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无处可藏》作者:[美]格伦·格林沃尔德/译者:米拉/王勇【完结】 > ☆书香门第☆无处可藏:斯诺登、美国国安局与全球监控.txt

第2章.2

作者:美-格伦·格林沃尔德/译者:米拉/王勇 当前章节:15403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6:37

这些年来,我对维基解密曾偶有微词,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他们会时不时地把一些重大爆料交给体制内的媒体组织,让他们尽力保护政府,从而提升自身在新闻界的地位和重要性。对于绝密文件的独家爆料可以提升出版物在业界的地位,让写出新闻的记者更有知名度。将斯诺登这样的独家新闻提供给独立撰稿人和媒体机构就更有道理了,因为这样做可以放大他们的声音,提升他们的地位,扩大他们的影响力。

更糟糕的是,我知道《华盛顿邮报》会遵循制约体制内媒体如何报道政府机密的那些保护性潜规则。按照这些规则,政府要控制披露哪些信息并降低甚至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因此编辑首先要去拜访官员,告知他们即将发布何种新闻。国家安全部门的官员然后再告诉编辑们由于披露这些信息国家安全方面会遭受的各种损失,接着双方需要花时间商量并确定能够见诸报端的内容和不宜公开的内容。最好的情况也是长时间的拖延。通常最有新闻价值的信息都会被过滤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2005年在报道中情局海外“黑狱”的情况时,《华盛顿邮报》隐瞒了这些监狱所在的国家,从而使得中情局的非法海外监狱得以继续存在。

基于同样的原因,《纽约时报》将该报两名记者吉姆·瑞森(Jim Risen)和艾瑞克·利希特布劳(Eric Lichtblau)在2004年中旬打算报道国安局非法监听项目的新闻压制了超过一年之久。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将该报发行人亚瑟·苏茨伯格(Arthur Sulzberger)以及主编比尔·凯勒(Bill Keller)叫到总统办公室,令人匪夷所思地告诉他们,如果把国安局未经授权对美国公民实施监视的消息发布出去,就等于助纣为虐地帮助恐怖分子。《纽约时报》听从了这些指示,将这则新闻一直拖后15个月,到2005年年底布什总统竞选连任成功之后才发表(从而帮助他获得了连任),掩盖了他未获授权就监听美国民众的劣迹。就在瑞森个人有关揭秘事件的书即将出版的时候,《纽约时报》才将国安局的监听行为公之于众。

另外,还有体制内媒体讨论政府不当行为的基调问题。美国的传媒文化要求记者避免直白或陈述性的报道方式,不管看起来多么无聊,都要在报道中插入政府的声明以表示尊重。他们采取《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艾瑞克·万彭(Erik Wemple)讥讽为“中庸之道”的报道方式:绝对避免任何定论性的语言,而是同时报道政府的回应和所谓“真实的情况”,从而使得爆料内容给读者的感觉就是支离破碎、毫无头绪的一团乱麻。最重要的是,他们总是过于强调官方的声明,即使那些声明荒唐得离谱或者充满欺骗也在所不惜。

正是因为这种由担忧驱动的、奴颜婢膝的媒体风格导致了《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众多媒体在报道布什政府的审讯策略时回避使用“折磨”这个词,尽管他们在描述世界上其他政府的同样行为时往往随意使用这个词语。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媒体都在粉饰美国政府官员关于萨达姆和伊拉克的种种说法,向美国民众推销战争,尽管原因在于美国媒体放大的虚假理由,而不是他们调查的结果。

另一条保护政府的潜规则在于媒体只能发表少量此类绝密文件,然后就此打住。他们可以报道一篇类似斯诺登提供的这类文件以降低其影响力,发表几篇报道,然后陶醉在“重大爆料”的赞美声中就一走了之,保证没有带来多少真正的改变。斯诺登、劳拉和我一致认为,关于国安局文件的真正报道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发表文章,不能停止,直到所有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都被全面谈及,而不管它们会引起多少人的愤怒,招来多少威胁。

斯诺登在我们第一次交谈时就反复提到《纽约时报》对国安局监听事件的隐瞒,明确表示他不信任体制内的媒体来报道他的事。他认为《纽约时报》对那份信息的隐瞒不报道或许改变了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的结局。他告诉我:“隐藏那件事改变了历史。”

他决心通过公布他所掌握的机密文件将国安局的监视行为彻底曝光,引发民众对于监视行为的讨论而不是仅仅对记者表示赞赏之后就戛然而止。这需要对整个事件进行积极勇敢的报道,嘲讽政府苍白无力的解释,对斯诺登的高尚行为给予坚定支持,以及对国安局进行直截了当的谴责。而这一切恰好是牵扯到政府话题时《华盛顿邮报》所畏手畏尾的。我知道《华盛顿邮报》会尽一切可能淡化整个事件的影响。可是他们却收到一摞斯诺登收集的秘密文件,这似乎跟我想象中我们的努力方向截然相反。

像以往一样,劳拉做出的决定自有她的道理。首先,她认为将华盛顿的官方机构牵扯进此次揭秘事件对我们大有裨益,因为这样就更不容易受到攻击甚至被判有罪。如果由华盛顿官方机构青睐的报纸来报道此事,那么政府就无法轻易地将涉案人员妖魔化。

更重要的是,正如劳拉非常公允地指出的,由于我不会使用加密技术,无论是她还是斯诺登很久都无法跟我联系,因此她一开始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为是劳拉掌握着从斯诺登那里获得的数千份机密文件。她感到需要找一个信得过能保守住秘密的人,并且跟一个能给她提供保护的机构合作。另外,她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去香港,由于一开始没能联系到我,而她需要一个协助她报道“棱镜”计划的人,于是她便找了格尔曼。

我虽然理解,但却从没认同她把《华盛顿邮报》牵扯进来的理由。对我来说,将华盛顿官方与整个事件联系起来恰恰是我极力想要避免的规避风险而遵守潜规则的做法。我们跟《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并无两样,在我看来,把机密文件交给他们以寻求保护,无异于去巩固我们希望颠覆的那些现实情况。尽管格尔曼后来在报道这次的材料时做得也很出色,但在我们最初交谈时,斯诺登却也为《华盛顿邮报》参与进来而感到遗憾,尽管最终他还是决定接受劳拉的建议,把格尔曼加入了进来。

斯诺登很不情愿,因为他感觉《华盛顿邮报》不但做事拖拖拉拉、行事不密而牵涉众多,而且从他们一次次地召集律师,而后又一遍遍地发出各种警告、提出各种要求可以看出他们很没胆量。尤其让他感到愤怒的是,由于《华盛顿邮报》律师和主编的安排,格尔曼最终拒绝到香港来与他会面一起讨论这些机密文件。

至少从斯诺登和劳拉的说法可以看出,《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告诉格尔曼他不应该到香港去,也同样劝告劳拉不要去,为此还拒绝发给她差旅费。由于香港地位敏感,美国政府会认为《华盛顿邮报》草率地将消息透露给中国,从而可能导致该报和格尔曼本人都触犯了《反间谍法》。

一向淡定从容的斯诺登有些怒不可遏。他置生命于不顾,将一切置于危险之中,只为了将整个监控事件和盘托出。他个人几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可这样一个拥有各种法律机构支持的大型媒体却不愿意承担一丝风险,派出一名记者到香港来与他见上一面。“我冒着极大的个人风险打算将这个猛料交给他们,”他说,“可他们却连登上一架飞机都不愿意。”这种典型的唯唯诺诺、不愿冒险、唯政府之命是从的行为就是我多年来一直谴责的“敌对媒体军团”的做法。

但是事已至此,斯诺登和我都无能为力,无法挽回。不过在中国香港我与斯诺登见面的第二天晚上,我就下定决心不能让《华盛顿邮报》不辨是非、盲目支持政府的论调以及它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的做法来影响世人对国安局和斯诺登的认识。我很清楚,无论是谁首先报道此事,此人都将起到主导作用,并会影响到世人对这件事的看法,因此我要和《卫报》一起承担起这个任务。要让这次的报道产生应有的效果,那么新闻界旨在降低爆料影响、保护政府的潜规则就必须打破,不能继续遵守。《华盛顿邮报》畏手畏脚,而我却要大胆行动。

因此我回到房间后就写完了那4篇文章。第一篇是关于海外情报监控法庭发出的一道密令,强制美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之一威瑞森公司向国安局提交所有美国公民的电话记录。第二篇文章根据国安局监察长在2009年的一份内部机密报告的内容,讲述了布什政府的无授权非法监听项目。第三篇详细介绍了我在飞机上就读到的“无界线人”这种新型的监控工具。最后一篇描述了我在巴西的家中首次了解到的“棱镜”计划,正是这一篇敦促我尽快将稿子赶出来,因为“棱镜”计划就是《华盛顿邮报》打算爆料的内容。

为了加快进度,我需要《卫报》即刻刊登这几篇文稿。随着香港夜晚的临近——也就是纽约的凌晨时分,我心急如焚一直等到位于纽约的《卫报》的主编们都起床,每五分钟就查看简宁·吉布森是否登录谷歌环聊,我们平时都用这个软件聊天。一看到她登录上线,我就给她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必须谈谈。”

到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很清楚通过电话或者谷歌环聊交流都不可能,因为这两种方法都很不安全。而我们又不会使用OTR即时加密聊天,于是简宁建议我们试试Cryptocat这种专门设计来防止监视的加密软件,这也成为我在香港期间我们之间的主要通信方式。

我告诉了她和斯诺登会面的情况,说我确信他的身份以及他所提供材料都是真实的。我说我已经写了几篇文章,简宁对有关威瑞森公司的那篇特别感兴趣。

“太好了,”我说,“稿子已经准备好了。如果还要做些小的修改,那就马上改完它。”我跟简宁强调必须尽快将其发表。“我们现在就把它捅出来吧。”

但是有一个问题,《卫报》的主编们接触过报纸聘请的律师,听到了他们提出的警告。简宁跟我重复了律师们对她说的话:哪怕是在报纸上刊登保密信息(包括疑似保密信息)都会违反《反间谍法》,被美国政府界定为犯罪。发表跟信号情报有关的文件尤其危险。过去只要媒体遵守潜规则,提前将稿件让官方审查并商讨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的损害,政府便不会追究责任。《卫报》的律师们解释说,这样做就可能向政府表明自己刊登机密文件并无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从而免除被控诉时需要具有的犯罪意图。

国安局的历史上从未有任何泄密事件,更不用说涉及如此重要敏感的内容了。律师们考虑,鉴于奥巴马政府处理类似案件的历史,这样做不仅可能会给斯诺登,也会对《卫报》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就在我前往香港的几周前,司法部曾获得法庭指令,可以阅览美联社记者和编辑们的电子邮件来寻找他们新闻线索的知情人。

几乎紧接着,一则更惊人的新报道指出,司法部曾向法庭宣誓提交文书,控告美国福克斯新闻网华盛顿分部的主任詹姆斯·罗森(James Rosen)在某个线人所谓的罪行中是“同谋”,理由是罗森曾与该线人携手获得资料,还“协助教唆”该线人将机密材料披露出来。

记者们还注意到,几年来奥巴马政府一直在对新闻采集过程进行史无前例的打击,但是罗森的案子将此情况进一步升级恶化。把与线人的合作判为“协助教唆”之罪就等于判新闻调查有罪,因为记者如果不跟线人合作就不可能获得秘密信息。这种氛围让包括《卫报》在内所有媒体的律师都谨小慎微、诚惶诚恐。

“律师们说联邦调查局(FBI)会介入,关闭我们的报社,带走我们的所有材料。”吉布森对我说。

我觉得这太过荒谬了,美国政府要关闭像《卫报》美国版这样的主流媒体并查抄报社的想法有些多虑了,这让我开始痛恨律师给出这些毫无帮助的多余提醒。但是我知道吉布森不会也不可能轻易地将这些担忧抛诸脑后。

“那我们怎么办?”我问道,“我们何时发表呢?”

“我真不确定,格伦。”吉布森对我说,“我们需要将一切准备就绪。明天我们会再跟律师碰一次面,到时候就知道了。”

我感到了此事的严重性,但不知道《卫报》的主编们会作何反应。我在《卫报》工作期间向来独立编稿,会写一些报道类的文章,但绝不会是爆料政府机密这类的内容。也就是说,在这件事情上有无数的未知需要我去面对。主编们会受到美国政府的恐吓和威胁吗?他们会选择花数周的时间与政府谈判吗?他们会让《华盛顿邮报》爆料此事以求自保吗?

我已经做好了立刻发表有关威瑞森公司那篇报道的准备:我们手里有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文件,而且毫无疑问是真实可信的。美国民众有权知晓政府如何对待他们的个人隐私,这是刻不容缓的。同样迫切的是我对斯诺登承担的责任。他所做出的选择展示了他的无畏、激情和勇气。我决心也用同样的精神来报道此事,不辜负他付出的牺牲。只有放开手脚大胆报道才能赋予这篇文章力量消除政府给记者和线人带来的恐惧心理。偏执的法律提醒和《卫报》的优柔寡断都是这种无畏精神的敌人。

那天晚上,我给戴维打了个电话,向他承认自己越来越担心《卫报》的事。我也和劳拉讨论过这种担心。我们决定等到第二天,如果《卫报》仍然不发表第一篇文章,我们就另想办法。

几小时后,埃文·麦卡斯基尔来到我的房间了解有关斯诺登的最新情况,因为他一直没见到斯诺登。我跟他讲了自己对拖延的担心。“你不用担心,”谈到《卫报》时他说,“他们很积极。”埃文向我保证,说《卫报》在伦敦多年的主编艾伦·拉斯布里杰(Alan Rusbridger)“很感兴趣”,并且“承诺发表这篇文章”。

我依旧认为埃文视报社利益大过天,但是对他有了一点点好感,因为他也很急着发表这些文章。他走后,我跟斯诺登讲了埃文跟我们一起过来、担任《卫报》“看护者”的情况,说希望他第二天跟埃文见一面。我解释说让埃文参与此次会面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确保编辑们心甘情愿地发表稿子。“没问题,”斯诺登说,“但是你知道你有个‘看护者’,所以他们才派了他来。”

他们的会面十分重要。第二天上午,埃文跟我们一起去了斯诺登的旅馆,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询问他,内容跟我前一天的问题几乎相同。“我怎么知道你就是你说的那个人?”埃文最后问道,“你有什么证据吗?”斯诺登从他的手提箱里抽出一摞文件:他现在已经过期的外交护照,一张前中情局的工作身份证,驾驶执照以及其他的政府工作身份证。

我们一起离开了酒店的房间。“我彻底相信他是真的了,”埃文说,“没有丝毫的怀疑。”他认为无须再等。“我一回酒店就立刻给艾伦打电话,告诉他我们得立即将文章刊登出来。”

从那时起,埃文就完全融入了我们的团队。劳拉和斯诺登立刻对他产生了好感,不得不承认,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俩意识到我们之前的怀疑完全没有根据:埃文温文尔雅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种大无畏的精神,这种精神对于一个渴望跟进此事的记者来说是必须具备的要素。埃文没有给我们设定种种限制,而是时不时地告诉我们最新进展,并且帮助我们打破束缚。事实上我在香港期间,要数埃文表现得最为积极。在劳拉、斯诺登和我还不确定如何处理这些秘密文件的时候,他就要求一定曝光此事。我很快便意识到他支持《卫报》积极跟进此事很重要的一点是为了保证伦敦方面完全置身事外。

伦敦时间一大早,埃文和我跟艾伦通了电话。我想尽可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希望甚至可以说要求《卫报》当天就将稿件发表出来,同时明确地了解一下《卫报》的立场。那虽然仅仅是待在香港的第二天,但我内心已经决定,如果察觉报社方面还有任何的犹豫,我一定要另找出路。

我非常直接地说:“我打算先刊登这篇有关威瑞森公司的稿子。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不立刻就这样做呢?”我问艾伦,“还在等什么?”

他向我保证不会耽搁。“我同意。我们已经准备就绪。简宁今天下午需要跟律师进行最后一次会谈。会谈结束后一定会发表的。”

我提到《华盛顿邮报》手里有关于“棱镜”计划的材料,因为这让我益发感觉迫不及待。艾伦接下来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他不仅想要成为第一家曝光国安局监控项目的报纸,还想成为首家曝光“棱镜”计划的报纸,显然想要抢在《华盛顿邮报》前面。“我们没理由听他们的。”他说。

“那太好了。”

伦敦时间比纽约早四个小时,所以在简宁到办公室与律师会谈之前还有一些时间。于是我利用那段时间跟埃文一起最终敲定了有关“棱镜”计划的文稿,因为知道艾伦跟我们一样积极主动也就感觉放心了。

那天我们完成了关于“棱镜”计划的稿子,并且用加密的邮件把它发给了纽约的简宁和斯图尔特·米拉尔。现在我们有威瑞森公司和“棱镜”计划两颗重磅炸弹,并且已经做好了准备发布,我的耐心快消磨殆尽了。

纽约时间下午三点也就是香港时间凌晨三点的时候,简宁开始了与律师们的会谈。会谈持续了两个小时。我一直没睡,直等着了解最后的结果。当我跟简宁通话时,只想落实一件事,那就是我们要立即刊登有关威瑞森公司的那篇稿子。

可是这种情况并没出现,而且还差得很远。简宁告诉我还有“很多”法律问题要处理。她说一旦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就会进入我厌恶的环节:《卫报》向政府官员汇报我们的计划,给他们一个机会来劝阻我们。我勉强接受这种说法,即《卫报》向政府汇报是为了给后者机会解释为何不能发表,如果此举不是拖延术,而只是为了让我们延缓几周再发表以期减小其影响的话。我宁愿看到《卫报》让政府不得不出面禁止发表这些稿件。

“听起来要发表这个稿子还得等上几天甚至几周而不是几小时吧。”跟简宁网上交流时,我将满腔的怒火和烦躁一股脑儿地抛了出来。“我再重申一次,我会尽一切可能保证文章即刻发表。”这种威胁含蓄却又直白:如果不能在《卫报》上立刻刊登,那么我会另想他法。

“这点你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她简短地答道。

这时已是纽约的深夜,我知道一切都只能等到第二天再进行。之前我很沮丧,但这一刻我变得十分忐忑,急于知道结果。《华盛顿邮报》打算刊登有关“棱镜”计划的报道,而作为署名作者的劳拉也从格尔曼那里听说他们会在周日也就是五天后刊登这篇文章。

跟劳拉和戴维商量过后,我发现我不想再等《卫报》做出行动了。我们一致同意开始另想办法,如果继续拖延我们必须有备用方案。我曾在《民族》 (The Nation)周刊和《沙龙》网络杂志发过很多年的稿子,给他们打电话后很快便收到了回音。两家杂志都告诉我他们愿意在几小时内立刻刊登有关国安局的那篇稿子,提供我需要的一切帮助,律师已经准备好立刻审稿了。

有两家政治媒体愿意而且迫切希望把国安局的丑事昭告天下,这点让我士气大振。但是跟戴维商量之后,我们想到了一个效果更好的办法,那就是不借助任何媒体机构,直接创建一个我们自己的网站,域名就叫作“揭秘国安局”,然后在那里发布文章。一旦我们将手头大量的有关国安局监控行为的宝贝资料公开,就会很容易招募到编辑志愿者、律师、调查员和经济上的支持者,组成一个崇尚透明、坚持发布反体制新闻的团队,一起来报道这次美国史上意义最为重大的爆料事件。

从一开始,我就认为这些文件不仅给我们提供了曝光国安局秘密监控行为的机会,而且还可以曝光现有媒体腐败的运作机制。以独立的新式报道方式曝光多年来最为重大的事件,而且不借助任何大型媒体机构,这对我极具吸引力。这将极具魄力地强调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新闻自由的保障,强调重大新闻的报道能力并不依附于影响力的媒体。新闻自由不仅保护职业记者,还保护了所有从事新闻报道的人,无论他是否有工作单位。我们在没有大型媒体机构的保护下将上千份国安局机密文件公布出来,这一步所体现的大无畏精神对其他人也是一种鼓舞,鼓励大家一起进行新闻报道时不再畏首畏尾。

那天晚上我几乎又熬了一个通宵。凌晨时分我就给值得信赖的一些人打电话咨询,有朋友、律师、记者,也有曾经密切合作的同事。不出所料,他们都给出了相同的建议:单枪匹马这样做太过冒险,必须得到媒体机构的支持。我希望得到一些反对独立行事的论据,他们也的确给出了很多充分的理由。

那天上午晚些时候,在听过各种告诫之后,我在与劳拉网上联系时又再次拨通了戴维的电话。他坚定不移地表示,投靠《沙龙》网络杂志或者《民族》周刊太过谨小慎微,等于不进而退。如果《卫报》继续拖延,那么只有在一个新创建的网络平台上发布消息才可能体现大无畏的精神。他还说这样做会影响全世界的人们。尽管一开始疑虑重重,劳拉也同意大胆地迈出这一步,创建一个全球化的网络,将所有渴望公开国安局监控情况的人联系起来,这将带来深远而又重大的意义。

于是在香港时间的当天下午,我们共同决定,如果《卫报》截至美国东部时间晚上12点仍不愿意将文章发表的话,我就立刻终止与他们的合作,把有关威瑞森公司的文章帖到我们的新网站上去。虽然很清楚其中的风险,但我依然为这个决定感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兴奋。我也明白,有了这个备用方案,那天我跟《卫报》商讨这件事时会更有底气:因为我感觉不再必须依靠他们才能报道此事,摆脱对他们的依赖为我增加了力量。

那天下午跟斯诺登在网上交流时,我告诉了他这个计划,他的回应是:“相当冒险,不过很大胆,我喜欢。”

我赶紧睡了几个钟头,在香港时间下午三四点钟时醒来,发现离纽约时间周三的早晨还有几个小时。我知道按道理我得给《卫报》下最后通牒了。我想把这件事继续下去。

我一看到简宁上线就赶忙问她事情的进展。“我们今天能发表吗?”

“希望如此吧。”她回答道。她含糊其辞的答复让我有些恼火。那天早晨《卫报》仍尝试跟国安局取得联系,向他们汇报此事。她说等收到回复我们就知道时间安排了。

“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等。”我说。此时的我对《卫报》的拖延彻底失去了耐心。“这么清楚明了的一件事,无论我们是否发表,又有谁会去在意他们怎么想啊?”

抛开这个让我嗤之以鼻的步骤不说,在决定发表内容方面,政府根本不该成为报纸的编辑伙伴。我们关于威瑞森公司的报道危害到国家安全的说法也站不住脚,虽然报道涉及一份允许国安局系统搜集美国人民电话记录的简单的法庭指令。“恐怖分子”能从这曝光的法庭指令中获益实属可笑。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恐怖分子都早已清楚政府在监听他们的通话记录。能从我们的文章里有所收获的不是那些“恐怖分子”,而是美国民众。

简宁跟我重复了《卫报》律师的话,坚持说我认为报纸会因为遭到胁迫而放弃发表曝光文章的想法是错误的。恰恰相反,法律要求他们了解美国政府官员会如何回应。但她向我保证,她不会因为将此事含含糊糊地跟国家安全联系在一起就受到压力而变卦。

我并不认为《卫报》会被胁迫,我只是不知道法律还有这条要求。我担心的是跟政府交涉最起码会耽误进程。《卫报》确实曾经发表过激进大胆的文章,这也是我一开始选择跟他们合作的原因之一。我认为他们有权利表明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而不是让我自己做最坏的打算。简宁一再重申他们工作的独立性,这对我来说有些宽慰。

“好吧,”我说我愿意再等等看,“但从我的角度出发,我仍认为今天就应该发表。我不想再等了。”

纽约时间中午时分,简宁告诉我他们已经将发布机密消息的计划告知了国安局和白宫,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应。那天上午白宫已任命苏珊·赖斯(Susan Rice)为新任国家安全顾问。《卫报》新上任的负责国家安全问题报道的记者斯宾塞·阿克曼(Spencer Ackerman)在华盛顿有熟人朋友。他告诉简宁,官员们此刻都在“忙”苏珊·赖斯的事。

“他们现在不认为需要给我们回复,”简宁写道,“他们很快就会知道有这个必要了。”

香港时间凌晨3点,也就是纽约时间下午3点的时候,我仍没收到任何消息,简宁也没有。

“他们有最后期限,还是他们想什么时候回复就什么时候回复我们?”我用挖苦的口气问道。

她回答说《卫报》要求国安局在“晚上12点前”回复他们。

“要是他们到那时仍不回复呢?”我问。

“那时我们自己决定。”她说。

接下来简宁又告诉了我另一个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因素:她的老板艾伦·拉斯布里杰刚刚登上了飞机,要从伦敦飞来纽约监管有关国安局的报道。这意味着在随后的7小时左右里将联系不上他。

“不经艾伦允许你们能发表这篇文章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篇文章那天就不可能发表,因为艾伦乘坐的飞机预定到达肯尼迪机场的时间是深夜时分。

“我们看看吧。”简宁说。

我发觉现在遇到的体制性障碍恰恰正是当初我选择加盟《卫报》时想要避免的:法律层面的担忧、与政府官员的协商、逐级上报、风险规避以及行事拖沓。

几分钟后,大约凌晨3点15分,简宁的副手斯图尔特·米拉尔发给我一条即时消息:“政府方面回复了,简宁正在与他们通话。”

等待的时间好似没有尽头一般。大约一个小时后,简宁在电话里给我详细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将近十几位来自国安局、司法部和白宫的高级官员跟她通了电话。一开始他们高高在上,但还算客气,说她并不理解威瑞森公司案件法庭指令的意义和“背景”。他们想约她在“下周的某个时间”安排一次会面并做出解释。

简宁告诉他们当天就要发布消息,除非得到不能这样做的确切理由。这时他们变得更加蛮横无理:他们说她不是“负责任的记者”,《卫报》也不是一家“负责任的报纸”,因为它拒绝给政府更多的时间来阻止消息的发布。

“没有哪家正规的报纸会在没有跟我们会面的情况下如此迅速地发布新闻。”他们说,显然是在为争取时间而拖延。

简宁语气中透着强烈的不满,这让我备受鼓舞。她强调说虽然她一再询问,这些官员仍没能清楚地解释发布这些新闻会如何损害国家安全。可是简宁仍不同意当天发表。通话最后她说:“我看看能否联系上艾伦,然后再决定怎么做。”

我等了半小时然后直截了当地问:“我就想知道今天还发不发这条新闻了?”

她避开了这个问题,说联系不到艾伦。显然她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美国政府的官员们指责她不负责任;另一方面,我这里毫不妥协步步紧逼。最重要的是,报纸的总编还在飞机上,也就是说《卫报》190多年历史上最为艰巨重大的抉择要由她来做出。

我在网上跟简宁聊着的同时还一直跟戴维通着电话。戴维说:“快到下午5点了,这是你给他们的最后时限。该做决定了。要么他们发表这篇文章,要么你告诉他们放弃跟他们的合作。”

他说得对,可是我却犹豫了。就在我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国家安全泄密事件曝光前一刻把《卫报》甩掉,这将成为一桩巨大的媒体丑闻。就算我做出公开解释,这仍会给《卫报》带来极大的伤害,结果反而可能会逼他们通过攻击我来为自己辩护。我们将卷入一场闹剧,一场给大家都造成伤害的闹剧。更糟的是这将让民众不再关注事件的核心——国安局丑闻。

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担心:即使跟《卫报》这样的大型媒体合作,把几十份国安局秘密文件公布出来也是冒险之举。如果在没有机构保护的情况下单打独斗,那更是险上加险。朋友和律师们给出的明智告诫不断在我脑中回响。

我正犹豫着,戴维说道:“你别无选择。如果他们不敢发表,那么他们就不适合你。你如果被恐惧操控将难成大事。这就是刚才斯诺登得出的教训。”

我们一同商量着跟简宁网上沟通的措辞:“现在已经5点了,这是我给你的最后时限。如果不在30分钟内立刻刊登稿件,我将终止与《卫报》的合作。”刚要点击“发送”,我又迟疑了一下。这句话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仿佛是勒索信般的做派。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卫报》,所有的一切都将公开,包括这句话。所以我缓和了下语气:“我明白你有你的顾虑,必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但我要继续前行,做我认为需要做的事情。很抱歉这件事没能做成。”然后我点了“发送”。

没出15秒,我旅馆房间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简宁打来的。“我觉得你这么做很不公平,”她说道,毫无疑问有些烦躁。如果我离开,那么没拿到任何机密文件的《卫报》将失去报道这件事的所有机会。

“我看你才不公平呢,”我答道,“我反反复复地问你准备什么时间发表,可你却不肯明确回答,只是搪塞。”

“我们今天就发表这篇文章,”简宁说,“最多再等30分钟。我们只是在做一些最后的编辑、设计标题和排版工作,5点半之前就能完成。”

“好的,如果这样安排,那没有任何问题。”我说,“我肯定愿意再等30分钟。”

下午5点40分,简宁给我发来了一个附带链接的即时信息,我已经为此等了好几天。“文章已经发表。”她告诉我。

标题是这样写的:“国家安全局每天都在收集数百万威瑞森公司用户的电话记录。”副标题是:“独家专稿:要求威瑞森电信公司呈交所有电话数据的绝密法庭指令,表明了奥巴马政府国内监控的严重程度。”

在这之后,是海外情报监控法庭授权指令的链接。我们文章的最初三段就把全部内容和盘托出:

“威瑞森电信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之一,按照4月发布的一份绝密法庭指令要求,国家安全机构目前正在收集该公司数百万美国用户的电话通信数据。

“《卫报》掌握了副本的这份法庭指令要求威瑞森公司‘每天持续不断地’向国安局提交系统内所有电话通信的数据,无论是美国本土通话还是本土与海外的通话均是如此。

“这份文件史无前例地表明,在奥巴马政府的统治下,数百万美国民众的通信记录正在被不加区别地大规模收集起来,无论他们是否有任何不当行为的嫌疑。”

这篇文章立刻激起了很大反响,远远超乎我的预期。那天晚上它成了所有全国性新闻的头条,主导了政治和媒体领域的讨论。几乎各家全国性的电视台都要求采访我,让我感觉应接不暇,包括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微软全国有线广播电视公司(MSNBC)、全国广播公司(NBC),包括著名节目《今日秀》(Today Show)、《早安美国》(Good Morning America),等等。我在香港花了很多时间接受众多关心此事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采访,他们都认为这次报道的内容是重大事件,是真正的丑闻。尽管我经常与体制内媒体立场迥异,这也堪称是我在政治领域撰写报道的职业生涯中一次不同寻常的经历。

不出所料,白宫的发言人立刻为大规模收集通信数据做了辩解,说这样做是“保护国家免于恐怖分子威胁的关键措施”。参议员情报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戴安娜·范因斯坦(Dianne Feinstein)是国家安全监控政策的忠诚拥趸,她告诉记者们说这一计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民众希望保持本土安全”,这让人不由再次想到“9·11”事件之后的恐慌情绪。

但大家对这些说法似乎都不以为然。亲奥巴马的《纽约时报》在社论版发表了一篇文章,强烈谴责政府的做法。在题为“奥巴马总统的天罗地网”的这篇文章中,该报指出:“奥巴马政府的这种说法意味着行政部门将行使被赋予的任何权力,而且很可能将其滥用。”在嘲讽政府生搬硬套地以“恐怖主义”为由来为监听计划辩护时,社论宣称,“政府已无任何公信力”(因为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文章发表几小时后,《纽约时报》悄悄地软化了一下这种谴责的程度,在前边加上了“在此问题上”这几个词)。

民主党参议员马克·尤德尔发表声明指出,“这种大规模的监控应该引起所有人的警惕,我曾经说过,民众应该为政府行为的这种僭越感到震惊。”美国民权联盟说,“从民权的角度来看,这一计划可以说令人无比惊恐……它超越了奥威尔小说中描述的那种恐怖情况,进一步证明了在多大程度上基本的民主权利已经秘密地受到了不负责任的情报机构的压制。”前副总统阿尔·戈尔(Al Gore)登录推特转载了我们的文章,写道:“只有我这么看吗?无所不在的监控难道不是极为令人愤慨吗?”文章发表不久,美联社就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议员那里证实了我们一直极为怀疑的内容:大规模的电话记录收集计划已经持续数年之久,而且面对的是所有美国大型电信公司的用户,不仅仅局限于威瑞森公司。

在针对国安局写作和发表言论的这7年里,我从没见过任何爆料引发如此程度的公众兴趣和激情。不过现在并没有时间来分析反响何以如此巨大,为何会引发这样大规模的公众兴趣和激愤;当前我的想法是乘势而上,而不是努力去搞清楚背后的原因。

香港时间中午时分,电视采访最终结束后,我直接去了斯诺登住的旅馆房间。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看有线电视新闻网的节目。嘉宾们在讨论国安局的问题,为监控计划的范围感到震惊,令主持人愤怒的是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几乎每一位嘉宾都对国内大规模的监控进行了谴责。

“监控无处不在,”斯诺登说道,显然很是激动,“我看了你的所有采访节目,看来大家都明白了这一点。”

这个时候,我切实体会到了一种成就感。在文章发表的第一天,事实就已经证明斯诺登昔日最大的担忧——他舍命爆料却没有人会关注——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我们没看到一丝一毫的漠不关心。我和劳拉一起,帮助他发起了我俩一致认为极为迫切的那场辩论,而现在我看到他在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大家都以为只有这一篇报道,以为这是单独的一次爆料,”斯诺登说道,“谁也不知道这仅仅是冰山的一角,后面还有更多的内容。”他转身看着我问道,“下一篇要写什么?什么时间发表?”

“‘棱镜’计划,”我答道,“明天。”

我回到了旅馆的房间。尽管已经接近6个晚上没合眼,但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太兴奋了。下午4点半,作为唯一的短暂休息的希望,我服下了一片安眠药,把闹钟定在了下午7点半,因为我知道,那个时间纽约的《卫报》主编们会上线。

那天简宁上线很早。我们互相祝贺了一番,都对文章引发的反应感到惊讶。显而易见,我们交流的口气立刻就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刚刚一起应对了一次重大新闻的挑战。简宁为文章感到自豪,我则为她坚持抵制政府恐吓、决定发表文章感到骄傲。《卫报》已经无所畏惧而又令人钦佩地渡过了这个关口。

尽管当时看起来拖延了很久,但现在回想一下,《卫报》显然动作麻利而又果断,我敢肯定,比任何同类媒体都要迅速快捷。简宁现在也很清楚,报纸方面绝不会就此打住。她告诉我,“艾伦坚决要求今天发表关于‘棱镜’计划的文章。”我当然是乐不可支了。

“棱镜”计划遭到爆料之所以影响如此重大,是因为这个计划使得国安局几乎可以从互联网公司得到他们需要的任何信息,而世界各地的亿万民众都把互联网作为他们的主要通信手段。他们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9·11”事件后,美国政府通过的法律允许国安局开展大规模的监控,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不加甄别地监控任何人。

能够约束国安局监控活动的是2008年的海外情报监控法案修正案。那是在布什时代国安局无法无天的监控丑闻之后两党控制的国会通过的,其关键内容在于有效地把布什的非法计划赋予了合法地位。丑闻被披露后,布什曾经秘密授权国安局监控美国人和在美国的外国人,因为他们需要探寻恐怖分子的行动。该法案废止了国内监控原本需要的法庭授权,导致成百上千名在美国国土上的人受到了秘密监控。

尽管有人抗议说这项计划违法,但2008年的海外情报监控法案还是授权其实施,而不是予以终止。这条法律的基础是“美国人(美国公民和合法居留者)”和其他人是有区别的。如果要监控美国人的电话或电子邮件,那么国安局就必须得到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单独授权。

但对其他人来说,不管身处何处,国安局进行监控时都不需要申请法庭授权,哪怕他们跟美国人通信也无关紧要。根据2008年法律的第702条,对国安局的要求只是每年向海外情报监控法庭提交一次他们决定监控目标的指导方针,然后就可以得到授权开展工作,而标准则是监控只要“有助于合法地收集外国情报”即可。得到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授权后,国安局就有权确定任何外国人作为监控目标,可以强制要求电信公司和互联网公司提供任何非美公民的通信情况,包括脸书聊天、雅虎邮件、谷歌搜索情况等。没有必要向法庭证明此人犯有罪行,或者提交此人可疑的理由,也没有必要把监控过程中涉及的美国公民过滤出去。

《卫报》编辑首先要做的还是通知政府方面我们的意图——发表关于“棱镜”计划的报道。一如既往,我们将在纽约时间那天的最后时间告诉他们。这意味着他们不会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提出反对意见,尽管难免抱怨,但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应对。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要了解一下国安局文件中提到的提供信息的那些互联网公司是如何评价此事的,比如脸书、谷歌、苹果、Youtube、Skype,等等。

因为还要等几个小时,我就回到了斯诺登所住旅馆的房间,当时劳拉在那里跟他探讨一些问题。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已经迈过重要的门槛发表了第一篇爆料文章,斯诺登明显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了。我进去后,他在门边又放了几个枕头。有几次,在想要让我看电脑中的一些文件时,他甚至在头顶盖上了一床毯子,以免天花板上的摄像头拍摄到他的密码。电话响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谁会打电话呢?响了几声后,斯诺登试探性地接了起来,原来是旅馆的主管看到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的标牌后询问是否需要整理房间。“不用了,谢谢。”他简短地答道。

我们在斯诺登的房间里碰面时气氛总是非常紧张,而当文章发表后氛围就更加紧张了。我们不清楚国安局是否已经判断出了泄露机密的知情人是谁。如果他们已经查明情况,那么他们会知道斯诺登的住处吗?随时都很可能有人敲响斯诺登房间的门,让我们的合作非常不愉快地瞬间终止。

我们交流的时候,电视一直开着,似乎一直有人在谈论国安局的问题。关于威瑞森公司的新闻播出后,新闻节目基本上一直在谈论“不加区分地大量收集”、“当地的电话记录”和“滥用监控权”。在讨论后续报道的过程中,我和劳拉看到斯诺登一直在关注他引发的这股狂潮。

香港时间下午2点的时候,我接到了简宁打来的电话。

“发生了非常怪异的事情,”她说,“各家电信公司都极力否认国安局文件的内容。他们坚持说从没听说过‘棱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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