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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回家【终】

作者:莫弃染 当前章节:2500 字 更新时间:2026-6-8 17:23

丁毅兴那天离开之后,真的就再也没联系过丁黎。当然也没给他打过钱。

丁黎也不在乎。

丁妈妈曾经跟他打过一次电话,但是聊的并不是很好。

丁妈妈从头到尾都在按自己的意识发表着意见,完全没听过丁黎一句话。

最后丁黎实在不想跟她再争论下去了,只留下一句,“在您心里,我究竟算什么。”就挂了电话。

丁黎这句话问出来的时候,其实有部分是认真的。

从小到大,他一直不知道丁妈妈究竟把他当什么。从来没有在意过他的感受。丁黎说的每句话她都没有放在心上。她一直知道自己的大儿子不吃芹菜,却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吃韭菜会胃疼。

即使他重复了无数次。

有时候,失望真的就是这么一点点积累起来的。等失望累积到一定程度,便也不在期待了。

丁黎是五一假的第二天带沈默回的家。

当然,是他小姨的家。

小姨一早就告诉他,他回来的事他一定会告诉他妈,丁黎也没有在意。

是真的无所谓。就算小姨不说,她也有别的渠道能查到。

开房记录都被查到了不是吗。

沈默原本还是很淡定的。可是从下了高铁就开始忐忑,“你小姨会不会不喜欢我。”

“有可能。”

“那怎么办?”

“我喜欢就够了。”

沈默的脸上没有一丝惊讶,因为他知道,丁黎必然会说这样的话。

到了小姨家,丁黎也没敲门,直接开了房栓就进去了。

进屋后,他看到小姨在玩电脑。

“回来了?”

“嗯。”

“男朋友呢?”

“在院子里,怕你。”

小姨笑了笑,“我有什么好怕的……我下午去看你姥姥。你一起吧。”

“嗯。”

接着,小姨便起身到院子里去迎沈默。

沈默看见小姨,虽是紧张,面上还是表现的稳重些。

几个人聊了会儿天,小姨就做饭去了。

沈默凑到丁黎身边,“你小姨还是挺能说的。”

丁黎笑了笑,“这不像好话吧。”

“是好话。要多好有多好。”

丁黎笑了笑,“下午跟我一起去看姥姥。”

沈默愣了下,把丁黎抱的死紧。

“怎么了?”

“你就这么让我把家长见完了?”

“不行吗?”

“行。”

去丁黎姥姥家的路不算难走,小姨开着车,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到了屋子之后,丁黎就先带沈默去看了姥姥姥爷。然后几个人又聊了会儿,丁黎便把沈默拉出来了。

沈默看着他,“去哪里?”

“带你去看看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十几分钟之后,丁黎便带着沈默爬上了村子边上的一座山。

站在山顶,下面的东西看上去都像模型。

丁黎看着远处,嘴角总是扬着,“我原来特别喜欢来这里。因为安静。因为觉得自己高大。”

“那现在呢?”

丁黎的表情依旧不变,“人果然还是会受环境的熏陶改变一些自己的想法。”

说完这句,丁黎顿了一下,“可我还是想说,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爱你。你在我生命中是独一无二的。我不是为了你牺牲自己,我只是在想要离开的时候遇到了你。”

沈默知道丁黎说的都是认真的。

他不知道该如果回应,只能呆呆地看着丁黎。

他想告诉丁黎,他们一定会一直一直走下去,就算有一方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也愿意爱他至死。

丁黎静静的看着山下的一切,轻轻说,“沈默,我觉得我这辈子做到最正确的事就是加你微信,还跟你聊天。不然,我永远都不可能知道,我会爱你。”

沈默转头看着丁黎的侧脸,半晌,“可我知道,不管你怎么做,我们总会在一起。

通往终点的路有无数天,但是丁黎和沈默都有勇气和能力,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生活。

沈默站在丁黎身侧,转头看着这个人。

他是自己爱的人,也是爱自己的人,他愿意为丁黎花心思,自然也没想留什么后路。

丁黎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拉着沈默的手,感受着手心传来的温度。

他们的路还有很长。

只是,不管这条路怎么走,丁黎的身边总会有沈默,沈默也一定会陪在丁黎身边。

丁黎牵着沈默的手,半晌,轻轻说,“我可以相信你吗?”

沈默也反手签住丁黎的手,没有说话。

丁黎却能明白他的意思。

既然说好了一起走,那其他的,就边看边走吧。

只是,丁黎和沈默都知道,他们的边看边走,便是携手一辈子。

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有未来,还有他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我还想再写些什么的,只是看到昨天的内容,就觉得,或许够了吧。还存在的很多事情是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但是,他们无论遇到什么,都会携手一辈子。

从9月份开文到现在,有快两个月了。这中间其实我有些事的确很麻烦,所以可能情绪有些断节。

说下这篇文的灵感吧。就是我有一个朋友,ta的钱包里有一张十元的港币,我问ta是哪里来的,ta说是ta曾经的同学给ta的。他们曾经当了半个学期很好的朋友。后来因为五一假,他们交流少了,就疏远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就想写一个文。其实就是想写十元港币这个梗。只是因为这个文我写了太久,加上中间各种事情,其实没有写好,我也能感觉到。但其实里面丁黎的每一次自我挣扎,都是认真的,也希望大家能感受到。能力有限,还是感谢每一位点进来的朋友,比个2。。本文的番外的话……我属于不太会写番外的人。我有什么要写,可能会写。如果点了已完结,就不会写了吧。其实我觉得自己没啥资本打广告,还是打一下吧。下一本准备开《你看到我了吗》,名字不确定改不改,是一本古耽,是基于我很久很久以前写的一个小短篇写的。不知道又会写成什么样。希望有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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