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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紧急:罪犯在铤而走险(下).2

作者:杨佳富 当前章节:15592 字 更新时间:2026-6-6 16:13

西部一些地区民间持有的非法枪支数量大、分布广,近年来因草场、山林、矿产资源权属纠纷引发的持枪械斗事件频繁发生,不断升级。

在西藏、新疆、云南,偷猎分子疯狂作案,一批批国家一类保护动物倒在枪口下。

1996年,车布鲁、高永康等10余人结伙盗猎,一年时间就在云南西双版纳勐养自然保护区猎杀了国家一类保护动物亚洲象16头,震惊全国。

悲剧之九:亡命枪手

他是我的一个“战友”,一个制造一系列持枪抢劫杀人50余起惊天血案的亡命杀手。2002年4月14日,我和菜建军政委在看守所再见到这位高大英俊,一个原本颇有志向也颇有前途“战友”。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帅小伙。若不是一脸沮丧的痕迹,脚上铐着沉重的铁镣,你无法将眼前的“战友”同一个丑恶、凶残的持枪劫匪联系在一起。

或许是自知时间不多,要把满腔的忏悔都倒出来,他动情地对我们说:“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也只能这样做有益于社会的事了。”我们谈了很久、很多……让我们走进他的心灵深处:

从昨日风光无限的武警“散打冠军”沦为今日人人痛恨的劫匪,这巨大的人生落差,使我无法面对眼前的现实。我知道,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自己贪图享乐,贪恋金钱,使我的灵魂发生癌变,走向堕落。

美好的时光不再,我独饮自酿的苦酒,真是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望着徐徐落下的夕阳,我的心也沉浸在往事的回忆里……

我出生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的一个本分的农民家庭。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土里刨食的农民。

应该说,我的生活经历要比同龄同乡的青年来得幸运。三房一子的我,是父母延续香火和光宗耀祖的希冀,他们把全部的爱、全部的理想和追求都寄托在我的身上,盼着儿子能出人头地,有个美好前程。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满溺爱又充满期盼的环境中长大的。上小学时,我学习一直很用功,成绩也很优秀,我的志向是考上大学,实现“鲤鱼跳龙门”的理想。父母的勤劳朴实使我的家境殷实,从小到大,望子成龙的父母,对于我提出的要求一般都予以满足。我也继承了父母身上的全部优点,英俊高大,身材魁梧,聪明伶俐,朴实敦厚。

记得我上中学时,特别爱好文学,作文常常被老师作为范文在班上讲评。那时,我的几首小诗还在报刊上发表,被人称为“学生诗人”。应该说,影响我人生观改变的第一步是在这个时候,那时班上同学是以谁的拳头硬,分出三六九等的。谁最不怕事,打架最不要命,谁就被大家奉为“小霸王”。我身体素质特别好,酷爱摔跤。每当与同学玩耍、摔跤,身大力不亏的我总是占上风,成为周围小有名气的“武林高手”,同学有事自然常求我“摆平”。

这期间,我迷恋上武术,便拜上了武林高手为师。我聪明,悟性又好,先后学习柔道、散打,练就了一身结实的肌肉,也学到了一身硬功夫。

在学校,不论高年级和低年级,也不论个高个矮、年龄大小,不少都成了我手下的败将。这时我感到自己已成了武功盖世的英雄,同学自然谁也不放在眼里。

这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对自己的功夫也感到十分得意,小兄弟们的前呼后拥更使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也在我的心里培养了一种“强者生存”的市场。逐渐地,我成了同学们的“领袖”,看谁不服就打谁,有时也帮助受欺负的同学去打架,以树立威信。

当我把这当成一种荣誉时,学习成绩也开始一落千丈。书不愿念了,从小就羡慕那绿色的警营、威武军人的我,想以别的途径改变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

1997年冬季,早已厌倦了农村生活的我偷偷地报了名,体检自然顺利通过。发下军装后,我的父母才知道此事。

12月25日,父母到火车站送我,给我带来了许多我爱吃的食品。在火车启动的一瞬间,我突然发现父母的眼里滚动着泪珠。我心里一酸,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我暗暗发誓,一定回报父母,当个好兵,有所作为。

身穿橄榄绿的警服,使我如虎添翼,好不威风。父母的嘱托、亲友的希望,成了我刻苦训练、积极进取的动力所在。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披星戴月,寒来暑往,我抱着“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的信念,不恋市场恋操场,不爱红装爱武装,发疯似地训练,使我练就一身铁掌神功,连续两年在部队比武中夺得“散打冠军”的桂冠。

假如此时,我能够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可以说,我的前途是无可限量的。可是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我被喜悦和荣誉的光环冲晕了头脑,人生观、价值观也发生了蜕变。渐渐地,我有些飘飘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训练“泡”病号,上课不愿听,对一些街头的报刊却津津乐道。

两年的军旅生涯,很快就过去了。年仅20岁的我刚从部队复员回来,豪情满怀,不甘心青春就此埋没在庄稼地里,尤其要为含辛茹苦培养自己的父母增添一点光彩。

我是最了解父母的。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很朴素。我父母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好日子。可他们不知道,外面世界变化很大,而他们这里依然如故。他们的负担越来越重,倒是城里人的生活越来越好。虽然他们并不了解,城里的工厂正有越来越多的工人下岗。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可土地的魅力在我的眼里早已失去了她的光彩。很快,我就背着行囊,揣着梦想走进哈尔滨市开始了打工生涯,力争养活自己,将来能混出个样来。起初,我凭着自己的一技之长,在一家公司给一名老板当上了保镖。平时,我嘴甜腿勤,干净立落,忠诚实在,让人喜欢就成顺理成章的事了。

说实话,如果我能将当初萌生的梦幻始终如一地去努力变为现实,那结局一定会令人羡慕,前程也将是光彩夺目。可是,由于我没有能把握好人生的航程,随着我与老板出入豪华的场所,穿梭于追欢买笑的食客中间,接触的都是些挥金如土的商贾巨富,看到这些人“酷”毙了的劲头,我却被他们那种吆五呼六、前呼后拥的情形所陶醉。

现在社会上人们就追求一个字:“钱”,我的思想也开始潜意识的发生了变化。我常常觉得自己可怜,羡慕人家富得流油,恨自己家太穷。

渐渐地,心比天高的我开始不满足自己的工作。我暗下决心,有朝一日自己也要像老板一样,开名车,住名店,有名气。

思来想去,我后来踏上这条杀人抢劫的道路,或许同潜意识中早就有了对这种生活的倾慕不无关系。

公司里有位美丽的营销小姐叫莉莉。她人长得秀秀气气,出落得花容月貌,一双清澈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头长长的披肩发在风中一飘一飘,轻盈秀逸的样子,更平添了几分妩媚。当时我简直惊讶极了,瞪大眼睛仔细看,我的天!莉莉靓得不得了,哪儿像公司的小姐,简直和电视剧里整天步入宾馆、饭店的白领丽人一样。

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喜欢的。有一段时间,几乎每个傍晚,我都会站在公司二楼的走廊窗户旁,默默地看着她从公司门口走出,潇潇洒洒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轻盈秀逸的样子不时让我的心尖颤动一下,直到她走出很远、很远……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对她那种轻柔如柳的样子着了迷。那些日子,我很愿意与她在一起聊天,每天都希望能看到她……

不知怎的,只要看见莉莉,我就想方设法去和她说话,一有机会就跟她闲聊。只要我们相见,一碰到她的目光,总能升腾起一股火花,燃亮我心灵隐秘的角落,给我孤寂的打工之旅增添一抹亮色。她似乎也很乐意。我善于言谈,而且幽默,给她讲我当兵的故事,她对我又多了几分敬佩。

明眸皓齿而又知书达理的莉莉,聪明伶俐,她懂时尚,会生活,那温情的声音呼唤着我孤寂已久的心。她给我那朗朗的笑声和温柔的笑容,使我的心颤抖的厉害,好像随时从胸膛里跳出来。

我暗暗地喜欢上了她。莉莉艳丽、活泼,她会给我带来想不到的快乐,使我沉静的大脑突然充满了活力和灵感。

这种奇特的感觉在慢慢滋生的时候,我清楚我和莉莉之间的距离,我把对她的暗恋藏得很深,而在工作上更是铆足了劲。我想用这种方式来吸引莉莉对我的好感。

那年的“五四”青年节,公司要组织一次诗歌朗诵会。从小就爱好文学的我,朗诵了自己创作的一首《高举青春的火炬前进》的长诗,引得了许多同事对我刮目相看,这其中也包括莉莉。

那次朗诵会,我拿下了朗诵和创作两个一等奖,莉莉高兴极了。也许就在那一刻,爱情的火花已在我们两个年轻人心中擦燃。她看我的眼神温柔多了。

领到奖金的当天晚上,我约莉莉来到“情未了”酒吧。在烛光摇曳的灯影里。莉莉静静地望着我,月光恰似一江春水,潺潺注入我干涸的心田。我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我要拥有她,是那种实实在在的拥有。我举起杯,盯着她的眼睛说:“我喜欢你,如果你答应,我们就共饮这杯幸福的酒。”她惊喜地举起杯,我们将红玛瑙般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这突如其来的惊喜让我不禁有一种幸福的晕眩。从她那里,我又找到了自信,第一次发现生活是如此美好。莉莉喜欢读书,我就频频买书;莉莉喜欢西餐,我就邀请赴宴。莉莉在我的眼睛里读到了一种爱意。此后,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莉莉,莉莉被打动了。

异性之间的电流,是很容易相互感觉的。我看她那大眼睛里也多次流露出对我的好感与亲近,那份男女相互眷恋的情意如园中小草,不见其长,日有所长。她温顺地体验着这美妙的情愫。

那以后的生活阳光灿烂,我们彼此感受着一份真实的幸福。就这样,在松花江边、太阳岛上,无不留下我们俩的欢声笑语;在索非亚教堂、步行街上,无不留下我们俩相依漫步的身影。在我们公司旁的文化公园的丁香林,那个迷人的夜晚,丁香花包围了我们。我和莉莉在鲜花丛中的幽静小道上漫步,边走边聊,好不开心。不知怎么,莉莉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猝不及防的她险些跌倒。我一惊,敏捷地把她抱住。在我拥住莉莉的那一刻,我觉得拥住了一片丁香花的芳香。相拥只是一个瞬间,我们都感觉到彼此的怦然心跳。她的胸口好温暖,一种从未有过的渴望自我心间喷薄而出。接下来,我俩人在不知不觉中坠入了爱河。

从那天开始我们比以前更加亲密了,我们像所有热恋的情侣一样快乐地度过两个多月天堂般的生活。

爱的路上离不开浪漫,但爱的旅程不可能全程浪漫。世界上万物常常是多变的,“失败永远点缀着成功,痛苦永远伴随时着幸福”。我和莉莉相爱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世俗的嘴巴此时也都到了临战的状态。

这件事很快就被莉莉的父母知道了,他们坚决反对女儿与我这个来自农村的青年谈恋爱。性情温和的莉莉竟和父母顶了起来,她父亲一气之下甩过两个耳光,母亲气得犯了心脏病不得不住进了医院。

无可奈何的莉莉只好违心答应了父母,可背地里还是偷偷与我和好。莉莉的爸爸冥冥之中有种预感,他派人秘密尾随监视莉莉,后来终于知道了内情,大发雷霆:“不争气的东西,就是瞎眼也不能找他。真是家门不幸啊!”这样的话语时时刺激着我的心。

几次争吵下来,我明白了,莉莉的父母之所以阻止她与我谈恋爱,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而且我还没有正式工作,与她家显赫的家庭门不当户不对。

但莉莉却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女孩,她的父母为此恨得牙根都发痒,开始迁怒于我了。

果然,莉莉的爸爸凭借手中的权力开始给老板施压。莉莉父母的言行令我感到彻骨心寒,莉莉更是孤立无援。我们俩就像苍茫大海上的一叶孤舟,随时都会被海浪吞噬掉。

有天晚上,莉莉借故偷偷跑出来。那天正好是我生日,在酒店的一个包房里,服务员笑嘻嘻地提着一个生日蛋糕走了进来。我有点茫然地问:“莉莉,你是怎么知道我的生日的?”莉莉一笑:“如果我连你的生日都不知道,还能当营销员吗?”

这是我复员打工以来第一次深入灵魂的快乐。莉莉变戏法似的点燃了蜡烛,在烛光中拍掌给我唱起了快乐歌。除了父母以外,还没有人如此关心过我。霎时,我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我动情地说:“莉莉,我爱你!”可她却声音低柔但又不容置疑地说:“明,我们今生无缘,没有结局,忘了我吧!”

“为什么?”我急切地问。

她将我的手轻轻地放下,尽量压抑内心的苦楚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只飞鸟在飞越一片水域时,发现了一条美丽的鱼。它们久久凝望,彼此都相爱上了对方。飞鸟贴着水面不停地滑翔。鱼儿不断地努力跳出水面,想抓住对方的身体走到一起。然而很长时间过去了,它们筋疲力尽,遍体鳞伤。最后。鱼儿伤心地沉入水底,飞鸟孤独地飞向远方。它们一个天上,一个水底、永远失去了音信。”

“明,我们天生注定不能走到一起,是无法走到一块的。”我的眼泪又忍不住涌了出来。

“为什么?难道就因为我穷?”我红着眼睛大声吼道。顿了顿,我捉住她的手,几乎是乞求:“别这样残忍好不好,只要我们真心相爱,又有什么可以阻挡的?”

莉莉欲言又止。她只是稍微犹豫一下,声音悲怆地喊道:“爱情无价,但我不能失去父母啊!”

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此时已是深夜,望着窗外熟悉的城市仿佛从眼前消失,剩下的只是无穷无尽的黑暗,我的眼泪又刷地流了下来。

万般无奈的老板只好忍痛割爱,将我辞退,劝我另谋生路。离开公司那天,外面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我望着自己心爱的岗位和女友,止不住怦然心动。我抹去莉莉眼角的泪水,尽管这次我没有哭,我的心却在流血流泪。我止不住紧紧地握着莉莉的手低声说:“我爱你,但我理解你!”

分手时,掩面而泣、一言不发的莉莉,抬起红红的眼睛,与我相拥而垃,歉疚地对我说:“原谅我,生我者父母,我真再没有别的办法。人活在这个世上太脆弱,世俗的力量会强大到摧毁一个人的生活。咱俩今生无缘,来世再聚,现在只能分手吧。”看着心爱的女友为了我苦不堪言,我心痛不已,一种离别的悲怆不觉油然而生,两行热泪止不住滚滚而出……

我们在分开的那一刻都没有更多的言语,但彼此都明白对方深藏于心中那份无奈与深深的伤痛。

从此,我亲爱的女友就像一片云从我的身边飘走了。

真挚的爱情,激起过我对生活美好的向往。然而,刚刚扬起的爱情风帆就搁浅在世俗的暗礁险滩上,迷失在雾蒙蒙的伊甸园,也击碎了我美好的憧憬。

那段时间,我被沮丧和失意所笼罩,仿佛掉进了冰窖,浑身上下透心凉。我的眼中已经没有泪可以落下,只是我的心却开始慢慢地哭泣。

为了生活而奔波,我又开始悲壮的上路了。人生地不熟的我,便像一只没头的苍蝇一家接一家的单位去推销自己,不料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人拒绝。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而工作一点着落都没有,走投无路的我只好跑到一家工地干杂活。

那晚,劳累一天的我挤在那有20多人睡觉的工房里,却彻夜未眠。房间里弥漫着汗脚臭和一些无以名状的酸臭味,那些来自不同省份的打工仔,在异乡的夜晚发出疲惫的鼾声和呓语。现在我和他们一样,在这个城市里像跳蚤一样活着,卑微、猥琐。在一片灯光阑珊中,这个美丽的城市不属于我。

这个时候,我是如此想念莉莉。她曾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但是世俗偏见把我们无情地分开,给我留下的只是一个巨大的空洞和隐隐的灼痛。

最艰难的日子总算熬过去了,一段时间后,我终于渐渐地适应了这种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劳动之余,看着别的同伴打牌、喝酒、聊天、开粗俗的玩笑,或干脆就蒙头大睡,似乎挺满足于这样的生活。我却快乐不起来,心情反而愈发沉重:难道我从家出来就是为了过眼前的这种生活?这就是我追求的东西吗?一种深深的孤独和失落感困扰和折磨着我。在工地打工,遭人冷眼、挨人臭骂,被人驱赶,似乎已成了我的家常便饭。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我终于做出了决定:再也不能这样活了,我要告别和逃脱这痛苦和屈辱的生活。

忙忙碌碌的日子过得很快。回到家里,无所事事的我顿感百无聊赖。失恋的打击,使我的情绪异常低落。我更是承受着对她的无尽的思念和心痛的折磨,为她流泪,为我而伤感,我不明白命运为什么留下这样的结局让我来承受,也许我们之间原来就是一段悲伤的情缘?我太想挣钱了,整天做梦都想有一大笔钱,用它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城市人。

我错误地认为,人和人的关系完全是经济关系,如果我经济富裕,别人就会对我刮目相看。我要想办法争取过上精神上没有刺激、没有干扰,物质上富足的生活。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然而,初恋如火的残酷结局让我看到了一种悲哀的现实:没钱的男人像根草,既谈不上根基,更谈不上尊严。

人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下是最易攻破防线的。

一天,“机会”来了。我孩时的好友李强从北京回来看我,他身着名牌,出手大方,俨然一副大款的模样。我看到昔日手下的“小弟”混得这么好,相比之下,身为“大哥”的我却显得寒酸,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李强和我曾是同学,不仅同年级而且还同班。他是从别的地方转过来的,他上学时人长的矮小,又老实,学校的风气又不那么好,受点欺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我帮助过他警告经常欺负他的几个大个同学。此后,在同学中间传说我是他的朋友、靠山,找他碴就是跟我过不去,自然没有人再敢欺负他了。李强对我一直满怀“感激之情”。以后,我去当兵,他也离家外出打工。可别小觑了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的时光,它可真会“催化”一个人——几年光景,没想到再见面,他变了,衣服很前卫,说话很新潮,早已今非昔比了。

李强很精明也很敏感。他洞察了我的心思,用外面精彩的世界和赚钱的宏伟计划煽起我热烈的欲望。

这个世道,不当官就没有出息,不如趁早干点大事,及时行乐,过一把大款的日子。对社会不满的李强认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成为呼风唤雨的人物,要么有权,或者有钱。对权,已无指望;但对钱,我们也许还有机会。

身在家中的我有一种凄凉心酸的悲壮。行路太难啦!我不再想摸爬社会的雪山草地。挣钱太难了,扇扇门都朝我关闭。当初的豪情万丈在屡屡失败中销蚀殆尽。

李强有一张把死蛤蟆说得活蹦乱跳的嘴,最拿手的就是把罪恶的东西给冠冕堂皇的戴上桂冠。我被他描绘的美景吸引住了,喜滋滋地听他神吹海聊。

当时情绪低落的我也想借此机会出去散散心,于是就欣然同李强共赴北京。我的父母又惊又喜,难道命运真的开始垂青自己的儿子了?

我万万没想到,是一场灾难找上门了。随李强来到北京后,我马上意识到李强干的不是正经的“活儿”,他之所以那样阔绰,是因为他一条迅速“致富”的路子——抢劫。

我起先不肯入伙。但李强对我格外“欣赏”,不仅不强逼我,还不断施以小恩小惠笼络我,出入高档酒店,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星级宾馆,玩的是美女靓妹,还送我名牌西装。本来就很讲哥们义气的我觉得就这样离开李强太不仁义,至少也得等还了人情再走,结果日子一久,我也渐渐地迷失在灯红酒绿的生活中不能自拔了。

最关键的是他给了我一枝“六四”式手枪,使我如虎添翼,有恃无恐。

人一旦沉沦了,想堕落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有时,当我静下心来时也感到自己在滑向罪恶,但身处在那种环境已经是身不由己了。尤其是在充满诱惑的霓虹夜色里,我的灵魂开始扭曲,贪婪的物欲逐渐淹没了最初的羞涩和不安。当我肆无忌惮地与他们在灯红酒绿中享受时,几乎把什么都忘了。

花花绿绿的钞票,极度膨胀的私欲,使我心中的毒瘤溃烂了,化脓了。年轻气盛的我想通了,钱!钱!钱!我满脑子只剩下一个汉字。但冷静下来,钱从何来?于是,私欲和日益膨胀的虚荣心便如同不灭的火焰,灼烤着我的灵魂,使我日夜不得安宁。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这句伴随我左右的“至理名言”,让我最终决定:“抢!”于是,孤身自傲、以“能”自称的我,决定跟着他们干起“挣钱”的“营生”,也算对哥们的报答。我当即表示:愿意鞍前马后跟他跑,出生入死跟他干。在钱的诱惑下,觊觎已久的我终于在罪恶的道路上迈出了可耻的一步。我“还人情”机会来了。

2001年1月1日,新世纪的第一个元旦给这个传统的节日增添了不同以往的色彩。当新千年的钟声悠扬地响过之后,似乎全世界善良的人们都在祈求:愿人间少些灾难,多些快乐和平安。

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这是我由人变鬼的一天。那天,一怕暴露,二是想试一试身手,我们没带枪。李强和我、张健一行3人这天并没闲着,鼠目贼胆,寻找觅漏。目的也只有一个,觊觎百姓的钱财,想再捞一把。

走到北京一公园内,李强看准一个目标,示意我去抢劫,让酒精烧昏了头脑的我,早已红了眼、黑了心,一听这话,无异于火上浇油,像一头发泄的狼疯狂地扑上去。虽然我初次作案感到紧张,但“艺高胆大”的我,一人蹿了上去,“把钱拿出来!”随着一声“狼嚎”,我露出了凶恶的面目。刹那间,我与周围的3个人对打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不由你不砍,你不砍,你就要被砍,被抓。

长这么大第一次,握一把刀砍在别人身上,这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也是不可能去想到的。

在那样血腥的环境,不由得你不变得血腥、残忍。凭借自己一身过硬的功夫,我初次得手。看到我不凡的身手,李强、张健大为吃惊。随后,我们3人用刚刚得到的“战利品”去一家高档酒店消费了一番。席间,李、张2人极力夸赞我身手不凡,并决定从此奉我为“老大”,听得我大为得意,喜在心中,一股兴奋蛇般爬上心头。这件事儿再次坚定了我“武力战胜一切”的人生信条,我觉得自己的功夫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自封“东北大侠”,提出了:“看谁不顺眼就打,看谁有钱就偷,看谁好东西就抢。”我们不约而同地商定:大家有“活”同干,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道”上摸爬滚打久了,我驾驭“鸡鸣狗盗”之徒颇有一套:蛇有蛇迹,狼有狼踪,就让手下的“兄弟”各展其能吧。

我心肠黑,手段狠,武功高,在社会上的“名气”大,从内蒙古、浙江来的张可心、陈三、大勇如同苍蝇嗅到臭肉一般,主动投靠到我的魔下。我是一个善动脑的人,我每打一个人,每做一起案,每走一步路,都有我自己的用意和目的,不一石三鸟,也能一箭双雕。他们用抢来的钱物“孝敬”我,有分有合,共同作案。然后,他们也打着“东北大侠”的招牌继续在社会上为非作歹,耀武扬威。一时间“东北大侠”在北京如同黑色的瘟疫一般在一些市区蔓延。

我的生活开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像猫头鹰一样昼伏夜出,他们像狗一样忠诚地听我使唤。当然,我也再不为缺钱而犯愁。我当时真喜欢这种生活,因为这种生活让我行走在街上,看着周围的陌生人时,会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浑身拥有秘密的人,是一个迥异于他人的特殊的人。这样的感觉令我陶醉。从曾经是一名护法者到而今的违法者。我当初的懊恼和自责渐渐没有了,反而对物质的享受欲越来越强烈,金钱的占有欲越来越膨胀,竟发誓要大干一番“事业”,也使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俗话说: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对李强、张健这帮人来讲,我入伙“江洋劫匪”后,给他们开辟了一片新天地。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一点都不假,何况我现在已是个混蛋。钱抢的多了,也应该多享受享受了。身在灯红酒绿的生活中,涉足现代感十足的酒巴、迪厅、夜总会,摸着那些年轻而漂亮的小姐,我一下成了响当当的腰缠万贯的单身贵族。是啊,没钱的时候是猪狗,有钱的时候是大爷。我们过着吃喝嫖赌、放浪形骸的生活。

金钱是兑现欲望的源泉,实现个人享乐的资本,它会把人类最卑鄙最恶劣的情感唤起。我曾立下“宏愿”,那就是至少要和一百个女人发生“一夜情”,仿佛这艳情就是我的饭,没有那些风骚香艳的女人我就活不了。华灯初上的京城,霓虹闪烁,自然是有钱人享乐的时候了。

我们就像一条条饿急了的狼,到外搜寻猎物。真是朝拥牡丹,夜抱玖瑰,随意抛洒风流的种子。一天夜里,在一家闻名京城的夜总会里,我把头发梳得油光水亮,一身笔挺的西装,俨然一个新贵大款。“先生,需要陪酒吗?”昏暗迷离的灯光下,一个模特小姐向我款款走来。她穿得短得不能再短的超短裙,饱满的胸脯波澜起伏。我有些把持不住自己了,忙不迭地请小姐入座。在神吹海侃中,小姐自报家门,说是青岛人,叫吴晓艳。出手大方的我点了XO和鱼片,还请吴晓艳自便。见过世面的吴晓艳也不客气,点了几份进口时令水果,美美地吃了起来。

造物主虽然给吴晓艳出众的身材,却给了她一个不幸的家庭。刚上初中,她的父母因感情不合时常发生“战争”,家庭狼烟四起。吴晓艳就生长在这个不幸的家庭。母亲下岗后靠在市场摆摊维持生活,可父亲就像寄生虫一样,无心干自己的工作,无情地挥霍着母亲的心血钱,在外面吃喝玩乐,搞女人,养情人。母亲稍有不满父亲就连打带骂,她母亲不愿意家丑外扬,白天强颜欢笑,夜晚痛苦垂泪,最后不得不分手。

那年,19岁的她参加高考,落榜了。一所艺术学校看中了她的先天条件,破格录取了她,她成了一名自费中专生。当时,几千块钱的学费对于她家来说也是个天文数字,几乎借遍了所有的亲属才终于凑齐,后来她参加商业性的演出有了收入,才渐渐还上了欠款。家庭生活的窘迫使得吴晓艳从小便对金钱有着一种强烈的渴望。

家境贫寒的她,学校一毕业就到北京漂泊,她身高1.7米,经典的模特身材,标致的面容,受过良好的培训,靠这资本,她做过模特,当过歌手,都没红起来。和她一位要好的女友劝她:“别太清高了,漂亮女孩要过人上人的好日子,还不都是靠有钱有势的男人。”从此,她对身边的追求者有求必应,陪同他们在包房里吃“摇头丸”,在歌厅里高歌曼舞、抽烟喝酒,换来的是数不清的各种衣服、首饰、手机、手表。这种全新的生活对她充满了刺激和吸引。

觥筹交错中,吴晓艳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频频向我劝酒。酒至半酣,我心中的欲火燃烧起来,告诉她如果愿意,可以任意开价,只要肯陪我,多少都行。

吴晓艳当初的卖笑不卖娼,卖艺不卖身,陪酒不陪睡的初衷,不知拒绝了多少人的邀请,可是还没有遇到这么阔气的。她不禁心动了。歌舞没看,我便已按捺不住,随手甩出5000元,说:剩下的打小费。搂起吴晓艳就来到了一家四星级宾馆开房。一夜销魂,好不快活。吴晓艳对出手阔绰、高大强壮的我甚是满意,我对眼前这位姑娘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自从踏入风月场后,我就没有像这样对待过一个女孩。而在吴晓艳的眼里、我竟像电影中乐善好施的大侠,是一个了不起的大款。她知道自己告别了一个时代,剩下的只是堕落了。

我为博红颜一笑,第二天便带着吴晓艳在“赛特”、“燕莎”等商厦慷慨解囊,尽情购物,把她装扮一新,令她眼界大开,兴奋异常。

人一旦入了那条道儿,就成了金钱的奴隶,她内心的善恶标准大打折扣。风情万种、柔情似水的吴晓艳当然不会麻木不仁,总是恰到好处地又十分温柔地顺从我,让我在她的脸上印了不少热吻……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吴晓艳也彻底下海了。从此,吴晓艳死心踏地经常与我幽会,成了我的一位名符其实的痴情“铁饼”。在我眼里,她就像自己豢养的一个小宠物。

类似这些的艳遇,实在太多了。我们一伙人三五天换一住处,抢来的钱,就花天酒地,洗桑拿,泡小姐,一掷千金,不仅是黑道上大名鼎鼎的“杀手”,而且还成为风月场上一名“杀手”。

2001年夏季,北京持续睛日,热如蒸笼。这天,我正和同伙在一家酒店吃晚餐,一位天真浪漫的少女翩翩地从我们的桌旁经过,留下一股淡淡的清香。清纯少女,楚楚动人。久经风月场所的我眼睛一亮,不由自主赞叹:“多美的小妞!”同伙李强、张健立即心领神会地附合,并大声吆喝姑娘过来。慑于淫威,这个叫小雪的姑娘只得委屈地坐在我的身边。

席间,我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百般殷勤。刚才的警惕与胆怯瞬间皆无,小雪自然会心地笑了。

我有美女作伴,双栖双飞,玩得非常惬意,只是口袋里的钞票一天天在锐减。

分手时,小雪有点依依不舍,极尽缠绵之能事,眼里泛出点点泪光。我假充斯文,吟了一句“为伊消得人憔悴”。其实我心疼的还是那来得快、去得快,来得罪恶、去得污秽的金钱。

这是2001年春节前的一个寒夜。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岭南饭店斜对过食杂店的贾青海夫妇刚好进入梦乡,“啪”的一声房门就被踹开。

我带着李强、大勇等人“呼拉拉”冲进屋内,一句话没说,劈头盖脑就朝贾春海打去,八九岁的孩子被这阵势吓得“哇哇”大哭。贾妻紧紧搂着孩子不知所措。

“不准嚎!快把钱拿出来!”两把冰冷的枪对准贾春海夫妇的头。孩子一看见枪,吓得尿流在被窝里,哭声立刻止住。屋里静极了,听到丈夫痛苦的呻吟声,贾妻只得将家里卖货的1200元钱拱手交出,又裹着被子跪在床上哭着向我们求饶,说好话,哀求我们放了丈夫。

我那时最大的快感就是看到无辜的人在我恶狼般的眼神下颤抖不止的样子。现在,我感到满足极了,冷笑着从牙缝里挤出比寒冬腊月的西北风还要凉气入骨的几句话:“我们是‘东北大侠’,今天看上你们拿点东西,要是报案,我要给你们全家放血……”说完,我们又拿走十多条“三五”、“红塔山”牌香烟后,才扬长而去。

疯狂作案、弄钱后便大肆挥霍,继而变本加厉再去行抢,欲壑难填,以致使我和同伙陷入恶性循环不能自拔。在抢劫中,我将枪和武功发挥得淋漓尽致。2001年4月的一天夜里,我和李强、张健在北京紫竹桥附近见到一辆外地救护车停在路边,司机好像正要下车办事。我们上去将司机按在车里,绑在后座上。

当从司机身上仅搜出500多元钱,不死心的我和同伙竟拉响警笛开着车着冲向一条繁华的大街,谁也不会想到救死扶伤的救护车竟会变成一个吞人钱财的魔窟。我们3人一夜驾车,一路行枪,连续作案6起,抢劫殴打11人、钱物折款4万余元。我们从2000年起流窜北京,作案高达50多起,抢劫手机46部,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和物折款30余万元。我们仗着身高体壮和一身武功,抢劫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

黑龙江省阿城市的一个外号叫郭老八的个体老板,看上了某医院来实习的护士小芳(化名)。两人在相好中,心胸狭窄的郭老八发现小芳跟她们科里的主任走得挺近,越看越怀疑两人关系不正常,越想越醋意大发气不平,闷在心里的这口气实在难咽。其实郭老八是自作多情,既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年初,从社会上的哥们儿那里听说我从北京回来过年,早已积蓄在胸的嫉恨之火,驱使郭老八决定雇佣杀手,以解心头之恨。

2001年2月初的一天,我领着3个哥们儿被请到一家桑拿室的包厢,打开“天窗”说了“亮话”。郭老八说:“有人夺我之爱,我想请你们把我干掉。事成之后,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行。没问题!”我豪爽地应许下来。

“多少钱?”郭老八殷勤地问道。“最少2万,少一分都不行。”干的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刀尖之上舔血的活,我不敢有半点粗心大意。我不无担心地问郭老八:“你与那个主任表面上有过节没有?”“没有,绝对没有。”郭老八涨红脸说,“就连小芳我也没跟她提起主任的事。”“那就好。”我自忖这一点很重要。

2001年2月20日的晚上,我设计的谋杀计划开始实施了。我让郭老八悄悄地领我指认要谋杀的男主任,又睬好那个男主任上下班的行走路线。为了作案后能及时逃离现场,我又从朋友处借台“捷达王”,好连夜返回哈尔滨。

一切准备妥当后,我还是不放心郭老八,我又约郭见了一面,反复交代道:“你与那小子没有直接冲突,案子发生后,你要保持冷静,因为你不具备作案时间、作案能力,警方不会找到你的。万一找到你,也不要害怕。只要能坚持住,警察拿你也没办法。”

当晚21时,那位忙了一天的男主任从医院下班走在这条偏僻的小路上,早已埋伏在附近的一辆车里的我和李强、张健便穷凶极恶地扑了过去。“你们要干什么?”感觉大事不好的大夫,拔腿就跑。我飞身上前用胳膊钳子一样卡住了这名无辜的主任大夫,然后抡起铁锉、剔骨刀,对着他的脑袋猛砸一通。这名主任大夫惨叫了一声,就再也没了动静。若不是有人发现及时送到医院抢救,这名主任早已命丧黄泉。由于我作案手段狡猾,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此案一度成了悬案。

2001年9月中旬,我和李强、张健3人从北京回到哈尔滨家中,半个多月的挥霍,身上的1万多元钱就所剩无几,于是我们几个人开始筹划返京的路费,当然办法只有一个字--抢!李强提议去抢他曾经租用过的一辆货车的车主陶某。陶某曾给过李强一个手机号,这次李强竟又把他想起来了。

古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人”做过这样的论断:“人,在最完善的时候是动物的佼佼者。但是他与法律、与正义隔绝后,他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最野蛮的。”掀开一份份口供笔录,张张纸上写满了我们的滔天罪恶。

我知道,当我把一个人杀害的时候,其实是在毁灭一个家庭。我也不是没害怕过,常常在梦中梦见自己被警察五花大绑着押上刑场,梦见那些屈死的灵魂和亲人哭天喊地的哀鸣无时不拍打着我卑劣的人性,随时都会向我讨命,醒来时通身都是冷汗。我曾捶胸顿足发誓再也不干这种丧尽天良的罪恶,然而那颗扭曲的心灵常常萌发难以控制的渴求,于是我又把那双罪恶的手伸向无辜的人们……

有时我也暗暗地想,自己如果去演戏,保不准成为一个星运不错的明星。可惜没有这么好的命运,而成为了一名浪迹社会,栖身黑道的杀手,过着一种刀尖上舔血度日讨生活的异样人生。我明白自己已经走上了杀人犯罪的不归之路,所以得钱后就拼命花天酒地。少年时想当作家的梦想已经随风飘散,我有时也悲哀地感到自己将来肯定要下地狱!

那些杀人放火的事,我不说了吧,没啥意思。大同小异。就简单说说我是怎么被抓和我现在的想法吧。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说实话,我从不迷信。可抓我那天就有预感,我本准备到外面避避风头,或再不回来。就这样,我在冥冥中仿佛有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使我着了魔般去回家看看。回家就有被抓的危险,但是我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一丝侥幸,希望警方已把我的案子搁置起来。然而不幸的是事与愿违,我前脚跨进家门,后脚公安局的人就进来了。那一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词一股脑地涌上心头,我知道我肮脏的金钱梦破灭了。

那天是2001年10月1日,我和李强、张健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一张无形的法网悄然张开。

这天下午,李强和张健在哈尔滨市太平区千禧购物广场闲逛时,正好被身着便装的警察逮个正着。你别说,警察也够损的了,他们将李强和张健、分别秘密审讯,还故意点明我们合伙干的几起案子。惊恐万状的李强误以为同伙将其供出,破口大骂这些铁哥们关键时刻不守信用。没费多大劲儿,就如竹筒倒豆子般地交待了我的去向。

警察也怕事,他们特意派出武功不俗、曾在全国青年散打大赛中获得过亚军的刑警徐延波和擅长传统武术的黄凌霄编入第一小分队打前沿,要与我这“散打冠军”比高低。

夜,静悄悄的,黑得怕人,静得令人心悸。居住在成高镇的我家大门紧锁着,从我家房窗里却透出一丝幽暗的光。警察也不知道我此时跑没跑,睡没睡?假如行动失误,让我逃脱,在这样的黑夜里势必想追无可追。事后我才知道参战干警格外小心,他们关掉手电,屏息敛声,从四面向我家包围过去。徐延波、黄凌霄飞身越过高高的院墙跳入我家院里,由于不熟悉地形,没成想黄凌霄“咕咚”一声掉到一个土坑里,将肋骨摔伤,但他一声不吭,忍着巨痛飞身上来。此时我正从屋里推门出来。面对神不知鬼不觉,犹如神兵天将的警察,我做梦也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他妈的,说时迟,那时快,警察还没等我反映过来,就“嗵嗵”给我几拳。毕竟不是泥捏的,我拼命反击,寻机逃脱,可这两个不怕死的高手,左右开弓,出拳飞脚,一阵猛打,没出10分钟。我这个以“狠”著称的“散打冠军”就不得不败下阵来。好惨啊!

夜深人静时,哈尔滨市公安局太平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灯火通明。我神情沮丧、冷汗涔涔地坐在那里。昔日不可一世的“霸主”已变成了可怜巴巴的“龟孙子”。我明白,只有坦白才能从宽。刑警没费多少口舌,就全盘端出了。

有句话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我是在警方抓到自己后才不得不放下这把屠刀的,我知道自己无论怎么改造,也无法挽回那些无辜的生命。

浮生如梦,23岁的我便把路走绝了。电网高墙隔开了罪恶与善良,隔开了欢乐与悲哀。高墙里的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眼前总会出现至今都令人毛骨悚然的罪恶一幕。身陷囹圄的我,等待着法院的判决,但我似乎很清楚地预测到了自己的结局。我真后悔,当初犯第一桩案子时自己跑了,没让警察抓住,使得自己的罪恶深重,走上不归路。

抚今追昔,令我感慨不已,悔恨不已,唏嘘不已。我认罪,我犯下的罪行是可耻的。我为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我下辈子一定要做个好人……

其实,狱中最大的痛苦不仅仅是失去自由,而是来自那种被社会隔绝被亲人抛弃的悲哀,出于对昨日的追悔,对人世间亲情、友情、乡情的思念与渴望。

这些年我做的坏事太多了,晚上睡觉老做恶梦,总觉得有人拿刀子要找我算账。有些事儿一直在我心里压着,挺难受的,总想找你们这样的文化人说说。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那个勇气。一个月色清明的静夜,轻盈的月光漫过窗棂的那一瞬间,一个迫切的念头在我心头狂跳:我要把这份沉重的忏悔和真切的思念写下来、说出来!

说起来,我之所以有今天,是爱情的世俗偏见害了我,是对金钱的贪欲毁了我,也与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有关。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本。我不能只一味地怪别人,怨恨别人,虽然这几者都有关系,但最根本的是我扭曲的心灵和速成的心态过于膨胀,以致在人生种种挫折面前不择手段。人首先是生物上的人,追求享受,趋乐避苦,努力使自己的生活好一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争取财富,占有金钱,有一个方式和手段问题。我不择手段去抢劫,成为杀人劫财的狂徒,就是个人欲求无限膨胀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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