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至看见齐远琛回来了,立刻跟他挥手,等人走到身前,便开始溜须拍马:“远哥,你刚刚让我想起一句电影台词,你知道是什么吗?”
齐远琛没准备回答,低头从书包里翻出一包纸递给他:“擦擦头发。”
方至接过,一边用纸巾吸着头发和脖子上的水,一边自顾自地说:“我想起了那句: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驾着七彩祥云来……”
见齐远琛眸光沉下来,方至立马见风使舵,改口道:“救我,嘿嘿……”
齐远琛晃了晃手中的伞,语气有些不太自然,说:“就剩一把了。”
方至“哦”了一声,掩藏住内心小小的兴奋:“那先送你回去。”
齐远琛替方至把外套的帽子拉到头顶:“你家比较近吧,笨不笨。”
方至不好意思地笑笑,麻利地钻到伞下。胳膊碰着齐远琛的胳膊,他又想到齐远琛把外套让给自己的事情。于是伸手摸了一把齐远琛的衣袖,几乎湿透了,方至很担忧地说:“远哥,要不……”
齐远琛似乎猜到他要说什么,立即打断了他:“说了我不冷,再吵你自己跑回去。”
方至乖巧地点点头,既有些愧疚,又难免有一丝小小的窃喜:“那我们走快点。”
他担心齐远琛在冷风里吹着会感冒,想到齐远琛感冒时吃药的难受劲,又偷偷笑了一下。
雨声渐渐平息,打在树叶上沙沙作响,落在伞布上的也只有淅淅沥沥的轻缓的节奏。
狭窄的巷口,漆黑而幽静。
青石板路并不平缓,方至走得轻车熟路,齐远琛却忽地脚下一滑。
方至连忙伸手把人扶住。他先是抓住齐远琛的手臂,见他未稳住身形,又两手把住了他的腰。
慌乱间,方至的手指抚上了齐远琛的肋骨,于是刚刚站定的人又是一晃,鉴于身高劣势,方至的身体也不受控制地朝后一栽,被迫退了几步,后背撞在背后的墙壁上,硌得生疼。
齐远琛一手还撑着伞,另一只手为了保持平衡,电光火石间,撑在了方至身后的墙上。
黑色的雨伞遮天蔽日,方至目之所及,只有齐远琛的脸。他借着微弱的光,看着离自己咫尺之间的人,视线之中恰巧是他鼻梁中间那颗痣。
这一点小小的痣却沦为某种信号,催发着他的心敲打出越来越明晰的鼓点,就快要盖过雨声。
齐远琛看着方至久久未说话。
方至觉察到他的视线垂得很低,似乎是看着自己的鼻尖,说不清为什么,他感到喉咙有些干涩。于是无声地吞咽了一下,琢磨着说些什么打破僵局。
随后齐远琛的视线投向了他的眼睛,方至本来到嘴的台词忽然哽在喉头,大脑停了摆。
雨声似乎完全止住了,只有水珠顺着伞背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方至在一方雨伞围住的小小世界里,感觉周身蒸笼出了热气。
齐远琛的呼吸打在他的面颊,很久后,他才压抑着悸动,试探性地叫了声:“远哥。”
齐远琛似乎也回过神来,撑起身子,无声地打量着方至。
二人微微隔开了一段距离,方至长吁了一口气,本想调侃一句“这就是传说中的壁咚吗?”,话到嘴边,又觉得说完这句他远哥可能今晚再也不会理自己了,于是改变了战术,迂回地说:“你腰好瘦啊。”
齐远琛捏紧了手指,视线垂下去,似乎丈量了一下方至的腰线,说了句:“你也是。”接着甩手走了。
方至怔然愣在原地,不自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腰——外套全都盖住了,怎么看出瘦不瘦啊。
他怀疑自己被调戏了,怎么撩得好好的还被反将了一军?
回想起齐远琛刚才的眼神,方至又觉得耳根发热。他赧然地跟上前去,小声地嘀咕:“远哥,你变了。”
齐远琛眉间舒展,偷偷扬起嘴角。
方至一路沉浸在遗憾中,早知道他远哥现在这么开得起玩笑,刚刚就应该多搂一下,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一路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自家门口,他有些恹恹地跟齐远琛道别。
进了屋,方至才猛然想起自己刚刚忘了把外套还给齐远琛了,他匆忙跑出去,却发现齐远琛人影早就不见了。
回到房间准备换衣服时,方至才意识到,何止是衣服,齐远琛的书还在自己书包里呢。
他赶忙掏出手机给齐远琛发微信:[远哥,你的外套和书还在我这,路上冷吗?你作业怎么办?要不我帮你写?]
等了一会没收到回复,方至打了个喷嚏,拿了睡衣去洗澡,顺便把齐远琛的外套也洗了。
从浴室出来,方至看到了齐远琛的回复:[不冷,作业写完了。明天带给我。]
方至看着自己床前挂着的那件黑色外套,内心微动,走过去闻了闻,柑橘的气味还在。
他想了想,又给齐远琛发了条消息:[远哥,你衣服的味道好好闻啊,是洗衣液吗?还是沐浴露?]
[……]
[睡了。]
[晚安远哥,明天记得把沐浴露牌子告诉我~(星星眼.jpg)]
方至自然没再收到回复,在意料之中。
他怡然自得地把书包里的书拿出来准备晾一晾,顺便翻看着齐远琛的课本。
齐远琛虽然听课认真,但是书本上的笔记很少,方至翻了一会,去看他的名字。
扉页上字体苍劲有力,带着“齐远琛”的气质。方至无声笑了笑,之后拿出笔,在“齐远琛”三个字的下方认认真真读写下了“方至”两个字。
应该也不会被发现,他有些恶作剧般成功的小得意。
雨后的世界变得缥缈又寂静,芭蕉叶上答答地滴着水珠,秋虫在梧桐树根的石头下悠然长鸣。
方至把窗帘拉上,然后习惯性地抽出一张蓝色的彩纸,裁剪成几个长长的细条。又掏出笔在其中一条上面写下一行字:今天和远哥一起打了伞,还搂了一下他的腰,下次争取多抱一会。
随后他靠在椅子上,单腿支地,一下一下地晃悠着椅子,手上动作着,折成了一颗星星。
和其他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不同,方至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原因很简单,他懒。他不愿意用长篇大论叙述心事,但又不愿意让某些记忆没有记录轰然褪色。于是他投机取巧,每天只写一两句。
长此以往,他舍弃了日记本,有时候就随手撕一张纸来写。
起初,他会把那些“日记”裁剪成纸条,再拼贴在一起,但后来又觉得太麻烦了。可是如果不收纳,一堆碎纸条是无法好好保存的。
最后他终于想到了叠星星这个好办法。一来,这保证了隐私性;二来,还有装饰性。
唯一的缺点是,会被人说“娘”。最早知道方至这个习惯的就是汪海洋,他被汪海洋“嘲笑”了五六年,在此等磨砺下练就了非同一般的折星星技术。
方至把刚叠好那一颗放进了透明玻璃瓶里。他欣赏了一会罐子里那些蓝色的星星,有种收集图鉴的满足感。
之后,他又抽出一张信纸,开始这段时间的常规活动——写情书。
方至在网上搜索了好久,觉得那些情诗要么太俗,要么不够热烈,足足翻了半个小时,才找到一条比较满意的,认真地誊抄着。
他屏息凝神,抄了五六遍,才把自认为最完美的作品虔诚地夹进齐远琛的课本里。
时钟的指针已到十二点,方至伸了个懒腰,准备上床睡觉。
睡前,他把书桌上乱糟糟的书整齐地铺陈开,不经意间看见了自己书桌上的花瓶。
陆婉音喜欢种花,院子里种的是不同时令开放的花,阳台的花盆里是常年都绚烂的盆栽。因此,方至家里可以说是常年花香萦绕。
她还会把修建下来的花枝收集起来晾晒,做成干花。
方至桌上的花瓶里就插着各种干花,玫瑰、雏菊,向日葵,清淡美丽,生趣盎然。
方至看着那些花瓶,忽然福至心灵,爬起来抽出一株粉玫瑰装进了情书里。
--------------------
记住这把伞,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