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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文字狱

作者:王小东 当前章节:2704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22:48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为了限制言论,保持名誉,秦桧极力主张禁止野史。可是,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野史不是说禁就能禁的。

这个工作很有难度。

知难而进,这工作才有得干。

首先要找一些名人的著作,只要内容不合时宜,就予以禁绝,绝不手软。重点是树立起几个典型,警示天下人,不要犯禁。

迅速在全国刮起一股禁野史风暴!

绍兴十二年(1142年)冬十月,在秦桧的精心部署下,右正言何若首先发难,打响了禁野史的第一枪。

何若上书指责已故大牌学者、著名理学家程颐、张载的著作都是专门讲授歪理邪说的,要求朝廷加以禁绝。

这个奏章报了上来,高宗拿到殿上让大家讨论。毕竟这两个人在大宋理论界那是鼻祖级人物,粉丝很多,把他们的书禁了,会不会引起动乱啊?

做皇帝的首先要考虑稳定。

经过秦桧的几番清洗,能够站在朝堂上的人,不是他的死党,就是墙头草、随风倒的中间派,敢于直言的人,少之又少。

照常理说,要禁程颐、张载的书,在朝廷上肯定会引起激烈的争论,毕竟不少人是读他们的书长大的。

可事实是,整个朝堂一片沉寂,没人敢说个不字。

议题顺利通过了。

程颐、张载的书从此在市面上消失了,公开销售和借阅是违法的,要是真想拜读的话,得回家把门插上,猫在被窝里偷着读。

程颐、张载的书禁了,其他的人书还跑得了吗?

乖乖的先烧了吧,抓住的话,可是要治罪的!

全国上下人心慌惶,为了避免受到株连,不少人开始与野史划清关系,或者干脆一烧了之。

司马光的重孙司马伋为了保全自己,就出面澄清,说《涑水记闻》不是他曾祖父司马光写的。

看把人家逼的,连著作权都放弃了,这将来要是被剽窃了,官司还不好打呢!

李光的藏书很多,本来秦桧就与李光有过节,如果在他家搜出野史了,李光家还有好日子过吗?

明哲保身,李光的子孙们也顾不得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了,一把火,烧了一万册。

都化成灰了,看你秦桧还有什么借口。

这一劫算是躲过去了。

李家烧得彻底吗?这是个疑问,因为李光不仅收藏书,他自己还写了个名为《小史》的野史,他的子孙不但把收藏的都烧了,还把他的《小史》也烧了。但是他的儿子李孟坚留个心眼,他事先把书背了下来,因为这毕竟是他父亲李光呕心沥血而成,怎么可以轻易地将他老人家的劳动成果付之一炬呢?

先背下来,等这阵风过去了,再写出来也不迟!

这个秘密足足保守了五年。

直到绍兴二十年(1150年)正月,这事不知怎么让秦桧的死党两浙转运使曹泳知道了,他能轻易放过这个整人的机会吗?不能。他立即向朝廷告发了李孟坚,说他背诵李光写的野史,里面有讥讽时政的话。

高宗听到这件事情,很生气,朝廷已经三令五申禁止野史,仍有人顶风而上,分明没把诏令放在眼里吗。

从重处罚!

秦桧就让人把李孟坚抓了起来,送到了大理寺审讯,案子很快就结了。

李光已经遭到贬谪很久了,不能再贬了,就下了道永不再用的诏令。李孟坚被除名,流放到峡州。这个案子不单涉及李光父子,朝中胡寅、程瑀、潘良贵、张焘等八个官员也受到了牵连。他们都和李光关系要好,经常有书信往来,审查李孟坚的时候,顺便就把这些书信搜了出来,秦桧根据这些书信,把他们八个人治了罪,分别被罢官贬谪。

曹泳因为检举有功,很快被秦桧提拔为岳州知府。

靠揭发他人升官,这道走得有点偏。

不正的用人之风愈刮愈烈!

一些人不脚踏实地地工作,而是忙于搜集他人有关忤逆秦桧的证据,进行揭发控告,以此来达到升官的目的。

绍兴二十年(1150年)六月,郑炜告发他的同乡福建安抚司机宜吴元美写了一本《夏二子传》,写的是苍蝇和蚊子。吴家有潜光亭和商隐堂,把亭子称为潜光,是有心与李光结党;把堂称为商隐,是不想附和秦桧。

这些靠诬告别人获利的奸诈之徒,早把这规则研究透了,要想举报成功,必须把秦桧带上,只要是惹怒了秦桧,那这事就成了,升官是一定的,发财是必须的。

吴元美不知不觉就成了郑炜升迁的台阶,踩着他,郑炜上去了,他自己下来了。

秦桧还真就把吴元美给贬了!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十二月,曾经和秦桧政见不和的龙图阁学士程瑀去世,他著有一部《论语讲解》,他的生前好友饶州知府洪兴祖和京西转运副使魏安行就把这部书刻印发行了,洪兴祖作序,魏安行找人刻印。因为与程瑀有过节,秦桧怀疑这部书有讥讽自己的内容,就把他列为禁书,下令销毁。

同时,还把积极宣传这部书的魏安行和洪兴祖治给抓了起来,予以治罪,最后,魏安行被流放到钦州,洪祖光被流放到昭州。

替别人出书,反倒把自己搭进去了。

也搞不清楚这是什么世道!

除了积极禁止野史外,秦桧还把打击范围扩大到一些诗文上面,只要发现有涉嫌讥讽时政的字句,就对作者加以问罪,大兴文字狱。

太学生张柏麟曾在墙壁上写道:“夫差,你忘了越王杀你父亲了吗?”就这么一句话,秦桧以影射高宗为名,将他刺配到万安军。

随便涂鸦也是犯罪地!

太学里的愤青们小心了!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严州通判沈长卿曾与李光一起讥讽议和,为秦桧所忌恨。后来他又与仁和尉芮烨共同写一首《牡丹诗》,里面有“宁令汉社稷,变作莽乾坤”的句子,被邻居告发。

秦桧又以这个句子为罪证,将沈长卿流放到化州,将芮烨流放到武冈军。

看来写诗也要猫在被窝里,那是最安全的了!

绍兴十六年(1146年)三月,秦桧修成家庙后,曾突发灵感,写了一个《家庙记》,四处送人传看。

泉州知府赵令衿在看秦桧的《家庙记》时,随口说了句“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被在一旁的潭州郡丞汪召锡听到了,告发到秦桧那里,秦桧大怒,立即把他贬谪到汀州。

你看这个不自觉,看秦大人的文章,不把嘴闭严实了,惹祸了不是。

这野史也禁了,大牌学者的书也不读着了,诗也不敢写了,还能干点啥呢?

大宋的文人好郁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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