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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犯罪现场的重要证据:血液

作者:英-安琪拉·盖洛普 当前章节:5996 字 更新时间:2026-5-26 07:06

我进入法医科学中心工作时,法医实验室里的化学部门非常庞大。而如今,受到重视的却是生物部门,这是受DNA分型技术的影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DNA分型技术首次运用于法医鉴定)。在只有血型鉴定技术的时候,我们会根据残留在物体上的体液的细微差别来辨别该液体的来源,但其有效性远远不如DNA分型。所以在对我们的结论进行解释和报告时,我们必须非常小心谨慎,以免出错。

比如,当时的法医学家会在法庭上说:(1)嫌疑人衣服上的血迹与受害者的血型吻合,而非来自嫌疑人本人;(2)拥有该血型的英国人约占总人口的二十五分之一。然而陪审团恐怕只关心“吻合”这个词,而对数据并不怎么关注。因此,我确信,只有把“二十五分之一”的意思好好解释清楚,才能让至少一部分陪审员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说白了,在一个二十万人口的城镇里,大约有八千人具有同样的血型,那嫌疑人衣服上的血迹则可能来自这八千人中的任何一个,而不一定是受害者。因此,要想证明嫌疑人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特定地点,显然还需要从法医学或其他角度提供更多的证据。

血型鉴定技术,即对血液中各类化学物质进行分析,根据血液中每种物质的特定形式(即血型组系统)对不同血型进行分类。最早的血型鉴定系统是ABO血型系统。这一系统根据先天基因决定的不同抗原,将所有人的血型归于四类:A型、B型、AB型和O型。在多种可用于法医学分析的血型组系统中,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最常用的是磷酸葡萄糖变位酶(PGM)、红细胞酸性磷酸酶(EAP)以及结合珠蛋白(Hp)。

PGM系统有十个不同的血型组(此外还有一些罕见的变体,暂且可以忽略)。每一种血型组都是由四种不同因子(1+、1-、2+和2-)中的一个或两个组合而成。也就是说,组合出的血型组包括1+1-、2+、2-、2+2-、2+1+、2+1-、2-1+、2-1-。EAP只包含A、B和C三个因子,因此任意一个或两个因子可组合出六种不同的血型组:A、B、C、BA、CA、CB。Hp是一种包括1和2两种因子的蛋白质,只能组合出三种血型组:1、2和2-1。

我们可以通过鉴定特定个体的血液中具体存在哪一种(或多种)因子,来判断案发现场的血液样本可能来自某个人,但不能确定该血液样本一定来自某个特定的人。换句话说,你可以排除,但不能锁定。不过,只要知道拥有这种血型组的人在总人群中占多大比例,就可以得知血迹指向特定个体的概率有多大。

另一种技术手段是血迹模式分析,也就是大家熟知的BPA。通过检查血迹的大小、形状、密度以及位置,就可以得到很有价值的信息,让人们了解到它形成的方式。所以BPA是帮助我们了解暴力犯罪现场发生的事情,以及事件发生的顺序最有力量的证据之一。

血迹模式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只要你懂得如何解读它们,就能分析出大量信息。这三个要素分别是:(1)伤口中涌出的血液,或是挥动沾血的凶器、摆动出血的指尖所甩出的血液,又或是从动脉喷出的血,这些都会产生相对较大且醒目的血斑。(2)枪击、拳打、脚踢或用钝器击打,这类作用力会将血液分解成更小的血滴,由此产生的血斑的形状和大小,能够推断出受害者当时所在的大概位置、遭受了多少次击打,有时候甚至能够推断出袭击工具的形状。(3)与沾血的物体接触后,就会留下擦拭状血迹或血手印、血脚印、织物纹理等形状的痕迹。

正常情况下,你在案发现场发现的血迹模式大多是这三种基本要素的结合。有时还会出现一些额外的要素,比如血液凝块,它可以表明某段时间内曾发生过袭击;或者带血气泡,它是咳嗽或打喷嚏的典型产物。

除非是非常惨烈的情形,比如头颅被一块混凝土砸碎,否则袭击过程中的第一次猛击可能只是把皮肤划开,使血液开始流出。只有第二次或者是随后的击打,血液才会以一种特定的飞溅模式转移到周围物体的表面,这里不单指地板、墙壁和衣服,而是包括所有物体的表面。

不管侦探小说如何杜撰,罪犯想要在袭击后抹去所有的血迹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有时一个重要线索会立即显现出来,就像我在实验室里曾经参与过的一个案件。老实说,那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据说嫌疑人以为他已经彻底地掩盖了痕迹,但是当警察上门的时候,他戴着一副框上沾满了小血滴的眼镜开门。镜片上没有血迹,所以他自己没有发现,但警官却一目了然,逮捕了他。

我在韦瑟比工作的时候,曾参与过一件很有意思的案件,它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血迹分析和亲临犯罪现场的重要性。一具头部受伤的女性尸体,在离死者的家几英里远的路边停车区被人发现。警察起初以为,她是在走夜路时被货车的外后视镜撞到了头部,但是当警察前往受害者家里,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丈夫的时候,他们便对她丈夫产生了怀疑。

尽管在当时,我出庭做法医报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我仍然在学习案发现场的相关工作——寻找何种证物、如何取证做进一步的调查,以及如何从无法搬运到实验室的物体(如墙壁和地板)上提取最好的样本。因此,我当时是作为助手和一位资深的法医学家彼得·格雷戈里一起来到那所房子的。我们到的时候,死者丈夫也在。他坐在客厅与警官交谈,我们则在大厅展开调查。

大厅的地板光秃秃的,男人向警官解释道,那是因为他和妻子将地毯收起来准备换新的,但还没来得及换。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缺失的地毯或许与我们的调查工作毫无关系。

大厅的墙上贴着一种用碎木屑制成的墙纸,我们当时管它叫作“驴子的早餐”。这种墙纸的表面凹凸不平,很难看出是否有沾染污渍和褪色的地方。但是,我仔细看去,注意到两三处很小的飞溅液体痕迹,有可能是血。然后我用一种光线很强的现场灯具(其实就是手电筒的加强版)进行了更加仔细的检查后,看到了更多那样的痕迹。

对血液进行假定推测的化学检验方法,有两种比较常用。其中一种叫作隐色孔雀石绿测试法。当在可疑的痕迹或污渍取样中先加入隐色孔雀石绿,再加入过氧化氢时,如果取样中含有过氧化氢酶活性物,隐色孔雀石绿会从无色变成明亮的蓝绿色。血红蛋白中的过氧化氢酶活性物含量非常高,我们便可据此推测取样中是否存在血液。然而,过氧化氢酶活性物也存在于辣根一类物质中,所以还需要进行其他测试来确定血液检测结果为阳性。另一种测试方法叫作酚酞测试法,这种测试方法的过程与第一种类似,只是用酚酞取代了隐色孔雀石绿。酚酞会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发生反应,变成深紫红色。

在韦瑟比的时候,我们更倾向于采用隐色孔雀石绿测试法,我那天用的也正是这种方法。我用一张折叠的滤纸盘尖端,轻轻地擦拭了墙壁上的污渍。然后,我展开滤纸,并在其中心加了一滴隐色孔雀石绿。如果它立即变色,我就会知道那些污渍不是血液而是其他东西,比如油漆、铁锈等直接对试剂产生反应的物质。我等了几秒钟没有任何反应,然后我又加入一滴过氧化氢继续观察,滤纸上湿润的那一块迅速从无色变成了明显的蓝绿色。

在确定墙上的印记就是人血之前,我们还需要回到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测试,以确认血液检测结果为阳性。同时,我们采集了溅有血迹的墙纸样本,并在完成大厅的检查工作后进入车库——警察告诉我们在那里发现了大厅的地毯。

我们快速查看了现场,发现地毯上有一部分是湿的,并且散发出微弱的消毒剂气味。我们还在同一位置发现了一些头发,这可能是需要关注的点。之后,我们把地毯带回实验室进行更细致的检查,确认了上面存在血液。而地毯上的头发也和在路边发现的那位女性的尸体的头发相吻合。警察问到这一点的时候,死者的丈夫称早些时候他的妻子“来月经的时候跌了一跤”。这又是另一个似乎可信的解释。至少可以说,在我们把发现的所有证据放在一起之前,这样的解释也许是可信的。

从地毯原先铺陈在大厅的方位来看,地毯上的潮湿污渍就在我们发现并确认有血斑的那片墙壁附近。更重要的是,墙上斑点的性质和模式都表明血液是飞溅上去的,比如遭击打后溅出,而不是月经期间从身体流出来的。死者丈夫的一双鞋上也有血液。当警察再次询问他的时候,他才“突然想起”,那是他和妻子有一天在大厅发生冲突,她摔倒在地,头撞在暖气片上流的血。

对任何法医调查来说,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要能够访问案发现场,并在现场看到血样,因为后者可以生动地展现案发时的场景。这个案件就是如此。虽然我不知道结果如何,但我认为血样的采集能够有力地证明,是那位男士杀害了妻子并抛尸路旁。

我参与过的另一个案件证明,如果能整理并还原案情经过,对侦破是很有帮助的。案件中一位餐馆老板的妻子遭遇了野蛮攻击。这位女士受了几处重伤,不过还是幸运地活了下来,只是完全记不起发生了什么。

那时候我在奥尔德马斯顿工作,发生袭击的餐馆就在泰晤士河谷的一个小镇上。餐馆造型像字母“L”,呈现出一种雅致的别墅风格。不过,要是顾客看到房屋后满是蛆虫的垃圾桶,餐馆很可能就不会那么受欢迎了。餐馆表面上还是很干净的——在血液溅得到处都是之前,大概是干净的吧。

乍一看,餐馆内部像是经历了一场大屠杀。随后经过更加细致的检查,在前晚顾客离开之后,餐馆里所发生的事情便浮现出清晰的画面。

几张桌子上有飞溅的血迹,邻近的地毯上也沾满了大面积的血迹,由此可以推断出这位女士受到袭击后倒下的位置。一条沿着狭窄走廊奔跑而留下的血迹表明她曾去了洗手间,而且她显然还用沾满鲜血的双手紧抓过洗脸盆的边缘,她咳出的血也溅到了镜子上。然后,从留下的一道血迹来看,她之后好像还沿着走廊的另一侧跑向通往街道的门。但是,她并未从那扇门逃出去。从血迹来看,她兜了一个圈子又重新回到了餐馆里,最后倒地昏迷。

我向调查员讲解我对案情经过的推测,他一脸狐疑。随后,我补充道:“受害者身高应该是五英尺三英寸。”他这才大吃一惊。

“她的身高的确是五英尺三英寸”,他说,“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知道他会这么问,可我就喜欢看他一脸惊奇的样子,于是没有回答。

之后有一天,我接到了那位调查员的电话,得知那名女性正在接受催眠治疗。“你知道吗?”他用一种近乎崇拜的口吻说,“她回忆起案件的经过了,和你说的一模一样。”我想是时候坦白告诉他,我是如何得知这位女性身高的了。五英尺三英寸是餐厅走廊上一株大型植物的某片叶子与地板之间的距离,我在叶子背面看到了一处血迹,应该是染血的头发碰到留下的。当我得知受害者头部遭受过持续的严重创伤,并且血液曾从她头发上流下时,我就知道,一定是她走过或跑过那株植物下时,头发碰到了叶子,这才把血染在了那片叶子上。

我猜想警方是在怀疑这名女士的丈夫雇凶谋害她。虽然我不知道案件结果如何,但这个案子本身却是一个有趣的例证——用知识和经验去解读你在犯罪现场看到的事物是至关重要的。这除了能帮助调查员查漏补缺,对你自己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近距离查验那些多半会用作呈堂证供的物件。事实上,过去正是因为缺乏犯罪现场的相关知识和经验,法医调查才充满了各种缺憾,有一些当时未能破获的案件直到最近才大白于天下。

另一件血案也很有意思,因为其中有些地方极不寻常。这个案子是我在奥尔德马斯顿工作的时候参与侦办的。一名银行退休经理被人杀害,死者是被木棒殴打致死,案发地点就在他苏塞克斯郡房子的起居室里。警方检查了犯罪现场后,除了知道行凶者是如何进入房子,又是如何离开的之外,并没获得多少有用的线索。倒是床上一个血迹轮廓引起了调查员的兴趣,那看上去像是某种杆形的工具。房子里许多抽屉和橱柜被人打开,乱翻过一气,应该是为了寻找现金和贵重物品。看样子,可能是行凶者袭击并杀害了屋主后,在卧室里翻箱倒柜的时候,将凶器放在了床上。

警察通常很难在陌生人实施的谋杀案件中确定嫌疑人。但我不记得究竟是什么缘故,导致他们竟然找了一个“通灵者”来帮忙。任何科学家得知这样一个决定,大概都会立即将它归入“有趣但无用”的范畴。即便如此,当警方告诉我这件事时,我还是尽量保持了开放的态度。

警方似乎已经有所安排,邀请了通灵者到死去男子的房屋外与两位警察见面。只有其中一位警察准时到达。那名女性通灵者对他说:“我现在就要动身了。”然后,她立即转身沿着大路出发,那名警察跟在她后面几步远的地方。

两人走了大约半英里路,当走进几所房屋后花园之间的一条小胡同时,通灵者停下了脚步。犹豫片刻之后,她指向某处篱笆告诉警察:“我觉得这附近有一样东西,一件对凶手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警察搜查了那几个后花园,发现了一根血迹斑斑的支架杆。

这是否只是幸运的巧合?也许吧。即便是持怀疑态度的人,脑海里也难免闪过这样的念头:这未必就与案情有关,但通灵者说不定还知道更多跟凶手有关的信息。无论如何,这绝对是一个意义非凡的关键线索,因为那根支架杆与死者床上发现的血迹尺寸完全吻合。这也使得刑侦工作得以继续。

然而,事情并非一帆风顺。我们在奥尔德马斯顿的实验室里检查杆子时,发现上面的血液与死者血型组虽然大部分相同,却有一个组并不吻合——EAP。这个结果令人沮丧,因为只要有一个血型组不匹配,就无法下结论说杆子上的血液来自受害者。显然从逻辑上说,如果那根杆子不是杀害死者的凶器,那也太过巧合了。在距离犯罪现场如此近的地方,发现了一根与床上血迹轮廓尺寸和外形完全吻合的沾血的杆子,而杆子上的血液又与受害者的血型组几乎完全匹配。但是,我们必须对这个不匹配的血型组做出解释。

我知道,当血迹存在时间过长时,EAP是有可能产生变化的。但在这个案件中,这一可能性并不成立,因为假如杆子上的血液来自受害者,它只不过存在了几天时间而已。所以,造成血型组差异的更有可能是杆子表面的镀锌层。为了验证这种假设,我们进行了一些实验:用另一根类似的支架杆沾上几种不同的已知血型的血液,同时在犯罪现场附近发现的那根杆子上没有沾血的地方也沾上一些,然后观察会发生什么。结果我们发现,在这种情况下,血液陈旧化的速度会加快。当我们用与受害者一样的EAP血型组进行测试时,可以明显看出该血型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一种完全不匹配的血型组。这样一来,先前的血样化验结果就能解释得通了。

锌是一种很强的还原剂,我的化学家同事们解释说:“支架杆上的镀锌层可能是产生血型变化的原因。”这也是每个人期望的一个突破口。现在有了实验室证据的支持,我们就可以下结论说,支架杆上的血确实有可能来自受害者了。

随后,行凶者的身份得到了确认,并因谋杀罪被判处终身监禁。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呃,科学家和通灵者的联手侦破(可别说是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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