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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昼夜边际消失的时间

作者:京洛线 当前章节:8611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16:14

回想刘北安退学后的大学生活,我总是想起资源枯竭的矿井——多年来发掘殆尽,不得不宣布废坑。结伴来此获取财富的掘金者离去已久。唯独我们别无选择,困在大地几百米深处的矿井,无头苍蝇般挥动铁锹,企图发掘出仅存在于纸面可能性上的残余矿脉。

四处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用头顶的矿灯一照,才知道纵横交错的巷道密如蛛网,不见尽头。

“或许该放弃了。”这样的念头时而在我脑中一闪而过,但从未说出口,更不要说付之行动。刘北安也一样。

自离开大学后,他就一直寄住在我的单室间里。我们试过种种方法,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向行政机关申诉,向学校申诉……同时自学法律教材,民法典、诉讼案例,研究格式文案,有时一搞一整晚。第二天闹钟响了,有时是我,有时是刘北安,将其直接按掉,以弥补昨夜睡眠短缺。对于各种竞赛,奖学金,我已丝毫不热衷了。课也常缺,反正按我的实力,临考抱佛脚就能拿及格分。

现在的我更需要的,是实事求是的现实,是脚下可依赖的、坚硬的地面。

我们希望挖掘到的,不再是正义、荣誉那样光彩熠熠的宝石,而是简单的公平对待。但连那样的东西都宣告售罄,就像在废坑中连煤渣子也挖不到一样。

放眼四周,身边的人早已经遥遥领先。孙林去了知名券商实习,其他人也不遑多让,有的在争取保研名额,有的在考雅思或托福。整个世界运转不休,唯独我们滞留原地。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陆续开始又结束了,史蒂夫·乔布斯死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越了日本,正式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一切欣欣向荣,人们在呼喊着未来已来,互联网革新席卷整个社会,电子支付渗透进各个角落……

然而,这些都发生在别人的世界里,任何变革都与我们无关。

像被灰暗低落的情绪渐渐侵蚀了一般,刘北安一天天肉眼可见的颓废起来。除了研究案情相关的事,其他什么也不干。除了我与寥寥几人外,谁都不想见。天一黑下来,就拉上房间的窗帘喝啤酒。

他的饮食也变得极其不规律。若是我做饭了,就起床大吃大嚼一番,一顿就能吃完一升米。

虽说能理解和体谅他的心情,但时间长了,毕竟会不耐烦。何况刘北安带来的,是洪水过后又遭蝗虫扑袭般的房间:吃剩的骨头、空啤酒瓶和残汤剩水的方便面纸杯随意躺在矮桌上,被褥乱糟糟的。

“每每看到,都想大发脾气,好不容易才忍住。”我私下向苏喻抱怨。

“你们简直就像是陷入倦怠期的情侣一样。”她好笑似的评价道。

“怎么可能是那种关系!”

“一起做饭、吃饭,在一个房间睡觉,一般说来不就是情侣?”

“如此说来,”我有些气恼,“那家伙应该由你来收留才对。”

“可惜呢,”苏喻半真半假地回答,“女生宿舍可不会让男生随意进出。”

五月的一个晚上,我从学校回来。眼见汤碗斜倾着、盘和筷子散落一地,汤汁顺着桌边流下,场面惨不忍睹。终于无法忍受,把一脸酒意的刘北安拖起来打扫卫生。

“搞不明白,为什么你如此在意房间卫生?”刘北安边撑开垃圾袋边抱怨,“明明外面的世界才更肮脏,更杂乱!”

“外面的世界我管不来,可无论如何不想活在垃圾堆里。”我一面往垃圾袋里扔东西一面应道,“别废话,动手干活。”

“说到底,人为什么想生活在整齐划一的房间里?”他煞有介事地说,“根据热力学定律,所谓的无序,既是熵。宇宙整体的熵只是一味增大。所以,无须对我们这一点点空间的熵的增大耿耿于怀。”

平常我都嫌麻烦,懒得与他争辩,但此刻再不能有所退让了,“把垃圾收拾干净——我想说的只是这个,不是宇宙规律,是日常性事项。”

“我们活着,留下的东西其实相当有限。”刘北安压根儿没听进我的话。他丢开垃圾袋,跳上床,居高临下地宣讲道,“时间总是不断吞噬所有人造的秩序,留下无序的混沌。拿这玩意打比方——”

他把下酒的鱿鱼干抓在手里。

“这是工业化的成品,机械化捕捞,机械化加工,机械化销售,堪称秩序的代表。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吃它。”他把鱿鱼干撕成条状,扔进嘴里匆忙吞咽。“看到了吗?秩序消失了。我们生存的过程就是生产混沌的过程。我还活着,房间就不得不变得凌乱。换而言之,房间凌乱就算是由我的懒惰造成的,也是我生存过的证据。”

简直强词夺理!原来房间如山的垃圾,都是这个自我意识过剩的男人的生存证据。

我不由得怒不可遏,一把抓起桌上的申诉材料,揉成一团,“按你的说法,这也是秩序的一部分吧,我们申诉的过程,即是把秩序加工成混沌的过程。我们申诉,他们按程序收下。等我们一出门,就随手团成一团,扔入垃圾桶。”

刘北安默不作声。

“干脆放弃怎么样?我们辛辛苦苦搜集的证据,没有任何意义,最后只会变成躺在某个行政机关办公室垃圾桶里慢慢腐烂的熵。”

话说出口,我就后悔起来。即使在争吵中,某些想法也不适合宣之于口。

刘北安站起身,以少有的沉稳语气说道,“我可没那么说过。”

“抱歉,就当是我胡言乱语。”

话题至此,谁也没有心情继续辩驳下去。我扔下收拾到一半的垃圾袋,抓起他吃剩的鱿鱼干,自暴自弃地啃起来。刘北安也就此打住。

“来点音乐如何?”

没等我同意,他就自顾自地打开了手机播放音乐。忧伤的吉他曲后,标志性的男低音响了起来。问曲名,答曰鲍勃迪伦的《暴雨将至》。

“不认为正适合困顿难熬的秋夜里听?”

哪里适合呢?确实是优美的曲调,但丝毫不让人感到愉悦。我们认真听了一会儿音乐节奏的往返变化,都情不自禁地黯然神伤。

他抛来一罐啤酒,“不来点?”

“酒精对健康有害。”

“傻瓜!”他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地诠释道,“只要还活着,任何东西都对身体有害。对身体最有害的就是活着。”

“据说,酒精会永久性地杀死脑细胞,造成智力、记忆力提前退化……”

“别说那种煞风景的话。多少给我喝一口。”

我拉开瓶口拉环,泡沫喷涌而出,我连忙低下头,用嘴接住。

刘北安笑得几乎直不起腰来,“原来从没喝过啤酒啊,真难为你了。”

“怎么可能?”我匆忙吸入溢出的泡沫,“呜噜……刚成年就喝过。”

事实如此,但也仅仅如此。我只在高中毕业的聚餐上喝过一次酒。那时的场面一片混乱,隔壁班的一个陌生女孩喝得酩酊大醉,强行灌了我整整一瓶啤酒。我昏昏沉沉的睡了一整天,期间呕吐不止。从此发誓远离酒精。

话虽如此,几口啤酒下肚,整个身体都热了,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我从冰箱取出花生和黄瓜,与刘北安继续对饮下去。

“按我说,所有有钱人都应该强制考证才对。”这天夜里,刘北安畅所欲言,话说到这种地步还是头一次。

“想在这个现实不过的社会活下去,就得通过五花八门的考试。可唯独成为有钱人不用考试——不公平吧?”

我沉默以对。

“你看,成为消防员要考消防证,建筑师要考建筑师资格证。这些都是强制的,防止外行人危害社会安全。可有钱人却不需要资格考试,相比之下,没有行为底线的有钱人对社会危害更大吧。”

这种说法当然不具备任何可行性。相反,根本是在动摇财产私有制的基础,不会获得任何支持。

刘北安一口气喝干剩余的半罐啤酒。“框”得砸下铝罐,盯着拉环开出的空洞。

“有钱人的子女,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却可以继承别人努力一生也获取不了的财富。这对他们自身也不是件好事,会扭曲价值观、世界观的,不是吗?”

“或许有几分道理。”

“考试,归根结底,是合理分配资源的一种方式,比如高考,就是为合理了分配优质的教育资源。社会财富为何不这样公平分配呢?”

我们就这样严肃谈论着痴人说梦的话题。若有人从旁听见,定会当做笑谈。可我们确实抱有无比认真的讨论态度。

“苍蝇般恶心!”说着,刘北安不胜其烦似地摇了摇头。“富二代们一无所能,狐假虎威。一看到那些依仗父辈荫庇作威作福的家伙,简直想吐!”

说完,他从衣袋里掏出纸巾,擤擤鼻子。我真摸不准他的话里有几分正经的成分。

“别这么认真,别执着于判断对错,不服气的时候,喊出声即可。”

他的建议直击心坎,我轻声喝道,“肮脏的世界。”

“千真万确,”刘北安说,“臭不可闻。”

“着实臭不可闻!”

脱口而出后,心情不可思议的畅快。

我再度揭开啤酒罐的拉环。已经喝了几罐?五罐?六罐?懒得计算了,反正最终会化作尿液排出体外的。

“财富的既有者里,寄生虫般的家伙铺天盖地。”刘北安接上话题骂道,“以贫者鲜血为食的寄生虫,无所事事,肉眼可见的脂肪堆积,满身肥油,却又自以为是,骑在普罗大众的脖颈上,号称所作所为皆为正确,所好所欲皆为公理,连放个屁都广受推崇。可这就是世间常理。我始终得提醒自己:喂,即使气得心态爆炸也得心怀敬畏,不得轻举妄动哦,毕竟对方碾死自己像捻蚂蚁一般轻而易举。”

“这些家伙,迟早逃不过天谴。自作孽,不可活。”我提高音量。

“高见!”刘北安说,“不过可能的话,还是想自己动手,将其恶行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们无处藏身。”

“再妙不过!”我首肯赞成,“让所有人都看清他们的真面目!”

我们就像《国王的耳朵是骡子的耳朵》的理发匠一样。对着蹄子刨出的深坑大吼大叫。直到隔壁敲着薄薄的墙板抗议,我们这才慌张隔墙道歉,偃旗息鼓,互搂着肩膀酣然睡去。

习惯堪称一种可怕的力量。自此以后,刘北安经常拉我一起喝酒、房间的乱象也多少能视而不见了。

喝过几次啤酒后,我的酒量见长。两人开始以啤酒为原料,把肾脏当成加工机器,源源不断地生产尿液。下酒菜出于成本考虑基本是花生或黄瓜。丢下的花生壳足以在房间的地板上叠出5厘米的厚度。

我的生活费本就有限。如此一来,更加捉襟见肘。假期里打工的存款也很快消耗得一干二净。刘北安虽也在打零工,但薪资不高。我们常常在月初发薪日冲去小饭馆久违的饱餐一顿,月底则饿得前胸贴后背。

好在临近深秋时,刘北安找了一份房产中介的正式工作,不然我们可能都活不过那个冬季。

中介公司开出的底薪不高,收入基本靠提成。但店长得知刘北安的经历后,大为感慨,主动提出包住宿。虽然只提供店面楼道里的一个隔间,连窗户也没有。可电费算店里的,空调任开。不用像我这里一样紧裹棉被度日。刘北安二话没说,当月就高高兴兴地搬迁过去。

他一离开,原本吵闹的房间顿时冷清下来。寂静的有如一人独坐海底。我虽感惆怅,却也多少松了口气,每晚被迫听着呼噜声睡觉可不是什么美妙的体验。

然而,我的生活习惯却彻底改不回来了。按原有昼夜不分的节奏,我一个人吃晚饭,喝酒,睡觉。还未反应过来,已糊里糊涂过了两三个月。

下一位访客闯入房间时,已是第二年的春日。我想大概是春天吧!因为气温不冷也不热。

不过,老实说,季节在这件事上并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那是个星期日的中午。

我讨厌星期日的中午。从周六夜晚的放松氛围里一觉醒来,周一突然近在眼前,即将面对各种世俗纷扰。所以每逢星期日的中午,我总抗拒着不想起床。

所以,苏颖闯进房间时,我尚在呼呼大睡,屋里一片黑暗。她二话不说的去拉窗帘,一路踢倒不少酒瓶,一连串“乒呤哐啷”的响声连长眠于永冻冰层里的猛犸象都能惊醒。

“怎么乱成这个样子。”我尚未开口,她倒先抱怨起来。

窗帘一拉开,正午的日光穿透眼皮直刺瞳孔,我条件反射地拉起被角遮住脸。

“十二点了。”她用描述某种客观事实的语气说道。

“对于大学生来说,周末的一天是从中午开始的。”我也用同样的语气回答。

一如玫瑰是红的,冬天是冰冷的,没人有权对他人的休息日作息说三道四。

“可你不是睡懒觉的人。”

“最近,我正努力回归正常人的世界。”

她不再言语,房间里安静下来。我缩入被窝,企图重温旧梦,可转眼乒呤哐啷的声音又再度响起。

我从棉被里探出头来。苏颖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条围裙,手拿扫帚,一副大扫除的架势。

随便吧,反正房间里也没有见不得人的东西。那种东西都存在电脑硬盘里。

她一手扫帚,一手抹布的,很快弄得灰尘四起。为了擦桌子,她把成堆的文件从桌上移到地上。那全是我和刘北安整理出来的法律资料。也是唯一我们两人都觉得重要的东西,所以在这兵荒马乱的房间里,唯有那叠文件整整齐齐的。

可是苏颖根本不知道文件的重要意义,她随意地挪动着纸张,把按类别放置的材料全都打乱了。夹在里面的书签也不时掉落出来。夹有书签之处,都是我熬夜总结找出的,写有重要的信息的地方。我想起身制止……但终究嫌麻烦,于是继续装睡。

打扫持续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房间再度安静下来,我侧耳倾听,听到了外面的关门声,终于松了一口气。

可是,再也睡不着了,只得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最近,一旦醒了就很难再度睡去。我像冬日里濒死的苍蝇一样,躺在苍白的阳光里,呆呆出神了好一会。

有人走进房间,这次没什么声响,一阵饭菜的香气传来。

“要吃午饭吗?”苏颖问。

我叹了一口气,“你在客厅稍等,我换个衣服就出来。”

我们两人在餐桌前对面而坐,吃午饭。番茄炒蛋和清汤挂面。

“怎么进来的?”

“敲门。隔壁的姐姐一看是我,就直接放行了。”

我叹了口气,昨晚可能忘了给自己的房门上锁。最近一段时间我没注意过锁门的事,换句话说,最近一段时间我没在意过任何事。

“有件事,想说给你听。”她态度认真地说道。

“班里有一对情侣,总是喜欢腻歪在一起。被班主任以‘早恋’之类的理由叫去办公室谈了几次话。大约两个月前,女的移情别恋,与同班另外一个男的好上了。”

“原来的男朋友难以接受,和新任男友打了一架。打赢了,然而复合失败了。接着又闹自杀——割腕、跳楼……闹得沸沸扬扬。每次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劝阻下来了。与其说是自杀,倒不如说是戏剧表演。”

“本以为还有后续,就像是电视里纠缠不休的肥皂剧一样。可上周,那个男生毫无预兆恢复了正常。我十分奇怪,午休时一问,说是交新女朋友了。现在正在热恋期,好得蜜里调油一般。听得我目瞪口呆。”

说罢,她放下筷子。我知道接下来要说经验教训之类的东西。但凡长故事,必有结论一般的教训。

“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吗?”我岔开话题,“其实也差不多。”

“哪里相似了?”苏颖皱起眉头,“我说的事里,一无忠贞,二无殉情。”

“现代人熟知的,基本是删减过的故事。莎翁原版故事里,罗密欧最先喜欢上的是另一个贵族少女,然而人家看不上他。于是他陷入了半死不活的失恋状态。结果一转眼,又在舞会上遇上了朱丽叶,他被对方的美貌迷住,态度180度的转变过来,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单相思。接下来才是为世人所熟知的爱情故事的开端。”

“我说的不是这方面……”

“一个意思,人都是一个样子的”

“可我想说的是……”

“这可是以恋爱为卖点的故事。说是世上传播最广的爱情故事也未尝不可。其中却也有移情别恋的元素,难道不正说明了爱情的本质?”

“能不能让我先说完!”她终于发怒道,我没再做声。

“我想说的,与爱情故事无关,只是简单的个人想法。”

她深吸一口气,“我没谈过恋爱,也从没有那样的想法。但有一点可以充分断定: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因为失恋就一蹶不振的男人……实在窝囊透顶!”

她没再说下去,闷头吃饭。

我暗暗长叹一口气,夹一片西红柿嚼了嚼。也许是昨夜啤酒喝多了的关系,喉头有一股湿抹布堵塞的感觉。

这孩子所说的,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事实。

最近过得如此颓废,固然与刘北安的退学事件有关。但其中更深层的,连我自己也不想承认的原因——是失恋。

最近两三个月,学校里不时能听闻苏喻与刘北安正在交往的流言。由于两人都是焦点人物(且不谈苏喻,刘北安因打架被开除的事几乎举校皆知),流言传播甚广。但大多数人听后只是一笑了之,毕竟两个人摆在一起实在不搭。广受追捧的系花和备受争议的怪咖,简直是现实版的《美女与野兽》。而且传言的证据仅仅是有人看到两人在校外吃饭。

可对我来说不同。作为四人小团体的一员,长期亲眼看到两人腻在一起。虽然不知是出于羞涩还是顾虑到他人的感受,两人并未表现出特别的亲热,甚至有点不自然的冷淡。但理所当然走在一起的样子还是能让人明白些什么。

何况,刘北安总惹人厌烦地问东问西。

“情侣一周见一面是否正常”“一般人圣诞节送不送礼物”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让我不胜其烦。虽然多次暗示自己不想听恋爱的话题,但这话显然没能传导进他迟钝的大脑里。

我想我只是嫉妒了。

促成两人结缘的,其实就是我自己。在我的鼓励下,刘北安重新鼓起了勇气,想要向苏喻告白。经历了一系列只有我们四人知道的波折后,两人已正式交往。

但这并不代表我心里成功放下了。

有时会想象刘北安与苏喻牵手走在街头的场景,也会想象他们在某个公园里拥吻。每每此时,我都不由心生一种飘零无寄之感,恍若目睹空无一人的长列火车缓缓驶过站台。

由于我久久没说话,苏颖放下汤勺,偷瞄我的表情,“生气了?”

“怎么可能?”我吸溜起一根淡薄无味的面条,“你说的校园故事又与我何干。”

“谁知道呢。”

得想个理由快点把她打发走。

“吃完饭,我骑车送你回去吧。”

她的表情明显一变,“不用了……我是说,千万不要。”

“为什么?”

“上个月底,我们去学校递交材料。怕像上次一样回去晚了,你骑自行车送我回家的,记得吗?”

我点点头。那天怕他家人发现,只送到了小区门口隔一条街的地方,应该不至于惹来麻烦才对。

“问题是,有个住附近的同学家长看到了,那个大妈居然记得我的长相。”

从那位家长的视角看来,就是目击了初中生早恋的现场。回家后就以此为案例,把自己的女儿教育了一番。并在家长会上把此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苏颖母亲。

苏颖的母亲感觉天塌了一般,直到回家精神都还恍惚。好在,她吸取了上次争吵惹出离家出走事件的教训,先打电话给了苏喻(迄今为止苏颖周末的半天自由时间,都是由她保证健康而有意义地度过的,以出门逛街或辅导功课的理由)。

苏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听了电话,匆忙之下,她将原因解释我在帮苏颖补习功课。

“他是我的同学,成绩非常好,又有做家教的经验。”

苏颖的母亲多少表现出放心的样子,并对我的帮忙表示感谢,还让苏喻有空周末带我去她家吃饭。

“那其实是个陷阱。”苏颖解释道,“她没有完全相信姐姐的话,但又不好直接质疑,于是用友好的态度,试探虚实。”

“但我还是去见一面为好吧。”

“不用。”她否认道,“看看你的脸吧,头发乱蓬蓬的,胡子拉碴,活像刚从坟墓里爬出来似的。这般形象出现在我母亲面前,不把她活活吓晕才怪。”

“我等会儿去趟理发店……”

“没必要。”她斩钉截铁地拒绝,“你出面,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麻烦,到此为止就好了。”

“到此为止?”

“没错。我也知道,这一年来,我确实有点不守学生的本分了。跟着你们东摇西逛的。或许,是个好的时机,回归普通初中生的生活。”

“今天过来本来只想说这个的。以后恐怕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我和母亲谈好了,周末不再出门,老老实实去上家教,排满日程。”

“可你不想那么做吧?”

“这和我的想法并无关系啊。”她苦笑道。

吃完面,苏颖没洗碗就走了。我去厨房倒了一大杯水并一口气喝完,冲淡胃部的啤酒余味。

随后细细地刷牙洗脸,一周来第一次刮了胡子。

对镜一看,才发现瘦得颧骨凸出,由于饮酒过度,脸颊不自然地发红。胡子拉碴,头发油腻腻的。两眼倒是光亮得出奇。若是文森特·梵高得见,说不定会以这张脸为原型,画上一幅类似《吃土豆的人》的杰作。

不能这样!

镜中的自己开口警告道:不能再这样下去,该是出门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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