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书也提及了松本女士等人的目击证词,还有“鲁邦”:“侦查本部的初始侦查结果显示,案发当日下午六点三十分至六点五十分左右,在渡良濑川岸边,有两位目击者看到疑似凶手的男子与疑似被害人的女孩同行。(中略)其中一位目击者仔细观察了该女孩的衣着与举止,给出了身穿红裙等符合被害人当时特征的描述。由此可见,该目击者很可能看到了被害人与凶手。但由于这段供述与菅家骑车载着被害人的自供内容不一致,检察官认为上述目击者看到的是其他女孩,没有对两位目击者展开询问和调查。”
那位县警察局的前侦查队长说过一句话:“有的是穿红裙子的小女孩。”而为了强行配合栃木县警察局的错误思路,检方忽视了“鲁邦”的存在。报告书中承认了这个重大的侦查失误。
报告书还提到凶手连环作案的可能性。“被害女童与V3都是在足利市的弹珠游戏厅附近被诱拐,被害女童与V2的抛尸地点都在渡良濑川的河岸上,由此可以判定,这些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V2应该是福岛万弥,V3应该是长谷部有美。报告承认这三起案件有共通点。
至于防止案件再次发生的部分,报告书这样写道:“本案同另外两起未侦破的案件很有可能是一人所为。除此之外,昭和六十二年,足利市附近的群马县太田市也发生过类似案件,连同该案,四起案件疑似连环案。”
昭和六十二年的案件就是“大泽朋子事件”。
从我最初将这一系列案件认定为连环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年,检方终于承认了“北关东连环杀童案”的存在。
可报告书中只提到四起案件,并没有提及“横山由佳梨事件”,而四起与五起的意义完全不同。
与此同时,警察厅公布了栃木县警方的侦查问题,内容上与最高检察厅的报告书相似。
警察厅的报告这样分析松本女士的目击证词:“考虑到目击时间与步行方向,两位目击者很可能看到的是同一人,其中一位还目击到一名男子带着一个与自己女儿差不多年纪的女孩。他们出现在河边公园的时间已经很晚了,女孩裙子的颜色比目击者自己女儿的更红一些,这份目击证词具体描述了与被害人一致的衣着特征,可信度极高。”
至于逼迫菅家招供的H警部,报告中这么写道:“当时的侦查主任兼审讯官H警部,本应……(中略)……没有严格查证供述的可信度。”
这也能成为理由吗?因为审讯人是主任,所以其他侦查员便不敢质疑?我想起H警部那副冰冷的面孔和他曾说过的话:“我是组长,还是指导助理,得负责指导刑警。当时的侦查是正确的。”也许,他的手下确实很难和他沟通。
等我回过神来,“足利事件”的热度正在消退。报刊与新闻上关于“足利事件”的报道急剧减少,渡良濑川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而我还在现场。因为“北关东连环杀童案”还远未到结束的时候。
可警方迟迟不采取任何行动。
菅家出狱后,也有记者怀疑是同一个人作案,他就是我的朋友T先生。
之前提到,我曾在电话里请他一同参与“足利事件”的报道,被他拒绝了。菅家刚一出狱,T先生立刻给我打来电话,希望采访松本女士。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一日,T先生所在的通信社发表了一篇报道,题为《目击者称“十分相似”——一九九六年女童失踪案中的可疑男子》。
这篇报道提到,松本女士认为,在横山由佳梨失踪现场的监控录像中出现的墨镜男,与她在“足利事件”案发地附近目击到的男子走路姿势十分相似,还附上了她画的那张素描。这篇报道指出了栃木县与群马县两起案件的关联性,在关于“足利事件”的报道中独树一帜。
可它引发的反响十分微妙。
T先生的报道登上了新潟县、静冈县等相隔较远的地方的报纸头版头条,可在最关键的栃木县、群马县,以及东京都的报纸上,仅占了社会版的一个小版块。案发当地的报纸则无视了这篇报道。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东京新闻》在发稿当天于网站上上传了这篇报道,报纸上却找不到任何消息。
“到底怎么回事?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遇到!”电话那头的T先生气得破口大骂。
事实上,那些被抢了独家新闻的各大报社记者已经纷纷开始跟进采访,但因不知道关键人物松本女士的住处,也不确定松本女士是否肯接受采访,只好跑去老地方——警察厅求证。
那里的警察轻描淡写地将T先生的报道总结为“误报”,浇灭了记者们的热情,还说:“虽然我们还未公布,可实际上,太田那个案子里,我们找到了凶手的遗留物。”
若果真如此,那警方的发言未免太过简单。他们始终没有明示遗留物到底是什么,只说已经做了DNA型鉴定,得到的DNA型与“足利事件”的凶手不一致。解释完案件并非同一凶手所为后,警察又说:“你们再继续跟进那篇报道的话,会空手而归的。”于是,记者们停止了对这篇报道的转载。
报道就这样从案发地周边的各大报纸上消失了,只有一些并未加入记者俱乐部的地方报纸原文转载了报道。
放着真凶不抓,却拼尽全力屏蔽报道,可见警方在想尽一切方法切断这几起案件的联系。距离由佳梨失踪已经过去十三年,之前这个案子只有监控录像这一条线索,如今却凭空冒出了物证。一直秘而不宣的警方难道是为了击溃一家通信社的报道才这么说的吗?他们当真有物证?
在横山由佳梨家采访时,我提及此事,父亲横山保雄说他有所耳闻。由佳梨刚失踪那会儿,警察曾守在横山家,他那时就从警察口中听到了物证的事。他说,监控录像中有墨镜男在吸烟的画面,警察去调查了那个烟头。
这么大的游戏厅,要如何找出墨镜男的烟头?他和由佳梨坐着的休息区里有个长方形的烟灰缸,难道是从那里面找出来的?
“这个人往那里抖了烟灰,里面有几个烟头,数量不多,他们就调查了全部烟头的牌子。烟灰缸里只有一根烟是其他客人都没吸过的牌子。警察便说,既然没人吸过,那就是凶手的。”
这就是所谓的物证吗?听着就觉得非常不可靠。要是烟头被污染了呢?可以用这样的物品来鉴定DNA型吗?就算测出DNA型,他们会不会又在关键时刻统一口径,说DNA型和衬衣上测出的凶手DNA型不一致?
不管怎样,“横山由佳梨事件”留有物证的消息不能忽略。之后,但凡有机会,我都会去采访相关的侦查人员,可从未听说有什么可断定为墨镜男遗留物的物证出现。
警方故意透露可疑的物证信息,难道是打算强行打破连环案的可能性?我想起“桶川事件”中警方胡乱捏造被害人形象的做法。
有地方不对劲。
我脑中的警报开始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