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入赘 [本章字数:2770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0 22:1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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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吕布采纳了我的建议,在袁术背后给予致命的反戈一击,袁术本来就已经显出溃败之势,再加上吕布的趁火打劫,他全军覆没,毁于旦夕之间。我的计策并没有给吕布带来丝毫好运,曹操对吕布的人品产生质疑,况且吕布是曹操建功立业的拦路虎,绊脚石,除掉吕布势在必行。这一次,曹操依然重用刘备,表面上看他对刘备非常信任,其实曹操心怀鬼胎,仍在沿用他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之计。我为吕布支招:想要活命,必须破釜沉舟,杀出一条血路。可是吕布固执己见,采取最保守的方式,只求城门不失,自信还有一线生机。
起初我们有机会冲出包围圈,摆脱不利局面,再谋生路。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曹军的进攻越来越猛烈,围困的人数剧增,而我们损兵折将,异常惨重。直到最后,我们已经无力突围,赶来的援兵也不是曹军的对手。我的崇拜偶像,夏侯将军的一只眼睛失明,仍在战场上厮杀,不下火线,可见曹军已然杀红了眼。吕布此刻也明白了,已经被逼上了绝路,而试图冲出敌阵,恐怕比登天还难。吕布号称战神,驰骋疆场多年,攻城拔寨,势如破竹,若论个人能力,无人可比,所有人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然而,吕布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会身陷绝境,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摆在他眼前只有一条黄泉路。吕布衣不解带,苦苦支撑,实在困乏到极点,他才酣然入睡。吕布惊恐万状地大喊大叫,我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吕布两眼发红,充满血丝,依然心有余悸,他此时全无战神的架势,萎靡颓唐,万念俱灰。吕布讲述了他的梦境,他不仅无法保护貂蝉,使她被人霸占,就连自己也被从前的仇人追杀,那些被他杀戮的冤魂,变作厉鬼,向他索命来了,一拥而上,将他撕成碎片。吕布被我叫醒,还在梦幻意境里,愁眉紧锁。
吕布的梦不知是否灵验,他预感到一种不祥的征兆,实际上不是鬼魂来找他偿命,而是他的部下,将他五花大绑捆住,好向曹操邀功请赏。我也跟着受连累,被反叛士兵绑起来,吕布是主角,我是垫背的。经过几年的打磨,我已今非昔比,不再是人微言轻的小谋士,我在吕布大营稳坐第二把交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听郑川讲过毛人凤的发迹史,他原来就是戴笠手下的小秘书,后来青云直上,超越许多资深的大特务,一举而为军统的掌门人。我就类似于毛人凤的地位,吕布是我的上司,剩余的人乖乖地听我的调遣。
但是,风云突变,吕布手下的人联合起来,倒戈相向,把我们两位当家的作为人质,准备向曹操献上一份厚礼,以求功过相抵,保住性命。城头上白旗飘荡,曹军在持久包围战中,终于笑到最后。吕布确实能量巨大,被铁锁链绑得严严实实,他仍旧在破口大骂,众人用藤条抽打他,让他闭嘴。可是,吕布一见曹操,就跟看见亲人一样,曹操是他的大救星。吕布的英雄气概消隐无影,他在曹操面前摇尾乞怜,极尽奴才的卑贱嘴脸,求曹操放他一条生路,饶他不死。我在一旁骂吕布没出息,男子汉岂能卑躬屈膝,乞求苟活。
吕布是杀是留,在场的人意见不统一,莫衷一是,曹操也左右为难,犹豫不决。曹操决定征询刘备的看法,由刘备说了算,刘备对吕布恨之入骨,生吞活剥了他的心都有,当然愿意斩杀吕布,以解心头之恨。刘备气定神闲地说:像他这样摇摆不定的人,说不准将来恩将仇报,反过来咬人一口,绝对不能放虎归山,否则必生后患,当机立断杀了他,方为明智之举。刘备的语气用词很委婉,没有流露他和吕布的深仇大恨。曹操听从刘备的主意,下令处决吕布,由我陪同吕布,一并被处死,悬挂于城楼示众,当成反面教员。
(三十四)
眼看着我将一命归西,正在我一筹莫展时,外星人的信息及时传来,这是我能抓到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外星人告诉我,曹军里有他们的内应,现已准备就绪,在我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晚上,帮我越狱潜逃。我未曾料到,跟我一起出逃的还有貂蝉,我悲喜交加,百感交集。据说貂蝉的美貌超凡绝伦,曹操肯定对她存有非分之念,为了顾全大局,曹营众将私底下商量悄悄了结貂蝉的生命。此后,打入曹军内部的外星人间谍周旋运作,疏通关系,他们同意私放我俩。我和貂蝉成功逃离虎口,劫后余生,我们均甚感庆幸。
我俩已经跑出几十里路,貂蝉仍然惊魂未定,面色惨白吓人。我成为真正的护花使者,何况与我结伴而行的是貂蝉,白皙娇嫩,身材曲线凹凸有致,胜似天上仙女。我们现在是一对亡命鸳鸯,据坊间的观点,如果林黛玉和焦大被放逐孤岛,两个志趣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人也会相依为命,生儿育女,白头偕老。我和貂蝉原是情侣,由于意外被冲散,以及特殊使命,我们才迫不得已分开。貂蝉总是自称残花,跟董卓吕布都有不寻常的关系,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心里很清楚,自己也不是处男之身,我早就结过两次婚了。
我一直对貂蝉隐瞒自己身世,并非我有意这样做,我即便坦陈自己的奇特来历,她也不可能相信。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貂蝉的酒后神态,面若桃花,而如今我们一路奔跑,根本没有心情饮酒,更怕误事。我们又遇上了倒霉事,迷路了,我俩只顾着狂奔,没有留意方向,慌不择路,等我们跑出几百里以后,才发现来到一处渺无人烟的地方。我俩面面相觑,谁也没有好主意,只得摸着石头过河,信马由缰,听天由命,误打误撞地盲目前行。我们长途跋涉,漫无目标地乱闯,穿过密林,进入一片地势险象环生的区域。
这里四面被群山所包围,形成大峡谷,是与世隔绝的蛮荒地带。我隐隐感觉有一股瘴气在林野里缭绕,情况不妙,我牵着貂蝉的纤手,想要离开此地。但是,我们已经太迟了,几名威猛的大汉从树丛中现身,向我们靠近围拢过来。为首的土著居民讲一口我听不懂的语言,虽然我四处流浪,见闻甚广,可是从来没听过这样怪异的话。我和他们无法沟通,那几个人不由分说,强行把我俩扣留。任凭我们喊破喉咙,他们依然故我,显露的神情分明在武断地宣称:我的地盘我做主。我俩沮丧至极,真是应了那句话,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更加始料不及的事还在后面等着我们呢,这个偏僻的小山寨,各种事情由头人说了算。头人看上貂蝉的如花美貌,也难怪,貂蝉长得这么靓丽,谁见了会不动心?头人擅自作主,让貂蝉做他的压寨夫人,起初貂蝉不同意,可是在人家的地界里,强龙斗不过地头蛇,何况是说一不二的土皇上。我的境遇也好不到哪里去,当地有个大户人家,据说是山寨里的首富,比头人还有钱。富豪的独生女儿漂亮能干,她和貂蝉不一样,自幼在山野荒凉的林莽摸爬滚打,身上散发野性美。她叫达玛,我联想到大妈,她提前享有这样的尊称。
达玛像是一匹性情暴烈的母马,至今尚待字闺中,她俯瞰全山寨的男人,竟然挑不出一个合意的人选。以我们素常的审美标准观之,达玛绝对不能划归为美女的类型,她肤色微黑,泛着古铜色的光泽。然而,我反倒觉得达玛别有一番韵致,山野里的女孩爽直率真,愈发显出自然的天性本色。达玛自小在家里作威作福,金口玉言,她的决定不容更改,达玛没有在本土找到入她法眼者,我却成了她的中意郎君。可能和我出于同样的原因,达玛追求新鲜感,我这个异乡人,且是不同时代的人,更能满足她逐新求异的口味。
脱离苦海 [本章字数:2800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1 21:3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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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在头人和达玛父亲的张罗下,我被迫跟达玛步入洞房,不管我是否同意,已成既定事实。结完婚我才知道,达玛是典型的暴力女,以打骂他人取乐,怪不得寨子里没人敢娶她。我可就惨了,成为货真价实的替罪羊,比屠宰场的动物还可怜,任她行凶,不敢还手。开始达玛以抽打我耳光的方式,来发泄她的变态心理,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难道她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可以表达爱意吗?我想不明白,我们毕竟分属于古今两个年代,示爱的行动也会迥然有异。后来,达玛变本加厉地折磨我,在暴露部位咬出牙印,方肯罢休。
黄娟喜欢研究星座,我跟着掌握了星座和出生日期的关系,我属于逆来顺受的双鱼座,黄娟是感情冲动的白羊座。我不晓得达玛是哪个星座,据她的表现来测算,应是狂躁疯癫的天蝎座。天蝎女的占有欲望异常强烈,达玛正好与之相匹配,我的猜想肯定没错。我几乎天天做噩梦,梦中有一条美女蛇缠住我,将我咬得鲜血淋淋。我醒来以后,遇到的情形又是梦境里的翻版,只不过美女蛇变作了达玛,我怀疑她天生就是吸血僵尸一般的狠毒女人。我不敢亲近达玛,怕她动用奇招,把我收拾一通,我始终对她敬而远之。
我并不是敬佩她,而是敬畏,她是升格为百兽之王的大脸猫,我是胆战心惊的小老鼠,原本不是对等的关系。我和达玛徒有夫妻的虚名,从未有过床榻之上的巫山云雨,结婚那天我就躲着她。我猛然间想起来了什么,或许达玛对我的冷漠态度不满,才动手动脚,是不是别具一格的挑逗形式?我说不好,大约一周之后,达玛非要我凑近她,我想这正是个契机,由此缓和一下我俩的紧张气氛。达玛满面绯红,显然是动情了,我有过此方面的经验,我的判断不会出错。我早已过了血气方刚的年龄,可是仍然有奔腾豪迈的生命活力。
我对达玛难得一见的温柔之举,不会视而不见,无动于衷。我俩燥热的舌头绞缠在一起,我未曾料想,达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咬破了我的嘴唇。我惊叫了一声,不知从何处涌起一阵热浪,我并没有气恼,而是把达玛抱了起来。她的两腿蹬踏挣扎着,用修长的指甲抓破我的前胸右臂,我和达玛近距离接触,才发觉她的眼睫毛弯曲娇俏,惹人爱怜。我们在床上嬉戏打逗,终于捅开那层薄薄的窗纸,行夫妻之实。我被招入赘,跟达玛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虽然我时常受到虐待,可总算在山寨落脚,安顿了下来。
然而,这种稳定的日子究竟能维持多久,我心里没有底,这里远离纷扰的乱世,说不准什么时候,表面的宁静氛围将会被打破。我的顾虑是否多余,此处是不为外界所知的地方,战事一直没有波及到山寨。有一天,一位老者路经此地,他特意找到我,虽然精心乔装打扮过一番,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我的老师王允。正巧达玛不在家,我们寒暄之后,王允关切地说:我是专程来接貂蝉回去的,我已经和头人谈过了,我许与重金,他答应放人。至于你,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安排,我观察你的面相,你好像是要大祸临头。
我听后惊愕万分,王允的话不无道理,我遇上野蛮女人,遭受她的残忍暴行,委实苦不堪言。我向王允讲述了自己的受虐处境,王允摇了摇花白头发的脑袋,说出他预感的祸端:恐怕远非你所讲的这么简单,我就直言相告,你身边的人使用巫术,意欲加害于你。我这次更为震惊了,达玛想要置我于死地,她居心何在?我确信自己和她无冤无仇,我是她看中的男人,或者说是她的玩偶,她杀我根本没有理由,王允是不是在羡慕忌妒我,才口出此言?我再一寻思,他完全没必要艳羡我,他府中美女如云,如果让他调换位置,他绝对不答应。
(三十六)
王允并未受我情绪变幻的影响,依然在为我支招:今天夜间你不要睡觉,留心她的举动,明天我听你的回音,到底是不是我在杞人忧天,明日可见分晓。我连忙点头称是,王允不愧是我的老师,处处替我着想,这种事凭空猜测,肯定不妥,还是要眼见为实。我听从王允的劝告,决定彻夜不眠,在达玛身旁装睡,一探虚实。我对王允的话半信半疑,达玛虽有喜欢拳脚功夫和嗜血的癖好,她还不至于忍心杀害我。假如我一命呜呼,她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小寡妇,即便达玛出生于荒僻的原始部落,但是她应该具备这点常识。
我为了确保自己的小命,暂且听信王允的话,偷窥达玛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花招。夜深时分,我躺在床上假寐,发出均匀的呼吸,静等达玛有何种风吹草动。我几近失望,达玛已经熟睡,安详的面部表情证明了她的睡眠状态,无疑王允多虑了,本来是他妄自揣测的事,却出于炫耀卖弄之意,为我敲响警钟。我实在等不及了,昏昏沉沉,朦朦胧胧,将要进入睡梦中,这时我的耳畔传来一声呼唤。达玛开始出现动静了,她起身轻声叫我的名字,经过几个月的交流,达玛学会了我姓名的读音。我决意不回答她,继续假装处于酣睡之中。
我还特地打着轻微的鼾声,为的是消除她的疑虑,达玛见没有回应,她轻手轻脚下床,溜了出去。我在屋内朝窗外望,达玛来到榕树近前,口中念叨着咒语,我登时惊得魂飞魄散。达玛果然在用巫术诅咒我,她眼里射出的目光分外明亮,怪不得她总要对我暴力相向,原来是个巫婆。我倒吸一口冷气,王允料事如神,富有远见,不像我这个倒霉蛋,身陷圈套中,还在沾沾自喜。我睡意全无,又回到床上,保持原有姿势,等着达玛进门,但是我又想错了。达玛竟然一夜未归,不知道她跑到什么地方装神弄鬼,鼓捣她的邪门歪道去了。
直到凌晨拂晓时,达玛才回来,我正坐在竹床上,如坐针毡,大气不敢出,捱到天色放亮,我出门去找王允。王允听过这奇特的事,早在他的预料之中,他思忖片刻,然后给我想对策:遇到这种事,谁也救不了你,只有靠你自己,我倒有一个好主意,至少可以保证你脱身。你就对她讲,自己思乡心切,想要回家看望父母,你甩开她,便意味着脱离了险境。你不用担心,料想她会答应你的要求,你约定好省亲的期限,如果她还是不放心,你索性带她一起走。我只能想出这个自救方案,也是你最后的一线生机,你不妨尝试一下。
我面对这样的无奈局势,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采取王允的主张,放手一搏。事不宜迟,我即刻回返恳求达玛,让我重归故乡探望父母双亲,不出我的预料,达玛死活不同意我走。我苦苦哀求达玛,不惜施展我的男性魅力,甜言蜜语,连哄带骗,向达玛灌迷魂汤,将她弄懵了。我鼓动如簧巧舌,对达玛说:小心肝,我离开家乡已经多年了,爹娘在远方思念我这个游子,我只想看他们一眼。我保证,速去速回,最多三个月时间,我就能赶回来。我请求达玛陪伴我返乡,但她从未走出过山寨,有恋家情结,不愿意跟我同行。
好在达玛终于同意放我回家,送给我许多细软金银首饰,还有她亲手织的土布。临行前,我尽显依依不舍之情,达玛和我挥泪告别,我背负沉重布匹匆匆上路,走出山寨,我立马有一种小鸟出笼的感觉。然而,我高兴得太早了,刚行至山脚下,狂风大作,雷鸣电闪,气候突变。我甚至找不到一处避雨的地方,雨越下越大,山洪暴发,洪水阻断了前方的道路。我进退两难,心急如焚,黄昏时雨才停下来,我深一脚浅一脚赶路,跋山涉水,正是我此刻的真实写照。我发现宽阔地带有两个人影,靠近才看清楚,王允和貂蝉正翘首期盼等着我。
裸女风波 [本章字数:2783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2 20: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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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我跟王允貂蝉会合以后,老师先行离去,我和貂蝉这对金童玉女组合,又开始新的旅程。依照王允的安排,我们此次的任务,是联手离间瓦解孙刘联盟,敢情王允投在曹操帐下,他也是曹丞相的拥趸,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朝南面行进,越往南走,自然景象愈发秀丽柔细,蓝天白云映照山川,沙洲鹭鸟更是令人叹为观止。我们还发现石壁雕像上牛角的轮廓,估计是远古某部落的崇拜图腾。河流湖泊密集纵横,我从前听说过江南水乡的赞誉,如今看来,果真名不虚传。南方多连绵阴雨,水源充沛,气候温润,堪称人间仙境,养生天堂。
正值暮春时节,我和佳人并肩前行,心情愉悦,好不惬意。忽然,从密林里跃出两条黑影,身手矫健,动作轻巧敏捷,看架势绝非等闲之辈。我根本不会武功,貂蝉也是柔弱女子,想必不是他们的对手,羊入虎口,凶多吉少。当我俩惊慌失措之际,两名大汉已经向我们包抄而来,其中一位蒙面人直冲我奔袭。另一位对付貂蝉,她已被吓得花容失色,发出刺耳的惊叫声,那人却没有停步,我倒吸一口冷气。我大声喊道:快逃。逃字还没有完全讲出来,我就受到重重一击,也辨不清是什么兵器,我扑倒在地,昏迷过去。
等到我苏醒时,貂蝉正守在我的侧旁,为我润湿干涩的嘴唇。据貂蝉说,我晕倒以后,有一名神秘的大侠赶来营救,我们二人方才化险为夷。至于那位恩人是谁,他说什么也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将我们护送到安全地带,便匆匆消失在苍茫夜色里。要说我生在现代,确实比古人幸福,人应该知足,我回返古时候,对此有切身感受,以前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当然,大权在握的曹操属于例外,他建造铜雀台,兴师动众,费尽心思,俗语讲树大招风,他就是另有所图。自古江南出美女,料想曹操耳目众多,不会对这事不知情。
再者,乔氏姊妹花的名气传遍全天下,曹操早已有垂涎三尺之心,只可惜名花有主。不过那些名媛佳丽,若是闻听曹操大兴土木,招贤纳士,外带金屋藏娇,爱慕富贵荣华的美眉,肯定如过江之鲫,纷纷主动自荐,她们的亲人也在身后助阵。诸葛亮就没有曹操这般光耀了,他一无豪宅,二无别墅,出道之前还住在茅庐蜗居里,按照我们现行的标准,顶多是经济适用房。刘备的处境也不妙,居无定所,四处游荡,好不容易向孙权租借了荆州,暂作栖身之地。鲁肃讨还住房,刘备甘当钉子户,耍赖胡搅蛮缠,硬是不挪窝。
刘备还不及房奴了,人家依稀看到希望的曙光,刘备则永无出头之日,他偏安山高路远的蜀地,才拥有自己安身立命的住所。曹操为何被后人非议?他太高调了,不懂得谨言慎行,夹着尾巴做人。某明星大腕便是一例,频繁出镜,其代言广告的商家无一幸免,相继倒闭破产。这位大明星好出风头,我行我素,且口无遮拦,得罪了一些人,自然沦为众矢之的。曹操也一样,说过头话,后代学者对此有多种解读,可是曹操结怨甚多,众口铄金,断章歪曲,紧紧抓住他的小辫子不放。曹操是霸道,平心而论,他分给别人的公摊面积也不少啊。
曹操还是没有胆大妄为到越俎代庖,登基称帝,他也有自己的打算,准备百年以后,把江山过户给儿子曹丕。在众多诸侯王中,曹操最具英雄本色,品相和性格。我并不是偏袒曹操,古往今来成大事者,都必须有呼风唤雨的本领,果断出招,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说到这里,又该提起刘备,有句俗话,刘备摔孩子,邀买人心,他总是哭哭啼啼的,成何体统。刘备所采取的以柔克刚太极术,攻心为上,才得以称霸,而他的懦弱表现,无法令人信服。曹操好比是斗士,爱憎分明,颇有心计,蓄势待发,一旦觅得良机,该出手时就出手。
(三十八)
我入建筑行太久了,经常说起话来,名词术语脱口而出,诸位要是觉得别扭,还请多多海涵。我们一路跋山涉水,转眼已是炎热酷暑,虽然王允事先指明前往的方位,可我们还是迷路了。我们来到一处袖珍小镇,不仅房屋规模玲珑精致,那里的居民也是浓缩的精华。我和貂蝉在小吃摊上品尝了汤锅,一种当地的特色美食,享用佳肴的同时,我俩聆听激昂婉转的山歌对唱。夜幕降临时分,我们又有幸目睹了南瓜灯,极富民族气息的装饰品。镇上的男女老少倾巢出动,围在篝火前,祈福诵经,然后跳起集体舞。
尽管言语不通,我们从一对对男女悄然离场,钻进后山树林的举动来判断,这里正在上演速配的好戏。我联想起电视台的相亲节目,本来男女的那点事,就是值得探究的永恒主题,电视编导为了作秀,吸引观众的眼球,我可以理解。拜金思潮泛滥,是相亲娱乐活动暴露的最大问题,迎合大众的口味和猎奇心理,正是其收视率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而边寨里自然淳朴的青年男女,他们之间的择偶配对,似乎最接近原本人类谈情说爱的初衷。我们今天以利益关系衡量对方,古人多数抛却地位财富的框架,就是单纯的喜欢。
转天,我发现一件奇事,许多年轻女人袒露胸部,立于街市四周,旁若无人,任人抚摸。更令人不解的是,这些花季少女不但不觉得难为情,而且也不躲闪,笑语欢声在村庄上空回响。我很是纳闷,此地属荒僻之野,人烟稀少,也不至于开放到这种程度。后来,我听一个懂中土语言的老者讲,部落内的摸奶习俗由来已久,长达数百年的历史。连年点燃战争烽火,绝大部分男人,也包括一些未成年男子,被抓壮丁充军。有很多男人,事实上还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的男人,他们从未接触过女人,就当了炮灰,死于战场。
部落里所有人都非常迷信,他们猜想战死沙场的士兵,将会变成孤魂野鬼,向世间的女子索命,带到阴森恐怖的地狱做老婆。依他们来看,冤死鬼均有处女情结,是那种身体敏感部位尚未被男人染指的女人。尤其是没有尝过男欢女爱滋味的少男,不甘心就此形单影只,来找至纯至洁的女孩做他的鬼婆,而有不良作风记录的女子,野鬼是不会问津的。那些未出阁的姑娘,没有人愿意被鬼魂勾走,于是老族长想出了对策。鬼节前后几天,少女以失去所谓的贞操为代价,其实大家都明白并未真失身,来换取更加宝贵的生命。
我来自发达文明的现代社会,不相信封建迷信这一套,或许部落里出现过极为巧合之事,土著人放大渲染了这种偶然个案所导致的厄运。实际上,这样的事在古代只是特例,女人们普遍传统守旧,恪守妇道。正因为如此,貂蝉嫁过人,她自认为是贞节烈女,始终不肯与我重修旧好。再看我们当代人,竟然有人大言不惭地宣称:**是由陌生到熟悉的最佳方式。我虽为现代人里的一分子,毕竟没有这么放任,更有国外的性感明星属于性解放的追逐者,她曾经直言不讳地对媒体说:只有脱光衣服,我才感到自由畅快。
反观古代的贞烈女子,如果被男人摸过手,由于男女授受不亲的戒律,她会砍断那只手。我听爷爷讲过,早先村里有个黄花闺女,被男人触碰了三寸金莲,她父母不依不饶,非让年轻人娶她。结果媒人作和,两人结成一家,皆大欢喜。倘若小女子无人肯娶,她很可能轻生,以此了断。我们在山村住了一些时日,貂蝉身体不适,我在她的身边左右照料侍奉。随后,寨子里的幼童接连发病,高烧呕吐,应是感冒或风寒一类的疾病。当地人不信任我,他们请巫师治病,采取祭奠作法,结果可想而知,病童纷纷夭折亡故。
抚今追昔 [本章字数:2791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3 2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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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多名孩童猝死以后,关于摄取魂魄的说法在部落里到处蔓延,除了我,所有人都信以为真。巫师对此的解释,是小镇的阴气太重,山神发怒,要夺走童男童女的灵魂,以警示众生。巫师指出破解之道,用红布包上桃树叶,挂在小孩的前胸,就能起到避邪的作用。这种方法根本不见效,其后又有几名幼儿暴病身亡,据我猜测,此病类似于感冒并发的脑膜炎。几个月以来,人心惶惶,后来儿童夭亡的事才告终止,渐渐平息下来,貂蝉的病也神奇地痊愈了。我仔细端详貂蝉,她已经由一名清纯少女,变成优雅的魅力女人。
最为惹眼的,是貂蝉胸前的秀丽山峰,曲线优美,凹凸有致,体态婀娜,丰润盈满,全身洋溢成熟高雅的风韵。貂蝉就恰如一株娇艳欲滴的花朵,傲然绽放,摇曳多姿。我从前听村里的长辈讲过,女人的**未经人触摸之前,如同金子一般珍贵;而金**被摸过以后,就立即贬值了,从金子变为银子;待女人出嫁,生儿育女,喂养奶水,那对**便更不值钱了。貂蝉跟随吕布多年,她早已被抚摸无数遍了,可是在我的心目中,她依旧是那个纯真的女子。我想起来了,我乡下老婆不懂得胸部保养,结果**下垂,惨不忍睹。
黄娟是城市女孩,每天使用精致合体的文胸,很是曼妙完美,我看着就感到舒服。我还从没有见过貂蝉脱光后的庐山真面目,只能靠自己臆想,她准定也穿戴束胸的内衣,才会如此妩媚动人。可是,貂蝉始终与我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我的百般殷勤和努力,都化为了泡影。我们现代人爱玩情感游戏,为了吸引大众关注,媒体经常爆料出人意外的新闻动向。男男女女,分分合合,今天出双入对,明天就有可能分手,金童玉女,才子佳人,是外界对他们的嘲讽,还是满怀期待?我也搞不明白,总之,摆在眼前的现状就是这样。
即便双双携手迈步进驻婚姻围城,其中许多家庭早已是名存实亡,出轨绯闻,闪婚闪离,视婚恋如儿戏的情形遍地皆是。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生在物欲世界,身不由己,出淤泥而不染,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信你也陷进来试试。乱哄哄的年代,古人连命都保不住,还奢求什么感情,延续后代是当务之急,乱点鸳鸯谱的配对,占据主流位置。再看看我们和平时期,放着好日子不珍惜,就喜欢瞎折腾,我以前常对下属说:都是吃饱了撑的。我曾经目睹公园相亲角的热闹景象,人群密密麻麻,我不禁感叹,剩男剩女何其多哉。
受传统观念影响,剩男并不可怕,何以见得?男人以事业为首要任务,等到出人头地的那一天,不愁坐拥财富的同时,美女环绕左右。女人则不然了,个人命运总是附属于未来的夫君,而自身成就另当别论。剩女很无奈,比她们更焦灼不安的是父母,宁缺毋滥,是剩女群体的通用准则,在当前的背景下,实属尴尬下策。我不会做诗,有时顺口胡诌几句,概括了剩女的心态行动:花枝招展上街头,待字闺中又如何?剩女现象,是时代进步的征兆,是女性真正翻身为自己做主的标志,我没有危言耸听,作为剩女,应该骄傲。
我所回到的封建年代,男尊女卑,男人可以妻妾成群,女人却没有自主选择,只能听天由命。如今女人的自我意识觉醒,对男权地位构成威胁和挑战,现在女人献出初夜贞操由自己掌控。古代的女子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们的后代将贞节视若草芥,一文不值。我留心注意了一下,多数剩女均属成功女性,心高气傲,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成为大龄未婚女。假如貂蝉生于今天,我料想她也会是剩女中的一员,其实我觉得用圣女更为妥帖准确。貂蝉在丧夫以后,仍然能守身如玉,实属难能可贵,而今无人能及,怪不得现代男人都有绿帽恐惧症。
(四十)
黄娟就给我戴了一顶绿帽子,这是确凿的事实,我神游三国之后,对此更有一番别样感触。我是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男人,虽然长相一般,但是我有大老板的派头,也许这正是我俘获黄娟芳心的原因,更关键的是金钱的魔力。外遇,是都市生活的流行病,乡村也有,是从城市传染过来的。说实话,我自感对不住元配妻子,然而,我进城以后,两人的距离在拉大。她一直没能适应城里人的习惯,这个家就像鸡肋,我俩言语不和,就发生争端,平息后也如同废墟。当年我打工,我老婆倾其所有,我才鲤鱼跳龙门,一跃而为暴发户。
她带儿子住进大房子,一家人团聚后,她依然改不掉节俭近乎抠门的毛病,向来反对在饭店用餐。我不满她的举动,就训斥她:你给谁节省呀?她倒好,先是默不作声,随后露出一嘴黑里透黄的大板牙,幽幽地低语:我在为自己省。我请钟点工做家务,她硬是把人家轰出门,亲自上阵,将房间打理得纤尘不染,窗明几净,她最拿手的绝活,岂肯被他人染指,取而代之?她还有另外的长项,浆洗缝补,整天忙个不停,邻里街坊都夸她是贤妻良母。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会咧着嘴傻笑,我有一肚子苦水,却是无处倾诉。
我在外面的应酬很多,没有工夫为家里的事操心,全权交给她,由她代为管理了。我在花花世界尽情享受人生乐趣,家庭不称心如意,我就一门心思投入工作中。我身为盘踞房地产行业的土皇上,哪里有太多的正经事可干,无非是寻欢作乐。我在夜总会认识了黄娟,她不仅体型苗条妖娆,而且谈吐风趣,我觉得她才是富有情调的妙龄女郎。我已届中年,阅尽千帆,对男女之情早已淡忘殆尽。遇见黄娟以后,我又开始春心萌动,大有死灰复燃之势。几十年的相濡以沫,敌不过一次心动感觉,究竟是男人无情,还是时代悲剧?
家庭围墙里的主妇,变得越来越缺乏竞争力,何况我的糟糠前妻本来就是个黄脸婆,丝毫没有可取之处。我瞧一眼她庸俗,甚至有些丑陋的外貌,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一个堂堂的企业家,难道只能这样委曲求全,窝囊地活着吗?我是男人,是有七情六欲的人,如果遇到适宜的潮暖环境,就会慌不择路,陷进泥沼。黄娟属于令人迷恋的风情万种式女人,她对我投怀送抱,吐露娇蕊芳菲,我无法抗拒。怨妇诚可怜,佳丽情更妙,我把裴多菲的诗改得面目全非,却十分符合我在两难抉择徘徊时期的倾向性。
对于我这种年龄的人来讲,年轻貌美的黄娟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神秘色彩。我和她存有不小的差距,而恰恰这样的间隔具有超强的引诱力,我常常抓耳挠腮,奇痒难耐。黄娟是追新逐异的女人,她主动向我示爱,我当然顺水推舟,与她共沐鱼水欢情。黄娟经常用面膜美容,如此一来更显得光彩照人,我的丑妻就不谙此道,只会将过时的雪花膏,涂在她的油脸上。我的前妻简直就是一个不懂人生情趣的人,我给她买来香水,她却从来没用过。我问她:你怎么不用?她表情愚钝而又淡漠地说:我又不是骚狐狸,用那玩意作甚?
听听有多么可笑,几乎所有女人都以爱美为毕生的追求,她却反其道而行之。她偏执保守,想当然地认为,只有野女人才能涂脂抹粉打扮,自家根本用不着这一套。要说黄娟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的父母和我一样,出了车祸,所不同的是我变成植物人,而她的父母则魂归西天。黄娟写过一首诗:幸福如天使,背负一双翅膀,随时会飞走,短促的稍纵即逝。黄娟在叔叔家长大成人,寄人篱下的滋味不好受,常遭婶婶的白眼,叔叔是妻管严,爱莫能助。黄娟很少提及过往经历和波折,不管怎样,最后她像无助的鸟儿,落到我的手心里。
豆浆油条 [本章字数:2781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4 21: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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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那时黄娟纯净的宛若一池清水,通过客户老朋友的引见,我和她初次谋面。尽管黄娟强颜欢笑,我还是看出她内心里的凄楚和落寞,这或许就是不幸家庭给她造成的后遗症吧。我阅历丰富,对她的身世了如指掌,信心满满,自觉胜券在握。我开始只和她谈生意上的事,后来才慢慢地转移话题,说起令我厌烦的家庭。我屡次提到夫妻之间感情不和,两人的差距已经扩大为鸿沟天堑,我不想再维持下去了。黄娟从不插言,总是在我旁边凝神倾听,我知道自己初战告捷。我毕竟是抛头露面的企业家,身上的光环对她产生眩晕效果。
我们俩的关系进展神速,交往了几个月,便双双坠入情网,轻易突破最后一道防线。我不可救药地迷恋上黄娟,同时为她抚平心灵的创痕,她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无一遗漏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与她共度相识后的第一个情人节,从此两人难舍难分,在感情的漩涡中越陷越深。黄娟气质优雅,穿着得体,并不是多么华贵,而是恰到好处地显露她的娇媚风姿。她算是温柔知性的女人,更令人神往的是她的年龄,比我整整小十八岁。虽然我不是满头银丝的老翁,精力尚且充沛,但是也属于人过中年天过午的半老之人。
像我这种年纪的男人,似乎对年轻漂亮女子的抵御能力异常脆弱,不堪一击。正所谓,迟来激情遇红妆,一树梨花压海棠,鸳鸯戏水伴成双,皓首青丝梦黄粱。黄娟知书达理,身材娇俏,额头光洁,嘴唇丰润,就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猫咪,当属小家碧玉中的极品,我俩结婚伊始,是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真正在一起了,我才发现不合拍,不但表现在床榻之上,还有饮食口味,作息时间和生活起居等方面。黄娟忘恩负义,竟然背叛我,我原以为自己捡了个宝贝,将她收编麾下,她外表平静如水,实际上早就另有图谋。
黄娟鸠占凤巢后,她的本性大暴露,花钱大手大脚,意欲补偿以前拮据困顿的遗憾。每当我陪她逛街时,黄娟看见五光十色的首饰,就走不动路了,爱不释手,双眸放光。我知道了,她终于钓到我这个金龟婿,怎肯轻易罢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她早就打好了自己的如意算盘。在她软磨硬泡,无理取闹的要求下,我给她买了大钻戒,还有光鲜漂亮的衣服,成千上万的银子就这样流失出去。黄娟终归心满意足了,斩获颇丰,满载而返,我在她身边拎着大包小包的衣饰物品,几万元打水漂了,心疼得我像刀剜一样。
我心里清楚,黄娟注重浪漫情调,我用信用卡里的大笔金钱作为交换代价,分享那稍纵即逝的飘忽感觉,其实并不受用。我不能拒绝付款,否则她会说我小气吝啬,揶揄的话语如同连珠炮一股脑袭来,弄得我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原来黄娟在跟我套近乎时,是刻意伪装出来的,假装矜持清纯,可她内心里早有预谋。现在市场上打假的呼声不绝于耳,我看恋爱也要打假,谈情说爱阶段,情场中人都会变脸高招。每次我们走进大饭店,黄娟就抢过菜单,装模作样翻个遍,最后,她还是会点燕窝鱼翅,以及鲍鱼之类的豪华菜。
后来,黄娟老实坦白,她从小是吃青菜长大的,已经吃腻了,如今要换换口味,那些极品海鲜,是她梦寐以求的美味大餐。黄娟也不是一无是处,她擅长营造温馨氛围,我生日的当天,她一定会给我带来特别的惊喜。除了蛋糕和蜡烛,她还另外想出奇招,发短信,送鲜花,她自己特意打扮一番,同时买来面具,甚至是棉花糖,这用不了多少钱。黄娟最富创意的举动,是给我订购红酒,当然她不必自掏腰包。红酒的包装上面刻有彩喷的文字,经常是爱你一生,相伴到老这类的字样,因为出乎意料之外,我深受感动。
(四十二)
我一直以为黄娟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其实正相反,她美丽的外表,包裹着一颗虚伪狡诈的心。高雅亮丽只是她的外在装饰,楚楚动人的眼神则是蛊惑我的锐利武器,她的动机无非是骗取我的钱财,而不是看中我这个日渐老去的人。待到黄娟搭上年貌相当的郑川,就原形毕露,我至今仍然想不明白,难道女人都像她一样水性杨花吗?至少我的前任老婆就不是,她虽然缺少女人的风情韵味,但她始终对我忠心不二,这一点我可以作证。而我呢,撇下老妻,全然不顾念多年的夫妻情分,黄娟背叛我,是苍天对我的惩罚。
他们的阴谋最终得逞,我变成了植物人,我一手撑起的公司便乾坤大挪移,所有房产,股票,还有业务均落到他们手中。我老家的亲友乡邻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丑媳妇才能同甘苦,共患难。我却不以为然,如今通过残酷的事实,我终于顿悟还是老话说的对。我想起来了,自从郑川频繁出入我家,黄娟就开始对我横挑鼻子竖挑脸,有意挑起家庭争端。当初,黄娟对我前妻说:他和你没有感情了,你还留着他的空壳有什么用?现在倒好,她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黄娟对轻而易举得来的男人毫不珍视,将我的猜度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我向黄娟求婚时,单腿跪地亲手为她戴上璀璨夺目的钻戒,她感动得热泪盈眶。而后来,她竟然狠心地联合郑川,想要置我于死地,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可是她的心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根本就是个忘恩负义的贱女人。我的心凉透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公司,到头来是为别人作嫁衣,真是可悲可叹。平心而论,黄娟是个聪明能干的女孩,我们刚结婚时,她每个周末都要下厨做她的拿手菜,不过这种温情的场景只持续了几个月。此后,黄娟就像换了一个人,晚上熬夜看影碟,转天得到临近中午才起床,生活规律被打乱。
黄娟变得消沉懒散,我一直都宠着她,从不干涉她的生活起居,她却反过来故意找茬跟我大吵大闹。我工作忙,没有心情和她吵架,我被逼急了,喊她两嗓子,她自然会知趣地闭口。在外面我对她也不错,出席宴会时,为黄娟引见各位客户及夫人,把她照顾得很周全。在场的人看着羡慕的要命,有位阔太太对自己的丈夫说:看看人家洪老板,对娇妻多么体贴啊。我给足了黄娟面子,她却不领情,从未说过感激的话,好像我这样做,是自己责无旁贷的义务。我闯过生死线以后,脑筋才有点开窍,黄娟缺少父爱,想在我这里寻求。
黄娟哪里是我的妻子,分明是我的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是她的倒贴佣人。我在婚姻里,并没有收获到爱情,本想另觅新欢,反而险些命丧黄泉,我纯粹是咎由自取。我把黄娟当成宝贝似的,她却不买账,跟郑川暗渡陈仓,勾搭连环,我感到如鲠在喉,心里憋闷,藏着一口恶气。我再看看眼前大病初愈的貂蝉,真可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别有一番韵味。我和貂蝉经历了一路的艰辛苦难,已经成为心灵共鸣的知音,同甘苦,共患难,我俩的关系超越世俗观念里的情人,是休戚相关的联盟,利益共同体。
还是古代女子温婉含蓄,貂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在她的身上,似曾嗅到了淡淡的迷迭香气。如果说我的前妻让我揭开两性之间的屏障,黄娟则是我不折不扣的小蜜情人,后来升格为正室,也带有巧取豪夺的味道,貂蝉和她们不一样,我初次体验到什么是爱情。古今人们都崇尚美妙的爱情,但是现代人不懂得爱之真谛,就会歇斯底里地把爱挂在嘴边。我听过一首歌,歌词是豆浆离不开油条,让我爱你到老,爱情就需要这样,它才幸福美好。爱情果真像豆浆油条这么简单吗?依我所见,只有触电般的感觉,才能称之为爱情。
偷窥美人 [本章字数:281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5 21:0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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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然而,现在人们的**已经泛滥成灾,这不能称为爱情,刹那间的激情对对碰可以维持多久?恐怕每个人心里都有数。古人就要单纯许多,再加之受到礼教家规的限制,根本无法自由择偶,也从中引发多少悲情故事。郑川博览群书,空闲时给我讲古代才子佳人的奇闻轶事。我印象最深的传说,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少女,在绣楼上凭窗望见一名少年郎,少年是当地富家文人和才女的儿子,气宇不凡,风度翩翩。我猜想他继承了父母的遗传基因,特别有气质,那位情窦初开的思春少女,被他的外貌所吸引,对他一见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