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犬子……”
路千里手里揣着饮料,让侍者给了对面同尘一杯。
路千里站在路昌云旁边,肖似其父,站得和仪仗队一样端正,瞧着体面稳重。
他笑着和向停霄介绍自己。
“随了路总,小路总也是年少有为。”
向停霄转头,同尘就站在他身侧,穿着黑色的西装,和平时偏爱的白色简洁的着装对比强烈。
同尘感到对面那股热切的目光投在自己身上。
“我儿子,同尘,和你一般大,你们同龄年轻人,应该有不少话题能聊。”
路昌云对路千里说,
“你好好学学小尘,这才是真正的年轻有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别整天混日子。”
路千里当然知道同尘年轻有为。
高一开学不久,去了燕京大学少年班,博士学位,不到30岁,靠专利收钱就能赚一个中小企业一年营收。
路千里先伸出手,笑盈盈,十分友好无害的模样。
“又见面了,我刚刚才给你发了消息。”
同尘伸出手,愣神半刻,就被路千里握住,
“我没看讯息。”
其实是从实验室出来之后就被亲爹接走,去酒店深眠半下午,才被捞起来换衣服,参加生日宴,直到现在,他的手机甚至还没开机。
向停霄和路昌云听完他俩这无头无尾的对话,两位人精老总都反应了几秒。
异口同声道,
“你们认识?”
须知向停霄的大本营一直在燕京,是因为这两年开始扩展业务才回来的。
他儿子同尘似乎在搞些生物医药和应用的研究,很烧钱的东西。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向停霄在为自己儿子的科学道路铺经济基础呢。
文赫终于找到机会插嘴了。
他朝着同尘招招手,“嗨!这不是小路对门的邻居吗?也太有缘分了!”
路昌云和向停霄,
“?”
路昌云疑惑道:
“邻居……不会是老城区那边?”
路千里点了点头。
“真是缘分呐。”
路昌云拍了拍儿子,
“这么大的城市,偏偏你俩还碰上认识了。”
向停霄晃悠了一下高脚杯,酒红色轻轻摇曳。
向停霄似乎也心情不错,
“尘尘早出晚归,还经常不回去,你俩这都认识了,朋友缘分挡不住。”
向停霄十分了解自己儿子,刚刚同尘伸手的神情,绝不含一丝烦躁抵触情绪,这已经是自家崽很明显的表达友好的方式了!
那他也乐见的促成小辈们的友谊,以后两方合作还多着。
他们聊着聊着,路千里就走到了同尘身边。
文赫早被他哥拉走了。
过了会儿,路千里低头,眼见同尘双颊有些红,于是路千里和长辈搪塞几句,便带着同尘溜出去了。
露台边,缓缓吹着晚风。
一层玻璃和高耸绿植,隔绝了绝大部分会客厅内金碧辉煌的灯光和成年人的阿谀奉承,路千里手里捏着不知道从哪儿顺来的高脚杯,颜色清亮。
“说了好一会儿话嘴都干了,喝这个吧,度数很低。”
路千里将高脚杯递给同尘,
“放心,我没有喝过。”
他顺便拿过同尘手里的酒杯,紫红色的快到杯肚,一点儿没动。
路千里挠了挠头,“我当时没想着你不能喝酒。”
同尘没想到他连这种微小的细节都注意到了。
“也能喝,只是不想明天太晕。”
他低头,抿了口路千里递来的饮料,他眼神亮了亮,细密的眼睫毛扑闪扑闪,同尘低头又喝了些。
同尘抬眼,背抵在墙边,
“我以为你没有来。”
“嗯?”
“你很像你父亲。”
同尘说。
他来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路总和他的新邻居眉目相似,棕褐卷毛也是如出一辙。
路千里心里吹了声欢愉的口哨,心情雀跃,感觉他们的联系又加深了一层。
“看来我是沾了我爹的光。”
“原来你不是百川长大的。”
路千里放低杯子,落于同尘的杯子,杯壁与杯壁碰撞,很清脆的一声。
同尘,“以前来这边呆过一段时间,很小时候就去燕京了。不过我父母都是百川人。”
以前他爸妈闹过矛盾,同女士因此揣着他跑走过,只不过在他出生没多久,向总就找到老婆儿子了。期间夫妻俩发生的事,已经超过了一个幼儿的生理记忆最早时限,因而他对此没有记忆。
妈妈也很少聊起以前,只能从爸爸朋友嘴里的只言片语,偶尔猜出一点当年亲爹追妻时闹出的动静。
“不过,你怎么会躲到这里来?”
同尘喝了一口饮料,这果酒饮料还是有些度数的
“呃。”
路千里摸了摸脑袋,蚊子声,
“防相亲。”
同尘顿悟,原来如此,幸好他爸从来没有催过。
夜风抚过不远处的石雕喷泉,风裹挟着水汽和凉意。
路千里侧身,挡在同尘身前。
面对同尘抬眼盈盈的目光,路千里简直热血难凉,脑袋一热,道:
“今天回去吗?我开车来的。”
同尘手指尖点了点栏杆,星眸微转,
“喝醉了?”
小路,“……”
他捂脸。
一时间太激动了,CPU过载。
“不知道下次见面又是什么时候来。”
路千里嘟囔,
“你好忙。”
同尘安静了,默默看着脸红的路千里。刚刚场内一直被他握在手心的高脚杯在路千里手里,他才注意到,里面的酒都被喝了一半了。
同尘一直知道,自己的性子比较冷。
从小到大,虽然拥簇上来的人也不少,但身边朋友并不算多。路千里是靠的最近的。他太热情,像一只阳光温暖的大型金毛,同尘难以招架,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对方。
所以同尘还是向邻居解释道,
“快要收尾了,还有几周。”
然后不久后又进行下一阶段的研究……
同尘没有说,感觉说出来后小路会瘪嘴。
“我等你。”
路千里打开门,外面降温了,他眼神示意同尘进去,
“到时候我给你做大餐。”
——
“您好,这是我熬的汤,给你们家送一些过来。”
路千里站在门外一步,把手里的保温桶递给对面的女孩子。
老头子下雨天似乎腿风湿了,怕冷,送点热汤。
电梯打开,同尘拖着行李箱走出来,先听见的就是路千里的极有标志性的声音,转头就瞧见路千里站在右边家户门口,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门里站着一个清秀学生模样的女孩子。
路千里穿着长款风衣,身高腿长,行走的完美模特。
小路耳朵一动,听见了电梯开门的声音,他回过头,看见同尘。
“尘尘。”
路千里回头惊喜地叫住他,同尘点点头,拖着行李箱往左走。
行李箱滚轮轱辘声碾在路千里心上,他直觉不对。把保温桶递给女孩,转身跟上同尘。
“吃饭了吗?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我给你做。”
背对着路千里,同尘没说话。
路千里靠近时,这才低头瞧见同尘的白裤脚沾染了一些泥点子,鞋子也灰扑扑的,风尘仆仆,还有些细雨在落在同尘肩膀上。
延绵的准静止锋发力了。
同尘压了压唇角,觉得自己从阳光明媚的海南赶回这个秋雨连绵的地方,实在是十分狼狈。
不像他自己了。
心中隐秘的期待完全被冷雨淋散,他闭了闭眼。
“我还有一些资料要整理,先回去了”
同尘拿出钥匙,打开自家门。
路千里想伸手,但同尘似乎提前预判了他要做什么似的,侧身避开他的手,连背影都透露着冷淡。
路千里的指尖一顿。
哐当——门被关上。
第二天一早,路千里比平时早起了一个小时,他站在自家门内,竖耳坐了两个小时,毫无动静。
可是直到中午,对面房间没有传来炒饭声音,没有送外卖的声音,说明同尘跑的比他还要早,抑或昨晚就离开了。
路千里只能去上班。
直到准静止锋终于被强大的冷气压推向南边,雨停了。
路千里爬楼梯,提着两大袋子新鲜菜上楼。
同尘打开门。目光相接。
“……”
同尘面无表情,就要拉上门。
“等等!”
路千里跑过去,一袋菜落在地上,他伸手按住门框。
路千里问,“我们能聊一聊吗?”
“下次吧。”
同尘偏开脸,避开路千里弯下身躯投来的目光。
气氛寂静了几秒,路千里斟酌开口:
“你讨厌我吗?”
同尘敛眸,“没有。”
那张混血深邃的眸子楚楚可怜,分明是接近一米九的高个子,却很小心翼翼似的。
路千里挨近门框,手死死扣着门框。
“我每天都买新鲜菜,这几天却都没有遇见你,你在躲着我。”
同尘抬头,冷厉而直接:
“你在道德绑架我吗?”
路千里纹丝不动,同尘反问,
“你的厨艺很好,其他的邻居也很喜欢,何必记挂我一个一个月也见不了几次面的——”
还没说完,同尘抬眼看路千里,同尘到嘴边的话也顿住了,更伤人的话他说不出。
路千里有点发愣,站在那儿手足无措的样子。
但路千里嘴比脑子好使,本能驱使他说道,
“这不一样,我给邻居是为了邻里和谐,而且你不吃我一个人吃不完的。”
秋天煮了牛肉汤,期待的人也没有回来喝。
同尘微微蹙眉,反驳道,
“有什么不一样?”
最初找他聊天,不也是为了邻里和谐吗?
路千里手指一蜷,心中告诫自己此时还不是时候,会吓到同尘尘的。
他只是深深看着同尘。
同尘彻底打开门走出来,路千里后撤一步,为他让位。
同尘脚抬过那袋菜,关上门。
“我还有工作。”
说完,同尘提着文包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