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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份不适合女人的工作:意想不到的事业

作者:英-安琪拉·盖洛普 当前章节:5156 字 更新时间:2026-5-26 07:06

哥哥乔纳森坚持认为,我从九岁开始就对犯罪研究感兴趣。那时候,我经常央求爸爸给我买《世界新闻报》和《周日人物》。而且每个星期天的早上,我都会和爸爸一起去报刊亭,长大一些之后则和乔纳森一起骑车去。我确实对报纸上的犯罪故事非常着迷,但最吸引我的其实并不是那些故事,而是可以吃到巧克力薄脆饼干。老实说,我后来成为一名法医学家纯属偶然。

还记得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梦想着要当某一领域的科学家。那时,我住在牛津市外的一个村子里,一度在地窖里捣鼓化学仪器,做各种化学实验。当时我的志向尚不明确,但多少因此受到了一些影响。然而,如果我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勉强考上高中的话,这个志向可能永远都成不了现实;也正是在高中阶段,我对植物学产生了热情。

我和乔纳森、大卫一起长大,在我的五个兄弟中,他俩的年纪和我最接近。因此,我习惯并享受与他人相处。我十六岁之前成绩一直不怎么样,主要就是因为忙于搞校园社交。

一位慷慨的伯祖母为我交了学费,供我就读海丁顿女子中学,但我对那里的课程几乎完全提不起兴趣。要知道,我在上高中之前基本没怎么做过作业。我的大部分成绩单上都有类似的评语:“要是安琪拉再努力一点就好了……”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位优秀的植物学老师汤普森女士,她点燃了我内心的某种东西,让我变得积极好学。若非如此,我也许将终生碌碌无为,更不会成为一名科学家。接下来,我通过了所有的高考科目,包括化学、动物学和植物学(现在改名叫植物科学),考上了谢菲尔德大学的植物学专业。

毕业后,我原本有机会继续留在母校攻读博士学位,但我那时正忙着结婚的事儿,便放弃了读博机会,之后便和我的新婚丈夫彼得·盖洛普一起回到了英国南部。我在牛津大学做了一段时间的实验员后,转了个专业读博士,主要研究的是海蛤蝓。

我对海蛤蝓感兴趣的原因和对植物着迷的原因一样——被它们的内部运作机制所吸引。当你把整个过程拆开来看时,这是相当令人印象深刻的。植物的根从土壤里吸收水分和矿物质,然后将它们传输到叶子。叶子的绿色物质(叶绿素)接收光照,进行能量转换,同时转化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产生养料,使植物能够茁壮成长。我研究的这种海蛤蝓也会使用叶绿素,它们可以从某种特殊的海藻中吸食叶绿素,在体内通过一定机制生产出糖分。这项研究听上去颇具价值,因为它也许能帮助第三世界国家解决食物危机。我也因此申请到一笔项目经费。在接下来三年的时间里,我在怀特岛郡的本布里奇城沙滩上度过了很多开心的时光。我那辆菲亚特500迷你车上总是装载着一些大号容器,里面装满海水、海藻以及我收集的迷人小生物,以便我带回牛津去研究。

然而,到了研究的最后阶段,开始写论文时,我却意识到以下三点:我手头的研究不大可能解决世界上任何地方的食物短缺问题;我多半找不到一份全世界就那么六七个人感兴趣的工作;我其实还是想做一些更实用、对大多数人来说更重要的事。

那么,这辈子我到底该做什么呢?这自然也成了那段时间,我经常和朋友们谈论的话题。1974年夏季的某天,我正在图书馆,好友斯图尔特·米利根递给我一份报纸,说道:“安琪拉,这可能是你感兴趣的东西。”斯图尔特用圆珠笔在一则广告上画了个圈,那是内政部法医科学中心正在招人的信息。此前我从未考虑过法医学,但它的确能归入我心目中的“实用”范畴,于是我决定试一试。我先向导师大卫·史密斯教授说起这件事,他是一位出色的科学家,也是一位好朋友和好顾问。他对我说:“这类工作很抢手,去应聘的人很多。所以,尽全力去试试吧,不过别抱太大希望。”

我的丈夫刚决定去上律师培训班,我们又有一堆账单要付,我似乎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去投递简历。出乎意料的是,我得到了面试的邀请。

面试时我尝试说服面试官,自己有能力从海蛤蝓领域跨越到犯罪领域。但我心知肚明,这番说辞会葬送求职的希望。所以我对自己感到生气,怪自己没提前做些准备,否则就不用在听到“对一辆可能装着赃物的货车,你可以追踪什么线索”之类的问题时,搜肠刮肚,苦苦挣扎了。那时候我已经积累了很多科学知识,但是似乎没有一个能与我当时绞尽脑汁想表达的内容相关。幸运的是,他们看上去并没有觉得我的回答一无是处。面试后不久,我就收到一封邮局送来的信,得到了高级科学干事的职位。

我可以从全国八家法医科学中心中任选一处去报到。那时彼得正在法学院读书,并且可以在获得资格后灵活决定他的最终结业地点,所以我在哪儿工作都行。最后,我选择了哈罗盖特市实验室,不远处就是谢菲尔德——我在那里度过了无忧无虑的大学本科生活。1974年10月24日,我在哈罗盖特市实验室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不想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于是早早来到上班地点——那是一栋位于郊区的气派壮观的大房子,周围绿树成荫,尴尬的是,我来得太早了。所幸那天还有人比我更早开始工作,他们热情地与我打招呼,并把我带到楼上的实验室。

我走进实验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根晾衣绳。它从空房间的一个角落穿过,上面挂着很多东西,像是染了血的衣服。我坐在凳子上等待其他同事来上班时,又注意到了实验室的凳子虽然表面一尘不染,但细看之下却沾染着一些不祥的棕红色污渍。我正要琢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门突然打开了。我跨界到法医学领域的第一个工作日就此拉开序幕。

短短几个小时,我已经被介绍给了很多人,又听人介绍了一大堆测试的类型和技术,简直被搞得晕头转向。在那天的一群人中,有一个说话怪异的人,他是实验室指导员伊恩·巴克利博士。我现在都还记得他指导我说:“要用满满一茶匙的证据来进行描述。”这话在科学背景下显得非常古怪,但他紧接着解释说,用这种方式表达所需证据之多“才容易让外行人理解”。这样听起来还算有点道理。直到后来,当我到法庭上出示证据时,才发现巴克利博士的描述方式有多么实用。因为在我用“毫升”来表达容量时,陪审员和其他没有科学背景的人对此却完全没有概念。随后我还发现,巴克利博士其实是一个有趣的人,而且一心投入工作,很少请假。我们常常说,要是发现巴克利博士上班时穿着拖鞋,你可别以为他是在怠工,人家那是选择到工作场所来休假。

上班第一天就被这么多信息轰炸,确实挺吓人的。但令人安心的是,我发现这份工作确实非常有趣,与我共事的人也都非常友好。只有一个问题,我的新上司罗恩·奥特里奇对自己团队里来了个女性成员很是不以为然。

我当然不是整个单位唯一的女性职员,但我是唯一注定会成为报告官的女性。报告官需要去案发现场,进行或指导实验室工作,给警方或控方律师撰写报告,必要时还会出庭展示证据。就我的具体职务而言,我曾是唯一的从业女性,这一点在当前男女平等的时代背景下显得非同寻常。如今从事法医工作的女性数量已超过了男性,但在我刚工作那会儿,人们仍习惯于旧有的性别观念。即便如此,我在听到新上司对我说的一些话时,仍然感到震惊。他说:“我知道你来这里是想当报告官,不过你要清楚,女性不适合报告案件——女人可干不了这活儿。你可以当我是老古董,但我觉得女人就该待在家里,没错,就该守在厨房的水槽前面忙活。”

虽然与我希望的不同——我和上司的工作关系开始得不太顺利,但正如我所说,时代已经变了,我认为没必要跟他掰扯什么。前几个月里,罗恩对我的态度实在糟糕,不过我很快发现,他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地严厉。虽然他板着脸的表情几乎始终不变,仿佛是在刻意突出沟壑纵横的面部特征,但通常一个闪烁的目光就会出卖他,我发现他所说的话并不都是认真的。尽管有一个会粗鲁地贬低女性的上司,但是同事之间的友爱互助却给了我安慰,算是两相抵消了。

事实上,哈罗盖特市法医科学中心的这栋房子曾是电影明星迈克尔·伦尼(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热播电视剧《黑狱亡魂》中,伦尼出演过哈里·莱姆一角)母亲的住宅。楼上的几个房间被打通了,成了我们的生物实验室,原来的大理石水池被我们用来进行血型鉴定测试。原来的一间舞厅被我们用来实行较为复杂的化学技术。还有一个温室,我们用来种植大麻——我得赶紧补充一句,这个大麻仅用于估算产量。此外,有几间马厩被我们拿来当射击场了。在这片安静而体面的住宅区里,天知道邻居们对我们中心有何感想。也许运送和收集物品的警车不断出现能让他们感到安心,也许不能。

我在经验丰富的法医专家中间,花了几天时间观察和学习,然后被分配了第一件需要检查的物品——一个沾满血迹的乙烯基塑料手提包,是在一具女尸旁边发现的。这个物证来自一个恐怖的案件:据称一名男子徒手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妻子养的狗,试图驱走(他认为)附在妻子和狗身上的邪灵。

警方交给我们进行法医检验的物品大多放在棕色纸袋里,这个手提包也不例外。袋子顶部是折叠好的,用透明胶带密封着。纸袋上贴着一个标签,上面列着一些具体信息,比如物品种类、对应编号、获取人、获取的准确时间和地点等。在法医科学中心待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才获准用胶带采集物证,也就是使用一段胶带的表面,进行系统性的采集工作。我可以在显微镜下查看每段胶带上的头发和纺织纤维——它们大多都太过细小,凭肉眼难以分辨。不过那时我需要做的只是描述手提包和里面的东西,记录损坏情况、污渍或其他标记,并从各个角度画几幅素描。还记得当时自己满心后悔,在学校上美术课时应该更专心的!

那是十月底,实验室里开着暖气。初秋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让室内变得更加温暖。我打开手提包,热乙烯基塑料、干血和包里腐烂的苹果散发着恶心的甜味,几乎将我淹没。作为协助报告此案的法医学家的助手,我知道手提包多半对调查并不重要,否则也轮不到我来检查它。但我还是对手上的工作感到害怕,我也记得自己很快把头转到一边,心里想着:“真糟糕,这真的是我这辈子想做的事吗?”

我们往往都不知道自己服务的案子的具体结果,有些可能在我们完成调查的几个月后,甚至几年后才开庭审判。但是我知道,上述案子里的杀妻嫌疑人最终被无罪释放,理由是他罹患精神疾病。后来他被送往布罗德穆尔医院,一家戒备森严的精神病医院。

我搬到哈罗盖特市,开始在法医科学中心工作时,丈夫彼得已经去了切斯特法学院,不在我的身边。刚搬过去的前几周,我晚上常常独自坐在租住的公寓里,一边完成博士论文,一边反思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毕竟我到法医科学中心工作的时候年仅二十四岁。不过,要让一个人真正明白自己工作的价值,年龄大小并不是关键。接手乙烯基手提包的当天夜里,我就在心里问自己:我的选择错了吗?我是否真的愿意舍弃那么有趣的专业,不再研究那些人畜无害、聪明伶俐的小海蛤蝓,而是每天花费数小时在那个闷热压抑的实验室里,检查被野蛮杀害的死者留下的沾满血迹的随身物品?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我无法向同事们表达我的忧虑,他们显然能够自如面对这些问题,至少看上去是这样。所以没有人能马上帮我理清思路。

然而,同事们其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事实证明,对于是否将法医作为终身职业这一点,犹豫不决的不止我一个人。我不知道罗恩·奥特里奇的恶语是否出于故意,好让不适合这份工作的人趁早离开,而只有足够坚韧、能应付这份工作中各种挑战的人才能留下。无论如何,他的行为确实有效,有几个新入职的助手几周后就辞职了,男性女性都有。我则是坚持到最后的人之一。从我在法医科学中心干满六个月开始,罗恩·奥特里奇对我的态度突然发生了改变。从那一刻起,他似乎完全接纳了我,在工作中对我非常支持。不过直到几年后,当我就早先的事情向他发难时,他才正式告诉我,他已经把我当成“自己人”了。我意识到他的话其实是一种含蓄的称赞。

作为法医生物学家,在法医科学中心工作的早些时候,我的大部分工作都会涉及相对“简单”的性犯罪。在这些案件中,我一般会查看一两个从受害人或嫌疑人私密部位取样的拭子,或者一条女式内裤。我觉得上级之所以交给我这样的案子,大概是因为它们看起来比较简单。然而事实上,对测试结果的解析往往相当复杂。

顺便说一下,我入职第一天早上,在实验室长凳上看到的像血渍一样的“棕红色污渍”,其实是用来测试精液的化学物质。通常我们会在公共实验室里到处喷洒这种化学物质,直到后来我们发现它有较高的致癌性,才把它锁进了通风橱里。只有戴着面具、手套,穿着其他防护性衣物时,我们才敢使用它。而当我们更多地懂得哪些行为会有潜在健康隐患时,我们也终于停止了在公共实验室里晾衣服(不管染血与否)的做法。就和法医学的其他所有方面一样,在过去的四十五年中,我们对健康和安全问题的认知也加深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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