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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引弓 当前章节:153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7:15

内装定时引线的榴霰弹及其缺点。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欧洲人在霰弹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即1784年英国皇家海军的亨利?拉普奈尔中尉发明了里面装满铅丸,铅丸的四周是火药的——球形榴霰弹,英国陆军于1803年开始使用。它是“把弹珠(通常小于葡萄弹的铁珠,常用铅而不用铁制造)安装在炮弹内,装上定时引信,使其在敌步兵上空飞行时爆炸。这样就克服了上述葡萄弹的两个缺点:炮弹在引信引爆之前已飞行相当距离,而在开阔地上的部队无法躲避空中爆炸后飞溅下来的弹丸。……但是这种以他的发明者姓氏命名的新弹药,有它严重的固有缺点,如很难让引信在准确的瞬时引爆;就是引信工作性能完好,也只有高度熟练的炮手,综合考虑距离、方向、敌上空爆炸高度等诸元以后才能进行射击。所以榴霰弹尽管成效卓著,在19世纪使用尚不普遍。”[9]

爆炸弹,分为内装缓燃药和信管的生铁爆炸弹、内装纵火药剂的燃烧弹以及康格里夫火箭发射的爆炸弹三种。内装缓燃药信管的爆炸弹在舰炮发射中的比重。今英人云:“在19世纪上半叶,海军火力系统也进行了一场深层次的革命。这场革命从1822年开始,……一位名叫亨利·佩克汉斯的法国炮术技师发表了一篇论文,探讨了如何不通过大规模造舰计划就可以获取与对手之间的力量均势的问题。……(英法)两国海军几乎在同一时刻开始使用爆炸弹,法国于1824年下令其55磅型火炮使用新型炮弹,仅仅两年后,英国也开始对其性能优良的68磅型火炮配备这种新型炮弹。与此同时,英法双方海军继续使用实心炮弹。然而,由于加农炮具备射程远、射击精度高等优点,因此,到了19世纪30年代末期,大部分的三层甲板战舰均配置了60%的实心弹加农炮和40%的空心爆炸弹火炮。由于爆炸弹安装有一个木质保险丝,在火炮射击时,黑火药所产生的火花将该保险丝引燃,从而产生一个很短暂的时间延迟,确保该射弹在击中目标前不会提前发生爆炸。”[12]战争中,英军火炮大量使用之。《史料》(册Ⅵ,页162)中载,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钦差大臣耆英奏报:“其炮子嵌设舱板之上,大者七十斤,小亦二十四斤,另有炸子,系以一子包孕,遇火开裂,即能飞出,实属奇巧可恶,非寻常火器可比。”

爆炸弹的缺点及在战争中的表现。今美国人云:“至19世纪中叶,爆炸弹和实心弹一样都是球形的。引信管是一个装满了硬制火药的空心圆柱体。根据目标距离将引信管剪成与燃烧时间相应的长度,然后塞进或旋进炮弹的引信管里,直到引信管尾部与炮弹外表一样平。然后将炮弹从炮口塞进炮管,一个环形状衬套将其顶住,引信管头朝外。当发射时,火焰围着炮弹,在炮弹沿炮管运行时将引信管点燃。可以理解,这样的定时爆炸弹会过早或过晚爆炸。”[13]《史料》(册Ⅶ,页259)中载,道光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上谕中云:山东巡抚梁宝常“所奏空心炮子炸裂飞击一条。亦恐无裨实用,缘炮子既出炮口,空中炸开,飞击何处,并无定准。即如英夷善于飞炮,其所用炸炮亦多有不能炸击者。”

内装纵火剂的燃烧弹。欧洲15世纪发明。恩格斯在1858年的著作《燃烧弹》中云:“燃烧弹——装满易燃剂的炮弹,它在燃烧的时候,火焰通过三四个孔射出来,很难把它扑灭。用臼炮、榴弹炮和加农炮发射这种炮弹就像发射普通爆炸弹一样,它们的燃烧时间为8分钟至10分钟。这种药剂或者用火熔化,在炽热的时候注入炮弹,或者用液体润滑脂把它做成浓密的物体,然后装入炮弹。燃炮弹的弹孔用软木塞或木塞堵住,装满了易燃剂的中心管通过这些塞子进入炮弹内部。……燃烧弹主要是在进行炮击的时候使用,有时用来轰击舰船,虽然在后一种情况下,燃烧弹几乎完全被炽热的实心弹代替了,因为这种炽热的实心弹制造比较容易,能进行比较精确的射击,燃烧的作用也大得多。”[11]至于内装纵火剂的燃烧弹在鸦片战争中的运用。《史料》(册Ⅳ,页349)中载,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初六日,靖逆将军奕山奏:“夷人炸炮落地,始行轰裂四击,毒火满地,即使牌可护身,不能前进。夷人闯至,徒手亦不能杀贼。”

康格里夫火箭炮弹。中人齐思和等人编撰的《鸦片战争》(册Ⅲ,页18)中载,《英夷入粤纪略》中云:中英镇海之战,“英夷火箭,是其长技,能射数百丈,状如中华之起火。起火以竹为尾,火箭以坚木为尾,长八九尺,或丈许。受药之筒,长二尺,大三寸,以薄铜或马口铁为之,筒下旁环六孔以引火,箭尾之木,以铁罗丝紧惯于筒中,筒上又惯锐木尺许。木末或用铁如枪筒,内三之二受起火之药,三分之一受爆竹横药。箭到药燃,筒轰迸裂,火即散飞,延烧营帐房屋。”

战争之时,以上所述的筒形弹、葡萄弹、榴霰弹、新式爆炸弹、燃烧弹、康格里夫火箭弹等,就是英人“炮利”的秘密之所在。在战争中,当尚未深入了解敌方炮弹的构造原理的时候,所能直接感受到的就是他们用来的炮弹的威力。

三、清朝社会诸因素对清军火炮炮弹技术的制约

生铁炮弹总有线痕的问题。从技术的角度讲,清朝火器手工业虽做不到批量和精确化的生产,但可以在耗费料价和工价的前提下解决铅铁弹子腰线的问题,不过,解决之却用了不少时间,此问题的背后是清朝军事科技政策不良所致。清朝的兵器管理制度大致确立于康熙朝,管理方法和手段原始落后,而各种管理规定极其烦琐僵化。它的根本宗旨不是为了促进兵器研制的发展,而是仅仅为了满足清军武器装备的低水平的需求。为此,它使得清朝兵器研制长期处于一种被动的消极应付状态,百弊丛生,工艺水平下降的问题也就不难理解。如对弹子的管理,首先需确定各种炮弹所能报销的原料和匠工数;其次明确新造炮弹的重量或体积;然后根据各省物价、工价规定折算出可以报销的总料价和总工价,一般十年调整一次。而炮弹所耗原料和匠工的情况极为复杂,各省互不相同,就是同属一省,物价工价亦与时俱变。规定与实际的脱节,就使得炮弹制造者越来越无利可图,甚至有可能亏本。而作为工匠在本能上是不会做出亏本事的,既然炮弹制造报销规定不可更改,偷工减料就势所必然。[14]

清军实心炮弹偏小的原因。此时期的英国已发生了工业革命,熟铁产量大增,可以利用蒸汽机驱动的机械工具钻成口径很大的炮管,继而对管壁进行镟、磨、削等加工,故其口径与炮身的尺寸之间可以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关系。而清朝生铁炮膛口细小,不能容纳多量装药和较大弹丸。而膛口即内径之所以细小,则因为管壁太厚,在口径一定的情况下,管壁越厚,膛口便愈小。其原因在于清朝没有发生工业革命,熟铁产量低,且缺少机械加工工具,炮管只好使用生铁铸造,而生铁炮管是不易镟、磨、削的,甚至有的省份铸炮之法,业已失传,战事突起,临时仓促招募之工匠铸炮,在这种情形之下,又谈何改进工艺,又怎能使大炮的各项尺寸保持一种比较精确的比例关系?于是,为了防止身管炸裂,只好将生铁炮管铸造得厚实一些,遂使用来容纳弹丸和装药的剩余空间即膛口变得很小。[6]

清军在战争中很少使用爆炸弹的原因。一则清军爆炸弹与英军相比,虽则处于初级阶段,但其制造技术对清人来说也是过于复杂。具体说便是弹口火药捻之长度颇难掌握,须根据射程需要,留得恰倒好处,否则,要么落地不炸,要么未到目标甚或在膛内即行爆炸。二则是垄断思想的恶劣影响。战争之际,清军在沿海局部地区作战时使用了一些爆炸弹,但是,战后不久,清朝军方对开花炮弹技术的垄断思想重又抬头。《史料》(册Ⅶ,页666)中载,道光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上谕中云:“(直隶总督)衲尔经额奏,制造火攻炮子及炸炮子二器,现亦演练精熟,拟多为制造存库备用。仍于春秋二操演放数出,以资考核等语。所造甚好,著照议制造备用。所需工费,准于永定河捐输经费项内拨用。惟每岁操演时,只须装填寻常炮子,或但用火药,总期施放习熟,临事可资得力,无庸装用炸裂炮子,以归简易而藏妙用。”

总之,此时期的清朝炮子,一则因是封建的生产方式而没有发生工业革命,缺乏近代机器工业和先进科技,二则在本应达到的制作工艺水平上,由于受落后的社会制度及种种军事积弊的影响,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最终使自铸的炮弹技术关键之处普遍存在着加工粗糙、费工费时、质量粗劣的问题,也恰恰是这些关键之处的差异,往往导致清军产生失败主义的宿命倾向。在所有的战斗中,这种宿命的认输令军队毫无建树,且使这场本来就力量悬殊的战争更加倾向于英军一边。

正文 中国近代炮兵的催化剂--常胜军炮兵

更新时间:2011-9-15 9:01:45 本章字数:2481

常胜军前身是1860年6月由美国人华尔在上海建立的洋枪队。当时正值江南大营败亡,太平军忠王李秀成的大军连克苏、常,进抵上海城下。时清军已溃不成军,苏松太道吴煦一面向驻上海的英法军队求助,一面与上海富商杨坊赞助美国人华尔(FredrickTownsendWard)建立了“洋枪队”,驻营松江广福林,配备西式武器,照西法组织训练。开始只招募了数百吕宋人为雇佣兵(清政府文函中称为“黑鬼”),以欧美人为军官(“白鬼”,多为逃兵、水手等)。7月15日,松江太平军陆顺德部主力进军上海七宝,洋枪队在清军参将李恒嵩部配合下,乘虚袭占松江,首战告捷。但紧接着在8月9日的青浦之战中遭到李秀成的反击,损失惨重,丢失大炮十余门。不久以后,洋枪队曾被英海军提督何伯遣散,华尔也曾一度以危害及租界安定的名义被逮捕,旋无罪开释。到1861年下半年,华尔在上海官绅和富商的资助下,重建了洋枪队。这次改以招募华人为士兵,而以西人为军官,华尔自为统领,美国人白齐文(HenryAndredBurgevine)、法尔思德(EdwardForrester)为副统领,初拟编练八百人。到1862年初,洋枪队发展至一千二百余人。2月5日,洋枪队在天马山击败太平军,14日由江苏巡抚薛焕正式授予“常胜军”的番号。之后,常胜军与英法军和清军一起,凭借优势的火力,先后在高桥、肖塘、泗泾、王家寺、周浦、南翔、嘉定诸战中连连得手。虽在6月份一度在青浦被李秀成围歼一部分,但总的力量仍呈发展态势,达四千五百人。

到1962年秋时,常胜军发展到了鼎盛期,总人数多达六千五百人,编为五个步兵团和一个狙击兵团,分别装备滑膛毛瑟枪和恩菲尔德来复枪。常胜军的炮兵非常强大,也是头一支主要由华人组成的近代炮兵部队,编成四个攻城重炮中队和两个野战炮中队。配有二十四磅榴弹炮三门、十二磅过山炮十八门、三十二磅榴弹炮四门、八英寸口径大炮两门、臼炮十二门,火箭筒若干具。此外,常胜军还有一支庞大的内河舰队,有轻便战船三百余艘(后期减至五十余艘),每艘装有六磅或九磅炮一门;装甲汽轮三十二艘,各有三十二磅炮和十二磅炮一门。

华尔于1862年9月在慈溪阵亡后,经白齐文、奥伦先后统带后,于1863年3月由英军少校戈登继任统领。戈登时期常胜军编制稍作调整,因新任江苏巡抚李鸿章的要求,人数下降到三千五百人左右。但炮兵变化不大,仅将中队改称连。炮兵连的人员编配,依装备火炮的种类而定,一般在144-174人之间,通常包括正副连长各一名、上尉两名、军曹一名(以上为西人)、旗手军曹一名、军曹六名、伍长十二名、炮手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名(以上为华人)。所配火炮的形制与前无大变化,数量略有增加。

淮军早期炮兵

中国近代意义上的炮兵出现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由淮军开风气之先。淮军因衍生于湘军,在初期由湘军直接拨入的竟占六成。其初期的营制、装备当然与湘军相同,“其营制为曾文正手定,而李伯像遵守之”。唯抵沪以后,李少荃亲见洋人利器精良,遂师夷之长技,几年内淮军尽弃旧式冷热兵器,换装洋枪洋炮,成为中国第一支全近代化装备的军队。待平定太平军、捻军之后,淮军成为全国主要支柱武力,尽管有各种复杂原因所致,但淮军的装备战力无疑是一重要因素。

淮军的装备现代化也是有一个过程的。自1862年4-6月间,从水路出发的十三营和陆路出发的两营先后抵沪。到沪不久,就有挑选少量弁勇操练洋枪的记载。如6月15日虹桥之战中,程学启的开字营以洋枪百人诱敌而获胜,便是一例。之后令各营添练洋枪小队,先是韩正国的亲兵两营,后及于松、铭等营,到是年9月已有洋枪千杆。从9月底以后,李鸿章开始变更淮军营制,先将各营中的鸟枪队改编为洋枪队。以后又逐次改编抬枪、刀矛队为洋枪队,同时每哨添设劈山炮两队。改制后的淮军一营为:营官的亲兵变为两队劈山炮和四队洋枪队,前后左右四哨每哨改为两队劈山炮和六队洋枪队,这样全营有劈山炮十队四十尊,洋枪二十八队计三百二十八杆[,火力大大提高。改制后的淮军采用劈山炮护洋枪队的方式作战,屡战屡胜。到平吴以后的1865年,淮军五万余人,已有洋枪三、四万杆。剿捻以后原保留的旧式劈山炮和少许长矛也被淘汰,装备达到了完全的现代化。

淮军中的洋炮由于筹购不易,装备要晚一些。在1863年正月以前,仅在张遇春的春字营建立了一支二百人的炮队,作为护卫李鸿章大营之用,1863年正月曾奉李鸿章之命参加协攻福山。春字营炮队为淮军正式成立炮队专门营伍之始,也是中国近代炮兵制度的发轫。此外还有一个学习炸炮的张春保营的良勇五十名,有炸炮两门,曾被常胜军借去协攻福山,事后收归李鸿章大营。

1863年初,刘铭传的铭字营购得三门十二磅的开花炮,聘请法兵教习。不久,开、鼎等各大枝营头相继购入洋炮装备,并聘洋人为教习,以洋法操练。淮军装备的洋炮,亦称炸炮、开花炮,又依其身管长短分长炸炮和短炸炮两种。长炸炮身管长度一般约为口径的16-25倍,其规格多以炮弹重量来区分,有十二磅、二十四磅、三十二磅等多种。十二磅以下的属轻炮,多用于野战,有效射程约一千米,最大射程三千五百米;二十四磅以上的为重炮,多用于攻城或装备要塞。当时,淮军所用之炮,大多为十二磅轻炮,只有铭字营配有三十二磅炸炮三门。短炸炮又名“田鸡炮”,即臼炮,炮口朝天,又称“冲天炮”,炮身管短,口径大,当时尚无调整角度和方向的装置,发射时多固定于四十五度角,用加减装药来定射程之远近。由于炮身短、重量轻,便于携带,故多用于野战,由于弹道弯曲,对遮蔽物后的目标有较大的威胁,也可用于攻城,缺点是命中精度较差。这些前装炮的炮弹分实心弹、榴弹、霰弹等多种,弹体为圆形,表面光滑,大小合膛。在当时,由于榴弹对目标的破坏力和杀伤力较大,故淮军乐于使用。但在整个1863年,淮军各营头的炮兵还比较弱,故在进攻中主要依赖常胜军的炮火。到1864年,随着淮军地盘的扩大,已累计从外陆续购得大小炸炮数十尊,6月又接收了常胜军的炮队三十余尊,炮兵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并逐步淘汰劈山炮,更以法造小铜炮。

正文 清军的怪兵器-抬枪

更新时间:2011-9-15 9:01:45 本章字数:3192

英文中称抬枪为Jingall或Gingall,(又有称为WallGun)。其字源据IanHeath说来自印度语(Hindustani)jangal。原是泛指大口径的火绳枪,19世纪后,成为专指中国抬枪的名词。

抬枪就是一把放大的单发步枪,是中国所独创,在世界各国都没有的武器。在清军的各级部队中使用的非常广泛,是一种制式武器。而且各制造局都有生产,广东制造局,天津行营,湖北枪炮厂,江南制造局等的生产记录中都列有抬枪一项,从每年数十杆到一两百不等。其中金陵制造局更是擅长此道,算是其招牌产品之一。但是没有标准,各式各样的抬枪由1.8公尺到5公尺,口径由2.5公分到发射2磅弹头的庞然都有。操作手则由两人到五个人不等。大型的抬枪,多是置于三脚架或两脚架上使用。

『清会典』所载兵丁鸟枪,使用火绳发火,有瞄推装置,带搠杖(即推弹杆),用圆形铅弹,枪长六尺一寸,重六斤。抬枪形制与鸟枪同,只是更大更重,重量从十二三斤至三十几斤不等,其中较重的又叫抬炮。抬枪与抬炮并没有严格的定义"抬枪成式,长七尺五寸……木鞘长五尺,距鞘梢尺余,凿通一孔,上穿皮带,一人将枪安于肩上,双手勒定皮带,又一人将枪尾托定,看准钩发,可发三百余步,吃药三两五钱,铅子重五钱,可装五发。"有人指出,拉住枪管的行为,一定会影响射击的准确性。

在鸦片战争之时(1840前后),清军的基本作战单位是百人哨,其中再分成10个小队,用火器和刀箭的各占一半。作战时,第一线是20名抬枪手,第二线是30名火枪手,然后是50名持藤牌,挑刀,长矛,弓箭的哨队兵。称为鸟枪三叠阵。这是从明末一直沿用下来的阵法,是根据各兵所用武器杀伤能力,由远而近排出来的。抬枪这个怪兵器,在19世纪初开始出现,因此有100年左右在中国部队中属于第一线武器。

1860年代时清军使用抬枪作战图

来自IanHeath的Arimiesofthe19thCentury:China

1875年时,有记录说在广东制造局中,制造Remington和Spencer两种后膛枪机的抬枪,口径一寸(2.54公分),枪长6尺(1.92公尺)。

1895年3月两江总督张之洞,在中日甲午战争时曾写信给台湾巡抚唐景崧,传授他想出来的土造子母抬枪的尺寸和用法,其实就是用金属管装药,用在后膛火药枪中,每射击一次,就换装一个新的药管。当时后膛连珠枪和子弹已经很普遍,他的意思是在军械无法接济时,不妨试一下他这个土造子母抬枪。在西方的报导中,1857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在广东就有这种形式抬枪的记录。装填手携带数个药管,轮番使用。这是一种很先进的设计,不用由枪口装药,可以快速的由后膛装填,可惜并没有继续发展,进步到金属全装弹药。

1895年12月7日,山东巡抚李秉衡,奏山东机器局制成坚利远后膛抬枪,大端因之毛瑟,兼有比利时之浑坚,哈乞克斯之利捷,试放可及四里之远。即名之为坚利远后膛抬枪。1901年百日维新时,他又上奏,认为这抬枪又费钱,又费工料,而且没什么大用,应立即停造。

1896年北洋大臣,直隶总督王文韶奏天津行营制造局制造抬枪片中说:该局制成边机,中机二杆...惟边机太重,每杆在三十斤,中机改造边机,其尺寸斤两仍与中机一致。请饬该局按照此式制造边机前门大式抬枪五百杆...中机改造为边机前门小式抬枪一千杆。这是属于不同击发方式的。(三十斤可比较于江南制造局的快利步枪重七斤二两)。

继任的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裕禄的片中说:天津行营制造局自行铸造五六分口径后膛力拂抬枪器具一副。自行铸造五分口径后膛力拂抬枪子弹器具一副。自行铸造前膛抬枪器具一副。这是属于后膛式的。

在中日在甲午战争之后,盛宣怀曾说:"此次战争(甲午战争),惟抬枪制胜,金陵制造局所造后门抬枪能及远,较快炮得力。"他要求该局"多多赶造。"战争时,有一个外国人说到,他在在金陵制造局看到他们制造一把巨大的毛瑟抬枪,枪长2.75公尺,射程可达2.28公里,但是照门刻度只有548公尺。

另外据说北京的军事博物馆中还有一把是雷明顿(Remington)的RollingBlock式的。可见当时并无标准可言,随各局各军的喜好,自行其是,找一把步枪放大就是抬枪了。

1898年英人贝斯福(AdmiralCharlesBeresford)说得较中肯,在提及金陵制造局时他说:"机器多是现代的,头等的,但用来制造过时的无用的军需物品,他们….大部份的机器用来制造抬枪"

1899年刘坤一报告:宁局(金陵制造局)每年可造后膛抬枪180枝。

重型抬枪装在脚架上发射

来自IanHeath的Armiesofthe19thCentury:China

贝斯福也提到广东制造局,”在制造每把毛瑟枪的同时,制造两把抬枪”。他形容他在那里见到的抬枪是:“我见过最长的一种,大约9尺8寸长,重约40磅到60磅之间。作战时,须要由三个人来操作,两个人抬枪,第三个人瞄准射击。”

1900年义和团事件时,四川机器局运200杆蜀利抬枪,连同28800颗子弹支援西安行在的勤王部队。蜀利抬枪是1897年才开始制造的。

在美国的密尔瓦基公共博物馆(NunnemacherCollection,MilwaukeePublicMuseum)中有一把金陵制造局所造的抬枪,其枪机是仿自雷明顿(Remington-Lee),制造年份是1897年。口径是.76寸,单发,枪管长59寸。还有一把在英国的MinistryofDefense,PatternRoom,Nottingham。

抬枪及枪管上的篆书铭文

2000年4月美国的一次枪展中,曾有过一把北洋行营制造的抬枪出售,大致如上图所绘。枪管上的铭文是篆书:光绪乙未北洋行营制造局造。光绪乙未是1895年,北洋行营位在天津。

枪机应是力拂(Lebel)式的,在枪匣上闭锁,无前闭锁榫,口径是60公厘,大约6尺长,有来复线,枪重约40至50磅间,单发。枪托上的洞是用来分解枪栓的,将拉柄插入洞中,即可旋下。是一名英国人在加州的枪商处寄卖,开价$3999。据说是八国联军时被英军缴获的战利品。

这样的武器,威力应该相当于后代的无后座力炮,但是以其枪托来看,是要操作者抵肩射击。据说射击者常常为被后座力打翻在地上,因此装药时常常偷工减料,以减轻痛苦,当然射程和威力也会大受影响。英军在1860年的报告中说,抬枪的子弹四处乱掉,除非运气极差撞上,没有步枪延伸的弹道来得有用。

有的抬枪也会装上散子,如同散弹枪一样,近距离杀伤力极大。1858年时,在广州的街上,有人对准了一队14人的英国巡逻兵发射抬枪,当场打死一个,打伤八个,其中两人须接受截肢手术。

其战术思想当然是提供步兵额外的支援性火力,但论及其实用性则相当可疑,尤其是须要二到三个人操作,(基于设计,有不同的操作法,李鸿章曾在信函中提到,三个人操作两杆抬枪)。相当于一把重机枪或迫击炮所须的人力资源。比较起来,现代装在M16上的M203榴弹枪,可谓短小精悍了。

一直用到袁世凯小站练兵,用洋枪,洋炮,洋鼓,洋号,还戴洋帽。抬枪才退出了中国部队。

火器堂的作者在文章后半段就说得很清楚了:“这样的武器,威力应该相当于后代的无后座力炮,但是以其枪托来看,是要操作者抵肩射击。据说射击者常常为被后座力打翻在地上,因此装药时常常偷工减料,以减轻痛苦,当然射程和威力也会大受影响。英军在1860年的报告中说,抬枪的子弹四处乱掉,除非运气极差撞上,没有步枪延伸的弹道来得有用。其战术思想当然是提供步兵额外的支援性火力,但论及其实用性则相当可疑,尤其是须要二到三个人操作”,一句话形容就是:抬枪是垃圾。

正文 恩格斯经商生涯的历史考订

更新时间:2011-9-15 9:01:45 本章字数:13779

论文作者蔡金发

论文关键词恩格斯/办事员/职员/名义股东/退休金/养老金,

论文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

论文单位京

摘要:

马克思主义和国际**运动的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先是迫于父亲的压力,后是为了实现他和马克思共同事业的需要,不得不在商场上度过了24个春秋。对于恩格斯这一段不寻常的经商生涯,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从而也就对恩格斯的身份有着不同的认定。本文根据历史事实对许多不同的看法进行考核订正,否定了恩格斯“曾是资本家”、“过着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说法,还恩格斯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本来面目。

马克思主义和国际**运动的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因为有一段不寻常的经商经历,所以对恩格斯身份的认定始终存在着疑义。还有1883年,恩格斯在写给伯恩斯坦的一封信中说:“难道我什么时候会想到要为我曾经当过工厂股东这件事进行辩解吗?要是有人想要在这方面责难我,那他就会遭到惨重的失败。如果我有把握明天在交易所赚它一百万,从而能使欧洲和美洲的党得到大批经费,我马上就会到交易所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45页)这就告诉我们:第一,恩格斯曾经当过工厂股东。第二,恩格斯当股东不是为了自己赚钱,而是为党筹集经费。第三,如果有人想抓住恩格斯曾经当过股东这件事责难他,是肯定要失败的。但是,恩格斯万万没有料到,这样明白无误的东西,在他死后的100多年,仍有人抓住这件事做文章,而且还把恩格斯曾经当过工厂的“股东”,提升为“曾是资本家”(王长江统稿:《新世纪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第115页,*党校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过着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徐久刚:《恩格斯的经商生涯》,《北京日报》2002年5月27日)。毫无疑问,恩格斯是不是“资本家”、是不是“过着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和学术的是非问题。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全面深入研究恩格斯的生平,特别是对恩格斯的“经商”生涯的历史进行仔细的考证,以求作出正确的结论。我愿意在尊重史实,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前提下,就这个问题同学术界的同仁进行实事求是的善意探讨。

恩格斯的“经商”生涯。他自己说是18年(1851—186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6页)。可是在人们的印象中是27年(1842—1869)。实际上,恩格斯“经商”的几个时间段累计起来是24年(1837—1841)+(1842—1844)+(1851—1869),如果卡头去尾实则是22年。这22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被动经商期,第二阶段是主动经商期,第三阶段是有限的名义“股东”经商期。

第一阶段:被动经商期(1837年—1844年)。这一时期,是恩格斯不情愿地被迫从事商业活动的见习期。1877年,恩格斯在谈到德国经商之道时说:“旧的商业偏见认为,似乎要经商就必须首先练习三年抄写,写得一手漂亮字,讲蹩脚的德语,并且非常愚昧无知,这在最近二十年已被彻底打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4页)

恩格斯的父亲就是一个持有旧的商业偏见的“狂热而专横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页)典型商人。1837年9月,17岁的恩格斯中学还没有毕业,就被父亲强制停学,并按旧的商业传统先后把他送到自己在巴门的一家商号和不来梅朋友的一家商行去当学徒,学习做生意。恩格斯从小就不喜欢生意经,他并不认为父亲为自己选择职业是自己“外部生活的天职”。他的兴趣不在商场,而在文坛和论坛。无奈之下,他决心以青年诗人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为榜样,“既做店员又做诗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17页)。所以,在不来梅期间,他写了许多诗歌、散文、戏剧、小说和通讯,并在好几家刊物上发表出来。与此同时,他还发现,在诗歌和文学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领域,这就是“一切科学的灵魂”的哲学。他读了从苏格拉底、柏拉图、斯宾诺莎到康德、费希南、施特劳斯和黑格尔的许多著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839年恩格斯发表在《德意志电讯》上的一组通讯:《乌培河谷来信》。“来信”对巴门工厂主的愚昧、专横和胡作非为的揭露和鞭挞,在某种意义上说,反映了当时恩格斯对商场的一种厌恶。

三年满徒后,恩格斯应征入伍到柏林当了一年炮兵。在此期间,他参加了青年黑格尔派“博士俱乐部”,开展了对老年黑格尔派的批判。1842年,恩格斯以“奥斯渥特”的笔名,在《德意志电讯》上发表了一组批判柏林大学老年黑格尔派哲学家谢林的文章,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当时大名鼎鼎的《德意志年鉴》主编阿尔诺德·卢格,称呼“奥斯渥特”为“博士”,并询问他为什么不把文章寄给他的刊物发表。1842年6月,恩格斯在给卢格的一封回信里说:“我决不是博士,而且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博士;我只是一个商人和普鲁士王国的一个炮兵;因此请您不要对我用这样的头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28页)。这是他第一次从职业上认定自己的身份是“商人”。

1842年10月,恩格斯服役期满回家后,他父亲决定要他前往英国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公司”继续实习经商。该公司是恩格斯父亲同欧门家族合资的一家公司,它的前身叫“维多利亚工厂”,是彼得·艾伯特·欧门开办的一家棉纺厂。1837年恩格斯父亲投资入股后,改名“欧门—恩格斯公司”。1842年11月,恩格斯受命前往该公司办事处当一名办事员。恩格斯在这里工作了21个月,因为是实习经商,所以工资由他父亲支付。恩格斯与“欧门—恩格斯公司”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雇员与顾主的关系。恩格斯在这家公司里,既没有资本也没有股份,既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恩格斯父亲的代理人,仅仅是该公司的一名“办事员”,资本家之说从何谈起!

恩格斯在“欧门—恩格斯公司”任职期间,并没有一门心思做生意,而是用大量的时间去搞社会调查和科学研究,为无产阶级的解放和社会主义理论“提供坚实的基础”。他一方面“把自己的空闲时间几乎都用来和普通工人交往”,从这种“交往中直接研究了英国的无产阶级”,为后来写成《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搜集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8页)另一方面深入研究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了英、法、德三国社会主义和**的理论与实践,撰写了一大批批判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宣传社会主义和**的文章。恩格斯在这里不仅没有成为资本家,而且成为一个坚定的“社会主义者”(《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版,第92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创**运动的标志,是1848年《**宣言》的发表。在此之前,恩格斯既不是资本家,也不想当资本家。1844年8月,恩格斯回家探亲后就不惜同父亲闹翻脸也不愿意再去经商了。从当时他写给马克思的书信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我妹夫的劝说和我父母的愁眉苦脸,我曾不得不决定再一次去试试做生意,[两星期]来在办事处做了些事情,对恋爱问题所抱的希望也促使我决定这样做——可是,还没有开始工作,我已经感到发愁了,做生意太讨厌,巴门太讨厌,浪费时间也太讨厌,而特别讨厌的是不仅要作资产者,而且还要作工厂主,即积极反对无产阶级的资产者。这种可怕的情景,我曾大致看到过一些,而在我老头的工厂里呆了几天以后,它重新又展现在我的眼前。我当然曾经这样打算过:我做生意,只能以我认为适合的时候为限,然后就写一些违警的东西,以便能冠冕堂皇地被赶出国境;但是,甚至这个时候我也将忍耐不到了。”“告诉你,我现在过的完全是不堪忍受的生活。由于集会的事情和本地的一些**者(我自然同他们时有交往)的‘行为不检’,又使我的老头爆发了宗教狂热病。我宣布绝对不再搞生意经,他气得就更厉害了,而我公开以**者的身分出面讲话就更引起了他那本来就已十分道地的资产阶级狂热。我的处境你现在可以想象得到。由于两星期左右我就要离开,我也不想挑动争吵了,我闷着头忍受一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21、30—31页)

1845年4月,恩格斯终于和父亲闹翻了,离家出走前往布鲁塞尔,同马克思一起筹建“布鲁塞尔**通讯委员会”和改组“**者同盟”,为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和创立马克思主义、开创**运动而不遗余力地工作。事实上,恩格斯成为**运动创始人之前,并没有获得任何“资本家”的名分,而是以“**者的身分”在社会上活动。因此,说“恩格斯在同马克思一起创立国际**运动之前,曾经是资本家”,是不实之词。

第二阶段:主动经商期(1851—1860年)这一时期,是恩格斯主动同父亲和解,要求重返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公司”办事处工作。恩格斯说:“我选择了这条道路,是为了不致于被迫过行乞的民主派生活”(同上书,第185页)。恩格斯重新选择放弃多年的经商道路,一方面固然是生活所逼,另一方面主要地是为了**的事业而做出的牺牲。

1848年欧洲革命爆发后,恩格斯和马克思一道带着《**宣言》和《**在德国的要求》回到科伦创办《新莱茵报》,指导德国革命运动。革命失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先后逃亡到伦敦,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的经验,改组**者同盟。但由于党内“左”倾盲动主义泛滥成灾,改组**者同盟没有成功,最后不得不宣告解散。

1850年底,马克思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从革命实践的舞台转到书斋,研究政治经济学撰写《资本论》,对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进行科学的理论论证。恩格斯也于1850年11月回到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公司”,并为迎接下一轮新的革命运动而“啃军事”(同上书,第576页)。对此,马克思写信给恩格斯说,当那些渺小的大人物们互相阿谀奉承、高唱“革命”高调的时候,“我却很喜欢你我二人目前所处的真正的离群独居状态。这种状态完全符合我们的立场和我们的原则。”(同上书,第205页)

此时的马克思,深深陷入经济危机之中,单靠稿费的收入,已经无法维持多子女的家庭生计了。恩格斯这次重返“欧门—恩格斯公司”办事处,主要目的是想从父亲口袋里多掏出一些钱,来补贴马克思一家人的生活。所以他一开始就要求取得在与欧门的关系上作为我的老头的代表的正式地位,而在公司内部仍不担任负有工作责任和领取公司薪水的任何正式职务。可是,恩格斯的父亲不同意,只答应他可以“不定期地留在这里,即直到同欧门家族散伙的时候为止(这可能要到1854年)”,——恩格斯说:“如果他能很好地酬劳我的烦闷,我自然对此感到很满意。我当然不使人看出我是在为‘事业’而作这种‘牺牲’,并且表示愿意‘暂时在这里等待事态进一步发展’。”(同上书,第201页)然而,事态并没有按照恩格斯的要求发展,他父亲只答应每年付给恩格斯200英镑的生活费和交际费的工资,别的什么都没有答应。两个月后他父亲又突然变卦了,说他花钱太多,每年至多给150英镑。恩格斯父亲不仅是个精明的商人,而且是个精明的父亲。他并不吝惜恩格斯在商场上的花消,而是反对恩格斯把多余的钱财用在任何**的目的上。恩格斯说:“对这种可笑的要求,我当然不能听从,尤其是他同时威胁说,必要时要告诉欧门兄弟,超过这个数目就不再给我钱。我当然马上给他写了信,说只要他试图干出这种卑鄙勾当,我就再也不进办事处的门,立即收拾行装去伦敦。这个人简直发疯了。关于这一点本来我和他在这里口头上早就谈好了,而且我也没有让他抓到任何借口来这样做,所以整个这件事就更加可笑和荒唐。我希望通过我的弟弟和我的老太太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不过最近我的确要稍微约束一下自己,因为我总共已经花掉了二百三十英镑,在11月即我到这里满一年以前,这个数目不能超过太多。无论如何这又一次的卑劣行径令我十分不快,非常生气,特别是我的老头在这里使用了卑鄙的手法。的确,他今年在这里赚的钱远没有去年多,但这完全是由于他的股东们经营管理不善,而这方面我是管不着的。”(同上书,第355页)由此可见,说什么“以家族驻伦敦代表的身份到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公司’任职,……是资方的一位代表”(徐久刚:《恩格斯的经商生涯》,《北京日报》2002年5月27日),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恩格斯说,他最多只管办事处里的三个工作人员。这是欧门交给恩格斯的一项“培训”任务。1856年11月17日,他写信给马克思说:“可诅咒的商业天天妨碍我动笔。现在我要管三个家伙,因此检查、纠正、申斥和指挥没有个完。况且还要为纱质差或交货慢等跟工厂主斗争,还有我自己的工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0页)至此,恩格斯在“欧门—恩格斯公司”的身份和地位应该是清楚的,充其量只不过是他父亲的一个雇员。恩格斯的年薪200英镑在当时并不算高,恩格斯早年的精神偶像德国诗人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受雇于一家公司当职员,年薪是300英镑(同上书,第125页)。恩格斯的雇员身份,还可以从当时知情人那里得到证实。1854年4月,恩格斯的一篇军事论文《喀琅施塔得要塞》,在《每日新闻》排好版校样都拿到手,突然被撤了下来。恩格斯说,对这件怪事我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有人“饶舌”所致:“只要把恩格斯这个军事家看成不过是当过一年志愿兵的人,是个**者,职业是店员,那就一切都完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341页)现在的问题,是怎样看待1857年恩格斯写的一封信。

1857年11月15日,恩格斯写给马克思的一封信中有这么两段常常被人们引以为据的话:

“在我们这里,丝纺织业从8月起就出现危机前状态:约有二十个厂主因负债而破产,债款总额依我估计不下二十万英镑,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只能保住百分之三十五至四十的本钱。我们投进去六千英镑,其中有我的三百英镑!!!这就是说在破产清算以后,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也要损失一百八十英镑。看来,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与我的老头重新签订合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200页)

“最近七年来,资产阶级的污秽毕竟多少沾了一些在我身上;现在,这些污秽被冲洗掉了,我又变成另一个人了。危机将象海水浴一样对我的身体有好处,我现在已经感觉到这一点了。”(同上书,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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