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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蕾蒙娜·奥斯纳

作者:汶汶乡/镜台 当前章节:6731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8:57

依照约翰的观点,这是个挺有意思的剧。理由嘛……反正对他来说,没有大段大段独白的剧都是有意思的剧。他这半年来没看过戏剧,但他有种印象:戏剧总是无聊的让他止不住打哈欠。那些语言是空洞乏味的,故事是虚假做作的,唯一值得观赏的只有演员。在他模糊的常识里,戏剧的全部价值就在于:看那些脸蛋漂亮的演员们穿着制作精美的戏服在舞台上优雅地走来走去,用他们悦耳动听的嗓音描绘着人类共有的悲哀或欢欣。

而这部戏嘛,或许是那些造作的排比少了些,舞台上的对话贴近了现实里的对话。约翰坐在底下,觉得自己不是在看戏剧,而是在看戏。

这是个非常恶俗刺激的故事。凶残的将军帕雷萨和他的副官马丁·博德是恋人。博德是他从前所救助的少女,女扮男装跟在他身边多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休·博德。但是摄政的公爵忌惮将军的威势,强行把自己的女儿安娜亚特嫁给将军,这位妻子通过种种手段成功离间了一对恋人对彼此的信任。这时候暗自背叛将军向公爵效忠的拉德利找到博德。因为安娜亚特的挑拨以及将军本人性格上的缺陷,拉德利成功蛊惑了博德,说服她行刺。在出征前的夜晚,博德给将军喝下了麻痹躯体的毒酒,并用长剑杀掉将军。公爵赐予了博德帕雷萨将军的爵位和军衔,让她代替旧日的长官出征。在战场上,她看到情人的鬼魂出现,令她躲过了致命的危险。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受到的欺骗,决心在回去后杀掉公爵再自尽。然而在庆功宴上,她喝下了相同的毒酒。将军的的挚友布鲁德站起来,大声责备她的背叛之罪,带领诸将轮流刺她一刀,令她和将军一样流血而死。他们以为她已气绝,匆匆离开,去整顿她麾下之军。这时她的儿子偷偷溜进大帐,来到她身边。她转醒,把真相告诉儿子。儿子怀抱着母亲的尸体,发誓要向公爵复仇。全剧终。

约翰全程看得津津有味,他真的挺喜欢这个故事。虽然这个故事讲的是古代贵族,可这群人没有哪个能让人以为他们是贵族。男主没笼络住女配,不是因为筹码没谈拢,而是因为男主因为深爱女主,十分简单粗暴地拒绝和女配同床;女配挑拨男女主,不是因为身负政治联姻的任务要尽快分取将军的权柄,而是因为男主的态度让她自觉尊严受辱,她要维持她的骄傲;女主刺杀男主,不是因为男主凶残暴虐滥杀无辜让人恨得牙痒痒,而是因为她觉得男主不爱她了,她要报复他;男配杀了女主,不是因为无法坐视这个血统低贱的人骑到了他们头上有损他们的颜面,而是因为他要给朋友谋求正义。他们实在不能更像一群幼稚浅薄的市井小人。

“精彩,精彩。”谢幕的时候约翰站起来鼓掌,情不自禁大声说。

演员们向观众鞠躬,行礼。站在最中间的人脱掉了铠甲,仍旧是男装打扮,这让她甜美的笑容更增添了几许不一样的风情。她金色的眼睛扫视着台下,在掠过约翰他们时突然停下,微微睁大,流露出某种惊喜的样子。

约翰看到蕾蒙娜·奥斯纳小姐向他点了点头。

在欣赏完这个女演员的美丽后,约翰想到,她多半是在和赫莫斯打招呼。

“啊,说起来您是不是待会儿应该去看看奥斯纳小姐。你和她多久没见面了,自从您卸任这个剧院的经理之后?”约翰听见塔姆林说。

“你当过这儿的剧院经理?”约翰颇感兴趣地问赫莫斯。

“它什么都当过,”塔姆林在旁边抢先开口,“我刚认识他时,他是个长汀画商。”

“那可真有意思。”约翰想象了一下,说。

“没有和你重逢有意思。”赫莫斯笑了。

约翰没有接这个话,而是说:“所以你原来和龙裔的奥斯纳认识,你竟然提都不提?”

“我曾时她的资助人,她是个懂得感激的人。”赫莫斯说,“但说实话,我不需要感激,我当时只是……无聊。”

“您以前无聊时向来是找男人解闷。”唯恐天下不乱的法师在补充说。

赫莫斯扭头看他。从约翰的角度没法看到龙的表情,不过他能看到塔姆林和莱尼的。大法师临危不惧,莱尼则无法控制地打了个寒战,眼睛死死盯着地面。

“他以前怎么解闷,我是不感兴趣的。”约翰于是说。他安抚性地拍拍赫莫斯的肩膀,拉着他转身,跟着人流开始往外走。

塔姆林没有动。过了一会儿,他转身,朝自己的学徒做了个鬼脸。

“相爱的人真是恶心。”他说,轻飘飘的语气也说不上是诅咒,虽然话语的恶毒了点。

法师果然不同凡响。他离开不用走,直接召唤出他的法杖,然后抓住莱尼的胳膊。一阵柔和的光芒之后,两个人原地消失了。

出来时已经入夜了。赫莫斯大概是用了魔法,从怀里抽出一件披风出来,披在约翰身上。约翰没有动,他不喜欢赫莫斯这种行为,好像他是个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但他看出龙现在很焦虑,给约翰做点什么可以缓解他的紧张情绪。

情绪。约翰想到这里笑了出来。这头龙实在很可爱,他明明那么强大,却总是流露出让人料想不到的脆弱感。

果然,看见约翰笑,赫莫斯僵住了。

“对不起。”龙脱口而出一句话。

约翰奇怪地望着他。很快,龙的表情显示它发现自己不应该说这句话,约翰并不知道它在为什么而道歉。

“你做了什么该说对不起的事情吗?”约翰追问。

如果你恢复记忆,发现我放任你来看这个剧,赫莫斯心想,你会暴跳如雷。

他紧接着又想:幸好你什么也没想起来。

“我确实做过一些,”赫莫斯开口了,“这个剧让我想起了那些不好的回忆。我以前看时从来不觉得。但今天不一样。今天你在我旁边……”他停顿了一下,看着约翰微微留长的褐色头发,“我希望你没有和我一样。”

约翰诧异地看着龙,接着哈哈大笑。

约翰喜欢这个剧,不是因为它能引起他的共鸣,而是因为他觉得它滑稽得新颖有趣。现在赫莫斯说他被这个脑残得搞笑的剧情触动了回忆……这真是约翰这半年来听过的最好的笑话。他一时拿不准龙有没有说谎。看,赫莫斯的表情多真挚啊,可他说的话语多荒谬啊。

“放心,放心,”约翰拍着赫莫斯的肩膀,“我什么不好的东西都没记起来。”

笑声终于低落时,一个声音插进来:“请问,是海泽尔先生吗?”

不像刚才在剧场里那样激情澎湃,极富感情,现在这个声音则像是此刻温柔的晚风,平和而怡人。

约翰扭头,蕾蒙娜·奥斯纳,裹着一件黑色的风衣,款款走来。她近距离看起来真是比刚才还要漂亮,金眼睛在路灯和月光的映照下璀璨生辉,让约翰觉得自己无法把视线移开。

也许这个描写可能会让你们误以为这是一见钟情,为了约翰的名誉,我必须声明,当然不是这样的。对正常人来说,觉得一个花瓶美得让人移不开视线和觉得一个人美得让人移不开视线时完全两种情况,但约翰不是正常人,虽然他自己这么坚信,可惜的是他不是。

可是,赫莫斯瞧着约翰,刚刚有了那么点的快乐一下子荡然无存。这花是苦的。它的脑海里回荡起女主角痛苦的独白。这酒是涩的。这爱是假的。这承诺是虚伪。我自欺欺人已经太久,爱神也会嘲笑我愚蠢的奉献。

他的目光必定会落在别人身上,因为他早已不用真心爱我。我对他来说究竟是什么呢?一个温柔的幻梦?一件趁手的武器?一个没有心肝的,不是人类的,顺遂他意愿的可悲的影子……他剜我的心,还奇怪我为什么会觉得疼……

“嘿,老兄!”约翰推了赫莫斯一把,“有位女士和你说话呢。”

蕾蒙娜·奥斯纳十分后悔她刚才决定过来打个招呼。

要是正常情况下,她肯定不会选择多此一举。她刚刚只是太激动了,她一直想向海泽尔先生表达她的感激,因为对方在她好不容易有资格这样做时人间蒸发了。

本来她以为,像海泽尔先生这样的人,锦上添花的重逢和感激不会造成什么麻烦。可当她可敬的恩人一反常态,一上来就给了她一个过于热情的拥抱和贴面礼时,她就敏锐的发现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头。

“你比十年前更美了,蕾蒙娜,你让舞台上的一切黯然失色,只有你能让这部戏迸发出它全部的闪光。当你怀抱着鲜花时,我几乎有种错觉,鲜花会在你面前自惭形秽。”赫莫斯说,罕见地用了个亲昵的你,“很抱歉让美丽的女士屈尊过来,应该是我及时去拜访你才对。”然后他侧身看向约翰,介绍道,“忘了说,这是约翰多伊先生,我的……一位好朋友。”

蕾蒙娜困惑地看着海泽尔先生。她觉得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她记得以前海泽尔先生介绍自己的情人时从来都大大方方,不遮不掩,没有婉语,直接都是说“这是我的恋人”。

他是一头龙,他不需要掩饰。

约翰倒是没在意的样子,只是盯着美丽的女演员,然后,大概是看戏的影响,他冲她行了个带着古典风格的礼。

“您好,奥斯纳小姐。您的演出精彩极了。”他真诚地说。

奥斯纳还没来得及回答,赫莫斯就抢先开口了:“这就没了吗?你竟然不赞美一下这无与伦比的美貌。”

“然后显得我文采没你好吗?”约翰说,终于把目光从女演员脸上移开。然后他像发现了什么似的,顿住了,眨眨眼睛。

“再说,”约翰继续说,“我们不熟啊。”接着,他后退一步,脸上露出了奇妙的笑容。之所以说是奇妙,是因为蕾蒙娜觉得,这时候好像不应该笑,起码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笑。

“我就识趣地不打扰你们叙旧了,”约翰说,“虽然我必须得说,我很遗憾不能和奥斯纳小姐多呆上一时片刻。向您道声晚安,下临凡尘的女神,我很遗憾我没能早点见到您,早点成为您的崇拜者。我在马车上等你,一会儿见。”

他说完,轻快地转身走了。

蕾蒙娜小心翼翼地看着海泽尔先生,后者脸上的表情随着多伊先生的离去消失了。他缓缓把视线移向演员,问:“你还有什么想说的话吗?”

毫不夸张地说,蕾蒙娜差点第二次被赫莫斯吓得半龙化,长出角来。

*

赫莫斯踏进马车时,约翰正在打瞌睡。龙带过来的冷空气立刻就把他惊醒了,他抬头去看赫莫斯,后者在关上马车门的那一刻撤掉了伪装,白色的头发落在肩头好像积雪。

赫莫斯坐到约翰对面,敲了敲身后的车厢壁。车夫得到指令,很快,马车行驶起来。

约翰饶有兴趣的注视他。

“你为什么不高兴?”约翰开口了。

他看见这头龙微笑了一下,完美诠释强颜欢笑这个词。

“我怎么会不高兴呢?你是不是误解什么了。”

“你妒忌了?”约翰不打算给他台阶下。

“嫉妒的对象是谁呢?你吗?”赫莫斯盯着他,“可能吧。我很嫉妒你,你老是这么开心……”

“因为我不矫情。”约翰回答,“而你嘛——总是庸人自扰。”

他这个遣词实在让龙觉得很不爽。

“我不是庸人。”他回道。

约翰耸肩。

“那真是太好了。你最近有兴趣拜访奥斯纳小姐吗?可以带上我吗?我突然想到我竟然没要一张签名照。”

车厢里的温度急速下降,车玻璃上很快凝结出一层雾来。约翰笑容不变,安然自若地把身上的披风裹紧些,好整以暇等赫莫斯回答。

他没等来一个回答。赫莫斯抛来一个问题:“你觉得她有多漂亮?”

“你自己形容过了,”约翰说,“她‘让一切黯然失色’。”

“‘一切’?我也算在‘一切’里面吗?”

约翰很想忍住不笑得那么明显。他失败了,不小心还笑出了声。

但是赫莫斯全程面无表情看着他笑,渐渐的,约翰觉得这大概也没那么好笑……他是不是不该逗他啊……

“你当然不算在‘一切’里面咯,”约翰补救说,“你不要老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呀,亲爱的!”

他说最后一个词时,探身去握住赫莫斯的手。这只手凉得像刚刚握过一冰块一样,而且在被他握住时很明显变得更凉了。约翰看着赫莫斯,他觉得赫莫斯的表情很眼熟——看见噩梦的表情。于是他松开手,靠回自己的座位里,对赫莫斯说:“我以前是不是对你做过什么糟糕的事。”

这个想法一开始冒出来的时候,约翰觉得它荒谬极了。赫莫斯是一头龙,而约翰,很明显,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一点魔法都不会,一点超常都没有。他有什么能力去对一头龙做什么呢?

可这头龙的表现始终在暗示:他确实做过。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赫莫斯首先泄露的情绪是憎恨;他对他冷漠疏远时,赫莫斯选择的策略是屈从;如果他表现得过于像那个帕雷萨,赫莫斯就会流露出很明显的不安。

约翰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他是帕雷萨这个事实了——他经常,在和这头龙相处时,感到某种熟稔,仿佛他皮肤之下还有一个他不了解的自己。他下意识地想要做出什么动作,说出什么称呼——但如果他这样做了,赫莫斯会表现得很紧张。

所以他会努力克制自己不这样。但刚刚——也许他没注意?他又太像龙的那个旧梦了?

他不能确定。帕雷萨是他不了解的自己,但自己也是自己。他越来越不能区分哪些太属于帕雷萨应该被避免了——约翰隐隐约约想起这好像是他一开始想要疏远赫莫斯的原因:一不小心就会撞进雷区。

但谁能想到现在已经是这种情形了呢?约翰自己也没怎么弄明白他和赫莫斯的关系怎么会如此进展神速——他也没什么动力去弄明白。因为现在的生活很有诱惑力,赫莫斯对他很有诱惑力,就好像他面前摆了一杯让他欲罢不能的美酒,他现在只关心怎么喝到下一杯,而不关心他是怎么拿起第一杯的。

所以,约翰真诚地看向赫莫斯。他想弄清楚过去,也不是他对过去有什么好奇。过去是什么他不关心,他只想维持现在的满足。他要和赫莫斯好好谈一谈,他要安抚他,他要宽慰他,他要让他忘记过去,他要让他明白过去不会重现,他要……

“我觉得你可能不知道,”约翰说,“我有多么爱你。”

赫莫斯垂下头,约翰看不清他的表情。等他再抬眼看他时,约翰发现赫莫斯脸上虚假的表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真实的愤怒。

“当然,你从不吝惜用些光鲜的词句形容你的心意,”他说,“可你的行动总是表现出相反的意思。”

“你应该记得,我对过去还一无所知,你说的一切我不能理解。”约翰说,“还是说,你觉得我对一个漂亮的女演员投入关注——仅仅只是一些关注——是移情别恋的表现?”

“你对我的感情也是从投入关注开始的。”

“感情,但不是爱情。”约翰回答,“我对很多东西投入关注,或者,也可以说是感情吧……漂亮的画儿,漂亮的雕塑,漂亮的人。但我会和它们恋爱吗?不会。你吸引我的注意,当然是因为你很美。你吸引我,绝不只是因为你很美。要是你对自己的自信只在你的外表上的话,那我只能说……”

他突然不说话了。

“你只能说什么?”龙注视着他。

约翰看着他,像是不想这么说,但知道自己必须承认一样,对他说:“那我只能说,我很抱歉,这确实是我的错。”

这个走向让赫莫斯始料未及。

在他说点什么之前,约翰又问:“所以,帕雷萨和你之间发生过什么?或者你能做点什么让我想起来吗?”

赫莫斯抬起手,但立刻又放下了。

“一些不好的事。一些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想起来的事。”

约翰无奈地笑了。

“我也不想想起来呢……我嫌它麻烦。我们现在就已经很好了……但我现在发现我们还不够好。如果想要更好,我就必须得知道。你明白吗?只有你知道而我不知道那些事情,这样子事不行的。”

赫莫斯沉默了很长时间。最终他说:“我没有让你想起来的办法。我对真神的这个魔法并不十分了解。”

约翰无奈地叹了口气。赫莫斯在说谎,他知道,龙是有办法的。

但既然他不想,他也没必要坚持,反正……

“那这样吧。”他对赫莫斯说,“你一直想让我同意的契约,我答应你。”

“……什么?”

“随便什么条款,我都会同意。你做我的奴隶,我做你的奴隶,我看不出这其间有什么差别。你可以让我为你做任何事,如果这能让你不再用看噩梦的眼神看着我的话。”

约翰很高兴看到赫莫斯看起来像被什么东西击昏了头,呆呆地看着他。然后那双金色的眼睛里小心翼翼地流淌出愧疚,接着是狂喜。

他开心就好,约翰心想。他知道赫莫斯不可能提出什么过分的条款,限制他的自由。所以他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赫莫斯说的那句话他很同意,他从不吝惜用光鲜的词句。既然它们能产生好的效果,真诚与虚伪又有什么值得在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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