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翻阅了成百上千份案件记录。令我触动的是,我一生中的大部分时光,就浓缩在这些用绿色金属标签夹或蓝色活页夹归类的打孔纸中了……我二十岁的时候总在想,等我老了也要坚持工作;可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得“变老”意味什么。直到现在,我也不敢笃定地说自己懂了!我曾经非常确信,自己会在五十七岁时退休,因为我的许多同事都是在法医科学中心遭遇人员危机和金融危机的时候退休的,那年他们正好是五十七岁。然而,如今的我已经接近七十岁,却仍然在工作。我想这是因为我喜欢挑战新的案件,而世界上没有哪两个案件是一模一样的。我很满意自己的一点是,无论一起谋杀案过去了多久、复杂程度如何,我都能以全新的思路找到问题的核心。我喜欢周围有一群点子比我更多更棒,懂得如何做事的人。我也喜欢走进一所衰败的法医实验室,哪怕它位于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我能凭直觉找出问题所在,并指导它回到正轨。我感觉自己就像实验室版的戈登·拉姆齐,只不过我没他那么毒舌,也不讲脏话。
但我如今最喜欢的,还是看着年轻的同事们发展出他们自己的职业性格。他们有的才华横溢,有的能够完全理解法医学的整体方法——这是我们多年来不断改进,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成功的一种方法。还有什么事情,能比帮助警方将罪犯绳之以法,为无辜者洗刷冤屈更令人满足的呢?
这种整体方法与未来的新技术结合后,或许会产生更加惊人的效果,这是我对未来的希望之一。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的毕生所学都将被琐屑低效的做事方式所取代。这样一来,法医服务行业就会为了实现短期财务目标、节约成本而忽视价值,法医调查和司法审判的水平也就会随之下降。
除了在第二十九章提到的事情之外,我现在还担心的一点是法医学家不再接受拓展观察和思考范围的训练,从而导致他们的思路局限于越来越狭隘的本专业范畴。然而,这些针对高水平整体方法培训的技能也在消失。正因为如此,我们将很难采取最具有想象力和最有效率的方式,来应对犯罪中的新趋势,比如当前与毒品团伙有关的刀具犯罪浪潮,以及日益高科技化的网络犯罪。
我认识到,一个人能传递给后人的知识,通常不会超过自己所学的十分之一。事情总是处于变化之中,新一代人必将采取他们自己的方式,尝试他们自己的想法。当然,我们必须鼓励他们这样做。不过这也意味着,他们就没有必要再花费大量时间“重新发明轮子”。如果我们知道前人已经造出了一流的赛车,那么我们就可以尝试将它的一些基本元素融入未来的设计之中。
多年来我调查了数千起案件,却只能从中挑选部分案例写入书里,取舍实在不易。最近有个人问我,是否有一些我很想破获,却未能接手的案子。答案是肯定的,而其中之一无疑是马德琳·麦卡恩案。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能找到任何东西,但我并不认为已经提交的调查报告能够使我信服。在提交的调查报告中,我感觉警方将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标准的案发场景上,而对实验室测试中可能留下的线索不够重视,哪怕这线索非常微小。
另一起我想要重新调查的案件发生在威尔士的一处偏远农舍。1993年,梅根·图兹和哈里·图兹夫妻在农舍中遭到枪杀。后来这对夫妻的女儿的男朋友在法庭接受了审判,他被控谋杀并判处终身监禁,随后上诉法院又撤销了对他的定罪。我记得进行初次调查的是切普斯托的法医科学中心实验室,但我已经不记得警方当时让我们和他们一起返回案发现场调查的原因了。总之我当时去了案发现场,却没发现任何明显的证据。不过自那以后,我们又成功破解了许多悬案。有了这些成功经验,若能重新调查,谁知道我们会不会有新的发现呢?
也许这本书有助于澄清一个事实:法医学不仅仅是查看犯罪现场,法医学家也不是只会蹲在水沟里想象案情。我想这大概是大多数人通过看电视对法医学产生的印象。法医调查确实要从案发现场开始,我们也的确会蹲在沟里,不过这通常是为了更仔细地观察一些东西。犯罪现场是至关重要的,它会告诉你下一步该做什么,该把关注重点放在哪里,又该通过哪些细节寻找结论。但这只是使用真正技术的前提基础。真正困难的工作还在后面,先要懂得提出正确的问题,然后学会找到问题的答案。然而在刑侦类的电视剧里,这些困难的工作都被忽视了,剧中法医学家的形象也都有些失真——这虽然可以理解,但最终会误导观众。因为现实情况是,实验室里的工作需要花费几天、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细致地观察;进行复杂的测试,使用显微镜检查,改进策略,撰写报告,以及与警方讨论和商定下一个步骤,每个阶段还要尽可能节约宝贵的预算。但这通常都是值得的,而且正如我已经提到的那样,尽力一次性把法医调查做好,总比出了差错之后,再没完没了地重新调查,偶尔还要遭到公众抨击,要好得多。
非常重要的经验
下面这些是我在这么多年的调查中学习总结的部分经验教训,主要与悬案和复杂案件有关:
※不要因为已经有水平高超、经验丰富的法医学家调查过案件,就认为现场的所有证据都已被发现。
※对于你在案件中的发现,要学会打破传统破案的思维定式,因为有些是错的。
※不管案件过去了多久,也不管犯罪现场发生了什么变化,第一件事就是要对犯罪现场进行重新调查。你需要亲自了解犯罪现场,而且也很可能没人能追根究底,找到所需的细节
※记住,每一次接触必然留下痕迹,只是有时候很难发现而已。从历史经验来看,导致问题复杂化的原因要么是痕迹太小,无法进行测试;要么是能够测试,但痕迹太小而没有被发现。
※寻找可供检测的证物时,要善于发挥想象力,并且坚定执着。(例如当年我们在调查丽奈特·怀特那起悬案时,曾经往法医科学中心档案馆跑了无数趟。)
※如果你需要新技术,就发明一个。虽说需要花点时间,但从长远来看是值得的。
※当你觉得自己可能有发现时,不管多么不起眼,正确的可能性多么小,都要对它调查到底。这一点极其重要。
※如果你发现了一种类型的证据,说明很可能还有其他类型的证据。
※不要动不动就认为“太难”,轻言放弃。必要时可以从基础部分一点一滴查起。
※要知道,事实往往比小说更离奇。不要因为觉得某种可能性过于离奇就不去调查。
※拓宽你的科学视野,充分获取各种专业知识和经验。但你要学会把它们解释得通俗易懂,因为法庭上的人可听不懂科学术语!
※带上调查员一起工作,否则他们早晚会因为误解而试图阻止你。
※保持独立思考,不要陷入传统或偏见的思维方式。
※当事情不顺利,该出现的迹象却没有出现时,找找原因。任何事情背后总有原因,而且这可能非常重要。
做了四十五年的法医学家之后,我能给同行们的最好建议,就是找到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一旦你找到了,工作就会自动变成一种乐趣,继而成为一种激情。当你乐在其中,便不会再注意漫长的工作时间,提交调查报告的最后期限在你眼中将不再可怕。你只需知道,提交的证据必须完全准确、无可争议,因为它关系到人的生命。
致 谢
在我的整个职业生涯中,我曾有幸与全国诸多顶级法医学家合作。本书中提到了他们中的部分人,但还有更多的人未曾提及。我在此感谢他们,从公私两个层面充实了我的人生,并使我在工作中获得了无与伦比的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