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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伊多尔克

作者:汶汶乡/镜台 当前章节:4913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8:57

约翰从旅社走出来时,街上完全陷入沉静的睡梦里了。没有行人,没有马车。但是有个扎眼的穿白色风衣的家伙,十分随意地披着一头白色的长发。路灯的光从高出落下,给他蒙上一层温暖的浅黄色。

约翰向赫莫斯走过去。

“你等了很久吗?”他轻快地问。

“很久,”赫莫斯轻轻说,“我等你的每一秒都像一百年那么漫长。但你看起来很高兴,那么我也很高兴。”

“是吗?真是抱歉,我本来以为你会‘旁听’的……我们说了很多有意思的话。”

“你知道我不会,”赫莫斯说,“因为那会让你不高兴。而且我喜欢你看着我说出来的话,而不是看着别人。”

“占有欲。”约翰评价说。

赫莫斯那一瞬间看起来是想反驳。他面颊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然而没有说话。他只是突然把手从风衣口袋里抽出来,扶住约翰的肩膀,去吻他,仿佛是要坐实那个“占有欲”的评价。这难得是一个温柔,平静,安宁的吻,明亮的灯光把他俩同周围的夜色隔开,连四周的风好像都息了声,静静从他们脚下溜过。天上的一千万颗星星注视着他们,它们组成了和千年前相同的那片星空。

当他们结束这个吻时,约翰看着他,脸上浮现出不自觉的淡淡微笑。如果重返青春的老塔姆林在此,他大概会撇撇嘴,嗤笑这“恶心的爱情”。

赫莫斯看着约翰,近几个月来的不安和他现在所体会的满足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冲动。他问约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你对我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个好人,你尊重我,不会伤害我。我爱你是因为你是你,无论如何我都会爱你。

告诉我是真的。赫莫斯在心里默念。向我承诺它们不是安慰我的虚言。

约翰看着赫莫斯,哑然失笑。

接着他说:“我很抱歉——我那时确实骗了你。”

赫莫斯觉得自己有如被当胸一剑。苦涩蔓延开来,他嘲笑自己自取其辱……

可他听见约翰继续说:“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我不会再对你说什么鬼扯的‘最迟五年’了。我发誓,我要和你一直在一起。”他凑过来亲亲恋人的嘴角。

赫莫斯睁大眼睛看着他。

龙很快就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帕雷萨以为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那个旷野,他们画下法阵,除非帕雷萨拧动钥匙,否则赫莫斯永远不能踏上沃野的土地。那时候,帕雷萨承诺:最迟五年,他会和他重逢。

赫莫斯首先感到狂喜——帕雷萨否认的不是那些告白。

接着他感到恐慌——

帕雷萨没有完全想起来一切,他不记得在龙的梦里他曾被龙囚禁报复,以及在这一切后他说他仍旧爱龙。

赫莫斯觉得庆幸:幸好他没有对帕雷萨提起过这些事。他希望帕雷萨永远想不起来这些记忆才好——永远记不起如果赫莫斯想要跨过它为自己画下的那条线有多么容易,记不起赫莫斯曾经夺走过他的一切,残酷地伤害过他。

赫莫斯握住了约翰的手。

“你要守约。”他说。

“嗯,”约翰回答他,“我守约。”他的笑容和语气巩固了这个承诺。

他不会想起来的,龙对自己说,我不会让他想起来。

*

冰糖先生,也就是博古亚,抓着自己的头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水晶球,里面隐隐约约有个灰头发的人影。

“一个战士,一个刺客,一个法师,”他语气不善地说,“劫了一艘皇帝名下,有正儿八经护卫队的浮空船——这分明是人类那边太无能!黑渊调了你,永恒之洲配了一支精灵缉拿队,他们还是连对方的影儿都摸不着?还有脸来找我们要情报?”

“有龙搞事我们就得管。”对方好像在嚼什么东西,声音含糊不清,“你怎么这么暴躁啊,博古亚。你告诉老爹这是龙王的意愿啊,龙王也想把这事尽快解决。——再说一个靠残噬同胞获取力量的小杂种,要是我们不快点把他撕碎,他自己作为秩序长老的威严何在啊!”

“如果你觉得搬出这些和就能理直气壮地打扰他度蜜月,”冰糖气呼呼地说,“你过来说啊!你身上流着他的血,肯定能比我做得好!”

“我不来!”对方笑嘻嘻地说,“我媳妇儿挺喜欢这儿的海滩。不走。”

“今天那个情报处的官员来找我,”博古亚说,“告诉我如果我没法说服它,那他们就自己去。”

“让他们去呀!”水晶球里的人说,“有人作死,没道理拦着。”

“可是——”

“哎呀,我媳妇儿醒了。拜拜,霜冰,祝你好运。”

联系切断。博古亚一巴掌把水晶球拍到地上,它和地板发出沉重的响声,咕噜噜滚到柜子边,防护魔法运作良好,连个裂痕都没有。

*

约翰在赫莫斯“好朋友”的房子住下来,暂时也没什么下一步打算。说来也奇怪,他是劫船的当事人,和劫匪面对面打过交道,却没有任何官方人员来找他问话。他后来又去医院看过一次魔理学家,拉姆齐先生恢复得很快,几天不见就从只能躺着变成能在院子里随便乱走了。他和约翰分享了一些调查和补偿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约翰关心的事情。有赫莫斯在,约翰也不需要钱。于是他后来就不再出门,整天宅在家里,看书。

这个房子有个书房,书架错落有致着放着各种颜色的书,各种的都有。约翰不知道这个房子被送给赫莫斯之前有没有人住,他觉得是没有,或者原来住这儿的人从来不看书。那些书,全部,整整齐齐,整套整套,陈旧落灰,一看就是买来摆上做装饰,而不是来看。

约翰总算明白他为什么文盲了——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他那个时代那么麻烦繁复的符号早就被抛弃了。除了法师和神官,现在根本没人学那些古代字母。不过说来也奇怪——明明除了文字,语言也发生了很多变革,那些新增和废弃的动词变位与句式啦,无数个新词语啦,按理说他也应该一无所知,但他脑子里却清清楚楚。

“真神的把戏吧。”赫莫斯倒是不在乎。他给约翰订购了一大堆用古文字写的书,把书架剩余的空位塞满。

“话说回来,”约翰问他,“到底是那个神复活的我,为什么?”

“不知道,管他呢?神不理凡世很久。我连他们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们不理凡世?为什么?”

对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很厚的书,递给他,附赠一句:“从五百七十三页。”

然后他坐下来,看着他看书。那一瞬间,约翰想起很久以前他作为帕雷萨伯爵的时候,在藏书室里的情景。不过那个时候,赫莫斯总是千方百计要打搅他看书,现在他倒是学会安安静静坐在那儿了。

要了解的东西真是太多了。已经用他最快的速度翻书,还是觉得翻不完。他知道了传说中被预言的“诸神黄昏”实现了,神眷者已经好几百年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黑渊的龙王完成了新旧交替,曾经最年幼的第十三殿下成了现在的众龙之主。法师们在一系列的纷争中撕毁了不涉凡世的默约,精灵重新来到他们祖先生活过的土地,引发了又一串大大小小的战争。还有那些白魔,在他那个时候白魔这个词是不存在的,他们称它们是冰原魔物,认为它们是骚扰大陆的野兽,可现在它们已经是一个种族了,和人类,精灵,龙,避世的人鱼一样,是有智慧和社会存在的种族。这些东西,约翰这半年以来略有耳闻,然而没细细了解过。

更多是约翰听都没听过的。毕竟他半年来都呆在一个鲜有游客的小镇子上,给盖沙夫人择菜洗盘子。

他查了自己,记载很少,反正和雷蒙娜比起来记载真的可以忽略了。他的女儿,按照他生前给她缔结的婚约嫁给了一个白化病——他发誓如果他活着他不会真让她嫁的——如果情况不是非得如此不可的话——好吧总之他很高兴看到她那个本该夭折的丈夫在少年时被白塔法师救助,恢复了健康,活蹦乱跳地结了婚,俩人一起统一了大陆,建立了帝国。皇帝和皇后没有子嗣,皇帝不幸早逝,于是皇后就接过了丈夫的王冠,继续当了三十年的王。雷蒙娜王,那次他在博物馆看到的雕像,不是法尔蒂娜,而是雷蒙娜。

她看起来真的肖似她的母亲。

他也去查了白塔法师,他的朋友柏蒙特。很遗憾他查到了他的事迹,或者说他的死。神圣王庭的教皇,光明神殿的教宗,那位传奇的皮纳乌斯阁下大张旗鼓地弄死了他。真可笑,明明他俩都宣称自己是日神的信徒。

“他死的时候你在场吗?”约翰一边翻页一边问赫莫斯。

“不在,”他回答,“我在黑渊,照顾我妹妹。在他死后一年我才得知了他的死讯。”他顿了一下,又补充一句,“而且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去,我们早就因为你的死闹掰了,我不会管他的死活。”

约翰笑了。他没说话,翻回了目录。他很久都没翻页,眼睛也没动,看上去好像没在读,而是在发呆。

过了一会儿,他问:“十年凛冬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说半神寒冰之龙陨落了?”

“是陨落了,”赫莫斯说,“我现在不是半神了。”

约翰终于不笑了,抬起头,很认真地看着赫莫斯。

“‘祂被巫师欺骗,落入陷阱,在沉睡中被割裂心脏,流血而死。这位半神的陨落引发了一场长达十年的凛冬。’”他背出了书上的字句,接着问,“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除了我没有死,我差点死了,在我快死的时候,我妹妹把我救了出来。作为半神的寒冰之赫莫斯确实陨落了,我的力量不到从前的十分之一。”

“为什么?”约翰问。

赫莫斯笑了笑。

“你不是说过我吗?‘赫莫斯,你是一位半神,你的年龄几乎和人类的历史等长,可你为什么老是不动你的脑子?’”

“但我不觉得你没脑子到这份儿上,”约翰说,“怎么看都不像你会干的事,为了共享统治世界的权柄——”

“不是为了统治世界。”赫莫斯摆摆手,“那个巫师向我展示了……一个活着的你……其实那是你的尸体……我和艾尔都没找到的你的尸体……他告诉我他可以复活你,相应的,我需要提供一点……我的力量……”他冷血动物一样的黄眼睛直勾勾盯着约翰,瞳孔慢慢拉长,“你知道吗,那时候早就过去几百年了,我爱过很多其他人,被很多其他人爱过,我以为我忘了你。”椅子的扶手被他捏碎了,他漫不经心的向下一瞥,那些碎屑恢复原状,完好如初,“可是你当时站在我面前,穿着可笑的黑袍,只穿着那件黑袍,对我说,‘想我吗?好久不见。’我问你这是怎么回事,你说,‘帮我杀了那些入侵者,我就告诉你。不然我就只好亲自操劳了。’”

“这不是我。”约翰说。

“我知道,”赫莫斯回答他,“这不是你,这是你的尸体,那个巫师正在操纵你的尸体,对我说话。所以我让他的魔法从你的尸体里滚出去。”

“你为什么不直接撕碎它呢?”约翰问,“那是我的尸体,不是我。”

赫莫斯牵了牵嘴角:“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你什么都没给我留下,我当时大概是想把你的尸体带回去,封在我的冰里当纪念品。”

约翰挑眉,没有说话。

“现在想想,”赫莫斯低声说,“要是我一上来就让你变成渣滓倒好了。你,不,那个巫师,对我说,‘你想让我真的活过来吗?我的主人可以做到的——只要你付得起足够的代价,复活一个凡人绝非易事,却也不是毫无可能。你是龙,可论魔法的奥秘,你却未必比他更渊博。’”

“你相信?”

赫莫斯朝他微笑。

“我只是觉得我实在没什么可损失的。所以我当时想,试试看也无妨。”

“于是你就把那些跟随你闯入巫师堡垒的勇者们杀了?”

“对。”赫莫斯说。他意识到什么,又问:“你为他们不平吗?”

“不,”约翰回答,“我觉得你蠢炸了。”他说着合上书,站起来,走到书架边,把书放回缺口。接着他站在那儿,扫视了一遍书架,抽出一本眼熟的。他走回来,把书塞到赫莫斯怀里,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新字母我读起来太慢了,”他对龙说,“你读给我听吧。从他参军那章开始。”

赫莫斯看了一眼封面上的《帕雷萨·丹马克传》,又看了看他面前的帕雷萨——后者笑眯眯地,期待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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