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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兀术毁约

作者:王小东 当前章节:3281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22:48

再把镜头对准金。

这议和在大宋引起了强烈反响,在金又是怎样呢?

莫非金人对议和举双手赞成吗?他们对和平的渴望超越了大宋?

事实并非如此。

议和只不过挞懒等人一相情愿的事情!

金太祖阿骨打的四儿子金兀术骁勇善战,一直反对议和,主张对宋用兵,妄想杀到江南,统一天下。

浑身的力气没处使啊!

每次金军攻宋,这个金兀术都亲自上阵,屡立战功,与宋军交战次数很多,胜多败少,曾经率兵一路把高宗追到海上,气焰很是嚣张!

通过与宋军的交手,他打心眼里就看不起宋,认为只要自己稍微努点力,拿下大宋不成问题。

都是帮乌合之众!

在宋金战争后期,兀术曾被吴氏兄弟、岳飞等将领多次打败,心里很是不服,以我堂堂大金勇士,轻松灭辽,俘虏宋二帝,这样的战绩,怎能被胆小如鼠的宋军队打败?

真是奇耻大辱!

无奈金熙宗年少无知,刚登帝位,不谙政事,朝政大权被挞懒等亲宋派控制,兀术的意见得不到采纳,心里很是憋气!

这挞懒肯定是宋重金贿赂了,要挟皇帝答应议和,把到手的肥肉拱手送还了宋。

这样的叛徒怎能留他性命!

金兀术常年征战在前沿,手握重兵,掌控金军王牌部队,要想搞掉哪个政敌,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宋派王伦作为使臣到金交割土地,迎回徽宗梓宫和韦太后。

是时候,该动手了!金兀术想。他由军中直接入朝,向金熙宗上疏,历陈挞懒等人收受宋巨额贿赂,与宋勾结,共同出卖大金,祸国殃民!

议和本来就不是金熙宗的本意,但年轻的熙宗控制不了整个局面,只用任由挞懒等人摆布。

当皇帝最郁闷的事情,就是被人操控。你想啊,皇帝是高高在上,金口玉言,说啥是啥,一旦自己说了不算,那心里是咋个滋味,不说也都清楚!

心里这个恨啊!

兀术出现,让熙宗看到了希望,找到了救星。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兀术迅速被任命为都元帅,统领所有金军。

主战派占据了上风,挞懒危险了!

首先倒霉的是完颜宗磐、完颜宗隽,有了兀术的支持,金熙宗腰杆也就直了起来,开始清理那些不拿他当回事的大臣,首先以里通外国罪诛杀了颜宗磐、完颜宗隽两人,把挞懒的余党清理干净。

挞懒已经穷途末路了!

对挞懒,金熙宗还是顾及情面的,毕竟他是太祖的堂弟,为大金国的建立抛头颅、洒热血,没少出力,虽然他犯了大罪,但到了可杀可不杀的时候,还是不杀的好!

皇帝有赦免权,使上吧,给他一次机会,解除其兵权,任命为燕京行台尚书左丞相。

金熙宗还是手下留情了啊!

兀术可不那么看,今天放过了他挞懒,明天金就要大祸临头了!

不能放过他!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挞懒必须死!

兀术杀心已起!

挞懒到了燕京,觉得很失落,让兀术把自己给赶下了台,心里一百个不服。

老子要造反!

别以为解了我的兵权,我就不能把你们赶下台,太小看我了,我挞懒也是从刀光剑影中走过来的,什么困难没见过!

我在大金还有人脉,还有哥儿们,还有人肯为我卖命,我喊一嗓子,还好使!

在燕京的翼王鹘懒,金太宗吴乞买的儿子,他对金熙宗充满了仇视。

为什么呢?因为作为金太宗的儿子,他和他的兄弟们有资格继承皇位,然而,这一切都被完颜合刺给搅黄了!

为什么宋太宗能把皇位留给自己的子孙,而金太宗不能呢?

或许是金太宗缺少谋略,或许是金太宗更讲情义。

作为儿子,鹘懒无法理解金太宗。

失意的人凑到了一起,怨恨就增加了一倍,造反就变得有理!

挞懒与鹘懒联合起来,召集旧部,也许他们只是想给自己讨个说法,也许他们就是想另立山头,再创一个女真人的国度,也许……

从挞懒被贬到燕京那一刻起,他已经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远在上京的金熙宗和兀术都了如指掌。

挞懒与鹘懒这种异常举动,让金熙宗十分恼怒,反了你啊,没杀你就够便宜你的了,竟然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要谋我的反!立即下诏,任命兀术为太保兼都元帅,迅速率兵进入燕京平叛。

哇呀呀,兀术大喊一声,直奔燕京而来。

再说那挞懒,谋反计划尚在商讨之中,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兀术的大军就杀到燕京。

三十六计走为上,跑吧!

往哪儿跑呢?挞懒想到自己在议和这件事上,有恩于宋,今天自己有难,跑到宋那里避避难,赵构不会不给面子吧?

大宋那边什么态度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挞懒能不能跑到宋。

树倒猢狲散!犯了死罪的挞懒,还有谁肯帮他?没有人帮他,就凭他一个人拖家带口的,能跑多快?

束手就擒吧!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啥也别说了,要杀要刮,随你兀术的便。

挞懒也是条汉子!

死是一定的,地点选在祁州,时间是绍兴九年(1139年)八月。

兀术赢了!

大宋又麻烦了!

高宗傻了,秦桧蔫了,王伦倒霉了!

杀了挞懒,就等于金廷彻底否定了挞懒的议和主张,宋金签订的协议也随之作废。

兀术的态度很明了,和宋没什么谈的,就是个杀!

此时,金已经把河南、陕西之地归还了宋,王伦在金等着迎回徽宗的梓宫和韦太后。

挞懒一死,兀术第一抓的就是王伦!

死到临头了,王伦这个憋屈啊!

怎么回事呢?话还要从议和之初说起,当时,王伦清晰地记得,金太宗刚死,金熙宗即位,挞懒主张议和,兀术就坚决反对,扬言要用武力彻底征服宋。王伦看得清楚啊,这兀术不是好惹的,他一旦掌了权,大宋的灾难又来了。所以,王伦利用自己回宋的机会,秘密地向高宗和秦桧做了汇报,可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一个兀术还能怎地!有挞懒在,他就没有机会。

盲目地相信挞懒,是高宗和秦桧的短见。

想当年,金太宗病死,局势混乱,各派争权,实力大减,韩世忠见机会来了,就上疏朝廷,请求带兵出击,打金军个措手不及!

好主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给我杀啊!

将军遇见进士,兵法遇到儒学,就如同石头遇见水,溶解不了!

秦桧是进士出身,饱读儒家经典,讲的是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当然在这件事上,就变成了非礼勿伐!

理由是什么呢?就是《春秋》上曰:“兵不伐丧!”

在秦桧看来,人家皇帝刚死了,全国都在悲痛之中,在这个时候,给人家来个雪上加霜,多不仁义啊!这样卑劣的手段,不是咱们这个礼仪之邦所做的!

振振有词啊!冠冕堂皇啊!

可是让人想不通的是,秦桧为什么不想徽宗、钦宗,为什么不想那些被金军屠戮的大宋子民,为什么不想那些被金人糟蹋的大宋女人!

谁给他们一个礼字呢?非礼勿抓,非礼勿杀,非礼勿奸!

可能吗?不可能!

是秦桧糊涂吗?不,他比谁都清醒。

那为什么他这要这么做呢?因为高宗。

当秦桧的意见一出,高宗举双手赞同!

又一次与高宗不谋而合,看来秦桧把高宗琢磨透了,高宗肚里有几根花花肠子,秦桧都了如指掌,仿佛他就是高宗肚子里的蛔虫。

皇帝想到的,他都提前做到;皇帝没有想到的,他提前想到了。

这样的宰相,皇帝怎能撒手!

官场艺术水平,博导级啊,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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