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耽思唯美 > 《十步一杀》作者:闻笛【完结】 > 《十步一杀》作者:闻笛.txt

第五章 河边骨

作者:闻笛 当前章节:14805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7:16

柳红枫迈入今夜走访的第三处凶宅。

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屋舍,不同的构造与陈设,可残酷的景象却是相似的。死者都是怀有身孕的女子,而且都被剖开了腹部,剖开的过程想必很缓慢,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挣扎,因为血淌得到处都是,在凝固前泛着浓郁的腥臭。

哪怕生时腰缠万贯,花容月貌,风情万种,死后的尸体一样冰冷狰狞。

柳千的拳头一直用力攥着,骨节已露出白色,柳红枫瞧见他紧绷的脸,道:“你若是害怕……”

柳千打断他道:“我才没怕!”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柳千上前一步,来到尸体旁边。

和莺歌楼的老板娘,客栈的住户一样,眼前的妇人也是横躺着死去的,胳膊扭成怪异的角度,指甲缝里还能看到挣扎留下的挫痕。

她的腹部是被一种极其薄的刀剖开的,创口平整,一丝不苟,操刀的人好似大夫一般仔细,生怕刀刃伤到腹中之物。但和创口截然相反,敞露的肚子里则是一片狼藉,乍一眼看去,好似熟透的石榴被剥开了壳,果实从芯里开始腐烂,大大小小的脓疱挂着汁水粘连在一起。须得仔细审视,才能够辨认出其中被搅乱的脏器——打结的肠子,龟裂的肝脏,以及最为明显的,被撕开一条长口的子宫。

三名死者的孕期并不相同,客栈住户和莺歌楼老板娘都怀孕不久,腹中的孩子只有三四个月大,缩在破口的子宫中,看不出形状,只有一滩模糊的血肉,但眼前的妇人和两者不同,胎儿已着床八九月大,已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头身、四肢、以及脸上模糊的五官。

胎儿的手脚被蛮力扭断了,像个丑陋的怪物一样,躺在母亲变凉的躯壳里。挤成一团的皱脸上全然看不出表情,但又像是流露出极度的惊恐与痛苦。

柳千的手脚冰凉,脚底像是灌了铅,经他耗光了他全部的意志力,才让自己站在尸体面前,没有落荒而逃。

段长涯也站在尸体前。

他的神色一贯冷峻,所以和平时几乎看不出任何分别,但若仔细看,区别还是有的,他的睫毛和眉峰正在微微抖动,像是拼命压抑着愤怒。

他的声音也变得比平时更加低沉,缓慢道:“这绝不是最快的杀人方式。”

柳红枫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今夜的死者虽然众多,但死于毒针,死于水淹,死于利刃穿喉,都是极为迅速的死法,但眼前的女人却死于漫长的噩梦,地狱般的折磨。

柳红枫道:“说明杀人者并不是一个杀手。”

“我看是个疯子!”柳千高声道,像是在用言语给自己壮胆,“你们仔细瞧,这人的肚子里竟有一排牙印,咬在……咬在胎儿旁边的胎盘上。”

胎盘是胎儿着床时用来汲取养料的部分,贴在子宫内部,分娩的时候会一同流出来,又被称为紫河车,晒干后可以入药。

但眼前这位死者的胎盘绝不是为了入药受损的,任何一个理智尚存的人,都不会剖开活人的肚皮和子宫,在血淋淋的胎盘上留下自己的牙印。

只有疯子才会做出这种疯狂的事。

除了三人之外,其余在房间里勘查的人已忍不住作呕。

这是一处双层小楼,毗邻回川,占据了杨柳坡上风光正好的位置。大雨掩盖了门外的血迹,也使得血腥味没有飘出太远,否则,这没能诞生的性命或许会化作厉鬼,飘到长街上,扼住每个过路人的喉咙。

柳千想了想这幅场面,又看了一眼扭曲的胎儿,背后又是一阵发凉。

他的背已快被汗水湿透了。

柳红枫的手搭在他的肩上,强行扭着他转了个身,视线和思绪都从死者身上离开:“行了,还有别的线索吗?”

“没有了。”柳千用干巴巴的声音答道,“尸体损坏太严重,看不出别的东西。”

“好,”柳红枫点点头道,“你可以走了。”

柳千怔了一下,随即怒道:“走你个头!凶手还没找到,要我怎么走?”

“找凶手是大人的事,小鬼该睡觉了。”

“我要跟你一起追查!”

“你?你的眼眶已经憋得红肿,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若是我不在,你早已经哭了一百次,就算到凶手面前,你也只会哭上一百零一次,除了给我添乱,屁用都不顶。”

柳红枫的语气轻佻,可说出的字句却像沉甸甸的石头,砸在柳千的头顶。柳千梗着脖子道:“我不管,我要去!”

“我不是你娘,你跟我撒泼耍赖也没有用,想跟我叫板,先打过我再说吧。”

“你……你就不能说句人话吗?!”

柳千竭力控诉,柳红枫不为所动,段长涯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两人斗法,直到柳千的吐沫星子喷到他的手背上,才忍不住开口道:“枫公子说的是实话,你应当去休息。”

柳千怔住了,他和柳红枫太熟络,平日不论怎么撒泼打滚都不怕丢人,但突然被第三个人插话,脸上竟不自觉地发起烫来。

十三岁的小鬼用袖子在脸上抹了一把,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态,问道:“那凶手怎么办?”

“有我呢,我段长涯发誓,今夜行凶杀人者,必诛于我剑下,一个都不会放过。”

一番话掷地有声,令柳千无言可辩,拧着眉头纠结了一会儿,终于转向柳红枫:“好吧,那我去哪儿等你?”

“莺歌楼。”

“啊?”柳千先是露出诧色,但他天性聪颖,很快便理解了柳红枫的意图。仔细想来,莺歌楼的确是个好选择,凶手既已来过一次,又放过了楼中娼妓,便是对她们不感兴趣,想必短时之内不会再来。

柳红枫见他不语,挑起眉毛道:“怎么着,给你个机会让你和心爱的姐姐们睡在一起,你还不愿意了?”

柳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诚实的窃喜,但很快又伸长脖子,问道:“那你呢?”

“我?我自然要跟我喜欢的哥哥一起睡了。”柳红枫说罢,向段长涯抛了个极为露骨的媚眼。

柳千:“……”

段长涯将视线转向柳红枫,道:“其一,我今夜没打算入眠,其二,我也不需要你作陪,其三,你与我还不一定谁更年长。所以,还请枫公子谨慎言行,洁身自好。”

柳红枫:“……”

看来他对段长涯的死缠烂打卓有成效,毕竟这根冷冰冰的木头已经把自己削出尖个儿来,学会主动捅回来了。

柳红枫也不甘示弱,道:“没事的,你不想睡,我便陪你醒一夜,在这夜空下,雨帘里,彼此依靠,未尝不是一种浪漫。”

段长涯:“……”

到底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柳红枫目送着柳千下楼,在窗边短暂停脚,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整夜的大雨终于有了息止的迹象,像是一个迟暮的老者,喘息的间隔愈发地长,声音愈发地虚弱。远处的天际线泛起一种奇异的绛红色,细碎的微光贴着海面微微摇动,光芒愈发鲜明,像是一个新生胎儿的吐息。

他知道,这是黎明的前兆,人世日月更迭,如蜉蝣朝生暮死,神话中说昼与夜是天帝的一双爱子,每一个都要杀死另一个,方能来到这世上。如此说来,今夜即将诞生的孩子大概率先见识了地狱,所以它的胎动才如此沉重,如此凉薄,如此使人心生恐惧。

今夜的不眠人很多,惶恐的人群在街上攒动,议论纷纷,柳红枫站在二楼俯瞰着他们,却并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说不定今夜是他人生中所剩无几的夜晚。哪怕夜色毫不温柔,哪怕雨幕凶狠如斯,可身边的段长涯竟使他感到一丝希望。

人活在世上,最大的力量来自于笃信,你相信一件物事是好的,它就一定是好的,你相信天外有金光照彻,浮云便不能够碍你的眼。

比如段长涯就笃信着背上的剑。

他的眼里有愤慨,有悲恸,但从来没有半点迷惘。这样一个黑白分明的人,仿佛生来便是为了劈开这夜色。

柳红枫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段长涯道:“先问死者打听。”

*

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如何听出死人的话,是活人的一项重要本领。

比如眼前这位死者的衣着,便已经透露了许多讯息。她深夜独自呆在闺房中,却是一身盛装华裙,体面光鲜,像是刻意梳妆打扮好了,要去见什么人。

她的确是要出门见人,因为前来迎接她的马车夫还徘徊在楼下。

马车夫是第一个发现她死讯的人,今夜是个雨夜,愿意出车的车夫不多,他本想来借着这一趟多赚些劳苦钱,可是刚来到屋檐下,便闻见一股异样的血腥味。

直到现在,他仍旧脸色苍白,惊魂未定。

他的马车是很好的马车,金舆华盖,跑一趟价格不菲,这样的车深更半夜载了客,通常只有一个去处,便是山上。白昼里山上是不欢迎山下人的,但到了夜里就是另一回事了。女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往往是这类马车的常客。

段长涯对马车夫道:“屋檐下有车辙留下的印记,深浅不一,说明你并不是第一次来接她,我说得不错吧?”

马车夫点头道:“她的确是我的老主顾,我也没想到她会遭遇这种事。”

段长涯又道:“老主顾惨死,而凶手仍不知所踪,你若是同情她的境遇,就该将她的秘密说出来。”

马车夫怔了一下,脸上闪过犹疑的神色,但在段长涯灼灼的目光拷问中,他终于垂下头,开口道:“我常常在夜里送她去铸剑庄,等在后门口,等她的男人来与她私会,早上再将她送回来。”

铸剑庄是晏氏的家业,住在庄上的人都是深得庄主重用的亲信。深夜等在后门口,既见不得光、也见不得人。想必是庄上某个阔少在外面沾花惹草,才需要马车夫从旁助力。

正因为这样的人有很多,马车夫才能够吃饱饭。

柳红枫听过马车夫的陈词,不禁陷入思索。今夜被剖腹的死者,除了怀有身孕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身份地位不俗。死在客栈里的是一对富商夫妇,死在这里的则攀附于名门子弟。莺歌楼的翠姨虽然没有两人这样尊贵的地位,但却是个守财奴,在楼中留下大笔财产积蓄,被四处逃命的娼妓们哄抢一空。

马车夫被段长涯盯得浑身发毛,摆手道:“我知道的都已说出来,干我们这行,本来就不能过问太多的。”

段长涯点点头,将锐利的目光从马车夫身上移开。

从死者身上,他们已经打听不出更多了。

三人在滴水的屋檐下沉默,远处传来一阵喧嚣的脚步声,是天极门的弟子归来复命。领头的是段启昌首席弟子,也是段家的心腹之一,常昭。

常昭停在自家少主面前,道:“这附近我们已挨家挨户搜过一遍,但凡能闯的地方都闯了,也没有找到凶手藏身的痕迹。”

段长涯皱眉:“更远的地方呢?”

常昭道:“瀛洲岛的八成居民都在杨柳坡,更远的地方人烟稀少,深更半夜,找起来恐怕没那么容易,至少得有熟悉岛上地势的人带领。”

柳红枫道:“最熟悉岛上地势的当属晏氏。”

常昭摇摇头道:“恕我直言,晏氏如惊弓之鸟一般龟缩在自家府邸,守着藏剑阁里的莫邪剑,根本不愿到山下来。”

柳红枫从旁感慨:“唉,这位死去的姑娘好歹也怀了他们的骨肉,如今却被弃之不顾,真是人情凉薄啊。”

段长涯对常昭道:“晏氏就守在藏剑阁也好,你亲自去找庄主晏月华,令他开辟一处空闲的宅院,将岛上落单的妇孺收容其中。”

“少主的意思是?”

“既然晏氏要护剑,就他们连人也一起护着。如今这疯子凶手摆明了对女人下手,我们不能让他得逞。”

常昭面露迟疑:“可是市井女子不乏三教九流,晏庄主未必愿意将她们收容在府中。”

段长涯皱眉道:“铸剑阁和天极门有盟约在先,共同主持武林大会,于情于理,他都应当出力。如今官府已无法指望,只有我们能保护岛上的百姓,倘若见死不救,名门正派还有什么侠义可言?”

“说得好,”一个声音赞许道,“在下佩服段少主的侠义胸襟,愿助少主一臂之力。”

看着来人,不由得露出惊色:“宋先生,您怎么来了?”

来人朗笑道:“既然天极门有所行动,我们东风堂也不能作壁上观啊。”

来者正是东风堂堂主,宋云归。

他一面说,一面来到段长涯面前,这人年纪三十出头,面相俊朗,眉宇之间颇显英气,一看便是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弟,只除了一处异样——他的肩下垫着一只拐杖。

因着拐杖的缘故,他的脚步声也与常人不同,常人走路的时候,左右脚轮番作响,他走路却要响三次,两次沉,一次轻。

他是个坡脚。

江湖中对东风堂堂主的坡脚早有诸多传言,常常有人感慨,一个坡脚的人,居然能够爬到今天的位置,运气得有多么好。

柳红枫却从来没有觉得奇怪,天生有缺陷的人,要么彻底堕落,甘为鱼肉,要么就奋起直追,誓为人先,因为人世加诸于他们的恶意往往是成倍的,要么死,要么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所以柳红枫第一眼看到宋云归,就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横空出世绝不是一个巧合。

东风堂的分堂开遍天下,他不仅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在江湖中亦是一呼百应,传闻中他的人脉广泛,甚至和平南王攀过交情。

就连身边的段长涯也对他礼让三分,尊他一句“先生”。

宋云归并非只身前来,还带了林林总总一干属下,都侯在他左右,等候他的调遣。

他对段长涯道:“世子殿下已将你的情况告诉我,我带了一群弟兄来协助你。我料到你一定已在杨柳坡一带调查过,便在下山时将其余有人烟的地方搜寻了一遍。”

段长涯面露喜色,追问道:“怎么样,可有收获?”

宋云归却叹了口气:“唉,凶手没找到,却找到三具尸体,被抛弃在野外路边。”

他左右的属下将裹尸的草席呈上前来,被雨水打湿的卷筒两侧露出惨白的脚和凌乱的头发,边缘沾着黏糊的血迹。

三人都是年轻女子,都是一样被剖腹的死状。其中一个甚至没有怀孕的痕迹,却被划破了肚子,因为被雨泡过,腐烂的程度比房间里的尸体还要更胜一筹。马车夫已经背过眼去,不忍再看。柳红枫也由衷地庆幸方才及时把柳千遣走,没让爱哭的小鬼看到这幅画面。

江湖中虽常有血光,但也有不成文的规矩,冤有头债有主,就算是杀亲灭门的仇恨,也不能追过三代。可今夜的凶手却破了规矩,滥杀妇孺,欺凌弱小,触犯的是江湖人的大忌。

宋云归向段长涯打听了案情,而后感慨道:“这六名死者的身份看不出任何关联,却在同一夜惨遭毒手,凶手杀人剖尸,手法凶恶,动机又极其模糊,多半是个百无禁忌的亡命之徒,实在不好对付。”

查案最怕遇到这类动机线索不明晰的凶手,没有动机的犯罪,好似一团滚得严严实实的毛线,纠缠在一起,挑不出一个切入点。

柳红枫道:“线索还是有的,至少我看出了两处。”

宋云归颇为诧异地望向他:“还望赐教。”

柳红枫道:“其一,莺歌楼和客栈的死者身边都有男人陪同,极大增加了行凶的难度,我想凶手身上必定有着某种特质,能够使人放下警惕,轻易落入圈套。其二,此人一夜为自己物色了六个目标,这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瀛洲岛地广人稀,又涌入大量外客,若是让宋先生立刻找出六个孕妇,敢问你能做到吗?”

宋云归摇头道:“我的确做不到。”

“所以,或许他整夜都在四处奔走。”

“你的意思是他乘了车?”

“比如一架马车。”

“这倒是个大胆的想法。”

“还有一个更加大胆的推测,若是想要将路边的行人骗进马车,三度行凶而不败露,需要的或许不止一个人。”

“你的意思是凶手不止一人?”

“只是我的猜测。”

马车夫一直在旁边听着三人的话,此时大惊失色道:“不是我,不是我。”一面将车帘拉开,展示空空入也的内厢。

宋云归却没有注意他,反倒将视线锁在滔滔不绝的青年人身上。

“敢问阁下是?”

“在下柳红枫,出身还是莫要过问的好。”

两人视线相交,宋云归露出笑意,道:“好,英雄不问出身,我也不多嘴了,如今我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蚱蜢,晏庄主就由我来说服,就算他不买小辈的面子,我的面子他总要看一看的。”

*

宋云归雷厉风行,当即安排随行的属下四处搜寻,着重检查各路马车所留下的痕迹,本人则往藏剑阁的方向去了。

段长涯望着四下忙碌的身影,眉心却依旧皱着,神情凝重。

柳红枫从旁道:“段公子还在忧心什么?”

段长涯道:“我只觉得这样搜寻未必有用。”

柳红枫点点头:“瀛洲岛虽不大,但也有临安城的三分之一,走上一圈至少一日功夫,眼下的人手实在不够用。”

段长涯道:“岂止不够,若是凶手真的乘了车,追起来还要更加困难。”

“所以你有什么打算?”

“既然找不到,不如设法将他诱出来。”

柳红枫挑起眉毛望着对面的人:“怎么个诱法?”

“既然对方专挑有身孕的女子下手,我们便假扮给他看。”

“看来要委屈天极门的女弟子来做诱饵了。”

段长涯顿了片刻,道:“天极门的女弟子数目稀少,此行并没有随同。”

柳红枫露出诧色:“没有女弟子,难道你自己去假扮孕妇吗?”

段长涯道:“若没有其他办法,便只能如此。”

柳红枫不禁张圆了嘴巴,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勾勒出段长涯身披纱白长裙,脚踩锦履玉袜,小腹隆起,面带慈色的景象……

这幅景象一旦浮现在脑海,便像浓墨着纸似的牢牢定格,横竖无法甩脱。

段长涯见对方久久不语,问道:“怎么?”

柳红枫扬起嘴角,道:“那我可不可以主动请缨,扮成跟你私会的花花公子,你腹中的孩子他爹,尽职尽责地调戏你一番。”

段长涯歪着脑袋思考了片刻,点头道:“好。”

柳红枫道:“好什么好,非得当场穿帮不可。”

段长涯:“……”

柳红枫叹了一声,道:“且先不论你我的身形全然不像女子,单论你的发色与肤色,在夜里亮得好似一团雪球,但凡眼睛不瞎的人,都能认出你是段家的天之骄子,你要如何才能瞒得住?”

段长涯脸色微微一黯,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也无法自主。”

“所以你哪来的自信可以蒙混过关?”

“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姑且一试。”

两全其害取其轻,这人的思路向来如此简单直接,至于第三条路——放弃的路——则干脆从未被他纳入考量的范畴。

柳红枫瞧见他皱眉抿嘴的模样,莞尔笑道:“你还是不要姑且了,我这里刚好有个不错的法子。”

“怎样的法子?”

“自己办不成的事,自然要找朋友来帮忙。”

“你的朋友?”

“是啊,莫要忘了我的交情都在花街柳巷里,虽然不能跟宋先生相提并论,关键时刻却能派上奇用。”

段长涯凝着他,很快露出了然的神色,点头道:“原来如此,看来今晚又得委屈柳千忍痛割爱了。”

柳红枫瞪大了眼睛,盯着对方看了许久,像是大白天瞧见了鬼。

段长涯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皱眉道:“怎么了?”

“没什么,”柳红枫道,“只是我第一次听你讲笑话,第一次发觉原来你也很懂得幽默。”

段长涯道:“所谓幽默不过是一种话术,只要有心研学,总能学得通。”

柳红枫再度露出惊讶的神色。

假扮孕妇也好,施展话术也好,天底下仿佛没有这个人不敢学的东西,不敢做的事。

他沉默良久,终于道:“你这股横冲直撞、生冷不忌的劲头,当真令人羡慕。”

段长涯不解道:“你为何要羡慕我?”

柳红枫耸肩道:“我一介三教九流,与你云泥有别,若不是因着今夜的祸乱,恐怕连正面瞧你一眼的机会都没有,难道我不该羡慕你吗?”

段长涯望着他,淡淡道:“出身也好,名头也罢,都是外物,就像武人身上的佩剑,就算是雕金镶银的玉龙剑,也总要有人来驭,否则不过是一块废铁罢了。”

“依你的意思,莫邪剑岂不就是一块高高在上的废铁?”

“就是这样。”

“可你知不知道,这块废铁却使铸剑匠人蹉跎毕生,使一代皇朝走向覆亡。”

柳红枫没有说完后面的话——这块废铁的另一头还系着他的性命,他的遗恨,他从过去裹挟的沉垢,他向将来假借的希冀。他的……几乎是他的一切。

钟鼓馔玉不足贵,可世间又有几人能摆脱外物的囚困。

驭剑之人若离了剑,还剩下什么。

段长涯迟迟不语,令柳红枫不禁反省自己的话是否说得太重,吓到了这位不经人事的天真公子。

他刚想摆出嬉皮笑脸,却被段长涯按住肩膀。

出乎他的预料,段长涯的神色一片平静,缓声道:“前尘终究不过是前尘,莫邪剑一定会有个好归宿。”

“瀛洲岛的祸乱蔓延至此,你仍相信莫邪剑能平安无事?”

“祸乱会结束的。”段长涯道,“武林绝不会便宜了小人,更不会辜负了英雄。”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依旧平静,一双澄澈的眸底闪着熠熠的光。

柳红枫勾起嘴角道:“好啊,若是武林大会能够如期兴办,我一定去拔个头筹,博段美人一笑。”

段长涯道:“莫要忘了我也是你的对手。”

“你想与我交手?”

“当然,毕竟枫公子的武功可比话术要高明得多,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与我坦诚相对。”

柳红枫无言以对,他望着对方,目光却有些闪烁,生怕一个不经意,将藏掖在深处的心思暴露出来。他实在不相信,一个不经人事的世家公子,竟有着如此机敏的直觉,竟如拨云见日一般,将他心底下那点遮掩和龌龊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喉咙里浮起一阵涩意,忍不住扭开了视线。

此时的他并不记得,这是他第一次躲避段长涯的目光。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倘若与段长涯换个地方相遇,他们的结局会不会大有不同。

两人并肩往莺歌楼的方向走去。

大雨终于渐渐止住,在深巷里留下一片泥泞,两人的鞋面已变成灰黑色,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水坑里。

莺歌楼里静得出奇,浓郁的血腥味飘在院子里。

院子里摆着两口棺材,柳红枫看出这是翠姨用来盛放首饰衣装的木箱,她平生惜财如命,苦心经营,死后却只能躺进自己私藏的箱子里。她也不过是被外物牢牢缚着手脚的奴隶罢了。

段长涯端详了片刻,道:“为翠姨和孙老大敛尸的的是一群男人,棺材四周还留着他们的脚印。”

柳红枫从前厅迈出,点头道:“是孙老大的手下吧,他们的仁义可不是白送的,翠姨守在家里那点银子,都被他们翻箱倒柜卷走了。”

段长涯沉默片刻,道:“先去找帮手吧。”

娼妓住在正厅对侧的厢楼中,待客的闺房隐蔽在长长的回廊中,像是包裹在层层绿叶深处的花蕊,可惜一场暴雨过后,花落楼亦空,昔日旖旎只剩一片萧索。

谁也不知道这里的主角们去了何处,只要离开莺歌楼,她们身上的光彩便褪去了,娇艳的落红怎能抵得过滚滚浊流的冲刷。

她们之中只剩下一个,孤零零地站在厢楼前。

偌大的空楼面前,她的孤影看上去格外单薄,格外孱弱。

她怯生生地望着来人,小声问道:“……是枫公子吗?”

柳红枫也看清了她的脸,正是昼时伺候三位官老爷的年轻姑娘——金娥。

*

雨住时分,无讳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空气里飘着淡淡的咸涩,和浓郁的血腥混在一起,钻进无讳的鼻子,将他皱巴巴的鼻梁拧得更紧。

他倚在车衡上,手抚车辕,车辕木还泛着淡淡的檀香,表面的漆色厚润典朴,这是一辆很不错的马车,只有这样的车,才能使漂亮女人乖乖坐上去,将帷帐合拢,和她们的男人在幽暗中交缠身体,发出一些不堪入耳的声音。

为了掩盖这种声音,马车通常会驶到很偏僻的地方,对于无讳而言,这实在是天大的好消息。正因为如此,这辆马车的车夫已经变成一滩烂肉,横在阴沟里。雨水将血迹冲刷得一干二净,尸体被人发现,至少也要等到明天。

夜晚还有很长,足够他和不忌杀个痛快。

无讳看上去实在不像一个杀人凶手,他的身长不足三尺,穿着一身孩童的衣服,脖子不安分地扭动着,像猎犬似的抽动鼻子。他的鼻子很快捕捉到血腥味的源头,并不是周遭的草木,也不是身下的车马,而是他们自己。

他们已经换了今夜的第三套衣服,但铁锈一般刺鼻的味道仍旧缠在他们的身上。

有一种血——人的血——只要沾了身,便永远别想濯洗干净。

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他们的性情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随心所欲,百无忌讳。

不忌,无讳,这两个名字听上去仿佛属于一双默契的兄弟。

这当然不是父母为他们取下的名字,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彼此。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名姓。

他们的模样全然不像是兄弟,倘若你从远处看,只看到影子,一定会把他们当做一对父子。倘若你到了近处,看清他们的脸庞,才会发现他们的样貌竟然调换过来,儿子成了爸爸,爸爸成了儿子。

事实上,他们既不是兄弟,也不是父子。他们只是一双陌生人,在天牢里碰巧被关在一起。

无讳是个天生的侏儒,身长永远停留在八岁的年纪,只要他把脸藏起来,穿上一身孩童的衣服,便能够骗过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女人天生多情,对小孩子更是怀有泛滥的爱怜之心,这是她们性情中最愚蠢的部分,她们中的大多数直到被杀死的那刻,都把他当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鬼。

不忌则和无讳相反,生得人高马大,眉目刚健笔挺,颇有几分俊相,可惜他的心智却永远停留在孩童的时代,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大都会被他流着口水傻笑的模样吓到,继而露出同情和鄙夷共存的神色。

无讳和其他人不同,他打心眼里喜欢不忌,不忌也打心眼里崇敬他,不论做任何决定都要征询他的意见,然后聆听他的教诲。

倘若一个人的心里住着一个赤诚的孩子,那么他的个头有多高,胳膊有多壮,实在毫不重要。

无忌是那么信任他,就连动手杀人之前,也要向他请示。

“娘亲的肚子被其他孩子占着,我可以吃了他们吗?”

他点头道:“当然可以。”

不忌坐在车里,先是一笑,随后又眨了眨眼,露出困惑的神色:“可是,他们住在我的肚子里,岂不是我的亲生骨肉。”

“那有什么关系,”他摊手道,“人啊,就是要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才能长得更高更壮。”

“真的吗?”

“真的。”

“你怎么知道?”

没办法,小孩子总是喜欢刨根究底,但无讳对不忌有着充足的耐心,他转过头,笑眯眯地望着身后的同伴,用温柔的口吻道:“因为我差一点就被自己的兄弟姐妹吃了,你若当我是朋友,就替我报仇出气,好不好?”

不忌怔了一下,立刻扯起嘴角,露出一排白牙:“好啊,没问题!”

这纯粹无垢的笑容,常常令无讳感到陶醉,在遇到不忌之前,从来没有人用如此虔诚的眼神望着他,如此虚心地向他讨教。

大多数人都和绑在马车里的女人一样,恶狠狠地瞪着他,眼底尽是愤怒,尽是恐惧,好像看着一个畸形的怪物。

女人的浑身被麻绳紧紧捆缚中,丢在阴暗潮湿的车厢里,嘴巴被抹布塞得满满当当,仍不甘沉默,发出咿呀呀的声响,被车外的瀑布水声盖过,听起来模糊不清。

马车停在瀛洲岛北侧的龙吟泉畔,这里的山石嶙峋,地势险要,泉水顺着山崖坠下,形成一条飞瀑,汇入回川,水流极快,如虎啸龙吟,昼夜激荡不止。

激荡的水声本是一种极佳的掩护,此刻听起来却有些恼人。无讳突然感到好奇,这个临死的女人到底想对他说什么。

“不忌,等一等。”他说着钻进车里,倾身上前,把塞在女人口中的抹布慢条斯理地扯出来。

女人的脸颊发紫,两腮剧烈翕动,仿佛涸泽之鱼。无讳凑得更近了些,下一刻,她的脸颊以夸张的方式扭曲,一股力量汇聚在唇上,呸地一声,将口水啐在无讳的脸上。

“你根本就不是人,你是鬼!”

无讳用袖子擦去脸上的口水,再次盯着面前的女人,勾起嘴角道:“你真聪明,我是鬼不假,而且是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女人剧烈挣动,试图从绳索中逃脱,当然,她的努力只不过是徒劳,最后,她只剩下喘息的力气,口中仍旧不住地骂着:“……放开我,你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就不怕遭到报应吗?”

“报应?”无讳冷冷一笑,“你说我伤天害理,未免太抬举了我,老天爷高高在上,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哪来的本事伤到他老人家?”

“你胡说,老天有眼,绝不会放过你!”

“老天有眼,你真这么觉得?你先低头看看这世道,朝廷昏庸无度,黎民流离失所,像我这等恶鬼横行人间,把你这么温婉贤良的大美人儿捆在车里,他说什么了吗?你再抬头看看天,你现在遭到飞来横祸,面前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一定会死得很慢,很疼,可是你看,天有为你塌下来一寸一毫吗?”

女人瞪大了眼睛,瞳孔因为恐惧而放大,在一片晦暗中闪着漂亮的光,好似两颗精致的琥珀。

琥珀之美,美在其中包裹的虫蚁,虫蚁在性命将逝的刹那所留下的至为鲜活的恐惧,都禁锢在一块剔透的石头里,顷刻化为亘久,永远不会消解。

无讳扬起嘴角,露出玩味的笑意。

他虽然只有三尺高,却是个健全的男人,他当然知道女人什么地方最讨男人喜欢,这双充满恐惧的明亮眼睛就是其中之一。

女人在挣扎中扯散了衣襟,胸脯因此袒露出来,洁白柔软的肌肤随着剧烈的呼吸一起一伏,使她看上去格外美艳,格外使人生怜。

但无讳却视若无睹,连眉毛都没有动一动。

他和那些肤浅的男人不一样,他还没有满足,他并不打算用浅显无趣的方式蹂躏这个女人,因为这实在所有享受里最无趣的一种,他知道这个女人洁白的肌肤底下,还埋着更加深沉,更加浓稠的东西,它们很快就会离开这具漂亮的身体,泼得到处都是,好像沾在街头巷尾、灰墙青瓦的污垢,想到这番图景,他就忍不住想要微笑。

温婉贤良算什么,高贵体面又算什么?

是非颠倒,阴阳倒错,才是人世间真正的绝景。

女人已没了方才的气焰,口中还在不住地喃语:“……他……他一定会杀了你。”

无讳知道她在谈论自己的男人。

他笑道:“是啊,我也希望他能快点动手,这样等我们赶到阴曹地府,你也不会走得太远。你看,这孩子根本舍不得和你说再见。”

他将目光投向无忌。

无忌的脸上又浮起傻乎乎的笑容,嘴里用含着糖似的声音道:“娘亲——”

“别……你别过来……”

女人浑身战栗,琥珀似的瞳孔迅速收紧,胸脯起伏得更快,两只脚在滑腻的地上蹬踩,好似陷入蛛网的蝇虫,在徒劳的挣扎中陷得更深。

*

恐惧实在是很别致的东西。无讳杀过的人,每一个女人,在死前所表现出的恐惧都不相同。有的只会啼哭,以涕泪洗面,眼睛里的血丝像蛛网一样密集。有的安静认命,面如死灰,在身体死去之前,心灵便先一步死了。有的则像面前这个,奋力挣扎,好像真的能挣出一条活路似的。

无讳喜欢观赏女人恐惧的模样,因为女人比男人更懂得隐藏,她们的心思就像脸上的胭脂粉黛一样厚重,只有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她们才会真正剥去面具,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恐惧,这种恐惧往往最真切,最独特,比她们精心雕琢的脸蛋和眉眼要美丽得多,无讳甚至希望她们能够活得更久一些,多与他说说话。因为死到临头的人,说出的话往往是最诚实的。

可惜不忌是个急性子,就像所有渴望甜蜜滋味的小孩子,一旦糖果到手,不等大人开口,牙齿便先一步咬下去。

不忌的刀已经割破女人的皮肉。

女人低头望着腹间的血,剧烈抽动,蹬踩,摆动脑袋,发出动物一样的歇斯底里的哀号,然而很快,她的四肢便无力地垂落,像断线的木偶似的,不再动上一动。

杀死她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

不忌的脸上露出笑容,是那种小孩子尝到糖果后陶醉的笑,他将手里的利刃握得更紧,在女人鲜红的、蠕动的腹间开拓。

那是一柄极细极短的剑,剑身近乎透明,好似冬日里的一层薄霜。

无讳眯起眼睛,望着剑刃上火花一样迸起又熄灭的光泽,回想起第一次与不忌相遇的情形。

那时候,不忌盘坐在阴湿的牢房里,手中握着这柄剑,举到镶嵌着铁栅栏的天窗边,让牢中唯一的一缕光照在上面。而后,他伸出舌头,在光芒跳跃的剑刃上舔舐,神色专心致志,好似在品尝世间最甜蜜的糖果。

无讳被他的举动惊到,仰起头看着他的动作,鲜血顺着他的舌头淌到剑上,在阳光里泛着剔透的光。

他觉察到无讳的视线,将沾满血的剑刃举到无讳面前,用明亮的口吻问道:“大哥,你要尝尝吗?”

若不是浓郁的血腥味钻进鼻子,无讳几乎以为沾在剑上的是深红色的糖浆。

从那一刻起,无讳便将不忌视作自己的兄弟。

不忌的心智不全,能听懂的话不比八岁小孩更多,然而无讳对他充满耐心,将他断断续续的讲述和流传坊间的传闻结合,终于拼凑出他的来历。

他手中的剑名曰霜华,二十年前曾在江湖名躁一时。

霜华剑本属于一个男人,一个眉俊目秀,风流成性的浪子,他在一次武林大会中横空出世,本有着似锦的虔诚,可惜天生水性杨花,在武场上有多高明,在情场上便有多不堪,因为屡屡负心薄幸,劣迹斑斑,最终落得声名扫地,名门尊长见了他,都牢牢地闭上家门,生怕自家千金遭受荼毒。

凡事常有例外,姑苏杨氏的长女与他坠入爱河,不顾父母反对,与他私奔遁逃,半年后带着身孕归家,杨家老爷一气之下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但杨夫人动了恻隐之心,将吴山深处的玉秀山庄赐予她,希望她的夫婿从此收敛心性,与她专情厮守,养儿育女。

浪子在丈母娘膝前长跪谢恩,痛哭流涕,发誓改过自新,长守妻儿身畔。这个浪子回头的故事,一时在江湖中传为佳话。

从那之后,二十年里,江湖再无霜华剑。

故事到此本该结束,若不是二十年后,有人到访玉秀山庄,发现庄中一片破败萧索,年近五旬的女人惨死深院,被霜华剑剖开了肚子,腹中竟有个未成形的胎儿,被行凶者扭断了手脚,死状狰狞。

客人吓得魂飞魄散,当即报了官,官府前来山庄调查,起初将杀人之嫌锁定在浪子身上,然而一番巡查,却在河畔的树下找到一只长木箱,被浅埋在泥土中,箱中所盛竟是浪子的衣冠和一具白骨。经提刑官鉴定,这身枯骨已死了至少十载有余。

浪子的尸骨发黑,是因毒而死,官府前往附近的镇上寻求线索,找到一家青楼,年迈的鸨母还记得浪子的模样,大约二十年前,浪子刚刚入住玉秀山庄的时日,经常来店里拈花惹草,一掷千金。根据季节推断,那段时间刚好是杨小姐怀胎十月,卧床待产的日子。

后来孩子出世,浪子便不再光顾。鸨母以为浪子终于收心转性,便没有再过问他的事。又过了几年,玉秀山庄的仆佣陆续被遣散,山庄终日笼罩在一片寂静中,镇上的人只当是浪子和妻儿过上了神仙眷侣的隐居日子,谁知那时他便已身中戾毒,陈尸河岸。

可怜无定河边骨,外人眼中的金玉佳话,内里却早已腐烂干枯。

然而更蹊跷的问题摆在眼前——既然浪子十余年前就已化作尸骨,自然不可能再行凶杀人,那么杨小姐又是被何人所杀,她腹中的胎儿又是属于谁的?

官府继续搜查,在庄上找到了孩童的玩具和衣物,从小到大,尺寸一应俱全,想来是杨小姐养育儿子所用,可是,男孩的诸多衣衫都有破损,肩背和手臂处的布料上有长长的撕口,像是被戒鞭抽出了裂痕,众人继续寻找,果然在床下找到许多抽断的戒鞭。

这时,镇上的油米商赶到官府,提供了新的线索,这些年杨小姐深入简居,只是每隔数月到他的店中购买开炊必需的油米,他记得杨小姐早年会将儿子带着身边,这男孩儿和浪子长相极其相似,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过眼神呆滞,口齿不清,心术不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