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岚给董霄发消息,问她在不在,得到一个问号的回复后,他给她打去了电话。
电话很快接起,那头很静,能听见键盘打字和鼠标点击声,她八成是加班未完,正把手机开了免提放在电脑旁。
卫岚没有废话,直入正题,而听明白了他的来意,董霄不假思索就予以了拒绝。
与她果断拒绝相对立的,是卫岚莫名其妙的笃定。
卫岚仿佛没听见她的话,自顾自交代了试音时间,说到时候见,而后就挂了电话。
董霄抄起手机,急匆匆的“喂”只说出了一声,第二声就只有断线忙音回应她了。
放下手机的她有些愠怒,觉着卫岚未免太不体谅人了,她天天忙得大脑空空,他就不怕她连贝斯怎么拿都不记得了?
一周六天班,单休日也只想蒙被子补觉,如此疲于奔命的上班族,还要怎么重新支撑起一个要演出的乐队呢……
还要怎么……
反应过来时,她乱蓬着头发,穿着阔大的衬衫,正站在穿衣镜前。
昏灯暗光下,镜中人抱着最钟爱的红贝斯,笑得好怀恋。
*
放下手机的卫岚给苗苗他们回复了个“放心吧”,眼看着时间过了零点,他洗漱一趟,回来也就准备和男朋友挂着语音睡觉了。
自从老宋和沈子翎都离开月山后,老爷子也出了院,如今卫岚和孙家三代人一起住在他们的房子里。
唯一的同龄人是个早出晚归的忙碌高中生,卫岚按理来说该过得很无聊才对,可他适应能力好得出奇,和两位差他两辈的中老年人居然也能相处得不错。
爷爷早起去遛鹦鹉打太极,卫岚就跟着去绕公园晨跑,回来时走菜市场商量商量做什么吃。
一起吃过一顿饭了,卫岚下午陪着弥勒出去钓鱼打麻将,赶上要交稿的时候,他就哪都不去,睡个午觉起来工作——虽然家里没人从事艺术行业,但一家三口都对卫岚的分镜设计赞不绝口,看到了就是一顿猛夸,给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好像收拾收拾就能去戛纳领奖了。
到了晚上,他和弥勒一起去接孙宇航,路上聊聊天,要是正赶上肚子饿了——俩半大小子,就没有不饿的时候——车子就停到路边,让他们去小吃摊上买点儿夜宵。
一天天的,过得神仙滋润,无忧无虑,要不是实在思念恋人和小狗,他都能在这儿彻底住下了。
起先他不太好意思,觉着在弥勒家白吃白住了,打扰人家生活,也太过厚脸皮。
他曾经在和爷爷去买菜时尝试结账,和弥勒去棋牌室时偷摸付茶水钱,和孙宇航吃夜宵时抢着请客,却无一例外,全部失败。
到了最后,弥勒甚至对他虎了脸,让他别闹了。
“你能住我家里,是帮我大忙了,我不给你发工资都算我是黑心资本家,哪有向你要钱的道理?自摸!十三幺!”
在麻将桌上,弥勒将牌一推,如是说道。
驳不过弥勒的卫岚在某天挂语音时,向沈子翎寻求建议。
沈子翎的意思也是他不用发愁,弥勒家里并不缺这份钱,没在跟你假客气。你要是真心过意不去, 就想办法帮他们父子俩尽快解开心结,这才是真正的大忙,多少真金白银都换不来。
卫岚听得很叹服,认为沈子翎说得十分有理,可要解决问题就要追根溯源,而不论问家里的哪一位,他都有些问不出口。
毕竟要问,就绕不开弥勒去世的妻子,而在这样美好平静的日子里贸然提起这茬儿,怎么看都像在往人家心窝里里捅刀子。
不好对内开口,就从外下手,所以卫岚就去问老宋了。
然而,老宋自打去了哈尔滨,就像被人灌了迷魂汤,晚上电话打不通,白天打通了就傻兮兮乱乐,嘻嘻嘻哈哈哈的,也不知道乐个什么劲。
卫岚趁机效仿了老宋往日腔调,损他说,笑什么呢,跟吃了喜鹊蛋似的。
老宋大嗤一声,说羡慕了就直说,有些人想吃喜鹊蛋还吃不着呢。
得这一句,卫岚就不跟他扯淡了,扯也扯不过,转而问起正题。
问话的时候他正在外面遛弯儿,保证孙家三口听不着他的话。
他问,宋哥,你知不知道当初弥勒他们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听了这话,老宋收敛了喜色,反问。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想帮他们家调解调解。”
“哦……”老宋斟酌了片刻,说,“告诉是可以告诉你,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我知道你是好心,但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你能劝就劝,劝不动就立刻鸣金收兵,千万别硬劝。很多事情,别说你了,我也不太了解,咱们毕竟都不是当事人,其实没什么资格站在上帝视角来为他们指点迷津。”
一段话有模有样,听得卫岚都愣了:“宋哥,你时不时吐点儿象牙,还挺像样儿的。”
老宋立刻反应过来:“臭小子,骂谁是狗呢!”
卫岚不跟他狗扯羊皮,立即服软:“我我我,我是狗。你快说吧,他们之前到底怎么了?”
老宋又嘀嘀咕咕骂了几句,才拐回正话。
“弥勒的太太去世的时候,我也还没认识他,知道得不是很多。这么多年了,他也就喝醉的时候跟我讲过一次,讲得连叹气带掉眼泪的,说着说着还差点儿吐我鞋上……”
“弥勒会喝醉?”
“认识他快十年了,就醉过那一次。他跟我说,都怪他,怪他没能耐,没出息,拿不出钱来,才只能这么做选择。但妻子和儿子要怎么选呢?为什么死的不是他呢?来来回回,就是说这些话。”
卫岚怔愣着张了张嘴,没发出声来,半晌才道。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老宋叹了口气:“谁知道呢。我没问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家没告诉你,你就别欠儿登地翻人家的经看。”
“那我……”
“随机应变吧,还是那句话,能劝就劝,劝不了就算了。不是所有事都能有解决方法的,有些时候,你以为的死扣其实就是最好的结局。”
卫岚听得半懂不懂,自那天起就一直伺机在这家三口跟前说上几句,但一直没找到机会。
等机会等到这天,他挂断董霄的电话,洗漱上床,和沈子翎唧唧哝哝说了会儿话,等到那畔没了话音,呼吸逐渐匀长,他指尖很温柔地摩了摩手机屏幕,轻声说了句晚安,哥哥。
而后,他也就放下手机,锁屏睡觉了。
半夜三点二十三,万事万物都已经熟睡的时刻,枕边手机忽然屏幕一亮,是连着三条微信消息。
【。】
【我回来了。】
【你知道董霄现在在哪儿吗?】
*
翌日一早,热气氤氲的早点铺上,知道卫岚要走的孙宇航惊得瞪圆了眼睛,半个身子都站起来了,问为什么?哥你在这里住得不舒服吗?
卫岚夹起一只发面小笼包,笑着说不是,住得挺好,我也不是走了就不回来了,是要回去见一个朋友。
“哦……”孙宇航放心了,屁/股也落回了塑料凳上,吃着油条问,“什么朋友啊?”
“乐队里的朋友。改天等你放假去云州了,我介绍你们认识。”
孙宇航自然高兴,连声说好。
弥勒单手端着热豆浆,尖着嘴巴慢慢喝,说道。
“卫岚,我们家也没什么事,你要是想回去陪小沈了,你就回去吧——哎,我可没在撵你,你小子不许往歪了想!”
说话间,卫岚已经冲着第四只小笼包伸出了筷子,说我知道,我回去看看再说吧。
孙宇航听见“再说吧”三个字,再度警觉了起来,深知大人对话时,一旦开始推拉了,那结果就很可能会一边倒。
卫岚哥说不定真的会就此回云州了。
他确实很喜欢卫岚哥在这儿,但人家的“娇妻”和“犬子”都在云州,归家心切也属正常,他并非不顾大局的人,于情于理都不会阻拦,只是……
孙宇航低着脑袋喝豆腐脑,犹犹豫豫地瞟了眼弥勒,眼珠一骨碌,又更为小心地瞟向了卫岚。
……偷听来的“那件事”,他还没找到机会跟卫岚哥说。
吃完一顿热乎乎的早饭,三人上了车,弥勒打算先送孙宇航到学校,再送卫岚回云州。
卫岚不愿麻烦人,推脱说不用,坐个大巴很快就到了。弥勒压根不同他废话,直接一个脑瓜嘣儿把他弹老实了。
等车停在了学校门口,孙宇航慢吞吞背上了书包,临下车却扯了卫岚一把,含混地说。
“哥,你下来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卫岚觉得挺稀奇,带笑下了车。
二人来到离车十米开外的地方,混在络绎进校的学生流中,卫岚的稀奇里混了好奇,不知道得有多大的秘密,需要离弥勒这么远才能说。
孙宇航也的确是副怀着天大秘密的模样,紧张地直抿嘴,两手隐隐揪着校服裤缝,他觉得自己连出小高考成绩时都没这么忐忑。
卫岚双手插兜,好整以暇问:“什么事?”
孙宇航不敢看卫岚,直打磕巴:“……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哥,前几天……”
“等等,”卫岚抬手,“这个事确实是特别重要吗?”
孙宇航像猛灌了一听可乐,后半截话噎回嘴里,噎得他瞪着眼睛点了点头。
“很着急吗?”
孙宇航犹豫着摇了摇头。
卫岚把手插回口袋里,耸了耸肩:“那就等我回来再说吧。我现在赶着回云州,没空处理这些……”
在余音袅袅中,卫岚忽然用肩膀撞了撞孙宇航,抿着点儿坏笑,“挺开窍么,比你哥我强,我十七岁的时候还只知道玩,不明白‘喜欢’是什么东西呢。要是你问你宋叔,他肯定会让你不管不顾,死缠烂打,但你问我,那就算问对人了,我绝对不会像他似的敷衍你……”
孙宇航反应过来,合着卫岚当他要咨询恋爱问题呢。
啼笑皆非之后,孙宇航没选择戳破,觉得这样其实更好。
卫岚哥明显是很期待回去见朋友的,他何必要毁坏这份好心情?
孙宇航踌躇了下,装了个害羞不好意思听的模样,背着书包转过了身,又侧过脸说。
“行,那你可一定得回来,这件事要当面说才行。”
不当面说,他担心卫岚哥得知真相后会负气出走,走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重新开始……
可是,即使当面说了,如果卫岚哥执意要走,那他又要怎么应对呢?
去通知大人?还是帮他逃走?
孙宇航和卫岚挥手告别,像朵不起眼的浪花,被卷入忙忙碌碌的高中生人潮中。
他忽然想到以前看过的武侠片,当大侠们提剑就走,浪迹天涯时,心里究竟是痛快更多,还是痛苦更多呢?
孙宇航懵懂茫然,十七岁的年纪不上不下,令他只看得见问题,而得不到答案。
*
当天下午五点多,卫岚再次回到了锈月的排练室。
当初解散时,他下过誓,说每隔几天就会回来练习打鼓,这样的话,不论剩下二人什么时候有空,他们都可以再度聚头,锈月就永远都有再次合体的可能。
他如约照做,除了在月山的这些天,其他时候都时不时过来练练手。
原先占据排练室的校园乐队解散了,成员有的毕业,有的实习,还有的预备着考公考研,大学生一茬茬地到来又离开,这间小小破破的房间仿佛一只沉船,埋着无数璀璨动人的昔日宝藏。
卫岚拿出钥匙,捅进锁眼,在一转之后,徐徐推开旧铁门,金灿灿的夕阳余晖挤进门缝,照耀了灰尘遍布的房间。
卫岚像刚加入乐队的那天一样,找旁边小卖部借了扫帚拖把,一点点耐心打扫着排练室的角角落落。
六点半,刚剪完视频的童潼和黎惟一来了。
六点四十,难得没有加班的沈子翎和苗苗来了。
六点四十五,赶完DDL的韩庭来了。
七点钟,终于到了约定的时间,董霄背着贝斯,出现在了排练室门口。
卫岚没有和她多说什么,两个人平时各忙各的,虽然有联系,但其实已经有段时间没见面了,可一旦见面,时间和距离又都瞬间形同无物。
他们仿佛刚从火塘驻唱归来,上一秒还在分着喝同一瓶啤酒,下一秒又会用鼓和贝斯来一段即兴Groove。
数月不见,两个人都有了微妙的变化,但此刻他们只是心有灵犀,相视一笑。
试音很成功,苗苗本来就认识董霄,很清楚她的能力,童潼则是盯着她看了片刻,最后一拍巴掌,说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最近在网上很火的贝斯手,我刷到过你的视频!
一语落地,屋里的人都愣了一愣,最意想不到的当属当事人董霄,她反手指向自己,很诧异地做了个无声的口型。
“我?”
童潼冲她一笑,凑过去找出视频给她看。
一圈人探着脑袋看向手机屏幕,视频热闹播放,卫岚一打眼就瞧出了出自哪里。
他笑了出来,揽住董霄的肩膀摇了几摇,真心实意为她感到了快乐。
“董霄姐,是那次音乐节上的!”
董霄也看出来了,视频里的她还留着黑白两分的短发,抱着贝斯弹奏,浓妆短裙,笑容张扬,天边粉红的晚霞蒸腾在她脸颊上,为她洒上一片片金粉金沙。
一条视频,热度爆表,评论无数。
想当初她走下台时,心如死灰地以为自己发挥平庸,浪费了最后一次机会,可谁想到……谁想到……
她不觉捂住了嘴巴,掩藏那遮不住的笑意,眼睛弯睐看着屏幕,屏幕上一条条一句句,是她等待多年的反响。
与此同时,手心也掩饰住了笑意背后的浓重哭相。
她盼了七年,等了七年,可命运为何这么残忍,偏偏让暴雨降临在已经枯死的土地上。
视频还在播放,主唱的声音响在耳畔,一切一切都在提醒着她,屏幕上的美好不过是她回不去的昨天。
*
小小的排练室从未拥有过这样的热闹,直到九点一刻,他们才起身离开。
董霄隔着人影,望见关了灯的昏黑排练室,总觉得排练室的破箱子上应该坐着一个瘦高挑的人影,人影一手握话筒,一手理着话筒线,神情冷酷,可她明白那只是在发呆。
她痴痴望着,直到铁门关闭,彻底落锁,董霄的脸上还带着热闹的笑意,眼睛却寂寥了起来。
她不肯去想心中那块咬啮般的缺憾是什么,仿佛飞蛾撞灯,给她的心脏遮去小小的一块儿黑斑。
走到学校门口,情侣们成双成对地散去了,卫岚和沈子翎好些天没见,始终勾勾扯扯地牵着手,已经说了一路的小话,此刻显然也是有地方要去的。
然而临分别前,沈子翎似乎收到了条惊天动地的消息,他立刻找回了苗苗,二人神情错愕又严肃地说起了什么。
卫岚趁机叫住董霄,给了她一串系着红色中国结的钥匙串。
董霄瞧着眼熟,辨了片刻,她认出来了,登时觉着掌心的中国结带了灼灼温度,滚烫起来。
“这个怎么在你这里?”
“雷启哥出国前给我的,”卫岚说,“是他公寓的房门钥匙。他让我观察你的生活状态,一旦发现你有困难了,就把房子租了或卖了,再想办法把钱给你,帮你渡过难关——听着挺奇怪,但这是他的原话。”
董霄有些哭笑不得,回想起那道身影,她狠狠一攥钥匙,钥匙硌进肉里,硌出钻心的疼,疼出了她心底的一片清明。
她松开手,要把钥匙还回去。
“这就是你隔三差五过来问我过得怎么样的原因?”
卫岚往后一撤,不肯接下,只说:“也不全是。再说了,即使我问了,董霄姐你也不一定会实话实说吧。你那么要强。”
“那你是怎么看出我过得好不好的?”
卫岚搔搔鬓角,流露出些心虚: “……看你的ins小号,你心情还好的话,就会往上面发弹贝斯的视频,我看你的贝斯一直被打理得一尘不染,就知道你应该过得还不错。所以我才确定你会答应这次试音。你很想念表演,也从没有生疏贝斯,我知道。”
被一语戳中,董霄却反过来调侃起了卫岚。
“哎呦,我们鼓手还是个小神探呢。那你怎么知道我ins账号的?我貌似没告诉过你吧?”
卫岚左脚往后退了半步:“……有人告诉我的。”
董霄笑着盯住他:“这个人不会刚好姓雷吧?”
“……我哥叫我,我先走了,拜拜,董霄姐。”
说完这句,卫岚转身就跑,跑到一半,又捎风带给她一句话。
“对了,你到家了记得给我发个消息报平安。”
臭小子看着高高大大,跑得却比兔子还快,董霄到底没能把钥匙还给他,甚至也没问出来为什么要把钥匙塞给她。
众人散尽后,董霄也打了车,却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一家童年经常光顾的老牌蛋糕店,买了一只小小的奶油蛋糕。
今天是她的生日,除了家人没人知道,家人喊她回去过,被她以“二十七岁,懒得过了”为由,拒绝了。
她的确打小就是怕麻烦的性子,似乎也从没有要求过生日礼物,所以家人不疑有他,给她发了句生日快乐,也就作罢了。
她倒不是逞强,而是的确没有过生日的兴趣,不过今天不同,她今天同时经历了大喜大悲,被工作磨砺到麻木的心脏忽然经历了起落,此刻在她胸腔里拧绞成一团突跳的血肉。
哪怕是为了安抚这团血肉,她也应该吃点儿甜的。
从刚上车到买蛋糕,再到拎着蛋糕往家溜达,她耳机里始终放着他们的那首《雷雨季节》。
很久没听了,所以也从没发现曾经冷门到无人问津的歌曲,现在评论显示在了999+。
她大致翻了翻评论区,心情出奇平静,好像她已经是一缕亡魂,正在冷幽幽回望着前尘往事。
她万分感激那些赶来听歌的人们,可客观来说,他们实在是来得太晚太晚了,晚到她已经两脚都踏进了另一条路,难以回头。
她如今的工作虽然要加班,但是薪资不菲,尽管很疲惫,但也很稳定。这些,都是乐队没法带给她的——即使乐队走运翻红了,可小有名气的乐队也多得是吃不上饭的。
而她现在身为家里的顶梁柱,已经浪费了七年的光阴在“热爱”上,剩下不多的青春岁月,的确是该花费在家人身上了。
很公平,很合理。
所以……所以。
她此刻就只是一个前来听歌的人,耳机里主唱的声音沙哑,轻轻摩挲着她的耳朵。
《雷雨季节》,听得天公心有所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三月末的夜雨带着春寒,点点滴滴像针尖儿,冰凉清脆。
她把小蛋糕拢在外套里,扣上兜帽,急急忙忙往家赶,可赶到单元楼下时还是不可避免淋湿了些。
工作之后,她从一个老小区搬到了另一个半老不老的小区,新家在六楼,爬着是累,但采光很好。如今她捡了只小黑猫,又靠窗台养了两盆月季和一盒小葱,算是有静有动,雅俗共赏了。
单元楼道装着声控灯,一喊一亮,不喊不亮。
大晚上的,她索性不扰民,拨了拨湿漉漉的刘海,打着手机手电筒往上走。
走到五又四分之三楼时,她冲下的手电筒光束在她家门口照到一双马丁靴。
靴子往上,接着标志性的黑牛仔裤,曼森印花的T恤,皮衣外套,手上的纹身与脖子上的克罗心十字架项链……
再往上,她用那束光照出一整个的他。
雷启拎着一盒大蛋糕站在那里,不知道等了多久。
*
一前一后进了屋,小黑猫从卧室里出来,凑到雷启的裤腿边嗅嗅闻闻,又甩着毛茸茸的尾巴走了。
董霄打开门廊灯,想给雷启找双拖鞋,可家里少有人来,根本没有适合他的码数。
雷启耐性出奇,就这么静静看着董霄翻箱倒柜,最后没找出鞋来,他反而满意了,轻声说没事,不穿也行。
雷启脱下靴子,灰袜子踩在木地板上,无需人带领,他开始自来熟地满屋子地乱转。
新家很小,但五脏俱全,被董霄打理得很温馨。
小黑猫跟着他前前后后地跑,最后他停在原地,蹲下来用食指挠小猫下巴,挨了一小爪子后,他悻悻收回了手,维持着蹲在地上的姿势,抬脸望着她说。
“什么时候买的?”
董霄依旧站在门边,仿佛她才是这个家的客人。
“捡的。”
“嗯?”
“过年的时候在楼下垃圾桶看到的,送宠物医院救回来了,觉得有缘分,就养了。”
雷启不死心,伸手摸小黑猫的后背,这次成功了,小猫呼呼噜噜地眯起了眼睛。
“叫什么名字?”
董霄别开了脸:“小闪电。”
雷启笑了,说很好听,又尝试着把小猫抱起来。
小闪电本来只和董霄亲,但现在出乎意料地不挣扎,任由雷启的掌心托住了它。
雷启抱着小猫站起来,来到厨房,打开了冰箱,正想从里面拿瓶啤酒出来,冰箱门就被跟过来的董霄狠狠关上了。
她受不了眼前的这一切。
雷启恣意妄为地在她家里行走,甚至还抱着她的猫,一举一动都自然又顺眼,仿佛他本来就存在于这里,只是到了这一天他们才相见。
分别那天和雷启吵架,雷启执拗地向她索要一句准话,说别指望他会守着锈月傻等……
当初她不明白,此刻她恍悟了。
分开数月,天知道将雷启从脑海中剔除有多么困难,她才不要眼睁睁看着他出现在家里,来日又突然地消失,让她再度经历一场不动声色,却又撕心扯肺的遗忘。
她受不了。
往日气息太过浓烈,于是董霄点起了一支烟。
细烟夹在纤细的指间,烟头红光随着她的呼吸一闪一烁。
她抱臂靠着冰箱,不笑强笑地问:“我还没问你呢,你突然跑来我家,有何贵干?”
雷启冲桌上的大蛋糕歪了下脑袋:“给你过生日。”
董霄依旧是笑:“谢谢。看你拎那么大的蛋糕,我以为你是要来祝寿呢。”
小猫呜呜叫,雷启弯腰放它下来,说:“说祝寿也行。蛋糕我订的是你之前爱吃的那家……”
说着,他就要到桌前拆蛋糕礼盒,董霄转向他的背影,笑得几乎带了哭相,非得咬住牙不可,否则稍一松懈,她会活活溺死在旧日氛围中。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骗人了?雷启,回答我,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雷启的身影顿了顿, 他转回身面对了她,双手在后面撑住了桌面。
他神情无波无澜,带着独属于他的正经。
“我……是来找你吵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