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代表正义,代表公理,而正义的反面是邪恶。通过巧取豪夺攫取他国领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世界人民都清楚:强盗非法窃取他人财产,丝毫改变不了主人是谁的事实。为了一己私利,与正义作对的,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二战中法西斯国家的灭亡结局就是明证。
中国人民从来不信邪!在国与国交往中,中国人民信守诺言,尊重国际上公认的法律和规则,诚心诚意做周边国家的好邻居、好伙伴。我们不曾占过别人的一寸土地,但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国土。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法理在中国一边,人心在中国一边,中国必胜!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日本的非理性政客和右翼分子应该好好温习一下历史教训,日本政府更应该正视历史事实,不要重蹈覆辙,再陷深渊。(《解放军报》2012年9月13日)
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毫无国际法依据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涂铭) 针对目前的钓鱼岛局势,中国国际法学会和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13日联合举行了钓鱼岛问题座谈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日本对于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毫无国际法依据,中国政府对日本“购岛”的反应非常及时,所采取的措施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中国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上的坚定决心。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饶戈平表示,日本对钓鱼岛的控制不能构成日本对钓鱼岛主权的根据。首先,日本1895年占领的钓鱼岛并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人早就发现并列入管辖范围的固有领土。日本是在中日战争的关键时刻通过战争胁迫的方式来占领的,从国际法上讲,这种占领是非法的。
其次,美国将冲绳的施政权(管理权)交给日本依据的并不是公认的国际法文件。日本一直主张的《旧金山和约》是一种片面的对日和约,作为对日战争的主要受害国和战争国,中国被排除参与《旧金山和约》的谈判,因此这个和约不但对中国是无效的,而且也不是公认的国际法文件。1971年美国和日本私下达成的《归还冲绳协定》把钓鱼岛列入日本的管理范围,同样没有国际法效力。日本根据这两个文件试图取得对钓鱼岛所谓的“施政权”是非法的。
第三,美国所移交的和日本所接受的并不是钓鱼岛的主权,而仅仅只是管理权。日本意图把这种控制变成他们主权占有的依据,也是非法的。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龚迎春认为,日本的“购岛”及之前的一系列举动都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1895年中日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和非法窃取钓鱼岛的状况都已经被二战结束后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终结了,而日本这一系列行为都是对二战胜利果实和国际秩序的挑战。此外,日本的行为也违背了中日双方的谅解和共识,这个谅解和共识构成了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的政治基础,违背了这样的谅解和共识,等于侵犯了中日建交的政治基础。
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李鸣认为,此次中国政府、领导人的声明和表态、确定钓鱼岛领海基点(线)、播放钓鱼岛天气预报,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反制措施,这种强度的措施很有必要。这次中国的反应实际上从国际法上根本否定了所谓日本“实际控制”的状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民才、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研究员赵建文、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梁淑英均表示,我国政府根据国内法公布钓鱼岛的领海基点和基线是非常必要的,它为我国下一步行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范围,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有力举措。
与会专家和学者一致表示,赞同政府此次对钓鱼岛问题的立场和反制措施,建议围绕目前已经公布的钓鱼岛领海基线做好执法工作,通过实际行动回应日方挑衅。
给日本右翼政客补点历史常识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徐剑梅) 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日本右翼政客和遭遇执政危机的野田政府制造事端,借所谓“购买”钓鱼岛哗众取宠,图谋政治私利。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公然侵犯和挑衅中国领土完整与主权,使中日关系在炎热的夏季遭遇危险的寒流。
中国政府已经一再进行严正交涉,态度坚决不容任何误读: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来买卖,中方决不允许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美联社9日的报道指出,日本政府此举“将加剧这两个亚洲大国之间的紧张”。显然,对此日方应负全部责任。
在此,很有必要为日本的右翼政客补一点历史常识。钓鱼岛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中国台湾的大陆性岛屿。自古以来,中国台湾、福建等省渔民一直到岛上从事捕鱼、采药等生产活动。
自明朝初年起,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明朝政府将其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明以后中国许多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
日本觊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始自19世纪80年代,但在1894年甲午海战爆发前,日本政府没有对中国拥有钓鱼岛列岛主权提出过异议。1895年1月14日,日本趁甲午海战大胜之机,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1900年,日本开始改称钓鱼岛列岛为“尖阁群岛”。
已故日本著名史家井上清1972年出版《“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岛的历史解析》一书,列举详尽的中日史料指出:“所谓的‘尖阁列岛’中的任何一个岛屿从未归琉球领属,而是自古以来就归中国领属……‘尖阁列岛’——正确地说应称为钓鱼岛列岛,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窃取的。日本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投降后,本应根据公告中的领土条款把这些岛屿归还给中国。”
中国政府历来反对日本窃取钓鱼岛等岛屿的图谋。二战后,日本被美国占领。美国片面宣布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中国政府历来认为其非法。1971年,美日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美日践踏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非法行径遭到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并引发世界各地华人保卫钓鱼岛运动的浪潮。
史实如山,铁证如山。正如多位中日史家所考证,钓鱼岛列岛最先是由中国命名并编入历史版图的;是由中国首先发现、记载、利用、管辖、保卫的;无论从历史归属还是法理依据来看,中国对钓鱼岛列岛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之窃取钓鱼岛列岛,是近代日本快速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最终给亚洲、也给本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侵略历史的一部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至今仍在发酵,妨碍中日关系健康发展。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的70多年里,对外发动和参与14场侵略战争,其中10场针对中国,罪行罄竹难书。但战后,日本从未痛快承认、彻底清理和认真反省侵略史实,更不愿放弃当年“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野田政府此次竟然选择在卢沟桥事变75周年纪念日当天宣布“购买”钓鱼岛意向,其对日本侵华历史的认知程度可想而知,对中国人民的感情更是构成了双重伤害。就此而言,野田政府与其大谈“购岛”以提振低迷的支持率,不如把更多精力放在反省和清算侵略历史上。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再不是百年前被动挨打的“东亚病夫”。中国的神圣领土和海洋主权,历来划有一根清清楚楚的红线,没有半点回旋余地或退让、动摇可能。在钓鱼岛问题上,不论先前的窃取,还是现在的“购买”,都不能撼动中国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对此,一些日本有识之士已经看得很清楚。日本《经济学人》周刊最近发表题为《有志成为海洋大国的中国不会在领土主权上让步》一文指出:“中国在南海乃至东海主权问题上将毫不让步。对于周边各国而言,正确认识中国的真正意图是紧迫课题。”
中国政府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一直采取克制的态度,希望通过外交努力解决争议和分歧,但这绝不等于听任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一再发生。日本右翼和政府应充分认识到钓鱼岛等问题直接关系到中日邦交的政治基础和两国关系的大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立即停止导致形势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
该给日美补补历史法理课
在钓鱼岛问题上,美国一发言,日本就长脾气。
7月9日,美国国务院高官表示,钓鱼岛属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适用对象。4天后,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即号召日本举国重视海洋权益和保护离岛,继续推进对钓鱼岛的所谓“国有化”。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甚至宣称,日本自卫队应常驻钓鱼岛。
然而,无论日本政府对钓鱼岛的所谓“国有化”,还是美国军事介入钓鱼岛,都是欺人之谈,根本行不通。无论从历史还是法理看,钓鱼岛列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神圣不可侵犯。
钓鱼岛之所以成为中日之间的领土争议问题,是由于日本曾在1895年甲午战争后期未经谈判便秘密决定占有钓鱼岛,并利用马关条约迫使清政府割让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从而对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实行了50年殖民统治。
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战败投降。根据公告,日本必须执行1943年的开罗宣言,把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土地,也务必将日本驱逐出境。
然而,由于中国内战导致海峡两岸分裂,美国利用占领日本之机,通过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宣布对琉球(冲绳)进行托管,在台湾和琉球驻军,并把钓鱼岛附属岛屿黄尾屿、赤尾屿作为美军靶场。
对此,中国政府强烈反对。早在1950年12月,时任中国外长周恩来便发表声明表示:台湾和澎湖列岛业已依照开罗宣言决定归还中国,关于琉球群岛“不论开罗宣言或波茨坦公告,均未有托管的决定,当然更说不上要指定‘美国为管理当局’的事情了”。
1960年修订后的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称:“在日本国施政下的领土(in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在日本行政管辖下的领土才是美国对日提供安全保障的对象。
即,要适用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两个要件必须具备,一是要在日本合法合理的“行政管辖”之下,二是属于日本的“领土”。
截至1972年,琉球主权在美国控制之下,即便美国把钓鱼岛管辖权划入琉球,也不是“日本行政管辖下的领土”,因而也不适用于日美安全条约第五条。
1972年美国归还冲绳时擅自把钓鱼岛行政管辖权划归日本,但同时声明这不会影响未来主权归属的谈判,当事者应通过谈判和平解决这一争议。中国一开始就坚决反对美国把钓鱼岛的施政权非法交给日本。况且,即便就美国立场而言,施政权并不等于主权,既然美国从未承认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就等于从未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因而就根本不具备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的基本要件。
由此可见,日本硬说根据日美归还冲绳协议,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美国硬说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这些都是毫无道理和法律依据的欺人之谈。(《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7月16日 作者:刘江永)
从钓鱼岛到琉球
日本近期策动“购岛”闹剧,引起中国人及全球华人极大愤慨。钓鱼岛的争端,源于中国当年的积贫积弱。但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
《浮生六记》中的铁证
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日本主张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理由之一,是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在1884年“发现”该岛,但一本名叫《浮生六记》的古籍,却清楚显示:中国人沈复发现钓鱼岛的时间为1808年,比日本人早76年。
在今天看来,《海国记》最珍贵之处,在于这一段话:“十三日辰刻,见钓鱼台,形如笔架。遥祭黑水沟,遂叩祷于天后。忽见白燕大如鸥,绕墙而飞。是日即转风。十四日早,隐隐见姑米山,入琉球界矣。”这段文字清楚表明,钓鱼岛确在中国内海,距离琉球国国界在当时尚有一日航程,这无疑是中国固有领土。
沈复是清朝一位潦倒文人,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一生习幕经商,浪迹四海。《浮生六记》是他的一部自传体作品。《海国记·册封琉球国记略》是1808年沈复随同清王朝正副使齐鲲、费锡章出使琉球时途中的见闻。
日方一直所宣称的“发现”钓鱼岛的古贺辰四郎,日本福冈人,1884年,他发现钓鱼岛有大量的海鸟信天翁,此人颇具商业头脑,马上联想到可以捕捉居住在岛上的信天翁鸟,将其鸟毛销往欧洲。但早在他之前,中国人已把此地作为采摘中草药的宝地。钓鱼岛上有一种叫海芙蓉的海草,生长在沿岸的岩石缝中,是防治风湿症和高血压的良药,为中国沿海采药者所爱。
琉球血泪史
说钓鱼岛,必须要说到琉球,更要说到甲午战争——历史环环相扣。
琉球曾是历史悠久的独立古国,位于福建以东的海上,《隋书》中称为“流求”,《元史》中写作“求”。公元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明政府派杨戴出使琉球三国,分别册封了三国国王。琉球三国也明确表示向明朝政府称臣,正式成为明朝的藩属。几年之后,中山国灭了其他两国完成统一,中山国国王被明政府册封为琉球王。此后,琉球国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进贡,谨守臣节。明朝灭亡后,琉球继续与清政府保持了藩属关系。此后百余年,琉球不断遣使进贡,历任琉球新王即位时都要遣使请封,从未间断。
在历史上,琉球一度兴盛,成为当时远东海上贸易的中转站,琉球船穿梭浩瀚大海,闻名遐迩。但是,随着明朝中叶之后倭寇横行,琉球的海上贸易遭到严重打击,贸易空间日渐缩小。1511年,葡萄牙海军占领了15世纪初以来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的马六甲,从此使马六甲王国从朝贡贸易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了。马六甲王国的消失对琉球来说,也等于失去了一个南海贸易的重要据点,琉球船的贸易活动圈受限越发狭窄。而日本又开始染指这个小国。
公元1847年,琉球尚育王病逝。次年,年仅5岁的尚泰即位,他是琉球最后一任国王。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王国属于日本的“内藩”,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1372年起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正式侵占琉球。1875年,日本政府命令尚泰停止向清朝进贡,将驻福州的琉球馆使节撤回。琉球对日本的诸多要求一一唯命是从,但是对于断绝与清朝的藩属关系却坚决抗拒。鉴于琉球不肯轻易就范,1879年3月,日本军队连同警察进驻琉球,接收琉球所有政府文件、册籍,宣布废琉球藩为冲绳县,尚泰王被废。
此后尚泰一直居住在东京,1901年,尚泰病逝,年仅59岁。他的遗体回葬故国琉球的玉陵,在被囚数十年后,他终于可以回到他列祖列宗身边安息了。
琉球亡国后,日本迅速在冲绳县推行同化工作,逮捕反日的琉球王室残余,收缴各种武器,将语言、教育、税务、兵役、耕地经济作物方面纳入为日本服务的体系。同时大力推行种族歧视政策。日本最重要的同化举动是湮灭了琉球国的本土宗教。宗教圣地“御岳”被毁坏,神女和巫女全部驱逐或消灭,同时将日本神道教搬进冲绳……在这种情况下,琉球国作为一个小国的本土民族意识迅速消亡。
清朝对日本强行兼并琉球发出强烈抗议,当时还曾委托美国前总统、南北战争的英雄格兰特居中调解。1879年,中日就琉球问题开始谈判。1880年9月,中方在谈判中最后妥协,签署了《琉球专约拟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划分成两部分。然而清朝皇帝拒绝同意这一不平等条约,并且指示中方代表与日本继续协商,最终协商破裂。
琉球问题一直拖延至甲午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中国作为战败国割让台湾、澎湖,在琉球群岛问题上就更没有发言权。从此琉球群岛属于一个国家和中国的藩属这一事实开始被人遗忘,古国琉球,变成了日本“冲绳”——但直到今天,台湾居民还称冲绳为“琉球”。
在二战即将结束之际,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节节败退,冲绳岛成为掩护日本本土的最后一道南部屏障,悲怆的命运再次降临。1945年3月24日,冲绳战役爆发,美军军舰发出了10万发炮弹,3100架次的空袭猛烈打击了滩头阵地。在这场被日本人称为“钢铁风暴”的打击中,琉球国国宝,包含了500年琉球文化精华的首里城全部化为乌有。
在整个冲绳战役中,冲绳平民遭到了巨大的伤亡。日本防军当时不准平民疏散,冲绳平民若有“通敌”嫌疑,可就地杀害。冲绳平民的死亡大多数是由于日军残暴的政策而被逼“玉碎”,日军逼迫冲绳平民在被解放之前大量跳下悬崖,强制教师女学生(男生都上了战场)成立“姬百合”队,为日本海军航空兵基地做劳役。日军在作战中四处寻找掩体,他们将平民从山洞中驱赶出来,暴露在美军燃烧弹和火焰喷射器的射程中。最后,日军干脆命令平民自行“玉碎”,发给他们掺有毒药的牛奶,或者逼迫一群平民在山洞里互相开枪射击……战后冲绳县统计,冲绳岛民在战争中死亡超过94000人。
甲午战争后被窃取
日本人对钓鱼岛的野心,就是从霸占琉球后开始的。
在琉球改为冲绳县不久,古贺辰四郎搬迁到那霸,采收冲绳近海的海产品进行出口贸易。在发现钓鱼岛上有大量信天翁后,1885年6月10日,古贺辰四郎向冲绳县令提出申请,要求租用这个岛屿,县知事向内务省写了报告,申请建立国标。但明治政府的内务省官员在做了一番调查之后,了解到这些岛屿并非无主之地,而是清廷册封给中山王使船所用,并作为中国船舶航往琉球的路标,虽有觊觎之心,但尚不敢轻举妄动。1893年11月2日,冲绳县新一任知事奈良原繁再次向内务省和外务省大臣提出报告,要求将鱼钓岛(钓鱼岛)和久场岛(黄尾屿)划归给该县所辖,并建立标志,政府仍以“该岛究竟是否为帝国所属尚不明确”为由而加以拖延。
事实上,一直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但是在这场战争后,日本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并在签订前的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二战后,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日本政府却将附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由美军占领,并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1971年6月17日,日美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也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在波诡云谲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却陷入了归属争执之中,延续至今。
近来,日本要求国内教材明确标注“尖阁群岛是我国固有领土”。清华大学中国古典文献研究中心主任傅璇琮多次大声疾呼:尽快将《海国记·册封琉球国记略》拍照选入我国中小学教科书,并节选排印,出版其中记述古钓鱼台(岛)在中国内海的文字段落。这件历史文献真迹,至少能揭穿日本教科书将加入的“固有”两个字是历史的谎言。
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展开宣示主权的“保钓运动”。今年9月10日起,中国有关部门将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开展常态化监视监测。9月11日,央视在新闻联播后首次播出钓鱼岛天气预报。中国政府也正式公告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是啊,204年前,沈复从钓鱼岛到硫球途中,“忽见白燕大如鸥,绕墙而飞”,这个场景,确实应该让中国的孩子铭记在心。(《新华每日电讯》2012年9月14日 作者:关山远)
在钓鱼岛问题上必须尊重历史事实
中国历史文献中有关钓鱼岛的记载
据史料显示,钓鱼台、黄尾屿、赤尾是1372年由出使琉球的明朝使者杨载发现的。1403年出版的《顺风相送》航海图中曾提及“钓鱼屿”的地名,该史料现藏于英国牛津大学鲍德林图书馆。而1534年明朝琉球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的记录更为详尽。这里所说的琉球就是现在日本的冲绳县加上鹿儿岛县西端部分岛屿的范围。在1879年以前,本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自明初以来的五百年间,一直受封于明清朝廷。
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恰好位于中国册封使船经驶的航道上,在当时称之为“针路”。出使琉球国的航行,少不得以这些岛屿作为航标。据陈侃《使琉球录》记载,琉球册封使一行于1534年5月5日祭海登舟启航。
至八日,出海口,一望汪洋矣。顺风而微,波涛亦不汹涌;舟不动而移,与夷舟相为先后。……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是明朝使臣陈侃,还是同舟的琉球人,都是以“古米山”作为抵达琉球的标志的。使船自中国福州启程,经过数岛“针路”,日夜兼程,直奔琉球,故有“过”之疾;而一见到“古米山”,琉球人雀跃是因为舟船已进入琉球海域,故有“达”之喜。因此,先前所过四岛明显不属于琉球。
然而,陈侃一行的册封使船当晚并没有能够在古米山停泊。由于海风骤变,使得船难以靠岸,船上诸人又不听掌舵人言,以致使船漂离失所。5月16日晨起,虽已风平浪静,但四望惟水杳无所见,全船人甚是忧虑。于是,陈侃令人爬上桅杆察看,那人说远处有一山巅微露。陈侃便问琉球人,琉球人答曰:“此热壁山也。亦本国所属,但过本国三百里,至此可以无忧。若更从而东,即日本矣。”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亦本国所属”和“若更从而东,即日本矣”两点。第一点,琉球人是对照11日见到的“乃属琉球”的古米山而言,故用“亦”字。第二点,热壁山是琉球国与日本国的界山,过了热壁山往东便是日本国。关于第二点,陈侃在“为出使海外事”的题奏中还特别作了说明:“漂过琉球国交界地方,名曰热壁山。”
从陈侃记录的文脉中可以看出,在作者的意识中,十分明确地将包括赤尾屿在内的海域视为大明属地。
我们再来看看清朝使臣的记录。1722年,副使徐葆光在其著书《中山传信录》“针路”一节当中这样写道:“琉球在海中,本与浙闽地势东西相值”。接着,徐葆光又引用了琉球国大学者程顺则所著《指南广义》的“针路条记”:
福州往琉球,由闽安镇出五虎门,东沙外开洋,用单(或作乙)辰针十更,取鸡笼头(见山,即从山北边过船。以下诸山皆同),花瓶屿、彭佳山;用乙卯并单卯针十更,取钓鱼台;用单卯针四更,取黄尾屿;用甲寅(或作卯)针十(或作一)更,取赤尾屿;用乙卯针六更,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用单卯针取马齿,甲卯及甲寅针收入琉球那霸港(福州五虎门至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琉球归福州,由那霸港用申针放洋,辛酉针一更半,见姑米山并姑巴甚麻山;辛酉针四更,辛戌针十二更,干戌针四更,单申针五更,辛酉针十六更,见南杞山(属浙江温州);坤未针三更,取台山;丁未针三更,取麻山(一名霜山);单申针三更,收入福州定海所,进闽安镇(琉球姑米山至福州定海所,共五十更船)。
括号里的内容都是徐葆光加的注。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其中的两处。一是注明了姑米山为琉球西南界上的镇山,这就清楚地说明,中国和琉球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姑米山之间。二是注明了归路上的南杞山属浙江温州,也就是说见南杞山就等于进入了中国海域。
日本历史文献有关钓鱼岛的记载
徐葆光出使琉球时,当时的琉球国王尚敬出示琉球地图命下臣程顺则为图径丈,略定东西南北方位,注明三十六岛土名,并请徐葆光为之审定。是故,徐葆光知“琉球属岛三十六,水程南北三千里,东西六百里,远近环列”。
更重要的是,当时制作的琉球国地图不仅注明了陈侃《使琉球录》中提到的“乃属琉球”的姑米山为琉球国西南方界之镇山,而且还明确了奇界岛为琉球国东北最远之界,八重山为琉球国极西南属界。可见,在当时琉球王国的属地只包括以土名命名的三十六岛,从来都不包括用汉语称呼的钓鱼台、黄尾屿和赤尾屿。
1719年,日本琉球学研究的先驱新井白石在其著作《南岛志》的“地理”部分中,以大岛为琉球国北界,鬼界岛为琉球东北极界,波照间岛为琉球南界,与那国岛为琉球西界。而1878年日本出版的《冲绳志》卷一的“地理志”中也写道,琉球诸岛,西与福建泉州相对,西南与台湾岛相接,东西与太平洋相连,大小三十七岛(包括冲绳本岛),冲绳为其首府。同时也注明波照间岛为琉球南界,与那国岛为琉球西南界。
以上史料表明,琉球的属地从来就不包括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而1785年日本出版的著名学者林小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更确切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此书共有五张制作精细的地图,与现代制图法一样以颜色划分区域。琉球国及其属地皆用橙黄色,邻接琉球的日本部分用淡墨绿色,而邻接琉球的中国部分则是用粉红色来表示。以色区分,哪个岛属于哪一国或哪一地区,泾渭分明一目了然。
在书中琉球国地图上标明了中国册封使船赴琉球国时的往返航线针路,即航线。处于使船前往琉球针路上的岛屿一共有五个岛,依次为:花瓶山、彭佳山、钓鱼台、黄尾山及赤尾山,处于回程针路上的岛屿也是五个岛,依次为:南杞山、凤尾山、鱼山、台山及里麻山。这些岛屿的颜色与中国福建、浙江部分一样,同为粉红色;而姑米山则与琉球国的部分一样,为橙黄色。从这张地图上也可看出,南杞山是回程路上进入中国属地后的第一个岛屿,这与徐葆光《中山传信录》中“南杞山属中国浙江温州”的见解相符。反过来也证实了同为粉红色的赤尾山是去程路上最后一个属于中国的岛屿。
硫球海沟与中外之界
出使琉球国的册封使节在其记录中常常提到“沟”或“黑水”。如,明朝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5月27日条:“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连日所过,水皆黑色,宛如浊沟之积水,或又如靛色。忆前使录补遗,称去沧水入黑水,信哉言矣”。
清朝汪楫《使琉球杂录》卷五,1683年6月25日条:“见山,应先黄尾后赤屿,无何,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于何辨?’曰:‘悬揣耳。’然顷者恰当其处,非臆度也。食之复兵之,恩威并济之义也。”
还有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后海行日记》1720年2月20日条:“是日,海水见绿色。夜过沟,祭海神。”又有周煌《琉球国志略》卷之五记载说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古称沧溟,又称东溟。”再有齐鲲的《续琉球国志略》,1808年闰5月13日条:“午刻见赤尾屿。又行船四更五,过沟祭海”。
以上记录所提到的“沟”就是今日我们所说的琉球海沟。琉球海沟深二千多米,位于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屿之间,东北端与日本海沟相接,西南与世界最深处的马里亚纳海沟相连,从地理上将琉球群岛与中国大陆架截然分开。而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却与台湾岛一起,都坐落在水深只有二百米的中国大陆架上。由于大陆架与琉球海沟的深浅逆差,在附近海面上形成一条宽宽的落际,落际处的海水略呈黑色,即所谓黑潮。正如册封使臣记录的那样“去沧水入黑水”。汪楫《使琉球杂录》明确告诉我们,当时中国的船员们都知道此“沟”为“中外之界”,而汪楫本人也加以了肯定,谓“恰当其处,非臆度也”。而且周煌在《琉球国志略》中也同样证实了“黑水沟”就是琉球国与中国“闽海”之界。
很明显,至少在清朝初期,中国已经将琉球海沟作为闽海之界,作为中国和外国(琉球)的分界线了。
日本政府的所谓历史依据
日本政府的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论点的主要根据即是1895年将钓鱼岛及附属岛屿编入日本冲绳县的明治政府内阁决议。
1894年8月,日本军舰打着别国的旗帜闯入中国领海,不宣而战,挑起战争,史称“甲午战争”。同年11月日本占领中国旅顺口后,12月27日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信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协商有关冲绳县知事提出的在钓鱼岛及黄尾屿设置“标杭”要求。1895年1月11日,陆奥回复野村说,外务省对此事没有异议。于是野村就即刻向内阁总理伊藤博文提出了“关于在钓鱼岛建设标杭”的建议。几日后,内阁通过了此建议,决定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以示此地为冲绳县管辖。同月21日,野村将此决定通知了冲绳县知事。这就是日本所谓“历史”产生的始末。不过,有一个重要的事实是不容忽视的,明治内阁虽然通过了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的决议,但是这标志所谓日本管辖权的“标杭”在当时并没有建立起来,日本在这些岛上建立“标杭”是在74年后的1969年5月。因此,日本政府强调的所谓“历史”根本是子虚乌有。
日本政府的另一个依据就是1896年3月5日的明治天皇第13号敕令。但是敕令里根本找不到“钓鱼岛”或“尖阁列岛”的名称。“尖阁诸岛”这一名称最早是出现在1900年日本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的论文《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但是,现今的日本政府一口咬定1896年颁发的13号明治天皇敕令所说的八重山诸岛中已经包含了“尖阁诸岛”,证明这些岛屿已经作为日本地方行政区域编入了八重山郡,因此在法律上属于日本领土。这完全是强词夺理的强盗逻辑。甲午战争迫使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省及彭湖列岛等岛屿被割让给了日本。因此,属于台湾省的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也随之被划入了当时日本帝国的版图。
正如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指出的:钓鱼岛等岛屿本非无主之地而是明确属于中国的领土;是甲午战争以后,日本明治政府乘胜利之机,瞒着中国及各国的眼睛暗中窃取的。因此显见,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自明初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政府应该做的就是尊重历史事实,履行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条款,尽快“将诸如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等从清国窃取的一切土地归还中国”。
自今年9月7日一艘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同两艘日本巡逻船相撞以来,日本方面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并不顾中方十余次的严正交涉,继续非法扣押渔船船长的行径,对中日双边关系造成了严重损害。
钓鱼岛领土归属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在这次撞船事件上,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任由事态恶化,也是基于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的立场。要想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客观而公正的认识,首先必须正视和尊重历史的客观事实。(原载《社会科学报》2010年9月30日 人民网2010年10月8日转载 作者:何慈毅)
重温钓鱼岛主权历史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早在1945年签定的《波茨坦公告》中就对战败的日本国主权有过明确的规定。日前记者再次来到距德国首都柏林30多公里的波茨坦,这里曾签署过《波茨坦协议》和《波茨坦公告》,前者针对德国,后者针对日本。
走进《波茨坦公告》诞生地西西里宫,重新布置过的展览厅把还原历史作为重点,让人感到每一件摆设、每张照片都是为了让人们记住历史的教训。从展示的文献照片可以了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硝烟刚刚在欧洲战场熄灭,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苏联、美国和英国三国首脑就相约波茨坦,讨论对法西斯轴心国的战后处理事宜。会议期间,杜鲁门和丘吉尔协商出台一份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最后通牒,并电请蒋介石签字,遂以美、英、中三国政府以公告形式向全世界公布。同年8月8日苏联政府也宣布加入。《波茨坦公告》的主要内容是: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否则盟国将对日本实施最后打击,直至将其军队全部消灭;日军必须完全解除武装,战犯交付审判;日本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装作战的工业,为偿还战争赔款,准许其民用工业获得原料资源和参加国际贸易。《波茨坦公告》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实施《开罗宣言》规定的条款。《开罗宣言》是指中、美、英三国首脑于1943年11月在开罗举行会议,确立中、美、英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是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行为,“剥夺日本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使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开罗宣言》特别强调,日本投降后,其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
正如中国留德学生代表9月15日向日本驻德大使馆递交的抗议书所述: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的。中国渔民历来在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从事生产活动。早在明朝,钓鱼岛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末期,趁清政府败局非法窃取钓鱼岛。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回日本侵占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从此,钓鱼岛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如今,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
根据波茨坦会议形成的文件,多年来,德国一直正视战争的危害性和德国所应承担的责任,重新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而同样发动了侵略战争的日本不但没有认真面对这段历史,尽力抚平侵略战争给亚洲国家人民造成的种种创伤,反而在领土和主权上屡屡触动中国等国家的底线。德国媒体的评论指出,日本不尊重历史的行为再次引起邻国民众的强烈不满,致使中国和韩国爆发激烈抗议活动。正是由于日本在历史问题上一再缺乏审慎负责的态度,才严重地伤害了其邻国民众的感情,遭到强烈抗议。(《光明日报》2012年9月17日 作者:柴野)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谬翊、谢佳沥) 国家图书馆17日举行“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情况介绍会”,向媒体展示了数十种从馆藏中精选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相关古籍善本、舆图、报刊等资料。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中国至迟在15世纪初就已发现钓鱼岛,并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进行管辖,纳入了中国海疆版图作为海上防区,绝非“无主地”。日本明治政府于1885年通过冲绳县当局调查,认为其是无人岛,于是在1895年编入日本领土。日方偷换概念,用无人岛的说法取代无主岛,其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取得钓鱼岛“主权”的说法纯属历史谎言。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窃取中国领土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不可能也没有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展出资料中,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使琉球录》引人注目。
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黄润华介绍,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清代延续了和琉球的宗藩关系,直到清末光绪年间日本吞并琉球为止。其间500余年,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大量《使琉球录》,不仅记录了册封使在琉球的所见所闻,同时记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版图的历史事实。
此次展示的《使琉球录》(1534年),为明嘉靖年间册封使陈侃出使琉球归来后所著。书中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了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而钓鱼岛则毫无疑问在中国的版图之内。”黄润华表示。
同时展出的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汪楫《使琉球杂录》(1683年)、徐葆光《中山传信录》所绘“琉球三十六岛图”及“琉球地图”(1719年)、周煌《琉球国志略》(1756年)、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1764)、李鼎元《使琉球记》(1802年)、日本陆军参谋局绘制《大日本全图》(1876年)等史料,都记录了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中国在历史上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的铁证也得以淋漓展示。
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1562年),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此为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最早记载之一。
郑舜功《日本一鉴》(1555年),陈述当时中国已从地理角度认定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茅元仪《武备志》(1621年)、明末施永图《武备秘书》,承袭了《筹海图编》将钓鱼岛列入海军巡检防御范围内的记载,表明明朝对钓鱼岛连续无间断地管辖。清政府第一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1736年)的记载,说明钓鱼岛在行政上早已属于台湾管辖。范咸《重修台湾府志》(1747年)记载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台湾海防的防卫区域内。陈寿祺等《重纂福建通志》(1871年)将钓鱼岛等岛屿列为台湾宜兰县海防要冲。邹世诒等《皇朝中外一统舆图》(1863年)清楚地标出以姑米山为琉球国界,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归中国版图。民国34年(1945年)3月,由内政部地图发行许可、中国史地图表编纂社出版的《中韩日形势图》明确标出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的地理位置,表明这些岛屿为中国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