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乱世英雄之闯荡三国》作者:雪山巅【完结】 > 乱世英雄之闯荡三国@txtnovel.com.txt

第 8 页

作者:雪山巅 当前章节:15418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8:57

情况正好相反,老族长没有责怪我,而是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为人之道,既然走到这一步,也要负起男人的责任。老族长也未曾料想,我的梅开二度,是自酿的一杯苦酒,真是应了那句话,死要面子活受罪。我从老族长的叮嘱中,领悟出另一种弦外之音,恨铁不成钢,他老人家经验丰富,指出我将要面临的严峻挑战。今天我才知道,我在教子方面也是写下败笔,子不教,父之过,我没有给他树立好榜样,儿子是我心里永远的痛。自从洪峰搬到江滨市,就开始和青菜绝缘,鱼肉海鲜是他的家常便饭,天天胡吃海塞,面积体积都与日俱增。

洪峰刚来那阵,先是活泼好动,我很欣慰,男孩理应活跃一些,此后我发觉他不对劲了,去医院检查,说是缺少微量元素,患上多动症。洪峰走进校门,变得不爱运动,等到上初中,他沾染了一身的坏习惯,自然成绩也一落千丈。洪峰上课不听讲,总是开小差,三天两头逃学,还考试作弊,抽烟喝酒打架一样不少,我说他五毒俱全。老师经常请家长,我没有时间,由他妈妈代劳,后来洪峰又学会了编瞎话,要不就是沉默无语,我真拿他没办法。我给他请家教,也不管用,辅导老师说洪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长性,难以见成效。

洪峰上中学后,每月有一千元的零花钱,消费观念随之发生转变,买东西大手大脚,好像家里有一座金山。我为他操碎了心,除了在商战上角逐,还要劳心费神管教儿子,我对他不抱太大希望,只盼他能自食其力。我离婚后,洪峰变本加厉恣意妄为,我更不敢管他,他反倒振振有词说我欠他的,看有多可笑。洪峰不学无术,这点随我,但是他聚众斗殴,绝对不是我遗传给他的。洪峰爱攀比,也并非出自我的影响,别看我是老板,从来不挥霍,洪峰花钱如流水,是受同学的不良诱导。近年兴起宠物热,我没有闲暇,黄娟养了一条牧羊犬。

(七十四)

后来,我把对儿子的关心,转移到爱车上,奥迪车是我的最爱,终日陪伴,渐生感情。我常年应酬很多,落下胃痛的毛病,因为业务关系,我跑遍了全国各地,游览多半数的名胜古迹。未经历练,难免生猛,我走过一遭才发现,原汁原味的民俗建筑最有文化底蕴。古人热衷于拼争,现代人勾心斗角,都是对美好人生的误读,真正文明财富的缔造者,是底层的老百姓。就那我们须臾不可离的饮食来说,也跟歌坛一样,东北风西北风轮流劲吹。我一度对东北菜上瘾,起初吃不惯,慢慢喜欢了酸菜。酸菜有三种分支,味感各异,我悉数笑纳。

东北酸菜是其中之一,我给保姆起外号,正是因为我对酸菜有所偏爱,联想到雪村的小品剧,灵机一动,为她取名。后来,我通吃东北大菜,所谓的大菜,并非有多么名贵,而是量大实惠,足以大快朵颐,享受口福。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所用容器不是碗盘,是用大盆盛放。东北人豪爽,不仅表现在性格上,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是全方位的有气势。当然,我也吃过山珍海味,鲍鱼海参鱼翅一类的餐桌极品,均属帝王宴,整天吃会倒胃,偶尔为之,调剂口味。我有幸品尝了乱炖,东北人的当家菜,以豆角土豆番茄等大众菜为主料。

乱炖看似搭配不合理,实际上别有风味,而且富有营养,对身体健康有好处。我前妻就吃得津津有味,洪峰不爱吃这道菜,其后我介绍给黄娟,她紧皱眉头,不肯下筷,看来我和她还是有代沟啊。我周游古今,经历颇多,修炼得极具豁达睿智的大师风范。再说保姆翠花,他比我大几岁,按照辈分关系,我还得管她叫表姐。翠花很不幸,嫁了个不求上进的丈夫。只会窝里反,对翠花动粗,实施家庭暴力。翠花隔三岔五回娘家诉苦,想要离婚,翠花妈是老古板,认为离婚丢人现眼,脸面无光,翠花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忍受丈夫的体罚折磨。

如此来看,男人在外面没本事,就回家拿老婆出气,我指的是一部分人群,不代表普遍现象。翠花在婆家没有地位,她婆婆刁钻刻薄,一口一句老公打老婆,天经地义,可见她有多混账。她也是女人,听说年轻时和翠花一样挨打,她家有祖传的暴力倾向,等到年老体衰,不具备打人的力气,才罢手。翠花的丈夫跟他爹一脉相承,老婆是鼓,不擂几下心里痒痒,同时也是传宗接代的工具。翠花生了两个儿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小儿子与洪峰年岁差不多,不好好上学,总闯祸。洪峰比他强,还不至于把人打个半死,在拘留所里面壁思过。

翠花的大儿子已经娶媳妇了,他家门风不正,就会没事找茬,天天和新婚妻子吵架拌嘴,最终目的是诉诸武力。他媳妇自感没有信心,瞒着他作了流产,结果他怀疑媳妇有外心,拿掉的是野种。他不由分说拳脚相加,小媳妇实在忍受不了他的殴打,说什么非要离婚,他们最后还是以分手而告终。翠花是苦命人,出来当保姆,回去也要受气,家里外头都不顺心,所以我特别照顾她。我阅人无数,像翠花这样的女人,我见得多了,本来处于劣势,再一味忍让,最终的命运,只能是任人宰割。俗话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女子多不如意。

貂蝉守寡后,一直独居空荡荡的房子里,迟迟不肯答应我的求婚。我百爪挠心,每天见到风摆杨柳,仪态万千的大美女,却只可远观,而不能近距离接触,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貂蝉只是嘴上跟抹了蜜一样,一口一个哥哥地叫着,甜得发腻,我听起来感觉隐含一种撒娇的语气。我也觉察到,貂蝉喊我哥哥是出自真心,而不是拿腔作调,虽然她的咬字不算太清晰,我觉得惬意舒服。我顺坡而下,答应的也十分干脆,既然她把我看作兄长,我就索性当一回她的哥哥。我是个男人,尽管我不可能谙悉整个男人群落,还是多少知道男人的心思。

酩酊大醉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1 22:13:28.0]

----------------------------------------------------

(七十五)

别看男人们终日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一张张棱角分明的脸,或桀骜不羁,或特立独行,或慷慨潇洒,其实骨子里多多少少都有美女情结。依据男人的性格及心理特点,我大体为他们分类,难以涵盖众生相,不过还是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一,心怀不甘型,别人形影相随,自己冷冷清清,这类人不惜动用所有关系,去结识漂亮美眉,是忙碌的一群人。第二种情况,安之若素型,持缘分是顺其自然的观点,既来之,则安之,不强求,具有置身事外的气度。接下来,是看破红尘型,在感情问题上屡战屡败,因此采取破罐破摔态度,不抱希望。

还有愤世嫉俗的男人,对女人群体产生强烈偏见,把自身失利原因归咎于对立面,狭隘地认为女人短视虚荣,整体素质下降。最奇特的是感觉良好型,以目前现状为荣耀,哪怕是独身,无人青睐,也觉得是体面事,并大肆宣讲他的一套奇谈怪论。另外,还有浑然不知型,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青涩男生,并非天生迟钝,因为还没有开窍。下面是条件过高型,总梦想织女配牛郎,在极其有限的空间寻找,最终沦为剩男。最后一种是畏首畏尾型,前怕狼,后怕虎,对恋爱充满恐惧,始终保持谨小慎微的姿态,所以他们在情路上很难如愿以偿。

男人都这般多愁善感,情绪飘移不定,更不用说女人了,如果想清楚,爱不是生命的全部,没有爱的人生也未必黯淡无光。话虽这么说,那是自己没有遇上,真要是遭逢霉运,就会有另样的想法。我的外甥女小玫,自幼缺心眼,与洪峰不同,她是真的脑子进水了,小时候发高烧,把大脑烧坏,智力低下。她在人前神色呆滞,面无表情,喜怒哀乐是他人的特权,与她无关。小玫跟不上学习进度,小学没读完就回家务农,倒是出落得愈发水灵,说媒的人踢破我姐家的门槛。小玫嫁人后,生下白胖儿子,他男人没良心,最后还是抛弃了她。

连普通的女子尚难保被遗弃的宿命,更何况像小玫这样有先天缺陷的女孩子了,根本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我家乡也是藏龙卧虎的地方,我鲤鱼跳龙门,一举成为远近闻名的大企业家。我们村还有个名人,叫邵静,刚出生时怕光,患有白化病,全世界的发病率只占十万分之四,不幸让她赶上了。邵静被乡亲们视作异类,她成年后身高达到一米八,走上T型台,跻身模特圈,时来运转当上名模,后来她出国定居。从古至今,通过不断努力和拼争,改变自己命运,被后人誉为英雄豪杰的以男人居多,女人有花木兰,穆桂英等屈指可数几例。

我来到古代,亲耳听说一位无名女英雄,堪称有勇有谋,巾帼不让须眉。本来女英雄夫妇二人恩爱甚笃,那个可恶的高官嫉贤妒能,设计陷害她丈夫,充军发配到边远地区,她女扮男装千里寻夫。路上她遇见拦道劫财的女寨主,看她英气袭人,想和她拜天地入洞房。她急中生智,假装应允跟女寨主的婚事,开列的条件是暂缓成婚,先行由她带兵复仇。女英雄攻取城池,高官人头落地,她和丈夫终得团聚。为了答谢女寨主,她牵线搭桥引见丈夫的好友与寨主成亲,不仅扭转乾坤,而且赢取了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她不辱英雄的美名。

如今,天下太平,生活安稳,而怨妇部落有增无减,怨天尤人无济于事,还是学学女英雄,自己做主。但是,随着像我这样暴发户的横空出世,那些身后的女人可就遭殃了,男女阵营新一轮的不平等,造成多少女人的惊魂噩梦。我正在遐思神游之际,忽听门外传来一片哭泣声,无比凄惨,我不明白快要到新春佳节了,他们遭遇什么不测事,何以如此悲痛?我走出房门,才弄清此事的原委,和灾祸不相干,他们是在哭年。他们聚集街头巷尾,相拥而泣,嚎啕大哭。有人道出是当地的习俗,他们感叹人生苦短,韶华易逝,故而伤心落泪。

(七十六)

与其他物种相比,人类应是更强势,也更为贪心,鸟禽野兽均是其餐桌上的美食,人们喜好滥杀无辜的近邻。为什么普天之下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的三高人群日渐增多?原因不外乎我们的欲望超出极限,为满足口腹之欲和一己之利,不顾濒危动物的死活。人类遭受了报应,艾滋病,禽流感以及类似稀奇古怪的病症,其实是外星人略施小计,给人类敲响警钟,无非是惩戒一下地球人而已。俗语道:鱼生火,肉生痰,白菜豆腐保平安,白菜是个宝,赛过灵芝草。越是不起眼的家常菜,越富有营养,对人体有益,此说法已经受千百年的证实。

我们喜欢搞怪,标新立异,别出心裁,总能制造轰动效应。我曾经进过一家餐厅,里面是清一色古香古色的太师椅,服务员身穿绿军装,重现几十年前红卫兵小将的形象,菜品也是忆苦思甜的种类。大众消费水平节节攀升,人们的口味愈加挑剔,这家餐厅老板挖空心思,想出奇招,其目的就是为了招徕生意。古代便有书中自有千钟粟之说,我以前爱好藏书,而不读书,只是装装门面,使人误认为我出身于书香门第。我返回远古,又捧起简牍,开始正儿八经诵读,不是摆摆样子,这回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大脑,以免沦为无知者,遭人算计。

我们地球人就会异想天开,电影《黑客帝国》里有个镜头,用连通管接在后脖颈,试图输入文字信息。这样高难度的事,我们办不到,外星人却早已驾轻就熟,他们使用高科技手段,光电磁场感应,并不是直接解剖,我们人类常常想当然,弄巧成拙。外星人能将书本上的东西转化为财富,比黄金屋还要贵重,历经亿万年的摸索才完成,不是一蹴而就。我是诸葛亮的亲信随从,跟着他前往东吴,给老同学周瑜吊孝,我们完全是出自真心,焚香跪拜,供奉果品美酒。周瑜同僚都对诸葛亮有成见,一致认为周瑜之死,他是罪魁祸首,负有全责。

众人虎视眈眈,瞪圆了眼珠子,手无缚鸡之力的政界要员怒目直对诸葛亮,而膀大腰圆的威武战将,握紧了手中的兵器,恨不能冲上来,把我们撕成碎片,剁为肉酱。还好,有驰骋纵横,威震八方的常胜将军赵云在场,他们不敢造次,敢怒不敢言,只得眼巴巴看着我们进行凭吊仪式。诸葛亮胆识过人,胸有成竹,事先准备了一篇祭奠文章,他展开书简,大声朗读起来。诸葛亮心胸开阔,光明磊落,他对周瑜给予高度评价,只字不提个人恩怨。这叫气量,玩弄计谋是各为其主,当然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利益,而双方私交则是另外一回事。

诸葛亮盛赞周瑜是杰出的军队统帅,文韬武略,无人可比,又夸他有雅量,这属于官话套话,从古代一直沿袭至今。诸葛亮的悼词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然而又情真意切,大家感动得眼含热泪,我们圆满完成吊唁任务。诸葛亮名声远扬,跟他才学不相上下的庞统先生仍默默无闻,刘备只给他一个副县长的职位。凤雏和卧龙一样,都是不可多得的奇才,可惜境遇有如天壤之渊,孔明春风得意,而庞统不受重用。凤雏先生心理失衡,看人家诸葛亮总是高朋满座,自己门可罗雀,门前冷落车马稀,同样的世外高人,两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庞统向来做事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不按常理出牌,穿衣打扮也十分随意,不拘小节,难怪刘备等闲视之。庞统是个率性的人,不会弄华丽的装饰,哪怕是暂时的应付,老夫子也很是不屑。新官上任三把火,庞统就职伊始,大胆废除了以前的陈规旧律,重打锣鼓另开张,闹得人人皆知。刘备也听说凤雏先生的改革新方案,对此极为不满,你一个小小的副处级干部,还不如芝麻粒大的官,竟然擅作主张,瞎折腾。刘备派出他的手足兄弟张飞,挂巡视员头衔,前去追查。庞统是酒鬼,贪恋杯中之物,不分是否有公务,一直喝到酩酊大醉为止。

双子星座 [本章字数:2869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2 20:51:46.0]

----------------------------------------------------

(七十七)

张飞粗中有细,没有马上现身,而是暗中观察。庞统果然名不虚传,他审理邻里纠纷和治安难题确实有一套,很快就办妥数月积压下来的民事刑事案件。张飞不得不口服心服,对凤雏先生另眼相待,回去复命如实禀告,刘备终于起用庞统,封为副军师之职,仅次于军事诸葛亮。在双子星座的扶助下,刘备再展雄风,联合多股势力,与曹操分庭抗礼,其中就有和曹操不共戴天的冤家马超。马超的父兄惨遭曹操杀害,成为他的刀下之鬼,两人算是结下了梁子。这年寒风乍起之际,曹操和马超两军对垒,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场激战在即。

马超恨的牙根疼,看见曹操眼珠子都快要爆裂而出,策马奔向曹操,直取首级。曹操知道马超杀红了眼,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转身慌忙逃窜。曹操使用了易容术,马超还是一眼认出他,大将许褚赤膊上阵,拼死保护曹操,两人大战厮杀到一起。乱世纷争中,时常上演这样你死我活的斗狠场面,我又联想到外星人,地球人探寻他们多年未果,如此情形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有另外一种可能,人类是外星人的后代,这种说法看似荒诞无稽,实际上有一定合理性。我们搜寻并破译的电波,据此可以大胆假设他们环境恶化,为了活命,集体迁移。

遥远的史前时期,蔚蓝星球安静祥和,井然有序,外星人终于找到他们的理想归宿。地球成为外星人的避风港,经过千万年的繁衍变异,诞生了独特的种群人类。当然,灵长类动物是外星人的首选继任者,基因重组以后,转变为新的物种,我们人类,外星人是我们的老祖宗。而那些散落在其他地方的外星人,是与人类亲缘关系很近的兄弟姊妹,我不敢妄言,人类好斗是否继承了外星人的遗传因子。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外星人在密切关注着我们,必要时援手相助,毕竟血浓于水。外星人不主动和人类认亲,不难想象是因为出于安全问题。

虽然外星人和人类相互拥抱的情景感人,而其后果或许是个悲剧,外星人比我们想得长远。就像行侠仗义,占山为王的绿林好汉一样,他们口号很响亮,替天行道,除暴安良,杀富济贫,说得好听,其实则不然。私心过重,是人类的劣根性,尤其是这些江湖盗匪,所谓的改天换地,无非还是为自己着想,即便掌握政权,也不会为民众谋福利。如今说的山寨,最早的出处来自于揭竿而起者,总是标榜境界不一般,实则骨子里压根没有雄心抱负和长期规划。不仅山大王目光短视,平民百姓也有心胸狭隘的人,这座城杂货店掌柜,就人品差劲。

他卖东西从不给足分量,缺斤少两,我怀疑他是后世商人的鼻祖,我们都对他咬牙切齿,痛恨不已。他属于垄断老板,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人们购买日常用品,必须到他店里来。高路是位年轻后生,住在我家附近,他平时喜欢读书,我已是重返古代的知识分子,偏爱结交书生,高路是其中之一。高路家境窘迫,没有多余的钱买灯油,古人使用青油灯,燃料是易耗品,需要经常补充。那个势利老板总讽刺挖苦高路,还不给他赊账,高路对此无可奈何。我想替高路打抱不平,自己又不便出面,就为他想办法,给高路出了一个馊主意。

那天,高路去买油,穿了一件破棉袄,白花花的棉花绽露在外边,此时还没有入冬,路人均感诧异。高路手里拿着一枚铜钱,走进店铺大声嚷道:我不小心把钱掉油缸里了。说完,高路在油缸里面一通摸索,等他找到铜钱,又改变了想法,不打算买油了。老板望着高路离去的背影,琢磨了许久,方才明白过来。高路经我指点,用棉袄浸透了大量灯油,老板只有暗自憋气,不好发作,他全身发抖,差点被气得背过气去。我一直在思考,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女人?其实很简单,求异,这里不是指异性,而是不同处,女人太温顺,反倒没意思。

(七十八)

我的前妻逆来顺受,像块面团,软弱无骨。貂蝉是接受礼法教育的女子,虽然心灵手巧,但还没学会放任撒野。我娶的第三位夫人达玛,浑身散发野性的光芒,而她又过于极端化,女人像她这个样子,完全阴阳颠倒,失去女性的柔美。最能体现女人韵致的是黄娟,擅长运用手腕,撒娇,另有一种蛮横的味道。黄娟敢于向我发起挑战,跟达玛不一样,达玛那是支配占有,我处于从属地位,根本没有话语权。相比较而言,黄娟更为性感,别有风味,我不顾一切地追求她,皆因男人的本性。女人呢?更看重浪漫情调,我没有夸张,的确如此。

至少黄娟就是这样的女人,她喜欢喝柠檬茶,中西合璧,极具优雅氛围。柠檬茶苦中带甜,类似多味的橄榄,又不尽相同,我品尝过后,方知此中的奥妙。女人外柔内刚,恬淡如菊,才最为受用,貂蝉正是典型代表。貂蝉没有孩子,我提议收养一个,貂蝉托人找了名女孩,她叫小不点。小女孩眉目清秀可爱,是没爹没妈的孤儿,开始时有许多坏习惯,比如不讲卫生,固执任性。在貂蝉的**下,小不点养成有规律的生活方式,我也对她呵护有加,很像温暖的家。一年后,小不点长成乖巧小姑娘,面色红润,头发乌黑,我俩极有成就感。

我身为谋士,所得俸禄仅能维持两人的开销,多出个小不点,我开始觉得日子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为了创收,我想再开辟第二职业,组织会议,从中渔利,起初还有所斩获,后来这一招就不灵了。我又另觅良策,自己脱胎换骨,已然成为文人墨客,干脆为他人写奏折,写春联,代为捉刀,总之一律全收,来者不拒。这次果然奏效,原来我那个借开会投机取巧的歪点子,只适用于现代社会,古代根本不管用。谷春光是江滨市的另类人物,他白手起家,这点跟我相似,赚得第一桶金,说起他,还沾我的光,他是著名的吃白食的专业户。

我们房地产业隔三岔五举行招待会,谷春光常常混进来,捞了一票,膀不摇,身不动,坐收五百元的红包。他不停地穿梭往返于大小聚会,获取的礼金小具规模,另有高档纪念品,洋酒,景泰蓝工艺品之类的东西。谷春光总结了会虫这一行的入门条件,首先必须消息渠道众多,对市场调查有个初步的估算,才能知己知彼,无往而不胜。其次,姿态要尽量低调,不会让人起疑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浑水摸鱼,取得成功。关键的一点,具备平稳的心态,尽管内心有些忐忑不安,脸上万万不可表露出来,面不改色心不跳,方为此中的高手。

几年前,楼市火爆,谷春光注册了自己的广告公司,他当上老板,大肆招聘冒牌记者。这些应聘者的薪水,不用谷春光自掏腰包,收入来自各处赶场的收益,他从中提成,每月有几十万元的进账。随后房地产走入低迷,各种名目的发布会适逢萧条期,谷春光失去一块鲜嫩可口的肥肉。后来,我们制订措施,严密防守,堵住缺口,断了他的后路,谷春光最终偃旗息鼓。另一位江滨市名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叫葛良,是蜚声影坛葛优的弟弟。其实他俩并没有亲缘关系,葛良是在扯虎皮作大旗,为自己借势生威,估计哪里都有这样的人。

葛良仿效领袖语录,编出笔杆子里出大钱,不过他的确有一套。他不仅会舞文弄墨,还是个万事通,铺开诺大的关系网,延伸到各行各业,均是他的主顾。我文化水平低,郑川来之前,每逢写发言稿,我会亲自登门造访,求葛良代笔。文字的价值不可小觑,上万元的润笔费,他笑称为别人作嫁衣,我暗地里管他叫枪手。葛良常对我说:我比不了洪老板,坐拥金山,我是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他无本万利,单凭脑子挣钱,这方面比我强。葛良的应酬饭局排满了日程表,益处甚多,其一是填饱肚子,更主要是广交朋友,为客源铺好路。

外星之谜 [本章字数:286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3 20:39:12.0]

----------------------------------------------------

(七十九)

人在江湖行,依靠的是庞大的关系网,从古到今,均是如此。大义和情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两难选择,如若处理得当,将获取皆大欢喜的结果,而陷进单方面的沼泽中,其结局就难以预料了。我在创业之初,跟谷春光和葛良的做法相仿,游走于政策法规和人情关系的夹缝间,惠人利己,取得双赢,最后打拼下自己的一片天地。可能有人对我提出质疑,说我投机取巧,这种说法有失公允,我又没有触犯法律,只是善于打擦边球。有许多比我能耐大的人,死要面子活受罪,不会采取变通之策,弯腰低头,须知能折能弯是我成功的秘诀。

我最佩服的人,是悟性超众的高僧,淡然处世,岿然不动,未经修行的凡俗之人,无法抵临这般境界。现代人比古人更为躁动不安,缺失精神寄托,单纯物质上的富有,并不能摆脱内心世界的虚空。有一句走俏网络的话: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传说。当今人们的困惑丛生,普遍超越温饱水平,奔向小康生活的同时,心理问题成为焦点,重中之重。经济大环境的转型,众人的心灵感受需求也处于过渡时期,多种价值体系共存,归属感流失。草根变明星的梦想是一条捷径,制造轰动效应,被网络媒体推介为公众人物的机率大增,寻找突破口。

别人再怎么折腾,也与我无关,此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貂蝉,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正符合我的心境。尤其是在繁花吐艳的阳春三月,我更对貂蝉心向神往,绵绵细雨,水烟飘洒,一如美女的风韵。算上貂蝉,我已经拥有生命中的三个女人,看来我和女人有着割舍不尽的不解之缘,我没有得到貂蝉,因此对她愈加难以忘怀。春的脚步翩翩而至,柳绿桃红雪白的梨花,人面桃花相映红,貂蝉的迷人笑靥,令我遐思想象无限。我看过聊斋,以及类似的神话故事,觉得貂蝉的来历不凡,凭观感是一缕花魂,也是外星人派来的花仙子。

貂蝉柔情似水的仪容,完全是水样女人的精品杰作,给我这个神游者留下充分的畅想空间。我终于找到爱情的滋味,浑身暖意洋洋,惬意舒坦,有貂蝉陪伴身边,哪怕有名无实,我也心满意足了。我俩之间还隔着一层窗纸,存有神秘感,我内心甜蜜无比,彼此牵肠挂肚的感觉真好,我会为这份爱痴迷,但不会疯狂。耶稣借上帝之口说,人到世上走一遭,是来受苦的,赎罪的,我知道自己欠下许多良心债,包括前妻和黄娟,尽管黄娟辜负了我,也是我种下的苦果。貂蝉是我意外发现的水晶球,碧蓝纯净的天空,更是沁入肺腑的清凉世界。

上天格外眷顾我,让我掀起又一番情感的波澜,貂蝉是我生命里一道亮丽的彩虹。我们二人是相距甚远的星座,只可遥相对望,却永远不会有碰撞的时刻,这种微妙的处境异常美好。我记得有一位哲人说过一句精辟的话:太过相爱的两个人,很难平淡地相伴一生,不是生离,就是死别。我从中悟出其隐藏的潜台词,期望值太高,往往无法得到圆满的归宿,平凡相守,才能白头到老。我和前妻,就属于柴米夫妻,只因我的身份提升,被花花世界迷惑了双眼,遗弃了她。说老实话,我对她兴趣全无,观念变迁,原先的道德理念荡然无存。

我曾经偷看貂蝉熟睡中的样子,长睫毛覆盖着眼窝,我似乎窥见她那苦寂落寞的灵魂。恍惚迷离之中,我亲吻她幽香的青丝,滑爽的脸蛋,还有恰像两片花瓣的柔嫩嘴唇。我镇定一下大脑思绪,发觉这只是我的幻想,一厢情愿,貂蝉比我要传统守旧,不会让我的春秋美梦成真。我和貂蝉中间,横亘着一堵墙壁,无形的心理阻碍,真是想要冲破,轻而易举,根本不用拆除,自然而然走向对方,就可以了。然而,我俩面对一墙之隔,却迟迟不肯跨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围绕赤道环游八万里,而是我们近在咫尺,可又像是远在天涯。

(八十)

通过穿越古今的奇特经历,我能以平稳心态看待我和貂蝉的这段缘分。天地之大,人数众多,美妙的相逢,纯属上苍安排的偶然聚首,只有别离才是必然结局。人生无常,我能重返三国时代,跟传说中的四大美女之一貂蝉相识,而且住在同一屋檐下,已属难得的机遇,我把她铭刻在心,成为记忆里永远的定格。在时空错位的茫茫人海,我们相遇且有人生的交汇点,乃天意使然,我不能奢求太多,应该知足了。万事万物,老天自有定数,这种说法看似充满浓厚迷信色彩,其实也有道理。春华秋实,往复轮回,因果相承,自然旨意不可违逆。

我儿时亲历的洪水泛滥,水域系统积存了很久的怒气,忍无可忍,是对人类的一种惩罚。我参观的偷工减料建筑物倾覆,也是我的同行不遵守良心工程的原则,遭到房倒屋塌的报应。我吸取前世的教训,再也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任意妄为。貂蝉是外星人特意派遣的卧底吗?我不敢肯定,或许是对我的考验,但绝对不是给我的赏赐。我是三年自然灾害后生人,属兔的,兔子是胆小怕事的典型,历来毁誉参半,我也是这样,褒贬不一,是备受争议的人。自然界草食性的兔子,是生物链的弱势阶层,与我的境遇类似,忍气吞声,只求自保。

和同档次的动物相比,兔子只有一个特长,行动迅捷,跑得快,除此之外没有值得炫耀的资本。再看力大无比的牛,长途跋涉的马,角力十足的羊,登高灵活的猴,兔子的优势项目只剩下爆发速度了。而我感觉兔子很可爱,不会依附强大的兽中之王,也没有猫狗那样乖巧,具有傲骨和独立意识。兔子是凭借自身本事谋生路,从不自卑气馁,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王国占有一席之地,的确难能可贵。人也是一样,高贵的品质比财富能力更重要,我以前只懂得拼命挣钱,有时为了生意场的事,免不了丢弃良知,直到从鬼门关路过,我这才觉醒。

美国的世界首富盖茨,就是个大彻大悟的人,姑且不论他是否取之有道,大发慈悲,慷慨捐助,成为他余生的追求目标。千金散尽还复来,比尔老兄受中国古代文化的熏染,乐善好施,确实是我们先富起来这部分人的榜样。我在圈里时,自以为是,晕头转向,较之人家盖茨,我只有羡慕和仰视了。我和貂蝉精心养育小不点,虽说不上多么富裕,至少衣食无忧,小不点出落成标志的小姑娘,我俩很是欣慰。然而,我们过于乐观了,动荡乱世中,民不聊生,生灵涂炭,我们居住在江南水乡,却不曾想天灾人祸一并向我们袭来,洪水暴发。

农田庄稼遭到淹没的厄运,小不点上吐下泻,我怀疑是疟疾一类的传染病。小不点全身抽搐,忽冷忽热,随后病卧在床上,脸色苍白,浑身乏力,奄奄一息。不仅小不点,我们这座小镇的百姓人家接连染病,有一名小男孩暴病身亡,恐怖气氛罩拢在我们周围。每天我都能听见喉咙嘶哑的哭声,原来热闹的街市变得荒凉阴森,死神正朝着我们走近。我忧虑万分,活蹦乱跳的小不点,突然之间病入膏肓,我异常揪心,很怕她坠入暗无天光的地狱。我是从二十一世纪而来的闯入者,经过外星人的点化,对人类称为地狱的去处,有一定的了解。

外星智慧生物也处于过渡阶段,虽然比人类超前千百万年,他们一直向科技巅峰冲击,但没有登顶。所谓永不止步,永无止境,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外星人的回收系统,尚在试用期,还没有成熟。外星人相中的是灵魂信息,远比肉身有价值,他们采取优胜劣汰的法则,既然不具备足够的容纳空间,他们就挑选有用之人,让其精神永恒,升上天堂。而被外星人弃用的死者,来去匆匆,灵与肉一同归于无声无影的寂灭。飞天成仙,自古便有,一直是人们的终极愿望,可惜多数人未达标,外星人明察秋毫,地球人要想蒙混过关,绝对不可能。

人间悲剧 [本章字数:286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4 19:49:00.0]

----------------------------------------------------

(八十一)

貂蝉比我还要忧心如焚,她眼睛红肿,布满血丝,吃不下睡不着,几天之间便显露出消瘦的迹象。貂蝉提出离开这个地方,到知名城镇去,找郎中给小不点治病,也许还存有一丝希望,总比束以待毙要好。我望着小不点干裂发白的小嘴,揉成皱褶的粗布衣,心如刀剜,点头答应了貂蝉的请求。古时候消息闭塞,我从一位军官的口中得知,跟我们分别多年的老师王允,已经魂归西天。据说,王允在董卓死后势力大增,他又继承了董卓的凶残本性,祸国殃民,滥杀无辜。我真没有想到,王允会变成这样,结果被人暗杀,横尸街头,死得很惨。

听后我十分吃惊,像王允这样受外星人委派的大智者,怎么也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我猜测王允是纯正的地球人,或者跟王莽一样,是双面人出身,如果判定他是王莽的孝子贤孙,也说不准。王允肯定是我猜想的情形之一,无论如何,他在掌权后得意忘形,埋下祸根,最终成为反面典型。我对王允之死抱着惋惜的态度,貂蝉则特别悲痛,她嚎啕大哭,毕竟是她的干爹,也属人之常情。我想明白一件事,看走眼,不是我一个人的专利。诸位想想,身份地位变了,人是会发生转变的,此处绝非是我危言耸听,多少鲜活的事例就摆在我们眼前。

我自躬反省,自己最大的弱点,是以貌取人,而世上有太多表里不一的人,我常常在这方面吃亏上当。君子和小人,其实很难分辨,大家脸上又没有贴标签,我这种大脑简单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还有,我对女人认识,也存在误区,嫌弃节俭的前妻,却把花钱如流水的小娇妻,像个宝贝似的捧在手心里。我不够成熟,或者是圆通,关于圆通,好听的叫机智,不雅的称谓则是油滑,究其成因,和古代君王政权统治不无关系。有人说在提高生存智慧,也有人无奈感叹逼良为娼,迫不得已,不管唱高调也好,狡辩也罢,总之,人是被逼出来的。

传说在大明初期,朱元璋登基以后不久,他好大喜功,命人为自己画像。朱元璋的模样有点对不起观众,这就让画匠为难了,画的巧夺天工,形神兼备,是一种大不敬的罪行。反之,也有人想特意美化朱元璋,与其本人的相貌大相径庭,照样犯有欺君之罪。古代的皇帝,一言九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左右都是他的理,结果这些画匠无一例外被杀头治罪。朱元璋差画师周玄素,创作一幅天下江山图,周画师身在皇宫,仰人鼻息,不得不从命。周玄素左思右想,无论朱元璋怎么催问,他一直不肯动笔,这幅画就没完成,拖了很长时间。

朱元璋询问何故,周玄素说:我从未游历过名山大川,而陛下最有资格和发言权,请您草拟底图,我代为润色。朱元璋画出草图,周玄素尽显欣赏表情,此后他又改变主意,说道:陛下的江山已成定势,岂能再改动?周玄素是个不折不扣的马屁精,奉承谄媚,他是古代专制政权的产物。唐代的大诗人元稹,跟白居易齐名,其最著名的诗句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年轻时放浪形骸,是典型的公子哥,后来踏入仕途,颇为顺畅,官至宰相的高位。他对表妹情有独钟,孤儿寡母被围困在寺庙,他挺身而出,解救了母女俩。

患难之中的情意,打动了表妹崔莺莺,元稹充分发挥他的特长,写情诗情书,两人共享巫山云雨之欢。元稹许下海誓山盟,以表诚心,此生此世非崔莺莺不娶,他更要为自己的前途奔波。然而,时过境迁,光阴荏苒,元稹为了攀附权贵,尽快实现他飞黄腾达的愿望,元稹最终迎娶了达官显贵家的千金小姐。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古今多少悲情的故事,遇人不淑,始乱终弃,表面上来看是男人移情别恋的结果,其实是不合理的社会法度和纷杂乱世造成的惨剧。我开始理解前妻为什么暗自饮泣,导致精神失常,原来全是我作的孽啊。

(八十二)

崔莺莺知书达理,不像现在的泼妇死缠烂打,有失风度,也说明心态没有调整好,过分依附于男人,丢弃的不仅是徒有形式的躯壳,更失掉对方的心。多年以后,元稹和崔莺莺久别重逢,而他们并没有会面,经由他人互赠礼品。已身为高官的元稹,赠送的是闺中装饰打扮的庸俗之物,秀外慧中崔莺莺馈赠他的礼物,却富有深刻寓意。玉佩代表她坚贞不渝的决心,玉环象征延绵不绝的思念,可惜贪图富贵享乐的元稹,无缘再赋前曲。另两件物品,真丝是崔莺莺缠绕于心的愁思,经过多年挥之不去,而文竹则是她长久以泪洗面的最好见证。

崔莺莺一直保持纯洁如玉的品质,而元稹却变了,乱纷纷的世间,肮脏污秽的官场,浸泡其中,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元稹睹物思人,良心受到谴责,为自己的见异思迁悔恨不已。元稹的所作所为,有悖于当初海枯石烂永结同心的誓言,崔莺莺为此遭受的心灵打击,是他一辈子都偿还不了的良心债。崔莺莺写的书信情真意切,令人动容,她回忆两人昔日儿女私情之事,既有留恋,也有自责。在信函的末尾处,崔莺莺大胆袒露自己爱恨交集的复杂心情,并诚挚地祝福元稹好好珍重,古代无断句,此处应是感叹号。

莺莺这封信 写的非常好,以她的切肤之痛警告世人,命运不可预知,人性的变化也难以揣摩。她没有使用激愤言辞,去声讨揭露元稹的卑劣行为,晓以大义,动之真情。从此以后,元稹洗心革面,改换门庭,成为一位好丈夫,可是他的妻子早亡,这也许是上苍对他的报应。崔莺莺是古女子的杰出典范,有情有意,有理有节,元稹没有和她结成百年之好,是他人生最大的遗憾。只有经历风雨,才能见彩虹,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情场如此,战场也一样。说来惭愧,我的前生喜欢和官员大亨交往,回到三国时代,我依然如故,痼疾难改。

镇上有个豪绅,人称苗老爷,我经常去他家串门,一来可以谈天说地侃大山,二则还能品尝好茶。苗老爷嗜茶如命,我也跟着沾光,饮遍天下的名茶。不仅是我,苗老爷待人一视同仁,即便是陌生人,他也会热情招待。他的大名我淡忘了,我背地里喊他苗人凤,当面我改口叫他苗大侠,他家总是贵客盈门。这天,我在苗大侠家喝茶,从门外进来一位乞丐,衣不遮体,破衣烂衫,我看他很像是难民。老乞丐乱蓬蓬的头发和胡须,几乎全白了,我猜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以面相观之,至少比我大。苗大侠照样以礼相待,沏好茶水,奉为上宾。

从这一点来讲,苗大侠比我强多了,而老乞丐异常挑剔,对饮茶十分在行,苗大侠也自叹不如。两人兴致极高,论起茶道,相谈甚欢。老乞丐准备离开时,苗大侠想要高价收购他唯一身带的值钱宝物,一把茶壶,乞丐也不置可否,匆匆告辞出门。苗大侠眼光犀利,知道茶壶价钱不菲,他追赶乞丐,愿意用一半家产换取这件稀世珍宝。老乞丐仍然不肯,苗大侠表示以全部家业作为抵押,只求得到那把茶壶。老乞丐终于吐露实情,他原来也是豪门大户,因为嗜茶成癖,结果落得祖业破败,家庭碎裂,他背井离乡,沿街乞讨,这把壶是见证。

苗大侠执迷不悟,险些重蹈覆辙,步老乞丐的后尘,在我们的劝说下,他才打消了这个荒唐的想法。如此看来,任何事都讲究适可而止,如若不管不顾,拼尽全力,无休止地追逐,往往最终的结局是误入歧途。曹操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他摆开阵势,非要和马超拼个鱼死网破。马超是西部威名远扬的猛将,人称有万夫不当之勇,他策马迎战,大败曹军。曹操节节溃退,作为主帅,他的猩红斗篷暴露了其身份,情急之下,曹操只得狠心丢弃大红袍,剃掉胡须,以求保全性命。马超目光敏锐,曹操没用易容术,他一眼认出曹操。

巧遇盛宝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5 17:15:44.0]

----------------------------------------------------

(八十三)

马超的坐骑恰像离弦之箭,电闪雷鸣一般紧追不放,用枪刺向曹操的哽嗓咽喉。幸好有赤膊将军许褚及时赶到,解救曹操,否则曹操就该呜呼哀哉了。许褚是一员虎将,但是他在马超跟前,便显出了颓势,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他疲于应战,根本不是马超的对手。再看马超,神勇无敌,左手执剑,右手持枪,左右开弓,许褚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数回合以后,许褚抵挡不住马超的凌厉攻势,他躲过枪刺,却没有防备剑击,被马超的利剑所伤。许褚乃血性的汉子,岂肯轻易认输,争强好胜的心理占据了上风,脱去戎装,裸身上阵。

许褚和马超进行新一轮的较量,马超武艺高强,许褚又多次受伤,手持的兵器也被马超打落在地。许褚和他人不同,他非但没有撤离战场,反而杀红了眼,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赤手空拳与马超对抗。最后,许褚将头盔扔掉,这是决战的信号,两方大军混战在一起,一场血腥的厮杀宣告开始。马超率领的西部官兵气势如虹,把曹军打得落花流水,且战且退。就在曹操和马超开战,杀得天昏地暗的同时,刘备自认为时机成熟,他想趁此良机,把他的皇帝侄儿救出来,以便操控局面。卧龙和凤雏两位军师均表示反对,因为前景并不乐观清晰。

他们的观点是,马超占得一时优势,而曹操不会长久居于人后,必定卷土重来,选择时机大举反攻。因此,曹操兵败只是一种暂时现象,解救皇帝之举,尚为时过早。果然如两位高人所料,曹操龟缩在营寨中,闭门不战,马超以为曹操大伤元气,不敢和自己在沙场上比试,马超是火爆脾气的人,天天在曹营外面大声叫骂,说曹操是胆小鬼。曹操早就有了主张,使用计谋令韩遂归降,马超失去了联盟军,像是被砍断手臂,孤掌难鸣,被曹操集结的大军所击败。曹操是占有欲极强的人,是突出表现者,而纵观人类整体,又何尝不是这样。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