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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山巅 当前章节:15417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8:57

我在老家的时候,养鸡养狗,那是我们农村的风俗习惯,来到城里,我坚决抵制养宠物。在我们乡下,是放养小动物,可城市里的人也仿照我们的做法,笼养鸽子,罐养蟋蟀,猫狗则是被圈在卧房中,简直就是囚禁鸟兽。这也是一种变相虐待生灵的行为,违背动物的意愿,饲养者将其据为己有,殊不知给动物造成多么大的侵害。我进城之后,坚决不养狗,也不收留流浪猫,别人家我管不了,黄娟曾经提出强烈抗议,最终还是服从我的要求,没敢把宠物请入家门。其实人性的善恶不能用养宠物与否来衡量,就像人的外表,很难辨出优劣。

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想要体验一下普通百姓的生活,坐公交车,是最为便利的方式。我账户上的资金基本都放在银行卡里。身上只带着一两千元的备用钱,只为急用、我对公交车上小偷猖獗略有耳闻,很担心被盗,所以在大巴车上我极度紧张,觉得所有的人都形迹可疑。我发现一个和貂蝉一样靓美的女孩,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格外清亮,然而我知道人不可貌相,说不准她是个女贼。正当我胡乱猜想之际,女孩向我靠近,我身穿名牌服装,此次出行考虑欠周全,露出我是有钱人的马脚。女孩还跟我打招呼,我假装认识她,也附和寒暄。

那时我没有与貂蝉谋面,否则的话我一定认为她是貂蝉的转世投生。女孩更加得寸进尺,她大胆地挽住我的胳膊,我条件反射似地想抽出来,但是转念一想,那样也太不给她面子了。我俩相携着同时下车,我对这次艳遇充满了疑惑,不会是他对我有所企图,或者是风尘女子。等到公交车开走以后,女孩悄悄告知我,当时车上有个男子不错眼珠地盯着我,而且已经准备对我下手,就当他马上行窃的一瞬间,女孩做出了明智的举动,那个小偷才没有得逞。我终于明白了,女孩在关键时刻给我帮了大忙,我表示感谢,她淡然一笑,飘然而去。

(八十四)

我吃一堑,长一智,总结了自己阅尽千帆的经历,好人坏人,不是一望便知,或是从表面举动来分辨,人是最复杂的高等动物。现代科学家研发的智能机器人,不断更新换代,而到了二十一世纪,仍然对人类真实而繁复多变的大脑思维望尘莫及。有一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说得很有水平,曹操是典型代表,他城府颇深。面对反复无常的降将,曹操没有找到合适机会做掉他,直至二十年以后,降将在疆场上阵亡,他们有深仇大恨,曹操的长子就死于降将之手。等到尘埃落定,曹操以叛乱罪将其子处决,可见曹操的心思隐藏多么深。

谋臣们的结局也不妙,或早亡,或被杀,还有的神秘失踪,过分张狂,很容易受到嫉恨。我汲取这些惨痛教训,学会了隐忍,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战场上的策略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的斗智斗勇也是如此。我经常往返穿梭于各大诸侯驻地,极少出谋划策,以前我给吕布当参谋,差点把自己的小命都搭进去,我想起来就后怕。刘备比我有天分,他具备异常敏锐的嗅觉,见风使舵,很像委身于男人的古代女子。如今流行傍大款,跻身豪门,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的命运维系在男人的身价上,虽说急功近利,却是无本万利的成功捷径。

大家都想当然地以为身居高位,随心所欲,其实是一种误解,曹操原本不想打仗,属于得过且过的类型。然而,大势所趋,处于你死我活的拼争中,再加上一帮谋士的推波助澜,曹操只能选择华山一条路,杀灭敌对势力,一统江山大业。曹操身不由己,在众星捧月的局面下,曹操只得挑起重任,工于心计,殚精竭虑,落下头痛的顽疾。我在战事间隙,读遍所有手头上的书籍,对于人的欲望,也有了初步的认识。比如还是说曹操,他自小就顽皮活跃,心理有潜在的想法。那时候曹操没有本钱,个人地位不显山露水,别人不会对他说三道四。

待到形成一定的气候,曹操达到预期甚至更高的位置,他也清楚人言可畏,但他已经覆水难收,只能前行,不能后退,后面是死路一条。曹操在这种局势下,唯有孤注一掷,其中有被人称道的行为,也有被后世质疑的言论。我所留意的是,并没有人敢于在曹操面前横加指责,他手握生杀予夺大权,无人傻到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曹操坐在宝塔最上端,别人都对他惟命是从,敬畏有加,哪怕有不同意见,也不能当面讲出来。造成曹操无所顾忌的结果,有他本人的原因,更是身边人的纵容,我猛醒,人本来就是具有善恶两种品性的混合体。

要不然,外星人怎么会找地球人类作为试验品,看待一个人,应一分为二,我对曹操的态度也是这样。我在江滨市有个兄弟,大名叫沈德春,我称他为大春,对他逗趣说将来要找个白毛女,他并不在意。大春的父亲在当地很有威望,正式身份是律师,他编织好的关系网,其实是我垂涎三尺的所在。我和大春拉近距离,自然是冲着他父亲的人脉关系,后来我成了他家的座上客,巴结逢迎,是我的长项。正是通过这层关系,我在房地产市场如鱼得水,最终变身为此行业中的新贵。经由大春引见,我认识了盛宝,他是大春的同事,高深莫测。

从前我对盛宝一无所知,首次见面只觉得他冷若冰霜,十分神秘。据大春介绍,盛宝是落魄书生,心气很高,在庞杂的时代背景下,他不愿低眉折腰,所以落到这般地步。我和盛宝熟悉以后,才得知他奇特的成长经历,原来是个闷骚宅男,怪不得他会写小说,思虑过重。盛宝张口闭口小孩儿怎么怎么样,我一打听,敢情大春就是小孩儿,小孩儿就是大春,同一人的不同称谓。我拜读了盛宝的小说,他写的太多,我走马观花,只看了个大概,好虽好,这要耗费多少精力搞创作。盛宝谈起人生感悟,一套一套的,什么生活磨难,越挫越勇。

冒充张松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6 20: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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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

我以为像盛宝这样命运坎坷的人,和他的外表一样黯淡冷漠,没有想到他的心理还很阳光清新。我们的共同话题,围绕的焦点是人本善,还是人本恶,盛宝认为善行占据主流,我见的阴暗面较多,一再强调人的私欲。盛宝所撰写的文字,几乎都是展现人生的崎岖跌宕,很少提及人性的重大课题,我亮明了自己的看法。盛宝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对我说:洪老板见闻甚广,在商界阅人无数,日后说不定可以写出关于人性的小说。我勉强地挤出一丝笑意,回应说:多谢大宝的夸奖,借你吉言,可能也许吧,下辈子我再投生能当个作家。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向盛宝求证道:你写的大春,利用谈恋爱名义,专门骗女人的事是真的吗?盛宝并不急于回答,思考了一下,然后才开口说:我把这段描写拿给大春看,他愣是没有发觉主角是谁,洪老板,你说这是真是假呢?我张口结舌,无言以对,我对大春以前的事并不清楚,看着盛宝幽深的眼神,我更是惶惑不解。盛宝接着说:所谓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完全写实过于乏味,凭空捏造也没有说服力,折中一下,就两全其美了。盛宝对男女那点事看得很透,骗财骗色的例子比比皆是,他说自己写的小说,至多揭示了冰山一角。

盛宝对我讲:当初搞对象是你情我愿,即便有一方另有所图,也是限定在影响面极小的范围内。现在则不同了,子虚正是我虚拟出来的情场老手,以谈情说爱为幌子,目的无非是为了免费上床。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连这冠冕堂皇的借口也省略了,子虚之流直言不讳道出意图,在剩女怨妇遍地皆是的大染缸里,子虚们趁着对方毫不设防,轻易得手。我感觉,虽然盛宝没有领悟到人世间的复杂性,他说的倒有几分道理。男女都包括在内,一些人天生喜欢冒险刺激的游戏,情况不太一样,有的只是聊解寂寞,也有为数不少的人假戏真唱。

盛宝有一句挂在口头上的话,保持自己的风格,我听着耳熟,好像是有人早已说过,被他无偿借用了。这话不假,遥想二十多年前歌坛西北风东北风劲吹,原生态的电影吃香,再到我出车祸不久前的草根歌手组合,无一例外遵循了这条原则。我偏爱这对民工歌手光膀子的形象,粗犷豪放,展示了自己的生存状态,受到网民的追捧,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他们登上春晚的舞台,变得顿失光芒,有点不伦不类,被固有的模式更改了路数。似曾相识燕归来,显然他们没有专业歌手功底深厚,照搬套用无新意,不太靠谱,令全国观众倍感失望。

任何事都有两个极端,属于墙头草,见风就倒,肯定不好。而九头牛也拉不回来,死硬到底,也非常恐怖。有两个好友,因意见分歧,就割袍断义,明显有小题大做之嫌,这类事,我时有耳闻,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人应该通达圆熟,留有余地,这和谄媚是两回事,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一句谚语:一个人是否能成功,与掌握多少知识并不直接挂钩,却跟人脉关系密切相关。此话听着有些偏激,但是道出了人生中隐藏的玄机。事实上就是如此,许多比我能力强的人,一直默默无闻,须知,即便是一匹千里马,也要得到伯乐的赏识。

这正是所谓的命运垂青,否则纵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如愿。编织人际关系网的好处在于,碰到一筹莫展之际,会有人为你打开死结,排忧解难,问题迎刃而解。这种人脉资源网,是在安枕无忧的时候铺好的,长期积攒,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达成。正当我和貂蝉静享舒心平稳小日子的时候,外星人发来密电,因为只有我才能看到。外星人指示:你养精蓄锐的时间不短了,该是出山的时刻,你立即以张松的身份去游说刘备,不必前往曹操那里,反正也无关大局。我暗自庆幸,不用拜会曹操,自己免去皮肉之苦,这是我求之不得的最佳方案。

(八十六)

为了顺利过渡,我先是在刘璋处仰人鼻息,寄人篱下,此乃权宜之策,我硬着头皮在刘璋身边小心翼翼度日。我明白其中的道理,如今许多干部都要经过这一道必备的程序,方可步步高升。在官场上,大家都瞪圆眼睛,某人直步青云,飞黄腾达,自然受到众人的关注,为力排众议,所以寻求一个或若干个跳板。我在刘璋的地盘落脚,貂蝉和小不点没有随从我赴任,山高路远,又地势险要,我担心半路上遭遇不测,故此我只身独行,没带家眷。到任之后,我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刘璋派我向曹操求援,好听的是请求援助,实际就是拉拢关系。

刘璋分明是准备投靠曹操,我不情愿,也得装出奴才面孔,在曹操跟前卑躬屈膝,就差喊他一声老子了。曹操对我没有好脸色,始终阴沉可怕,随后恼怒了,命人用板子藤条之类的东西殴打我,打得我皮开肉绽。我只顾着咬牙强忍疼痛,没有看清他们使用的刑具,我在曹营碰了一鼻子灰,还平白无故惨遭一顿毒打,真是冤沉四海,也无处哭诉。都怪那个张鲁,不老老实实在自己地界里呆着,还想一口吃掉刘璋,刘璋本来就胆小如鼠,被吓坏了,才让我去见曹操。他们争权夺势,不顾手下人的死活,我这个冤大头,成了他们的替罪羊。

我回来的途中,赶上个意想不到的壮观场面,我路过荆州时,刘备带着军师诸葛亮,庞统,还有文武大臣夹道欢迎我。我十分吃惊,自己只是突发奇想,意欲改投在刘备的门下,未料到刘备对我礼遇有加,就像迎接外国元首一般,令我大为感动。刘备将我奉为上宾,对我恭恭敬敬,与曹操形成巨大的反差,我受宠若惊。我所说的受惊,另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意思,我和刘备诸葛亮他们算是老相识,虽然我精心改装了一番,又没有用易容术,他们想要揭穿我,太简单不过了。他们假装毫不知情,也许没认出我,和我寒暄,说些体恤安慰的话。

在我的恳求下,刘备爽快答应救援刘璋,毕竟他们有血缘关系,血浓于水,何况是他谋求栖身之地的大好机会。刘备派遣先头部队,由庞统领衔任军师特派员,黄忠和魏延两员猛降担负战斗总指挥的职务,率领五万大军,向西川巴蜀浩浩荡荡进发。自古便有,蜀道难,难于登天的说法,事实上也的确这样,峭壁险峻,怪石嶙峋,我们处处多加小心,还是不断出现人员伤亡的事故。魏延是名勇冠三军的战将,他心气极高,恨不能拔得头筹,立下奇功。在此次行动中,魏延自告奋勇,充当急先锋的角色,为后面的大军开路,确实功不可没。

刘备最终如愿抵达军事重镇,西川,刘璋见刘备肯于出手援助,他格外热情,摆席设宴,好酒好菜招待刘备及主要随行人员。我有幸也忝列受邀请出席酒会的人,初时刘氏兄弟亲切交谈,气氛融洽。谁也没有预料到,忽然出现不和谐的一幕,就是那个自视甚高的魏延,舞剑助兴,却在刘璋面前做出不友好的举动。刘璋手下将领向魏延发起挑战,拔剑相向,不是比武,而是斗气。如此一来,结果两方不欢而散,刘备发火了,命令魏延退下。刘备有调查研究的习惯,他没有马上问罪,首先询问魏延,猛将吐露实情,原来是庞统为他出的主意。

庞统授意魏延对刘璋进行示威挑衅,刘备认为,庞统的想法太不明智了,过早暴露取代刘璋的意图,时机尚未成熟,很容易授人以柄。庞统也检讨了自己的欠理智做法,刘备这才松了口气,而他内心里则很不平静,处于左右为难,瞻前顾后的极为纠结的矛盾之中。我又回到貂蝉的身边,大病初愈的小不点才只有两岁多,正是无忧无虑的年龄,然而遭逢乱世,受疾病的折磨,她幼小的心灵,浸染于苦难的多事之秋。我抱着小不点,自己不敢和貂蝉有亲热举动,小不点就成为她的替身,我不自觉抱紧小不点,她是我对貂蝉感情的全部寄托。

人心不古 [本章字数:2862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7 20:1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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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我与貂蝉商量,准备举家搬往大城镇,以免小不点再受到病魔的侵扰。貂蝉点头同意了我的建议,一家三口匆匆离开小镇,可是没有想到,山体滑坡,截断了我们的出路。阴云笼罩,连日来的大雨还在不停地倾洒而下,狂风咆哮,凉冰冰的雨打在脸上,刺骨般的疼痛。灰色的天空,始终惨淡失神,我还要强颜欢笑,为的是给她俩点燃希望的光亮。前方的路被泥石流所堵塞,通向镇外的山道布满淤泥和水浆,我把小不点紧紧搂在怀里。雨水混合小不点的泪水,落在我的衣衫上,好不容易盼到雨停了,我们选择一条狭窄的小径,继续赶路。

小不点仍然哭泣不止,又冷又饿,我知道她承受不了这种恶劣的环境。小不点就着咸涩的眼泪,吃下我给她的干粮。而貂蝉说什么也不肯吃,我也没办法。镇子里的居民,三三两两随同我们一起逃难,一是避开死神的威胁,再有就是躲过即将袭来的大饥荒。我们是幸存者,有的人半路上便一头栽倒,病饿交加,再也没有立起身。即使在这样悲惨的场面下,貂蝉仍不失为光彩照人的美女,如天鹅般高贵圣洁。我瞧一眼貂蝉,艳丽如花,惊为天人,面色像是初绽的梅花,眼神如同寒意彻骨的江水,恰好似空谷幽兰一样,释放悠长的芳馨。

我倏地萌生对貂蝉的倾慕之情,彻底沉醉在她宛若菊花盛开的美貌花容影像中。尽管随后又是阴雨绵绵,貂蝉还是保持爱清洁的好习惯,她身披蓑衣,轻缓迈步,一尘不染。当貂蝉将目光转向我时,我会感受一种温煦的暖意,同时也有失落,因为我从她的神态中,看到了吕布的影子,唯独缺少我。吕布能征善战,任何神勇的武将都对他有所忌惮,而我呢?一介临时抱佛脚的书生而已,根本保护不了貂蝉,甚至自顾不暇。吕布原是树大招风的正牌军,我所投奔的刘备不过只算个草台班子,貂蝉是古代的人肉炸弹,牺牲自己,毫无怨言。

然而命运异常诡秘,吕布先行一步,貂蝉却活了下来,我们再度相遇,我还是把她当成宝贝,而她心里装满了吕布不散的阴魂。我觉得此时就像段誉一样,将貂蝉视作神仙姐姐,她全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依旧独守空房。古时的女子,无论长得多么漂亮,充其量是个花瓶,貂蝉也不例外,不管他人怎样想,她只是柔弱的女人,不得已接受宿命的安置,不会迈出大胆的脚步。在漫长的孤寂时光里,有我照料貂蝉的生活,并结成亲如手足的异姓兄妹,她已经心满意足了,不再奢求更多。我是男人,自然想法不同,须知男人天生具有进攻意识。

战场情场莫不如此,不论曾经有过多么辉煌的时刻,最后还不是灰飞烟灭,化作尘埃。我想通了,顺其自然,现在有一句口头禅,神马都是浮云。有时,我又替貂蝉伤感,被多舛多难命运摆布的女人,确实挺可怜的,这也是乱世佳人的无奈之处。连年征战,饿殍遍地,遭殃的还是老百姓,诸侯军阀为了争地盘,不断上演龙虎相斗的惨烈厮杀,跟现在日益白热化的房地产行业何其相似。想当初,我刚进城不久,一个人孤零零打拼,有一年为挣取包工头悬赏的加班费,没有回老家过年。别人合家团圆,我却形单影只,只为多赚几个钱罢了。

我好想念自己的老爹老娘,同风雨共患难的妻子,还有刚长出幼齿的儿子。当时我非常单纯,后来随着地位的上升,我不顾亲情,抛弃了他们母子,身份与观念是否存有某种关联?现代版的陈世美越来越多,而在古代仅是特例,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一方面是传宗接代的需要,同时又能满足男人遍尝美色的嗜好。最典型的人物,是我的主公刘备,他已有几房夫人,通过政治联姻,又迎娶了孙尚香。刘备正欲带领大部队向西川挺进,为刘璋解围,恰在此时出事了,孙尚香不辞而别,刘备找不到她的身影,更糟的是连儿子阿斗也失踪了。

(八十八)

刘备万分焦虑,心急如焚,赵云在一旁为主公想办法,想来想去,就想到了主母。肯定是孙尚香带小阿斗回奔东吴,她思母心切,也是人之常情。在江边,一艘帆船已经离岸,向远处疾驶,赵云快马赶到,他还是晚来了一步。赵云借用一只小船,紧追前面依稀模糊的大帆船,靠近一些,从船上射来的箭枝如雨点一般袭来。赵云左挡右拨,飞身跃上大船,径直冲着船舱而去,士兵见他气势汹汹的样子,也不敢上前拦阻。孙尚香发现赵云擅自闯进来,不由得勃然大怒,她本想不惊动刘备,悄悄潜回东吴,怎料赵云从中作梗,她心火升腾。

孙尚香厉声质问赵云,为何紧追不放,赵云神情自若,从容作答:主母可以一人前往东吴,但幼主必须留下。孙尚香接到孙权所遣特使带来的口信,老母亲病情严重,思念远在他乡的女儿,想要见上一面。虽然孙尚香只是阿斗的继母,可她视若己出,特别疼爱,准备将他一同带到东吴。此时刘备已远在天边,正赶赴西川救险前线,孙尚香擅自作主,没有告知任何人,直奔东吴。赵云也顾不上君臣之间的礼节,一把夺过幼主,然而大船已经行至江心,想要上岸,十分困难。双方就在这剑拔弩张的对峙局面下僵持着,没想到张飞前来救场。

张飞和赵云,两人联手,成功解救了幼主阿斗。这次和以前如出一辙,孙权用计骗孙尚香回来,国太生病,完全是他编造的谎言。孙权满以为计谋得逞,扣押阿斗作为人质,没承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孙尚香并不知道其中的内情,只身回到江东,自此与刘备再未见面,天各一方,相互遥望。曹操则步步高升,如日中天,被加封为魏公,权倾朝野,一手遮天。曹操踌躇满志,率兵讨伐东吴,两军对垒,孙权的水师训练有素,曹操也不禁赞叹道:生子当如孙仲谋。曹操一声号令,发动猛攻,两军杀到了一处,一直杀得天昏地暗,遮天蔽日。

我和赵云张飞是最后一批留守人员,所以能远远观战,一睹魏吴两家交锋的激烈场面。我回想起从前自己的家庭战争,前妻对我百依百顺,因此没有吵架的借口,而黄娟却不然,天天死磨硬泡,非说我私设小金库。我身为大老板,根本用不着她来监管我,正大光明花自己的钱,黄娟偏要胡搅蛮缠,查我的经济问题比税务局都严格。黄娟不仅翻我的口袋,连枕头橱柜,甚至我用作装门面的精品书也不漏掉。黄娟就像是嗅觉灵敏的警犬,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大有斩获,我必备的银行卡和随身携带的现金,无一幸免,均成为她大搜捕的战利品。

我是大男人,不和她一般见识,当然也有惧内的心理在起作用,我全部上缴充公,其实是归她一个人所有。黄娟还胡乱猜疑,说我在外面有小三,我在她跟前没好意思讲,她才是货真价实的小三,以后出现的应是小四,小五了。原来黄娟在商场里看中了一款价值不菲的吊坠,和她的项链搭配很合适,我心想,你早说呀,我给你买,何必处心积虑盘剥我的私房钱呢。黄娟更换手机的频率极快,看见有新型号手机上市,她就嚷着要购买,黄娟淘汰下来的手机可以开一个展销会了。俗话说得好,教育子女问题上,男孩要穷养,女孩要富养。

黄娟出身贫寒,她与生俱来的自卑感,促使她无节制地疯狂消费。现实生活里不如意的事还有许多,我曾经遇上一件尴尬事,依然是在那次体验生活过程中,公交车停靠中间站,上来一位穿高跟鞋的摩登孕妇。我好生奇怪,她这样的穿戴,难道不怕出什么意外吗?有个年轻小伙子给她让座,孕妇很客气,说声谢谢,便心安理得坐下。随后,她从衣服里抱出一只宠物狗,我恍然大悟,敢情她是个冒牌的假孕妇。如今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在公交车上,抢座和不让座的人还蛮多,生活水平上升,道德水平下降,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始作俑者 [本章字数:286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8 21:0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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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

社会道德水准整体下滑,不但表现在公德意识方面,爱情的随意和家庭的瓦解,也日渐严重,愈演愈烈。我的副总王长生,娶了个难缠的女人,他老婆结婚后回归家庭,做他的专职保姆。他老婆时时刻刻盯防他,因为看管很严,一直相安无事。不料后来还是遇上她所忧虑的事情,而那个小三,不是别人,正是她的闺蜜,一次偶然机会,她发现女友竟然和王长生有双宿双栖的关系。她是在引狼入室,本来女友是旁观者,她的多疑骄纵,将丈夫推向对方的怀抱。两人协议离婚,他前妻痛哭流涕,两个情同姊妹的女人彻底决裂,形同陌路。

当今时代,感情呈现多元化,王长生的前妻没有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采取极端的方法,怪不得要水土不服,最后两人分道扬镳。现在的男女暧昧关系占据大多数,还没有真正达到越界的地步,王长生前妻既有扩大化的心理暗示,同时她又忽略了身边的潜在威胁,这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伤感悲剧。关于大家认同的狐狸精,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娇柔女子,喜欢玩小情调,以博取男人的同情心。此种女人容易对付,直言相告,见势不妙,她就会收敛。还有一种对男人具有杀伤力的女人,面对这样精灵,要看好老公,别让妖女勾引了去。

话又说回来,绝大部分安分守己的女人是无辜的,其中就有被情所迫者,实属无奈。我公司的文员潘妍,本是个活泼可爱的八零后女孩,可惜她遇人不淑,且一错再错,背负了水性杨花的恶名。前两年,潘妍刚结婚那会儿,小两口恩爱有加,一脸的幸福,是众人羡慕的典范。然而,时间不长,她丈夫和外面的女人有了亲密关系,如今手机是最经不起检查的用具,一查近半数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说不清的隐私问题。潘妍还算明智,没有跟老公大吵大闹,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也许柳暗花明,她丈夫有收心迹象,对她更好,他们又相亲相爱。

但是,潘妍高兴得太早了,男人花心,是由遗传因子所决定,现在花花世界五彩斑斓,恐怕只有宅男才不被诱惑。我顺口而出的这话有失偏颇,闷骚型男人其实更可怕,遇到主动出击的女人,一准成了人家的俘虏。潘妍丈夫不是闷骚男,介于中间状态,后来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偷情出轨,潘妍彻底失望了,想要和他离婚。她丈夫也有此意,只是双方家庭比较传统,嫌名声不好听,他们才拖延下来。潘妍在情感失落的时候,上网聊天,认识了一个网友,两人一见如故,约会开房,甚至谈婚论嫁,对方是单身,潘妍也下定了离婚的念头。

那个男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已经和女友领证,也算是在欺骗她。那人属于典型的墙头草,左右摇摆,拿不定主意。偏偏在他们会面时,被潘妍的婆婆撞见了,她再怎么解释也属徒劳,不能自圆其说。潘妍离婚了,而男网友跟她若即若离,最后淡出她的视野,她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相比较而言,黄娟是幸运儿,摊上我这样的大老板,至少没有寅吃卯粮之忧,她还出外觅食,我真不知道,她是哪根神经搭错了。我们结婚后不久,黄娟一时兴起,说想学开车,我劝她马路太拥挤,出门打车相对方便一些,我完全是好心,怕她出事。

黄娟偏不听,通过超长的学车考驾照阶段,她终于如愿以偿拿到驾驶证,美的她说了一夜的梦话。黄娟首次上路,车后面贴着醒目的新手标签,我依然不放心,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做示范动作。不料,我们还是被人追尾了,我下车发现一辆奇瑞QQ,也是新手女司机,她抱歉地说,没有人陪练,结果忙中出错,发生撞车事故。此后,我的业务越来越忙,我让驾驶技术比我更娴熟的郑川,担当黄娟的开车指导老师。到如今我才明白过来,原来始作俑者,正是我自己,我在引狼入室,我的大意和疏漏,给他们两人以可乘之机反咬我一口。

(九十)

江滨市出了两个公众人物,一个是被整容整死的选秀女,另一个是沦为铁窗囚徒的相亲女。因为涉及人命官司,选秀女的知名度较高,几乎尽人皆知。而那位相亲女,只有少许人了解内幕,我在业界多少和她有点瓜葛,所以才晓得。已届大龄女的袁静洁,对自己的终身大事万分焦急,她竟然异想天开,报名参加电视相亲节目,这本无可厚非。她的包装费用很昂贵,需自掏腰包,旅行住宿费也不少,她感到囊中羞涩。她想歪点子,卖掉租赁房,经我公司人员办虚假手续,获百万巨款。买主发现房产证是伪造的,立即报警,她被绳之以法。

当今年代,女人找大款已经蔚然成风,男人也步其后尘,傍富婆是这类人的毕生追求。吃软饭,是对此种男人的形象比喻,他们嫌工作辛苦,生活成本日益攀升,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只有一条捷径,就是骗取有钱女人的感情,然后达到跻身高消费行列的目的。这也是消费时代的特点,金钱是身份的象征和资本,而纯洁的感情则被践踏的面目全非,据媒体曝光,往往以个人尊严为代价的寻找幸福的人,将会人财两空,苦不堪言。相对而言,古人更注重感情,特别是亲情友情,正是基于这样的初衷,刘备心存不忍,一直不肯把刘璋拉下台。

庞统是随从刘备入川的智囊,本来刘备可以取代刘璋,但是他劝说无效,也只好改变主张。庞统奉劝刘备,先行返回荆州,今后有何打算,从长计议。最心急火燎的人是我,此刻我正扮演张松的角色,一人事二主,两头怕,内心焦躁不安。我明知道刘备继任刘璋的职位是早晚的事,可是自己深陷其中,也容易犯糊涂。刘备这般无限期地推迟行动,我跟着背黑锅,唯恐夜长梦多,再走漏风声。假如刘璋获知我改投刘备,一定不会轻饶了我,小命难保,我对生命安全忧心如焚。刘备听从庞统军师的进言,向刘璋借兵马粮草,准备打道回府。

谁曾想,刘璋是个小气鬼,外加势利小人,他的吝啬本性大暴露。他借给刘备那些不能打仗的老弱残兵,军粮就更惨了,都是散发恶心气味的霉烂大米,家畜也不吃的变质粮食。刘备是和善的人,素以宽容温厚闻名遐迩,这一回刘备也忍不住怒火冲天,刘璋此举分明是在戏弄他。刘备越想越窝火,这恰恰是庞统预想出来的结果,全在他的掌控之中。然而,庞统贪功心切,只想着快刀斩乱麻,一举歼灭刘璋,没料到局势复杂多变,他反被刘璋的军队偷袭得手。智勇兼具的凤雏,被乱箭射死在荒郊野外,令人惋惜,是疏忽大意造成的恶果。

这次轮到诸葛亮出马,率猛将赵云张飞赶来援助,兵临城下,胜利在望。刘璋受围困,张鲁是他求助的最佳人选,这时马超也在兵败之后,投奔了张鲁,张鲁春风得意,欣然同意刘璋的请求。张鲁派遣马超前去解围,刘备的大军驻扎在川蜀重地,马超日夜兼程赶往成都救援。刘备的汉军,和马超的西凉部队,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善战之师,双雄火并,惊天动地。刘备手底下个个是顶尖人才,马超也是威猛的武将,一山难容二虎,更何况高手有个通病,就是脾气大,好出风头。黄娟怀孕的时候,经常和我闹别扭,无缘无故找茬,冲我发火。

我好言相劝:你这样大喊大叫,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好,你要爱惜自己的身子,也是对胎儿负责。她愈发委屈,泪水不断流,我左哄右劝,黄娟才停止哭泣,现在我想,她的孩子说不定是谁的呢。如果将黄娟比作温室的花,我身边的貂蝉则是一株草,不是指她的外貌,而是她风雨飘摇中的孤高性情。古代丧夫的女人,均是如此,仿佛已经走到人生的尽头,虽然还没到剃发出家的地步,可是我觉得和在古佛青灯旁的尼姑没什么区别。在乱世纷争中,貂蝉如顽石一般的冷漠,我也无可奈何,她确实美到了极致,而我却望而生畏,不敢亵渎她。

新欢旧爱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9 21:0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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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

貂蝉和小不点同我一起向西部迁移,她深感欣慰,毕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大概只有貂蝉和诸葛亮等极少的人,清楚我的特殊身份,别人毫不知情。我们在入川的途中,遇见了一件离奇事,此后我们和当地的居民达成默契,封锁消息,以免让这类古怪的事传扬出去,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最初,有个少年郎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回家告诉父母是被野兽抓破的,他们猜想儿子是打架斗殴受伤。这件事渐渐平息以后,又出现了类似的暴力伤害事故,有一名老汉突然失踪,村民们找了很久,他们发觉情形不妙,极有可能老汉惨遭不幸,被人谋杀。

后来,大家终于在深山密林找到老汉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他赤身裸体,伤痕累累,可见作案人手段之残忍,绝非一般人所能为。丛林中没有强盗匪徒,老人与世无争,跟村里人友好相处,不会是仇杀。此事悬而未解,就搁置了下来,其后发生的骇人听闻奇事,最终揭开了连环伤人案的谜底。我们经过这里时,有幸目睹了事发地点的遗留物,有竹篓,砍刀,梳子等日常用品,令我惊讶的是被撕扯成碎条状的衣服。这件事过去了好几天,所有物品还原封不动摆在那里,据说是一位独居的老妇人上山砍柴,夜色笼罩大地的时候,也没有回来。

村长派人分头去寻找,有人在山腰附近发现了这位老妇人,昏迷不醒,众人将她抬到家中,用热水擦洗,她才慢慢地睁开了双眼。村民好奇,问她是怎么回事,老人家叹了一口气,回忆起惊恐的一幕。原来她遇到了野人,对她又掐又啃,口水鼻涕弄得她满脸潮乎乎的。老人的上衣和裤带也被野人解开,她不愿讲后面的事,大伙也不勉强,大家深信不疑,野人真实存在。唯有我对此持不同见解,我没有说出来,他们绝对不会相信我这套比迷信观点更玄妙的奇谈怪论。我怀疑野人,是外星人放逐山林的试验品,我认为自己的推断有事实依据。

外星人的生活单调无趣,为了激发兴奋点,他们想尽招数,让尚属混沌未开的地球人争斗拼抢,从中寻开心。古代人的权力之争,更为直接,充满血腥的味道,刺刀见红,而心智渐趋成熟的现代人,喜欢使用暗算斗法的方式,以求自己有个容身之地。我体会颇深,如今的人们痛苦疲惫,竞争压力和生活成本的双向提升,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势迅猛。工作快节奏,房价疯长,再加上空气污染,是城市居民不堪重负的几大因素。古人与今人不同,心理困惑也少得多,而生存压力一点也不比现代人逊色,他们把心机都用在你死我活的拼争中。

马超和刘备激战正酣,他有一股不服输的劲,这正中诸葛亮的下怀,因势利导是孔明先生的克敌法宝。诸葛亮巧妙利用张飞的性格特点,立下军令状,只许胜利,不能失败。魏延也是一员勇猛的大将,他接连将对方的两名将官斩于马下,而主将马超迎战时,他就感到力不从心,难以招架。张飞大喊一声马贼,休要张狂,话音未落,便策马而上。张飞使出拼命的招式,马超也不甘示弱,二人兵刃相撞,杀将起来。他们真可谓棋逢对手,难分伯仲,直到日色西沉,仍然不分胜负,张飞提议挑灯夜战。两人重新上阵,拼尽全力,精疲力竭。

刘备坐镇观战,两人用尽全身解数,还是未见输赢,他下令收兵,转天再比试高下。翌日,张飞抖擞精神前去叫阵,马超却躲在营寨,不敢出战,张飞悻悻然返回驻扎地。回来以后,张飞才得知,原来军师诸葛亮使用了离间计,张鲁对马超起了疑心,两人产生隔阂,因此马超避而不战。马超内外交困,归顺了刘备,他不仅替刘备冲锋陷阵,还充当说客。刘备又收编了一支精锐部队,信心大增,刘璋见好就收,将成都拱手相让。刘璋是在百般无奈之下,臣服于刘备。刘备占领益州,自封为最高长官,三国平分天下的局面,至此初露端倪。

(九十二)

我刚打拼事业的时候,何其艰难,忍饥受冻,欲哭无泪,我从未放弃,一直相信自己是将来的地产大鳄。我考察房地产市场,跟人合伙铺开大网,搞公关办理银行贷款,从门脸房干起,历经千辛万苦,最后才一飞冲天。我回到古代,从大家的闲谈中,摸清了刘备的发迹史,敢情和我一样,都是经过摸爬滚打,备受磨难,终成正果。刘备从小失去父亲,比我还要命苦,以做小买卖为生,一般来讲,苦水里泡大的孩子,更具野心和忍耐力。刘备遇见了张飞,张飞就在他的旁边摆摊,刘备卖草鞋,张飞是屠夫,日久天长,两人聊得很投缘。

他俩有所不同,张飞的卖肉生意红火,而刘备则连连亏本,同样是小商贩,经营状况的差距怎么这样大呢?刘备想不通,百思不得其解,决定向张飞取经,正被他猜中了,张飞的确有一套生意经。张飞也够意思,把自己的专利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刘备,原来他常使用手脚,缺斤短两,以此获取丰厚的利润。刘备却不会投机取巧,他制鞋的成本偏高,单凭规规矩矩卖东西,所得甚少,付出太多。刘备闻言头脑开窍,货真价实固然是诚信的根本,但是不会变通,认死理,永无出头之日。他的优势,就是家世与众不同,落魄成这样,非他所愿。

刘备与张飞联营销售,初见成果,此后他雄心勃发,又吸纳了关羽,组成政治投机同盟。他们得到富绅大户的赞助,而付诸行动却颇为不顺,多次濒临绝境,哥仨同心协力,才涉险生存下来。命运格外垂青刘备,他总是绝处逢生,又有贵人的帮衬,从三人行走天下,一跃而为坐镇一方的霸主,刘备自己也感慨万端。他屡战屡败,寄人篱下,因为他有永不言败的坚韧毅力,最终度过寒冬,迎来暖春。或许有人对刘备很是不屑,到处找靠山,立场不坚定,不属于男子汉所为。事实上刘备志向宏远,他寻觅栖身场所,蓄势待发,以求一逞。

自然界中,野生动物,尤其是相对弱小的种类,心眼很多,不容易被猛兽逮住,是由其求生本能所促成。刘备也是如此,找一处安顿立足的藏身地方,保存实力,然后壮大队伍,是最为稳妥之策。现在我们生活水平提高了,而持谨慎态度的人却越来越稀少,我大哥的同学便是一例。他叫魏斌,早先在供销社站柜台,潘丽娜是他的同事,比他大几岁。潘姑娘的名声不佳,据周围人反映,她生活作风有问题,曾经和村支书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她长得极标志,细皮嫩肉,一笑俩酒窝。支书对她动了凡心,三番五次找她谈话,一直谈到两人上床。

这只是传言,魏斌也没有进一步证实的想法,他觉得潘丽娜正合自己的心思,孤男寡女在一起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产生感情,也跨越了男女之间的界线。魏斌想把潘丽娜娶进家门,他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甚至闹到誓不两立的地步。魏母说:她的丑事,顶着风臭百里,谁不知道?魏斌则死犟到底:我不管她以前的事,我就要定她了。魏斌不吃不喝,绝食三天,爹妈终于答应了这门婚事。两人成婚后,夫唱妇随,借助改革开放的春风,盘下供销社的铺面,开店做起生意。转眼间,他们步入中年行列,魏斌有了外遇,两人冲突不断,离婚了。

常言道,能够共患难,却不能同享福,魏斌等到尘埃落定,不安于现状,想尽快补偿失去的尊严。他早就知情,潘丽娜已不是黄花大闺女,他太吃亏了,于是在十几年后他想到了报复她。时光流逝,他们分手两年后,魏斌没有在新家找到幸福,反而更加怀恋前妻。他听说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潘丽娜患上绝症,他赶来探视。魏斌组建不久的家庭也散伙了,他毫不后悔,潘丽娜是含笑在他的怀里闭拢双眼。操办完前妻的丧事,魏斌已无心再另觅配偶,他想明白自己心目中的人,正是被他无情丢弃的相濡以沫的旧爱,而不是重新找的新欢。

极品美女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0 19:5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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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

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然而轮到我决断时,我又重蹈他的覆辙。感情,是最难把握的奇妙之事,看似虚无缥缈,其实它就在身边,只是我不懂珍惜。现实中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我的同行谢军,也是地产界的大老板,比我大一些,跟我大姐同龄。我尚在学校读书时,谢军就开始闯荡江湖,他刚刚结婚,一贫如洗,他们两口子摆地摊,卖畅销的小商品。谢军积攒下第一桶金,便改行开加工厂,几年之后蹿升为百万富翁。嫁个有钱人,是物质时代的产物,安全感缺失,是拜金思潮的助推剂,古代是战场,现今是商场,尔虞我诈,相互算计。

婚姻家庭是停靠的港湾,对于女人而言,更倚重于舒适的避风港。残酷的现状又令人陷入两难抉择中,有钱人除了暴发户,富二代,纨绔子弟,就是黑社会老大,富人圈里真爱难寻。金静出生于乡村,和我一样,也是个苦命人,不过她赶上好年代,八零后的她在不知名的恩人捐助下,上完大学。如今找工作难,难于上青天,是不均衡供需关系所致,金静到江滨市打工,求职之路十分坎坷。她落脚于一家酒店当服务员,忍气吞声,不仅要受客人的刁难,而且还遭到上司的严厉训斥。后来,金静看出她的工作性质,是做变相的陪酒女郎。

来这里消费的主顾,常对她动手动脚,金静属于矜持自重的女子,因此总和顾客发生争执。有一次,客人上来就对她动粗,金静撕扯着想要夺门而出,这时,一名中年男子赶到房间,替她解围。他是酒店的老板,正是那个谢军,他提拔金静做了他的女秘书。关于女秘书,我插一句,老板多是精力旺盛的男性,富有成就感,也想寻找事业之外的乐趣,女秘书与他朝夕相处,日久生情,自然双方关系不同寻常。我并没有绝对化,老板和女秘书互生情愫的比例,确实比其他关系的要多一些,这是不争的事实,正是基于这一点,外界非议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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