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指纹相比,足迹更加直观。早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已经掌握了利用野兽足迹追捕猎物的方法。追溯历史,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将足迹应用于刑事办案的国家之一。
前面提及的《封诊式·穴盗》,原文记载如下:“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厀(膝)、手迹,厀(膝)、手各六所。外壤秦綦履迹四所,袤尺二寸。其前稠綦袤四寸,其中央稀者五寸,其??(踵)稠者三寸。其履迹类故履。”
意思如下:
房内以及洞里外土上存在膝印和手印,分别有六处。屋外土壤上有秦綦履留下的鞋印四处,长一尺二寸。鞋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疏,长五寸;跟部花纹密,长三寸。鞋印看起来像是旧鞋留下的。
由此可见,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人们就已将足迹作为侦破案件的线索和证据,并已开始研究穿鞋足迹的结构特征。
明代天启六年(1626年),出现了一本名为《智囊全集》的古籍,经增补后,全书共收录上起先秦、下至明代的历代智囊故事1061则,书中提到的人物,大多运用智慧和谋略创造历史。它是讲述我国古人运用聪明才智巧妙地排忧解难、克敌制胜的处世奇书,也是我国文化史上一部篇幅庞大的智谋之书。
其中,《杨武》篇中有这样的记载:
佥都御史杨北山公名武,关中康德涵之姊丈也,为淄川令,善用奇。邑有盗市人稷米者,求之不得。公摄其邻居者数十人,跪之于庭,而漫理他事不问。已忽厉声曰:“吾得盗米者矣!”其一人色动良久。复厉声言之,其人愈益色动。公指之曰:“第几行第几人是盗米者。”其人遂服。
又有盗田园瓜瓠者,是夜大风雨,根蔓俱尽。公疑其仇家也,乃令印取夜盗者足迹,布灰于庭,摄村中之丁壮者,令履其上,而曰:“合其迹者即盗也!”其最后一人辗转有难色,且气促甚。公执而讯之,果仇家而盗者也,瓜瓠宛然在焉。
意思如下:
佥都御史杨北山,单名武,是关中康德涵的姐夫,任淄川令,他这个人善于用奇思妙计。某次,城中发生了买米商户失窃的事,始终抓不到小偷。杨公便下令将失主的几十名邻居全带到府衙问话。当一干人等被带到衙门后,杨公让他们全跪在庭院中,而自己却慢条斯理地处理其他公文,压根不理他们。过了一会儿,只听杨公厉声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偷米的家伙是谁了!”这时跪在庭下的人群中,有一人闻言神色大变。不久,杨公又厉声重复了一遍,那人的神色越发惊慌。杨公就指着他说:“第几行第几人就是盗米者。”那人一听,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又有一次,发生了一桩盗窃田园里的瓜的案子,那晚风很大,下了很大的雨,瓜田中的根叶藤蔓都被人给连根拔起,什么都不留下。杨公怀疑是园主仇家干的,就让手下采集盗瓜者遗留下的脚印,又在庭中铺上细灰,让村中的丁壮一一在灰上走过,同时说:“要是脚印相合,那人就是盗瓜贼!”最后一名壮丁一直借故推托,并且呼吸急促,杨公当即抓起此人审讯,果然是因两家有仇隙而发生的盗窃行为,其人所盗取的瓜果,全堆放在家中。
很显然,这个故事,便是一个史料有记载的,关于足迹检验及提取的案例。这种提取方法并不复杂,在民间,人们由于长期进行放牧、狩猎等生产活动,已不断积累了丰富的足迹追踪技术。这使得他们能根据蛛丝马迹找到失散、逃跑的牲畜和隐藏起来的犯罪分子。
远了暂且不说,咱们国家的足迹学泰斗马玉林前辈就是足迹学研究者的代表。他生于1906年,去世于1981年。年幼时家贫,他10岁起给财主家扛小活、放羊,放羊时习练辨踪、跟踪本领。
虽未念过书,但他很聪明。他以羊的大小、肥瘦、毛色等体征为依据,经过长时间观察、比较、琢磨,练出一手看蹄印就能联想出羊的体态特征的硬功夫。所以他放羊时很少查数,只要跟在羊群后面看蹄印,就知是否有羊走丢,丢了的是哪只。
有羊走丢时,他就顺着蹄印追踪,不论远近,准能找回来。从此,他除了常常找回自家的失羊外,还常帮助乡亲们找回丢失的牲畜。经过长期的码踪实践,他头脑中积累了一套完整的辨踪经验,从足迹的轻重、步态、步幅、虚边、压力、带土等情况,即可分析出人的性别、职业、习惯、年龄、身体特征等,而且摸索出了在沙土上、硬地上、草地上、水上、砾石地上、雪地上、河水中、雨天的路面上辨迹追踪的方法,掌握了较完整的步法追踪技术。
在古代,是否有与马玉林前辈类似的研究者?
不光有,而且还不少。
大名鼎鼎的《荀子·劝学篇》中有一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意为:没有从一步步开始的积累,是不可能到达千里之外的。古时以迈出一只脚为跬,再迈出一只脚为步。它是步法追踪研究的基础。
《尚书·牧誓》中有这样的记载:“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
意思是:今日之战,阵列前后距离不得超过六步、七步,要令行禁止,保持整齐。将士们,共勉!不超过四、五、六、七回合交战后,当停则停,要保持整齐。
显然,当时的人们已把步法特征应用于军事训练。
还有一个大家熟悉的成语“邯郸学步”,它出自《庄子·秋水》,原文为:“子往呼!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今子不去,将忘子之故,失子之业。”
这个故事说的是战国时燕国寿陵的某位少年,因为赵国邯郸人走路的姿势特别优美,于是不远千里跑到邯郸学习当地人走路。可他不但没学会像邯郸人那样走路,连自己原本的走路姿势也忘了,最后只好爬着回去。
此文说明,古人很早就已开始进行步法研究。而类似的把足迹用于破案的古代例子,除《封诊式》外,可谓举不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