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6月20日《华盛顿邮报》头版以醒目标题爆出新闻:“白宫顾问与水门窃贼有染。”同时还附带一幅漫画:两个警探在调查脚印,脚印一个接一个地最终引向白宫。
接着,两位记者再接再厉,经过一番艰苦卓绝、惊险百出的调查,加上尼克松政府中一位身居要职的神秘人物提供线索,面授机宜,案情又获得重大突破。他们发现,一笔私人竞选捐款先以洗钱的方式转到墨西哥一家银行,然后存入水门案犯的银行账户。这说明,尼克松竞选班子与水门事件有千丝万缕的瓜葛。《华盛顿邮报》决心穷追不舍,查个水落石出。一篇又一篇的揭秘文章,象一颗又一颗炸弹在美国政坛不断爆炸。
在水门调查案中,向两位记者提供线索的那位神秘高人至今仍然是美国政治史上最大的谜团。为了保护消息来源,此公被冠以“深喉”(Deep Throat)的绰号。根据当年的君子协议,只有当“深喉”逝世之后他的真实身份才能被公之于众。在水门事件中,“深喉”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告密者”,他提供的情报准确而致命,帮助两位记者由表及里地逐步揭开了水门事件的内幕。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深喉”提供情报、指点迷津,《华盛顿邮报》的总编辑和老板恐怕不敢轻信两个“三流”小记者的“侦探故事”。
《华盛顿邮报》对水门事件的揭露和报导起初多数是大胆推理和猜测。照常理,尼克松的竞选班子可以采取诽谤诉讼的手段上告联邦法院,要求报社要么提供真凭实据或消息来源的真实身份,要么趁早准备好巨额罚款。可是,由于联邦最高法院1964年《纽约时报》诉萨利文(New York Times Co.V.Sullivan,1964)案判例的保护,也由于尼克松竞选班子做贼心虚,他们始终没敢用打诽谤官司的办法对付《华盛顿邮报》。对此,连伍德沃德也觉得有些意外。
对于新闻媒体报导水门案和五角大楼文件案时采取“双重标准”,尼克松颇为不满。他认为,对艾尔斯伯格非法泄露国防部绝密文件一案媒体坚决支持,可是,对于闯入民主党总部企图窃听政党机密但并未得手这种较小的案件媒体却慷慨激昂、满腔义愤。尼克松挖苦说:“既然《纽约时报》因发表五角大楼秘密文件而获得普利策奖,我们也可以照此办理,最好由谁发表一篇演说,强烈要求授予水门大厦闯入人员以同样奖金。”(《尼克松回忆录》,中册,第339页。)不过尼克松大概忘了,新闻媒体监督的对象是滥用权力的政府,而不是揭露政府内幕的小民百姓。
《华盛顿邮报》承受白宫压力最大之时是尼克松赢得1972年大选之后。从选举人票看,尼克松在49个州获胜,得票率高达96.8%,民主党对手仅在马萨诸赛州和华盛顿特区市获胜,得票率为3.2%.自恃有“沉默的大多数”支持,尼克松连任总统后便部署打压《华盛顿邮报》。白宫幕僚不仅对邮报封锁重大新闻,而且经常故意找碴,拒绝邮报记者采访,明摆着是要砸《华盛顿邮报》的饭碗。尼克松甚至亲自下令,通过联邦通讯委员会阻挠邮报所属电视台营业执照的更新。在一片萧杀气氛中,《华盛顿邮报》的股票从每股38美元急剧跌落到16美元。
在此背景下,《华盛顿邮报》女老板格雷厄姆(Katharine Graham)忧心忡忡:水门事件会不会是一次重大新闻失误?于是,格雷厄姆召见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她担心地问道:“事情最终会水落石出吗?”据伍德沃德回忆,女掌柜当时的语气挺客气,但实际上她问话的真实含义似乎是:“你们这两个小子要把我的报纸怎么办?”伍德沃德只好老实地答复:不能保证真相会完全水落石出。令这两个小子吃惊的是,格雷厄姆回答:“永远不会吗?不要跟我说永远不会!”
这位永不言败的女报人出身犹太豪门家族,其父梅耶(Eugene Meyer)是著名银行家,曾在胡佛和罗斯福总统执政年代出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她的丈夫菲利普。格雷厄姆(Philip Graham)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曾任法兰克福特大法官(Felix Frankfurter,1939─1962任职)的法律助理,他与格雷厄姆结婚后开始担任其家族经营的《华盛顿邮报》总编辑。1961年菲利普不幸因精神狂躁病饮弹自杀。在报社风雨飘摇之时,格雷厄姆毅然决定出掌报社大权,成为当时全美500家大企业中唯一的一位女老板。
格雷厄姆早年毕业于芝加哥大学,但婚后20余年来一直是家庭主妇,丈夫自杀时她已年近半百,是4个孩子的母亲。在美国新闻界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由一个半路出家的中年妇女领导知识精英如云、左右舆论潮流、身列全美500家大企业的大报社,其复杂和艰难程度可想而知。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格雷厄姆上任后很快就表现出意志坚定、魄力惊人、判断准确、知人善人、广交豪杰的良好素质。她在水门事件中的成就已成为美国新闻史上的一座巅峰。
1972年9月29日,《华盛顿邮报》登出一篇爆炸性文章,揭露尼克松的心腹米切尔掌握一笔秘密基金,专门用来资助窃取民主党人情报的特别行动。为了深入查证,伯恩斯坦千方百计打探到米切尔的行踪,用电话向他通告了这则新闻。米切尔听后大惊失色,破口大骂:“如果这些破烂登在报纸上,凯瑟琳。格雷厄姆的奶头会被大绞肉机绞住的!”(《总统班底─两个小人物是如何改写美国历史的》,第113页。译文根据英文原版有所改动。)伯恩斯坦听后简直难以置信,便记下了前司法部长不堪入耳的怒骂,打电话告诉总编辑布莱德利(Ben Bradlee)。布莱德利大喜,当即拍板决定将此事在次日报纸登出。为了防止格雷厄姆女士阻挠刊登,布莱德雷根本就没向女掌柜请示汇报。
水门事件真相大白之后,一位医生从加州给格雷厄姆女士寄来了一个做工极为精致的金质小绞肉机,后来一位作家朋友又送给她一个小巧玲珑的金质小乳房,跟小绞肉机恰好成为天设地造的一对。格雷厄姆把两件宝贝用项链穿在一起,成为一付别具一格的首饰,在华盛顿社交圈中风靡一时。
六、“极刑约翰”重刑威吓新闻媒体虽然神通广大,但它的作用只是呼风唤雨、制造舆论,在水门事件中,如果没有联邦法院、国会水门案调查委员会和特别检察官各显神通,同时施加巨大压力,单凭《华盛顿邮报》一家唱独角戏是不可能把尼克松赶下台的。
在《华盛顿邮报》不断抛出爆炸性新闻的同时,1973年1月8日,联邦地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水门案。主审法官约翰。西瑞卡(John Sirica)年轻时是位职业拳击手,以正手勾拳出手极重在职业拳坛小有名气。当上联邦法官后,他对罪犯毫不留情,动辄判处最重刑罚,绰号“极刑约翰”(Maximum John)。
从党派背景看,西瑞卡法官是共和党人,1957年艾森豪威尔总统任命他为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美国的联邦法院体系分为三级: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联邦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截止1999年1月,国会批准任命的联邦法官分别为:最高法院9名,上诉法院179名,地区法院642名,一共830名联邦法官。)按常理,他应对涉案嫌犯和尼克松总统手下留情。但他坚持司法独立原则,超越党派立场,在断案时采用了延期判刑、重刑威吓这两大高招儿,对水门事件的结局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影响。1973年12月,西瑞卡法官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73年度全球风云人物。
美国宪政史上的一个极为有趣现象是,在任命联邦法官问题上共和党总统艾森豪威尔似乎缺乏“知人善任”的眼光。有人曾问他:在总统任期内你是否犯过错误?艾森豪威尔回答:“是的,犯过两个错误。那两个都坐在最高法院。”这两位就是美国最著名的开明派大法官沃伦(Earl Warren,1953-1969任职)和布伦南(William J.Brennan,Jr.,1956-1990任职)。艾森豪威尔在水门案发三年前去世,假如能多活几年,他犯过的重大错误估计会增加到三个,多出来的那一个毫无疑问“坐在”联邦地区法院。
水门案发后,白宫乱成了一锅粥。尼克松虽然觉得窃听事件荒谬绝伦,但涉案人员与白宫和竞选班子直接有关,而且曾参与“管子工”的非法行动,所以必须掩盖真相,把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于是,白宫幕僚进行了一系列掩盖行动,包括销毁证据、向联邦调查局施压要求停止调查。7月1日,即案发两周后,竞选主管米切尔宣布辞职。艾利希曼向尼克松建议让利迪坦白认罪并承担全部责任,这样才能限制深入调查,使白宫高级幕僚平安无事。霍尔德曼提出,利迪坦白之后“我们的人员可以上诉请求宽大,理由是利迪是个侦探小说看得太多而误入歧途的可怜的小伙子”。(引自《尼克松回忆录》,中册,第345页。)
实际上,如果水门案犯认罪,而且一口咬定此事与白宫无关,他们不太可能因此而遭到重刑惩罚。原因很简单:水门案只是一起未遂政治窃听案,一无人员伤亡,二无机密泄露,三无财产损失,四无案犯拒捕。换句话说,这只是一个涉及党派斗争的政治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事犯罪案。另外,水门案犯个个身世清白,没有任何犯罪前科。按照美国司法审判的常例,他们只会受到罚款和缓期徒刑的判决。
在法庭审判期间,代表司法部出庭的联邦检察官采取了一种转移视线、大事化小的起诉策略。他无视媒体和警方已发现的证据和线索,对水门案犯的背景和金钱来源视而不见,一再强调“利迪就是主谋”。尼克松竞选班子的副主管马格鲁德(Jeb Magruder)也出庭作证,声称利迪虽然在他手下任职,但水门案完全是利迪一人天马行空、独往胡来。水门案犯们则咬紧牙关,强装硬汉,拒不招出幕后真相。最后,陪审团于1973年1月30日判决被告有罪,接下来将由法官根据法律判定有罪案犯的刑期。
象多数有心人一样,西瑞卡法官压根儿就不相信水门案犯的供词。水门案当时已成为万人瞩目的大案,如果就此草草收场,他作为联邦法官的声誉有可能大打折扣。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法官的党派色彩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司法判决,但是,由于司法公开和新闻监督,没有任何一位法官愿意以“党棍”的恶声在司法界遗臭万年。
在审案之初,西瑞卡法官曾特意提醒检方,陪审团希望了解此案的内幕和真相,比如谁雇了这帮人?他们做案的目的是什么?谁支付的做案经费?可是他的提醒并没起到应有作用。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法官只是审判的司仪、裁判兼量刑官,如果控辩双方律师故意不使劲,那法官也只能干着急。但是,当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之后,法官有权决定案犯的刑期,有权把刑罚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或最小范围。
西瑞卡法官知道,仅靠正常的刑罚恐怕无法逼迫水门案犯吐露真相,此案若要有真正突破,必须采取一点特殊甚至极端的手段才行。作为精通犯罪心理学的法官,西瑞卡知道,当大祸灾难临头之初,很多案犯会一时头脑发热,楞充英雄硬汉,可是过后十有八九都会大喊后悔。此乃人之常情,战场上的英雄好汉其实只是比懦夫草包多勇敢了几秒钟而已。因此,如果用重刑威胁水门案犯,同时把宣布刑期之日尽量延迟,使案犯们头脑冷静下来,用足够的时间闭门思考充当“替罪羊”的后果和下场,他们后悔还来得及。
可是,法官拖延判决并以超乎寻常的重刑威胁案犯,在某种程度上已涉嫌滥用司法权。这么做是否合法呢?为此,著名民主党人、参议院水门案调查委员会首席律师戴西(Samuel Dash)根据以往的司法案例主动向西瑞卡法官提供了法律咨询。据此,西瑞卡法官一方面设法拖延判刑日期,一方面漫不经心地泄露出可能会给水门案犯判处20年以上重刑的“司法机密”。
西瑞卡法官的两大高招儿对利迪和亨特没产生什么作用。利迪是律师出身,比较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和审判程序,不太害怕法官的威胁。案发之后,他摆出了一付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架式,在法庭上坚贞不屈,大义凛然,一口咬定自己就是主犯。他甚至暗下决心,为了国家利益,即使被白宫方面杀人灭口也绝不会口出怨言。亨特也是经历过一点风浪和场面的人,没把重刑威胁太当回事儿,但他趁机敲诈白宫方面,要求提供巨额金钱补偿。
被重刑威胁吓坏的是安全顾问麦克德。他虽然是中央情报局特工出身,但属于安装窃听器方面的技术人员,不是那种出生入死的一线间谍。另外,利迪和亨特都只是40出头的人,而麦克德岁数较大,当时已有50多岁,假如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对他来说相当于无期徒刑,再多的金钱补偿也没用。而且,他在特工部门工作多年,深知其中黑幕,担心一旦身陷大狱,大有可能沦为无辜牺牲品。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麦克德决定坦白交代,争取从宽处理。3月19日,他给西瑞卡法官写了一封认罪信,内容大意为:水门案犯都受到政治压力,要他们承认有罪,并保持缄默;此案没有中央情报局背景,但涉及到一些未被识别的高层人士,他们在审案过程中作了大量的伪证——实际上是暗指竞选班子的付主管马格鲁德等白宫幕僚犯了伪证罪。另外,麦克德向法官表示他不愿向联邦调查局和联邦检察官交代案情内幕,希望直接向法官坦白,以保证人身安全。
1973年3月23日,西瑞卡法官开庭宣布案犯刑期。在法庭上,他首先宣读了麦克德的认罪信,引起旁听席上记者们的极大震动。接下来,西瑞卡法官特意问利迪: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利迪极为强硬地回答:无话可说!结果,利迪竟被判处20年的最高刑期。(1977年,经卡特总统特别批准,利迪被减刑释放,实际刑期4年零6个月。在因水门事件入狱的20余名白宫幕僚之中,他是判刑最重、服刑时间最长的案犯。)退庭后,麦克德跟随西瑞卡法官来到国会水门案调查委员会,向主持调查的民主党参议员厄尔温坦白交代了他了解的全部内幕。
七、白宫律师“卖主求荣”
麦克德的坦白是水门案的首次重大突破。在此之前,多数民众对《华盛顿邮报》刊登的“侦探故事”半信半疑,没想到案情内幕竟然得到初步证实。此后,邮报早上刚一出版便被抢购一空,《纽约时报》等媒体也开始加入揭密行列,电视台则在黄金时段报导水门丑闻。
可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联邦法院一时无法立案起诉白宫幕僚。在此背景下,国会水门委员会决定举行听证会,传唤涉嫌白宫幕僚作证,深入调查水门事件真相。
可能有人会纳闷,美国国会并非法院,为何能多管闲事插手调查涉及政府官员的案件、起到类似“特别调查法庭”的重要作用呢?原来,国会听证会是美国宪政体制中权力制衡的重要机制,它与因惯例而形成的国会调查权有直接关系。美国宪法并未明文规定国会拥有调查权,这一权力是从国会的立法权中引申出来的。因为只有通过详尽而彻底的调查和听证,才能使立法部门深入了解某一问题的真相,帮助国会议员更好地行使立法权。
国会进行调查和听证,一般由已有或特设的国会专门委员会主持。在国会中,大约三分之一的众议员和大约一半左右的参议员有律师或检察官背景,都是精通法律的专家。在听证期间,国会委员会可以象法院一样发出强制性传票(subpoena duces tecum),对那些无视传票的人,委员会可以以藐视国会的罪名将其关入监狱,或提交法院处理,在听证会上撒谎的证人将会因伪证罪而遭到刑事起诉。这样,国会的调查权便成为立法部门监督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权力。20世纪50年代,众议院非美委员会曾以调查和听证为手段大肆迫害所谓共产党同谋人,尼克松本人当年就是非美委员会中最活跃的议员。
对尼克松非常不利的是,在水门事件中,国会调查与党派斗争相互搅和,大大增加它的威慑力和杀伤力。尼克松执政后,民主党在国会参众两院都处于多数派地位。1969年,尼克松向国会送交了40多件有关国内问题的重要提案,但只有两项得到国会通过。一气之下,他便采取拦截国会拨款的手段予以报复。(所谓拦截国会拨款,是指总统利用批准国会拨款案的机会将国会法案中自己不同意的部份予以否决,以此胁迫国会批准总统为实现行政部门意志而要求的拨款。详情参见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31页。)在此之前,尼克松下令秘密轰炸柬埔寨一事已使国会深感愤怒,拦截国会拨款的做法更是火上浇油,激怒了参众两院。在此背景下,1973年2月,参议院成立了民主党人占多数的水门案调查委员会,还尼克松以颜色。
面对即将开始的国会调查,尼克松和白宫幕僚们全慌了神。尼克松下令白宫律师迪安写一份水门事件备忘录,详细说明此案从早期构想、选定目标、具体实施、窃听失败一直到白宫幕僚试图掩盖真相的全部经过,让总统全面了解真相。可是,尼克松催了迪安四、五次,他楞是一字不写。尼克松以为迪安工作太忙,难以脱身,就安排他去位于郊外的总统别墅戴维营住上一段,早点把备忘录写出来。没想到,这份水门事件备忘录最终使迪安走上了“卖主求荣”的不归之路。
水门案发之时迪安年仅34岁,如此年轻就出任白宫要职,让很多人惊羡不已。迪安出身富有家庭,毕业于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举止沉稳干练,开一辆德国保时捷(Porsche)高级跑车,一副自命不凡的雅痞形象。迪安前妻的父亲是一位著名参议员,靠着这个背景,再加上出类拔萃的法律素养和非同一般的钻营本领,他28岁就当上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后来又在米切尔手下干过司法部副部长助理。在一些重要人物的保举下,1970年迪安被尼克松委以白宫律师的要职。
但是,在白宫高级幕僚中迪安不属于尼克松的铁杆儿心腹,他在白宫的主要工作是在米切尔、霍尔德曼、埃立希曼、竞选班子和“管子工”之间协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水门事件从早期构想、选定目标,一直到掩盖真相、教唆和指导白宫幕僚作伪证都与迪安有直接关系,对于竞选班子和“管子工”内部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迪安也一清二楚,心如明镜。可是,出于权势欲望和个人野心,迪安将法律置之度外,成为替各种非法行动出谋划策的重要人物。
然而,麦克德坦白交代后,水门案真相已浮出水面,霍尔德曼、埃立希曼和司法部长克兰典斯特(Richard Kleindienst)等尼克松亲信相继辞职。由于代表司法部出庭的联邦检察官在起诉利迪等水门案犯时出工不出活儿,在参议院压力下,1973年5月,新任司法部长理查森(Elliot Richardson)任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考克斯(Archibald Cox)出任特别检察官,并赋予他独立调查水门案的极大权力。这位教授不但是著名民主党人,而且还在肯尼迪内阁中干过司法部副部长(Solicitor General),党派色彩极为明显。迪安知道,面对考克斯的调查和起诉,自己身为白宫律师,知法犯法,罪责难逃,如果要写一份水门案备忘录的话,他本人毫无疑问是贯穿全案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担心,如果以白宫律师的身份写下此文,一旦事情闹大,尼克松有可能将备忘录抛出,证明总统事先一无所知,与水门案毫无瓜葛,而沦为“替罪羊”的倒霉蛋头一个就是他迪安。
“极刑约翰”对“硬汉”利迪判刑如此之重,已使白宫幕僚人人自危。迪安深知自己涉案极深,难以自拔,但他极为精明狡猾,既不打算当“替罪羊”,也不想承担自己的那一部份责任,因为他本人毕竟只是一个出谋划策和协调行动的律师,并非拍板决策的主谋。与行伍出身、临危不惧的利迪不同,迪安是研习法律的知识精英,少年得志,一帆风顺,没经过“大风大浪”的考验。另外,迪安也是有一定身份的人物,即使蹲上几天大狱,也意味着前程全毁的灭顶之灾。这样,大难临头之时,他决定“卖主求荣”,卖同僚求安,向水门委员会供出真相,用自己掌握的大量机密换取刑事豁免权。
1973年5月,通过讨价还价,迪安得到了水门委员会给予的部份豁免。委员会表示,究竟豁免到何种程度要看他坦白交代是否彻底。于是,为立功赎罪,迪安不惜将内幕全盘抛出。6月中旬,在向全国电视直播的国会水门案听证会上,迪安不仅交代了白宫幕僚掩盖真相、销毁证据、向联邦调查局施压等非法行径,而且还主动供出“管子工”夜闯心理医生办公室、密谋绑架政敌、打算在布鲁金斯学会纵火、企图利用妓女勾引对手等胡作非为。此外,他还招出尼克松拟定了一份政敌“黑名单”,名单中的多数人是民主党国会议员、新闻记者和政治漫画作者;白宫建立了秘密特工系统,非法利用联邦税务局的情报资料,以偷税漏税为罪名调查和打击政敌以及自由派阵营的非盈利机构。这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黑幕,使国会、新闻界和美国民众极度震惊。
更为致命的是,迪安供出尼克松亲自参与了掩盖案情真相的犯罪活动。他的主要证据是,1973年3月21日他曾向尼克松报告,为了使亨特等水门案犯继续保持沉默,今后两年至少还需要100万美元的“堵嘴钱”。可是上哪儿能弄到这么一大笔钱呢?尽管白宫班子当时的年度预算高达7000万美元,但是这笔经费的具体使用受到国会审计部门的严格审计和监督——将行政权和“钱袋权”相互分割正是美国宪政体制设计的一个高明之处。面对筹集“堵嘴钱”的难题,尼克松对迪安说:“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搞到100万美元,你可以搞到这笔现金。我知道在哪儿能搞到。”尼克松和迪安商量结果是,应去纽约找米切尔,尽快筹集这笔巨款——米切尔于1972年7月辞职后回到纽约重操律师旧业。这样,仅此一事就已构成尼克松妨碍司法的犯罪事实。
如果说水门窃听案起初只是一个荒唐可笑、微不足道的三流政治案的话,那么,由于迪安的叛变和招供,它一不留神已演变为总统和白宫幕僚滥用权力、掩盖罪证、妨碍司法的重大刑事案件。
不过,迪安的招供虽然对尼克松伤害极大,但远未构成弹劾总统的致命危险。迪安毕竟空口无凭,仅凭他的一面之词就想弹劾堂堂美国总统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儿。另外,水门委员会当时没有查出其它涉及总统的人证或物证。因水门事件辞职或入狱的数十名政府高官和白宫幕僚中只出了迪安这一个“叛徒”,其他人都忠心耿耿,没有直接指控尼克松违法乱纪。这样,在辨明迪安供词真伪之前水门委员会不敢掉以轻心、轻举妄动。
这时,精明过人的迪安又向水门委员会交代,1973年4月15日晚上,当他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面见总统时,尼克松那天问话的方式和言谈举止都非常古怪,使人感觉谈话过程正在被录音。实际上,迪安并不知道白宫录音系统的秘密,他只是猜测总统可能偶尔将白宫办公室的谈话录音存档。然而,由于迪安提供的这一重要线索,水门事件终于发生了根本性转折。
八、录音系统天机泄露1973年7月13日是水门事件的转折点。是日,国会水门委员会传唤前白宫高级助理巴特菲尔德(Alexander Butterfield)作证,致使白宫录音系统天机泄露。
巴特菲尔德是退役空军中校,曾任霍尔德曼的高级助理,主持白宫内部日常运作和录音系统的管理。1973年3月他出任联邦航空委员会主任。水门委员会传唤他来国会作证纯属歪打正着。那天作证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一下白宫幕僚的日常工作简况和一些与霍尔德曼有关的问题,当3个多小时的询问临近尾声时,律师想起迪安提供的线索,就随口问道:“据你所知,迪安关于白宫办公室的谈话被录音的供词是否有根据?”这个问题其实并未直接涉及白宫录音系统,完全可以含糊其辞、蒙混过关,但巴特菲尔德却方寸大乱,误以为水门委员会已洞悉白宫内幕。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向国会调查委员会作伪证是联邦重罪,所以他不敢撒谎,如实地供出了全部细节,暴露了白宫录音系统的惊人秘密。
原来,尼克松上台后不久便下令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内阁会议室、行政办公大楼办公室和戴维营等处安装了由语音自动启发的录音系统。这套系统每天24小时运转,一旦有人讲话或打电话,录音机就开始自动录音。到1973年7月为止一共录制了长达5000小时的工作谈话。换言之,白宫办公室的全部谈话都有录音。知道白宫存在录音系统的人只有尼克松、霍尔德曼、巴特菲尔德和两位特勤警卫。这样,水门案一下子变得极为简单,只要把白宫录音带拿出来,尼克松是否有罪的问题即可真相大白。
颇具嘲弄意味的是,1973年4月15晚上,因磁带告罄,尼克松与迪安之间的谈话并未被录下来。7月13日前夕,巴特菲尔德正准备出国执行公务,但因临时有事未能成行。另外,他当时已不在白宫工作,没听过白宫律师对全体白宫幕僚进行的一次应当如何技巧而合法地应付律师提问的法律咨询。在水门事件中,这种阴差阳错的偶然事件一再发生,最终铸成了尼克松辞职下台的无情命运。
那么,尼克松为啥要在白宫安装如此先进的录音系统、进行规模如此之大的录音工程呢?他在回忆录中解释说:“从一开始我就决定,我的这届政府应成为历史上记录最全的政府。”尼克松视野宏大,深谋远虑,是一位精通历史和深具历史感的政治家。在尼克松之前,英国首相丘吉尔退休后写作了卷帙浩繁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是,从历史文献的珍贵性和完整性角度看,丘吉尔的大作并无杰出建树。尼克松精于思考,勤于笔耕,而且常常自比林肯总统,对自己的历史地位颇为自负。他觉得,通过录音的形式可以把总统的决策过程客观地记录在案,留下无比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尼克松坦言:“我想以后在写书或者写回忆录的时候可能要参考这些录音带。”(《尼克松回忆录》,中册,第175页。)
可是,当白宫录音系统天机泄露后,尼克松为什么不立刻毁掉录音带呢?得知录音系统秘密后,厄尔温参议员、西瑞卡法官和考克斯特别检察官虽然喜出望外,但他们并未立刻发出强制性传票,迟至1973年7月23日尼克松才第一次接到要他交出录音带的传票,所以,如果他能及时毁掉录音带,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而言他并未犯下销毁证据的罪行。这样,由于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总统妨碍司法,即使国会启动弹劾程序,尼克松仍然有极大的生存机会。1999年克林顿总统遭国会弹劾时,克林顿和他的律师自始至终在“性关系”一词的严格法律意义上大作文章,死活就是不承认犯了伪证罪,最后终于起死回生。
实际上,当白宫录音系统真相暴露之后,为了避免事态恶化,威胁到总统宝座,尼克松当时可以有上、中、下三种应对策略。
上策是,利用外交领域的空前成功和连任总统后民意支持率极高的良机,将水门事件的真相全盘托出,请求“沉默的大多数”支持和原谅。美国人的特点是吃软不吃硬,比较注重实际利益。只要国外的烂仗体面结束,国内经济保持增长,普通民众一般比较宽宏大量,容易原谅“主动认错”的总统。尼克松晚年谈到水门事件时非常懊悔地说道:“水门事件中让我后悔的事太多了。首先是我起初处理这个该死事件的方式。我跟它毫不相干,不应大动干戈。我应直接面对美国人民,告诉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美〕莫尼卡。克罗利:《冬天里的尼克松》,第406页。)如果有民意撑腰,而且罪行较轻,国会很难通过弹劾总统的动议。
中策是,在联邦法院发出传票之前迅速毁掉录音带。这个损招儿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这一行动本身已构成销毁证据、妨碍司法的罪名,有可能触发国会启动弹劾程序。但是,由于没有确凿证据,尼克松极有可能逃过此劫,避免辞职下台的悲剧。尼克松晚年的助手莫尼卡。克罗利透露:“回顾当初,尼克松希望自己毁掉那些录音带,让调查水门事件的人自己去找证据。没有了录音带,他们只能根据传闻提出间接证据;没有了录音带,他们只能暗示存在妨碍司法的行为,但可能无法证明;没有了录音带,尼克松在这个案子上可以有更多的主动权。”(〔美〕莫尼卡。克罗利:《冬天里的尼克松》,第414─415页。)
下策是,以总统行政特权为由拒绝交出录音带,不惜把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这显然是个孤注一掷的策略,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大起大落,风险极大。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尼克松不顾阿格纽、基辛格、新任白宫办公厅主任黑格(Alexander Haig)等人的反对,最终决定铤而走险,与国会、联邦法院和特别检察官周旋到底。这个决策看似鲁莽,但却与尼克松敢于冒险、不惧危机的个性一脉相承。伍德沃德认为,白宫录音带“是一系列事件中不可思议的结果,是我们的幸运,是尼克松的厄运。错误的决策,错误的转向,都在一根脆弱的线头引导下导致案情真相被揭露。而这根脆弱的线头,原本可以剪成千片万段,永久消失。”
水门事件尘埃落定后,格雷厄姆女士感慨万千,她说:“天知道尼克松为什么没有毁掉白宫录音带?他似乎认为这些录音磁带具有保留价值,而且他有能力守住其中的隐私。”
那么,尼克松为何力排众议,独出心裁,毅然决定保留犯罪证据呢?回首往事,他的致命决策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和考虑。
首先,尼克松坚信三权分立的宪政原则必须坚持,总统的行政特权不容侵犯。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作为政府行政首脑,总统与自己的亲信幕僚在决策过程中信口开河,胡言乱语,构想多种方案和策略,甚至提出一些荒谬绝伦的预案,都是工作需要。另外,总统与亲信之间的谈话涉及内政外交、国防军事等方面的机密,如果司法和立法部门随意传唤、审听这种高度机密的非正式谈话录音,并根据其中的只言片语起诉总统及其幕僚,那简直是荒唐之极、不可思议。在美国宪政史上,杰弗逊、林肯、罗斯福、杜鲁门等10余位总统都曾以总统行政特权为理由坚决拒绝国会调查白宫决策内幕。
其次,尼克松觉得最高法院的人事构成对自己比较有利。以任命大法官的机会而言,在二战后的美国总统中,卡特(Jimmy Carter)总统最倒霉,一次机会也没赶上。而尼克松特别幸运,他在三年中碰上了四次机会,先后任命伯格(Warren E.Burger,1969-1986任首席大法官)、布莱克蒙(Harry A.Blackmun,1970-1994任职)、鲍威尔(Lewis F.Powell,Jr.,1972-1987任职)和伦奎斯特(William H.Rehnquist,1972-1986任大法官,1986至今任首席大法官)等四位保守人物出任要职。有人开玩笑说,尼克松执政时的美国最高法院不应按惯例称为“伯格法院”,而应该叫“尼克松法院”。尼克松过于乐观地估计,在保守派法官构成多数派的局面下,自己胜诉的机会较大。
再次,尼克松当时认为,当白宫幕僚为了自保而反咬总统时录音带可以起到某种保护作用。比如,尼克松的确与迪安有过一次关于“100万美元现金”的密谈(1973年3月21日),但是迪安并未说出全部真相。实际上,那天谈话快结束时,由于迪安警告妨碍司法的严重后果,尼克松表示:“我们不能这么干……我是说白宫方面不能这么干。”所以,当黑格劝告总统尽快毁掉录音带时,尼克松解释说:“迪安扯谎,磁带证明了他的谎言。我们不知道究竟有谁还会为自保而撒谎。天知道埃立希曼甚至霍尔德曼会招出些什么。录音磁带是我对付伪证的最佳保险。”
最后,白宫录音带具有难以估量的历史文献价值,如果能够合法地保留下来,尼克松有可能根据珍贵而详实的录音记录,把自己极具传奇色彩的一生及其白宫经历写成一部名垂千古的传世名作。(1978年出版的《尼克松回忆录》平淡无奇。水门事件后,根据国会法案,联邦司法部将白宫录音带和尼克松的总统文件置于严密控制之下,尼克松只能看到录音带中涉及水门案部份的文字副本。经过长达20余年的艰难诉讼,2000年6月,联邦政府与尼克松遗产基金会达成庭外和解,政府同意付1800万美元换取录音带和文件的控制权。其中律师费740万美元,遗产税近400万美元,捐给尼克松总统图书馆600多万美元。尼克松的两个女儿每人只得到8万多美元遗产。根据美国国家档案馆的计划,在删除隐私和机密后,大约3700小时的录音将逐步公开。目前已公开1000余小时,可以免费复制。有朝一日,如果涉及中国领导人和中美关系的秘密谈话能够公开,其内容一定相当精彩。)
这样,在做出保留白宫录音带的致命决策后,尼克松与特别检察官、国会和联邦法院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影响深远的司法大战。
九、“星期六之夜大屠杀”
1973年7月23日,特别检察官考克斯和国会水门委员会同时发出传票,要求总统交出9盘录音带,其中包括1973年3月21日“100万美元现金”谈话和4月15日晚上谈话的录音。在美国宪政史上,这是总统首次接到这种要求出示证据的强制性命令。尼克松启用总统行政特权,声称谈话录音中有外交和军事机密,拒绝交出磁带。同年8月29日,西瑞卡法官判定,特别检察官索取磁带的要求合法,下令总统交出录音带。但尼克松置若罔闻。考克斯别无选择,将此案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
正当录音带官司日趋激烈之时,国际形势突然恶化。1973年10月6日,埃及军队强渡苏伊士运河,向以色列发起突然袭击,叙利亚军队也趁机参战,使以色列陷入了腹背受敌的不利处境。短短一周之内,以色列苦心经营的“巴列夫防钱”被埃军突破,以军最精锐的空军和装甲部队损失过半,王牌军第190装甲旅全军覆灭。以色列举国震撼,总理梅厄夫人在电话中向尼克松哭诉危情,恳请美国大老板火速增援。尼克松当机立断,下令以超出50年代“柏林空运”的规模向以色列空运最先进的飞机、坦克和导弹。与此同时,大批美军“志愿人员”秘密赶赴以色列,操纵刚刚卸货的现代化武器直接奔赴前线,迅速扭转了阿以战争危局。
同年10月19日,为了报复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阿拉伯国家控制下的国际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宣布对美国和西欧实行石油禁运,并把中东油价提高了三倍。更为严重的是,美国的间谍卫星发现,苏联红军五个空降旅正在向中东地区调动,似乎有以“志愿军”的名义武装干涉中东战争的迹象。尼克松立刻命令全球美军和战略核武器部队进入一级战斗准备,摆出不惜打核大战的架式,坚决反击苏联染指中东战略要地的军事冒险。面对美国的强硬反应,苏方只得知难而退。苏联领导人原以为尼克松只会玩点儿“大三角关系”和“缓和”之类的诡计花招,又被水门事件整得焦头烂额,无暇关顾中东地区的战乱,没料想,尼克松在外交和军事领域反应如此之快,态度如此之强硬。
但是,在美国国内,政府官员腐败和录音带官司仍然是压倒一切的头条新闻。因被指控在马里兰州州长任内接受贿赂,副总统阿格纽遭到联邦司法部调查,这对尼克松来说是雪上加霜。由于面临总统和副总统被“双重弹劾”的危险,10月10日阿格纽被迫宣布辞职。
10月12日,联邦上诉法院就录音带案作出裁定,支持联邦地方法院的判决。这时尼克松提出了一个妥协条件,他表示,由于录音带内容涉及外交和国防机密,所以只能交出经过剪辑和整理的文字副本。至于文字副本的准确性问题,可以由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史坦尼斯(John Stannis)审听把关——这位参议员是民主党人,但却支持尼克松的越战政策,更难得的是此公品德高尚,信誉极佳,是一位两党都可以接受的中间派人物。除此之外,尼克松表示今后不打算再交出任何磁带了,因为这场官司闹得天混地暗,已使总统职责和联邦政府的正常运作遭到严重影响。但是,这个妥协条件遭到特别检察官严辞拒绝。
尼克松之所以不愿交出整盘录音磁带,自有其难言苦衷。在与亲信交谈时他随意放肆,信口开河,说了很多一旦公之于众将对总统形象造成无法挽回影响的粗话。比如,1971年7月1日,因“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败诉,尼克松痛骂大法官斯图沃特是“病弱的私生子”(a weak bastard),污蔑格雷厄姆女士是“可怕的老妓女”(a terrible old bag)。又如,1972年6月23日,霍尔德曼向总统报告意大利货币里拉最近大幅度贬值,尼克松信口回答:“里拉是臭屎,别跟我提里拉。”其实,尼克松对意大利并无偏见,从对话上下文的语境来看,尼克松那天被水门案弄得心烦意乱,不想再听其它消息了,所以随口骂了一句粗话。可是,如果脱离当时的具体环境,将这段录音对话公之于众,断章取义,那简直就会闹出一场外交纠纷。
但是,考克斯坚持原则,寸步不让,他不但要求尼克松交出整盘录音带,而且将调查扩大到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不正当免税”的经济问题,这使尼克松恼羞成怒。在中东要地战火连天、美苏两国剑拔弩张、石油危机空前严重的背景下,1973年10月20日,尼克松命令司法部长理查森立刻解雇“不识大局”的考克斯。但理查森不愿从命,请求辞职。尼克松劝告理查森晚几天辞职,因为基辛格此时正在克里姆林宫折冲尊俎,不能让苏联领导人看笑话。但理查森愣是不同意。尼克松生气地说:“你这是坚持把个人承诺置于公众利益之上。”理查森反唇相讥:“我只能说,我相信我的辞职符合公众利益。”
尼克松火冒三丈,他转而命令司法部副部长洛克肖斯(William Ruckelshaus)解雇考克斯,可是,这位副部长同样不肯干。尼克松气急败坏,又下令司法部第三号人物博克(Robert Bork)解雇考克斯。博克犹豫再三,最后勉强同意。于是,白宫宣布解除理查森和洛克肖斯的职务,任命博克出任司法部代理部长。博克随即签署命令,让特别检察官考克斯立刻卷铺盖走人。白宫办公厅主任黑格将军以保密为由,命令联邦调查局迅速查封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扣押全部调查文件。
消息公布之时恰好是10月20日星期六晚上,新闻媒体毫不客气,立刻抢发新闻,并使用了“星期六之夜大屠杀”这样耸人听闻的大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