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热不利于伤口恢复,下个月天气转凉了,国庆假期去办住院吧。」说到这里,兰景树已经做好了被敖天看低的心理准备。
敖天问「你有多少钱?」他不会做曲顺七万块钱那一款,要他经历听力和发声的二次重建,那不如就这样。
「30多万。」兰景树知道敖天在意什么「你做我这一款。」
「你那来的这么多钱?」
聋哑人的信息就是这么闭塞,会手语的曲顺和兰雪梅不告诉敖天, 他就永远不会知道这件事。
农村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在大家茶余饭后都会啧啧两句大城市机会多,这不,兰浩家的大儿子暑假出去打工,就攀到高枝了,捞了一大笔钱要给收养的耳聋弟弟做人工耳蜗。
「在酒吧唱歌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姐姐,她人很好经常请我吃饭......」兰景树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很拜金的形象「她带我炒股,这都是我赚的......」
炒股没那么容易赚钱,敖明浩这个商场老手都在股市亏了不少,敖天持怀疑态度「你有多少本钱?」
「一万块。」本来也是撒谎,兰景树只求说出来好听点,包养两个字,他实在说不出口。
「一万块本金,一个多月的时间赚30多万?」敖天竖起拇指,嘲讽拉满「股市奇才啊。」
「嗯。」兰景树早就思考过,只有这样的理由,敖天才会相信,也才能没有心理负担地接受这笔钱。
「你们上床了吗?」敖天冷眸。
好难啊,好难啊,在喜欢的人面前自毁形象,每一次呼吸都像吞刀子,肝肠肚腹全被划烂了,兰景树捂住眼睛稳神,逃避回答。
「脚踏两条船,没看出来,你还挺厉害的。」敖天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淡淡的,怪怪的。
如果兰景树实话实说,说我喜欢你,这是我为了你去夜店当男模挣的,敖天一定不会接受这笔钱,并且还可能立刻逃得远远的。
所以,下策也是无奈之策。
「一学期收一箱情书,你还没见过吧。」前言后语既要一致,又要符合人设,不然就穿帮了,在敖天完成手术前,兰景树打算维持这个谎言「追我的女孩子那么多,选择权全在我,一个星期换一个人她们都上赶着排队。」
兰景树这话夸张了,情书一箱没有,大概只有半箱。因为高二了,女孩们年长一岁,不再寄希望于偷摸塞进抽屉里的情书,而是大胆地表白,或者付诸实践。
和刘一燕刚分手,蠢蠢欲动的追求者们冒出来各显所长。拒绝了不知道多少位,兰景树遇到一个狠茬。
一个女生雇混混找兰景树麻烦,再伪装成施救者出手相救。
吊桥效应,这都是他玩儿剩的手段。
出于佩服这份胆识,也想结束女生们无休止的纠缠,兰景树松口答应了,他的第三任女朋友,名叫薛祺,比白玲纤细窈窕,比刘一燕有女人味,是历任女朋友里最美的一位。
又一个星期天,天空下着小雨。家里没盐了,敖天打把伞拿兰景树给的生活费出门买盐。
路过兰家的玉米地,模糊地看见秸秆丛里坐着一个人。走近仔细分辨,竟然是戴着草帽的兰浩。
以为兰浩身体不舒服,敖天丢了伞,挤进距离很密的秸秆丛里打算去扶兰浩,从后面瞥见兰浩抹眼泪的动作,他霍地停下来。
雨声遮盖了脚步声,兰浩没发现敖天的靠近。
问兰雪梅说不知道,问兰浩估计也不会说,既然这样,那就只能问兰景树了。
气冲冲走到兰家,刚好要账的人还没走,二爸立刻拉住敖天不让他走。
兰雪梅和她二爸吵起来,敖天知道了胡家亲戚集体要账的事。也是,有这么大一笔钱给他个外人做人工耳蜗,没钱还自家亲戚的债,谁心里过得去啊。
算算时间,先前兰浩丢那七万块钱都五六年了,这么多年都不还钱,即便是亲戚,信任也早就耗尽了。
愤怒地敲响兰景树的房门,敖天和他商量,先还钱,耳蜗手术的事情后面再说。
兰景树被糟心事折磨得眉目凝重,他不回答,意思不同意。
「你不同意,我就不做耳蜗了,反正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敖天激他,立刻转身就走。
捏着手腕将人扯回来,兰景树悲伤的双眸漾出一丝柔情「你发誓,你会等我。」
无解的默契,敖天读懂这简单手语的言外之意。
「好,我发誓,等你炒股赚到钱再做手术。」敖天顺着兰景树的想法说,明确表示不会接受谭良的钱「我会等你,只等你的钱。」
咬紧牙关,兰景树仍在犹豫,他伸出小拇指。
勾住小拇指拉扯一下,完成约定的手势,敖天给兰景树吃定心丸「我知道,你很快能再凑够钱的。」
离开了天上人间,赚钱那有那么容易。兰景树很清楚,目前,除了一副漂亮皮囊,他实在没什么能换钱的。
兰景树同要债的二爸一起出门取钱。
找到躲在柴房里的胡俊生,敖天告诉他兰浩在玉米地里,叫他拿把伞去接她。
胡俊生生来耳聋,大多时候都这样,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虽是男人,却担不起家里的大事。
离开兰家不过三五分钟,天空逐渐放晴,好像它也知道了这个好消息,不再哭泣了。
卖盐回家的路上,两个婆婆堵在路中间骂架,时不时推搡一下,背篼里的绿叶菜洒了一地。
敖天绕远路走,远离农村里,实在常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胡老头的土墙房子是现存的离大路最远,最靠近山顶的房子,在胡老头房子后面还有一间已经垮了一大半的砖瓦房。这条路敖天平时很少走,今天走一趟,发现瓦房完好的那截屋檐下多了一个猫窝。
出于好奇,他轻步走近了。
视线惊讶地聚焦,母猫屁股压着的,正是他丢失的那封信,云朵图案被生产时的血迹糊住,已经开始腐烂了。
伸出去拿信的手顿住,幼猫偏偏倒倒地向敖天爬去,很小声地喵喵叫着。
猫窝下面用来保暖的灰色外套是他的初中校服,原来,信是被猫叼走的,母猫还在衣柜里挑了件厚衣服用来筑窝。
一个弄脏的信封,还有拿回来的必要吗?
缓缓收回手,敖天嘲笑自己: 可是兰景树一颗烂掉的牙齿,我都能找个干净瓶子装好,放进衣柜抽屉里。
这段时间,敖天想了很多,根据曲顺对爱情的理解,像查案一样抽丝剥茧地分析他和兰景树之间的一切。终于,他想明白了。
靠近谭仙仙,一是异性相吸,二是对家庭的向往。父母去世这么多年,他的手从肉嘟嘟的小孩手长成了现在这样刚劲有力的大人手,却始终什么都没有握住。
他想握住什么,拥有什么,他实在太孤单了。
兰景树对自己做的那些事,如果换成谭良或者朱光辉,敖天就算不报警,也不会再回这里了。绝对做不到像无事发生一样,还好好的吃饭,读书,睡觉。
归根结底,兰景树在他心中,是不一样的存在。
同性性交对敖天来说,没有造成心理创伤,反而能获得平静与安宁。
回到熟悉的地方,慢慢想起以前发生的事。
兰景树性格倔强不爱哭,但总在自己面前袒露脆弱的一面,啪嗒啪嗒地掉小珍珠。自己内敛淡漠,对谁都端着,装成熟。唯独在兰景树面前,他会摘下面具,开怀大笑,释放属于孩童的天真。
幼猫流出几滴尿打湿信封,敖天起身,缓步走远。
重要的,已经好好的,放进心里了。
其他的,无所谓。