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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9节:9、多事之秋(1)

作者:党益民 当前章节:1714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7:15

9多事之秋

午饭后,叔叔站在院子里剔牙,我仰头望着院墙跟那棵皂角树上渐渐枯黄的树叶。昨夜刚落过一场小雨,早晨起来有些凉,潮乎乎的,太阳晒了一晌午,潮湿的空气干燥了许多,散发出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叔叔想起了什么,转身回了屋。等他再走出来,已经是另一身打扮。穿一件紫色的圆领窄袖长夹袍,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牦牛毡靴,腰束一根白玉腰带,上面挂着的解结锥、短刀、火镰、荷包等玩意儿,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亮光。他这身打扮,一看就知道是要出门。

婶娘梁喜儿斜着一条腿站在屋檐下,看着叔叔,一脸奇怪的表情。

车夫李战已经套好了马车,等候在门口。叔叔向李战招了招手,李战走过来,叔叔与他耳语了几句,李战便开始从屋子里往马车上装东西,扛了一袋又一袋。那些布袋子看样子很沉,但我不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

叔叔看了眼婶娘,大声对我说:“走,跟叔叔喝酒去。”

“我不会喝酒。”我不想去。

“学不会喝酒,就不是党项男人。”

叔叔走过来,亲热地搂着我的肩膀,挟持着我走出了大门,上了他的高轮马车。叔叔这是拿我当幌子,他经常这样。李战一扬鞭子,马车就吱吱呀呀地行走在石板路上。平心而论,叔叔待我不错,经常带我出去玩,狩猎,捕鸟,当然还有喝酒。我一沾酒就脸红头晕,但叔叔不管这些,每次都要把我灌醉,然后看着迷迷瞪瞪、晃晃悠悠的我哈哈大笑。

我知道叔叔要去清水街。去清水街要路过花柳巷。每次经过花柳巷,总会嗅到一股说不清的味道。叔叔说,那是女人的骚味。我厌恶地捂住了口鼻,让李战快点走。巷口有一群比我小的孩子,可能刚被那家掌柜从门口轰出来,淘气地冲着那家店铺里喊:

花柳巷里胭脂多

每家都有一大锅

惹得男人都来喝

一喝喝出个苍蝇窝

……

里面哗地泼出一盆水,娃娃们惊叫着哄地跑散了。

平时来花柳巷的鞑靼商人多,也常有卫戍军的士兵身影时隐时现,但是今天一个士兵的身影也没有。叔叔刚才情绪还好好的,现在突然又变得郁闷起来,催促李战快点走。街道上不见一个士兵,是不是意味着那件事情马上就要开始了?

车夫李战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马车快了许多。李战那颗硕大无比的脑袋总是耷拉在胸前,好像细长的脖子无法支撑它的重量。李战说话时,很少抬头看人的脸,最多将目光停留在胸脯上,给人一种恭顺的样子。但我觉得他看着别人的胸,是想看透里面的心在想些什么。李战话少,但耳朵却灵,即使耷拉着脑袋,迷迷瞪瞪的样子,但遇到情况却会噌地从车辕上跳起来,去保护他的主人。李战赶马车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用右手,他用左手。因为他没有右手。但他的左手比别人的右手还好使,马鞭甩得山响,而且准确,鞭梢每次都正好打在马的耳朵尖上。李战从前是个小皮匠,有一年,叔叔的车马受了惊吓在街道上狂奔不止,眼看就要撞在一棵老槐树上,李战正好路过,冲上去一把拽住了缰绳,救了叔叔一命。可他却被马踩断了一只胳膊。后来,他就成了叔叔的车夫。

在我们都督府要当好一个车夫可不容易,除了喂马赶车,还要会剑术。对一个党项贵族来说,车夫同时也是侍卫。李战是个倔犟的人,什么事都不服输,为了当好一个车夫,他一有空闲就看剑谱,夜里常常一个人在没人的地方悄悄苦练。几年下来,他的剑术比健全人还要好。一次,叔叔和他的朋友出城狩猎,大家休息时围坐在草地上喝酒。有人提议让车夫们比试剑术,优胜者可以得到一张沙狐皮。李战低头不语。在人们眼里他几乎是一个废人,没人理会他。

但是,当其中一个车夫击败了七个对手,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举起沙狐皮炫耀的时候,李战慢慢从草地上站起来说:“让我也试试。”

人们把目光集中在李战那只空空的袍袖上,脸上露出错愕的表情。李战没有理会众人的目光,他左手握剑,站在那个胜利者面前说:“来吧,我来跟你学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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