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中许多人不知,平静的大洋却隐藏着一个更凶险的敌人--坏血病。战胜这个敌人的利器在岸上的果林。可南美海岸密布西班牙要塞,上岸也就意味着与西军决一死战。
英军士兵划着小艇冲向海滩,与他们几乎同时到达的是一支闻讯赶来的西军小队。两军在沙滩上对阵,中国代表们站在甲板上看得真切。双方先以整齐的排枪对射,接着西军士兵拉出那令人生畏的托兰多钢剑,狂叫着冲了上来。英军也不示弱,抄起大铁斧和大铁锤迎战。两支铁甲军迎头相撞,喊杀声顷刻间就被金属的敲击声淹没,沙滩上到处寒光闪闪,火花飞溅。不到一杯茶的工夫,胜负便已明了,西军士兵尽管身披坚固的铁甲,但是在英军重型兵器的捶击下一个个五脏俱裂,吐血身亡。
在船上观战的中国武将们不禁感叹道:“我们中国古代也有挥舞百斤大锤的英雄好汉,可自明朝开国这两百多年来,我们变软了,将士们多注重花拳秀腿,少注重实战价值。”
岸上的西军终于不支,纷纷夺路而逃。不多时,英国士兵得胜归舰,每人背扛一大包翠绿色的酸苹果。
“海盗,海盗!”金山镇又一次锣声大起,刘知府紧张地登上城墙亲自观阵。海湾口,一艘西洋战舰直冲而来。刘大人惊恐地发现,这艘战舰比以往入侵的西夷战舰更长更宽,战舰侧舷乌洞洞的炮口密密麻麻。
西洋舰放慢了速度。随着三声礼炮,舰首忽然飘起了一面新中华府大旗。刘知府正在纳闷之际,眼力好的官兵大叫起来:“那是张大人,公使团回来啦!”
公使张国利站在高高的甲板上,看着熟悉的金山镇码头和街道渐渐驶近,两行热泪禁不住夺眶而出。离家三年啦,连故乡的海风都是那么的清新!
皇家亲王号停靠金山镇码头时,岸上已人头济济,锣鼓喧天,刘知府和其他官员穿带整齐分立码头两旁为公使团接风。还没等张国利走近,刘大人便一个快步迎了上去,一把抓住张公使的手臂,脸上老泪纵横。他只说了一句:“张大人辛苦啦!”就再也说不下去,所有人都以为公使团遇上了不测。
刚一上岸,英国传教士们便东张西望,嘴里念念有词。中国城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新奇和诱人!与此同时,码头上的百姓则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些长相奇特的英国人。
“这人怎么张着双绿眼睛?”
“我看他的红胡子更怪!”
领头的红胡子教士见百姓似乎在说自己,便热情地向他们打招呼:
“Hello! I am Father Brown. How do you do?”
“好肚油肚?他在说我吗?”一个富农模样的人拍了拍自己微微发福的肚子,谦虚地摆摆手。他满脸堆笑地说:“过奖,过奖!等过年时再加点油水,肚子就更有福相!”
站在旁边的一些没有“油肚”的市民看见教士的肚子也挺“威风”的,便纷纷上前搭话:
“红胡子老哥你也一样,好肚油肚!”
“好肚油肚!”
红胡子教士“听懂”了最后那四个词,不免幸喜若狂。这些中国人这么快就学会了讲英语,真是奇迹啊!教士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大声说道:“感谢主的恩赐,让我们有幸踏上这片神奇的国土!”
在场百姓全都哈哈大笑。天底下竟然有如此怪声怪调的语言!
刘大人仔细听取了张国利的治国设想。他觉得与英国人做贸易、仿照英国工厂都是富国强兵的良策。至于兴办洋校,他却有些顾虑。
“这洋学果真比圣贤之道更有用吗?本官不想误人子弟啊!”
“刘大人请放心,我们可以让洋教士先试着教教,看效果便知。”
“此计甚妙,此计甚妙啊!”
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新中华府正式实施张国利的改革新政。从皇家亲王号战舰上购买的火枪火炮成了新中华府军器局的第一批仿制样本。此外,公使团代表们根据在英国学到的新型火药配方和制造工艺,成功开设了第一家水动力火药厂,所有碾磨和混合均为机械化,所造产品组份稳定,质量上乘。
新政鼓励办厂通商,大批贫苦农民为此弃农从工。富农地主们不得不依赖新型农具和畜力,自己下田苦干。所幸的是,新中华府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无需精耕细作也能丰收。
这一阵子,张国利一心扑在办校上。他仔细研究了英国传教士的办校经历和课程设置,在他的安排下,一批有才干的成人也入教会学校学习,他们便是日后新中华府官办小学和官办中学的老师们。当然,张大人的梦想是有朝一日创建“金山大学”。
“艾尔,别紧张嘛!那牧师为人善良,不会难为你的。”王二战战兢兢地跟着爱蜜丽往前走,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着气:为娶老婆,只能豁出去了!他们总不会让我给耶稣磕十八个响头吧?
牧师的确没有过多地难为王二。他说,入教只有两个条件:一,要证明自己的诚心。王二在心里笑,这个好办,该说的话我早已背熟了!二,必须通过口试。
他一下子傻了。怎么又要考试?原来在学堂里不知挨了先生多少揍,不知这位红脸牧师的戒尺有多粗?可不考怎么娶老婆啊?他咬了咬牙答应了。
结果大出意料,牧师考的内容与爱蜜丽每天晚上教的几乎一模一样,王二对答如流,顺利通过了口试。
这真要好好感谢我的爱米粒!他想。多亏她那么早就开始帮我复习,这么多东西要临时抱佛脚可不行,抱耶稣脚也没用!想想也怪,这……这不象是巧合!莫非她心里早有那个打算?唉,我王二怎么就那么……突然,冰凉的水溅到他的额头上,打断了他的思绪。牧师正在用圣水为他洗礼呢。
两人开始张罗婚礼的事。总督送的那袋银币可真是及时雨,爱蜜丽在新阿姆斯特丹镇买到了一套漂亮的婚纱。可轮到王二买礼服时,他隔着裁缝店的玻璃窗看了一眼便摇头离去,那些黑不溜丘的衣服让人怎么穿啊?
“艾尔你去哪儿?”爱蜜丽大声叫住了他。“你没有礼服怎么去婚礼?”
王二回头望去,她那张粉红色的小脸蛋因生气而变得愈加红润,愈加动人。他叹了口气,回到了裁缝店。
“先生,您想要什么款式的礼服?”裁缝殷勤地问。
“你的这些衣服全是垃圾,我一件也看不上!”王二忍不住大喊道。
“你!不想买东西,别来这儿胡闹!”裁缝瞪着王二,一指大门,下了逐客令。
王二在心里大喊不妙,要为这点小事闹翻,爱米粒或许再也不会理睬自己!他狠了狠心,将自己的那份银币啪地按在桌子上。“谁说我不买东西?我买!”
裁缝见自己桌子上一下子多了十块闪光的吉尔德银币,立刻傻了眼。想想自己苦干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银元,而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人竟然一出手就给十块!难怪别人都说,中国遍地是金。那位小姐真幸运,自己为什么没有与那些中国人沾亲带故的福分呢?
“先生请别生气,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为您度身定做。”裁缝笑眯着眼,又恢复了先前的殷勤。
王二昂起头说:“一件真正的礼服应该是这样的……”
裁缝拿出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将客人所说的要领记录下来。“先生,这没问题。”他最后肯定地回答。
婚礼当天,两人穿戴完毕,样子还真不错:爱蜜丽身穿带拖摆的纯白色长裙,头披美丽的白纱;王二则一身大红宽袖袍,腰束金丝腰带。
走出自己的小屋,王二看了又看爱蜜丽的婚纱,最后忍不住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好是好,只是……”王二四处张望。他看见邻居家的花园,顿时有了主意。
不一会儿,一支大红花插上了爱蜜丽的金发。“嗯,这下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他站在一旁,越看越为自己的新创意得意。
爱蜜丽朝着他甜甜地一笑。“只要你喜欢。”
不出一年,爱蜜丽生下一大胖儿子,王二喜不胜收。他对妻子说:“这样吧,你出几个名,我来选。”
“Pieter.”
“彼得?”他大喊道,“不行,不行,太普通了。”
“Jan.”爱蜜丽又说。
“杨?这到底是名还是姓啊?”
爱蜜丽背过身去。“你怎么这么挑剔?我身子还疼着呢,需要休息!”
“我亲爱的小仙女,再出一个名,就一个啊?”他双手搂着她的腰苦劝道。
“Vincent.”她终于说。
“万胜?这个名字有气势!他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又过了几年,爱蜜丽生下一女,取名时还是老规矩。她苦笑一声说:“我就出一个名,不行你自己想办法!Megan.”
“什么什么?麦根?”王二惊呼。爱蜜丽在心里连喊糟糕,这次他又没完了!
“哎呀我的爱米粒,你起的这名与你自己的一样美!知道吗,我们庄稼人视粮食为命根子,有了麦根这样吉利的名字,往后的麦子一定年年丰收!”
〖注12〗人命天定是加尔文教的信仰基石。作者本人不是基督徒,也不想在小说中对各种宗教信仰进行褒贬评估,但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探讨却是贯穿整本小说的核心,因此本书不得不多次引用教徒们的话。
上篇第七章成长 “麦根,快捂上耳朵。”万胜挺了挺还没有枪高的身子,费力地端起了一支粗大的火枪。
“乒!”一团白烟冲出了枪膛,松鸡从树叶间应声落下。“打中了,打中了!”麦根一个箭步先跑了上去。
“嘿,你们两个小土人,拿我的猎物干吗?”林子的另一头走出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他头戴插着孔雀羽毛的礼帽,一手举着朗姆酒壶,另一手提枪,很显然是从城里出来打猎游玩的富商。
“先生,我只听见一声枪响,这只松鸡肯定是我打的。”万胜很有礼貌地上前解释。
“哈,土人还会说荷兰话!”那富商惊讶地张大了嘴。万胜和麦根隔着很远便已闻到了他嘴里喷出的酒气。
“我们不是土人!”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别装了,就凭你们那头黑发和黑眼睛,错不了!听着,那破鸟我可不稀罕,你们想拿就拿吧。”
“先生,你一定是搞错了……”万胜还想继续解释,可那富商已哈哈大笑着离去。
他走出几步,回头又说:“别傻站在那儿,你们的土人爸妈正在林子里嗷嗷叫着找你们回家呢!”
“这实在太可气了!”万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说我们是土人?嗷嗷乱叫?”
“那人一定是喝醉了酒说胡话,别理他!”麦根朝着他消失的方向瞪了一眼说。
“可黑头发,黑眼睛又怎么了?”万胜还在不解地思索。住在这附近的村民全都认识他们一家,对他们也一向彬彬有礼,没想到今天突然冒出个城里人这么说!
“别再瞎想了,继续陪我玩吧!”麦根推着他的肩膀,撒起娇来。可他还在生那人的气,无动于衷。她悄悄地将嘴凑到他耳旁,大叫一声:“嗷,嗷!”然后笑着一溜烟地跑开了。
“好你个野人妹,看你往哪儿跑?”万胜终于被她逗乐,紧追而去。麦根跑得更欢了,快乐的笑声回荡在密林之中。
“妈妈,妈妈,今天遇到了件怪事。”万胜一进家门便说,“有个城里人竟然说我们是嗷嗷乱叫的土人!”
“瞎说,你们是真实的荷兰人。”爱蜜丽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说吧!”麦根朝着万胜胜利地一笑。
爱蜜丽想了想补充道:“再说,土人称印地安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也不嗷嗷乱叫。那城里人简直一派胡言!”万胜还想问什么,但到嘴边的话又被咽了下去。
“今天你们玩得也够多了,赶快来读书写字。”爱蜜丽说完拿出了她的圣经,这是家里唯一的一本书。
“爸爸,爸爸,我有件事问你……”从田里归来的王二还未卸下农具,就被儿子拦在门外。
“你说的话爹听不懂!”王二厉声打断了他的荷兰话,心想:在这儿教他说汉语真不容易,等他长大后一定让他去金山镇磨练磨练。
万胜顺从地换成了中文。“今天遇上了……可妈说我们是荷兰人。”
“你们是中国人!”
万胜想了想,父亲的话似乎回答了他心中的疑团。“中国人是不是都和我一样,长着黑头发,黑眼睛?”
“说得对!”王二满意地看了儿子一眼。他不禁想起了当年看这两个孩子出生时的情景,那时他真替他们捏了一把汗,要是孩子们张着红毛绿眼,以后怎么回去见他们奶奶?
“爸,跟我说说中国吧!”
王二笑着给他讲述了美丽的金山镇,那儿的城墙比家门口的云杉还高,那儿好吃的比比皆是,还有五彩缤纷的丝绸衣裳……
万胜听得出了神。“我想去中国!”
王二又一次微笑。“等你长大吧。”
“怎么叫长大呢?”他张大了眼问。
王二取出小刀,踮起脚,在小木屋的墙上刻了一条线。“等你长到这儿。”
“这么高?”
“你一定行!”他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的身高是他最大的骄傲,他小小年纪已差不多与自己一般高矮,以后让他奶奶见了,一定会让她乐得笑上一整天的!
“爸,我还有个问题。”万胜朝父亲诡谲地一笑。“为什么我说荷兰话时你总说听不懂,但妈说同样的话,你却句句都点头称是?”
他的后脑勺立刻遇上了父亲的手掌心。“好你个臭小子,小小年纪已开始管老子的事了!”万胜嬉笑着离去。
“有谁能说一说杠杆的原理?”
官办中学的教室内,一排排小手都举了起来。“用力点与载重点离支点的距离之比等于重物重量与用力度之比!”
端坐在教室后的新上任知府张国利满意地点点头,悄然离去,走向他的下一站视察。
原知府刘大人告老还乡时,曾向朝廷一再推荐张国利为下一任知府,这个建议立刻得到了批准。对于住在京师豪华大宅内的明朝官员来说,赴新中华府任职与充军发配差不多,有人愿意“替罪”自然理想。张大人走马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访各行各业,了解这十几年变革的成功与不足。他知道,朝中一定有人对变革不满,但他和刘大人靠的是那份当年朝廷下达的“自治许可令”。说来也怪,打那时起,京师几乎再也没有发来任何批文指示,新中华府似乎给朝廷遗忘得一干二净。
在走访之中,张国利欣喜地发现,当年的破落农民如今全都成了薪水丰厚的能工巧匠,新中华府百姓吃穿不愁,生活蒸蒸日上。现在唯一的担忧便是西夷入侵。
“张大人,新军列队完毕!”
校军场上,那些装备精良、盔甲披肩的新军士兵看上去面目一新,令人振奋。张知府兴奋地说:“传本官之令:放上草人,实弹演习。”
士兵们扛着沉重的火绳枪和铁斧开始向稻草靶人冲锋。没跑出多远,一些士兵已不堪重负,落在了后头。队形散乱的士兵终于跑到了靶人跟前,纷纷开始装弹射击。零落的枪声过后,一些心急气盛的士兵抄出铁斧冲了上去,对着靶人乱砍一气,其他士兵被迫停止射击,以免误伤自己人。
张大人皱起了眉头。“本官虽不是武将,但我见过洋人打仗那样子,同样的兵器拿在英国人手里有一种压倒敌人的气势,可拿在你们这些人手里就少了许多!”
“大人,这些新玩意儿我们从未在实战中使用过,也琢磨不出什么战法,士兵们能把枪打响已很不错了!”有一军官神色为难地解释道。
张大人立刻虎起了脸。“你是说,我们必须再败在西夷手下一回,才能学会火器作战的新战法?”
“末将可不是这意思!末将言语不当,请大人恕罪!”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们的难处,这不全是你们的错!”张大人忧心忡忡地离开了校军场。问题明摆着,新式武器容易造,但适合新式武器的新战法却来之不易,这需要实战经验,换句话说需要血的代价!怎么办?
“万胜,你少喝一点!”麦根不满地看着他说,“你把家里的牛奶都喝完了,让我喝什么?”
他终于放下了盛奶的大桶。“妈说了,多喝牛奶能长身高。等我长到那条线,就可以去中国了!”他又瞥了一眼墙上的线,心里说:快了,快了!
“你一走,谁陪我玩啊?”麦根焦急地看着哥。
“到那时,你也长大了,就不想玩了。”
“我永远玩不够!”
万胜笑了笑。“好,那就给你找个男朋友。”
冰雹般的小拳头凌空落下。
万胜挺着铁塔般的身躯胜利地站在父亲刻的线下,他终于长大了。
“见着张大人,一定得替爹向他老人家问候请安。”王二说着又递上一块布。这是他特意让爱蜜丽缝制的大明护照的仿制品,她在下面用荷兰语加上“爱蜜丽”和“新荷兰”两行小字。
“收藏好这个,并把它传给你的后代。那块丝巾我们将传给麦根。将来当你们的后代相遇时,无论他们长得有多不同,以此信物即可证明他们原本是一家,都是中国人!”
“万胜,妈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爱蜜丽拿出了她的圣经。“别忘了主的教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要有一颗爱人的心!”
“爸,妈,你们的话我一定牢记在心。”
一家人依依不舍地将他送到河边。望着滔滔南下的河水,万胜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紧张与激动。在密林小村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一种全新的挑战正等待着自己!
爱蜜丽将几块贝壳币放在他手中。“这些钱仅够你几天的食宿。你已经长大成人,以后的路得靠你自己去走,爸妈再也帮不了你。”
“放心吧!”万胜将一半硬币还给了母亲,“这些你们留着给麦根买件圣诞礼物。”
上篇第八章远涉重洋 新阿姆斯特丹镇在这十几年里已大变了样,没人会想到那些车水马龙的鹅卵石大道原本全是破落不堪的泥泞小路。万胜漫步在镇中心最为气派的百老汇大街上,兴奋地左顾右盼。大街两旁均为富家豪宅,前院的花圃一个修得比一个绚丽,数不尽的红黄郁金香、白色香百合在微风中争奇斗艳。
靠着一长列巨型船桅的指示,他很快就找到了镇东河码头。眼前停着一艘三桅大帆船,漆得油亮的黑色船体在绿色的波涛中起伏不定。
“你们去金山镇吗?”
“哪儿?”船上的水手诧异地问。“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
他又走向下一艘船询问,不料还是同一回答。问了一天,只剩最后一艘了,正巧这船的船长室窗户大开着。
“船长,你们去金山镇吗?”
窗口处出现一个手拿酒瓶的秃顶大胡子船长。“什么?你是说中国的金山镇?”万胜兴奋地点点头。终于有人知道金山镇在哪儿了!
“你小子一定是吃饱了撑的!我要肯冒这个风险,就去爪哇运香料,赚得更多!”
万胜顿觉眼前一片灰暗。他想了想,对自己说:没关系,明天还有更多的船入港,还有希望。当务之急是生计问题,不知哪儿能打工挣钱?
“我才不在乎什么金山银山呢,我只需要‘蓝水吧’,那儿可以喝个畅!”街对面有一名醉熏熏的水手大着舌头在嚷嚷,他可能听见了万胜询问的“金山镇”。
万胜抬头观瞧,许多水手也都向着同一方向急走。在街拐角处,一块醒目的招牌写着:蓝水吧。他的眼睛忽然一亮。这家酒吧地处码头区黄金地段,里面一定挤满了从各艘商船上下来的水手。我为什么不在那儿找份工作呢?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通过不断聆听蓝水吧里那些酒鬼的醉话,他终于弄明白了所有商船航线。很不幸,从新阿姆斯特丹出航的船只全都是装载了北美的海狸毛皮回欧洲的。
“英王陛下,这次在下来访的目的是想邀请贵国发派一名军事教官前去新中华府帮助练兵,所有开支均由我方支出,此外,我方还将额外……”
新中华使节还未说完,英王查尔斯已开始摇头。“特使先生,实不相瞒,我国目前战事紧急,实在无力抽调军官赴贵国任职,这事只能等战事平息后再议。”其实查尔斯对中英军事合作一直满怀戒心。
新中华使节垂头丧气地回到伦敦市内的中国商站。他知道,张大人的愿望一时无法实现。幸好有商站这个据点,自己可以慢慢活动。
“快闪开!”随着一声喊叫,伦敦街头顿时一片骚乱。在街上打探消息的中国使节快步躲到了街边。
大地开始震颤,铁蹄的轰鸣声刹那间淹没了四周的一切。鹅卵石大道上,一队重甲骑士跨骑着浑身披挂的“钢铁战马”,手举着盾牌和长矛枪匆匆驶过。
“马上就要开战啦!”街头有人在窃窃私语。
使节忽然想起英王说的“战事紧急”,便好奇地凑了上去。“请问是谁对谁开战啊?”
那市民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位陌生人,带着一丝傲气答道:“你们外国人不晓得,我们的国王与议会闹翻了。听说双方都在组织军队准备交战,这些骑士是国王从外地调来助战的。”
中国使节心中暗喜,原来除了国王外,议会也有军队!他顾作惊讶地说:“这些骑士看上去刀枪不入,谁敢与他们打,必定吃亏!”
那市民环顾四周,然后轻声耳语:“你可不要对别人乱讲,我听说议会军比他们还厉害!”
“这可能吗?”使节直摇头。
“不信你去XX地方看他们练兵!”市民做了一个举枪瞄准的姿势。中国使节在心中哈哈大笑,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油然而生。
几天后,他独自一人等候在英国乡间一幢不起眼的小木屋内。门终于开了,一位绅士大踏步走进木屋。此人乍一看脸上带着凶相,但仔细观瞧,他眉宇目间散发着刚毅和自信。
绅士热情地伸出了大手。“欢迎新中华特使来访寒舍,我是议员奥里弗·克伦威尔。”
“很荣幸见到克伦威尔先生。”双方打完招呼后立即进入正题。“议员先生,想必你已知道在下来访的意图。对于发派军事教官一事,先生你意下如何?”
“这没问题,我会派我的得力干将亨利帮助贵国练兵,只是……做为回报……”听了克伦威尔开出的价,使节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个议员如此黑心!可张大人有令在先,要不惜一切代价!
“一言为定!”中国使节先伸出了手,克伦威尔也微笑着伸出大手握了握。他仿佛看到了一箱又一箱的金锭被运往他的军营。用这笔钱来招募军队,我定要打得那帮保皇党们落花流水!
“给我们每人一扎黑斯达克生啤!”秃顶大胡子船长敲着手中的空杯不满地大喊。
“马上就来。”
“黑头发,是你想去金山镇吗?”船长忽然认出了当侍者的万胜。
“正是!”
船长凑近了一些,轻声说:“告诉你个小秘密,我认识一个东印度公司船长,他们每年都要跑一趟金山镇。到了荷兰后,我跟他说说好话,安排你在他的船上打杂,这样你就可以免费乘他的船了。”
望着万胜惊喜的目光,船长继续说:“不过,你得先付我去鹿特丹的船费。”
万胜连忙拿出所有打工收入给那船长看了看,问:“这些钱够了吗?”在酒桌上的船员们暗自惊呼:这次我们船长发小财了!
不料,船长却摇了摇头。“那艘东印度公司船可不随便带人,这全仗着我的老关系,这些钱还太少!”见万胜很着急的样子,他知道眼前这傻小子已身无分文。他笑了笑说:“我们的船两个星期后才走,把你这两个星期的工资加上,我或许可以考虑。”
“多谢船长!”万胜兴奋地离去。这毕竟是他第一次听说有人肯去金山镇。
“可船长,东印度公司是咱们的贸易死敌,你怎么会认识他们?”酒桌上一名船员忍不住问。
大胡子船长哈哈大笑。他举起一整扎啤酒,说:“这是那傻小子送我们的,干!”
北大西洋上的风暴终于过去,太阳在落入海平面之前最后一刻钻出了浓云,将大海染成一片金黄。在一艘东行的荷兰商船甲板上,水手们兴奋地看着西下的斜阳,深吸着醉人的海风,这熟悉的气味告诉他们,欧洲海岸近在咫尺。
万胜也站在甲板上观看日落,此时此刻他却一脸愁云。金山镇在太阳落山的地方,而我万胜却在往东跑,真是疯狂!不知那大胡子船长的话可不可信,但我实在也没有其他选择。
“英国人来啦!”了望水手惊叫一声,船上的轻松气氛顿时消失。“挂满帆,右转舵!”荷兰商船嘎嘎地向一侧倾斜,开始紧急规避。远处,一艘英国商船杀气腾腾地直冲而来。
昔日的盟友早已反目为仇,为了争夺海上贸易垄断权,英荷两国商船大打出手。每次在海上狭路相逢,胜者杀人掠货,绑架人质以求赎金的事常有发生。
荷兰水手以其丰富的驾船经验,开着帆船灵巧地左右急转。不料,英国水手毫不逊色,英国船最终还是赶了上来。在一通炮火过后,荷兰船被迫升白旗投降,所有荷兰俘虏全部被押上了英国船盘问。
“这家伙身无分文,把他扔海里算了。”英国人开始讨论对万胜的处置。
“我看他有把子力气,可以留在船上打杂!”
英国船长在一旁直摇头。“他有力气但吃得也多!把他与其他荷兰穷鬼一起放上小艇,让他们随波逐流去吧!”
万胜的心一沉。他尽管没学过英语,但英语与荷兰语十分相似,他已猜出了个大意。没想到自己这辈子就这样完了,如果让爸妈知道了他们会何等地伤心!
“慢着!”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甲板的另一头传来。大家循声望去,说话者穿着金丝镶嵌的墨绿长袍,头戴宽檐卷边帽,帽子上插着一支闪亮的天鹅羽毛,在风中来回摆动。原来那是位搭船的英国富商。
“船长,这个黑头发荷兰人的饭钱由我来付!”富商大步走到近前,随手扔给船长几枚金镑。
“可他乘我的船还要付船费!”贪心的船长不满地嚷嚷。
“这样吧,在船到达目的地之前,你让他在船上打杂,为自己赚路费。”
“干这么一点活怎么够……”船长的话嘎然中止,他那张僵直的脸上忽然露出了笑容。富商已把整整一袋金币全部塞在他的手中。
“好,就这么定了。你们几个带那黑头发去刷地板吧!”
万胜恍恍惚惚地跟着水手们离去。那位好心人是谁?为什么只救我一个?他没有细想,因为水手们已将最繁重的工作扔给了他。工作之余,他分到一块石头般硬的风干面包。
“先生,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你真是位好心人。”
站在甲板上观景的富商含笑地转过了头。自己已等了他好久了,可出乎意料的是,那黑头发荷兰人说的竟然是流利的英语!
“上次那事就别再提了。你的英语说得这么好,上船时怎么没听你说过?”
万胜高兴地一笑,“谢谢先生。我原本不会说,是船上几位好心的水手教的。”
“就这几天工夫学的?真不容易啊!”富商赞许地点着头。自己正需要这样一个聪明好学的伙伴。“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我总觉得你长得不象荷兰人,是我看错了吗?”
“你说得不错。我父亲是中国人,他原来是……”
“那你会说中国话吗?”富商忽然变得激动异常。
“当然啦,先生。我父亲从小只对我讲中国话!”
太好了!“富商”心想,我第一眼见着他时就隐隐地感到这点,果不出所料!“以后叫我亨利。”
“是,亨利。我的名字叫万胜。”万胜高兴地伸出了手,与亨利紧握。他是自己离家后遇上的第一个朋友。
“如果你愿意,上岸后当我的助手如何?”亨利十分恳切地望着他。
万胜却摇了摇头,面带歉意地说:“实不相瞒,我已计划好了去新中华府的金山镇,为那儿的张国利大人效力。”
亨利在心中一笑。世上竟然有这么巧的事,真要感谢上帝!“万胜,你相信命运吗?”
他被这一突如其来的问题问住了。记得母亲常说,一个人的命运是上帝决定的,不能不从,可自己当时完全不理解什么叫命运?“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你的问题,我自己没有切身感受。”
“你应该信!”亨利十分肯定地说。“知道吗?我们这艘船的目的地正是金山镇,而我也是去为那位张先生工作的!”
上篇第九章编练模范军 巨大的金山镇城楼渐渐驶近。城楼最高处,一面红绸缎子旗迎风招展,旗上闪耀着一个醒目的大字--新。万胜换上了亨利送的呢子大衣,早早地站在大风呼啸的甲板上翘首观望。熙熙攘攘的码头上,各种南北风味小吃摊比比皆是,商贩大声吆喝着:“菜肉馄饨,大肉馅饼……”
这是他生平头一回从别人口中听到父亲教他的汉语,心情顿时变得无比激动。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万胜随着一小队英国商人来到一座高大的牌楼前。牌楼上,四个烫金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大明海关。
“你们哪位是亨利大人?”一名官府差役在牌楼口大喊。万胜指了指亨利,差役连忙挥手示意。一架大轿无声地停在他们面前。“亨利大人,知府大人有请!”
亨利指着万胜说:“他与我同行。”差役会意地一点头。又一架大轿被抬了过来。
万胜望了一眼那些光着膀子的轿夫,他们黝黑的肩膀被磨得红肿红肿。他的心一阵紧缩。“我还是步行吧。”
那差役象看怪物一样打量了万胜一番。他摇着头嘀咕道:“这些洋人,真不可思议!”轿子队开始缓慢地向衙门方向移动。
领略了金山镇的许多富家大宅后,新中华知府衙门却没有万胜想象的那么雄伟壮观,只有大门口的两只石狮为衙门稍稍增添了一丝威严。
“贵客登门,有失远迎啊!”一位穿着旧官袍的大人笑呵呵地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意外地发现眼前站着两位穿洋装的人,“在下新中华知府张国利,请问你们两位那位是……”
原来他就是父亲常提起的张大人,万胜高兴地想,他果真象爸所说的那样和蔼可亲。万胜按父亲教的礼节,一作揖。“张大人,这位是亨利先生。我姓王,名万胜,是他的旅行伙伴。”
张国利听到一个“洋人”会说如此流利的汉语,暗吃一惊。他笑着招呼道:“亨利教官和这位王贤士,里面请!”
“贵客远道而来,一定劳累不堪。本官已安排好了亨利教官的住宿,您先在那儿歇息数日再去新军军营吧!”张大人在大堂内礼节性地说。
亨利将帽子按在胸前,微鞠一躬。“感谢张先生的美意,但军机大事刻不容缓,我建议明天一早就开始练兵!”
“亨利教官不辞劳苦真是令人敬佩啊!好,我们明日校军场见!”
万胜以流利的中英语帮助翻译了所有对话。张大人越听越惊奇,在辞别亨利后立刻将他招入内室。
“王贤士,你的到来令本官十分惊喜。请问贤士从何而来?”万胜简要地叙述了自己的身世。
“王二?你是说那个挑行李的小二?”张大人惊讶得合不拢嘴。
“正是。”
“哈哈,这个小二,不仅活得好好的,还娶妻生子,真有他的!”张国利开怀大笑。十几年来,他一直为当初丢下王二的决定而内疚,现在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王贤士,难得你一片保国之心。新军那儿正需要一位象你这样的翻译,明日你就与亨利教官一起去校军场,一定要协助他好好练兵,看那帮西夷强盗再敢入侵?”
万胜迟疑了一下。尽管他早已知道亨利的教官身份,但对于自己从军打仗却无心理准备。记得母亲常说,要多做善事,少去舞刀弄枪。可她又说过,对付那些西班牙强盗是例外,他们个个都罪有应得!
他挺身抱拳,大声答道:“多谢张大人,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走出衙门前,万胜提出想入父亲学习的那所学堂,学写汉字。
“你父亲没教过你写字?”张大人问。万胜摇了摇头。
“这个小二,还是那老毛病!”张国利叹了一口气说。“当年那所学堂现已停办。这样吧,我让官办小学的语文老师晚上为你补课。”
“谢大人!”
五百名身强体壮、精神抖擞的新军士兵肩扛新型火绳枪,手提锋利的战斧在校军场上列队。他们是几经挑选而出的模范士兵,是全新中华府的骄傲。
“全部放下你们的枪,今天不需要,明天也不需要!”亨利教官出人意料地下达了第一道命令。
“什么?没有武器,怎么叫军队?”士兵们窃窃私语道。
亨利厉声大喝:“对于长官的话只有一种回答,那就是‘是,长官!’,你们在说什么?”
“是,长官!”众人勉强答话。
“好,今天你们要学的是‘时间’!”
谁不知道时间?这个洋人竟敢把我们当小孩耍!大家忿忿地想。
“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钟,一分钟有六十秒钟。”
分?秒?那是什么?士兵们忽然糊涂了。在以农为本的中国社会,时间并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农民种地虽然辛苦,但节奏不快,也不需要象机器运转那样精确。对于这些大都为农民出身的士兵来说,别说分秒,能记住时辰就不错了。
亨利扫视一眼这些迷惑的面孔,继续高声说道:“你们仔细听鼓声,一秒钟敲一下,这就是时间的节奏……在战场上每一分每一秒都至关重要,明白了吗?”
“明白,长官!”大家似懂非懂地答道。
“现在你们跟着鼓声走步,一声一踏步,一定要掌握节奏……你!快了一拍,出去罚跑一圈;还有你,也出去!”亨利严厉训斥那些违规的士兵。
万胜站在队列的最前面,既当翻译又当示范。他动作准确,步步到位,亨利暗自庆幸自己找到了个好帮手。
经过几天的训练,模范军的队列大有长进,但亨利仍一脸的不满。“步点是对了,但你们的步子长短不一!你们看看,这区区五百人就走得如此参差不齐,要是五千人,五万人,会成什么样?重新再来!”
“走步走步,想踢死敌人不成?”训练过后,终于有人发牢骚了。
“那洋教官一定要我们走得齐,可我们是来杀敌的,不是来表演的!”
这时,万胜无意中向他们走来,发牢骚的士兵马上相互使了个眼色,四散而去。万胜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其实他很想帮他们,令他为难的是这些士兵把自己也当成了洋人而敬而远之。
只有一名瘦高个子士兵没有走。
“你叫什么名字?”万胜笑着问。
“高望杰。”他挺直了腰板,两眼炯炯有神地望着对方。
“高望杰,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见了洋人这么怕?”
高望杰做了个为难的表情。“他们说,那些洋教士喜欢将新生儿放在盆里煮着吃。”
万胜差点儿笑出声来。“我也是基督徒,你看我象是吞食婴儿的恶魔吗?”
“你跟他们不同,你长得顺眼多了。”
万胜不自禁地拍了拍高望杰的肩膀,他很高兴有人能这样坦诚地与自己交谈。当他得知对方原本当过猎人时,变得愈加兴奋。“太巧了,我也喜欢打猎,哪天咱们一起去林子里切磋切磋技艺。”高望杰爽朗地一点头。
“说起打猎,你的眼力一定不错。站在大队里打排枪太可惜了,以后我会向张大人建议,将你们这些神枪手们选拔出来,重点训练。”
“多谢王助教!”高望杰原先从未想过自己具备什么特殊才能,经万胜这么一说,顿时信心大增。他觉得有必要也向对方伸出援助之手。“王助教请放心,我会去士兵那儿解释,告诉他们你是个好人。”
万胜摇了摇头。“这是我的事,得由我向他们解释。”
“万胜!你今天在做白日梦啊?怎么走得这么糟?”亨利怒气冲冲地瞪着他说。如果连当示范的都不遵守纪律,那其他士兵就更没指望了。
“长官,我有个问题!”万胜大声道。亨利更恼了,哪有士兵反问长官的?看在对方是自己朋友的份上,他勉强点头答应。
“长官,我们是来卫国杀敌的,不是来列队表演的,为什么整齐的队列这么重要?”
亨利吃惊地一顿。他真不明白自己的朋友今天怎么了?但既然已同意他提问,必须有所答复。“我不想在这儿多解释,但请相信我这个老兵的话,队列不齐的军队上了战场,别说保国卫民,就连你们自己的性命也保不了!我的话说完了,现在轮到你万胜出去罚跑十圈!”
“遵命!”万胜头也不回地出场跑步。他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地为亨利翻译。
“今天,你们再走一遍前天教的队列!”
“是,长官!!!”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从此,没有人再发牢骚,大家见了万胜也不再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