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太太恰好在这个时候,推开了杨作新办公室的门。这样,她原来准备大干一场的打算,其实已经落空,杨作新将心悦诚服地接受母亲的训导和决裁。八五八书房而作为杨老太太来说,她此行的目的,便不是成了来迫使杨作新结婚,而是成了在那业已选就的两个候选人中间,确定一位而已。
母子相见,自然是一场惊喜,知道是镇上的人将杨老太太接来的,杨作新对乡亲们的淳朴和热情,又是一番感慨,至于谈到婚姻,或者更准确地说,谈到荞麦儿,杨作新也是满口答应,并且说,其实他的心里,也倾向于荞麦,只是怕亏了那灵秀儿,惹她伤心,此刻心里,正二心不定哩。
杨老太太知道儿子的禀性,心想儿子当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念书娃时,就心高气盛,瞅不上灯草儿,这些年在外边闯荡,外边有的是花花世界,儿子一定早就看花眼了。因此,见儿子应承得这么利索,反倒起了疑心,以为杨作新是在哄她,打发她走了以后,再把这事搁下。想到这里,杨老太太说道,既然杨作新答应了,那么,她就看着杨作新把婚事办了,再回吴儿堡去。
有杨老太太坐镇督促,婚事很快就办了。有镇上这么多热心人乍舞,再加上学生们捧场,婚事办得很热烈。办完婚事后,杨老太太了了一桩心事,欢喜得好像猴儿—般。镇上的人仍然用毛驴将她送回吴儿堡。行前,骑在毛驴上的杨老太太,又将毛驴停住,把个没牙的嘴,附在荞麦耳边,就新婚应当注意的事项,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地讲了好一阵,直说得荞麦一阵阵脸红,才算罢休。末了,杨老太太又大声地对荞麦、同时也是对杨作新说,等着荞麦“有”了,就回吴儿堡来生,她要亲自看着荞麦把孩子生出来,她要服侍荞麦的月子。
镇上的人见事情已经撮合成了,心满意足,各人又忙各人的去了。夜来,这幢用做小学校的破庙里,杨作新搂着自己的新婚妻子荞麦儿,油灯吹熄以后,也不去计较什么白脸黑脸,夫妻也还恩爱。那赵督学,婚礼过罢的第三日,来了一趟,见了门上的红对联和窗花,脸上变了颜色,后来硬着头皮推开门见了荞麦儿,于是明白自己只有喝喜酒的份儿了。她倒也不失身份,屋子里坐了一阵,说了些在这种场合应该说的话,然后起身告辞。她把自己的所有恼怒和轻蔑,放在临告辞时。当只有杨作新一人在场,她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是:“杨作新,我看不起你!”
赵督学回到肤施城后,派人送来了一盒当时还算稀罕的洋糖(水果糖),算是礼节,从此在肤施城通往小镇的路上,断了她的踪影。赵督学的事,算是了了,杨作新却没有料到,他的这桩婚姻,却又得罪了另外一个人,这人就是灵秀儿。
满世界上,现在只苦了个自认为是小镇上“头道梢子”的灵秀儿。当初灵秀坐在箱子底下的时候,信心十足,胜券在握,觉得身边粗俗的荞麦,只不过是陪衬而已。顶多,杨先生将来不婚不娶,她和荞麦,只不过是演了一场戏,为贫乏的生活增加了一点笑料。谁知,杨老太太一番搅和,竟让荞麦占了上风,走了好运。灵秀儿现在觉得,她在众人面前丢了脸,她还觉得,杨作新其实心里喜欢的,还是她。现在,她想耍黑皮,脱了裤子,也到杨先生的床上挤一挤,可是又舍不下这个脸,不是怕文文雅雅的杨作新,更不是怕没见过世面的荞麦,她是怕学校里杨作新养的那一群活蹦乱跳的学生娃,出她的洋相,所以不敢过于造次。灵秀没了诀,每天,她就在家门口的畔上,对着学校,骂一阵脏话,唱一阵酸曲,吓得荞麦,红着脸,捂着耳朵,躲在杨作新的房里,不敢出来。
就这样好长时间后,来了个赶牲灵的。灵秀家和这小学校,隔着一条骡马大道,那赶牲灵的,听见畔上有人在骂脏话,叫一声“这女子好口才”,于是吆住骡子,跟灵秀对骂起来。一来一往,成套的脏话配合得十分默契,正像俗话说的“顺说顺对,斜说斜对”。灵秀见骂脏话和他只骂个平手,于是换了口吻,开始唱酸曲,仍旧是你来我往,不分高低。那支支酸曲,都直唱到挠人处,才算罢休。最后,那赶牲灵的找了个借口,说是要讨口水喝,便进了灵秀的暖窑。第二天早晨,天不明,一头大骡子,就把灵秀儿拐跑了。镇上人操起农具,撵了半天,也没见灵秀的踪影:两条腿哪有四条腿快!后来,镇上有人,在北草地见过她,说那灵秀,果然跟赶牲灵的结婚了,见到乡亲,不问长不道短,只一个劲地打问教书先生的消息。
灵秀跟人一跑,算是解放了荞麦,从此晚上睡觉偎着杨作新,才觉得瓷实了。杨作新的耳根,也觉清静了许多,偶尔想起这女子的痴情,也不无一丝憾意,只是天长日久,风云流散,该办的事很多,该记的事也很多,自然就把她忘记了。
于是这桩乡间喜剧到了尾声,接下来,就是安安生生地打发日月了。那时共产党的章程是“党内的事,上不告父母,下不传妻子”,因此,杨作新对于自己所从事的革命活动,也不便对荞麦儿说。那荞麦与杨作新同席共枕,时间长了,焉有不发现枕头底下的短枪的道理,只是看见了,也默不作声,只当没有看见,并不惊扰丈夫。有一段时间,局势紧张,杨作新为了叫荞麦有个思想准备,于是暗示了自己的身份,谁知荞麦听了,淡淡一笑,说见了枕头底下的枪,她已经约摸出七八分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掌柜的是革命人,她就是革命的婆姨了,她虽然不识字,跑跑腿还是可以的,以后有用得着她的地方,只管说话。杨作新听到,心头一热,搂住荞麦儿,亲了个口口。
二十年代末期到三十年代中期,革命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在陕北这块荒凉而又贫瘠的土地上,如火如荼地风行。这里成为当时中国境内屈指可数的几块革命根据地中之一块,并且建立了并不逊色的一支武装。当时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南有瑞金,北有照金;南有井冈山,北有永宁山”,这话后来理所当然地被作为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地方主义而受到批判,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从中感觉到,当时陕北地区革命武装斗争的规模。
这支队伍由最初的几个人,几十个人,发展到几百人,最后达到了数万浩浩之众,以两个军的建制活跃于陕北和陕甘边一带。他们也由最初的拥有大刀、长矛这些冷兵器,发展成为一支装备精良、骁勇善战的队伍。这其间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有许多可书可记的史诗,它们构成了中国革命英勇卓绝的斗争的一部分,而且由于这里的荒凉和贫瘠,闭塞和粗蛮,这种斗争显得更为残酷壮烈和更加勇敢豪迈。
我们所记述的收编后九天武装的经过,只是这红军草创期间,许多次斗争中的一件。其实,每一支小部队,哪怕是只有几个人的小部队的扯起旗帜,都有一番曲折的过程,每一个农民丢下犁杖,成为红军战士,也都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一人一马一杆枪,咱们的红军势力壮”,百川归海,所有的力量凝聚起来,于是便在陕北高原,形成了一番大气候。
民国十八年的大年馑,是这场革命得以在陕北大大风行的直接的契机。正如斯诺先生在他的《西行漫记》中,在目睹了饿殍遍野的悲惨景象后,问自己的话那样,大年馑中,那些坐以待毙的农民,也在用同样的话问自己,不过,他们将斯诺先生的“他们”这个词儿换成了“我们”。
“我们为什么不造反?”他们这样问自己,“为什么我们不联合成一支大军,攻打那些向我们征收苛捐杂税却不能让我们吃饱、强占我们土地却不能修复灌溉渠的恶棍坏蛋?为什么我们不打进大城市去,去抢那些把我们的妻女买去,那些继续摆三十六道菜的筵席而让诚实的人挨饿的流氓无赖?为什么?”
不要忘了这些头上用白羊肚子手巾扎成英雄结的人,曾是斯巴达克式的悲剧英雄李自成的直系后裔,曾是八大王张献忠的直系后裔,曾是高迎祥高桂英的直系后裔,在他们的血管里,澎湃着叛逆者的高贵血液,而祖先的光荣又在召唤着他们,激励着他们,引导着他们。当封建大一统在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统治和驯化这一块广袤的国土的时候,网开一面,它遗漏了陕北。这当然不是为牧者的恩赐,而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这里一直处于民族战争的拉锯战局面,致使这种文化无力渗透或较少渗透而已。我相信我们的吴儿堡故事,已经准确无误地向读者告诉了这一点。这种独特的人文地理是这块土地显赫一时的重要原因,并且为不久就要到来的毛泽东以及他所从事的伟大事业的风行高原以至风行全国,准备了基础。
于是,成千上万的饿得发昏的农民,开始抢粮,吃大户,打家劫舍,甚至绑票,而成千上万的人,则涌进陕北高原的几十座县城,冲进衙门,冲进粮行。许多人没有走到县城,就倒毙在路旁了,许多人进了县城,但是手指刚触到那囤积的白花花的大米、黄灿灿的小米,就挨了枪子儿,大部分人于是又重新回到乡间,守着老婆孩子和几孔破窑,等待着那不可避免的死亡降临。对“死去还是活着”这个问题上,他们思谋了很久,最后决定扯旗造反,走向革命,这样或许还有一步活路。
公允地说,如果没有共产主义在这块土地上的发生和发展,那么,在这个年代,在陕北高原,仍然不会安生,仍然会有人举旗造反,但那就是黄巢李闯式的农民起义了。共产主义运动适时而至,从而给这块土地,带来了希望,给这些愤怒的可怜的人们,带来了行动纲领,从而引导他们结伙成团,为自身的基本生存权利而斗争。
陕北高原的革命武装割据,在与国民党当局的围剿与反围剿的斗争中,日益壮大,大约到了一九三四年,达到全盛,控制了陕北高原一半的县城,并且成立了刘志丹将军指挥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和谢子长将军指挥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一个以陕北与甘肃接壤的子午岭山系为依托,一个以陕北高原腹心地带、山大沟深的安定横山地区为依托,两块根据地互成犄角之势。当时,“正月里来是新年,陕北出了个刘志丹”和“红军游击队,老谢总指挥”的陕北民歌,宛如当年的“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的歌谣一样,唱彻了陕北高原偏远山区的山山岭岭。而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国民党政府“先安内后攘外”的政策下,中国地面各个红色根据地都先后失陷之际,独有在这块偏远的陕北高原上,在这块中国的西北角,保留下了这唯一的一块,从而给历经两万五千里风尘之苦的中央红军,提供了一块落脚地,提供了一次恢复元气和东山再起的机会。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愿意在这里,再引用一段斯诺先生珍贵的笔墨。当然倒不仅仅是为了省力,而是由于这一段历史,诸说纷纭,莫衷一是,而党史专家的琐碎考证,又使每一个试图再现这波澜壮阔一页的人,望而生畏,那么,我想我们的求助于斯诺先生,就是读者可以谅解的事情了。当然,斯诺先生的叙述,中间肯定也有许多的不周不到之处,但是大致的走向是正确的,况且那些现成的文字,是已为社会所认可的东西。
埃德加斯诺写道:“这个不法之徒的大胆勇敢、轻率鲁莽很快在整个西北名闻遐迩,传开了‘刀枪不入’的神话……他们的行为很像普通的土匪。到一九三二年刘志丹的徒众在陕北黄土山区占领了十一县,共产党特地在榆林成立一个政治部来指导刘志丹的军队。一九三三年初成立了陕西的第一个苏维埃,设立了正规的政府,实行了一个与江西类似的纲领。
“一九三四年和一九三五年间,陕西红军迅速扩大,提高了素质,多少稳定了他们所在地区的情况。成立了陕西省苏维埃政府,设立了一所党校,司令部设在安定。苏区有自己的银行、邮局,开始发行粗糙的钞票、邮票。在完全苏维埃化的地区,开始实行苏维埃经济,地主的土地遭到没收,重新分配,取消了一切苛捐杂税,设立了合作社,党发出号召,为小学征求教员。
“这时,刘志丹从红色根据地南进,向省会进逼。他攻占了西安附近的临潼,对西安围城数日,但没有成功。一个纵队南下陕南,在那里的好几个县成立了苏区。在与杨虎城将军(后来成了红军的盟友)的交战中遭到了一些严重失败和挫折,但是也赢得了一些胜利。军内纪律加强,土匪成分消失后,农民就开始更加拥护红军。到一九三五年中,苏区在陕西和甘肃控制了二十二县。现在在刘志丹指挥下有二十六军、二十七军,总共五千人,能与南方和西方的红军主力用无线电联系。在南方红军开始撤离赣闽根据地后,陕西这些山区红军却大大加强了自己。后来到一九三五年,蒋介石不得不派他的副总司令张学良少帅率领大军来对付他们。
“一九三四年末,红二十五军八千人在徐海东率领下离开河南。十月间他们到达陕西南部,同刘志丹所武装起来的该地一千名左右红色游击队会合。徐海东在那里扎营过冬,帮助游击队建立正规军,同杨虎城将军的军队打了几次胜仗,在陕西南部五个县里武装了农民,成立了一个临时苏维埃政府,由陕西省“契卡”二十三岁的委员郑位三任主席;李龙桂和陈先瑞为红军两个独立旅的旅长。徐海东把这个地区留给他们去保卫,自己率二十五军进入甘肃,在成千上万的政府军包围中杀出一条血路来到苏区,一路上攻占了五个县城,把马鸿宾将军的回民军队两个团缴了械。
“一九三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军在陕西北部的云长整编为红十五军团,以徐海东为司令、刘志丹为副司令兼陕甘晋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一九三五年八月,该军团遇到了王以哲将军率领的东北军二个师,加以击败,补充了新兵和亟需的枪支弹药。
“这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八月份陕北来了一个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代表,一个名叫张敬佛的胖胖的年轻人。据告诉我消息的人(他当时是刘志丹部下的参谋)说,这位张先生(外号张胖子)有权‘改组’党和军队,他可以说是钦差大臣。
“张胖子开始着手收集证据,证明刘志丹没有遵循‘党的路线’。他‘审问’了刘志丹,命令刘志丹辞去一切职务。现在可笑的是,或者说奇怪的是,或者可以说既可笑又奇怪的是:不过,反正这是遵守‘党纪’的一个突出例子:刘志丹不但没有反诘张先生凭什么权利批评他,反而乖乖地接受了他的决定,放弃了一切实际指挥权,像阿基利斯一样,退到保安窑洞里去发闷气了!张先生还下令逮捕和监禁了一百多个党内军内其他‘反动派’,心满意足地稳坐下来。
“就是在这个奇怪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南方的红军先遣部队,即在林彪、周恩来、彭德怀、毛泽东率领下的一军团在一九三五年十月到达。他们对这奇怪的情况感到震惊,下令复查,发现大多数证据都是无中生有的,并且发现张敬佛不仅越权,而且本人受到了‘反动派’的欺骗。他们立即恢复了刘志丹和他所有部下的原职。张胖子本人遭到逮捕,受到审判,关了一个时候以后,分配他去从事体力劳动。
“这样,在一九三六年初,两支红军会合起来尝试著名的抗日‘东征’,他们过了黄河,进了邻省山西,仍由刘志丹任指挥,他在那次战役中表现杰出,红军在两个月内,在那个所谓的‘模范省’攻占了十八个以上的县份。但是他在东征途中牺牲的消息,不像许多其他类似的消息那样不过是国民党报纸的主观幻想。他在一九三六年二月领导突击队袭击敌军工事时受了重伤,但红军能够渡过黄河靠他攻占那个工事。刘志丹被送回陕北,他双目凝视着他幼年漫游的心爱的群山,在他领导下走上他所坚信的革命道路的山区人民中间死去。他葬在瓦窑堡,苏区把红色中国的一个县份改名志丹县来纪念他。
“在保安,我看到了他的妻子和遗孤,一个六岁的美丽的小男孩①。红军为他特地裁制了一套军服;他束着军官的皮带,帽檐上有颗红星。他得到那里人人的疼爱,像个小元帅一样,对他的‘土匪’父亲极感自豪。
“但是,虽然西北这些苏区是围绕着刘志丹这个人物发展壮大的,但不是刘志丹,而是生活条件本身产生了他的人民这个震天撼地的运动。”
斯诺先生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居高临下、准确生动地概括了陕北高原那一段历史。如果说要给他的缜密的叙述稍作补充的话,那么我们应当补充进去谢子长之死这个事件。谢子长将军是与刘志丹齐名的陕北红军创始者和指挥者之一,他死于一九三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一九三四年国民党的一次围剿中,他在河口战役中负了重伤,由于没有药物治疗,只好用南瓜瓤儿贴在伤口上。他在死前曾与刘志丹见过一面。谢子长死后,正如苏区将保安县改为志丹县来纪念刘志丹将军一样,苏区将陕北的另一个县安定县改名子长县,来纪念这位杰出的革命者。
如果还需要稍作补充的话,那就是刘志丹及其属下在那次所谓的肃反斗争中,所受到的迫害较之斯诺先生所说,更为严重。陕北红军中团以上干部,几乎全被活埋,刘志丹和一些高级将领,则被关在瓦窑堡,已经挖好了大坑,准备埋他,多亏毛泽东周恩来派人及时赶到,高喊一声“刀下留人”。有一个流传甚广的传说,说那些机会主义者派人送来了逮捕刘志丹的命令,送信的人不知道信的内容是什么,结果把信送到了刘志丹手里。忠诚的刘志丹看完信后,自动让人把自己绑在马上,前往瓦窑堡。如果说,事情发展到“退到保安窑洞里去发闷气了”的程度时就足以使人觉得既可笑又奇怪,那么,如果事实本身已经严重到这种程度的话,则更是令人对刘志丹将军的做法困惑不解了。然而,这个事情的本身,却也显示了刘志丹将军的高贵气质和对革命的愚忠般的虔诚。在这个二十世纪的陕北人物身上,凝聚了那个时代的革命者的许多特征。
还需要对叙述订正一点的是,刘志丹膝下,是个美丽的小女孩,而不是男孩。也许她自己曾希望她成为一个男孩,好像父亲那样驰骋沙场,但是遗憾的是她确实是个女孩。她的光荣的名字叫刘力贞。
“江西上来了一群老共产党,一人一杆乌焰钢”,这首陕北民歌最初由与甘肃交界的吴起镇唱起,接着高一声低一声地弥漫了整个陕北高原,从而揭开了陕北高原一段划时代的历史,也揭开了中国革命一段划时代的历史,从而使杨作新及其他的领导和同志们在先前所从事的一地一域的斗争,有了直接的全国性的意义,从而使这块人迹罕至的高原,有整整一十三年的时间,成为中国革命的中心,同样的,从而使这部描述中国这块特殊地域的世纪史的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实际上成了一部中国革命的世纪史。
这个经典世纪的经典时间是一九三五年十月十九日,经典地点是吴起镇。在高原,那已经是个有些寒气的日子了,那天天有点阴,我们知道,那天的晚上,吴起镇下了一场初雪。作为南方人的毛泽东,作为长途跋涉刚刚在这里落脚的毛泽东,阅历已经使他见过了不少落雪的日子和积雪的大地,然而,当雪纷纷扬扬地落下来的时候,当积雪笼盖起这被斯诺先生认为是“疯神捏就的世界,抽象派的写生画”的高原地貌时,那雄伟的气象,仍给他以极大的震撼,加之,在飘飘白雪中,在吴起镇这个落雪的夜晚以及翌日玫瑰色的高原黎明,那个气质不凡的陕北人杨先生始终陪伴着他,作为陕北红军的联络员,喋喋不休地向他讲述着陕北,讲述着当前的斗争,讲述着诸如黄帝陵、扶苏陵、蒙恬陵、隋炀帝美水泉、杜甫鄜州羌村、赫连台、镇北台等等高原辉煌的历史陈迹,诸如此类,亦不能不给他的踌躇满腹的胸怀以激荡。这些思想和感情恰好与眼底的雪联系在了一起,于是雪升华为意象,一年以后,在陕北的另一个地方,在倥偬的战争之间隙,在一个高高的山峁上注视北国原野、沉吟良久后,他回到了他下榻的清涧袁家村,在房东黑白氏的暖窑里,在黑寿山学习写字用的那张炕桌上,写下了那首直抒胸臆、雄视古今的泱泱大作:《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唯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驱(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吴起镇是个只有六户半人家的小村子,坐落在一个半里宽的川道上,浑浊的洛河水自川道中间匆匆流过。它的地名可以令人想起遥远年代的当地驻军大将吴起,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它更多地留给人们印象的,是一个荒凉偏僻的小镇,通往边关路上换马的驿站,《走西口》歌儿中那种“住店你住大店,莫要住小店”的行人小店。
这一天,从子午岭方向,顺着蜿蜒的黄土山路,走来了一支络绎不绝的队伍。他们衣衫褴褛,有的没有穿裤子,有的打着赤脚,而那些穿着衣服的士兵,他们的衣服也是千疮百孔,补丁累累。这些补丁是由男人粗笨的手匆匆连缀上去的,补丁的颜色不同,质地不同,也许是来自松潘地区的一片绵毡,也许是来自回民地区的一块白布;补丁累累,遮盖了军服原来的颜色。吴起镇是陕北最为贫困的地区了,这些士兵们的服饰较当地农民却还要差些。当第一拨人马在远远的头道梁子出现的时候,就引起了当地哨兵的注意,这条死气沉沉的道路通常是很少人迹的,他们最初以为这是一支迎亲或送女的队伍,他们是从服饰上这样判断的。接着,随着队伍渐渐走近,随着后边那不断涌来的、仿佛没有尽头的长阵,他们明白自己的判断错了。因为这群人中没有唢呐声和花轿,还因为随着视野的接近,他们看见了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钢枪。这支身份不明的庞大队伍突然进入陕北高原,令哨兵吃了一惊。这里已经是刘志丹治下的陕甘边苏区了。苏维埃哨兵见状,立即搬倒了消息树,于是,消息立即传到了陕北红军驻地永宁山。
庞大队伍的先头部队在吴起镇停下。镇上的人已经跑光,队伍围住了一孔挂着吴起镇苏维埃主席团招牌的窑洞。看着牌子,抚摸着牌子,疲惫的士兵们有不少人哭出声来。“我们到家了!”他们喊道。队伍好容易从村里,找了个没有来得及跑的老乡,他们告诉老乡说,他们是红军,明白吗,红军!:走过漫长道路的中央红军。说话的人也许是湖南人,也许是湖北人,他把“红”字的音念成了“丰”字。陕北老乡不知道“丰军”这个名词,他很害怕,摇了摇头。“红军呀!”队伍中的人急了,有人指着自己头顶的红五星,还有人提到毛泽东这个名字。老乡这回明白了,是自己的队伍来了,不是张学良杨虎城,不是井岳秀,更不是马回回,而是红军呀!他先前听公家人谈论过神奇的毛泽东,这时又认出了士兵们头上的红星,于是他一个蹦子,攀上了吴起镇旁边的大山,扯开嗓子喊道:“红军来了!中央红军来了!老共产党来了!”喊着喊着,喊声变成了歌声:“江西上来了一群老共产党,一人一杆乌焰钢!”“毛泽东,势力重,麾下领着百万兵!”喊声起处,四面的崖娃娃一齐回响。
坦白地讲,在中央红军由甘入陕的这漫漫长途的最后一站中,有不少红军士兵没有熬到吴起镇,他们由于饥饿和寒冷,倒毙在了路旁,还有一部分掉队的红军士兵,被当地老乡在半路上,用镢头打下了山崖。老乡们不知道这是什么队伍,他们看中了士兵手中的枪支和背上的大烟土。由于缺乏给养,许多红军士兵的背上,除了枪支以外,都背着一包路途上收购来或没收来的大烟土,用做解决粮饷时以物易物的交换品。
在这庞大队伍的中间,有一副单架。单架上抬着正在患病的毛泽东。他面色浮肿,目光忧郁。他大约有半年光景没有理发了吧,零乱的头发掩住了脖颈。他的面孔由于营养不良而显得异常消瘦、苍白,下巴很尖,下巴上的痣很明显,两只双眼皮的大眼睛也显得大得出奇。他在长征中有大量的时间是在单架上度过的,长龙般的队伍用脚步在行动,而他却是用思想在行动,极度的艰难困苦,随时都有陷入灭顶之灾的可能,再加上层出不穷的党内斗争,从而令这个系天下安危于一身的他,在这一年的行旅中,锤炼了意志,消磨掉了身上最后一丝书生气,成为一个讲究实际的、最了解中国国情的革命者,一个令一切政敌都不寒而栗的权术家和铁腕人物,一个以无限的爱心热爱他的事业和他的人民的人,一个在未来的岁月里将改变中国命运、改变世界进程的领袖,一个无可争议的中国革命之父。
鬼使神差,历史把这一次再造神州的殊荣,给了陕北高原,给了这块黄土地,给了这片轩辕本土。斯诺先生当年已经注意到了这种奇妙的巧合,他说,这块高原以及毗邻地区,曾经是中华民族最早发祥的地方,“中国最近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共产主义运动,竟然选择在这个地方来决定中国的命运,不可不谓恰当”。
按照传统的说法,毛泽东本人是一个法家,而按照同样的说法,陕北高原是一个“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的地方。所以在这块剽悍而豪迈的高原上,毛泽东如鱼得水,深厚的大文化沉淀层有利于张扬他的个性,而有异于其他任何地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有助于他独立思考的完成。从这一点来说,毛泽东的踏入陕北高原,也许是一种天意。
他下了单架,他撩起有些浑浊的洛河水,拍在自己发烫的前额上。然后,他命令随行人员架起电台,给尚在四十里外、处于中军位置的彭德怀司令员发报,告诉彭他同美髯公周恩来,已率前军,进入陕北苏区的门户吴起镇,命令彭就地扎营,部队走路太多,务必注意给养,休整部队,并注意游击来犯敌人。末了,请彭于第二日来吴起镇议事,彭部暂交叶剑英指挥。
尔后,他久久地站立在山坡上、他的那孔临时用做办公室兼寝室的窑洞门口,以忧郁的目光,注视着苍茫的陕北群山。一个一个像大馍馍一样的山头,奇形怪状,拥拥挤挤,向他压来,田地里的几根稀疏的庄稼已经收割,光秃秃的山城、山梁、沟壑,呈现出一片黄色或褐色,风从鄂尔多斯高原方向吹来,夹杂着沙砾和黄尘,掠过空寂荒落的山野,吹动他的有些破旧的衣服,和头上的长发。尽管行进在陕甘道上的时候,尽管在通渭河畔捡到了那张国民党的旧报纸,知道了刘志丹和陕北苏区的消息,从而决定在这里落脚的时候,他已经对这贫瘠与荒凉的李自成的故乡,有了心理上的准备,但是,眼前的一切仍然使他吃惊。面对这样的地形地貌,面对这一方人类之群的生活图景,不久以后到达这里的斯诺先生曾说,“人类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简直是一种奇迹”,虽然作为农民的儿子的毛泽东,他不至于发出那样的布尔乔亚式的惊叹,但他毕竟在这注望的一刻,有些惊讶了的。那时,他对究竟能不能在这里站住脚,还持怀疑态度,即便是在见到刘志丹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他仍然将精锐的三五九旅,驻扎在吴起镇以北的三边地区,作为侧翼,并在三边建立一个特区,一旦在陕北高原不能立脚,就经三边而达内蒙、外蒙:三边是一条退路。他那时候纵然有再丰富的想象力,也不会料到,他的一生的最辉煌的一段时间,他所从事的事业的最辉煌的一段时间,将在这重重叠叠的大山中度过,将在这土挖的窑洞、砖箍的窑洞、石砌的窑洞中展开,他的千秋霸业(准确地讲是阶级的千秋伟业)实际上是在这个金黄色的祭坛上奠基的。他在这里整整生活了十二年又四个月零四天,刨去去重庆谈判的七天,一共四千四百九十七天,占去了他生命的几乎六分之一的时间,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当他从陕北高原的另一面吴堡县(有理由相信此处的吴堡,亦是“匈奴高筑吴儿堡”时诸多的“吴儿堡”之一,只是为了适应现代生活的节奏,它在本世纪缩写成现名)川口,东渡黄河,离开陕北后,他站在黄河东岸,满怀感慨、满面热泪地望着陕北,他说,“陕北是个好地方”,他还说,“我们永远不要忘了陕北”。
这天夜里,毛泽东在吴起镇宿营。接到彭德怀的回电后,毛泽东又去电一封,详细告诉了吴起镇周围的军事态势,及各纵队驻营情况,并请彭务必第二日七时赶到吴起镇议事。电文刚刚发出,这时通讯员前来报告说,陕北红军派人联系来了,来人叫杨作新,现在是永宁山地区的工委书记,公开身份是永宁山小学的校长。毛泽东听了,将来人迎进窑。见了杨作新,详细地询问了当时陕北地区的军事政治形势,红二十五军、二十六军、二十七军的情况,并着重询问了前往红军总部下寺湾的路径。谈话期间,又接到彭总回电,电告毛政委部队驻防的摆布,并建议近日在吴起镇,进行一次战斗,伏击尾随的敌骑兵。我们知道,这场战斗在两日之后付诸实施了,这就是那场著名的长征路上最后一仗:割尾巴战斗。
原来这个匆匆赶往吴起镇的杨作新,正是那个我们熟悉的籍贯吴儿堡的杨作新。
正当杨作新在小镇小学,过着他的平淡和担惊受怕的日子的时候,他接到了刘志丹将军的邀请。刘志丹邀请这个文武兼备的教书先生,担任他的秘书。这样,杨作新便辞别了小镇上那些热情的人们,离开了他的丈人村,带着荞麦,前往根据地。其时,杨老太太的谆谆教导发生了效益,荞麦已经怀孕了,面对难以割舍的小镇上的乡亲们,杨作新只能说,他此行仅仅是将有了双身子的妻子送回吴儿堡,他还会回来的。他也只能这么说,他怕看见乡亲们那失望的眼神。他最后一次地吃了一顿没有了“盐蛹蛹”的酸菜,便启程了。他在吴儿堡安顿好了荞麦,当他看见母亲像迎接一位尊贵的公主一样迎接身子已经显形的荞麦时,他感到一丝欣慰。他没有在吴儿堡停留,就匆匆地赶到了永宁山,投入了他梦寐以求的豪迈序列中去了。杨作新在刘志丹将军身边,只干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当时,苏维埃政府在永宁山成立了第一所完全小学,并命名为永宁山列宁小学。小学建成,急需一名校长,于是,刘志丹忍痛割爱,委派杨作新前往永宁山小学任职,并兼永宁山地区党的工作委员会书记。当然,杨作新后来才意识到,刘志丹要他离开部队,到地方任职,也许除了上面的原因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我们知道,不久之后,陕北红军中,大部分团以上领导人被活埋,甚至包括刘志丹本人,也被关押,而就在此刻,毛泽东与杨作新在吴起镇这孔窑洞里谈话时,刘志丹正被押在几百里外的瓦窑堡城里。所以说如果杨作新不离开部队的话,他本人也很难逃脱那场被后来的党史专家称之为“肃反扩大化”的厄运。鬼使神差,他留了下来,并且在毛泽东到达陕北苏区的第一天,就将这个消息吞吞吐吐地告诉了他,致使毛泽东在愤怒之中,发出了“刀下留人”的指示,并派员紧急赶往瓦窑堡,救出刘志丹,而美髯公周恩来,这位当年的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亲自为他的军校第四期毕业生刘志丹,松了绑。
这天夜里,在吴起镇半山腰这孔简陋的土窑里,杨作新与闻名已久的毛泽东,进行了一次深谈。杨作新告诉他,早在自己上省立肤施中学的时候,就读过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委员和朱总司令在井冈山岁月中那些神奇的传说,他也早有风闻,而中国革命的指挥权交给毛泽东,将是全党的大幸和中国革命的大幸。毛泽东耐心地听着这些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但是,他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多听这位陕北同志谈谈陕北。因此,在杨作新谈话的间隙,他适可而止地打断了他,将话题引到了杨作新的身世,引到了陕北的历史沿革,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内容方面,他津津有味地听着陕北民歌、陕北剪纸、陕北唢呐、陕北腰鼓以及构成高原大文化的一切东西,他记住了“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清涧的石板瓦窑堡的炭”这句陕北俚语,他还对那个清代的翰林御史王培棻来陕北视察后所写的《七笔勾》发生了兴趣。毛泽东认为《七笔勾》中“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一句是解开奇异的陕北大文化现象、了解陕北人强悍性格的一把钥匙。他说他可惜革命工作过于忙碌,要不,如果有闲暇,顺着这句话深入探讨下去,一定会揭示出一些属于民族文化传统的大奥秘来的。他叮咛杨作新说,有了空闲,请杨作新将《七笔勾》的全文,抄写一份给他。
杨作新注意到了,拉话的当中,毛泽东时不时地将手伸进衣领里,或者裤腰里,摸出一个虱子来,然后当着杨作新的面,毫不掩饰地用两只指甲盖“嘎嘣”一声,将虱子挤碎。“又消灭了一个寄生阶级!”毛泽东自我解嘲地说。
他们一直谈到深夜,一直谈到雪花在门外纷纷扬扬地下起。他们就要分手了,因为毛泽东行军了一天,而明晨七点钟就要和彭德怀司令员进行一次关于“割尾巴战斗”的重要的谈话;还因为杨作新要赶回永宁山,赶快组织各县各区各乡苏维埃安排解决中央红军的给养问题;并且,杨作新有些害羞地告诉毛泽东,他的妻子生孩子了,是个男孩,他临离开永宁山、前往吴起镇时,吴儿堡来人报了讯。分手时,毛泽东向这位刚刚做了父亲的陕北同志祝贺,并祝愿那小生命在未来的岁月里幸福。他笑着问杨作新,为孩子起下名儿没有。杨作新告诉他,自从妻子有了身子以后,他就为孩子想名字了,他想将那个还未见过面的小生命,起名叫“杨岸乡”:一棵白杨傲岸地屹立在故乡的原野上。毛泽东听了,拍着手说,名字很好,听名字,将来恐怕会是个读书人的。最后,当杨作新踏着纷纷扬扬的雪花,已经向畔上走去时,毛泽东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叫住他。毛泽东从桌上拿起一把自己用的德国造手枪,和用布包着的三十发子弹,递给杨作新,然后说,这支手枪,留给你做个纪念吧。
杨作新辞别了毛泽东,顺山路天明赶到了永宁山。他没有工夫回吴儿堡了,于是托人,给家里送去了一点资助,和一个叫“杨岸乡”的名字,然后,便召集会议,发动群众,为中央红军筹粮。十多天后,共筹粮十万多斤,猪二百多头,羊一千多只,然后吹着唢呐,送给中央红军;并且在吴起镇至红军总部下寺湾一路,设立了二百多个欢迎接待中心站,以候中央红军前往下寺湾,与陕北红军主力会师。
一九三五年十月十九日,对陕北高原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对自那两个风流罪人开始的吴儿堡家族来说,亦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当毛泽东率领他的红色队伍,由甘入陕,那胶鞋、布鞋、草鞋,或者赤脚板儿开始隆隆踏响这块高原的时候,在距吴起镇不远的吴儿堡,杨作新的妻子荞麦,正感到腹部一阵阵剧痛。
按照民间的说法,贵人来临,必有大福。这块高原封闭得太久了,这块高原与世隔绝的时间太长了,在人们的记忆中,还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陌生的面孔,从庄前的大路上匆匆经过,况且带着两万五千里遥远的祝福。所以说出生在这个时辰的这个孩子,委实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荞麦的妊娠期,基本上是在吴儿堡度过的。尽管男人不在身边,但是善良的杨老太太和同样善良的杨蛾子,对她进行了也许是人世间对一个孕妇最好的照顾。当杨作新带着自己已经显形的妻子出现在杨老太太面前时,杨老太太精神突然为之一振,她明白自己不能再继续衰老下去了,因为有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需要自己去做。她的生命在暮年的时候放射出一阵奇异的光彩。从那一刻起,她就承揽了照顾孕妇的一切责任。做荞麦喜欢吃的饭食,拆洗荞麦替换下来的所有衣服,忙窑内窑外一切力所能及的活计。而当休息的时候,她的身子闲了,眼睛和嘴巴却没有闲住,她睁着昏花的老眼,跟踪着或在炕上坐着,或在地上站着,或在畔上晒阳阳的荞麦,根据自己的经验纠正着荞麦的所有不利于腹中胎儿的姿势。这时,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在整个妊娠期间,除了吃饭需要自己张口以外,荞麦不干任何事情。她于心不忍,于是便帮婆婆烧一阵火,或者帮小姑子把一背柴从背上卸下来,或者偷偷地挑起水桶,到泉边去担水。每当发现她在抢着干活时,杨老太太便立即抢上前去,将她拉回窑里,接着便开始骂杨蛾子,她认为这是杨蛾子没有尽到职责。直骂得杨蛾子眼泪汪汪,才算罢休。荞麦见自己并没能帮小姑子干些什么,倒是常常惹她们母女俩怄气,于是就不再下炕了。她也是受苦人出身,坐在炕上闲不住,便央蛾子扯了些花布,开始针针剪剪,为那即将出世的小生命缝制小衣服。
这次杨老太太没有阻拦她,一则这些细活不会伤着肚里的孩子,二则这其实也是母亲的天职。见婆婆不再制止,荞麦就大胆地做起来,一边做一边红着脸唱歌。到后来,她的双脚因为妊娠反应而浮肿,穿不进去鞋了,从此便安安宁宁地坐在炕上。她先为那未来的小生命做了一身小棉衣,因为他或她降临人间时,就是冬天了,接着又做了一身夹衣。当衣服做完后,她又细针密线,为他或她缝制了一件红裹肚。最后,她还做了一双老虎鞋和老虎枕头,按照惯例,这两件,是当孩子满月的时候,由孩子的娘舅来送的,可惜荞麦家里没人了,所以她提前自己做。
这天早晨,太阳冒红的时候,杨岸乡出生了。一个通体粉红的孩子,正在接生婆怀里,伸胳膊乍腿。他的头发黑油油的,沾了些血迹和羊水,湿漉漉地贴在头皮上。他的眼睛还没有睁开,于是伸出小手,在脸上使劲地抓挠着,试图借助手的力量,将眼皮掰开。他急切地想知道外面的世界。他的眼睛睁开了,最初像在地里潜伏了很久的瞎狯的眼睛,渐渐地,眼睛变得明亮起来。
他看见他的母亲脸色苍白,下身满是血,疲惫地蜷曲在炕的一角,那神情,好像经历了一次路途遥远的长征,终于在吴起镇的一孔窑洞里歇了脚似的。他看见他的祖母正在笑着,神经质一样地笑着。他看见他的美丽的姑姑,正坐在灶火前烧水,火光映着她的脸,脸上出现一种和她的年龄不相称的严峻。接着,他听到剪刀一声响,随之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于是扯开嗓子,大声地、毫无忌惮地啼哭起来。
接生婆麻利地剪断了脐带,将脐带的一头,塞进杨岸乡的脐窝里。另一头,放进胎衣。做完这一切后,她认为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于是坐下来,喘口气,吃了一碗杨老太太专门为她做的荷包鸡蛋。吃饭的时候,她用筷子指着那刚刚从杨岸乡身上褪下的胎衣,吩咐杨蛾子就在窑洞里挖个坑,将它埋了。她说杨家所有的人,都有责任看好这个衣包,并且为埋藏的这个地点保密,不能让孤魂野鬼知道,更不能让野物叼了去,这是规程。
吃完荷包蛋,接生婆接过礼钱,就要启程了。这时,她从怀里掏出一只已经刮得不成形状的鹿角,进行她接生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她要杨老太太拿来一片新打碎了的碗的瓷片,开始刮那只鹿角。鹿角白色的粉末,纷纷扬扬地落下来,落在一只碗里。接生婆安顿说,将这粉末,用开水冲了,给娃他妈喝,催奶。
接生婆走的时候,出于一种职业的习惯,走到布包跟前,看了一眼布包里的婴儿。她的最后一眼是落在那小脚丫子上的。她注意到了婴儿左脚的小拇指是通红的、完整的一块,于是笑着说:一个匈奴崽子!
接生婆刚走,杨老太太便拿起接生婆刚刚用过的剪刀(剪刀刚才杨蛾子在锅里用开水煮过),从荞麦的红裤带上,剪下一截头儿。她搬过一个凳子,将这红布条儿,挂在了窑门门楣的那个闩眼上。这红布条是个标志,表明这家有喜了,对于来串门的闲人来说,他不该再进这个屋子了,以防冲了月子,也提防孕妇的脏血给带来晦气;而对于那些在山野间四处游荡,无家可归、无法托生的孤魂野鬼来说,这红布条则是对它们亮起的红灯:那生命尚且稚嫩,不许它们来打搅他。
当杨蛾子吭哧吭哧地挖地皮、埋衣包的时候,杨老太太出去了一趟,她央村里一位手巧的妇女,铰了一群手拉着手的“抓髻娃娃”,然后把这些“抓髻娃娃”,在窑沿的墙壁上,贴成一行。在贴剪纸的时候,她想起了她的第一个儿媳妇灯草儿,她没有忘记灯草曾是个剪纸的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