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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莱卓·多恩

作者:汶汶乡/镜台 当前章节:6462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8:57

魔理学家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闭着眼睛,眉头紧皱,一脸不高兴地样子。不管莱尼因为什么来看他,看起来他们话不投机。

约翰扫了一眼床头的标签——他复生后被莱尼他们送到医院,对病房还是挺熟悉的——他终于知道了魔理学家叫什么。

“我希望我的来到没打扰到你,先生。”

病人睁开眼睛,脸色由阴转晴。

“哎呀,先生!是您!我醒来后就担心您怎么样了,他们只告诉我没有人死,我也不知道您叫什么。”

“约翰·多伊,别笑我这个名字……您叫我约翰就好了。”约翰说。然后他把赫莫斯拽过来:“这是我的好朋友,海泽尔先生,多亏了他我才能像现在这样活蹦乱跳。哦对了,我也没问过您叫什么哈哈哈。您叫什么?”

“艾德蒙·拉姆齐。”魔理学家伸出手,两个人友好地握了一下。约翰在病床前的椅子坐下,用一种富有情绪的语气对他说:“当时的情况真是吓死我了,您流了那么多血!得知您还活着时我可惊讶极了。哈哈,没有别的意思,您活着我高兴坏了,这就赶过来看您了。”

“我知道我活着时也很惊讶,”魔理学家轻松地说,“我以为我死定了,我也担心您——啊,不过现在,感谢旧神,我们都活着。”

“感谢旧神。”约翰应和了一声,“我刚才看到一个年轻的小法师从这里出来,是您的学生吗?真叫人羡慕。”

魔理学家苦笑,然后对约翰说:“不,我不认识他,他只是替人办事送东西。”

“替您的同事来慰问您吗?那也挺好的。”约翰轻快地说,好像完全没注意到这个空荡荡的病房里什么都没有,没有任何有人来探访过病人的痕迹。

果然艾德蒙的表情有点僵硬。他含糊地答应一声,转换了话题,对约翰说:“我一直很想知道,我昏迷后都发生了什么?您是怎么从那只凡野精灵手里头逃开的?她说的那个帕雷萨是怎么回事?”

一旁靠在窗台边,看起来好像百无聊赖在看窗外的赫莫斯,不可察觉地紧张起来。

“我不知道,”约翰一脸坦然地说,“我一开始以为她脑子有点问题,把我当成她百十来年前过世的初恋情人了——她说我们长得很像,哈哈哈。”

“那大概不是一般的像吧?”

“谁知道呢,反正,她是要杀了我来着,但是我的朋友及时赶到了,”约翰突然扭头,向赫莫斯笑了一下,“哦忘了说他就是我契约的那头龙。”

魔理学家闻言,把惊讶的目光投向赫莫斯。

“您看起来完全就是个人类,想必在人类世界生活很久了吧?”他说。

赫莫斯礼节性地微笑,点头:“我已经很久没变回过原型了。”他收到了约翰嘲弄的视线。

约翰扭回头,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一样,问道:“您知不知道那帮匪徒到底是什么人?劫船是什么目的?”

魔理学家摇摇头。

“我呆在病房里,消息闭塞极了。您在医院外有听到什么传闻吗?”

“没有……哦对了,我倒是知道那个精灵的名字——她把我认成她的帕雷萨,一下子就把名字告诉我了,我想那应该是真的名字……瓦露缇娜·普尔基涅,您听说过这个人吗?”

然后约翰收到了对方古怪的眼神。

“瓦露缇娜·普尔基涅,您不知道她吗?”魔理学家不可置信地问道。接着他可能是想起了约翰在船上一副失业青年的打扮,觉得以这个人的文化水平大概真的不知道普尔基涅,便介绍道:“凡野精灵普尔基涅是丹马克将军圆桌会的初代成员,据说她是丹马克的家仆出身,对丹马克忠心耿耿,但是观点激进,在丹马克死后她和其他人的关系越来越差,最后宣布脱离圆桌会,从此失踪了……哦所以她说的帕雷萨是指帕雷萨·丹马克将军吗?这可真够古怪的……”

“圆桌会?我以为那是个慈善组织!”

“它现在确实是个慈善组织,但刚建立那会儿……有人觉得要是丹马克将军没有突然病逝,可能现在就没有皇帝和议会,只有圆桌会了。”

约翰眨眨眼睛。

“哇哦——”他发出感叹,“这么酷的人,我居然现在才知道。”

赫莫斯垂下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表情放松了些。

病房的门又开了,红紫色头发的男人提着一大包东西,看到病房里的两个探访者,愣了一下。

约翰看到这个男人,脸色白了一下,下意识地握紧拳头——但几乎是立刻他就意识到这不是把他几乎烧成灰的那头龙。

“莱卓!”魔理学家看起来高兴极了,“调查结束了?约翰,这位才是炽羽号的真正守护者,莱卓·多恩。”

红龙向约翰和赫莫斯打了个招呼,露出点面对生人时的腼腆气质。

“恕我冒犯——您看起来实在和那个龙太相像了。”约翰说。

“因为他们是孪生兄弟,”魔理学家说。

“我倒是希望我们不是。”红龙小声说。

“所以,原来龙也有孪生吗?”约翰饶有兴趣地问。

“有,”赫莫斯抢先回答,“黑渊第五和第六殿下就是孪生子。”

“嘿,真有意思,我以前从来不知道。”约翰说。他站起来,开始向魔理学家道别。

*

约翰咋舌地看着小法师房间里一个又一个箱子,就在现在,莱尼还在打包第四个箱子。

“我真不知道原来采购的工作都是交给学生来做。”约翰说。

“这当然不是采购,”莱尼咬牙切齿的说,“这是‘顺便带点纪念品’。”他把封条贴好后,从领口里掏出一个挂坠盒,打开。一些绚烂的魔法光辉依次闪过,箱子挨个消失了。

“传说中的储物饰品吗?”

“对,”莱尼小心地把挂坠藏回长袍下,“价值一个浮空船。”

他满意地环视了一遍空旷多了的房间,一下子瘫倒在椅子上。

“我想问你个问题。”

“说。”

“你的食宿都是你导师报销吧?”

“对。咋了?”

约翰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泛黄的水渍。

“那你为什么还要住在这种旅馆里?”

“为了像那个该死的老小鬼证明——我不是会轻易被物质诱惑的人!!!”

约翰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为这小子的志气鼓掌。

“对了,”莱尼突然直起身,“那头和你形影不离的龙呢?”

“我也不知道,”约翰诚实地说,“没准他就在窗口盯着我们看呢。”

莱尼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约翰真诚地和他对视。

“我是说真的,”约翰又说,“当初我参军的时候,因为是从乡下来的,被一群想找乐子的人刁难。我和他们打了一架,没打过,被他们剪掉了头发——哦,忘了说,那时候我留长发——我一瘸一拐地回到我的营帐里,他就现身了,给我带了伤药。你猜怎么着?当我被那群小杂种踩在地上吐口水时,他就在旁边看着。”他看着莱尼的表情,笑了,“别误会,我不是在抱怨。我一直都很了解他:凡人之间的羞辱和争斗对他来说就像手背上划过了一片鹅毛,它们不能理解我们的怨恨。”

“我可以理解为你是故意说这些话给它听的吗?”小法师问。

约翰挑眉:“我不能确定他在哪儿。这是故意说给你听的。”他盯着小法师的眼睛,“我们之前在一起的时间比你以为的要久,我不需要对他说这些,他也不需要听这些。”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小法师嘟囔了一句,“你听起来不像你了。”

“哪里不像了?”约翰懒洋洋地问,“变得老气横秋了吗?”

“……可能吧。”

“我也没有办法。突然想起来自己不是二十多岁而是四十多岁,没法不变得老气。”

“不是!等等?四十多岁??帕雷萨·丹马克不是不到三十岁就死了吗??”

“……我什么时候说我是帕雷萨·丹马克了?!再说——你之前不是告诉我你看了他的传记后觉得我肯定不是丹马克吗??”

“看事迹不像,看生活片段像。我又看了另一本主旨是写八卦的传记,看完觉得这家伙绝对就是你,爱嘲讽人,笑点奇怪,兴趣诡异,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爱嘲讽人???”

“咳,好吧也不是特别爱——我放进你包里的传记你看了没?”

“我看了插图。还有那本书我在被劫持的时候弄丢了,你需要我赔你一本一模一样的吗?”

“……所以你到底是谁?”

“帕雷萨·海泽拉姆,好像是个离这个时代挺久的家伙?”

“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

“之前那个奥斯纳演的话剧还记得吗?那个主人公,仁慈暴君?”

“呃……你知道我对奥斯纳一向没什么兴趣,话剧就更没兴趣了……所以我一直在背咒语表,没看。”

“……那实在很好。那个剧太他妈扯淡了。我们忘了它……”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雷蒙娜王登基后把自己的姓氏改回了海泽拉姆——你是她亲戚?”

约翰看起来愣了一下。

“我是她父亲。”他说。

莱尼深吸一口气。

“你养了个很彪的女儿啊,”小法师幽幽地说,“她有很多考点。”

“听着真让人高兴,”约翰笑了,“她妈妈要是知道会很高兴的。”

莱尼看着他朋友这张年轻的脸,觉得听他说一个历史上活到七老八十的人是他女儿怪异极了。还有听他很自然地说起“她妈妈如何如何”也是。

莱尼思考了一下,问出另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复活的?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死?”

“我死了。”约翰说,“被捅了几刀扔在地上血流干净死的,被我最信任的人。”

“难以想象,”莱尼评价,“你居然有信任的人。”

“我当然有啊。你现在就是我最信任的人。”

“哦,”莱尼回答,“那我要好好重新审视一下你所谓的‘最信任’了。那么,你是怎么复活的呢?”

“我没有印象。应该就是真神复活的?赫莫斯不喜欢说谎,他说是真神就应该是真神了。”

“为什么?”

“不知道,”约翰摊手,“我俩都不关心这个问题,所以——不知道。”

“好吧,”莱尼小声说,“我本来是认为诸神早就黄昏了……原来他们还在啊……”

他们稍微沉默了一会儿。

“我能不能问一句,”约翰说,“你给艾德蒙·拉姆齐送什么东西?就好奇一下。”

“一个护身符。”莱尼说,“替我导师送的。”

“你导师和艾德蒙认识?”

“这是塔姆林的一个陈年八卦,”莱尼说,“最好不外传……艾德蒙·拉姆齐当年是他的学生,一个很有天赋的魔法学徒,前途无量那种。然后,他们做实验,实验出了岔子……技术问题解释起来太复杂,总之当时塔姆林成功避免了崩溃的魔法阵炸了整个实验楼,代价是他的首席弟子使不出魔法了,魔力封闭在拉姆齐教授的身体里,就像带着一个无形的禁魔环,同时在日夜不休的增长。那个护身符是用来分担他的魔力的,防止魔力压力值超出人类标准常数而引起不可逆转的幻化反应,造成周围环境严重的魔力污染——呃,你知道他不戴那个玩意儿可能会爆炸就好了。”

“……非常有趣。”

“好了我知道你觉得很失望。但我肯定比你更失望,因为我之前还听妮克尔说过一些关于我们导师的小道消息里,塔姆林有同性恋倾向,而这个倒霉的师兄是他看上又得不到的人……不过现在我已经确定这些都是瞎扯淡了。”

“你怎么确定的?”

“从谈话的口吻,他俩根本不像有过一段,反倒是和……”莱尼顿了一下,他手腕上的缄默咒烧灼着提醒他不能多嘴,所以他生硬地转折了,“我怀疑塔姆林根本没有同性恋倾向,他正在追求奥斯纳。”

“……他,”约翰伸出手,比了比塔姆林现在的身高,“追求,雷蒙娜·奥斯纳???追求???”

“不然你以为那几箱子东西是什么呢?糖吗?”

“我确实看见好几包糖了。”

莱尼无语。

“所以,”小法师再次开口时这么说,“一个瓜换一个瓜。你和那头龙现在什么情况?”

约翰噗嗤笑了。

“你觉得是什么情况呢?恋人。就这样。我想起我们以前是,然后就顺理成章了。”

莱尼看着他。

“我不认为你会爱上它。”

“我本来也不觉得你会喜欢洛古特。”

这是个有力的反驳。

“……你喜欢它的哪点?”

“说实话,你要这么问我,一时没法回答,”约翰低下头,凝视自己的手心,“我之前和他在一起很久了,如果没有打仗,我以为我能和他在一块儿到我死……那时候我是很喜欢他的……我迷恋它。”他把手攥紧,又张开,“但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于是那些本来可以忽略的矛盾被摆到了明面上……于是我,开始反感他。然后就分手了,但我骗他过一段时间我会去找他,其实我根本没打算那么做。”他抬起头,注视莱尼的眼睛。这是一个巧合吗?他失去所有记忆后交的第一个朋友是个金发蓝眼睛的法师。一个金发的,蓝眼睛的法师。白塔法师柏蒙特。阿米克的艾尔伯特。他和赫莫斯共同的朋友。

“我喜欢它哪点?我不知道。”他继续对朋友倾诉,“每一个曾令我愉悦的特点,我都能想起一个令我反感的瞬间。而且那些负面的印象距离我更近,更鲜明,因为我是在我们和好前死掉的。”

“所以它才会始终缠着你,要求你的爱,”莱尼说,“等它得到手了,它就可以释怀它的失败,然后和你分手了。”

“为什么不是继续白头偕老呢——虽然我们不会老了看样子,但,就那个意思。你瞧,我不是一个头脑发热的年轻人,为了爱情热血上头,沉醉于虚幻的美好想象里。可只要我想到这个世界上有他存在,我就会自然而然想要他呆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如果我们俩都活着,却天各一方,彼此不联系……我认为这是可怕的损失,我不能容忍。”

约翰看到莱尼费解地看着他。

“我实在觉得你说的话毫无道理可言,”小法师说,“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

“难道你爱你的妮克尔就很有道理吗?”

“我确实能想出很多道理来。”

“比如呢?”

“我以为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你不是我。”

“我以为我们已经谈完我了呢。”

“……要是有一天我发现我反感妮克尔的话,我就绝对不会再想靠近她。我不会抱有某种旧日时光重来的幻想。事实是:如果你觉得一个人让你难受,你就会反反复复体会这种感觉。然后就,”小法师拍了一下手,摊开,“一拍两散反而是解脱。”

“没想到你对恋爱颇有经验,我以为妮克尔是你的初恋呢。”

“她确实是,”莱尼平淡地承认,“我的经验来自于……友谊方面。”

“那么你是个糟糕的朋友,”约翰笑他,“不懂得调节自己,不懂得调节你们之间的距离,遇到矛盾只知道抽身走人。”

“也许吧,可换成爱情就不能再合适了——也许你可以做到,把一个过时的密友调整成泛泛之交。但一个日渐讨厌的恋人呢?她要么是你的恋人,要么不是,没有第三种可能——哦,要是你喜欢玩多角恋的话,当我什么都没说。”

“第三种可能是尝试让她不让你觉得那么讨厌。”

“要是这种尝试能成功,你就不会走到觉得她讨厌的地步了,”莱尼耸肩,“你们曾经分手了。你们将来还要分手。一个两万笔的法阵如果出了岔子,尚且需要重绘大半,更何况是两个人呢……”

“我明白。有意思的是,我宁愿一笔一笔地改,也不愿意直接画个新的。”

“然后你就白费了力气。”莱尼说,“我们的天性和成功的险途相悖,不是吗?要是追求成功,就不能放纵感情;要是顺遂自己的心愿,以后就得受苦受累。”

“所以,”约翰又像是对莱尼说,又像是对他自己说,“我现在没有想要追逐的野心了。我要去实现我曾经和现在所有的‘想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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