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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无眠 当前章节:15879 字 更新时间:2026-6-8 18:19

明清之际,屠杀似乎成了家常便饭。满人杀汉人,清军中的汉人也杀汉人,不然杀不过来(满人太少)。侵略者杀老百姓,农民军也杀老百姓,张献忠在四川就杀人一百万。李自成在北京,开始杀明朝降官,杀到后来控制不住,烧杀抢掠行同强盗。老百姓有机会也杀人,清兵占领北京前李自成逃走,北京市民趁机报复,成群结伙袭击掉队的大顺士兵,将他们捉了烧死或砍头,大约有两千人被杀。明朝的官军也杀百姓,动不动就“纵兵劫掠”,滥杀无辜。 

“王道”:从屠杀到怀柔政策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是否发生过文明的、不残暴的侵略战争。作为一种“理想模式”可能是有的,实例我却没听说过。英国是最早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它为了征服中国,竟以大规模贩毒,麻痹和残害整个民族的身心作为手段。法国是近代启蒙运动的精神家园,一八六○年,英法联军进攻北京,焚掠圆明园,曾遭到法国作家雨果的痛斥。苏联是中国的盟国,又是世界无产阶级的“解放者”,它的红军在东北干的坏事却教人叹为观止,还拿它毫无办法——国共两党都要巴结它,以换取在东北的优势。美国号称现代民主和保障人权的楷模,当年在印度尼西亚“帮助”苏哈托清除共党势力上台,杀了六十万颗人头。后来据说因为“良心发现”,中央情报局曾承认有大约五千人是自己亲自下手。一九七三年美国对柬埔寨实行“饱和式轰炸”,使五十万平民丧生。越南战争中,美国军队的狂轰滥炸、施放毒气和直接屠戮,杀死了三百万越南人。

一九○○年,八国联军侵略北京,可以看做是列强本性的一次大展。攻入北京的联军共两万两千人,其中日本军队八千人,俄军四千,英军三千,美军两千。日军不但人数最多,而且打头阵。义和团兴起,与德日两国结怨最深。但日军却没有像其他同夥那样,在战斗结束后对占领地采取血腥报复行动。一位叫蓝登的西方记者报导:“日本兵是联军中唯一对艺术品有欣赏能力的。虽然他们也当然像别人一样的抢劫,但都做得安静优雅。没有乱摔东西,也没有任意或不必要的破坏。他们搜集喜欢的东西,但不像抢劫的样子。我曾看到一处有日本兵进去过的房子。里面藏有一柜子的瓷器。他们像鉴赏家一样加以抚摸,并在杯子或瓶子的底部研究年代。对于粗劣的美国、俄国、法国、英国更不必说德国大兵,除了打不破的铜器、石器之外,几乎没有不打破的,实在难以比拟。”(梅龙.哈利斯、苏西.哈利斯《日本皇军兴亡记》)日本军队相对的文明,缘于对中国文化的尊重与认同。是否还有“同种”的因素在起作用,不得而知。日本士兵表现出特别的残暴,是发动大举侵华战争后,以南京大屠杀为标志开始的。其暴行引起举世震惊与公愤。为振兴军纪,“压制犯罪和不正当行为”,日本陆军省于一九四○年九月颁布了《改进军纪计划》的小册子,详细列举“中国事变中罪行和不当行为的特质”,要求每一军官“应时时记忆在心”。虽然我们不能期待发动侵略的战犯们,会对其军人“不当行为的特质”作出恰当的判断,但这本小册子至少显示了日本军事当局承认了一部分罪恶,并试图有所改过。七七事变爆发后的两年间,有五八八名日本士兵受到军事审判,其中四二○人犯抢劫或抢劫加强奸致死,三一二人犯强奸或强奸致死。这是日本方面的记录,实际罪犯的数字当然远不止于此。单是南京大屠杀的集体犯罪中,人数就得以万计。攻占南京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一次斩杀三○○名中国人的田中军吉大尉,以“刀劈百人竞赛”闻名的野田岩和向井敏明两少尉,十年后才在南京军事法庭被判处死刑。

我们一般所说的沦陷区,是指被侵略者势力控制的地区。就日军而言,控制区又分为“治安区”与“准治安区”两种。“治安区”基本上都建立了中国人出面组织的伪政权,社会秩序相对稳定,“良民”大体上能够接受日伪的统治;“准治安区”则日伪势力较为薄弱,时有游击队、民兵、敌后武工队、抗日救国军之类小股抵抗力量进行骚扰。在“治安区”内,日本士兵较能遵守军纪的约束,一般发生杀人、抢劫和强奸的罪行,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惩处。而“准治安区”则军纪不保,犯罪行为常与“军事行动”一同发生。从侵略者的角度来看,南京大屠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等恐怖血腥的行为,一是为了对顽强抵抗的报复,二是为了震吓对手,摧毁对手的士气与尊严,三是树立征服者主宰苍生命运的威势,四是藉此激发原始的血气之勇。但要想最终达到征服占领地的目的,光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有时效果更适得其反。因此他们也得在“治安区”内推行怀柔政策,宣扬“同文同种”,宣扬“共存共荣”,宣扬“讨蒋爱民”,也就是实行“王道”,制止公然的暴行。不能将之一概地称为“欺骗”,要知道这种政策对于饱经战乱、贫困,深受过本国官府、军阀、土匪、流氓戕害的中国老百姓,实在太具实际意义。而且往往就能奏效。 

“天地之间有杆秤”?

以中国人的感情,强奸、轮暴是比杀头更难以平息仇恨的罪行。在大量描写抗战的书籍中,似乎日本侵略军只强奸中国妇女,而较为优待第三国尤其是西方人士。这样更足以证明,日本人只不拿咱们中国人当人。事实并非如此。较为优待的是没有与日本交战的国家的公民,而不是什么“西方人士”。一旦开战,凡敌对国家,都没有好果子吃。香港陷落后,一批英国女医护人员落入日军之手,被关到地下室摧残了一个多月。其中一位女医生战后回忆,这段日子她们每人每天要被至少十个日本人强奸,她本人最多一天被十七人强奸。另据一位目击者、加拿大陆军随军牧师巴莱特在东京国际法庭的证词,防守香港西部斯坦利堡阵地的一七○名英军及伤员被俘后全部杀害,七名女护士(四中三英)均遭奸杀。其中一名英籍女护士甚至被绑在尸体上轮奸。荷兰妇女也曾遭到类似的暴行。在对待战俘和战败国方面,倒是东西方“平等相待”的。电影《桂河大桥》,真实反映英军俘虏被迫当奴工的故事。一九四二年四月,马尼拉沦陷,美菲俘虏及难民共八万人在转移至收容所途中,约有一万七千人被日军虐待致死,其中美军士兵一二○○名。西方人称之为“死亡之旅”。一九四四年一二月,“马来之虎”山下奉文在帕拉万岛一次烧死一五○名美军战俘。

为了通过“正常渠道”排泄士兵的兽欲,日本军部特意建立“慰安妇”制度。这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其中大部分是韩国妇女,还有一部分台湾和中国妇女,甚至西方妇女,但日本妇女也不在少数;有许多是被迫的,被强拉的难民,甚至是女战俘,但也有“为圣战而贡献青春”的妓女。“慰安妇”们以自身遭受摧残为代价,多少缓解了沦陷区广大妇女的遭受蹂躏的压力。一九三八年武汉会战期间,时任日第一一军团长的冈村宁次中将,曾对军中不能杜绝强奸罪行十分气恼,下令宪兵分队长重藤宪文中佐亲自坐镇,加强安抚工作,逮捕所有罪犯交军法会议处理。当他听到法务部长、宪兵队长为罪犯辩解,认为不能构成犯罪时,冈村拍案而起,一拳砸在桌子上吼道:“胡说!我知道,强奸罪要亲自控告才能成立,但是,人家在刀枪面前,谁敢亲自控告?没有反抗?三个轮奸,怎么反抗?那些日本的法律,能适于战区现状吗?我们出兵不是号称『圣战』吗?这是个『圣战』的样子吗?”(陈道阔《长河落日.武汉会战纪实》)就是这个后来晋升为侵华日军总司令的冈村宁次,在其晚年的的回忆录中,专门有一章节以《贯彻爱民方针》为题,记载了一九四○年二月召开的一次师团长、参谋长会议,他的参谋长讲的一段话:“纵然基于战斗上的需要,将房屋焚毁后,不论如何进行宣抚工作,亦毫无效果;反之,既不焚屋,亦不掠夺强奸,而进行宣抚工作的地方,当敌人发动攻势作战时,当地居民,亦均继续表示好感,而协助搬运物资;但前者的场合,敌人来袭时,居民通敌,于我不利,到现在始痛感需遵守军司令官的爱民方针。”当地居民表示好感,协助军队搬运物资,这颇有点像共产党描绘的“军爱民,民拥军”的景象。这是神话吗?是侵略者一厢情愿的幻想吗?—不是。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三年春,日军进攻河南,当地民众主动为日军带路,甚至帮助日军缴中国军队的枪。仅此一役,就有五万中国士兵被自己的民众缴了械。(刘震云《温故一九四二》)

近年中国有首流行歌(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主题歌)中唱道:“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两军对垒,当中国军队在民众饥饿难捱,挣扎在生死线时,仍只顾横徵暴敛,毫不体恤;而日本军队趁机收买人心,发放军粮救济百姓。中国驻军把城周十数里地的农作物放马蹂躏,士兵进村强索一切供应,稍有不遂,武力随之,更滥徵民间车马人力,弄得怨声载道,家破人亡;毗邻的日军则用现金雇工人筑路,不但不侵扰百姓,还施以小恩小惠。在这种情况下,“秤砣”于是向侵略者那边倾斜,什么“民族大义”,“爱国情操”,竟通通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在“秤杆”上压不起足够的分量。 

对老百姓而言都是“官军”

中国军队和日本军队,对于老百姓来讲都是“官军”。如果你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不顾百姓死活,你就是强盗、土匪;如果你尊重民众,友好相待,你就是仁义之师。我们可以指责这条简单的法则近乎“浅薄和愚昧”,却又没有任何其他一条“深刻和智慧”的法则比它更接近历史的事实。有人认为:在绝对正确的爱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本主义。孟子曰:“民为贵,而社稷次之。”我非常赞成这个观点。进一步说,我认为国家利益应该高于党派利益,而民生利益又应该高于国家利益。

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胡适,也曾写过一首诗《你莫忘记》,借一位老人之口表达他的人本思想:

我的儿,我二十年教你爱国,—这国如何爱得!你莫忘记:这是我们国家的大兵,逼死了你三姨,逼死了阿馨,逼死了你妻子,枪毙了高升!——你莫忘记:是谁砍掉了你的手指,是谁把你的老子打成了这个样子!是谁烧了这一村,——哎哟!——火就要烧到这里了,——你跑罢!莫要同我一起死!——回来!——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都可以,——人总该不至——如此!—胡适的这首诗发表在《新青年》第五卷第三号上,大约为一九一八年。“我们国家的大兵”指的是军阀部队,而亡国的假想敌则是哥萨克、普鲁士。不过不论放在什么时代什么地方,意思都是一样的。抗日战争无疑是神圣和伟大的,但没有任何人、任何党派、任何国别和民族、任何军队有理由残害百姓,不顾及人民的利益。 

中国军队带来的水深火热

看几个例子:

一九三八年六月九日,为了阻挡中原日军西进,国军在河南郑州东北郊花园口炸决黄河大堤放水。洪峰突发,夺路东去,其咆哮汹涌之状据说超过历史上任何一次黄河决口。豫、皖、苏三省四十四县市受灾面积一万三千平方公里,受灾人口一千二百五十馀万,三百九十多万人流离失所,九十万人死于非命,财产损失不计其数。人民付出惨重的代价,“战果”又如何呢?日军土肥原的第十四师团一部分被困于中牟,经工兵接应耗费三天集结到开封;中岛的第十六师团一两万人陷在黄泛区,经航空兵团空投物资救援,终于度过难关。如此而已。黄河毕竟没有像大合唱中歌颂的那样,“发出愤怒的吼声淹没侵略者”。它的流量太小了,只有珠江的八分之一,只能淹没那些没有航空部队和工兵部队救助的中国老百姓。一个歪点子,死掉九十万人,这个数字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三倍。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两点,湖南省政府得到日军已迫近的报告(事后才知道是假情报),为实行“焦土抗战”的既定方针,下令自焚长沙。由省警备团出动执行焚城任务,放火工具是汽油、煤油、棉花、木棍,另有炸药包、手榴弹用以炸开封锁的大门。事先没有得到任何警报、正在睡梦中的老百姓,突然陷身在一片火海之中,许多居民被活活烧死,烤死,呛死,或躲在水缸中被煮成肉酱,或逃命不及被踩死、砸死、淹死、闷死。这场大火不停不歇地烧了整整三天三夜,一座千年历史文化名城被焚毁成一片碎瓦颓垣。后来统计,确认死于大火的人数约两万,其他不能确认的外地难民、伤兵则难以计数。文物损失无法估量,大批宋明清代图书珍本、名贵字画化为灰烬,仅一家金号就有四百四十颗汉代印章熔为铜饼、铁锭。绝大部分公共及民用建筑被毁。长沙素以中国最大米市之一著称,一次被烧掉大米、稻谷二○○万担。列为“四大名绣”之一的湘绣业,因几辈人存积的优秀画稿和版本毁于一旦,从此在中国的刺绣界黯然失色。我们斥责日本鬼子大扫荡实行“三光政策”,其中一光便是烧光。日本军队烧村庄固然令人痛恨,但哪一次比得上长沙大火?

在中国,不知有多少出版物描写过抗战时延安的“大生产运动”,一曲《南泥湾》,更是唱得家喻户晓。然而,大生产除了开荒地种粮食、蔬菜、棉花,还种过什么呢?还种过大量的鸦片!国民政府不给共产党拨款,延安要从经济上支撑远远超编的八路军、新四军,实感困难。粮棉蔬菜只能解决部分衣食自给问题,于是获利较大的鸦片则受到青睐。有作家为了撰写中共领袖的传记,采访当地的百姓和当年的战士,据他们回忆,每有外国记者来参观,就发动战士们连夜把鸦片挖出来用土盖上,记者走了再翻过来种上。可见共产党也知道,种鸦片不是件光彩的事。为什么还要种呢,因为要钱来“打日本”。至于被毒害的人民,那是你自己的事了。

一本正面叙述国军抗战的书中,有一段这样的纪实:“总指挥部和纵队,支队司令部,以摊牌民间妇女作杂活为名,选派年轻有姿色的妇女(主要是姑娘),到指挥部和司令部去缝军衣、做布鞋、洗衣、做饭,妇女们请求拿回家做或早去晚归,均遭拒绝,要求一律在军营住宿。每次八至十人,七天轮换一次。凡去当差的妇女,大多遭到强奸,先后被奸污者达几百人。有的回家悲愤交加,精神失常;有的被轮奸致残,甚至含恨自杀。广大百姓对其暴行恨之入骨。”(纯子、蔡农、老加《一江血水向东流—中日武汉大会战实录》)这是谁的队伍?是日本军队吗?不,是中国的政府军。由蒋介石密令成立的“豫鄂边区游击总指挥部”,是抗日的队伍。他们派夫派款,强拉壮丁,贩运私货发国难财,倒也罢了;最可恶的是强奸民女。日本侵略军最令人仇恨和恶心的战争罪行,也是强奸民女,但它在“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之后总还不至于敢公开这样干,要不也不会组织专门的慰安妇了。而国军却是代表政府的,本身应该就是正常秩序的保证,这样的罪行只能说是执法犯法,比日寇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九四三年,爆发随北十万民变,李宗仁的第五战区派出三个师进行镇压。 

内斗的惨烈甚于外斗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夜,重庆歌乐山军统局为中美合作所全体美方人员举办晚会庆祝圣诞节,结果台上唱戏,台下秩序大乱。中统局长戴笠特意约了几十个女人陪美军官兵跳舞,有些被当众强奸。这种事发生在战时国都重庆,由“政府机构”出面组织慰问援华友军,次日便有密报呈送蒋介石侍从室,蒋也只好不了了之。苏联红军出兵东北,犯下的强奸罪更是超过关东军十几年所为。而且还不许声张,一些对苏联红军的暴行表示过不满的中共干部,解放后长期受到迫害,不予重用。

花园口决堤,长沙大火,延安种鸦片,本国和盟国军队强奸妇女,都是一个问题:为了赢得反侵略战争的胜利,可以不择手段。也就是,目的的崇高,可以略去手段的恶劣。如果这种道理站得住脚,那么侵略者犯下的罪行也就都可以原谅了:他们是为了“拯救”腐败堕落的中国,为了实现一统大中国(或“大东亚共荣圈”)而进行的“圣战”。

有人会说,宁可死在自己人手里,也不愿意死在侵略者手上;宁可被黄河淹死,“人或为鱼鳖”,也不给鬼子劈死;宁可自己一把火先烧光,也不留给鬼子去烧;宁可吸共产党种的鸦片,也不吸日本人贩来的鸦片;宁可给国军、美军、苏军强奸,也不给日本鬼子强奸,……这话或许有他的道理。不过,这叫什么道理?

李宗仁在回忆录中记载,抗日战争期间,他在河南听到过这样的民谣:“宁愿敌军来烧杀,不愿汤军来驻扎。”“汤军”是汤恩伯的部队,蒋介石的嫡系。抗战胜利后,沦陷区的百姓也有民谣:“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看来,在这个问题上,同时或前后深受过侵略者和“自己人”灾害的平民百姓,是不会同意一些人的高论的。鲁迅也早就表示过,死在自己人手里是最悲哀的。这是因为,“自己人”最防不胜防;这种死最无价值;内斗往往比外斗更为残酷和激烈。后来发生的国共内战、文化大革命,都证明了这一点。

内斗超过外斗,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美国的南北战争,就超过它的独立战争。五十年代韩战的激烈,远非抗击日本入侵时可比。从生物学的角度,同类物种之间的争斗,也超过不同物种之间生存斗争。不同的物种,所需要的资源是不一样的。牛、羊、鹿在狮子、豺狼袭来的时候,只顾各自逃命而不会像一些深刻的思想家所希望的那样,“团结起来用利角去抗争”,却在争夺配偶的决斗中不惜折腿断角抵死相拼。人类社会比生物界要复杂得多,有些简单的道理却是相通的。严格地说,决堤、放火还不是内斗,只是“误伤”。

皖南事变才是典型的内斗,国军一次围歼新四军八千馀人。而在此数月之前,新四军仅一“黄桥决战”,就歼灭国民党第八十九军一万一千馀人,成为共军战史上一次辉煌的战例。可惜黄桥、皖南虽在抗战期间,打的都不是日本人,是打中国人。

为了防止共产党势力控制东北,蒋介石的国民政府竟以出卖外蒙作为争取苏联承诺的代价,也可算作内斗的一种“谋略”,尽管它是如此的糟糕。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抗日战争的结果是收回了东北和台湾,却放弃了面积超过两倍于东北和台湾的外蒙。外蒙独立的意义还不止于领土的丧失,它动摇了元朝的“合法性”,更动摇了“五族共和”的国本,为中国的进一步可能的分裂撞开了一条隐约的、难以弥合的罅隙。 

小国比大国容易被征服

有人认为,大中华思想是不对的;有的西方学者提出“小就是好”,如果秦不统一中国,今日中国就会像欧洲那样好。我以为,小有小的利弊,大有大的得失,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还是大一点好。欧洲在世界上占据领先地位,也不过四五百年时间,不能由此得出“小就是好”的结论。国与国之间一旦发生战争,小国缺乏战略纵深和自然资源,就很明显的要吃亏。日本最终就败在这里。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肥。”中国在抗战中什么都不如人家,唯领土辽阔,可以一退再退。所谓“以空间换取时间”(蒋介石),其实就是仓皇逃跑、回避;所谓打一场旷时日久的“持久战”(毛泽东),其实就是各据一方,静待其变。在西方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逃避战略”,最终竟然奏效。拿破仑、希特勒横扫欧洲各国如入无人之境,却都在无边无际的俄罗斯的土地上铩羽而归。以日本军队的善战,对付美国也只能采取偷袭其海外基地的策略,对攻击和占领辽阔的美国本土不存丝毫妄想,一当太平洋战争失利,它自己那狭小的国土就成了可以肆意打击的靶子。这时候它才知道,当初轻视身边这个“不堪一击”的庞然大物,提出“三个月亡华”的计划,以至于未能倾全国之军力先行征服中国,是多么的轻率、愚蠢。

中国历史上,外族入侵而成气候者,多是国家处于分裂状态,亦即“大国变成小国”之时。周室威权衰落,再也不能号令诸侯统一发兵征战,遂有秦国的各个击破。东汉末年分裂成三国,虽短暂统一于晋,但诸王割据,使国家化整为零,遂在“八王之乱”后外族相继涌入中原,史称“五胡乱华”。唐末国家再次分裂,契丹入侵,建立辽朝;而后女真人建立金朝,趁辽宋对峙,灭辽与北宋,占据中原;再后蒙古人入侵,灭掉各占中国半壁江山的金与南宋。西晋和北宋毕竟是“大国”,所以北方强敌入侵时尚能退守江东、江南,建立东晋、南宋,各延续了一百多年的命脉,不至于被赶入绝境。当北方强敌再度入侵,已经成了“小国”的南方王朝再无地方可退,只好乖乖投降,或者跳海了。明代是中国的“统一”时代,但其末年国家为朱氏朝廷、李自成、张献忠三大政治势力所控制,形成实际上的国土分裂局面,清军趁势入关。分裂状态,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为入侵者所利用,不能够同仇敌忾地共同抵御外敌,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实际统辖的国土狭小,没有回旋馀地,容易被占领和征服。

国家的领土辽阔,对于现代科技和经济,也有极大好处。以航天工业为例,欧洲和日本皆远不及美俄中三国,其土地面积的狭小是重要原因。在不同的经纬度上建立地面站,只有大国才能办得到。欧洲是近代工业革命、近代科学、资本主义经济、现代文明和民主制度的发源地,终因其“春秋战国”式的版图格局,在本世纪由盛而衰,输给了只有两百年历史的美国。这和一堆小公司,竞争不过一个托拉斯的道理是相似的。近年西欧各国力图打破促狭国境的限制,实现经济上的统合,以提升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既是明智之举,又是不得已而为之。欧洲的衰落还有两个原因。一是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都源于“生存空间”也就是国土面积太狭窄,而战乱一开,小国的战争创伤更难以平复。二是海外殖民地纷纷独立。这两条实际上也都牵涉到国家领土(及属土)的大小问题。 

日本“加入中国”的模式

日本一旦加入中国,不论它是以什么方式,想再退出中国,就不那么容易了。那就是分裂祖国,就是极端民族主义,全体“中国人民”坚决不能同意。除非出现象孙中山、蒋介石那样主意大得很的革命家,以划出日本为代价,换取别国的经济支持。中国“不是菜园子”,你想进的时候就进,想出的时候就出,没那么容易。日本右翼政客一个惯用伎俩,将侵略中国说成是“进出中国”,这是因为他们都没学好历史,不懂得中国进来容易出来难。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大陆,灭国四十馀个,也包括中国,而蒙古后来成了“中国的蒙古族”,没有成为别的什么国家的蒙古。清兵入关,也使满族成为“中国的满族”。中国人习惯将入侵者说成是“外族”。什么叫外族?说直白了就是外国民族。不然,怎么不以“外族”去称呼今天中国的少数民族?而南方的苗族、瑶族、僮族、土家族,……怎么就从来没当过“外族”?

“加入中国”有哪几种方式?—

一,侵略成功,入主中原(清朝模式);

二,被中国征服(匈奴模式);

三,同中国一道被第三国征服(元初蒙古模式);

四,占领部分甚至大部分中国领土(金朝模式);

五,由附庸国而最终完成合并(西藏模式)。

六,其他方式。

日本历史上与中国关系密切,视中国为“上国”、“天朝”,汉代即派使臣到中国朝贡,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日本曾出土一方汉光武帝赐“倭奴国王”的印绶,有点“附庸番邦”的意思,比西藏之于中国的关系悠久得多了。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脱亚入欧,这个惯于点头哈腰的小“附庸”,忽然变成了小霸王,中国反倒成了破落的“穷措大”。这种情况下,“西藏模式”显然行不通。而且,中日之间还隔著个高丽,也长期是中国的附庸,如果它都没能以这种方式并入中国,日本就更不容易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日本从来没有对外战败过。它遭受过的最大的侵略战争,是在中国的元代。公元一二七四年,元世祖忽必烈发兵大举征日,结果一无所获。当时中国南宋尚存,蒙古人挟同高丽参战。六年后,南宋已亡,忽必烈利用(南宋)中国善水战的优势,再度攻日,还预先设置了“日本行省”,不料大败而归,不及逃走的十几万元兵大部分被日兵杀死。以蒙古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英勇善战,尚且在日本败得如此之惨,看来“元初蒙古模式”也难奏效。

中国从来都把打外国(族)说成是“征伐”、“平定”、“讨逐”,把外国(族)打中国说成是“入侵”、“侵扰”。自古中国“征伐”外国的战果甚少佳绩,往往不及外国“入侵”能大奏奇效。匈奴“侵扰”中国好几个朝代,才被中国“平定”,平定后还老大一阵子不安分,弄出的事比入侵还麻烦,是一个耗时耗力、劳民伤财的跨世纪工程,代价太大,在现代社会似乎更加得不偿失。“匈奴模式”走不通。 

最终结果是中国征服日本

最有可能的,是“清朝模式”和“金朝模式”。甲午战争直至清朝覆亡之际,是日本重演清朝入关的最有利的时机。中日双方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实力极为悬殊;中国还有像孙中山这样鼓吹“中日一体”、唯恐日本不出兵的革命党人作为内应,条件比明末清初时还要好,至少不会更差。但是它错过了,拖了四十年,到民国才重新开打。这时中国已在国民党领导之下,初步建立了现代国家体制,及现代装备的军队。难是难得多了,但如果它能按李宗仁事后制定的战略方针打,征服中国仍大有希望。但它又错过了,进退失据,只好重演“金朝模式”。

金朝自公元一一二六年底攻占北宋汴京,制造“靖康之耻”,到一二三四年初亡于蒙古,凡一百零七年;如果算上攻取辽国五京的时间,凡一百一十一年。日本自一九三七年攻占中华民国首都,制造南京大屠杀,到一九四五年向同盟国投降,只有八年;即使算上发动“满洲事变”占领东北的时间,也才十四年。金朝先是扶持建立张邦昌、刘豫伪政权;后乾脆自己来干,成了代表“中国”的两个“合法”政府之一。日本也扶持建立了伪满洲国和汪精卫政府,但来不及“自己干”,来不及“合法”就投降了。这样短的时间,使它终于没有能够融入中国,被“汉化”成“中华民族”的一员;也使得中国人始终无法消弭“外国入侵”的心头之恨。

如果时间足够长—到底要多长?不好说,反正十年、八年是绝对不够的。无论如何,日本总归是照著金朝的样子“野”了这么一把,这笔账咱们得记著,说不定将来有那么一天,它还会以某种方式加入中国。清朝的建立者满洲人,是金朝建立者女真人的后裔,而满清初建时的国名就叫“后金”。满清实现了他们的先人的梦想:占领和统治整个中国,而最终也被整个中国所吞没。如果是这样一个结果,我以为即使日本赢得战争的胜利,对中国而言未见得就一定是坏事。可以推断,中国征服和统一日本,与日本征服和统一中国,最终结果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只有一个中国。一个日本这样的国家,和一个中国这样的国家,都不足以真正令西方人畏惧;而一个日本那样发达的中国,或一个中国那样庞大的日本,却足以使所有的国家不敢小觑。

有人会说,这是善良的中国人的一厢情愿。不对。这恰恰是日本人,而非中国人的“一厢情愿”。虽然一百年来,中国一直在试图以各种方式、走各种道路努力成为像日本那样发达的中国都未获成功,但还是要比日本成为像中国那样庞大的日本,要“容易”多了。咱们关起门来反覆折腾就行了,走多少弯路、摸多少石头、交多少“学费”、耗多少资源、死多少人命,都是“自己家里的事”,与别人无碍。只要世界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我们“迎头赶上”,只要我们能无数的打击之下“挺得住”不再被分割、瓦解,就可能熬到“中国的世纪”那一天。而日本,只有发动战争一条路可走,并且还没打赢。毕竟地球上的“生存空间”是有限的,时间的感觉却是“无限”的。何况,必要时咱们还可以“空间换时间”,拖垮拖死一切竞争对手与来犯之敌。

设想日本打赢了中国,当然不能排除“细节”的考虑。在当时的国际背景之下,西方各国处于自身在远东的利益,能否坐视中国为日本所吞并?日本得了中国这片土地,能否暂抑疯狂扩张、进而称霸世界的欲火?是马上四处出击,驱使中国庞大的人力资源为其征战他国,还是为稳固这块辽阔的新殖民地,先停下来进行建设、发展和同化,而后再作下一步的打算?甚至一如历代外来王朝那样,终于为他们所仰慕的汉文化薰陶,一改凶悍顽强的民族风格,变得跟汉民族一样儒雅柔弱,不再存称霸之心?

任何一个“不坏”的结果,都不能说明过程的必要与合理。人类发明了战争,发明了自相残杀的武器,发明了以一种文明摧毁另一种文明,或者一种较高(较低)的文明征服另一种较低(较高)的文明,甚至整个人类的生存环境都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为战争和武器所毁灭,今天的人仍不得不承认,战争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往往起到的促进和催化作用。明白地说,就是所谓“进步作用”。但战争终究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的过程是非人道的,哪怕现代国际社会设计出那么多的“人道”的战争公约,也还是设计不出一种“人道的战争”方式。

朝代与中国的国家概念

人类历史上,曾有过数不清的国家。数不清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多",而是由于头绪的繁复,演化的纷乱,再加上国家的概念本身也是变化的,有时是模糊不清的,无法进行精确的分析与统计。西周初年,有国一千余个;进入春秋时,只剩下差不多十分之一,但仍有一百多个;到战国时代,大国只有"七雄",在七雄的夹缝和边缘地区还缀有寥若晨星的若干小国;最后,秦横扫六合而统一,建立了一个国家:大秦帝国。

这还只是"中国"建国以前的一段历史,局限在中原一带及周边地区的范围内。周以前呢?留下的史料太少,是所谓半信史时代和传说时代,那就更说不清楚了。至于世界其它地方,应该由他们的历史学家去统计。可惜的是,也没有统计出来。如日本,在卑弥呼女王的邪马台国以前,曾有过"百余国"。具体"余"多少?一向精细不马虎的日本人,也拿不出一个数字,只好笼而统之。

翻开中国历史地图集,那些远古时的国家,甚至连疆域也无法界定,只有一个个像城市标志一样的据点,冠以国名,--其实就是封号。汉字"国"与"国家"相近的含义最初有三:一曰"邦国",二曰"国都",三曰"封地"。我以为,其基本含义为封地。有封地才有邦国,有邦国才有国都。领受封地的贵族,即为各邦国之主;国主居住及政权所在地,即为国都。封地以前有没有过国家?可能也有,但那时国的概念、形态更加模糊,"国"这个字词也没造出来。"国"字的出现,就是从封地开始。

事物都有个起源,国家也不例外。早期的"国",大多是部落和城邦,是一些相对独立、互不隶属、彼此间没有明确界线的群落。一个部落的首领特别优秀,经济发达,军事强大,能够一呼百应,号召其它部落协同征战、开发,于是成为各部族的共同首领。中国远古传说时代的三皇五帝,大抵属于这一类。那时的"皇"和"帝",绝不是后来秦始皇所定义的"皇帝",没有无上的权威,地位也不稳定,职务更不能世袭,顶多只相当于"酋长联席会议主席"。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一王朝--夏的建立。

夏向比较像样的国家形态迈进了一大步,如果它确实存在过的话。它在率领各部族治水的过程中赢得了崇高威望和地位,逐步建立起了一套行政权力系统,有了分工管理及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再也不象从前,一个首领既要开发农业,又要设计房屋,还得发明医药,能文能武,整个一百事通。夏的首领称为"王",按照现在的词义理解,王比帝要低。但事实上,夏王朝的王,比以前的任何一位"皇"和"帝"地位高多了。他再也不需要下田耕作,只顾发号施令,聚敛和享受财富,大量使用奴隶。更重要的是,王位是可以世袭的。

夏的边界已很明确,而且所占的地盘相对于各部落也很大。它是先于各部落第一个成型的国家,故称为中华第一王朝。但夏与其它各部落的关系,仍不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没有超出"大盟主"的地位。后来的商与周也是如此,只是大盟主的易位,与一般我们所说的"改朝换代"有本质的不同。商取夏而代之,周取商而代之,都没有将前面的大盟主彻底消灭,只是放逐,另外安排一处方国,允其延续部族的香火。

夏商周三代,本质上讲,都不是一个统一的大王朝,不过为诸侯部族的首领而已。各部族接受册封,军事上听从"中央"王朝的号召,定期或不定期朝贡,是基于一种会盟的信约,而非严格意义的直属关系,基本上不受王朝的掌控。所谓"尊王攘夷",是要求诸侯们遵守这种信诺,共同起兵勤王,不能只图自身的利益,置大盟主的安危于不顾。褒姒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就是因为周幽王轻率地拿诸侯们之间的信约当儿戏以取悦美人,到后来真的大难临头,烽火连天都没人理了。如果诸侯是天子的直接部属关系,天子贵为全国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他下道命令就行了,还怕你各路人马不听从调遣?这个典故像极了民间流传的"狼来了"的寓言,都是信约被破坏造成了悲剧。不同的只是,放羊的孩子破坏的是社会信约,天子破坏的是会盟信约。

非但如此,各诸侯之间还进行频繁、残酷的战争,相互征伐、吞并。如果它们与王朝同为一个国家,岂不全部是在打内仗?"中央政府"怎幺从来都不管一管?任凭这种不合理的高成本的内耗延续了两千年?这是说不过去的。事实上,诸侯之间的战争,就是国际战争。经过战争,一些部族被兼并了,一些国家被消灭了,胜利者越来越强大,当强大到一定的地步,就会起兵讨伐身为大盟主的王国。如果讨伐成功,则自己成为大盟主。商伐夏,周伐商,都是这样。商汤伐夏之前,先攻灭韦、顾、昆吾诸国,然后正式讨伐夏王朝。周在伐商之前,已经完成了内部的部族国家化,晋升为王国。周文王是其第一代国王,他伐犬戎、密须、(于阝)国,灭崇国、黎国,于是诸侯归者日众,"三分天下有其二"。周武王即位,发兵征讨殷商纣王。

西周是一个制度更为完善的王国,其国王始称"天子",封诸侯国无数。诸侯与天子之间有明显的等级差别,礼仪规格都不得僭越。如果周王朝实施严格的中央集权制,不这样大肆分封,或者极力削弱各属国的权力、文化差异,完全可以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中国"。可惜它没有做到,甚至连试都没试过。诸侯各国低于"天子之国"这是肯定的,但诸侯们仍然自立门户,各自为政,内政、外交、军事、经济、文化、习俗,……皆由自己当家作主。周王朝所能做的,仅仅是收取进贡(还常常收不到)、号召出兵(会盟性质)、册封诸侯(以名副其实)等等。这样,一当有些国家在相互征战兼并中势力大增,必不将天子放在眼里,甚至重演伐夏、伐商的故事,直接出兵攻打王朝。西周的覆灭就是如此。

东周仍是"天子之国",国王代代相传,历数百年,然而与西周王朝不能等同而语。其地域极为狭窄,仅有一个"王畿之地",一个越来越徒有其名的朝廷,一座供放着九鼎亦即"社稷"象征的庙宇。这个王畿之地,还是诸侯们恩赐给它的一块保留地。究竟多大呢?--当它末年向秦国大军投降的时候,仅有邑三十六,人口三万。周制"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其统辖的区域竟远不足一个县。有"中央"而无地方,有"天子"而无子民,就象民国初年逊位的清室,皇帝尊号不废,但权力范围仅限于小小的一个紫禁城。东周王朝习惯上被称为"周室",因为从国家的意义上说,周王国在西周灭亡之后已经不存在了。东汉末年的汉王朝,也因其有名无实被称为"汉室"。

反倒是迅速发展起来的诸侯各国,渐渐符合现在我们所说的"国家"概念。尤其几个较大的王国,各自都有明确的疆域、国王、国民、政府、军队、外交、法律、纪年、文字、货币、财政、度量衡制式、民族风俗、服饰制度。这些国家之间还修筑了长城,划定边界,就连战争、条约都有一定的国际规范。可以说,东周列国的格局,与中世纪以来的欧洲几乎没有什幺两样。东周王朝的地位,也与历史上的罗马教廷十分相似,其权威性、影响力往往还不如教廷。因为周室之外,常常还有第二"中央",那就是霸主,相当于现在多国军事集团的首领国。春秋轮流坐庄的号称"五霸",而史家们数来数去,发现前后并不止五个,他们是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吴王夫差、越王勾践。《春秋》载,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朝聘齐、晋、楚者共三十三次,朝周仅有三次。可见霸主的实际地位,高于周室远矣。话说回来,不管是第一还是第二,都不能算真正的"中央",好几年才朝聘一次,到的人又稀稀拉拉不全,想不去的还不去,比联合国会议都不如。如秦穆公,借口"辟远",便"不与中国会盟"。(《史记·齐太公世家》)后来他自己当霸主,却不怕别国"辟远"了。

霸主的形式,在春秋战国结束后,还曾或隐或现地存在过。如秦朝覆灭后,楚霸王项羽;东汉末年,各路豪强争霸中原。项羽新推翻暴秦,欲恢复先秦时分封各国并存的制度,却只愿当霸王,不愿做"天子",就是怕当上天子反而无国,成为诸侯各国的傀儡。曹操大权总揽,统一北方,却只愿做魏王,不愿做皇帝,收到各方送来的劝进书,他说:"你们是要把我放在火上烤哇!"曹丕篡汉是220年,但史家眼里的"三国"往往从赤壁之战算起,因为自此三国鼎立之势已经完成,所谓大汉帝国,早坠落为一个玩弄于诸侯股掌、"放在火上烤"的小小汉室了。

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中国的历史从秦始皇建立的大秦帝国开始。这以前有没有一个中国?可以果断地回答:没有。秦以前的"中国",只是一个不带政治含义的地理名词。西周时为京师附近,相对于东西南北四方而有此称。春秋战国时泛指黄河中下游一带,又叫中原一带。故有些国家属于"中国",如晋(韩、魏)、鲁、宋、郑;有些国家属于四方蛮夷,如秦、楚、吴、越、燕、中山、巴、蜀;有些国家则地跨"中国"与夷狄,如赵、齐。这情况有些类似美国,1776年美国建国前,只有美洲大陆而无美国。我们不能把以前诸多的印第安人部落说成是一个国家;也不能把英国人、西班牙人、法国人建立的政权,不能把得克萨斯共和国、夏威夷王国、沙俄手中的阿拉斯加说成是美国。美国是由五十个州组成的联邦,加入联邦之间,州(state)相当于一个国家,然而任何一个州,不论它面积大小、人口多寡、经济强弱,都不能代表美国。"联邦"一词的汉译也很微妙,《周礼·注》:"大曰邦,小曰国。"既然国中有国,于是把"合众"而成定译名为"联邦"。拉丁美洲的解放者玻利维尔曾设想将各小国合建成一个联邦国,那样的话就会有一个类似美国的西语合众国,可惜他失败了。除了美国,与之相似的联邦还有英联邦,联邦德国,前苏联,前南斯拉夫,乃至印度。中国的建立,乃集七大王国及若干小国而成为帝国大邦,只是统一时经历残酷的征战、兼并,统一后实行车同轨、书同文、拆毁各国之间的长城、夷灭原有的边界,各国已不复存在,只有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帝国,俗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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