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可惜夕小姐只唱一曲,咱们这辈子恐怕没机会再听第二回了。”.2
当——
间不容发之际,一根箭矢穿空而过,射在剑身上。高威被震得虎口剧痛,长剑险些脱手。
当当当——
又是三箭射来,高威全力格挡,还是退出三步。
只见一匹骏马从南疾驰而来,马上骑者手握大弓,在奔驰中连续发箭,将高威连连避退。
观众仿佛被这忽然而至的骑者唤醒,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喝彩声。
“是她。”夏维小声说着,声音被喧嚣湮没。
(十)北王之女
那个人就在眼前,自己却无论如何也看不清了,仿佛雾里看花,虽然知其美丽,却难以再睹芳容。
“夕小姐……是你来了……”
周阳锦说,嘴里还在涌出血沫,说话已不太清楚。
“锦公子,是我。”夕的语气很平静,没有半点波澜。
“夕小姐……告诉我姐姐……让她好好活下去……”
“我会告诉她的。”
“还有……如果我还能活一天……夕小姐愿……愿意请我去……望星阁看星、听钟么……”周阳锦言未毕,便已气绝身亡。
一时间全场寂静无声,他们只看到那个少年倒在少女的怀里,满身鲜血,再也没有站起来。周阳家的最后一个男人便如此死去了。
夕忽然纵声而歌:
“遥遥秋光昼与夜,满腔少年血。
家国天下多少事,弱肩承担,空有前路,却无明月。
胸有恨,心无杀,何处方是天涯。
顾念执着随意去,放手池畔留影缺。
十六载仓匆,锦绣年华远。
丢弃自在,悲叹长流,竟未与君听晚钟……”
夕的歌声真情流露,听者动容。
颜瑞不禁热泪盈眶,直到最后一句余音盘旋而去,方才知道抹去泪水。
环顾四周,女子都是泪流满面,男子也大多眼眶红润,年少的慎帝更是放声大哭,唯有东、南、西三王和尤金言等少数几人只是面色严峻而已。还有夏维神情轻松,他端着茶碗,吹了吹气,吮了一口,悠然自得地说:“品茶听曲儿看死人,当真是人间美事啊。”
旁人听到夏维的话,无不怒目而视,露出鄙夷目光,夏维仿佛毫不在乎,一一还眼。颜瑞苦笑一下,心想:“喜欢装蒜的家伙。”
“鬼参营高威胜!”安广黎高声宣布,而后做出封赏。
高威跪谢,起身离开,经过夕身边时,夕说:“你该准备棺材了。”
高威没有停步,走回东看台,在众人横眉冷眼中,来到东王东晨迦蓝身后,跪倒说:“主人,属下回来了。”
“很好。”东晨迦蓝只说了两个字。
高威退开,好像故意似的,站到了尤金言、颜瑞、夏维身后,并依次行礼。
尤金言说:“高侍长好身手。”然后就不再理他。
颜瑞回头瞪了他一眼,却没说话。
夏维倒是很热情地说:“小高,刚才你最后那一拳很炫啊,有什么明堂么?”
高威回答:“那是下官家传的碎心拳,一拳心脉与筋骨皆碎,中者剧痛良久方会气绝。”
“哇,这么厉害。”夏维赞赏说,“不过我也会一样的拳哦。”
“维公子聪明绝顶,会碎心拳也不稀奇。”
“当然啦,我的碎心拳稍微有点不同。”夏维双手比划着说,“我嘛,需要先用刀子把人心挖出来,剁成碎末,再放回胸腔里,然后再往胸口打一拳,一样是心脉皆碎,你说对不?”
“维公子的碎心拳自然更加高明,下官远远不及。”
夏维忽然冷冷地说:“那你就等死吧!”
高威面色如常,说:“维公子不会杀我的。”而后便退开了。
此时周阳锦的尸体已由人抬了下去,场地中央只剩下夕一个人站在马旁。她解下长袍,露出一身黯红紧身武装,蓝色腰带束住纤细腰肢,全身上下散发出逼人心魄的青春英气。
“那就是我妹妹。”颜瑞对夏维说。
夏维点点头,端起茶碗,继续装模作样地品茶。
夕从马背上取下一柄长刀,然后轻拍马股,马儿嘶鸣一声,奔离会场。
“第二场,状元榜眼之争。”安广黎朗声道,“北王之女颜夕对西洲剑客雷昂!”
“噗——”夏维把刚喝进嘴的一口茶全喷了出来,呛得连咳数声,骂道:“**!操!操!”
前面的一个老头儿回过头来,抹了抹沾满茶水的脖子,瞄了夏维一眼,沉稳地说:“年轻人,我还没操,你操什么?”
“闭嘴!”夏维按住老头儿的脑袋,盯着西侧看台。雷昂已经从那里走了出来。
颜瑞看出夏维的异样,问:“你认识他?”
“见过一面。”
夏维的目光仍然锁定在雷昂身上。雷昂仿佛早已看到夏维,他一边走进场地,一边抬头向夏维这边望来,嘴角挂着嘲弄的微笑。
安广黎宣布:“比武开……”
“慢着!”一声大喊打断了他。
众人一起望去,只见夏维站在东侧看台上,喊道:“南王爷,武科举是华朝之事,为何会有西洲人参加进来?”
安广黎笑着说:“今日比试,已不是选拔人才。雷昂先生远道而来,便是想见识一下华朝武学。而夕小姐是北王之女,武功之高,皇都尽人皆知。由夕小姐对阵雷昂先生,想必能更加烘托今日之热烈气氛。”
在场之人齐声欢呼响应。这些皇亲国戚、文武朝臣似乎忘了刚有一个年轻人死在场上,现在他们只想看一个美丽的少女和一个异域来客的对决,那一定很有意思。在场之人很少有人见过西洲人的武功,他们也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识一下。
“坐下吧。”颜瑞拉了拉夏维衣角,“我妹妹绝对不会输给什么西洲剑客的。”
尤金言也说:“维公子放心,夕小姐武功之高,恐怕和北王大人也是不相上下的。”
夏维没有作声,他双拳紧攥,目不转睛地望着场地中的颜夕和雷昂,心想:“你们知道个屁!雷昂是受过曙光教会教育的,他不是人,是恶魔,夕武功再高,也不可能战胜他的!操,雷昂是怎么来这里的?”忽然他想通了,猛地望向北看台的安广黎。安广黎也在同时迎上了夏维的目光,然后很和蔼的笑了一下。夏维暗骂:“老狐狸,当日我真应该宰了你!”
“比武开始!”
当——锣声响。响声还未停下的时候,颜夕已经飞身而起,长刀脱鞘,卷起一片刀光冲向雷昂。雷昂的剑也出手了,是一柄西洲的细身长剑,剑身只有手指粗细,以拨挡刺击为主。在颜夕长刀的凶猛攻势下,雷昂被逼得斜身后退,好不容易脱离刀光的笼罩,想要施展游击战术,却又被颜夕紧追不舍地封住去路。
“果然是小母老虎。”尤金言拍手赞道。
“是啊,”颜瑞面带苦笑,“当初因为这个外号,她还咬了我一口呢。”
夏维仍旧紧张地观望着,心想:“小母老虎,有意思。可是老虎永远斗不过恶龙啊!失算了,彻底失算了!”夏维*在椅背上,仰起头不再观看颜夕和雷昂的打斗,他摸了摸额头的冷汗,说:“这次是输惨了,妈的,完败!”
“夏维你怎么了?”颜瑞不解地问,“夕现在占上风呢!”
夏维叹气说:“上风?算了先不说这个,你难道不奇怪,为什么第一场是周阳锦对高威?为什么第二场是夕对西洲的雷昂?而且在这之前,恐怕没人知道比武会是这样安排!”
“确实很奇怪!”颜瑞说,“但是……”
“但是个屁!”夏维急得骂街,“你以为安广黎还会收你这个女婿么?”
“你说什么?”颜瑞勃然大怒。
“阿瑞!”尤金言说话了,“维公子说的没错,前日王爷在密函中说,他已经在妍河北岸布下二十万北王军,一旦皇都有异常,大军就会跨过妍河,横扫河北省,直逼皇都。”
“为什么?”颜瑞也感到大事不妙了。
尤金言说:“维公子,还是由你给阿瑞解释吧。”
夏维心想:“好啊,难听的话都让我来说,万一待会儿风平浪静,我就算是多嘴小人了!”
但火烧眉毛的时刻,夏维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他把颜瑞拉到看台下面,一边望着激斗正酣的颜夕和雷昂,一边向颜瑞解释:“阿瑞,现在时间紧迫,我简单截说,南王要正式叛变。在星寒关大战之前,东南、西南、中南、江南、江北、河南、京西、京畿一共八省都在南王的命令下进入战备状态。这也是没人肯借兵给北王军的原因之一。他答应把女儿嫁给你,无非是想把你稳住,控制在身边,等待今天的计划。今天的计划很简单,就是他南王要杀几个人,首先是周阳锦,这是试探东王是否会把自己的鬼参营亮出来,是否会归入南王麾下。然后就是杀颜夕,能杀最好,杀不了也就算了,反正是借西洲人之手,别人说不出什么。如果颜夕死了,南王就会一鼓作气干掉这里所有异己,这很轻松,现在禁军都是在他手里握着。当然如果颜夕不死,他就要多考虑考虑了。”
夏维一口气把重点讲给颜瑞,要是全盘解释清楚,估计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而且他也有意回避了一些内容,那是他绝对不能说出来的。
但颜瑞毕竟不是傻子,自然听出夏维有所隐瞒,有很多地方还解释不通。他疑惑地说:“可是……”
“别他妈可是了,都要出人命了!”夏维大吼道,“你赶紧去城西三里,西王的第五军驻扎在那儿,你去把他们调过来。”
“西王的军队,我怎么能调动?”
“笨死了,那是你妹妹带出来的军队,你当你妹妹在皇都这么多年就知道逛街看星星啊?她在西王的帮助下召集了一支军队,名义上是西王军第五军,其实是北王军的第十军!你现在去,把他们调到皇都城下,只要城里一有动静,就带兵杀进来!”
颜瑞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维,看得夏维心里发毛。颜瑞终于还是想明白了一些事,他说:“夏维,有你的,原来你和父亲串通好了来骗我!”
“**!你***还有心思计较这些啊?”夏维无奈地大骂,“我不当你爹的义子了,我让你爹收我当义孙,你当我大爷还不行么?大爷啊,你快去调兵吧!我答应你,一定尽全力,想方设法把南王控制住,到时候还让你娶雪香姑娘还不成么?”
“回来再找你算帐。”颜瑞终于离去了。
夏维回到看台上,坐到尤金言身旁,擦了擦满头大汗,大口喝着茶水。
“阿瑞呢?”尤金言问。
“去调第十军了。”
“你跟他说了什么?”
“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都没说。”夏维又喝了一大口茶水,“不过他一定也猜出不少,他亲儿子都得不到信任,反倒是我这义子无所不知,他是够伤心的。”
“那也没办法。”尤金言继续观望比武,“要怨只能怨你这个深不可测的义子出现的太不是时候。”
“妈的,反正我不是好人就对了!”
(十一)血腥夏维
颜夕的刀如同奔腾的大江,滔滔不绝一浪高过一浪。那苗条的身姿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每一次出刀都迅捷如同闪电,每一次进击都精妙得超乎想象。而且她战斗时的呼吸如同吟唱,高高低低竟然像有韵律,让人们想起她方才的歌声,不知不觉间全都入了神,忘记了喝彩,忘记了助威,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在观看一场比武。
眼前的只是一个少女在轻歌曼舞,将她的风华抖落人间。而那个笨拙的西洲剑客雷昂,简直不值一提,他完全被颜夕的刀压制,只能勉强招架,全无还手之力。
尤金言也误以为形势有利,轻松地说:“看来不用调第十军了,夕小姐只要能胜,安广黎的计划就算破灭了。维公子,这次你失算了,让阿瑞去调第十军,呵呵,第十军只听小姐的,就算是王爷亲自去,也不见得能指挥得了。”
“是啊,”夏维瞧着战斗中的颜夕,竟有些入神了,“安广黎真黑,想借比武除掉颜夕,这样第十军就没法动弹了……”
“哼,一个小小的西洲剑客,怎么能奈何夕小姐?”
“尤大人,你错了。”夏维坚定地说,“雷昂的剑术确实不高,但他还是会赢。”
“夏维,我知你在西洲生活过,但也没必要夸大西洲,毕竟你还是个华朝人。”尤金言竟是在怪罪夏维崇洋媚外了。
夏维苦笑一下,心想解释是没用的,还是待会儿让他自己看吧。夏维开始整理心中的疑惑,他想:“为什么是雷昂?安广黎究竟怎么把他找来的?难道曙光教会……”
夏维想起了西洲尽人皆知的圣域争夺战,西洲信奉曙光教的国家,与近东信奉圣火教的藩夷族长年累月的战争,在神佑山脉地区,战火每时每刻都在燃烧,其惨烈程度不亚于星寒关大战。藩夷族的猛犸部与西洲的雄狮骑士团打得如火如荼,那样的战争,恐怕是华朝人难以想象的……
这时,雷昂的脚下一个踉跄,颜夕抓住机会,挥刀而上,漫天刀光拖出一道流星。雷昂勉力支撑,眼看就要败北。
尤金言笑道:“夏维,瞧见没,夕小姐要胜了!咦?人呢?”
夏维已离开座位。
颜夕向前疾跨出一步,双手握住刀柄,刀举过头,娇喝一声,长刀雷霆般落下。雷昂已无处闪躲,只得举起细身长剑横挡。但细身长剑太过脆弱,方才激斗一番,剑身已经承受不住,颜夕这一刀又是势大力沉,务求一击致胜,长剑终于断开,刀光落下之时,雷昂猛地闪身,长刀总算没有劈中他的脑袋,而是斩入肩膀。
“我胜了!”颜夕露出了微笑,手下不停,长刀继续斩下,竟将雷昂的左臂整条劈落。鲜血喷射而出,溅落到猩红绒毯上,洇倒了一片绒毛。
“夕,快跑!”
夏维大喊着冲进了场地。
颜夕下意识地感到了危险,紧接着危险便来了。
即便武功再高强,受到重创的时候,动作也会有一丝停滞。但失去了左臂的雷昂仿佛完全不知道痛苦,右手中的断剑迅捷刺出,袭向颜夕胸口。
颜夕因为自己的胜利而放松了警惕,虽然只是短短一瞬,却是致命的松懈。但她毕竟是高手,在瞬间举刀横在胸前格挡,想要逼退雷昂的攻击。但雷昂却没有退让,他的断剑来得又疾又准,堪堪擦着刀刃而过,眼看就要插进颜夕心口。
一瞬间,颜夕万念俱灰。她甚至感觉到雷昂的剑尖已经触到了自己的衣服,接下去,就要刺入了。这时,一只大脚踹在了她的肩头,她斜着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却也避过了雷昂的致命一击。
“笨蛋,没听到我话啊,让你快跑还不跑!”
夏维气愤地教训着。
“你敢踹我!你等着!”颜夕怒喝。
轰——全场大哗。很多人没能看清方才一瞬间的变化,他们最多知道颜夕斩掉了雷昂的左臂,但雷昂却发出威力无穷的一击,要不是夏维忽然冒出来,颜夕必然死在雷昂手下。又是一次性命攸关,所有人的心里都隐隐感到不妥。颜夕不同于周阳锦,她可是北王的女儿。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北王焉能善罢甘休?
这时安广黎站了起来,说:“维公子,你出来帮偏手,破坏比武公平,该当何罪?”
夏维满不在乎地说:“南王爷,您最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来和雷昂打一场,我保证精彩绝伦、血腥无比、少儿不宜。”
本来颜夕都死定了,夏维却出来插“一脚”,破坏了自己的计划,安广黎已经怒不可遏,但他知道不能公开发作,毕竟颜夕不死,城外的北王第十军就还在对方手里,他决不能不能冒险和第十军为敌。
这时雷昂用蹩脚地华族语说:“我,夏维,打!”
“好!今日再加一场!”安广黎宣布,“北王义子夏维对西洲剑客雷昂!”
安广黎一言既出,自然没人阻挠。本来已经很可笑的武科举总决试,此时完全变成了惊心动魄的闹剧。
颜夕没有离开场地,她站在场边。不远处,夏维和少了一条胳膊的雷昂相视而立。
“为什么来华朝?”夏维问。
“为你!”雷昂回答。
场内响起一片骚动,由于夏维和雷昂说的是西洲摩京语,在场之人少有能听懂的。颜夕却听懂了,她对摩京语只是一知半解,所以刚才的两句话也听得极其困难,但她还是能听懂。
“原来我有这么大价值。”夏维笑着说,“教会居然派人千里迢迢追到华朝了。”
雷昂说:“你是受教育最成功的七子之一,教会绝不能放过你。我再问你一次,你跟不跟我回去?”
“给我一个回去的理由!”
“你的好朋友威尔现在正和教王殿下吃饭呢,你不想回去看看他吗?”雷昂阴险地笑着说。
威尔……那个金发少年,夏维在朵吉堡当抄书匠时认识的朋友,那是他在西洲唯一的朋友。曙光教会居然抓了他!
“哈哈哈……”夏维忽然大笑起来,“朋友?我会有朋友吗?他喜欢和教王吃饭,那就让他吃好了,关我屁事!”
雷昂也笑了:“果然是血腥维,十岁时,便能独自在一夜间,杀死巴巴罗萨孤儿院一千八百三十六个人的血腥维,当然不会在乎什么朋友了。”
“血腥维?”颜夕捕捉到了这个字眼,她看着夏维,心里一片茫然……
一千八百三十六个人,一夜之间。
“他能做出那样的事?他……是和我去五路胡同小食门廊吃遍整条街、和我在望星阁看星星听晚钟的笨蛋啊……”颜夕心潮澎湃。杀人,对于她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了。但在一夜之间,独自杀了一千八百三十六个人……而且当时他只有十岁……那是什么样的场面啊。
夏维垂下头,头发遮挡住了面庞,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仿佛陷入了沉思似的。良久,他低声说:“雷昂,有七个受教育成功的孩子?”
“没错。”雷昂说,“教会称之为七子,天国七子。血腥维,你是其中之一。”
“你呢?”夏维仍然垂着头,没人看得见他的表情,他平静地问,“你也是七子?”
雷昂脸色一变,仿佛自卑似的说:“我……我只是受了教育,没资格成为七子。”
“原来是个废物啊!”夏维的声音变得很低沉,很沙哑,却如同石头似的压在人胸口上,让人喘不上气来。他抬头了,嘴角的微笑很迷人,若是他对一个女孩子那样笑,恐怕没人能抗拒。
“雷昂,去极乐净土看神主吃屎吧!”
(十二)武状元
从表面上看,雷昂刚刚和颜夕经过一场剧斗,又少了一条胳膊,应该是处于绝对下风。但他在手臂被斩下的刹那发出反击,可见实力之强,少胳膊少腿根本没影响。而夏维,貌似普普通通,没人见过他武功高低,不过瞧起来应该不太高……实际上,夏维也确实不会半点武功。
“父亲,维公子会赢么?”安雪香问他的父亲。这个姑娘还蒙在鼓里,完全不知道眼前的情势。要是方才颜夕死了,他的父亲挥挥手,外面的禁军立刻就会冲进来杀人。在座的人有一半会死在这里。
安广黎默不作声,仿佛没听到女儿的问题,他全神贯注在夏维和雷昂身上,生怕错过了两人出手的那一刻。
“父亲,维公子会赢么?”安雪香再次问道。
“哦……”安广黎终于听见了,“难说啊,你瞧他的下盘完全虚空,根本是没练过一点武功。不过嘛……他可是能够杀我的人哦……”
“什么?”安雪香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安广黎又陷入忘我境地,完全不理会女儿的追问了。
夏维和雷昂始终没有动,夏维笑呵呵地瞧着雷昂,也不知他在打什么主意。而雷昂却有苦自知,他不是不想先发制人,也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在曙光教会中,血腥维这个名字就像地狱魔王一般代表着绝对的恐怖。自从五年前巴巴罗萨孤儿院惨案之后,曙光教会一直在追踪夏维,因为他是几十万孤儿中受教育成功的七子之一,而且是最成功的一个。而雷昂,只不过是受教育的失败者,即便他得到了超出常人的智慧和力量,但和七子中最差的想比,也相差十万八千里,更别说面对最强的血腥维了,他的智慧告诉他,他绝对没有胜算。
当年夏维在朵吉堡当抄书匠,因为手艺精湛而名动全国,连各国国王都阅读他的手笔,这让曙光教会不敢轻易去碰夏维。直到半年前,夏维忽然失踪,教会才派出人马四处追查,最终得知他回了华朝,于是许多人手秘密潜入华朝。雷昂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他的主要任务不是追寻夏维,而是其他一些事情。他遇到夏维,完全是巧合,此时要和夏维战斗,也是巧合——不幸的巧合。
“血腥维,出手吧!”雷昂大声咆哮着。
夏维却不说话,仍然笑眯眯地看着雷昂,但那双眼已经告诉雷昂,在他眼里,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虽然夏维和雷昂都没有动,但他们也能感到紧张的气氛,那是风暴来临前的平静。
“神主在高高的天上,用他的睿智为我们指引方向。我们需要虔诚地跟随他,凡是信奉神主的,都会登入极乐净土。贫穷的会变得富裕,病者会变得健康,缺智者会变得聪慧……”夏维忽然吟诵起来,“有人给你钱财,你不要和他走,那是恶魔的引诱,他会带你脱离神主。恶魔站在你面前,你要闭上眼睛,恶魔对你说话,你要堵住耳朵,恶魔对你吐气,你要屏住呼吸,这样才能逃避恶魔的诱惑。你感觉疼,也不要惊慌,那是恶魔给你的幻觉,只要你默念神主之名,恶魔就会消失……”
雷昂不知道夏维为何吟诵起《曙光大典》中的词句……难道……
夏维狞笑着说:“雷昂,我就是恶魔,我告诉你,神主管不了我,他正在极乐净土吃我的屎呢,哈哈哈……”
“闭嘴!”雷昂愤怒了,他绝对不允许有人玷污神主,他再也忍不住了,他要出手,即便明知必败,也要维护自己的信仰。
他开始蓄力,然后迈出了一步……
然后,他倒下了。平趴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脑袋晕晕的,意识渐渐模糊了。没人知道夏维如何击倒了雷昂,连雷昂自己也不知道。
“他是恶魔……他诅咒了我……”雷昂低声念叨着。
夏维走到他跟前,伏在他耳畔,轻声说:“没想到教育不成功的家伙这么废物,你没了胳膊,也不包扎止血,跟我在太阳底下站了这么半天,我都晕了,你能不晕?白痴!”
夏维站起来,高举双臂,摆出胜利者的姿态,大声喊:“哦耶!我赢了!”
满脸的得意。华丽的完胜。
士兵冲进来,将雷昂抬了下去,雷昂的最后一句话是:“血腥维,为什么你不杀我?”之后他就晕死过去了,没听到夏维说:“我不杀蠢货。”
人们面面相觑,但也只能在心中苦笑,实在没什么话好讲了。夏维胜的太“漂亮”了。而且他还恬不知耻地问安广黎:“南王爷,我是最后的胜利者,应该是武状元吧?”
安广黎也没脾气了,侧过头问慎帝:“请陛下定夺。”
刚才夏维和雷昂对峙的时候,慎帝就已经睡着了,此时迷迷糊糊听到安广黎的问题,只是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呼呼大睡。安广黎只好宣布:“新科武状元是——江南玉宁的夏维!”
“喔——”一片倒彩。
在不满情绪中,有几个人是笑着的,东王东晨迦蓝、西王古西西、南王安广黎、尤金言、颜夕、安雪香……只有这么几个人而已,而且笑的内涵也不一样。安雪香摇着父亲的胳膊,欢喜地说:“维公子真是坏透了。”
“坏?”安广黎无奈地说,“不光是坏,他本事可大呢。”
“他有什么本事,不就是骗了那个西洲人么?”
“骗?”安广黎更加无奈,“你当那么好骗了?在场的人当时都没有意识到雷昂先生丢了胳膊,正在大量失血,难道大家都是瞎子?”
“哦……确实啊,我刚才也没意识到。”安雪香惊讶地说,“爹,那是为什么?”
“气魄!”
“气魄?”
“没错。用无以伦比的气魄,将所有人的目光拉到自己身上,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人们眼中只有他一人,再无他物。就是这份气魄啊。”安广黎望向台下,夏维和颜夕正在那里有说有笑,“真是个厉害的孩子,难以想象,他真正出手会是什么样。连我这把老骨头都想活动了。”
史载:1272年,秋,江南省总督忽然接到皇都来信,信中说新科武状元是出在此地。总督大人的文书官当即将信读了十遍(总督不识字),然后派人辨别信件真伪,最后断定信和内容都是真的,总督大人立刻晕了过去。
江南沸腾了,几百年来,这里终于出了一位“武状元”,而且是历史上最年轻的武状元。一时间,大街小巷店铺商家都换了匾额,全都要和夏维套上关系,比如“夏维粮店”、“夏维胭脂堂”、“夏维包子铺”、“夏维青楼”……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寻常人家的匾额大多很简陋,但大门大户则要请名流手笔。
据说,有人竟请了深居简出的名士江南子先生写匾,
据说,江南子先生写匾的时候,眼眶里始终含着热泪。
他写的是“冬夏维春园”五个字,最后遒劲一笔划出,眼泪滴了下来,在纸面上溅出一滴泪痕。后来工匠将泪痕也原封不动地拓到木底上面,成就了“江南子滴泪作书”的典故。
(十三)第十军对翼杀营
1272年秋天,除了北王颜华,其他三王都回到皇都,其余军阀诸侯也都一起回来了。他们当然不是回来看什么武科举的,此次聚首,是由南王安广黎召集,名义是商讨慎帝大婚之事。
如今虽然诸侯割据,但毕竟慎帝还在,大义之下,诸侯仍是臣子,谁也不敢率先打出自己的旗号自立门户,因此当安广黎以皇帝之名召集他们的时候,无人敢不前往。只有北王颜华借口蛮族又有异动,而没有离开关东。
各路诸侯都是有备而来,皇都之外被大大小小的军营挤满,其中一支是西王带来的部队,名为西王第五军,实际上却是北王第十军。
历史上,北王军的第十军,也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十字星军,是一支极其特殊的部队。很少有人知道这支部队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大多数人只知道是北王之女颜夕亲手建立了这支部队,但当时人在皇都的颜夕,如何在西王管辖的陇雍省建立北王第十军,并且让这支部队对自己忠心耿耿,是后世之人永远无法揭开的谜团。
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第十军的建立离不开西王的支持,另一点是,颜夕有办法遥控这支部队。
皇宫的武科举总决试正在进行的时候,颜瑞便匆匆出城去调遣第十军,但南王早已将四方城门关闭,由禁军把守,任何人不得进出,颜瑞想尽办法也没能出城,这时他总算确信,南王确实要谋反。
但城外的北王第十军还是动了,他们唯一效忠的统帅颜夕仍在皇宫中,在众目睽睽之下,完全不可能给他们任何指示,但他们还是动了,井然有序,有条不紊,步步向皇都西门逼近。
其他各路诸侯的部队发现北王第十军有动静,也都开始备战。但所有大人物此时都在城内,无法对属下做出调派,因此大多数部队只能静观其变。
这是一次没有记入史料的叛乱,因为叛乱始终没有表面化。当时很少有人意识到南王安广黎会突然发难。但这次叛乱仍然没有成功,夏维和颜夕无疑是打乱他计划的罪魁祸首。
“王爷,第十军已抵达西城门外。”洪查匡附耳言道,“年炅已经调动人马准备迎战,不过,第十军被东王的部队挡住了。”
安广黎神色变了一下,望向东王东晨迦蓝,东晨迦蓝也正望过来,微笑着点头致意。
“东王的部队,是鬼参营?”安广黎问。
“不是,是翼杀营。”洪查匡回答。
“有趣。”安广黎仿佛没有被计划失败影响心情,“走,去城外瞧瞧,看看第十军和翼杀营两军对垒。”
皇都繁华依旧,但到了西城,街上便少有行人,这里已由禁军施行戒严。安广黎带人到达西城门,看到夏维、颜夕、颜瑞正被禁军士兵阻挡。安广黎勒住马缰,笑道:“阿瑞,为何这么着急出城?”
颜夕走上前来,说:“广黎叔叔,听说西王和东王的军队在外面列阵,眼看就要开打,我们是来瞧热闹的。”
安广黎笑道:“既然是西王和东王对阵,那么三位也不必出城了,随我到城墙之上观战。”说着翻身下马,率先登上城墙。夏维、颜夕、颜瑞随后跟上。
城下,北王第十军与东王翼杀营相隔半里,列阵对峙,剑拔弩张,杀气弥漫。
第十军兵力在万人左右,五个千人步兵方队居中,摆成十字型,是为主阵,每方队相隔二十步,士兵左手藤条圆盾,右手鬼头大刀,身着金底黑纹甲胄。主阵后有三列弓箭手,两翼是骑步兵混合,骑兵列一字队型在前,手持盾牌长矛,步兵成长方队在后坚守。
“喂,”夏维用胳膊肘顶了顶颜夕,“你这是什么阵?”
颜夕白了他一眼,别过头去不理他。夏维瞧出她在发脾气,但自己空有绝顶聪明,却也想不出有什么地方得罪她了,只是看她生气的样子迷人之至,一时倒也忘了再问下去。
“那是母老虎阵。”颜瑞在旁边解释说,“是她从象棋之中变化出来的,也就是双车加过河卒加马后炮。”
“什么玩意啊?”夏维失笑,“双车、过河卒、马后炮,这都哪儿跟哪儿啊?不过母老虎阵这个名字都是挺有趣。”
颜瑞笑了笑没再多说,他心情不太好。
颜夕听夏维挖苦自己的阵法,气不打一处来,冷哼说:“不懂就别乱评价,惹人笑话,丢人现眼!”
夏维感觉颜夕越生气,自己就越开心,还想继续逗她,但见她面色凝重,便把一句挖苦咽进了肚子,往翼杀营望了过去。
东王手下有两支部队最为有名,却也极其神秘。一是鬼参营,另一支就是眼前的翼杀营。
东王家的领地在京东省,此省的沿海地区长期受到东海海盗的侵袭,海盗虽然都是小股势力,但却像老鼠一样四处作乱,这边打下去了,那边又冒出头来,令人应接不暇,大为棘手。翼杀营本是东王长子东晨炫的护卫部队,后来在打击海盗的过程中屡立战功,便逐渐扩充,如今超过营级编制,兵力在十万左右,眼前这支应是其中一部分,兵力是第十军的两倍,将近两万人。
翼杀营的阵势是常规的方队联合,五乘五,共二十五个方队,中前是步兵、后是弓箭手,两翼是骑兵。唯一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排的三个步兵方阵是空心的,四周士兵围拢,齐齐扯着一面蓝布,将方队中央盖住。蓝布上面印有东王家徽——青山白日徽。布下面一块一块鼓起,显然藏有秘密。
夏维凑到颜夕跟前:“夕,翼杀营那些布下面是什么?”
颜夕又狠狠剜了他一眼,呵斥:“别叫得那么亲密!我跟你又不熟!哼!”说完嘟着嘴别过头去。
夏维只好去问颜瑞:“阿瑞,你知道么?”
颜瑞摇头说:“翼杀营的实力没人清楚。这支部队兴起才只有几年功夫,而且敌人又是大家都瞧不起的海盗,因此对翼杀营根本没什么了解。父亲曾经派人调查过,但没有任何结果,毕竟东王手下还有鬼参营,那可是最高明的情报部队,保密工作自然也不在话下。”
夏维又转过头对颜夕说:“夕,你听见没,对方可是很神秘的,不明对方实力的时候,你是不是该后退了?”
颜夕冷哼一声:“第十军列好虎击阵,就绝对不会退却!”
“哦——原来是叫虎击阵啊。”夏维笑了,“这个名字不好,还是母老虎阵好听。夕,你觉得呢?”
颜夕扬起拳头:“你再敢叫我夕,我就要你好看!”
夏维吐了吐舌头,退开了几步。
这时,一个青年带人急匆匆地登上城墙,夏维看了一眼那青年,认出是东王的长子东晨炫。
东晨炫身材高而瘦削,剑眉入鬓,英气逼人,一头长发如同斜射向下的剑刃,一缕一缕层次分明,倒也十分好看。他看到夏维他们,便很和气地拱手说:“原来三位也在。”脚下不停,走到安广黎跟前,说:“广黎叔叔,小侄刚刚接到消息就赶过来了,想必是发生了一些误会,致使小侄的翼杀营与西王叔叔的第五军对峙。西王叔叔派小侄知会夕小姐,第五军由夕小姐指挥,小侄也会把翼杀营调开,免得两家伤了和气。”
安广黎含笑:“嗯,两军都已列阵,若是不活动一下,实在可惜,而且还会伤了士气。不如就此机会较量一下如何呢?”
东晨炫恭敬地说:“广黎叔叔有命,小侄不敢不从,就不知夕小姐是否答应。”
“打就打。”颜夕满不在乎地说,“事先讲好,刀剑无眼,要是翼杀营都被杀光了,你可别哭鼻子,我的阿炫哥哥!”
东晨炫随和笑道:“自从五年前听了夕小姐一番语重心长的教诲,在下就没再哭鼻子了。”
“那就好,就让我看看你这几年长了本事没。”
安广黎哈哈大笑:“好!方才皇宫比武已经赏心悦目,现在我华朝两位年轻俊杰率军对决,一定更为精彩。不过兵戈相见难免损伤,不如定下规矩,哪方先冲入对方本阵,围下对方主将,便算是胜了,不要搞得血流成河的局面,那就不好看了。”
东晨炫和颜夕领命,下去准备开战。夏维目送二人说笑着走下城墙,心中大感困惑,便去问颜瑞:“阿瑞,他们俩是什么关系?”
颜瑞好像在想事情,夏维又叫了他两次他才回过神来。
“你说阿炫啊,他跟夕是棋友。”颜瑞解释说,“五年前,夕来皇都接替我的质子位置,当时夕正痴迷象棋,在皇都遍寻对手切磋,未尝一败,连成名已久的棋手也下不过她。当时阿炫是质子,人在皇都,也酷爱下棋,小有名气。不过夕三番五次找上门,他都不肯应战,大概是瞧不起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后来还是广黎叔叔从中间牵线,在皇宫摆下棋盘,让两个孩子献技。夕毫不留情,将阿炫打得没有还手之力,最后阿炫被吃干拔净,只剩了一个老将。然后夕用的就是过河卒加双车加马后炮,过河卒封前,双车错开抱肋沉底,然后马后跑将死。阿炫输的太惨,竟然当场大哭,就又被夕臭骂了一通。”
夏维对象棋一知半解,不过倒也能听出当时的情形,不禁笑着说:“夕真够狠的,都把人家吃干拔净了,还用那么多招将死,也太不留情面了,明明是耍弄对手。”
颜瑞也笑了:“是啊,要不说她是小母老虎呢,老虎捕食,大多是先把猎物活活玩死,然后再吃掉,这就是夕对敌人的手段啊。”
(十四)虎击之爪
稍顷,颜夕和东晨炫骑马并排出了西门。
此时两人都已换上战甲,东晨炫身着全覆式乌黑套甲,甲的质地十分奇特,如同墨汁一般黝黑,表面似平非平,完全没有光泽,在各部位有金带连接。胯下坐骑骏勇不凡,通体如甲胄一般,也是黝黑,但皮毛光泽却是鲜亮。东晨炫左手虚握缰绳,右手提着一柄似刀非刀的兵器,长约五尺,宽五寸,金柄银刃。颜瑞告诉夏维,那是“斩风刃”,是华朝有名的神兵利器。
夏维不屑地说:“要是用我的大槊,一下就能把它砸碎了。”
再看颜夕,骑着一匹枣红骏马,身着黯红武士劲装,身体正面套上了胸甲、胫甲,都是杏黄镶蓝边。紧贴胸部曲线的胸甲右上印有北王家徽:一个隶书“北”字。
少年男女并排而行,仍在不停交谈。夏维一时瞧入了神,心里好像有种冲动,觉得应该冲下去,把狗屁东晨炫踹下马,然后他和颜夕并肩而行才对。但旋即他又觉得自己当真好笑,竟然费神想这些事情。他现在应该决定,是不是立刻杀了旁边的南王安广黎。
“安广黎这老匹夫当真阴险。”夏维心想,“要不是我和夕的实力够强,他现在已经谋反成功了。可他却一点也不在意,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城府还真是深呢。接下来他想干什么呢?估计要重新布置他的计划了,恐怕一时之间也不会有什么异动。”
夏维偷偷望了安广黎一眼,又想:“他好像对第十军和翼杀营这场对决很有兴趣,嗯,应该是想看看两军的实力,而且翼杀营那些大方布下面的东西,他一定也不了解,想要看一看。那么……我是不是该杀他呢?杀了他,一了百了,免得以后他来对付我。但是……现在动手,老子也跑不掉,这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我就是神功盖世,也总有力竭的时候。算了,不干那损人不利己的事……”
夏维思索的时候,颜夕和东晨炫已经分别进入己方军阵。由于安广黎事先已经定下规矩,哪一方先将对方主将围下,便是胜了,免得死伤太多。但这规矩也是白说,颜夕和东晨炫进入阵中主将位置,周围都要严密防护,想要攻下,根本就不是容易的事情,说到底还是要真刀真枪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