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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山巅 当前章节:15390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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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英雄之闯荡三国 】

[作者名] 雪山巅 [类别] 历史穿越 [最后更新时间] 2011-12-19 21:43:53.0

正文

回到古代 [本章字数:2457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5 19:4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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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伴着一声惨叫,我惊醒过来,习惯性地去寻找闹钟,摸了半天,空空如也,也不能算徒劳无功,自己手里分明抓着几根干草。这是什么地方?我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天啊,我怎么会睡在这里?破烂不堪的茅草屋,比杜甫他们家的陋室还要惨不忍睹。有没有搞错,我想谁就看见谁,眼前活脱脱一个再生的杜甫,约摸五十多岁的年纪,古人显老,应该正值不惑之年,跟我差不多。我依然认为他是杜甫,瞧他那一脸苦大仇深,忧国忧民的凝重神色,与杜甫无异。

杜甫最痛恨的是贫富不均,他若能生在现代,保准也是被气得七窍生烟,杜甫正赶上民不聊生,苦难深重的乱世,如今他的人文理念仍有现实意义,我对他肃然起敬。我问杜甫:前辈,您还活着?我很荣幸,能和您这样的大腕见上一面。杜老迷惑不解地望了我一眼,缓缓开口说:兄弟,你言重了,我是这里的农户,你摔落在后山,我正巧路过,把你救起来。我听了他的一番话,对他更是感激不尽,想要给他钱,可是找遍全身,却连一个硬币也没有掏出来。

要说我也是响当当的老板级人物,不是那种小打小闹的包工头,江滨市大大小小的工地,都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想当初,我一个耕地刨食,土得掉渣的农民,进城打工,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打通各个环节的官员,送礼是我的长项,手到擒来。现在,我身上一文不名,真应了那句话,龙卧浅池,虎落平川,此一时彼一时。我在江滨市站稳脚跟以后,就把老家的糟糠之妻和半傻的儿子接来,一家人团团圆圆过日子。然而,好景不长,时光似流水,冲淡了感情。

我毕竟多做了两年的城里人,穿衣打扮,谈吐举止,与当地的居民慢慢靠拢,唯一不同的只是口音。五光十色的都市繁华,好比是乱花迷人眼,我正当壮年,又是堂堂的大老板,手底下的人对我俯首帖耳。我一呼百应,随心所欲,自我感觉就是占据一方的土皇上。我那个上不了台面的老婆,干活儿拖拖沓沓,我雇了个保姆,不明真相的街邻还以为保姆是我太太,而我的正牌夫人倒像是佣人。最令我无法容忍的是,黄脸婆太邋遢,做事缺规矩少条理,实在可恶之极。

从前我家用的是茅房,现如今是标准的卫浴间,我老婆还保留以前的坏习惯,不懂得冲厕所,马桶盖也被她压塌了好几个。最可气的是,明明放着宽敞的浴缸不用,她非要使用小塑料盆,还是她从路边小摊买来的,根本架不住她折腾,几天就得更换,她是聪明还是傻呀。我说过她多少遍,也不见效,家里的战火天天点燃,她就是改不了坏毛病。后来,我索性不回家,她乐不得了,反倒落得清静自在。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比我儿子大不了几岁,她很有气质。

女孩叫黄娟,我从她身上,领教了淑女到底是什么样的。我那傻儿子不爱上学,就对手机感兴趣,经常翻看我的手机,里面黄娟给我发的暧昧短信,都让他给抖落出来了。我老婆再缺心眼,对这码事还是明白的,说要找小狐狸精算账去。黄娟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不请自到,自己送上门来了,向我老婆炫耀我给买的钻戒,嘲笑她:他给你买过吗?你空守着个宝贝不会用。你说气人不气人,此时正是三伏天,我老婆被气懵了,仿佛从悬崖跌落,下面是深渊冰窖。

(二)

在黄娟的撺掇下,我天天闹离婚,我老婆当然不干,谁舍得抱着金饭碗,再转手让给别人。我俩经营二十年的婚姻,最终还是被和我暗渡陈仓的黄娟搅散了,江山易主,身边换人,哪朝哪代都会发生的寻常事,我也没有必要大惊小怪。黄娟总说,我俩是绝配,年龄差距不能算问题,她姓黄,我姓洪,大名叫洪亮,名字够酷吧。红(洪)黄蓝白黑,五颜六色里,我们抢占有利地盘,独用了两个,黄娟时常引以为豪。虽然黄娟不下厨房,却是上得了厅堂的女人。

每每高朋满座,举杯敬酒时,黄娟的作用无可替代,她是当仁不让的主角。说实话,毕竟年岁不饶人,我和黄娟相差不到二十岁,我和她在一起,总是感到力不从心,心有余而力不足,每次都是乘兴而起,最后草草打扫战场。我早就呼呼大睡了,沉入梦乡,黄娟还在一旁有使不完的劲,暗自运气。我常对身边的手下讲:我这一辈子不白活,都半大老头了,还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艳福不浅,就是上西天也值了。郑川说:大哥独占花魁,拥有嫂子最美好的青春。

郑川可不是一般的人,人家是正规的大学生,读的书比我走的路还多,我没有多少文化,勉强上完初中,也不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恰当。郑川毕业那会儿,找工作还没有现在这么难,可是他出身平民之家,没有门路。郑川是全地区公务员考试的第一名,但是没能进政府机关,那个炙手可热的名额,被一位高官的公子给挤占了。郑川所分配的那家公司,工资福利待遇欠佳,他工作不顺心,就辞职不干了。后来,他又找了几份工作,对用人单位的报酬都不太满意。

经朋友的举荐,郑川投奔我这里来了,我当即拍板委以重任。像郑川这样的天之骄子,普遍都心高气傲,期望值超出常人的想象,横挑鼻子竖挑眼,所以很难如愿。我给他开出天价的薪水,如果有人问具体数额,我就说,无可奉告,这属于秘密。我有自己的原则,绝对不能泄露底细,否则再有人投靠我,我也得给这么多钱。有钱能使鬼推磨,郑川为我两肋插刀,肝胆相照,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他是我最信任的兄弟,也是我的军师,遇有麻烦事,都是他出面摆平。

郑川是学建筑的,在我的地界里尽可大显身手,我更看重他有强大私人关系网,他那学法律的旧日同窗兼职做了公司的法律顾问。郑川很精明,他早已过了而立之年,至今还是单身。他奉行只恋爱不结婚的观念,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身边的女孩跟走马灯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认为当今的婚姻徒留形式,其实已经走到了末路,因此他才迟迟不肯踏入围城。郑川还对离婚的男女做了形象的比喻,离婚的男人像二手房,行情看涨,只升不降。

而离婚的女人,就恰如是二手车,不管成色怎样,用过便不值钱了。男人越挫越强,女人正相反,经不住风吹雨淋,残花败柳的女人,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更不用说期待别人来收拾残局了。郑川爱好下象棋,我年轻时也在农闲季节玩过楚汉相争的游戏,只是我的棋艺不佳,是村里出了名的臭棋篓子。郑川起初总让着我,我就绷起脸来,一本正经地说:你要是再不真刀真枪地下棋,莫怪我翻脸不认人,我把你扫地出门。郑川知道我是开玩笑,并没有赶他走的意思。

楚河汉界 [本章字数:249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6 19:0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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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从这以后,郑川就开始动真格的,结果我全军覆没,无一胜记。郑川提起棋谱,我才知道小小的楚河汉界上还有这么多名堂,像我这般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玩法,定输无疑。我对郑川另眼相看,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别看他现在走背字,将来肯定比我强,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谁能说清以后的情形呢。郑川和我切磋之余,还给我讲了一堆大道理,他说:棋盘上的棋子中,兵是最不起眼的,我却最喜欢它。我搞不懂了,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小卒子?

郑川掰开揉碎地分析说:不用说,帅是三军统领,士当属带刀护卫,车马炮就是后勤辎重,象比较特别,应该是秘密武器,或者是东厂那样的特务组织,不直接参战,经常在内部搅局。最后说说兵,冲锋陷阵,驰骋沙场,靠的就是它。恕我直言,洪哥你来自乡村,我出生在城市,有一点我们是相同的,都属于社会的底层,单体个人的命运可能无关大局,而联合起来的力量却可以左右趋势走向。我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越听越糊涂,他的这番说教,究竟有什么用意?

我很是困惑,还没有反应过来,郑川又接着说:棋局变幻莫测,正如同人生的动荡一样,今天活蹦乱跳,或许明天就遭遇险情。当然,我这只是悲观的假设,反之,一飞冲天的可能性也存在,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比方说,过河的兵,成为升格的特种兵,其作用堪比大将军。在通过边关之前,兵受到重重限制,发挥的威力不大,说白了就是站岗放哨形似木桩的守卫。而兵一旦趟过护城河,就不能小觑了,左冲右突,变身为决定战局的制胜法宝,脱胎换骨。

我还是不明白,以我腹中的这点墨水,根本无法理解他讲的深奥学问。为了不让他用看怨妇的目光轻视我,我装作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的样子,冲他频频点头。我和郑川的棋局还在继续,而关于人生的探讨,准确地说,是我聆听教诲,就暂告一段落。我想起来了,正是从这时起,郑川开始挖我的墙脚,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很够意思,可暗地里他和黄娟眉来眼去。多亏我留了个心眼,买通保姆蔡华,她是我的老乡,跟我还有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值得信任,我才雇佣她。

我不喊她蔡华,我给她取了个绰号,菜花,这名字响亮,后来,我又把菜花改成了翠花。翠花虽属虚构,也是叫得响的名人,翠花,上酸菜,小品动画里的形象,和菜花还真有几分神似。翠花命苦,嫁的男人没有能耐,她才出来当保姆,我们是同乡,自然二话没说收留了她。我对她不薄,每月给她开双倍的工资,也分派了特殊任务,就是看着黄娟,我一直不放心,怕她红杏出墙,给我戴绿帽子。近来流行一句话,要想生活过的去,就得头上带点绿,很现实很残酷。

我想,那是指的工薪族,或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人,跟我扯不上关系。我是谁?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大老板,有的是银子,和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弱势群体不一样,也不是一个档次的人,有钱就有尊严,这是至理名言。翠花真肯为我卖力,把黄娟盯得严严实实,从来没有出现过差错。按说我那个傻儿子也不是真正的白痴智障,小脑瓜也挺好使的,就是不走正道。记得我刚把他们娘俩接来的时候,小家伙非常可爱,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大概也就四五岁的样子吧。

(四)

那时,常有一帮人来我家里喝酒,有的是我身边的得力干将,也有特殊的关系户。我在创业初期还年轻,喜欢呼朋唤友,也是出于笼络结交那些有用之人,拉成亲支近派。大家都酒意正浓,只有可怜的洪峰,和他的妈妈在里间看电视。有一天,进来一个陌生人,经我手下的大海介绍,是银行管信贷的老万,跑我家里催款来了。我知道老万手握实权,不好惹,今后的贷款事项,还得求着他。我把洪峰喊过来,让他招呼万叔叔,儿子怯怯地叫了一声,比蚊子嗡嗡音稍大一点。

老万业务忙,没顾得上说几句话,就起身告辞,我也清楚他公事缠身,也没有死乞白赖挽留他。老万出去以后,屋子里的人开始对他议论开了,讽刺挖苦和指责的话铺天盖地而来。洪峰还在跟前,没有离开,我恼怒了,一拍桌子,对他们嚷道:别闹了,孩子在这里,你们也要顾及一下影响,他这么小,听了你们的话,知道会造成什么后果吗?我的嗓门提得很高,在场的所有人均被吓呆了,电闪雷鸣过后,他们全都噤若寒蝉,登时冷场,陷入沉静如水一般的死寂。

从此以后,他们不敢当着孩子的面,再谈论生意场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洪峰上学以后,我就开始培养他的劳动意识,他已经被他妈妈娇惯得不成样子了,什么也不会做。我给他安排的第一项任务,是沏茶倒水,看似简单,洪峰却搞成一团糟。头一回,他把茶叶放进网罩里,这倒没错,可是倒入的水位低于网罩,我只好再加满水,否则等于喝白开水。接下来,他干脆在我的茶叶盒里斟水,根本没法喝,白白浪费了我的碧螺春,我没有打他,而是耐心做示范动作。

通过这两次失败教训,洪峰终于学会了沏茶,都是我教子有方。然而,我高兴得太早了,后来手机和电脑普及以后,成了他的忠实伙伴,他再也没有心思上学了。原来他们母子俩的关系很好,不像我,总训斥他,儿子对我如同耗子见了猫一样。上网聊天玩游戏,他一学就会,而且瘾头极大,要到半夜才肯罢手,还是他妈妈再三催促叫停,无奈之下,他很不情愿地关掉电脑。有一次,他妈妈背着他,打开了电脑,顿时这小子急眼了,发泄了一大堆什么个人隐私一类的抱怨话。

再往后,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洪峰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研究手机上,他的功课不怎么样,却是不折不扣的电脑迷和手机专家。黄娟给我发来的肉麻短信,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拿给他妈妈看,都怪他,要不也不会引出支离破碎的家庭悲剧。我们离婚以后,黄娟如愿以偿摇身变成我的合法妻子,将母子俩扫地出门。本来洪峰跟我的感情就疏远,我抛弃他们另娶,他对我更有意见了。儿子一直躲着我,看见我也视同陌路,懒得搭理我,估计他打心眼里都不认我这个老子。

洪峰对我恨之入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有一天夜幕降临的黄昏时分,他妈妈突然发病,精神错乱。她总是念叨着一句话:喂饱了白眼狼,学会咬人了。有时,她也会莫名其妙地唱起歌来,面露惊恐,眼睛里则空洞迷离,半疯半傻。我听说这事,心中焦躁不安,经由郑川的推荐,我前去拜会一位风水大师。大师五十多岁,长须飘逸,仙风道骨,一看就知道绝非等闲之人。大师开出的价位极高,他自然不会当面讲,是郑川的一个朋友问好大师的要价,告诉了他,郑川又转告给我。

卜算吉凶 [本章字数:2535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7 21:2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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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据郑川的朋友介绍,这位鲁大师是难得的全才,观面相,卜命运,看风水,神通广大,无一不精。我开始还不相信,恳求鲁大师为我测算未来,如何能逢凶化吉,摆脱噩梦的纠缠。鲁大师问过我的生辰八字,便正襟危坐,给我讲经说法,是有关阴阳八卦相生相克的玄学,我根本听不懂,好像坠入迷蒙飘忽的云雾里。鲁大师宣经布道,金木水火土,五行也存在于万事万物。五行的说法,我以前也略有耳闻,具体它们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我搞不懂,当然也就说不清楚了。

鲁大师说,根据每个人的气血性情不同,世人可被分为五种类型,少阴,太阴,少阳,太阳,和阴阳平衡五种人。鲁大师的高深理论太抽象,太笼统,我越听越迷糊,请求大师细说端详。鲁大师终于回归现实,以浅显的道理解释说:所谓的少阴之人,就是爱占小便宜的人,恨人有气人无,忌妒心很强。太阴之人,是老奸巨滑,专爱算计的人,隐藏极深,其险恶用心凶狠毒辣。太阳之人,个性超强,好高骛远,喜欢夸夸其谈,口无遮拦,很难与人相处,但是并无恶意。

还有少阳之人,是典型的自恋狂,爱虚荣好面子,与人关系比较融洽,也是偷情猎艳的高发人群。最后是阴阳平衡之人,属于稳重成熟的一类人,为人处事不偏不倚,从不争强好胜,遇事敢于担当,在传统和创新中间选取较为合理的契合点。听完大师的一番分析,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后三种的综合类型,都沾边,也不完全是,总之我不是大恶之人。鲁大师为我指点迷津,说我阳气偏重,阴气不足,应该采阴补阳,才能阴阳均衡,至于具体的做法,大师讲天机不可泄露。

大师笑眯眯地说,点到即止,我也不便多问,鲁大师春风满面,脸色红润。我再糊涂,也明白是我的万元酬金所起的作用,换作我,也会偷着乐。告别鲁大师,我又返回自己的生活里,以前乡下的前妻总是谦让我,常说养家糊口的人,得恭着敬着点儿。现在黄娟根本不听那一套,小到电视遥控器的掌控权,大到家务活的分摊,都由她说了算。黄娟是南方人,喜欢吃辣,我也要适应她的习惯,学着品尝辣的我鼻涕眼泪往下流的川菜。后来,她看出来,我实难有分享辣菜的口福。

黄娟采取折中的方案,改吃韩国料理,什么泡菜,铁板烤肉,石锅拌饭,冷面之类的韩餐,口感独具特色,虽说有点辣,但是酸辣甜咸几种口味揉合在一起,我还可以承受的了。家里有保姆翠花,也能做一般的家常菜,黄娟吃饭挑剔,对我老家改良后的菜品不感兴趣,喜欢到外面饭馆就餐。我对饭店里的猫腻基本了解,黄娟主张出外用餐,我却特别反感。先说说饭馆里的免费茶水,大多属于回收再利用的,也有以次充好,添加色素香精,对人体有害,我拒绝饮用这种伪劣冒牌茶水,

餐厅里的大米饭,由于成本的原因,经营者多使用陈年老米,而且很可能是变质的大米。为什么饭馆的米饭难吃得要命?采购员图便宜,买动物饲料,说白了就是出售给养猪专业户的劣质米,人吃了会慢性中毒。再有,火锅店所用的汤料,含有罂粟壳,是食客们心照不宣的秘密,恐怕只有偶尔享用美味火锅的人,才会不明真相。在火锅中加入少量大麻,不仅可以提升汤汁的鲜度,还让人越吃越上瘾,欲罢不能。漂浮的一层红油,是地沟油,或是石蜡,对身体健康危害很大。

(六)

黄娟对我的话不以为然,执意要到饭馆用餐,我俩的甜蜜期已过,又因为这个不可协调的矛盾,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大有无法妥协让步之势。黄娟一脸不悦,找茬就跟我吵个天翻地覆。我也不甘示弱,你有来言,我有去语,黄娟口若悬河,咄咄逼人,我也还以颜色,破口大骂,两人势均力敌,不分胜负。我的麻烦接连不断,在和黄娟打得热火朝天,焦头烂额的时候,洪峰受他妈妈的指派,常常来骚扰我。有时,前妻会陪着儿子一起来,无非是讨债,要求我增加抚养费。

实际上,洪峰已经年满十八岁,我完全可以不给,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我狠不下心来。黄娟很会演戏,母子俩光临时,她就装出一副清纯婉约,小鸟依人的样子,身穿清爽的丝缎衣裙,母子二人即刻眼中喷射愤恨的怒火,像是要把眼前的妖媚狐狸精生吞活剥了。我也积极配合,跟黄娟贴得很紧,给人一种琴瑟和谐,亲密无间的假象。黄娟怀孕了,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前妻眼里闪过一丝不易被察觉到的憎恨目光。我内心里那根温情的弦,不知怎的被她的眼神触动了一下。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我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保姆翠花曾经多次悄悄跟踪过黄娟,发现她和郑川关系不正常,他们的行踪鬼鬼祟祟,不知在低声耳语什么。我心里像堵了块石头,沉甸甸的,我最信任的两个人,黄娟和郑川竟然勾搭在一起。我也明白,这种事没有确凿的证据,万不可轻举妄动,兴师问罪。我的目光停留于睡床上,郑川和黄娟浪翻潮涌的场景,仿佛近在眼前,清晰可见。一股难以遏止的酸楚悲愤感袭来,我快要支撑不住了,无力地瘫倒在松软的沙发上。

这是上苍对我的报应,抛妻弃子,罪有应得,而我再想回返,已经来不及了。几天以后,郑川驾车,我坐在车后座上,两人结伴去高尔夫球场陶冶心情,没想到,却在半路上出车祸了。交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黑色奥迪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车内血迹斑斑,里面躺着两个昏迷不醒的男人。120急救车呼啸而来,这两名男子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一位叫郑川,因为伤势较轻,经过紧急救治,已然脱离了生命危险。而另一个脸上缠满白纱布的男人,据悉是本市著名企业家洪亮。

洪亮的伤情十分严重,不但伤及皮肉,而且脑颅和内脏也受损。最后,接收院方召集全市最好的外科专家会诊,也无力回天,洪亮变成了植物人。警方找到郑川,他回忆说,当时前方有一辆敞篷车,车里的美女回眸对他抛媚眼,在他走神之际,对面的载重车疾驶过来,而奥迪车已经偏离分界线,几乎就在数秒之内,惨祸发生了。对于出车祸时,是否出现过美女,警方查无实据,没有目击证人。后来,他们调看了监控录像,的确有一名美女坐着敞篷车,在通向事故现场地段一闪即逝。

由于距离太远,从录像里,警方看不清她的长相。他们综合车祸原因的勘查结果,以及当事人郑川的笔录口供,一致认为这属于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处在重度昏迷状态的洪亮,尚有呼吸和心跳,只是感觉器官暂时罢工,他对外界的事情全然不知,而他的魂灵已经脱离了肉身,在广漠无际的时空漫游穿行。我的意识又清醒了,那位被我错认为杜甫的农夫,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想倾尽所有,来报答他的恩情,可是我来到遥远的古代,此时落魄成了穷光蛋,我即便携带巨款,也毫无用处。

地狱天堂 [本章字数:2572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8 20:4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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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农夫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小兄弟,我们这里民风淳朴,助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从不索求回报。我问他:这是哪里?现在是什么年代?他大惑不解地望着我,说不出所以然,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我还没有请教恩公的尊姓大名?他捋了一下须髯,开口说:名字无非是个区分符号,我叫文石,一介乡野村夫。我和他攀谈起来,经过一番交流,我终于弄清大致的时间,我回到了几千年前的中国古代。我跟文石混熟了,他吐露实情,他在荒僻山麓捡来一只硕大的鸟蛋。

一只类似大鹏的巨鸟,见有人路经此处,拍打着翅膀腾空而起,朝远方飞去。文石是本地的耕种者,兼做猎人,时常去山脚下捕获小动物。这次他意外发现一只巨卵,是他从来没有遇见过的奇事,所以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巨卵确实与众不同,直径超过一尺,远远大于平时常见的鸡蛋鸭蛋。文石把这只特大号的鸟蛋带回家,进了柴门,他就后悔了。天气忽变,看情形不是一般的气候变化,电闪雷鸣,大雨滂沱,来的十分迅猛,霎时就转换了阴晴,丝毫没有预兆和必要的过渡阶段。

文石恍然明白了,原来是巨卵惹的祸,触犯神灵,肯定要降临祸端,古代人单纯无瑕,对自然灾害的感知异常灵敏。文石守着这枚大鸟蛋,开始犯难了,留着必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而抛于村外荒岭,也未必能逃脱得了天神的惩罚。夜里,文石做了个奇异的梦,天庭信使传达圣帝口谕:大鹏遗落在人间的是圣子之卵,此番肩负开天辟地的重任,命你协助完成这项使命。此后,文石才知道,闪电和暴雨是为了创造条件,让圣子尽快脱壳而出,可他的梦境极为模糊,似有若无,随后像幻影消逝无踪。

在文石的悉心照看下,整整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我突破坚硬的壁垒,从闷热的密封间挣扎出来。起初,我处于昏迷沉睡中,文石寸步不离,守候在我的跟前,衣不解带,还要喂食我米汤。不出一个月,我便长成现在这样,骨骼钙化很快,智力是与生俱来的,不需要漫长的学习过程。文石对我恩重如山,我把他比作再造的父母,也不为过,他却极力阻止我对他感恩戴德,虽然他也知晓我是圣子身份,但是不会做出谦卑的举动。我每天跟在他身后,学会了耕种农田,上山打猎。

我们也有休闲活动,不是那种劳民伤财的高尔夫球,而是钓鱼游泳,简单易行,就地取材,均属顺其自然的运动。此时是什么年代?我无从考证,只能凭借主观臆测,大约是距今五千年以前。我穿越时空,返回远古时代,是观光旅游,还是因某种任务而来,我自己并不知情。最早的人类,大脑纯净如水,后来的哲人普遍认为善良是人的初始状态。就连老子也推崇近似于婴儿那样洁净无瑕的本性,古人达到自给自足,没有可供比照的参考标志,更为合乎人伦天理,行动语言思想高度一致。

天人合一,说的正是这种理想化的境界,人类对自然界的威力敬畏尊崇,彼此调和同步。天灾都是物质积累到极限量级,产生的瞬间释放,非人力所能阻挡,由于古人对自然的破坏很少,这种突发的灾难微乎其微。我轻松悠闲度日,没有忧烦,我猛然顿悟了,人性与兽性的分水岭,来自于物质需求的丰沛和匮乏。当人类还没有走出深山密林时,为生计发愁,食不果腹,尚无基本生活保证,何谈高雅的情趣,闪烁钻石光芒的人性呢?吃饭问题,是所有物种亟待解决的首要难关。

(八)

人类运用灵活的头脑,成功地完成赖以生存的温饱任务,然而,人性的蜕变和异化,不可避免地降临了,我虽贵为圣子,对这类变故也无能为力。为了种族繁衍,人类已经在各大陆定居,而且形成庞大的规模,组建部落氏族,家庭和国家的雏形业已具备。我不可能变成三头六臂的神仙,即便是真神,也无法插手干预星罗棋布种族的内政。再说,我徒有圣子的虚名,在山野村庄再次降生,但已经失却光环作用,充其量只是个冒名顶替的假圣子。其实,我心里最清楚了,自己是什么变的。

我的前生是个只剩下钱的民营企业家,丢弃思考的习惯,终日在肉林酒池中放纵生命,与回到远古的我简直判若两人。而纵观世界各部落间的争斗,打杀和野蛮的吞并,如决堤之势,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是天国的特使,几千年来,人类对此有很深的误解,虚构出地狱天堂,其实也真正存在。但是,并不像人类所想象的那样,美妙之极或者充满恐怖,那都是人类胡思乱想,编造出来的。我从天堂路过,了解内情,可以稍微透露一点儿。如果相信我的话,就洗耳恭听,不信也没有关系,尽管拂袖而去。

大千世界,比我描述精彩的事情有很多,最好只当是无聊的笑谈,万一当真,后果自负。天堂也好,地狱也罢,真切有之,我再次声明,并没有信口开河,那我为何要说这些?不知者不怪,所谓的天堂地狱是地球以外的星球,跟人类一样,良莠不齐,好坏兼具。治理好的外星球,就成为天堂,搞得乱七八糟的地方,是散发血腥味的地狱,这下明白了吧。天堂地狱也不是人类凭空捏造的,有事实根据,只不过人类的文明程度还不太发达,一直是以讹传讹,长期以来也没有揭开真相。

我是从蓝星地球漫游到浩瀚宇际,那里有好心的物种,收留了我,此后我不适应外星的环境,我新结识的朋友又特地造了一个大蛋壳,将我遣返地球。我自己都坦白交代了,千万不要把我当作间谍,我猜想自己只是外星人的试验品。人在江湖走,容易犯糊涂,而置身物外,心里跟明镜似的,我自己就是最好的明证。我虽然跃身为富贵阶层,其实我与黄娟并不合拍,她最终背叛了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想想原来我只是个泥腿子,生活封闭又无趣,而黄娟却恰恰跟我正相反。

黄娟是追求新潮的时尚女人,如果不是我进城闯天下,根本没有可能与这样的女人扯上关系。黄娟眉如弯月,后来我才知道是描画出来的,她的嘴唇总是泛着光亮,应归功于涂抹口红的效果,特别是她的一双星眸,震撼人心,是眼影睫毛膏衬映凸现的奇效。我最为欣赏的,是她黑色瀑布一般的秀发,那是美发师修整造型的杰作。总之,经过细致包装的黄娟,和演艺界的明星差不多,她应该在灯光辉煌的舞台上展示自己的美貌,而卸装以后的黄娟,顿失光彩,重返平凡人的行列。

我久居江滨市,也逐渐吸收了新鲜元素,身穿名牌服装,什么耐克,阿迪达斯,班尼路一类的品牌,我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可是在黄娟面前,我又被打回原形,尽显土老帽的本色。我所知道的品名,原来都是大路货,黄娟提起过的怪异洋名字,我闻所未闻。黄娟手袋里的钱总不够她消费,我是耧钱的筢子,她却不是存钱的匣子,花钱如流水,我再能挣钱,也供不上她这么折腾。黄娟的优点,是嘴甜,一口一个亲爱的,我听着特别舒服,她就是为了掏我的腰包,以供她满足虚荣心。

挑选角色 [本章字数:257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9 21: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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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黄娟和郑川十分投机,两人有着共同的话题,我这个落伍的老土,不过是她的银行,除此之外,别无用处。他们勾搭连环,也不是没有迹象,只怪我太粗心大意了,积重难返,才造成最终的尴尬局面。我在过着自己舒心的小日子,突然间,植于我身体里的芯片发出指令,让我参与乱世中的纷争,以改变历史进程。终于被我的第六感猜中了,我果然是外星人下放到地球的搅局者,我明白自己违逆命令的后果不堪设想。估计不是被烈火焚烧,就是冰冻成僵尸,一定死得很惨。

有四种任务可供我选择,第一件,进入大观园拯救宝玉黛玉的命运,我不假思索,就否决了。俗话说得好,红颜祸水,我也算是过来人,深知这其中的奥秘。即便我成全了宝黛之间的爱情,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未必就是圆满的结局。宝玉不是登徒子,但是他感情泛滥,假若他和黛玉成婚以后,产生审美疲劳,很难保证善始善终。况且黛玉是个孤高性情的女人,爱吃醋,耍小性,此乃为**者的大忌,注定做不成贤妻良母。还有我担心的事情,就是黛玉的身体状况,太娇柔,弱不禁风。

万一黛玉有什么闪失,大病一场,几乎可以肯定,宣告了她忌日的来临。宝玉是至性至情的人,受不了半路丧妻的痛苦,我管得了一时,却不能主宰一世,他们二人悲惨的宿命,我无法逆转。第二种,另有去西天取经的征途中,由我替换孙大圣,还没有等内容完全显示出来,我就满心的不乐意。别看孙悟空斩妖除魔那么过瘾,其实他并不轻松,历来成就大事业者,都要遭受远胜于常人的苦难。我未及想好,下面的信号又传递过来了,不是按照原有的套路进行,要创新,富有新意。

上面提供的建议是,最好让唐三藏留在女儿国,夫唱妇随,生儿育女,演绎另一种风情的神奇佳话。真要是这样的话,我更不干了,人家唐僧是佛学大师,一心想着学习继承传播真经,我若是从中作梗,将一名受人景仰的高僧改换门庭,变成贪恋浮世儿女私情的俗子凡夫,岂不是落得个遗臭万年的千古罪人,此事不容考虑,绝对不行。而接下来的一条信息,我有些动心了,是水泊梁山好汉风风火火闯九州,不被朝廷的诱降所迷惑,坚定打持久战,推翻大宋,改天换地,大快人心。

这样的主意才叫痛快,也极具吸引力,我自小爱听故事,老先生说书,基本上都是绿林英雄的豪爽义举,我对他们肃然起敬。我能说出来一百单八将中大部分人的绰号,甚至可以从头至尾讲述战斗情节,我对这段历史太熟悉了。可是,我又打起退堂鼓,正因为我烂熟于心,反而觉得没意思,距离产生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此,探索未知领域也这样,水浒是我的最爱,但是不能天天打交道,没完没了地重温,就会产生厌烦心理了。还有一个缘故,跟宝黛之恋相仿,我质疑乌合之众的能力。

一朝他们当权,就不在我的掌控之中,会不会重蹈覆辙,与昏庸无道的君主落得同样的悲惨境地?我按下否定键,随后又担忧起来,已经出现过三种选择,只剩下最后的任务了,不管我愿意与否,必须履行自己的使命,不能辜负外星朋友的重托。或许不用我说,所有人都猜到了,是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特殊战乱年代,盖世英豪辈出,魏蜀吴三国争天下。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只有红楼梦是宣讲情感美色的著作,其余的名著则反其道而行之,对女性提及甚少,顶天立地的英雄,不近女色。

(十)

此种说法是否合理,我不敢轻易下结论,据说玄妙的童子功,必由尚未破身的处男练就,高强的武艺,与戒色之间似乎存在某种联系。万恶淫为首,不单是皮肤滥淫对身体有害,更关键的是涣散志向,古往今来,为红颜耽误了大好前程的事例多不胜数。实际上,正常人的生理要求是自然不过的,而另一个极端,压抑欲望的后果,就是再找个宣泄的突破口,或聚众饮酒,或惹是生非。市井凡俗之辈沉浸在这种小境界之中,真正的英雄好汉不会这样没出息,他们有雄心伟略,远大抱负。

以天下安危为己任,夫志当存高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在风起云涌的历史大潮中,英雄人物就是这样生成的,有偶然性,由于使命召唤,以及自身胆魄豪气的释放爆发,也就成为了必然。我受命前往那个乱哄哄的时代,出任的角色由我自己挑选,而且还能更换人物,真是我梦寐以求的大好事。我首先想到的是曹操,他虽然仅为丞相的职务,却是令人望其项背而莫及的无冕之王,威震八方。此后我又犹豫不决了,历朝后代对曹操颇有微词,还有的学者专家,紧紧揪住他的小辫子不放。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极端的自我私欲膨胀,据他们讲,曹操的品行有问题。可是话又说回来,自古有言,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真要是想成就一番传世伟业,如若婆婆妈妈,儿女情长的,很难成大事。那么孙权呢?说实话,我对他的印象很一般,其性格特征比之曹操差多了。孙权无非是命好,盘踞长江天堑,手下一帮能文能武的人才,我马上联想起富二代,他是那时的家族大户子弟,自身实力平平,有一批人辅助打天下,算不得本事,能够称霸江东,实属侥幸。

曹操的道德水平比较低,可他也是从血雨腥风里拼杀出来的真汉子,冒死行刺董卓便是最有力的证明。相比之下,我更像是刘备,低声下气,到处求援,苦苦挣扎,忍辱负重,最后才成气候。世人都认为刘备从贩席卖履小人物,一跃而为坐镇一方的霸主,饱受磨难,终成正果。我何尝不是如此,刘备活得很窝囊,委曲求全,苦心经营,小心处事,我的发迹史跟他何其相似。我和刘备不同的地方,只是出身,他是帝王的后裔,我是没根没叶的乡下土狍子,创业艰难程度,非同寻常。

刘备拥有纯正的汉朝皇室血统,自幼胸怀大志,一直苦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刘备是求贤若渴的典范,自古至今,谁不希望遇见命中的贵人,帮衬自己一统江山大业?人人均有这样的想法,而落实在行动上,则差异极大,刘备是用人的智者。大家耳熟能详的桃园三结义,关羽张飞的社会地位和才识性情,远不及刘备。而刘备不拘一格跟他俩结交为拜把兄弟,真诚到这份儿上,多么粗放之人也会感动的。刘备具有一定实力之后,三请诸葛亮,那时孔明先生跟文石一样,还在锄禾日当午。

世外高人都有一种傲气心理,诸葛亮也不例外,多次刁难考验刘备,急性子的关羽张飞早就火上房了,对诸葛亮的臭架子厌恶愤恨。刘备则不然,耐心虚心加恒心,把自己火热的心,恨不得掏给诸葛亮,让他看看是不是真心。刘备慧眼识人,既是不可多得的伯乐,又是弯腰低头,广泛网罗有用人才的礼贤下士者。我也是通过艰苦奋斗,才获取财富积累,从小包工头一步步往上爬,送礼,拉关系,烧香磕头,过五关斩六将,终于由小及大,最后做大做强,摇身一变,成为民营企业家。

艰难抉择 [本章字数:2599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30 21: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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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我想好了,就选刘备,过程有波折起伏,才更加刺激有意思,商场如战场,两者形式不一样,道理都大同小异。然而,电波传来的具体要求,打消了我选刘备的想法,不能选割据一方的诸侯,只可在其他无关紧要的人中间进行抉择,如此看来,我意欲扭转乾坤大局的计划,几乎要泡汤了。敢情是让我充任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我从前爱看电影和电视剧,绿叶配红花,我只能做绿叶,怪不得黄娟要背着我,墙外开花。我还记得小时候,爷爷是村里的文化人,读过几天书,粗通文墨。

爷爷经常教我《百家姓》和《三字经》之类的知识普及教程,什么赵钱孙李,周武郑王,我现在仍会背诵。还有,人之初,性本善,我的印象很深刻,至于后面的内容,我记不真切了。我属于狗熊掰棒子的类型,记住前边的,忘记后头的,虎头蛇尾,我一般从开篇朗读,因为次数较多,还能够记牢。而靠后的文字,我接触的机会少一些,这么多年没有再使用过,也就忘得差不多了。我从《三字经》里知道了孔融,融四岁,能让梨,说的正是他,爷爷还详细为我讲解了孔融让梨的故事。

孔融是家里岁数最小的孩子,别人都挑选大个的梨,他却自觉专拿最小的梨,看看孔融多懂事,爷爷总是把他当成我效仿的楷模。说实在的,我对孔融没有什么好感,太虚伪,他是真的不喜欢大梨吗?绝对不是,他的才智聪明劲,并非普通人所能比拟,其实让梨是虚假的表面方式,多吃几个梨才是他的最终目的。孔融骗得了全世界的糊涂虫,却欺骗不了我,这种小伎俩,还嫩了点儿。我在家里总谦让哥哥姐姐,他们先吃饭,我磨蹭到最后才吃,如果有好饭,我先下手为强,连吃带藏,已经半饱了。

在正式饭桌上,我很少动筷子,大人们都夸我乖巧听话。孔融从小就会套近乎,我穿开裆裤时,也擅长拉帮结派,投机取巧。后来我在江滨市站稳脚跟,靠的就是我对社会关系学领悟颇深,才能出人头地,一举成功。我比孔融强,他只会引经据典,卖弄自己的学问,还和曹操唱反调,发表奇谈怪论,结果把自己的小命都搭进去了。没有人封我神童的称号,我照样打拼下自己的领地,而孔融是纸上谈兵,且口无遮拦,满门抄斩,是他那张臭嘴,没有把门的,嘴给身家性命闯下大祸。

虽然我没当过官,却对官场那套潜规则一清二楚,那是不能言说的秘密,孔融倒霉是一例,祢衡也好不到哪里去。依我的观念,读书人就得老老实实守本分,官场多么复杂,你玩得转吗?满腹经纶的奇人怪才,写写文章,著书立说,将来传给后人,万世流芳,是多好的事。祢衡不这么想,偏要涉足是非之地,他也犯有和孔融类似的毛病。古今中外的旷世奇才,锋芒毕露,个性张扬,不懂得逢迎,抑或隐忍,在官场的浑水里,不识水性,常常碰壁,更有甚者,到头来免不了溺水而亡。

祢衡就更嚣张了,在公众场合含沙射影,辱骂曹操,让曹操下不来台,颜面尽失。曹操韬光养晦,当场没有发作,而是设计圈套陷害他。祢衡的这种脾气秉性,注定他是悲情角色,遇到蛮横不讲理的粗野人物,白白送命。曹操是何等有城府的人,借他人之手,除掉了心腹大患,以雪当众受辱之耻。杨修家族显赫,曹操也忌惮三分,政权交接的关键时刻,曹操杀杨修,以防不测。后来,曹操又是写信,又是赠送丰厚礼物,杨彪经验丰富,看出曹操的假慈悲。他用曲折的方式,戳穿曹操的虚伪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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