训,不再委托律师,自己在6月15日写了《上诉状》,驳斥所谓“政①陈松年:《回忆父亲陈独秀》。

府即国家”之谬说,揭露国民党政府卖国独裁种种罪行,阐明工农苏维埃政制乃“民主制之最后最高阶段”,“对待剥削阶级少数人以专政,以实现被剥削者大多数人民行使统治权之真正民主国家”;批驳法院的判罪是“莫须有”;“侵害思想言论自由,阻抑民主政治实现”,“于理于法两具无当”①。

诉是“牵引他国之政制,图卸罪责,其理由自不成立”②。

陈独秀与彭述之接读检察官的《上诉答辩书》后,立即提出《再抗辩书》,表示两点意见:(一)以辛亥革命推翻数千年之君主专制,改建民主共和,其为效法欧美政制,和袁世凯以“中国特别国情”而复辟,毁坏民主共和之正反两例,阐明近世各国政制皆“择善而从”,驳斥所谓“一国有一国之政制,未可强为比拟”之谬说。(二)再次以政党、国家、政府“三者界义各别”为理,驳斥所谓“危害民国与叛国”罪。③。

6月30日,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终审判决陈独秀、彭述之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8年。

陈独秀被判刑后,就被押解到南京第一模范监狱(又称“老虎桥模范监狱”)执行。他一个人住一间牢房,其他人住普通牢房。为了收监陈独秀这个大人物,监狱申请了很大一笔款,特意把他住的牢房翻修一新。开始管制较严,不准亲友探监,不准通信,不准读书看报。①②③《火花》第2卷第1号。

《火花》,第2卷第1期,1933年12月5日出版。

《法治周报》,第1卷第33期。

陈独秀被捕候审期间,曾胃病复发,一度不能进食;判刑入狱后,又完全失去自由,因此曾表示不堪牢狱生活,不如立处死刑。当时,他写给胡适的信中说:“以弟老病之躯,即久徒亦等于大辟,因正式监狱乃终日禁闭斗室中,不像此时在看守所中尚有随时在室外散步及与看守者谈话之自由,狱中购买药品和食物当然更不方便,所以我以为也许还是大辟爽快一点。”①所以判刑后,陈独秀无所畏惧,视死如归,与监狱当局的“恶法”进行坚决斗争,甚至绝食。他对典狱长说:“你们执行恶法,我拚老命也要抗议。”典狱长说:“恶法胜于无法。”他说:“恶法就要打倒!”最后,斗争胜利了,“三不准”成了“三允许”,甚至“每日接见亲友,从不间断”②。为了满足他读书的要求,房里放了两个大书架。陈就通过亲朋,搞来大量书报,把两个书架塞得满满的。他身体有病,允许著名中医黄钟先生从上海到狱中来给他治病,又安排同狱的濮德志、罗世藩轮流看护他。后来还允许他的第三个妻子潘兰珍每天到狱中照料他。从此,陈独秀在狱中过着“特殊的优待”生活。

潜心著述文字学遗作流传台湾岛五四时期,陈独秀及不少爱国学生被捕入狱。陈独秀曾①②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训令,训字第2750号,藏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陈独秀致胡适的信(1932年12月1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中)第143页。

发表过一篇题为《研究室与监狱》的短文:“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总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①陈独秀这次入狱,把研究室和监狱合而为一,利用国民党提供的优待条件,把监狱当研究室,潜心读书研究,著书立说,以另一种方式,争取“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为人类创造“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入狱之初,他对被捕、审讯、判决不服,进行抗争,心烦意乱,只读点书,无心写作。

大约经过一年多的思索和准备,他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朋友的建议,拟订了一个庞大的著述计划,扬言“拟谋中国学术长足之进展”,自诩欲“制造中国五十年新政治学术之结晶,以谢国人”②。为此,他准备在二、三年内,除了文字学著作外,着手写下列各书:《古代的中国》《现代中国》《道家概论》《孔子与儒家》《耶稣与基督教》《我的回忆录》陈独秀博学多艺,对历史、哲学、文学、文字音韵学等①②王森然:《近代二十家评传》第223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

《每周评论》第25号。

都有精深造诣、独到见解,还通晓日语、英语、法语,懂得德语、拉丁语等多种外国语。但他从不傲才持物,固步自封;他深深懂得天才在于勤奋、学无止境的道理。他紧紧围绕着自己所研究的课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博览群书。根据当时他给胡适、汪原放的信,他在狱中所读的书,有以下几类:政治理论:《列宁的组织论》、《伦理与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以上三书皆日文版);英文亚当斯密的《原富》、英文李嘉图的《经济与赋税之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如《反杜林论》、《经济学批判》、《价值、价格及利润》。还有《卢森堡致考茨基书信》、托洛茨基的《中国革命问题》及何礼著的几本主张共和政治的小册子。

历史:《古代社会》(摩根著)、《殷虚书契》(罗振玉著)、《中亚细亚游记》、《廿四史》、《廿五史》及日本出版的《史学杂志》、《满洲历史、地理》、《史林》、《第一国际史》及《中国革命史》等。

传记:《马克斯传》、《达尔文传》、《我的生平》(托洛茨基)等。

文字学:《殷虚书契》、《汉晋木简汇编》、许慎《说文》等中国历代重要的文字音韵学著作、《英德字典》、《德语文法教程》、日本出版的蒙古语、西藏语、缅甸语、暹罗语、朝鲜语、安南语、马来语、土耳其语小丛书以及几本甲骨文研究的著作等。

其他:《不如归》(日本近代文学名著)、《玉函山房辑佚书》、《世界地理新字典》、马可波罗的《东方游记》等。

陈独秀勤奋读书,潜心著述,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由于1937年提前出狱,他的写作计划没有全部完成,而就其已完成或进行的项目来看,仍十分可观:《孔子与儒学》,后来发表了《孔子与中国》一文,内容与五四时期绝对否定“孔家店”相比有所进步,对孔子采取了分析的态度,批评人们“绝对的或相当的崇拜孔子”,主张对孔子重新评价,指出:“在现代知识的评定之下,孔子有没有价值,我敢肯定的说有”。他认为:“孔子的第一价值是非宗教迷信的态度”;“第二价值是建立君、父、夫三权一体的礼教”。对于“第二价值”,他认为“在二千年后的今天,固然一文不值,并且在历史上造过无穷的罪恶,然而在孔子立教的当时,也有它相当的价值”,在维护封建社会的统一上,起过进步的作用。他尖锐地指出:“数十年的历史,每逢民主运动失败一次,反动潮流便高涨一次;同时孔子便被人高抬一次”。但是,“人类社会之进步,虽不幸而有一时的曲折,甚至于一时的倒退,然而只要不是过于近视的人,便不能否认历史的大流,终于是沿着人权民主运动的总方向前进的”。

“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孔子的孔教不废,人权民主自然不能不是犯上作乱的邪说;人权民主运动不高涨,束手束足、意气消沉、安分守己的奴才,那会有万众一心反抗强邻的朝气。”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之下,只能够产生冯道、曾国藩、郑孝胥,而不能够产生马拉、但顿、罗伯士比尔;“幸运的是万世师表的孔子,倒霉的是全中国人民!”为此,他呼吁:“人们如果定要尊孔,也应该在孔子不言神怪的方面加以发挥,不可再提倡阻害人权民主运动、助长官僚气焰的礼教了!”①《我的回忆录》,就是《实庵自传》,因动手晚,狱中只写了少年时代的两章。这两章发表后振动文坛,内容十分精采,可惜后来没有继续写下去。

其实,写自传是陈独秀被捕后首先考虑的写作计划。当时托派朋友和胡适都积极推动他写自传。托派希望他仿效托洛茨基写的《我的生平》、《俄国革命史》和他自己写的《我们的政治意见书》、《告全党同志书》(1929年12月10日)那样,通过自传,总结中国近现代革命的经验,同时写《中国大革命史》。狱外托派组织还答应向他提供材料。胡适则在1933年6月27日写的《四十自述》序言中,大声呼吁蔡元培、陈独秀等都来写自传。他说:“我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我盼望他们都不要叫我失望。”

陈独秀首先考虑的是能不能出版。由于他的政治地位及他的拼音文字稿一直未能出版,这是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另一个因素则是经济问题。除了他自己的各项开支之外,高君曼及其两个孩子(哲民和子美)的生活费,一直由他负担。他的经济来源除了亲朋偶有接济之外,主要靠亚东图书馆的稿费和版税。高君曼每月从亚东领取30元。1931年她去世后,儿子陈哲民在上海读书的学费和零用钱,也在亚东图书馆支取。所以陈独秀入狱后发现自己欠亚东的钱“实在不少”;汪①《东方杂志》第34卷第18—19号。

原放来探监时,陈表示“心里很难过”①。除了建议把《独秀文存》重印出来,拿版税还债外,他打算先着手写自传,卖稿给亚东图书馆。但是,当时因《独秀文存》不能登报门售,亚东图书馆对接受陈独秀自传颇为犹豫。于是陈的写作积极性也因此而一时受挫。1932年12月22日,他在给高语罕的信中说:“自传一时尚未能动手写,写时拟分三、四册陆续出版,有稿当然交老友处(指汪孟邹——引者)印行。如老友不能即时印行,则只好给别家。自传和《文存》是一样的东西,倘《文存》不能登报门售,自传当然也没有印行可能。若写好不出版,置之以待将来,则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后来,群益出版公司得讯,表示愿意接受,陈独秀又积极起来。1933年2月7日,他写信给高语罕说:“自传稍迟即可动手”,汪孟邹处不能出版,“曹聚仁代表群益公司来索此稿(大约稿费每千字二十元,每月可付二百元)。曹为人尚诚实,惟不知该公司可靠否?望托人打听一下。”就在这封信里,他表示急欲得到托洛茨基的《我的生平》、《不断革命论》、《西方革命史》、《法兰西革命》等书,说明他是真要动手写自传了。不过他还是希望亚东出,3月14日给高语罕信中,他又说:“自传尚未动手,此时是否急于向人交涉出版?倘与长沙老友(即汪孟邹——引者)一谈,只要他肯即时付印,别的条件都不重要。”

但是,接着他因应付审判,不服上诉,又被驳回,情绪极坏,暂时取消了写自传的念头,尤其是胡适约他写自传,强①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第168页。

调传记的“文学性”,更使他望而却步。不是他不会写文学传记,而是当时的生活环境和心情,使他提不起写文学作品的劲来。1933年10月13日,他致函汪原放时说:“自传尚未动手写……我很懒于写东西,因为现在的生活,令我只能读书,不能写文章,特别不能写带文学性的文章,生活中太没有文学趣味了!……你可以告诉适之,他在他的《自述》中望我写自传,一时恐怕不能如他的希望。”他又说:“我以前最喜欢看小说,现在见了小说头便要痛,只有自然科学、外国文、中国文字音韵学等类干燥无味的东西,反而可以消遣。”

就这样,一搁就是三年多,直到1937年7月上旬,《宇宙风》杂志主编陶亢德托汪孟邹约陈独秀写自传时,陈才真正动起笔来。但他仍不愿全部写出来,只写到五四运动,内容亦以能出版为止。他在这年7月8日给陶亢德的信中说:“许多朋友督促我写自传已久矣,只未能以全部出版,至今延未动手。前次尊函命写自传之一章,拟择其一节以应命;今尊函希望多写一点,到五四运动止,则范围扩大矣。今拟正正经经写一本自传,从起首至五四前后,内容能够出版为止,先生以为然否?以材料是否缺乏或内容有无窒碍,究竟能写至何时,能有若干字,此时尚难确定。”①结果,他奋笔疾书,仅到月底,就写了两章。第一章题为:“没有父亲的孩子”;第二章题为:“由选学妖孽到康梁派”(发表时改名为“江南乡试”)。内容叙述了作者少年时期痛恶孔孟八股文,喜读《昭明文选》,参加县考府考和院试中①陶亢德:《关于〈实庵自传〉》,《古今》第8期。

秀才及南京乡试的情形,控诉抨击了残害读书人的科举制度;生动地展现了作者少年时代的生活环境与其特有的奋斗精神。读者可以从中看到作者自小就不畏强暴、同情劳动人民疾苦的品性,和他思想启蒙时期“由选学妖孽转变到康梁派”的过程。

自传在取材和写法上,十分严谨,堪称典范:一开头就借用休谟的话说:“一个人写自己的生平时,如果说的太多了,总是免不了虚荣的,所以我的自传要力求简短,人们或者认为我自己之擅写自己的生平,那正是一种虚荣;不过这篇叙述文字所包含的东西,除了关于我自己著作的记载而外,很少有别的,我的一生也差不多是消耗在文字生涯中,至于我大部分著作之初次成功,也并不足为虚荣的对象。”接着,陈独秀写道:“几年以来,许多朋友极力劝我写自传,我迟疑不写者,并不是因为避免什么虚荣;现在开始写一点,也不是因为什么虚荣;休谟的一生差不多是消耗在文字生涯中,我的一生差不多是消耗在政治生涯中,至于我大部分政治生涯之失败,也并不足为虚荣的对象。我现在写这本自传,关于我个人的事,打算照休谟的话‘力求简短’,主要的是把我一生所见所闻的政治及社会思想之变动,尽我所记忆的描写出来……也不滥抄不大有生气的政治经济材料,以夸张篇幅”。

陈独秀又提到佛兰克林写自传时,喜欢搜集先人一切琐碎的遗事,为此而长途跋涉,遍访亲戚故旧。陈说:“我现在不能够这样做,也不愿意这样做,只略略写出在幼年时代印象较深的几件事而已。”

这里,无论与休谟或佛兰克林比,读者都可以看到陈独秀既善于吸收前人之长,又善于自我创造的特长。

《宇宙风》得此两章《实庵自传》欣喜无状,大登广告,称之为“传记文学之瑰宝”,并在编辑后记中宣传说:“陈独秀先生除为本刊写自传(第五十期起登)外,还俯允经常撰文,可望每期都有。陈先生是文化导师,文坛名宿,搁笔久矣,现蒙为本刊撰文,实不特本刊之幸也。”

遗憾的是,这两章自传寄出后,陈独秀随即出狱,又冲进政治斗争的旋涡,无暇再顾及自传的写作;同时他又不愿为“卖文糊口”而粗制滥造赶写自传,于是他不得不把自传搁下,专写政论文章。因为面对期望已久、方兴未艾的全国抗战的爆发,他决不能袖手旁观。

他那颗强烈的爱国心,总把民族兴亡、国家利益和人民苦难放在第一位。1937年11月3日,他在回答陶亢德催促续写自传的信中说:“日来忙于演讲及各新出杂志之征文,各处演词又不能不自行写定,自传万不能即时续写,乞谅之。杂志登载长文,例多隔期一次,非必须每期连载,自传偶有间断,不但现在势必如此,即将来亦不能免。佛兰克林自传,即分三个时期,隔多年始完成者,况弟之自传,即完成,最近的将来,亦未能全部发表,至多只能写至北伐以前也。弟对于自传,在取材,结构,及行文,都十分慎重为之,不愿草率从事,万望先生勿以速成期之,使弟得从容为之,能在史学上文学上成为稍稍有价值之著作。

世人粗制滥造,往往日得数千言,弟不能亦不愿也。普通卖文糊口者,无论兴之所至与否,必须按期得若干字,其文自然不足观。望先生万万勿以此办法责弟写自传,倘必如此,弟只有搁笔不写,只前二章了事而已。出版家往往不顾著作者之兴趣,此市上坏书之所以充斥,可为长叹者也!”①从这封信看,陈独秀这时并未完全放弃续写自传的打算。

翌年3月,亚东图书馆将其两章自传出单行本时,他还向汪孟邹表示打算完成其自传的全部,并允许各章继出单行本。

可是,接着陈独秀入川,又被文字学著作《小学识字教本》所吸引,虽经汪孟邹几次催促,他认为写《小学识字教本》,比《自传》更为重要,候此书写好再考虑《自传》的续写问题。但《教本》未写完,他就去世了。这样,陈独秀自传只以那两章“瑰宝”传之于世,凡读过此两章者,无不为其奇特的情节、绚烂的文彩、幽默的笔调所倾倒,同时又为作者早逝未完成全部自传而惋惜。

入狱之初,主要因为政治原因,出版问题不落实,不得不搁下自传的写作后,陈独秀就把精力集中到非政治的纯学术领域中去,潜心进行文字学的研究和著述。这是他一生中从事文字学研究和著述时间最长、收获最多的时期。他每次政治上受挫,就注重学术,并以此经验衡量别人。他曾为鲁迅从政而中断了小说的创作而可惜,也曾为胡适从政而中断了文学革命而可惜。1932年12月1日,他致函胡适,说胡“著述之才远优于从政”,并赠以“王杨卢骆当时体,不废江河万古流”诗句相勉励,望其从著不从政,重新焕发“五四”时期文学革命的青春;他还建议胡可从推广拼音文字入手,要其帮助早日出版他三年前著的《中国拼音文字草案》。

他天真地认为自己既已被捕,商务印书馆“可以放心出版①转引自陶亢德:《关于〈实庵自传〉》。

了”,或者由崇拜他的学生傅孟真掌管的国立中央研究院语言研究所出版。他认为此书可起“引龙出水”的作用,“引起国人批评和注意,坑人的中国文字,实是教育普及的大障碍”。

他殷殷嘱告胡适:“新制拼音文字,实为当务之急,甚望先生能够拿出当年提倡白话文的勇气,登高一呼”,掀起中国文字拼音的运动。①殊不知,此时的胡适已不是当年的胡适了。他既要从著,更要从政;而所从著者,对陈独秀建议的曲高和寡、吃力不讨好的“拼音文字”,并不感兴趣,更不愿意为陈独秀这个学力上比自己强而又难处的朋友和政敌再一次“抬轿子”。胡适心中明白,虽然人们在提到“五四”文学革命时,常把他与陈独秀齐名,其实这对于他来说是溢美之言,真正的旗手是陈独秀,自己最多是“第二小提琴”。而且那时,他是一个还在美国留学的学生。这次,他再也不愿承担这样的角色了。

有趣的是,胡适和陈的学生傅孟真、王森然等,也都为他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政治上而惋惜,认为他若专心于学术,“当代名家,实无其匹”。王森然在1934年得知陈独秀在狱中刻苦读书,潜心著述时评论说:“先生书无不读,又精通日文、法文。故其学,求无不精;其文,理无不透;雄辩滔滔,长于言才。无论任何问题,研究之,均能深入;解决之,计划周详;苟能专门致力于理论及学术,当代名家,实无其匹。……其个性过强,凡事均以大无畏不顾一切之精神处理之。无论任何学说,必参己意以研究之,无迷信崇拜之意。故每当大①《胡适来往书信选》(中)第144页。

会讨论之际,其意见迭出,精详过人;常使满座震惊奇绝,或拍掌称快,或呆目无言,诚为一代之骄子,当世之怪杰也。惜仍以指挥行动之时多,精心研究学术之时少,虽有专一、有恒、自信之美德,致不能完成其哲学理论之中心。使先生终为政治家不能成为革命理论家,可胜惜哉”①。

陈独秀没有成为革命的理论家,却成了一位很有名望的文字学家。拼音文字稿未能出版,并未打击他从事文字学研究的积极性,最后终于硕果累累,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第一类,音韵学方面:《中国古代有复声母说》:这是一篇有独特见解的音韵学论文。陈独秀深入研究中国古代语音后认为:“人类语言之起源,或由于惊呼感叹,或由于拟物之音,日渐演变孳乳,遂成语言。惊呼感叹多演为韵及韵母,拟物之音多演为复声母。”

论文对音韵学研究中传统的“叶韵”(即“押韵”)和“通转”之说表示异义,提出以“复声母说”取代之。他认为,三百年来,中国音韵学者,知古韵读音不同今韵,无所谓叶韵,然仍为广韵韵目所拘,对许多字的读音不能解释,并以一字一声为天经地义而无可疑,于一字具有数声不得其解,乃造为通转之说。他指出这些都是荒谬的,“正确之解释,惟依古音有复声母之说,一字之音本有数声母;古代文字声母之音素与后代不同,无所谓通转,犹之古代文字韵母之音素与后代不同,无所谓叶韵。”作者最后强调:“笃守成说者,或目复声母之说为怪诞不经,余则以为此说乃追求中国原始语音①王森然:《近代二十家评传》第223—224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

新途径之一,其前途虽犹待芟夷开辟,而比之旧说语意含糊无发音学根据之任意通转,不失为踏实可寻之途径也。”①《连语类编》:此稿是为其“古代有复声母说”提供证据的,汇编了古籍中遗留有复声母痕迹的连语(即转语、连绵词),“辟华语单音节之说”。

陈独秀在自序中说,作“此书非徒以考古”,乃为推动中国拼音文字的推广,“中国拼音文字之难行,单音及方言为二大障碍,古今语皆多复音之义明,拼音文字之障碍去其一矣”②。此稿在狱中时未出版,随作者转辗涉徙到江津,因北大同学会资助其晚年生活费,1941年春取出此稿,书短序赠北大以报答,但因战时困难,仍未出版。

《古音阴阳入互用例表》:此表把古音分成四类十系,将《说文》、《至篇》、《广韵》、《集韵》所收之字,依类录入,见古音阴阳入三声之互相通转,其条理至为明晰。此表在狱中写了初稿,1941年初重订,作自序,油印25份,征求文字学家魏建功、陈钟凡、顾飒刚等(均是陈独秀的学生)意见。魏等认为“此作开古音学界一新纪元”,但具体的学术观点,不能完全苟同。陈钟凡认为:“古韵非一成不变之物,周秦与汉魏,未必同符,隋唐以后,变化益繁;欲范以定型,恐难苟合。”③他写信给陈独秀说:“今所谓古人阴阳互用之字,当古人互用时,其音值究为何如,似尚待精密之研讨,遽难加以①②③陈钟凡:《陈仲甫先生印象记》(1942年7月),未刊稿。

陈独秀:《连语类编》手稿。

《东方杂志》第34卷第20、21号。

断论。”①陈独秀表示,此乃一人之见,持反对意见者必不乏人,各方异议,拟汇齐将来作一后序总讨论,给予答复。但未见他回答,就去世了。

《荀子韵表及考释》:考释荀子著作中一些古字的读音。②《屈宗韵表及考释》:考释屈原著作中一些古字的读音。此稿狱中未完成,以后也未续成。本稿及上稿,都纠正了一些流误。

《晋吕静韵集目》:此稿完成于狱中,但未见发表。

《广韵东冬钟江中之古韵考》:此稿考证了广韵数字同韵异读的情况,指出并补正了顾炎武、怀永、江有浩等人在广韵研究上的舛误和不足③。

以上七种音韵学论著④,在陈独秀逝世后,由何之瑜汇编成第一本《陈独秀遗著》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取名《古音阴阳入互用例表及其他》。1949年3月,该书排出清样,大32开,共271页,约20万字。但因上海解放,社会变迁,该书胎死腹中。不过这些手稿和清样,一直妥善保存至今,但不知何日能与读者见面。

第二类,文字学方面:《干支为字母说》:这是一篇短篇学术论文。文章认为①②③④还有一份陈独秀手制的《表》,何之瑜说“不知何用”,附印其中。

《东方杂志》第36卷第4号。

《东方杂志》第34卷第2号。

陈钟凡致陈独秀的信(1941年12月11日)。

“干支”“起源甚古,约在殷商之前。……观《尔雅》所载干支之异名,概为复音字,其义绝不可解”。故陈独秀断定干支与汉字不同,乃外族传入的“译音”;指出阴阳五行家对干支的解释是“逞臆妄说”;干支为星宿辰属之说,也不能完全说通,因此,论文认为:“干支之解释求之于义,不如求之于音,故近人于支为字母之说,有所取焉。”①《实庵字说》:这是继1913年《字义类例》之后,又一部逐个解析汉字的文字学著作,在《东方杂志》连载后,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有人评价说:“《实庵字说》于金石甲骨文字,多所发明。”又说:“其书最大成就,即在将有关联谊之字,分别释例,而所举间附以英语学名,于九经文字,鼎彝刻词,及音韵诸书,均有捃拾。……此较孙诒让所著《名原》,仅录古文者有别。”②《识字初阶》:此稿在狱中只完成初稿,晚年以主要精力修改补充重订,更名为《小学识字教本》,成为文字学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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