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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虚拟——二

作者:二两香油 当前章节:8695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21:57

是夜清冷,回去的深夜里更是成了凄冷,寒风凉阴阴一吹,只觉着骨头缝里都结着冰碴子。

三人统一觉得彩排效果不错,很对得住足足一天的苦等,路上又被冻得够呛,就在酒店底下的便利店吃了会儿关东煮才上去。

董霄单独一间,和他们不同楼层,在电梯分别前,冲他们一笑,说回去早点休息,明天……是个大日子。

二人应下,电梯上行,出电梯后来到房间门口,卫岚刷开了门,雷启却没进。

卫岚回头,问怎么了?

雷启做了个举杯仰头的喝酒动作,说是要“下去吹吹风”。

说这话时,他仍然面无表情,可“面无表情”和“面无表情”间也有不同。他以往没表情,只不过是无情无绪,反应慢半拍,习惯于当块木头石头。

现在没表情,是仿佛有谁强行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抹平,什么情绪都被收敛,却收得不好,暗潮汹涌,戳一下就会有苦水流出来。

卫岚几乎没犹豫,说要跟着一起去。

馋不馋酒是次要,大冷天的,更没人想下楼受冻,他之所以跟下去,是怕雷启喝大了醉倒路边——或者更坏,干脆跑了,上海天高地远,主唱跑了可没处找。

甚至还有最坏的情况,他怕雷启喝多了去找董霄。

董霄看到主唱在“大日子”前一夜喝成酒蒙子,俩人肯定还要战火再起。

他可不想当两头受气的风箱老鼠,所以还是未雨绸缪,趁现在就把身旁这个预备役酒鬼控制好吧。

他要同行,雷启无可无不可,俩人就又下楼回到便利店,买了一提子罐装瓶酒,坐到了酒店楼下的花坛边上。

寒风吹着,冰啤酒喝着,卫岚鼻尖冻得发凉,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奇葩。

转脸再看雷启,就见这人更怪,正单手扯起皮夹克的衣领,轻轻地不知在嗅什么。

雷启是在嗅香气,他忽然发现皮夹克上有不属于他的味道,细细嗅来,是浅淡的香水味,凛冽带着花香,无人区玫瑰。

董霄唯一一瓶正装香水。

知道气味来自董霄,这香气就愈发萦绕,简直快要阴魂不散,连冬夜纷纷的冷风也没法摘走。

他索性不管了,专心喝酒,啤酒像冰刀子,从舌尖划到胃里,所过之处透心彻骨的冷,任什么心火焚烧,什么心乱如麻,几听酒下去,好个大半。

他喝了不一会儿,就听卫岚开口。

“雷启哥。”

“嗯?”

“我能不能问问,你和董霄姐到底怎么了?”

雷启哑然,他从不是个弯弯绕绕的人,可他自己都没弄清的事,实在没法给别人解惑。

况且,他答应了董霄,正式演出前对此一字不提,有什么事也等明天上过了台再说。

于是他摇摇头:“没什么。”

卫岚连续问了两个当事人,得到的答案都是搪塞,他也就不问了,效仿了雷启,闷头喝酒。

俩闷葫芦各怀心思,各自喝去大半听朝日,旁边陆陆续续总有人拎着行李进酒店。

一对搂腰挽胳膊的情侣说笑着路过,雷启的啤酒罐抵在嘴边,脑袋不动,光是眼珠缓缓跟着挪。

他突然问。

“之前你说我喜欢她,为什么?”

卫岚说:“看出来的。”

“看出来的?”

“你看向她的眼神,一看就知道。”

雷启笑了:“即使我们天天吵架?”

“吵架是嘴上功夫,眼睛才是爱情的器官。喜欢就像沙子眯眼睛,越想眨掉越会流出泪来。”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恶心。”

“你用浪漫的方式想想。”

“OK。所以,你确定你没看错?”

“没有。绝对没有。你看向她的眼神,和我看向我男……前男友的眼神一样,眼睛骗不了人。”

雷启顿了顿,卫岚失恋后他和董霄一起去看过,那状态说句半死不活绝不夸张。

他这块木头短暂开窍,伸手拍了拍卫岚的肩膀,想说几句安慰的好听话,嘴巴却掉了链子。

“呃,节哀。”

卫岚也不知是被逗得还是怎样,总之摇头笑了一笑。

话题继续,雷启问。

“那假设,假设我真的喜欢她。这能改变什么吗?”

搁在以前,卫岚太笃信人定胜天,必定要洋洋洒洒说上一堆,当爱情虔诚的传教士。

可现在,他晾凉了笑意,轻声道。

“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相爱却没办法走到一起的,大有人在。”

“那,喜欢意味着什么吗?”

“喜欢意味着……你要把对方看得比你自己还要重。要衷心希望她能幸福,即使是以你的牺牲为代价。”

说话间,卫岚从兜里摸出一包烟——不是第一次尝试的红塔山,改成了以前帮他爸买过的黄鹤楼。其实他爸更常抽的是软中华,但以他现在的消费水平,只有兴叹的份。

雷启有些错愕,没注意到卫岚什么时候居然开始抽烟。

卫岚取出一根,又抖落烟盒,冲向雷启,问他要不要。

主唱保护嗓子,平时上台前连东西都不吃。素日里酒可以喝,反正害不着嗓子,烟却要敬而远之。

可此刻,雷启说不好是一时兴起还是一时昏头,还真讨了支烟。

卫岚想装熟手,可点上烟就露了怯,还险些烫着嘴。

雷启真是生手,可抽起烟来像模像样,不呛也不咳,连吁出的烟雾都懒洋洋地从容。

卫岚一直觉着抽烟挺帅,此刻就想找回点儿场子,可摆好忧郁文青架势,刚想说话,瞥见快步过来的人,他吓得烟差点儿掉裤子上。

等他手忙脚乱夹稳了烟,老宋已经到了眼前。

他坐着,老宋站着,无论从高度还是从气势,都矮了人家一大截。

他当然记得老宋对他抽烟一事的明令禁止,这会儿就缩着脑袋,纠结着要是真挨揍,他是跑路还是硬扛。

然而,老宋看旁边有人,多少给他留了些面子,只是搜出他的烟盒,说没收,打火机,没收,最后抢走了他指间的烟,叼着深深一吸,一蓬烟雾呼他脸上,恶狠狠道。

“这个也没收。屁大点儿小孩,还抽黄鹤楼……我离老远儿就看到你了,点烟跟上香似的,还学人家抽烟呢?”

——毒打可免,痛骂难逃。

卫岚被他损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讪讪转移话题,问弥勒呢?

“弥勒累坏了,搁后面坐着呢。得亏他没跟上来,不然看到你抽烟,他都能气活了。”

“你们去哪儿了,怎么累成这样?”

“迪士尼啊。你别说,还真挺好玩,那花车游街,人呼啦啦的。”

“那叫游行。”

“哦哦对,游行。但就是人太多了,排仨小时的队,上去两分钟就完事了。东西也贵,那么小个兔子,居然要五六百。”

卫岚看向他手里的大号购物袋。

“那你怎么还买了?”

“这……送礼么。而且那兔子特别可爱,紫不拉几还戴个小蓝花,叫什么梦露的。”

一旁的雷启旁听至此,幽幽插话道。

“星黛露。”

“对对对,我就记着是个女明星的名。”

老宋打量着二位难兄难弟,再看旁边的空啤酒罐。

“你俩搁这儿干嘛呢?”

卫岚说是谈论感情问题。

老宋噗嗤一乐,看在和雷启不熟的份上,忍住了没多话,只让卫岚别喝了,快上楼。

那边弥勒一瘸一拐地过来,脑袋顶还戴着唐老鸭发箍,随着步子一晃一晃。

打过招呼,他俩要回去洗澡休息,老宋再度喝了一声,让卫岚回房间,大冷天搁下面吹风喝酒,再生病了可没人伺候你。

卫岚自知理亏,连忙应下,他又好面子,所以转头还跟雷启找补,说。

“那个,我以前不懂,但经过这次失恋,我发现有人管着其实是件好事——要是没有他俩,我说不定真会给自己饿出病来。有人管着,就是有人关心你,有人关心你,那你就至少有个吃饭的理由。”

雷启笑笑,说是。而后他起身,让卫岚回去吧,他自己也马上就上楼……等抽完这根烟。

卫岚点头,小跑两步跟上他们的脚步,就听老宋在跟弥勒奚落他,说他俩讨论感情问题是倒数第一给倒数第二补课……

三人嘻嘻哈哈,吵吵嚷嚷地走了,遂带走了深夜楼下的最后一点儿热闹。

雷启目送他们进电梯,衔在嘴上的烟缓缓烧,他身比烟轻,没人拴住他,于是在醺然醉意里也跟着云雾向上飘。

他兀自酝酿着心事,忽然心有所感般,他陡地抬头,望向楼上。

三楼,亮黄色的暖光块在那里,董霄松垮系着浴袍,前倾搭扶栏,猫眼瞳仁般,她竖在那块亮黄里。

月朗,星稀。

相顾,无言。

那小小的火光一颤,簌簌落下烟灰。

他忽然想起以前读加缪的《卡里古拉》——平时放小马宝莉睡觉的人,也读加缪。

书中一段,记忆犹新。

【如果我得到月亮,

如果爱情足够,

一切就都不一样。

可是,到哪儿,

能止住这渴望?】

所以他爱她,没见到她时就在爱了,第一次从手机里听到她的贝斯独奏就在爱了。

爱又如何?能怎样?难道要在一起?要知道这世上多少对爱侣,多少对怨侣,他从不相信爱情悲喜剧,不相信罗密欧朱丽叶,不相信梁山伯祝英台,最不相信他们是合拍的,是幸运的,是能爱出结果的。

他不相信他们有化蝶的好运气。

所以干脆定格,万事万物,都隐忍在破茧前的一刻。

烟丝燃尽,青烟袅袅。

雷启垂下了目光,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桶,而后进了酒店,没有回头。

演出当日,三人起了个绝早,到现场一看却傻了眼。

只见场地外头,野餐垫和帐篷排着序,弯弯绕绕没有尽头。他们早知道音乐节流行夜排,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甘愿熬夜受冻。

他们怀着几乎敬畏的心情,绕过夜排观众,从侧门提前进入了场地。

他们演出时间很早,处于开头炸场和夜晚狂欢的中间段,不咸不淡,不温不火,相当于是半热场,为晚上的压轴乐队做铺垫。

演出之前,他们去了后头一座六层小楼里等待——似乎这才是真正的“后台”,每个乐队占据一间,昨夜他们之所以挨冻,一是因为没人告诉他们此处的存在,二是因为此处根本挂着锁头没开门,反正那些热门乐队都有保姆车,冻不到他们就行。

今天正式演出,好歹主办方没再藏掖,给他们每个乐队发了钥匙,让去找对应的休息室。

小楼是破破烂烂的红砖老楼,一二三楼都是弃置的旧宿舍,往上四五六楼才是给乐队们准备的休息室。

他们一路找,直找到六楼最靠里的一间,才终于在门上看到歪歪扭扭的“Rust Moon”。

那就是锈月了。

休息室里也没什么,无非是单人沙发化妆台,还有按人头算的矿泉水暖宝宝小零食一类,看上去挺寒酸。

董霄不知道其他休息室是不是一样,也不好贸贸然去打听。

其实她向来是很会同人打交道的,这么些年认识的乐队人士也不在少数,可这些够资格被音乐节邀请来的乐队,似乎又不同,都傲得很,假得很,在他们这些小乐队跟前当高高在上大明星,在大明星面前又成真性情的乐队人了。

董霄彩排时曾试图和别人搭话,可除了那支好心提醒她的小乐队,场上几乎没人搭理她。

话语热乎乎递过去,旁人却任由它冷冰冰掉地上。这都还好,更有甚者,是个出了好几首热歌的某乐队主唱,刚开始跟她聊得挺热络,还招呼她喝酒,后面就借酒盖脸,对她又勾肩膀又搂腰的,问她要不要去“after party”。

她忍住了没给他个嘴巴子,翻个白眼,起身说去你大爷,然后走了。

从这开始,她就对这些乐队人不抱什么希望了,现在即使走廊里有人弹琴唱歌玩得热闹,她也懒得去掺和。

“懒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紧张。

休息室开着空调,暖风习习,可她的手却冰得厉害。

卫岚给她递水的时候,碰到了她的手,吃了一惊,说董霄姐你很冷吗?

不是冷,是紧张,她紧张得手脚冰凉,根本一口水还没喝却恨不得五分钟跑一遍厕所。

但她当着人面,又身为队长,怎么好自乱阵脚,于是笑了一笑,说是有点儿冷,没事,我贴个暖宝宝。

演出时间渐近,走廊上也没了动静,是大多数人都跑去楼下嗨了。

董霄哪有去嗨的心情,及至场地助理过来敲门通知他们准备,她腿肚子像要抽筋似的,胸腔里有条活鱼在受煎熬,蹦着跳着要逃出心塘。

她喃喃着,说没事,我们别紧张,就像在酒吧唱歌一样……

话到半截,她左右看看,发现哪有人紧张?这俩人一个赛一个地心大,卫岚把小零食消灭了大半,现在正拿着一小包咪咪虾条,塞着耳机聚精会神看游戏比赛直播。

雷启,雷启干脆是披着外套趴在桌上正睡觉。

她叫起二人,前往舞台。

此刻的舞台,和昨夜寂寂无人的野山头可太不一样了。

台上灯光频闪,激光五彩斑斓,一下下炸开又收束,三面大屏幕实时直播着乐手们的演出,摇臂摄影机在半空中远了又近。

台下——这才是真正的“人山人海”,前排热闹疯了,有人摇头晃脑开火车,人群里时不时蹿出几束冷焰火,乐手大叫着跳水,所有人仿佛揣着欢呼尖叫的气球,一戳就破,声响震天。

幸亏董霄化着浓妆,否则单就紫绀的唇色,就足够吓得二人送她进医院。

临上台,她紧紧攥着自己的贝斯,慢慢做着深呼吸。

捏紧了的手忽然一暖,是并排站着的雷启不动声色地握了她一下。

兴许因为太诧异,而她光顾着诧异,舞台上的一切反而像一场梦。

*

下台后,据她回想,效果很一般。

她练了无数遍,上台固然没有弹错了音,但总觉着贝斯声很干很涩,不够顺滑也不够燥。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台下,耳边都是乐声,也听不清台下,但她的确看到有人在他们的抒情歌里突然大喊,兴许喝多了,而在他们打底的后摇曲目里,又有突兀的冷焰火燃起。

及至演出结束,他们下台,她觉得台下的观众好像也没什么反应,该嗨还是嗨,该喝接着喝,似乎分不出精力来多看他们一眼。

一切,仿佛和酒吧驻唱没什么不同。

她忍不住地失落,可又自我安慰,说想象终究更丰美,但人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她,更是早就应该活在现实中了。

回到休息室,卫岚不在,只有雷启,而他大概依稀看穿了她的心情,就出言安慰。

“我看反响挺热烈的,之后再接几场,靠乐队也能赚到你需要的钱。”

董霄坐在化妆台前,看镜中人妆容精致而浓烈,忽然一阵厌恶,觉得自己好像猴子,上蹿下跳想要锈月受到喜爱,最终的结果却是——果然是自取其辱。

她垂下眼睛,动手揭下沾着眼影粉的双眼皮贴,同时说道。

“这不现实。”

雷启坐在单人沙发上,拿了矿泉水却没拆,微微皱眉:“怎么就不现实了?这不就是你以前的打算吗?”

“你知道的,情况变了,不现实就是不现实。等我攒到足够的钱,我们家恐怕早就被掏空了,我爸的病也没得治了。他这病来得那么突然,他们又已经瞒着我把房子卖了……他们是为了不让我担心才瞒着我,我不能让他们老两口忙了一辈子,最后连一天清福都没享上,我不能让他们……真的养出一个别人口中的,‘无能不孝’的女儿。”

雷启难得露出一点儿着急。

“所以我才想帮你啊。”

“帮?你怎么帮我?靠给我捐款?借钱?还是像你前段时间做的那样……”

董霄噙着冷笑,靠近镜子,撕下了浓密的假睫毛。

“……私下去找我爸妈,说想娶我,彩礼是你市中心的那套大平层公寓?”

她咬了咬牙,从镜中看着雷启,目光复杂万千。

“一想到那些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我就觉得……”

雷启也冷笑:“觉得什么?觉得我可笑?即使为了帮你,我也不配和你结婚,连假的都不行?”

董霄深吸一口气,不和他争执,心知说了也没用。

她拿出卸妆湿巾,冰凉凉摁在眼上。

“我的人生已经够失败了,你不要让我显得很可悲,好不好。”

“……行,你说这些都不现实,那什么现实?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死工资等退休,就现实了?”

眼妆斑驳,卸掉大半,她眼尾被擦拭得泛红,扔掉这张,再拆一张,慢慢擦着粉底。

“是啊,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稳定工资等退休。这就是我的现实。雷启,人要学会妥协。”

她平淡,雷启就跟她装平淡,只是垂在旁边的手死捏着矿泉水瓶,咔咔直响。

空气中有微妙的火药味,被风一吹,立刻燎原。

“这不是妥协,你这么多年为了男朋友,坚持做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风格,这才叫妥协。你现在只是认输了。”

董霄动作一顿。

“……什么叫为了男朋友?”

“怎么?我说错了吗?我听过锈月当年的歌,全是民谣,但你是玩硬摇滚的,两种风格差别那么大,最终锈月风格怎么会一边倒,不就是你为了男朋友妥协了吗?他已经去世那么多年了,你却迟迟推着不肯做新歌,不就是因为你把锈月当成陪葬,当成你对他的缅怀了吗?所以你不敢,也不肯改变风格,你不往前走,还带着锈月共沉沦。”

往日秘辛连皮带肉,红鲜鲜晾了出来,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董霄根本不想分辨,忍无可忍吼道。

“雷启!”

非但吼不停,雷启还霍然站了起来,死死盯着她的背影。

“这话不好听是吗?难听是吗?这些话我忍了两年,难听你也将就听吧!我当初加入锈月是看上你的创作,而不是你一遍遍想办法改编他的歌!那些人说你没才华,说你江郎才尽,说他走后锈月就只知道啃老本,这些话对你来说就不难听吗?你这么糟蹋锈月,更糟蹋自己……”

董霄骤然回身,没擦干净的口红沾在唇上,唇色和她的眼睛一样红。

“糟蹋锈月?我最糟蹋锈月的就是找了你这种人当主唱!我为了锈月联系了多少创作人?想了多少办法来宣传?如果不是我臭不要脸地、一遍又一遍地去找当年认识的朋友,我们又怎么可能被音乐节邀请!你呢?你又做了什么?你就是个自私自利,只顾着自己舒服的大少爷!你就是人生过得太顺了,才觉得所有人所有事都要顺你的心,所以你能在英国上音乐学校又突然休学,能不在乎乐队赚不赚钱,能现在随随便便要求我嫁给你!”

“我只是想帮你,我不想让你去上每周工作六十个小时的破班,这就叫错吗?!”

“哦,那我真要谢谢你。但你猜怎么着,这份每周六十个小时的工作就是我这种人的宿命。我喜欢乐队,我试过了,试了六七年,结果呢?我认命了,或者就像你说的,我认输了。雷启,真的,人要学会妥协。”

“你才二十几岁,为什么要妥协?”

董霄看着他,无限疲惫。

“我是说你。”

“……”

“我的意思是,雷启,人生在世,你要学会妥协。学会……接受一切热闹都会散场,接受锈月很快就要没有我了。但你总会妥协着迎接新的人生,你会有新的贝斯手,你们会有新的歌,你会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会遇到别的女生。”

“……我不要。”

董霄一怔。

雷启向来漠然,对谁都漠然,此刻却顽固得不讲道理,幼稚近乎绝望。

“如果你走了,那你就是抛弃了锈月,也抛弃了我。你别想着我会守着锈月等你回来。”

董霄微微苦笑,刚想开口,可雷启多怕自己会听到更决绝的言语,又说等等。

他拿出手机,找出自己的音乐软件听歌排行。

播放第一的,听了几千遍的,是董霄当年那首连名字都没有的贝斯独奏。

他说。

“我是为了这个才来的,要是你还有这个能耐,就拿出来给我看。要是没有,不用你走,我走。”

董霄眼里氤氲着水光,盯着屏幕看了片刻,她别开目光,轻声说。

“早就没有了,你走吧。”

“……董霄……”

“雷启,你理解我的。我知道,你理解我,这次的演出结果你也看到了,我最后的尝试也不过如此。所以……别再说了,没可能了。”

雷启安静下来,良久良久,他最后溢出一声冷笑。

“是啊,我理解你。全天底下,我最理解你。但董霄你知不知道,你的……”

他抬起双手,随着国外习惯弯了弯食指中指,用作肢体上的双引号。

“……‘灵魂伴侣’,可比男朋友难当多了。”

董霄呵地一哂,正要说话,依稀听到楼下尖利的喊声。

他们关着门,刚才又吵得厉害,现在屋里静了,才发现那尖叫不止一声,显然也不来自于舞台,处处透着不对劲。

她颦着眉毛,打开房门,正想分辨话语内容,就被雷启骤然抓住了胳膊。

力气很大,她吃痛看去,却见雷启已经变了脸色。

顺着他错愕的目光望向,她也愣住。

走廊的尽头,最靠楼梯的休息室里……

起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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